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狂牛症傳入我國,衛生部和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已於3月27日聯合發布公告,禁止進口和銷售發生狂牛症國家的牛肉食品,現就衛生部門在公告執行中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禁止進口和銷售來自發生狂牛症國家的具體產品為:牛的腦、脊髓、眼、牛肉、牛骨、牛內臟、牛胎盤及其用上述原料加工製成的食品,包括牛肉漢堡、牛排、牛肉罐頭、牛肉香腸、牛肉鬆、明膠、胺基酸等,但乳及乳製品不在禁止範圍。
三、進口商或生產銷售商對已進口或銷售的來自發生狂牛症的國家的上述產品,應立即暫停生產和銷售,並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作銷毀或退貨處理,處理結果應及時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預防狂牛症(BSE)有關知識宣傳提綱
一、 何謂狂牛症
狂牛症全稱為「牛海綿狀腦病」,是一種發生在牛身上的進行性中樞神經系統病變,症狀表現與羊瘙癢病類似,俗稱「狂牛症」。
狂牛症和羊瘙癢病都是由於感染了一種奇特的致病因子,我們稱之為「狂牛症因子」所引起。到2000年7月,在英國有超過34000個牧場的176000多頭牛感染了該病。最高發病時間是在1993年1月,每月至少由1000頭牛發病。
該病的發生可能是因為給牛餵養了含有患瘙癢病的羊製成的肉骨粉而引起,而造成在世界各國的更大範圍的傳播則是由於肉骨粉的大範圍出口造成的。
二、 狂牛症是由什麼引起的?
引起狂牛症和羊瘙癢病的病原因子的真正性質目前尚不清楚。但目前最被認可的理論是由一種叫做「prion」的正常細胞蛋白發生結構變異而造成。我們暫借稱之為「狂牛症因子」。狂牛症因子既不是細菌和病毒,也不是寄生蟲。目前能夠預防和殺滅感染性細菌、病毒的所有一般性措施都不能有效地滅活「狂牛症因子」。
三、 在牛的哪些部位可以發現狂牛症因子?
自然發生的感染病牛,其病原體主要存在於腦組織、脊髓和眼睛的視網膜。通過實驗還發現在患病牛的小腸、骨髓和脊背神經節也存在狂牛症因子。
四、 在哪些國家報告有狂牛症?
狂牛症發生在英國最多,1999年統計佔總發病數的99%。以後在其他歐洲國家也發現了本土的狂牛症。這些國家包括英國、愛爾蘭、瑞士、法國、比利時、盧森堡、荷蘭、德國、葡萄牙、丹麥、義大利、西班牙、列支敦斯登等,由於各國報告的方式及調查的時間不盡一致,因此,各國提供的報告不一定反映出真實情況。
五、 狂牛症是如何傳播的?
目前狂牛症的傳播被認為是通過給牛餵養動物肉骨粉傳播的。這種通過餵養肉骨粉提供牲畜蛋白質的方式已經普遍採用數十年了。在70年代後期,動物肉骨粉的製作(煉製)過程發生了一些變化。有種假設認為,是這種煉製過程的變化導致了羊瘙癢病因子的存活,並通過用肉骨粉飼養牛而將羊瘙癢病因子傳播給了牛。
六、英國政府對狂牛症的傳播是如何處理的?
為對付狂牛症的傳播,英國政府採取了許多減少該病傳播的措施,這些措施既包括對動物的保護也防止該病傳染給人。1988年6月規定BSE為報告病種,並很快制定了法律條文禁止用反芻動物來源的蛋白餵養反芻動物。1989年11月禁止人們消費使用某些特殊的高危險的牛雜碎(即:來源於6個月以上動物的腦、脊髓、扁桃體、胸腺、脾和腸)。1990年9月對牛雜碎的使用進一步進行限制,禁止用其餵養所有動物和禽類;1996年3月20日英國政府公開宣布英國10名克雅氏病者懷疑與牛海綿狀腦病有關,因而將大於30個月的牛和所有大於6個月的牛頭都不準食用,並將其排除到食物鏈中之外。採取以上措施之後,英國的狂牛症數量從1992年的36680例最高值開始下降。
七、 我國會發生狂牛症嗎?
為了防止狂牛症傳入,我國農業部和有關部門多次下發了通知,禁止違法進口、經營和使用反芻動物及其產品、胚胎和反芻動物源性飼料。並加強了對狂牛症的監測工作。各地對本地區所有進口牛(包括胚胎)及其後代(包括雜交後代)、飼餵過進口反芻動物飼料的牛進行了全面追蹤調查,截止目前為止,我國未發現有狂牛症發生。
八、 如何檢測狂牛症因子?
目前全世界範圍尚沒有對狂牛症因子直接檢驗的方法。要檢測牲畜是否患有狂牛症,只有就將動物的腦組織通過注射方法接種給小鼠,觀察小鼠是否患病或死亡是目前檢測感染性的唯一方法。但即使試驗小鼠不死或不患病,也難以說明被檢驗的牲畜沒有患病,也可能是被檢驗的牲畜腦組織含有的狂牛症因子較少。這一方法至少需要300天時間,因此很不實用。 通過病理學檢查感染狂牛症的牲畜腦組織,可見特徵性的兩側對稱的灰質海綿狀變化,進一步用免疫組化和蛋白印記等方法可檢出致病性PrPSc的存在。
九、人類是否有與狂牛症同樣的疾病?
