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人類的生命之源。城市供水工作關係到社會生活、生產的諸多方面,涉及千家萬戶。加強城市供水管理,採取行政規範、經濟措施、科學技術手段是必要的。將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納入法治軌道,一是有利於水源保證;二是有利於安全供水;三是有利於供水企業經營管理;四是有利於協調供需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作為供水企業和用戶到底該如何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職責呢?記者就此進行了專訪。
記者:我市現行的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是哪年制定的?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西寧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於2012年8月6日西寧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記者:該管理辦法的施行有何重要意義?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用水管理,發展城市供水事業,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促進節約用水,維護用戶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青海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記者:哪些用戶需向供水企業申請或審核?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新增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戶、申請臨時用水的用戶,增加用水量和改建供水設施的,應當向城市供水企業提出申請,同時提供近、遠期用水計劃及有關資料並經城市供水企業審核。
記者:對水壓要求超過城市供水服務壓力的用戶該怎麼辦?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築物對水壓要求超過城市供水服務壓力的,建設單位或所有權人應當配套建設二次供水設施。
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和工程技術規程的要求。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方案應當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進行建設施工,完工後應當辦理飲用水衛生許可證。二次供水設施竣工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設計方案未經審核以及二次供水設施未進行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記者:在涉及城市供水設施工程設計方面建設單位該如何操作?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對城市供水設施工程設計進行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並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記者: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是怎樣分類管理的?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總表用戶,以結算水錶為界,水錶以前的進水管、進水閥門、閥門井、結算水錶由城市供水企業管理和維護。結算水錶後到用戶的管道、出水閥門、水錶井及其他設施由用戶管理和維護;
安裝單元結算水錶的用戶,以單元結算水錶為界,水錶以前的進水管、進水閥門、閥門井、單元結算水錶由城市供水企業管理和維護。單元結算水錶後到用戶的管道、出水閥門、水錶井及其他設施由用戶管理和維護;
戶表用戶的供水管理及其附屬設施以進戶單元的第一個支點閥門井為界,閥門井、閥門及以前的供水幹管、進水管、結算水錶由城市供水企業管理和維護。單元閥門井以後的出水管、出水閥門及其他設施由用戶管理和維護;
結算水錶至表前第一個分支接管點距離大於20米,或進水管與建築物的距離不符合國家設計規範規定的防護距離時,以第一個分支接管點閥門為界,接管點閥門井、閥門、結算水錶由城市公共供水企業管理和維護,接管點閥門以後的進水管、水錶井、水錶井的出水閥門由用戶管理和維護。
記者:二次供水設施該由誰管理維護?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二次供水設施管理維護由產權人負責。屬於共有的,由共有人負責。
記者:若用水單位出資建設、改裝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連接的結算水錶以前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時,該怎麼辦?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應當經城市供水企業驗收合格並交由城市供水企業統一管理後,方可使用。
記者:單位和個人能不能改裝、遷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設施?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裝、遷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工程建設確需改裝、遷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設施時,建設單位應當在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報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不予批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企業,對施工可能影響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應當按供水企業要求採取保護措施,並承擔相關費用。
記者:城市供水企業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城市供水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水質檢測制度,確保供水水質符合國家標準。水質、水壓檢測的項目、頻次、方法和設置應當符合國家規定。對供水水質不能自檢或者自檢項目達不到國家規定的,應當委託有法定檢驗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檢測。
記者:用戶向城市供水企業提出用水申請後,幾個工作日辦結?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用戶需要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應當向城市供水企業提出申請,城市供水企業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與用戶籤訂《城市供水用水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記者:用戶中止用水時需辦理哪些手續?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用戶需要變更用戶名稱、增加供水量、變更用水性質、遷移水錶、終止用水的,原用戶應當向城市供水企業申請辦理有關手續並結清相關費用。用戶中止用水的,應當向城市供水企業辦理中止用水手續,結清相關費用。中止用水後需要恢復用水的,應到城市供水企業申請辦理恢復手續。中止用水超過一年未申請恢復的,按自動銷戶處理。
記者:安裝結算水錶有何具體要求?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安裝結算水錶,計量用水。結算水錶應當具有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標誌或者進口計量器具檢定證書,結算水錶安裝前應當進行計量檢定,併到質監部門進行水錶質量檢驗。結算水錶經檢定合格並經供水企業鉛封后方能安裝使用,未依法進行檢定或者經檢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裝使用。
記者:不同性質的混合用水該怎樣計收水費?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同一用戶不同性質的用水應當分別安裝結算水錶計量,生活、生產、經營、特種行業等不同性質混合用水未分表計量的,按其中最高水價計收水費。
記者:城市供水企業收取水費的依據和標準是什麼?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城市供水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水價標準和結算水錶的實際用水量向用戶收取水費,供水企業以結算水錶計量收費,內部用量由用戶自行抄收,結算水錶和內部分表的水量誤差由用戶分攤。
因結算水錶發生故障或者其他原因無法抄表計量的,按用戶前三個月平均月用水量計量;因用戶責任造成無法抄表計量的,除要求用戶在一個月內糾正外,城市供水企業按用戶前期最高用水量計收水費,逾期不糾正的,按用戶結算水錶的管徑流量計收水費。
記者:用戶若對水錶計量準確度產生懷疑,該如何處理?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用戶對結算水錶計量準確度有異議的,可以向質監部門認定的計量機構提出校驗申請,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快慢誤差率超過規定誤差的,檢定費用由供水企業支付,並退還用戶差額水費,誤差未超過規定的,檢定費用由用戶承擔。
記者:享受了供水服務的居民該承擔哪些責任和義務?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用戶應當按規定的計量標準和水價標準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繳納水費,不得拖欠或拒繳,用戶在接到繳費通知單15日內仍不繳納水費的,城市供水企業可以向用戶下發欠費催繳通知,用戶在接到催繳通知後連續2個月仍不繳納水費的,供水企業可按合同約定停止供水。
用戶按規定足額繳納欠費及違約金後,城市供水企業應當在12小時內恢復供水。
記者:小區內的二次供水設施該怎樣維護和管理?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二次供水設施的產權人或其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水質管理制度,加強水質管理,定期進行水質檢測,每年不少於兩次對各類儲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二次供水水質受到汙染時,管理單位應當立即停止供水,及時組織清洗消毒,並委託具有法定檢驗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進行水質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記者:哪些行為屬於破壞公共供水設施的行為?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禁止從事下列損害公共供水設施或者影響供水設施使用功能的行為:將生產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單位的生產用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連接;擅自啟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閥門;盜竊或者損壞供水管道、閥門等供水設施;擅自將自建供水管網與公共供水管網連接;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安裝水泵加壓取水;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專用供電線路和設施上搭接其他用電線路;擅自在供水管道上方堆放物料或者建造建築物或構築物;依附供水設施搭建棚廈,修砌構築物;妨礙或幹擾對供水設施的檢修和搶修;其他損害城市供水設施或者影響其使用功能的行為。
記者:哪種行為屬於盜用城市公共供水行為?
西寧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答覆:禁止下列盜用城市公共供水行為和轉供城市公共供水行為:不使用或者不經結算水錶取水,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上私自取水;改裝、損壞、幹擾、私裝結算水錶使其少計量或者不計量取水;違反規定使用公共消防設施取水;擅自改變用水性質和用水範圍;擅自向第三方轉供城市供水;擅自破壞水錶鉛封;其他盜用、轉供城市供水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