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應對贛州市境內的突發性水汙染事件,控制、減少和消除水汙染事件帶來的危害,維護水環境安全,保障人民飲水和生產生活用水安全,提高水文系統應對突發性水汙染事件的處置能力,促進人水和諧,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制定本應急監測規程。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7);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2008.6);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11)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06.1);
《水利部應對重大突發水汙染事件應急預案》(2009.9);
《江西省水文局突發水事件應急預案》(2013.10)。
二、適用範圍
本操作規程適用於贛州市範圍內發生的突發性水汙染事件,包括「汙染物突然增加」(以下稱「一類事件」)和「水量突然減少」(以下稱「二類事件」)兩類突發水汙染事件的應急監測工作。
突發性水汙染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水體汙染危害、影響供水安全、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緊急涉水事件。
三、應急監測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組織體系
市水文局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由市水文局領導擔任,成員由水質科、水情科、測資科、水資源科、辦公室和相關縣(市)水文站(隊)等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是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水質科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水質科、水情科、測資科、水資源科、辦公室和相關縣(市)水文站等負責人組成。
(二)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贛州市水文局(贛州市水資源監測中心)應對突發性水汙染事件應急監測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和指導、監督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突發性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根據突發性水汙染事件的情況派出應急監測工作組。
成員單位職責: 水質部門負責水樣採集、水樣分析與評價及提出汙染物稀釋技術方案;水情部門提供雨水情分析,並會同水資源部門制定調水方案;水文監測部門負責水文應急監測,提供水文監測信息;資料部門提供事發水域水量歷史信息;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後勤保障,新聞消息發布等。
各設縣(市、區)水文站(隊)參照市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組成,根據各自地實際成立縣(區、市)級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應急監測工作程序
市水文局成立應急監測工作組,在省、市兩級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下設技術管理組、現場調查組和現場監測組等3個應急監測小組。應急監測工作組由水質科、水情科、測資科、辦公室、水資源科和各縣(區、市)水文站(隊)等部門負責人和技術骨幹組成。
(一)技術管理組
技術管理組由水質科、水情科、測資科及水資源科等科室各派一名副科長以上人員組成(牽頭科室派科長參加)。一類事件由水質科牽頭,二類事件由測資科牽頭。
會同現場調查組提出應急監測實施方案,根據權限報相應的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一般事件報市級領導小組辦公室,較大及以上事件報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監測技術要求及應急監測的質量保證工作;負責監測結果數據匯總,提出應急處置技術意見,編制並上報應急監測報告。
(二)現場調查組
現場調查組由測資科、水情科、辦公室、水質科、水資源科和相關站(隊)等科室技術骨幹,牽頭科室需派一名副科長以上人員參加。一類事件由水質科牽頭,二類事件由測資科牽頭。
應急監測程序啟動後,以最快的方式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調查事發水域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質監測站網分布等情況,判斷汙染物的種類、性質、危害程度以及受影響的範圍,會同技術管理組提出應急監測實施方案;提出處置意見。
(三)現場監測組
現場監測組由水質科、測資科(綜合室)、水情科及水資源科技術骨幹組成,牽頭科室需派一名副科長以上人員參加。一類事件由水質科牽頭,二類事件由測資科牽頭。
負責應急監測儀器設備、防護設施、通訊照明器材、耗材、試劑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準備工作,保證處於應急監測待命工作狀態;負責儲備特徵汙染物和常見汙染物的快速監測方法,做到有備無患;應急監測程序啟動後,以最快方式趕赴現場實施採樣、監測工作,迅速監測水質及水位、流量、流速等;負責鑑定、識別、核實汙染物的種類、性質、危害程度及受影響的範圍;迅速分析樣品,及時報出現場監測結果;對短時間不能消除、降解的汙染物進行跟蹤監測。
五、應急響應
