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在嚴格執行防控措施的同時,積極履行檢察職能,從嚴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
近日,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依法對海口某水產品有限公司等3被告單位、歐某某等9被告人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案提起公訴。
辦理該案的三級檢察官範璞
經審查查明,2009年至2019年間,海口某水產品有限公司等3被告單位、歐某某等9被告人,明知綠海龜、玳瑁等屬於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未經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准,為牟利,在海南省海口市長期非法收購漁民獵捕的綠海龜、玳瑁等珍貴、瀕危海洋動物,委託被告單位海南某物流公司通過航空運輸,出售給湖南懷化某海洋世界管理有限公司等20餘單位、江蘇徐州個體商戶王某某等70餘人(均另案處理)。
涉案綠海龜
其間,被告單位海口某水產品有限公司、海口某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某物流公司、被告人歐某某等人共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綠海龜、玳瑁等500餘只,價值人民幣計400餘萬元,非法獲利300餘萬元。
涉案玳瑁
此案由江蘇省邳州市公安局偵辦,公安部掛牌督辦,是目前徐州市查獲涉案海洋動物數量最多、價值最大的一起破壞水生野生動物資源案件。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202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