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7 03:2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World Environment Day),善待海洋,從你我開始。海洋事業關係民族生存發展狀態,關係國家興衰安危。海洋是人類共同的家園,我們要像善待綠水青山那樣善待碧海銀灘。讓我們保護每一種海洋精靈,保護每一片沙灘海岸,依靠每個人的點滴力量,凝聚成守護海洋的巨大力量。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服務和保障美麗浙江建設營造生態文明和踐行環境保護的濃厚社會氛圍,推動廣大群眾知行合一,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共同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6月1日-5日,寧波海事法院結合海事法院特色,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系列法治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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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加大海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力度
2020年6月3日下午,寧波海事法院受理一起由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涉及非法捕撈海蜇,損害海洋生態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職過程中發現,2019年7月9日至11日期間,杜某等4人駕駛漁船出海打樁張網,開展海蜇捕撈作業,共捕獲海蜇41桶(帶水〉,合計1891.74公斤。經查實,漁船在禁漁期未取得海蜇專項捕撈許可,並且捕撈作業中使用的張網最小網目尺寸分別為78mm、72mm,均不符合浙江省海域海蜇張網類捕撈最小網目尺寸不小於90mm的規定。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等相關規定,就被告杜某等4人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的侵權責任,向寧波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目前,寧波海事法院正在審理中,法院將依法追究汙染海洋環境、破壞海洋資源行為人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
公開庭審
直播案件審理過程
2020年6月5日上午,寧波海事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鄭某訴沈某海事海商糾紛案,該案涉及委託買賣捕撈許可證、船網工具指標等事宜。通過公開審判,充分發揮海洋環境資源審判的指引評價功能,提升環境司法公信力。
全網發布
海洋環境資源相關案例
寧波海事法院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發布近幾年海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並將有推廣價值的典型案例進行整理匯總,編印《保護海洋環境,呵護海洋生態》宣傳手冊,大力宣傳海事司法服務保障海洋環境資源服務保障的生動事例,促進全社會提升海洋生態環境環保法治觀念,增強漁區群眾維權意識和可持續發展思維,激發群眾主動投身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的自覺。
懲治犯罪
堅決守住海洋環境安全的法律底線
寧波海事法院對環境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決守住環境安全底線,努力為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2019年11月22日,寧波海事法院依法審結三起民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判決非法收購、運輸、出售海龜的15名被告連帶賠償653.04萬元生態修復補償金,並公開賠禮道歉。2020年6月5日,程某、張某、吳某、範某4名被告在舟山晚報上公開賠禮道歉,保證以後遵守法律,不再作出類似行為。涉案被告真誠的致歉行為在社會上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多地聯動
開展環境資源保護法治宣傳活動
在奉化桐照村
寧波海事法院聯合寧波海警局、寧波市檢察院到有「中國第一漁村」之稱的奉化桐照村開展海洋環境法制宣傳進漁村活動,通過提供法律諮詢、發放宣傳手冊、開展座談交流等方式,幫助當地群眾進一步增強海洋環保意識,營造保護海洋環境的良好氛圍。
雖然氣溫很高,烈日炎炎,漁區群眾都表現出對海洋環境保護知識的高度熱情,船老大們紛紛上前進行法律諮詢,法院幹警一一耐心解答。
現場諮詢活動結束後,寧波海事法院、寧波海警局和寧波市檢察院就地開展座談交流,三方就海事司法推進、海洋環境保護情況、解決措施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
在台州
台州法庭組織法官參與了由台州生態環境局主辦的世界環境日暨環境保護法律人在行動宣傳活動。
在活動現場,法庭同志為線下活動參與各單位和環保志願者帶去了海洋環境保護的生動案例與宣傳資料,為保護海洋環境,科學依法用海,規範使用海域,守護我們的碧水藍天,發出了海事法官的積極倡議。
關愛自然
刻不容緩
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絕不僅僅只是一句口號
良好的海洋生態
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需要全民行動
共同建設美麗「浙」海
小編提示:
通過「12369環保舉報」微信平臺,動動手指即可舉報環境汙染問題!如果看到汙染事件,只要拿起手機,打開微信,咔嚓一下,將汙染事件圖文並茂上傳,分分鐘就能行使「環境監督權」,也能為身邊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貢獻一份力量。
原標題:《保護海洋環境,呵護海洋生態|寧波海事法院開展6·5環境日系列法治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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