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權威的信息傳播對於個體和社會來說都有難以替代的價值。隨著媒體組織和媒介技術的不斷優化和發展,記者們逐漸建立起了一套包括報導標準、方法、信息源等在內的成熟體系以支撐他們進行真實、客觀的新聞報導。記者的這一系列認知實踐活動,也使得新聞媒體成為最具有影響力的信息生產機構之一。
如今,社交媒體、移動應用等深入滲透進大眾生活,新的媒介賦予了記者更多元的報導方式和信息渠道,但同時,內容來源的魚龍混雜使得各類假消息不斷湧現,媒體的公信力遭到挑戰,記者辛苦樹立起來的專業信息發布者的角色也受到了質疑。
圖片來源:Techspot
本期全媒派(ID:quanmeipai)精選傳播學期刊New Media & Society在2020年數字新聞認識論特刊中的論文,探討數字媒體下的內容生產如何重塑新聞業的認識論,並通過案例來分析在新媒體技術帶來的變革和挑戰之下,記者又是如何獲取信息並判斷信息的真實性以及合理性的。
首先,什麼是數字新聞認識論?
在了解數字新聞認識論之前,需要清楚新聞學界所指的知識(knowledge)是什麼。Tuchman(1972)認為,「事實」是基於社會建構的,即大家所公認的「真實」,而非真實發生的事情本身,這種「事實」是新聞知識(knowledge of journalism)的重要組成部分。Raymond Lau(2004)、Molotch和Lester(1974)都提出了類似的看法。也有學者認為,真正的「事實」應該基於個體經驗的判斷(Ichikawa and Steup,2017)。
因此,學界亟需一個關於新聞知識的成熟理論系統,來幫助業界對於證據和真實的定義達成共識。而認識論為研究新聞業中的認知實踐提供了一個適合的理論維度,能夠幫助學者和從業者在一些事實判斷面前做出選擇。
數字新聞認識論還有一個背景是,學界普遍認為,新的媒體技術,例如大數據分析工具以及電腦算法等,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新聞從業者對於「證據(evidence)」的認知。隨著移動網際網路的進一步發展,近幾年也有越來越多的學者將目光傾注到了數字新聞的領域,探討的話題包括網絡溯源(online sourcing)、大數據新聞(big data journalism)、自動化新聞(automated journalism)以及量化新聞(measurable journalism)等。因此,數字新聞的確算是一個新鮮而熱門的研究領域。
圖片來源:FindGlocal
2019年,學者Esktröm和Westlund提出,相關的研究標誌著一個新的研究亞領域——數字新聞認識論(Epistemologies of Digital Journalism)的出現。其重點關注數字新聞語境下,記者在事實判定、新聞生產以及內容傳播過程中的認知與實踐活動,討論新的媒介技術是如何影響記者進行事實的獲取與判斷,又是如何改變記者對於真相的認知的。
了解了數字新聞認識論的背景後,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案例來加深理解。
數字新聞地圖對地點認知的影響
數字新聞地圖將原本複雜的信息呈現為清晰易懂且更具說服力的內容,是新聞文本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在沉浸式長篇新聞報導以及互動新聞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對關於地點的信息進行可視化的過程中,記者不斷地在鞏固和完善他們關於事實的認知主張。
為了深入了解數字新聞對地點認知的影響,首先需要釐清地點、認知以及新聞之間的關係。作為新聞報導的幾大要素之一,地點在文本敘事中有著不可或缺的地位。列斐伏爾認為,地點(places)是被賦予意義和內涵的空間(spaces)。通過歸類、分級以及命名,我們將空間轉化為有意義內涵的地點。因此,地點是包含了經驗認知的場所,不但匯集了關於世界的認知,同時將這些認知建構為有意義的內容。
學者Usher長期關注數字新聞地圖是如何建構新聞中關於地點的認知這一話題,她在一篇論文中從三個方面展開了對數字新聞地圖的分析:記者作為地圖繪製者、地圖使用者以及地圖主體。
記者作為地圖繪製者
在生產新聞內容時,記者常常需要製作數字地圖以解釋和補充相關信息。作為地圖繪製者,記者的專業認知在這個過程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隨著大數據以及移動定位功能的不斷發展,記者關於地點的認知權威受到了來自數據和技術的挑戰。
一方面,這些數據可能會誤導記者關於事實的認知。在使用由網絡爬蟲、大數據技術等提供的數據繪製新聞地圖並作為新聞報導的證據時,記者首先要判斷這些數據是否足以支撐他們做出關於事實的論斷,即使是再嚴密的數據預測,與最後真實的結果也可能會有所出入。
圖片來源:The Common Wealth