(一)突發性水汙染事件劃分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嚴重程度、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範圍,將突發性水汙染事件分為重大(Ⅰ級響應)、較大(Ⅱ級響應)和一般(Ⅲ級響應)三級。
1.突發性水汙染事件Ⅰ級響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水汙染事件,啟動突發性水汙染事件Ⅰ級響應:
(1)影響國划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的水汙染事件;
(2)可能導致跨省界影響的水汙染事件;
(3)市級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受到汙染,影響供水安全;
(4)其它影響重大的突發性水汙染事件。
2.突發性水汙染事件Ⅱ級響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水汙染事件,啟動突發性水汙染事件Ⅱ級響應:
(1)影響省划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的水汙染事件;
(2)可能導致跨市(設區市)界影響的水汙染事件;
(3)縣級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受到汙染,影響供水安全;
(4)其它影響較大的突發性水汙染事件。
3.突發性水汙染事件Ⅲ級響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水汙染事件,啟動突發性水汙染事件Ⅲ級響應:
(1)影響市划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的水汙染事件;
(2)可能導致跨縣(市、區)界影響的水汙染事件;
(3)鄉(鎮)千噸萬人集中飲用水水源受到汙染,影響供水安全;
(4)其它影響一般的突發性水汙染事件。
(二)總體要求
1.Ⅰ級響應:市級領導小組組長統一領導,具體安排組織重大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和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應急監測小組在省級應急監測工作組的指導下開展相關應急監測工作;由市水文局向省水文局報送監測信息,同時向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地方環境保護部門報送信息。
2.Ⅱ級響應:市級領導小組組長指定分管副組長牽頭落實較大應急事項的組織和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應急監測小組在省級應急監測工作組的指導下開展相關應急監測工作;由市水文局向省水文局報送監測信息,同時向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地方環境保護部門報送信息。
3.Ⅲ級響應:市級領導小組組長指定分管副組長牽頭落實較大應急事項的組織和實施;按應急預案組織相關應急監測工作,並及時向省水文局和同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及環保部門報送信息。
(三)應急監測的實施
1.應急監測預警值班
市水文局及事發地領導小組辦公室、水情科和水資源監測中心,在突發性水汙染事件發生期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及時接轉電話,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做好水質監測前期準備工作,遇到應急監測任務要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2.事件認定
市級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性水汙染事件報告和信息後,及時做好記錄,對信息進行分析,核定是否屬於突發性水汙染事件、事件的類別及等級。如核定為一般突發性水汙染事件,應立即編寫《突發性水汙染事件快報》(格式參照6.1.2)向市級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同時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並及時向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報告;如為較大及以上的突發性水汙染事件,應立即向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按省級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編寫《突發性水汙染事件快報》(格式參照6.1.2),同時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並由省水文局向水利部、流域機構及省水利廳,事發地水文局向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報送相關信息。
(四)應急監測的啟動
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同意後可啟動應急預案。應急監測預案啟動後,由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召開協商會議,分析事件的汙染程度,性質及可能影響的範圍和程度,預測發展趨勢,研究應急監測方案。
在收到應急監測命令後,各應急監測工作小組必須在1小時之內做好出發前的一切準備,並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1.技術管理組和現場調查組根據已知事件發生信息確定初步應急監測方案和現場監測質量保證措施。
2.現場監測組完成現場應急監測儀器(包括可攜式水質監測設備,採樣裝置,流量、流速及水位的相關監測設備)、防護器材、通訊照明器材、耗材、試劑盒監測質量保證的準備工作。
