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熊貓是一級保護動物,現在穿山甲也變成一級保護動物,且保護難度比熊貓難得多!
同時還是印證了一句話,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它之所以能變成保護動物還是因為大量不法分子對其進行捕殺,獲取穿山甲身上利益,有了市場的存在,不法分子才願意幹這種違法活動!
捕殺穿山甲是會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現在變為一級保護動物,那便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341條,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我在這裡勸解還抱有僥倖心理的偷獵者,別為了一時利益毀了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