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並協助其與出租人籤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______□;樓房為__室__廳__衛□;平房為__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樓層:____□;朝向:____□;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月租金標準:____元□;大致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其他條件:______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現場看房
本合同籤訂後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陪同看房後,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費,每次不得超過____元。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看房成本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並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籤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七)本合同籤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籤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__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________.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費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必要費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費)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費、必要費用的,應按照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照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雙方籤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篇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並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籤訂房屋租賃合同:________________坐落:____□;樓房為___室___廳___衛□;平房為___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樓層:___□;結構:____□;朝向: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月租金標準: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房屋權屬: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籤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三條
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乙方應當製做看房的書面記錄,列明房屋的具體地址、看房時間及其他事項。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籤字確認,由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或者甲方不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籤字並拒絕支付看房費。
第四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籤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出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七)收取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八)本合同籤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委託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出租人未籤訂書面租賃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看房並與出租人籤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第七條
費用與佣金
(一)看房費
看房費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實際發生的費用。
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看房費用為:每次_____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納看房費用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次。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費用費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籤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日內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____________.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看房費、佣金)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並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看房費、佣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八條
轉委託
乙方將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應按照__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約支付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按照____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於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
(六)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或所介紹房屋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任何權利瑕疵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篇三】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房屋租賃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院內
平方的庫房和房屋4間出租給乙方。
二、租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3年。
三、租金:年租金為36000元整。
四、租金的繳納方式:自合同籤訂之日起,每年提前2個月全款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需要向甲方交納1000元的押金,3年合同期滿後,甲方返還乙方押金。
五、水電費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一切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在乙方使用甲方庫房期間,發生問題,給甲方房屋造成損失,乙方要負完全責任,及時給甲方維修,發生的一切維修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經雙方協定根據需要進行改造裝修,乙方不繼續租用時還原房屋原來的樣式。
六、合同期滿,乙方欲繼續租用時,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若乙方不再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時,將房屋交給甲方,如果不按期交付,乙方每拖延一天,按年租金的5%交納違約金給甲方。
七、如果乙方到期後,乙方繼續租廠房,甲方要變動房價時候,也應該在3個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違約,也賠償乙方3個月的租金。
八、甲方如有房屋拆遷等政府性變動,甲方應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剩餘的租金(按月計算)
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由乙方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
1、拖欠租金超過1個月的。
2、把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3、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的;
5、造成房屋損壞。
十、承租期內,如乙方經營違約違法,其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十一、承租期內,如所租房屋人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按損失價格賠償。
十二、在承租期內,乙方自行解決自己的財產、物品及人員的安全。如出現案件或其他損失與甲方無關。
十三、本合同自籤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籤字)
乙方(籤字)
籤約時間:
年 月 日
【篇四】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管理條例》、《西雙版納州XX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狀》、《西雙版納州XX年旅***業安全生產責任狀》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域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
甲方的保安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的責任;
2、
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附件:出租區域消防器材清單)
3、
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鬥、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
乙方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5、
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
乙方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審核,經批准,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並落實防範措施後,方準動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設備的用途,造成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的遺失、損壞,按照原價賠償。
三、
違約責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消防安全責任區:ktv、桑拿、商場經營區域、附樓一樓至二樓通道。
五、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各執一份。
備註:
1、乙方每日凌晨2時以前,必須關閉或調小ktv音樂聲音,以免影響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嚴格控制內部人員在承租區域內活動,嚴禁到酒店其它區域,影響酒店正常經營。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籤字:
乙方代表籤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五】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位於第____層,共(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佔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幣)_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幣)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個月的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費用由____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籤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4.無正當理由閒置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籤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按年度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籤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項解決1)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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