但另一方面,技術也賦予了記者新的能力。在許多交互式長篇報導中,數字新聞地圖使得記者可以展示數據、國家、機構和個體之間錯綜複雜的相互聯繫,在幫助受眾進行了解的同時,也不斷強化自己關於地點和背後意涵的認知。
記者作為地圖使用者
記者作為地圖使用者的時候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在報導中使用或參考由其他機構提供的地圖;另一種是使用地圖來為媒體自身的市場發展做出研判。
圖片來源:Daily Republic
在第一種情況下,記者一般會使用由大型機構或科技公司提供的、媒體自身很難繪製出的專業性地圖。例如,顯示各個街區發生過多少起案件的犯罪地圖等等。這類地圖直接決定了記者對於事實的認知,並影響了新聞報導的路徑。
在第二種情況下,記者會根據科技公司提供的網頁瀏覽、停留時長等數據來改變媒體的傳播策略和內容布局。
作為地圖使用者,記者依靠他人提供的信息作出關於事實的判斷,暴露一定的主觀性和認知的脆弱性。
記者作為地圖主體
將記者作為主體的地圖包括兩類,一種是關於記者本身的地圖(Maps of journalists as body counts),包括各個地區的新聞記者分布情況的地圖、媒體裁員和倒閉的分布圖等等。這些地圖直接反映了新聞媒體對不同地區的認知情況,例如,在某些地區根本沒有報社,那麼說明媒體對該地區的認知是非常匱乏的。
圖片來源:UNC Hussman 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Media
另一種是關於新聞內容的地圖(Mapping patterns of news content)。技術的不斷發展使得繪製關於新聞內容的分布地圖成為可能。大數據可以將媒體關於不同地區的報導內容、態度偏向等進行可視化呈現,從而反映出記者和媒體對該地區的認知程度。
與讀者的交互對記者認知的影響
隨著UGC內容及平臺的不斷發展,受眾有了越多越多參與新聞生產的機會。交互式新聞,即在記者和受眾之間的互動中生產內容的新聞形式,也由此產生。在一篇主要關註記者與讀者之間的互動的論文中,研究者Kligler-Vilenchik和Tenenboim 試圖發現新聞知識是如何在受眾的參與中被共建的。
通過分析以色列記者Schneider在社交媒體上與讀者之間的互動,作者認為這種互動關係在塑造記者對新聞內容的認知方面有重要作用。
圖片來源:Sandesh
以色列的記者Schneider於2018年開通了一個WhatsApp群組,邀請感興趣的讀者加入,每月收取4美元左右的會費。Schineider會與成員一起討論社會問題,並邀請專家進行分享,群組內的內容不允許對外傳播。該群組構成了學者定義的中觀新聞空間:即介於私人空間和公共空間之間的網絡空間,一般是某一群組的人參與到互動新聞的生產過程中,用來描述交互式新聞發生的空間。
該研究選取了這個名為「worker」的一百人左右的群組,對群組內對話、Schneider發布的新聞Vlog進行了話語分析並對群組成員進行了採訪。
學者們將新聞生產的過程分為了五個階段:獲取、篩選、編輯、傳播、解讀。在專業媒體生產的過程中,受眾主要參與到第一和第五個階段,因為記者更願意將把關人的角色把握在自己手裡。而在Worker群組的案例中,作者發現,受眾參與到新聞生產的所有階段中。很多組員會在群裡分享新聞事件,會為新聞標題建言獻策,也會主動轉發新聞,並且積極地參與討論。不過在對信息進行甄別和篩選的環節,記者的權威性和專業性還是遠大於普通組員。
圖片來源:Twitter
但總的來說,在這個過程中,讀者的參與和互動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記者的新聞認知,記者甚至讓渡了一部分認知權威給讀者,讓讀者自己提供新聞素材並進行對內容創作發表建議。長遠來看,這種互動的群組模式能否正式進入主流媒體的生產過程中,仍有待觀望和討論。
新型播報形式對真相認知的影響
時事新聞播報,即在網絡上由一家或多家媒體對某些新聞事件進行實時、滾動式的新聞報導,報導的對象既可以是突發性新聞,也可以是提前計劃的大型新聞事件。在形式上,是由許多短小的、分散的報導組成,受眾在觀看的時候通常是由最近的內容往回追溯,內容包括對新聞事件的陳述、專家的點評以及社交媒體的評論等。
學者Matheson和Wahl-Jorgensen(2020)在其論文The epistemology of live blogging中重點關注了時事新聞播報在對新聞真相和事實認知進行建構的過程中有哪些獨特的表現。
研究主要選取了兩組報導:突發性自然災害事件——紐西蘭電臺(Radio New Zealand)在2016年11月對紐西蘭Aotearoa地區發生的大地震進行的時事新聞播報;規劃中的時政熱點事件——2016年6月BBC新聞對脫歐公投結果公布進行的時事新聞報導。研究者對兩次時事新聞播報的內容進行了話語分析,得出了新型播報形式對真相認知的影響。
圖片來源:Twitter
研究有以下發現:
1. 敘事結構碎片化
時事新聞報導通常不是按傳統新聞內容「總起-分析-總結」的敘事結構展開的,而是非連續性的,即前後兩條播報的內容可能並沒有緊密的邏輯關係,甚至先後發布的內容可能因為事態和新聞源的變化而自相矛盾。
2. 相互重疊的「當下」
