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省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總體安排,現將2019年度全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範圍
參評人員範圍為陝西省行政區域內在職在崗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含非公有制單位),當年達到國家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參加評審,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參加評審。
二、申報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操守。申報人員近5年個人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
(二)實行專業技術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含縣級公立醫院),按照評聘結合的原則,申報人員數和空缺崗位數按照1:1申報。當年能夠空出的專業技術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報人單位須填寫《陝西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崗位設置情況統計表》。申報職稱要求人崗一致,借調人員借調超過6個月的,不得申報評聘職稱。
(三)學歷、資歷條件
1、晉升正高級職稱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副高級職稱資格,並聘任現職滿5年。
2、晉升副高級職稱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博士後研究人員完成博士後研究工作出站(創新基地)前。
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畢業,具有中級職稱資格,並聘任現職滿2年;在職期間取得博士學位,具有中級職稱資格,並聘任現職滿4年。
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具有中級職稱資格,並聘任現職滿4年;在職期間取得碩士學位,具有中級職稱資格,並聘任現職滿5年。
以下④-⑦條,須具有中級職稱資格,並聘任現職滿5年。
④全日制統招大學本科畢業。
⑤在職期間取得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
⑥全日制統招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
⑦在職期間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並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5年。
以上學歷(學位)均要求為省級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四)業績條件
為充分體現工作業績在人才評價中的導向作用,申報人員應在本崗位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豐富的臨床或技術工作經驗,能解決本專業複雜疑難問題,能夠指導和組織本專業技術工作和科研工作,能夠指導、培養下一級技術人員開展工作。申報人員需提供能夠反映出其任現職期間診治疑難雜症、解決疑難問題和日常工作能力水平的病例、專題報告及課題資料。
(五)科研成果條件
參評人員須符合科研成果條件,科研成果均要求在任現職期內完成。具體要求如下 。
1、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評科研成果條件
單位類別
正高級資格
省級三級甲等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
參評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中任意2項:
1.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及以上,為前5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級科研課題2項,均為第一完成人,課題已結題或通過驗收;
3.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被SCI或SCI-E收錄;
4.作為第一完成人,制訂完成本專業的行業部頒標準;
5.作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項發明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並通過同行專家(評委)的認可;
6.有4篇均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在全省衛生高級職稱評審認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學術意義的本專業論著性論文。
省級三級乙等醫院、市級三級醫院、市級公共衛生機構
參評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中任意2項:
1.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三等獎及以上,為前3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級科研課題1項,為前2名完成人,課題已結題或通過驗收;
3.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被SCI或SCI-E收錄;
4.作為第一完成人,制訂完成本專業的行業部頒標準;
5.作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項發明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並通過同行專家(評委)的認可;
6.有3篇均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在全省衛生高級職稱評審認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學術意義的本專業論著性論文。
其它醫療衛生單位
參評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在現場評審時加試病案分析等臨床實踐考核內容。
1.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三等獎及以上,為前3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級科研課題1項,為前2名完成人,課題已結題或通過驗收;
3.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被SCI或SCI-E收錄;
4.作為第一完成人,制訂完成本專業的行業部頒標準;
5.作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項發明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並通過同行專家(評委)的認可;
6、有3篇均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在全省衛生高級職稱評審認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學術意義的本專業論著性論文。
單位類別
副高級資格
省級三級甲等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
參評人員須符合下列第6項條件,或1-5項中任意2項:
1.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三等獎及以上,為前3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級科研課題1項,為前2名完成人,課題已結題或通過驗收;
3.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被SCI或SCI-E收錄;
4.作為第一完成人,制訂完成本專業的行業部頒標準;
5.作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項發明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並通過同行專家(評委)的認可;
6.有4篇均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在全省衛生高級職稱評審認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學術意義的本專業論著性論文。
省級三級乙等醫院、市級三級醫院、市級公共衛生機構
參評人員須符合下列第6項,或1-5項中任意2項:
1.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三等獎及以上,為前5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級科研課題1項,為前2名完成人,課題已結題或通過驗收;
3.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被SCI或SCI-E收錄;
4.作為第一完成人,制訂完成本專業的行業部頒標準;
5.作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項發明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並通過同行專家(評委)的認可;
6.有3篇均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在全省衛生高級職稱評審認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學術意義的本專業論著性論文。
