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學中我們常常發現講過得題再次見面學生仍感覺生疏,昨天練過的題今天做仍有學生出錯,甚至剛剛寫在黑板上的做題格式搬到作業本上就能搬錯。當學生出現這些情況時,作為教師的我們這時特別需要靜下心來想想這其中的「病因」究竟在哪?有可能是學生上課時注意力不集中;也可能是教師在突破教學難點時學生正好是學習發困時;更有可能是教師的講授學生根本聽不懂;或者剛能聽明白,但由於教師急於完成當堂的教學任務,學生的理解能力還跟不上教師。總之,作為教師要精準癥結,不可簡單認為就是「教不會」。今天有幸看到劉雪豔老師的深度探究「教不會」現象這篇文章,文中談到關於四個「不代表」(講完了不代表聽懂了;聽懂了不代表會做了;當堂會做不代表課後會做;今天會做不代表明天仍然會做)。特別得受啟發。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講完」只代表教師按照自己的想法完成了教學內容的講授。學生是不是「聽懂了」,取決於學生對知識的理解掌握程度。「講」是教師與文本的對話,「懂」是學生對文本的理解,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個是教師對知識的理解,一個是兒童對教師對知識翻譯的理解,所以教師講完了,學生不一定能聽懂。
其次,「聽懂」只能代表學生當時聽明白了老師所講的某個知識點,而這個明白僅僅停留在認識層面上。而「會做」是學生能夠對知識進行應用,屬於實際應用層面,這就是比較高級的「懂」了。「聽懂」僅是雨過地皮溼時的懂,而「會做」那才叫「真懂」,「聽」和「做」是兩個完全不同層次的認知領域,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手手巧眼眼拙的情況,所以聽懂了不代表會做。
另外「當堂會做」,可能僅僅是自己掌握了其照貓畫虎的簡單應用,或者是因為有老師的點撥和引導,有老師黑板上範例的參考。一旦脫離開課堂和老師,讓學生獨立完成課後作業時,學生就會感覺似曾相識卻無從下手,所以當堂會做不代表課後會做,如果課堂上的知識是在老師的「攙扶」下學到的,出錯就會在所難免。
最後我想說的是,因為遺忘是客觀存在的,也是會必然發生的,所以學過的知識不一定一段時間後拿出來你仍然會。特別是那些老師經常提到的「陷阱」知識點,常考常掉坑,所以無論是在校內還是校外我們必須根據遺忘規律,課上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有效複習,課後也要布置一些回頭看的作業(比如:每周末讓學生看看自己的糾錯本、導練中的錯題、家庭本上的錯題......)在培養學生良好學習習慣的同時,也讓學生保持了記憶。所以今天會做不代表明天仍然會做。那如何避免這些情況呢?我是這麼想的:
一、抓住學生的眼球。
實踐證明,只有學生認真聽講了,我們的課堂才會有效,提高學生的注意力顯得尤為重要,我們可以做這樣嘗試:
第一、登上講臺,老師用眼睛先巡視一圈,注意你的眼神要關注到每一個孩子,讓他感受到老師的信號已覆蓋到了他,最終覆蓋全班。
第二.當老師講授的時候一是儘量不用課本中的例題,即使用也最好改一改數據和一些名稱,徹底切斷學生依賴課本的思想,二是上課有要求,不用課本,課本是用來預習和習題鞏固的,不是用來配合老師演戲的劇本。
第三.當老師講解共性知識難點時要在原講課聲音的基礎上先降低一點點,然後提高一個八度,順便再次用眼神信號覆蓋全班,把全班人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老師這裡。讓學生在課堂上勞逸結合,多感官參與學習活動,可以延長學生注意力的保持時間。
二、善於及時運用對比訓練。
在教學中學生公式、概念混淆,張冠李戴,會鬧出一些笑話,這時對比訓練就顯得尤為關鍵,(比如:周長和面積的對比、表面積與體積的對比、分數乘法與除法的對比......)在學習完《圓》後我設計了以下三個對比題:(1)一隻鐘錶,分針長5㎝,一小時尖端走了多少?(2)一隻鐘錶,時針長3㎝,一小時能掃過多大範圍?(3)一隻鐘錶,分針長5cm,時針長3cm,一晝夜,分針與時針尖端各走了多少?掃過的範圍一共有多少?讓學生在錯誤中體驗,學生通過詳細對比,相互區別,從而精準識記,這比教師不斷地提醒或強制要求來得更有說服力。
(河曲實驗小學教師王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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