狂牛症屬於「可傳播性海綿狀腦病(TSEs)」中的一種,這種可傳播性海綿狀腦病為進行性神經海綿狀病變,患有該病無一生還。羊瘙癢病、貂腦病、貓海綿狀腦病、鹿和麝鹿的退行性病都屬於該病範圍。從1921年開始就發現人也患有被稱為「可傳播性海綿狀腦病」的疾病,用發現該病的兩個人的名字Creutzfeldt和Jakob命名,一般稱之為「克雅氏病」( Creutzfeldt- Jakob disease簡稱CJD)。以往的CJD患者的年齡段在50~70歲之間,發病者罕見,全世界平均每100萬人才有1人罹患此疾病。目前對該病尚無治療方法,一旦染上此種疾病,遲早腦部會受損,痴呆症狀日益嚴重,因起併發症而致死亡。
十、 與狂牛症有關的新變異型克雅氏病是什麼病?
1995年以後,英國發現有人患有與傳統的CJD有所不同的克雅氏病,全部10名患者都是以往CJD未曾出現的年齡段,為十幾歲至三十歲的年輕人。患者首先出現憂鬱症的病狀,後來變成不能行走,並呈現精神礙等痴呆症狀,最後死亡。該病被稱之為「新變異型克雅氏病(variant Creutzfeldt-Jakob disease 簡稱vCJD)」。一開始就有人認為該病與狂牛症的傳染有關,但英國政府一貫持否定態度。到了1996 年3月,英國政府承認這種新變異型克雅氏病與狂牛症感染有關。
十一、已經有多少人患有新變異型CJD?
1995年下半年報導了兩例罕見的少年CJD病例,在隨後和數月內又發現了8例年輕的CJD患者。所有這10例病人臨床表現、臨床病程、易感年齡、腦電圖和影象學改變、病理學特徵都與傳統的CJD有所差異。截止到2000年11月已證實的vCJD在法國2例、北愛爾蘭1例。發病年齡大多為16歲到52之間(平均28歲),但最近在英國發現的1例75歲的vCJD患者使這一疾病的感染年齡範圍擴展到整個年齡組。
從1995年到2000年10月,英國已經確定的vCJD有80餘例,平均每年約15例病人。有人曾對新變異型變異型CJD造成流行的可能性進行了統計學研究並建立了模型,這項研究是依據在英國出現前14例病例的時間以及新變異型變異型CJD的發病與BSE有關的推論進行的,根據這項研究,在英國總的感染人數將從小於100例到大於80,000例。
十二、有哪些證據證明狂牛症與人vCJD有相關關係?
目前大量資料證實人類vCJD與狂牛症的暴發密切相關,主要依據如下:
(1)狂牛症與人vCJD在流行病學上具有高度的時空吻合性。目前已證實的vCJD絕大多數發生於英國,首次報導時間在狂牛症暴發高峰期五年以後。
(2)BSE感染因子和vCJD感染因子(PrP-res)的電泳帶型和糖基化比例一致。
(3)實驗動物上BSE和vCJD感染因子在發病潛伏期、臨床病程、PrP-res蛋白在腦組織中的分布一致。
(4)BSE因子可通過消化道感染非人類靈長類動物。
(5)轉基因小鼠(人PRNP基因)
十三、人類通過什麼途徑感染vCJD?
人類vCJD的傳播途徑大多認為是通過食用了受狂牛症因子汙染的食物,從而通過消化道感染。感染因子先進入腸道局部淋巴組織並在其中增殖,在出現於脾臟、扁桃腺,最後定位於中樞神經系統。
十四、為什麼要禁止有關食品進口及銷售和食用?
大量可能帶有狂牛症因子的飼料及危險性牛製品出口是主要原因。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是狂牛症暴發流行期,主要的發病國家如英國及其他歐洲國家有大量的牛患病並被宰殺,同時英國和歐洲發生狂牛症的國家的牛肉及牛肉製品的出口受到了嚴格的限制。雖然發生狂牛症的國家採取了一些宰殺病牛的措施,但估計感染狂牛症因子的牛大大超過宰殺的數量,而這些未被宰殺的牛、牛肉及其製品則被投入了流通或消費市場,造成了很大的危險和恐慌。
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都對尚未發生狂牛症的國家提出了警告,要求根據本國情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保護和預防措施。美國、日本等國均採取了不同程度的限制進口措施,就連歐盟內部國家之間也互相採取了限制措施。
十五、牛的哪些部位傳染的相對危險性更大?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綜合有關研究的結果,認為病牛各部位的相對危險性如下:
強傳染性:腦、脊髓、腦脊液、眼球
低傳染性:小腸、背根神經節、骨髓、肺、肝、腎、脾、胎盤、淋巴結
無傳染性:肌肉、乳汁、血、胰臟、胸腺、心臟、脂肪
由於對流通中來自牛的產品及製品難以了解其加工方式和在加工過程中可能受到危險部位汙染的程度,因此,對可能感染狂牛症因子的相關產品,如明膠、血液及血產品等也不能肯定其安全性。 目前認為,來自以上地區的奶粉、化妝品尚不認為其具有傳染性。
十六、衛生部門應該開展的工作 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對公告中的涉及的產品採取以下措施:
(一)對市場銷售的來自發生狂牛症國家(英國、愛爾蘭、瑞士、法國、比利時、盧森堡、荷蘭、德國、葡萄牙、丹麥、義大利、西班牙、列支敦斯登等)的牛的腦、脊髓、眼、牛肉、牛骨、牛內臟、牛胎盤及其用上述原料加工製成的食品,包括牛肉漢堡、牛排、牛肉罐頭、牛肉香腸、牛肉鬆、明膠、胺基酸等食品進行監督管理;
(二)監督進口商或生產銷售商公告收回已售出產品,監督其進行銷毀或退貨。
十七、進口商或生產銷售商的責任
(一)清查有無進口或銷售列入禁止的食品;
(二)配合各級衛生監督部門開展的調查工作;
(三)如有進口或以進口的上述食品為原料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應按規定公告收回其產品,並作銷毀或退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