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閩南文化(漳州)生態保護區建設,近日,漳州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組織實施《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漳州市建設提升方案(2021—2025)的通知。具體通知內容詳見下文:
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組織實施《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漳州市建設提升方案(2021—2025)的通知
漳政辦〔2020〕79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開發區管委會,漳州臺商投資區、漳州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遺產保護重要論述,按照文化和旅遊部做好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紮實抓好閩南文化(漳州)生態保護區整體保護各項工作,在廣泛徵求意見、組織專家評審論證、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的基礎上,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各地各有關單位組織實施《<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漳州市建設提升方案(2021—2025)》(以下簡稱《提升方案》,詳見附件),進一步加強閩南文化(漳州)生態保護區建設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夯實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根據《提升方案》提出的目標要求,進一步夯實閩南文化(漳州)生態保護區建設主體責任,結合工作實際,全面推進閩南文化(漳州)生態保護區建設,持續加大閩南優秀傳統文化傳承保護力度,充分激發新時代閩南文化創新創造活力。
二要堅持依法行政。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注重文化遺產的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秉持「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推進閩南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更好地傳承和發展歷史文脈。
三要加強創新利用。要促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加強閩南優秀傳統文化遺產資源的挖掘、梳理和研究,推動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的科學理念融入發展各領域全過程,與精準扶貧相結合、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銜接、與塑造城鄉特色風貌相協調,將文化遺產資源優勢進一步轉化為發展優勢,堅持高質量發展超越、加快富美新漳州建設。
四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凝聚閩南優秀傳統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合力,充分發揮閩南文化(漳州)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積極拓寬社會力量參與渠道,協同推進閩南文化(漳州)生態保護區重點任務落實。大力營造全社會重視、支持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的良好氛圍,統籌推動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融入人民群眾生產生活,讓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參與感、認同感、獲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漳州市建設提升方案(2021—2025)
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來源:漳州政府網
本期編輯 劉藝敏 本期組長 陳 靜
值班主任 陳益雄 總 編 輯 賴雄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