由於通常是由多位記者或媒體同時更新同一個時事新聞報導,因此各個獨立敘事結構的時間線會相互重疊,所謂的「當下」也變得模糊,讓人很難分清到底哪一個才是「現在」發生的事情。
圖片來源:XuniPlay
3. 新聞角色:消息網絡中的多層敘事文本
對時事新聞報導來說,最重要的其實不是報導的內容本身,而是報導背後的內容網絡。因為時事新聞報導集合了多個新聞源,建構起自己獨特的報導邏輯。但總的來說,時事新聞播報主要是層與層(即不同報導文本)之間的連接而非點和點(即不同新聞元素)之間的連接,這體現在播報內容主要是對原有報導文本進行轉發,也導致了內容重複性會比較高。
4. 作者立場:網絡中的平衡
在時事新聞播報中,記者作為內容生產者的屬性被弱化,更多地需要將提供信息、分析以及評論等工作結合起來。記者將來自不同信息源、不同屬性的新聞內容整合起來,並把握這些內容之間的平衡,例如用多大的篇幅比例發布專家評論等等。
5.文本特性:動態性和及時性
在事實新聞播報的過程中,新聞並不是作為一個完成好的作品被呈現出來,而成為一個共同挖掘、探索、判斷和篩選的過程。記者可以根據事情的發展不斷地修正之前的報導內容。
參考文獻:
1.Ekström, M., & Westlund, O. (2019). The dislocation of news journalism: 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the study of epistemologies of digital journalism.
2.Ekström, M., Lewis, S. C., & Westlund, O. (2020). Epistemologies of digital journalism and the study of misinformation. New Media & Society, 22(2), 205-212.
3.Godler, Y., Reich, Z., & Miller, B. (2020). Social epistemology as a new paradigm for journalism and media studies. New Media & Society, 22(2), 213-229.
4. Ichikawa, J., & Steup, M. (2017). The analysis of knowledge.
5.Kligler-Vilenchik, N., & Tenenboim, O. (2020). Sustained journalist–audience reciprocity in a meso news-space: The case of a journalistic WhatsApp group. New Media & Society, 22(2), 264-282.
6.Lau, R. W. (2004). Critical realism and news production. Media, Culture & Society, 26(5), 693-711.
7.Lewis SC, Holton AE and Coddington M (2014) Reciprocal journalism: a concept of mutual exchange between journalists and audiences. Journalism Practice 8(2): 229–241.
8.Molotch, H., & Lester, M. (1974). News as purposive behavior: On the strategic use of routine events, accidents, and scandals.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101-112.
9.Matheson, D., & Wahl-Jorgensen, K. (2020). The epistemology of live blogging. New Media & Society, 22(2), 300-316.
10.Tuchman, G. (1972). Objectivity as strategic ritual: An examination of newsmen's notions of objectivit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77(4), 660-679.
11.Usher, N. (2020). News cartography and epistemic authority in the era of big data: Journalists as map-makers, map-users, and map-subjects. new media & society, 22(2), 247-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