其他醫療衛生單位
參評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三等獎及以上,為前5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級科研課題1項,為前3名完成人,課題已結題或通過驗收;
3.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被SCI或SCI-E收錄;
4.作為第一完成人,制訂完成本專業的行業部頒標準;
5.作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項發明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並通過同行專家(評委)的認可;
6.有2篇均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公開發表在省級以上刊物的本專業學術論文。
2、未合併的計劃生育單位計劃生育專業技術人員參評科研成果條件,今年仍按照陝人社函〔2017〕827號文件執行。從2020年起,該類參評人員全部按照衛生專業評審條件執行,不再區分對待。
3、衛生專業(含計劃生育專業)人員申報正高級職稱,每篇論文字數要求2000字以上;申報副高級職稱,每篇論文字數要求1500字以上。
參評論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只認可排名第一位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科研成果條件所列各項不能重複。
要求在全省衛生高級職稱評審認可的期刊上發表的論文,論文發表當年期刊為認可期刊,方為有效參評論文。
(六)繼續教育條件
從2015年開始,參評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公需課學習不少於24小時,專業科目不少於56小時。
(七)基層支醫條件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陝政發 〔2014〕17號)要求,嚴格執行省和市級醫療單位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必須到縣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累計服務一年,縣區級醫療單位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前必須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中心)累計服務一年的制度。各部門及單位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精神,必須對申報副主任醫師完成支醫情況進行嚴格把關並公示。
博士後研究人員不要求基層支醫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或延遲申報
1、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一年申報;
2、醫療事故責任者,延遲三年申報;
3、醫療差錯者,延遲一年申報;
4、受到黨政紀處分者,在處分期內不得申報;
5、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病歷、成果者,一經查實,取消當年參評資格,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批評,並延遲三年申報。
三、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評審要求
全省縣域內(不含市轄區)醫療衛生單位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在職在崗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按照《陝西省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陝人社發〔2016〕46號)文件,可以申報基層衛生高級職稱,申報基層衛生高級職稱不得同時申報省級標準職稱。要求申報人員近5年個人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申報基層衛生高級職稱須參加實踐能力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參加後續評審環節,考核成績不計入評審量化得分。實踐能力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四、 各市衛生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要求
各市負責組織的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應嚴格執行高級職稱評審工作規則要求,堅持政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實行評審前單位公示和評審後結果公示。嚴格按照本通知的條件標準收取申報材料,不得放寬人員範圍、不得降低條件標準,不得突破評審通過率。基層實踐能力考核未通過人員不參加評審,不得計入評審未通過人員數。各市申報人員按照陝西省衛生高級職稱評審專業目錄申報。
各市應嚴肅評審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監督,加強評審委員全封閉式管理。評委有親屬參加評審的,應當迴避。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幹擾幹預評審工作,影響評審的公平公正,對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的評委和工作人員,應視情節採取撤銷評委資格、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等措施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紀檢部門處理。
五、推薦程序和要求
申報人提出申請,並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做出書面承諾。用人單位負責對申請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並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請人的職業道德和學術技術水平。單位要對審核通過人員的申報材料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按照管理權限上報。不受理個人直接上報的和越級上報的評審材料。省衛生健康委直屬單位須提交推薦評審的文件,說明被推薦人的姓名、參加評審的系列、專業、級別、推薦理由及公開監督情況等;各設區市、省級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駐陝單位需由職改(人事)部門出具推薦評審的正式委託函文件。
用人單位應嚴格執行評審政策,對推薦人員的評審材料認真審核,核對真假,對違反政策規定和把關不嚴的用人單位,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要求限期整改,並追究本單位職改(人事)部門相關人員責任。
六、有關問題說明
(一)職稱資格確認
外省(含中央駐陝、軍隊轉業)調入我省的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確認工作由評審委員會確認,由其按照職稱確認工作要求和我省本專業職稱申報條件進行確認,確認通過後報人社部門備案。職稱確認、晉升可同次進行。
(二)職稱資格轉換
根據《關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轉換有關問題的通知》(陝衛人發〔2004〕459號)要求,已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確因工作需要而轉換到衛生系列(專業)崗位的,須在新的衛生專業崗位工作滿二年以上,按照現從事專業職稱任職條件申報轉換評審。
(三)貧困縣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支持政策
鼓勵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紮根我省貧困地區建功立業,貧困縣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行省人社廳《關於進一步加大貧困縣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支持政策的通知》(陝人社發〔2018〕49號)評審條件。各市要明確標註出貧困縣參評人員,評審時給予傾斜。
(四)根據《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陝辦發〔2018〕2號)「技術人才取得職業資格即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要求,取得執業藥師資格即認定具備主管藥師職稱資格,並可作為申報副主任藥師的條件。
(五)參加援外、援藏、援疆醫療隊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按照《關於新時期加強援外醫療隊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實施辦法》執行。
(六)從2019年起,全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實行信息化評審,申報材料等有關具體要求由省衛生健康委另文通知。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陝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11月1日
作者/來源:用戶396191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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