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專屬醫療險重大疾病類產品今日發布 專屬重疾險可用醫保帳戶...

2021-01-20 同花順財經

  【深圳商報訊】(首席記者 鄭健陽)繼深圳專屬醫療險醫療費用報銷類產品「專屬團體醫療險」上線後,深圳市專屬醫療險重大疾病類產品「專屬重大疾病保險」也於今日上線銷售。

  據了解,該產品按照最新2020版重大疾病定義開發的新型重大疾病類產品,為深圳市民量身打造,可滿足市民對重大疾病保障的急迫需求,28種重大疾病可一次性獲賠約定的保險金額。

  28種重大疾病可一次性獲賠約定的保險金額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負責人介紹,專屬醫療險是為深圳基本醫保參保人「量身定製」的專屬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由深圳銀保監局負責組織深圳市保險同業公會及商業保險機構開發,以保本微利、手續簡便、瞄準剛需、全面保障為主體設計思路,包括醫療費用報銷類、重大疾病類兩種類型,相同產品實行統一的條款與保費標準。

  據悉,此次即將推出的深圳專屬重大疾病保險為定額給付型產品,符合健康條件的0至69歲深圳基本醫保參保人均可購買。參保人購買後,如經確診初次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28種重大疾病,可一次性獲賠約定的保險金額,用於彌補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的家庭收入損失,以及保障後續的長期康復需求,從而緩解家庭經濟壓力,專屬重大疾病保險與專屬團體醫療險相互補充,共同為被保險人組成抵禦人生高危風險的「健康保障盾牌」。

  出資人需為深圳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出資人可以為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父母、配偶、子女購買深圳專屬醫療險產品。專屬重大疾病保險的被保險人需是投保時符合合同約定的身體健康條件、已參加深圳市基本醫療保險的自然人。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用醫保個人帳戶購買,也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個人帳戶餘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目前為6387.85元)的,可將個人帳戶中不高於餘額30%的部分用於購買專屬醫療險產品,購買後,個人帳戶剩餘額不得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二是一個醫保年度內,同一個人帳戶累計用於購買專屬醫療險產品的金額不超過12000元。

  據悉,專屬重大疾病保險實現一次交費保障1年、5年、10年,保險保額也可累加,投保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保障期間,也可投保多份專屬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專屬重大疾病保險保額還可與投保人已購買的其它重疾險保額疊加,為個人風險保障加保升級。

  深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可在線上通過「深圳市保險同業公會」微信公眾號、「深圳醫保」微信公眾號、「i深圳」APP進入辦理頁面,視自身情況隨時向太平洋人壽、平安人壽、富德生命人壽、太平養老、中國人保(601319)、泰康養老、前海人壽、招商局仁和人壽、同方全球人壽、招商信諾人壽、恆大人壽(排名不分先後)11家已獲得產品銷售資格的商業保險機構投保。

  專屬重疾險和重疾險一樣嗎?

  此次,深圳市專屬醫療險重大疾病類產品又正式發布,該產品和為深圳人所熟悉的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即「深圳重疾險」)一樣嗎?

  據市醫保局介紹,「深圳重疾險」的保障內容、報銷比例都是政府部門確定的,通過政府公開招標,由中標的商業保險公司承辦,深圳市基本醫保參保人自願參加,參保時不需要進行健康告知,每年的5月和6月是集中參保時段。

  此次上線的專屬重大疾病保險屬於專屬醫療險的其中一類產品,本質上是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參加條件、保費標準、保障內容等都是按照國家對商業健康保險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但是和市場上其他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最大的不同是,深圳專屬醫療險(包括專屬團體醫療險和專屬重大疾病保險)是為我市基本醫保參保人「量身定製」的商業健康保險,在保障內容、保費標準等各方面都比較優惠。我市基本醫保參保人可自願參加,沒有固定的投保時段,參保時要符合產品規定的具體投保條件。

  無論是專屬醫療險,還是「深圳重疾險」,都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力補充,兩者沒有排斥,參保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自願選擇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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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s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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