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原文講:借人物,及時還,人借物,有勿慳。
這句話的字面意思:別人把東西借給你了,要及時的歸還,別人借你的東西,不要小氣,不要吝嗇。
「借人物,及時還」看到弟子規的這句話,我想到生活中常說的一句俗話,叫做「好借好還,再借不難」,意思其實是一樣的,說的都是關於借還東西以及要講信譽的事情。
不過弟子規的這句話似乎更詳細一些,不僅僅是說好借好還,而且還說借了別人的東西要及時的還。
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這樣一個問題,在我們的古代,沒有現代社會的徵信系統,也沒有現代社會的司法系統,卻很少因為借東西不還而導致的社會矛盾案件的發生,也少有因借東西故意不還而導致的案件發生。而現代,老賴卻多如牛毛,大部分都是故意成為老賴,且數量仍然在不斷的增加中,這是為什麼呢?
有人說是因為古代的嚴刑峻法,比如唐代,《唐律疏議》第26卷雜律中規定:「諸負債違契不償一疋(匹)以上,違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疋加二等。百疋又加三等、各令備償。」
也就是說欠了別人的東西還不起,違約20天就打20鞭子,每二十天加一個懲罰等級,直到杖打六十。並且在唐代如果實在還不起外債,可以用勞動抵帳,政府對於抵債的勞動有明確的規定,勞動一天算一天錢,直到把債還清。
古代的律法確實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律法也只是為了懲戒了那些還不起的,而且這些人並非故意不還,可現在的老賴大多是惡意不換,這是有很大區別的。
我想除了古代的律法的作用之外,重要原因是我們以人為本的文化。在古代借了東西不還,我們不會過於注重沒有還的物品,而更注重沒有還東西的這個人,所以我們古人借東西是很謹慎的,能把東西借給別人,其實更注重是借的人是誰。
而借東西的人也更加注重這一點,借了別人的財物,會特別注重歸還的時間,這是對借出人的尊重。所以在古代晉商之間相互借款時,不用繁瑣的手續,更不需要抵押物,如果實在還不起了,恭恭敬敬地給借款人磕上三個響頭,這件事就算是了了,人家一擺手,帳清不用還了。
也正是因為如此,中國的古人不會隨意的借出去東西,也不會隨意地借別人東西,一旦借了別人就會及時的還給別人,因為我們注重的人,而非物。
「人借物,有勿慳」講的是當別人借你物品的時候,如果你有就不要小氣。但請注意注意這個「慳」字,慳的意思雖然說是小氣、吝嗇,但「慳」字是豎心旁,所以與心理活動有關係,而不是行為,這是不同的。
意思是說一個人不管誰借東西,心裡上都不願意借給別人,這是他的性格使然,這就叫慳。
別人來借東西,我們看這個人的信譽怎麼樣,如果是那種經常有借不還的人,那麼我們直接拒絕,這個行為雖然看起來也是小氣、吝嗇,但不是「慳」。
所以「人借物,有勿慳」的意思是說,如果來借東西的人,是一個很有信譽的人,我們不會猶豫,直接會借給他,不要有小氣、吝嗇、不願意借的心理活動。
總結起來「借人物,及時還,人借物,有勿慳」這句話是告訴我們不管借別人物品,還是借給別人物品都要根據實際情況謹慎的對待,不要亂借瞎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