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上熱炒一篇實名投訴《建議將東方航空納入不誠信黑名單,理由不僅僅是「突然取消航班」》,僅《今日頭條》兩天的點擊量就超過20萬,引發國內廣大網絡受眾廣泛關注。
投訴人於2020年8月11日購買東方航空湖南常德往返內蒙古鄂爾多斯的雙程機票,拖家帶口去旅行,計劃按照預定的航班時間8月15日返回。但在8月14日下午,投訴人收到通知:8月15日返回湖南常德的航班因航司原因取消了!投訴人當即與東方航空公司客服聯繫,質詢「航班為什麼無緣無故取消」?東航客服回復:「因為疫情」,8月18日才恢復航班!在協商退票事宜上,卻稱只能退220元(往返票價950元),其它由乘客自行想辦法。於是乎,他們一行只得租私車、打的士、擠公交、改乘飛機航班、坐地鐵、乘動車輾轉數百公裡從呼和浩特購票飛回湖南長沙,再急匆匆趕回常德;一路跌跌撞撞,上演了一場現實版的《人在囧途》。
改革開放以來,在國家的大力投入下,航空、鐵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得到翻天覆地的改善,不僅可以和世界任何發達國家媲美,而且在設施設備先進方面更勝一籌。但在航空的準點率及服務水平方面,卻令國人難以恭維。「誤點」、「取消航班」成了常態,即使晴空萬裡,無雨無雪,其原因幾乎都是「天氣原因」等等,對此,國人已經熟視無睹、見怪不怪,也具備了相應的心理承受能力。
東方航空這次借「疫情」之名,「取消航班」停飛甩客,似乎「理直氣壯」,但其客服回復旅客「8月18日才恢復航班」卻又令人不得其解!
筆者詳查了國家衛健部門發布的疫情資料:2020年7月1日--8月14日,內蒙古、湖南兩省區全境均為低風險地區,且航班涉及的鄂爾多斯市和常德市均沒有發現一例新冠確診病例,也沒有發現疑似病例及無症狀感染者,東航客服所說的「疫情」由何而來?即使在8月14日發現疫情,相關旅客應馬上隔離,進行核酸檢測,8月18日咋能恢復航班?即使因為疫情取消航班,東航應該盡到全額退票,安排好訂票旅客的改籤、轉機及食宿等事項,怎能武斷地部分退款、其它不管?
疫情是個筐,什麼都往裡面裝!東航在事實上沒有發生疫情的情形下,就藉口疫情停飛甩客,就輿論層面來說是虛報疫情、無端造謠;若有別有用心之徒藉此做文章,利用東航因「疫情」停飛之事上網散布謠言,將導致鄂爾多斯市及內蒙古自治區發生嚴重的輿情事件。就法治層面來說是不講誠信、漠視法律;要知道每名旅客一旦預定貴航空公司的機票,就是與貴司籤訂了《承運合同》,其權利義務就受到法律的保護,東方航空公司以「莫須有」的理由停飛甩客,就是一種嚴重的民事違約行為,旅客完全可以訴諸法律要求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航空等行業事關國計民生,國家授權少數央企實行「特許經營」,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服務廣大人民群眾、服務國家經濟與社會事業的發展。東方航空公司作為享受航空特許經營權的超大型央企,理應模範地嚴守誠信、依法經營,為旅客提供優質的服務。切不可「店大欺客」,見利忘義,只想享受特權,而不承擔義務,動不動就停飛甩客,大搞「我的地盤我做主」,自行制定系列損人利己的「霸王條款」。這些「套路」,不僅傷害了廣大旅客朋友們的心,而且與自己經營發展的初心相違背,更是與國家民族及人民群眾的期許背道而馳!(作者:易賽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