3.事發地水文站(隊)配合做好各項工作。
4.水資源監測中心實驗室安排人員做好應急監測實驗室準備工作,隨時對現場採集的樣品進行分析。
(五)應急監測
1.現場調查及監測
突發性水汙染事件發生後,現場調查組到達現場第一時間調查事發水域入河排汙口設置、事發時段各排汙口汙水排放量,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種類、濃度、事發水域水利工程設施及相關水利工程的水量庫存、事發水域上下遊水文站及水質監測站網分布及事發時段上遊水文站監測結果等情況,將調查的情況及時報送技術管理組。
技術管理組根據現場調查的情況在及時對初步應急監測方案進行覆核,根據應急監測相關技術的要求確認監測時間、監測對象、監測定位、監測項目、監測頻次等,根據事件等級報相應的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實施。
現場監測組按照技術管理組制定的現場監測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水量、水質同步監測,並將監測結果及時報送技術管理組,技術管理組依據現場監測數據,組織技術管理組成員科室,提出汙染物稀釋等技術意見,並依此形成調水技術意見,由市級領導小組組長籤發後報省水文局審核後報送省水利廳。
當事故現場汙染物不明或難以查清時,技術管理組和現場調查組要在進行現場調查的同時,通過技術分析儘快確定應急監測方案。
對於無法進行現場監測的汙染物,應將現場採集的樣品快速送到實驗室進行分析。樣品送交分析人員後,現場監測人員應說明有關情況,分析人員對照採樣原始記錄進行核對,第一時間對樣品進行分析,並將監測結果交技術管理組。
2.現場採集的樣品,要做唯一性標識,採樣人員應在現場填寫採樣原始記錄。
3.應急監測工作期間,監測頻次視汙染程度、影響範圍而定,一般情況下,重大事件為每4小時一次,較大事件為每8小時一次,一般事件為每12小時一次,必要時應進行連續監測,並根據水流情況實行跟蹤監測,並編寫應急監測(調查)快報。
對事故發生後滯留在水體中短期內不能消除、降解的汙染物,要進行跟蹤監測,直到基本恢復環境原狀。汙染物一旦進入水體,順流而下,就會影響下遊河段、幹支流、左右岸等。跟蹤監測主要跟蹤汙染團運行狀況,稀釋狀況,沉澱入底泥狀況,地下水影響狀況,到達某一重要斷面的汙染洪峰狀況等。監測方法主要有依靠在線實時監測儀器,動態連續監測,或者增加監測斷面、監測頻次,擴大監測範圍。
4.對事故發生後滯留在水體中短期內不能消除、降解的汙染物,要進行跟蹤監測,直到汙染水體水質符合水域管理目標要求。
(六)應急監測終止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結束應急響應:
(1)汙染現場得到控制,事件影響已經消除;
(2)汙染物的洩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傷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6)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環境保護部門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2.當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技術管理組提出申請,由應急領導小組宣布終止應急監測,及時做好相關記錄,並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安排正常的水質監測或跟蹤監測。
六、應急監測報告與總結
(一)應急監測報告
1.對突發性水汙染事件應編制應急監測簡報
簡報採用文字型一事一報的方式,分為快報、確報、影響期間內動態報告和處理結果報告4類。簡報做好保密工作,進行編號登記。
2.應急監測簡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事件基本情況(時間、地點、過程);
事件發生原因;
上下遊監測斷面(點)位置說明和位置圖;
主要汙染物(物質、數量)、監測項目、監測頻次;
水位、流量、流速;
汙染影響範圍;
汙染影響情況;
已經採取的措施和效果;
消除或減輕汙染物危害的措施和建議;
必要時進行汙染影響程度及範圍預測分析。
3.技術管理組負責對監測信息、數據進行匯總審核,技術管理組負責組織編寫應急監測快報、確報、動態報告、處理結果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相關報告審核,領導小組負責相關報告的籤發。
4.應急監測快報、確報、動態報告、處理結果報告,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審核後報應急領導小組批准,重大事件、較大事件、一般事件均由市水文局報省水文局和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
5.快報指獲知事件發生信息、發現異常情況或重大隱患後1小時以內上報。
6.確報指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立即上報,內容同2。
7.動態報告指在汙染事件影響期間內連續編制各期快報,內容同2。
8.處理結果報告指在事故處理完後立即上報,根據監測結果確定汙染經處理後基本恢復原狀,上報後可停止應急監測。
(二)總結報告
水汙染應急監測結束後,省、市兩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整個應急監測過程出具總結性書面報告,由相應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根據事件的等級報送相關部門。總結報告主要內容:應急監測的起因;監測過程及監測位置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相關應急措施及應急監測的結果;應急處置措施與建議;總結經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