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訊 因一篇報導涉及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縣委書記張志國,西豐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對採寫報導的《法人》雜誌社記者朱文娜立案調查,並進京拘傳。此舉在社會上產生強烈反響,遭受質疑。來自西豐縣最新消息,當地公安機關8日已正式撤銷立案、撤銷拘傳。
8日23時許,西豐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高維義約見新華社記者時說,西豐縣公安局已於當天下午召開會議決定,撤銷立案、撤銷拘傳。至於撤銷原因,公安局局長王衛東的原話是「認為不妥」。當天14時左右,高維義已表示,當地公安機關到北京對記者採取司法措施是不合理的,拘傳記者帶來了負面影響。
《法人》雜誌社隸屬於《法制日報》。1月1日,該雜誌刊發了記者朱文娜採寫的一篇文章,題目是《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報導了西豐縣商人趙俊萍遭遇的官司。趙俊萍案件是由一場拆遷糾紛引起的。去年12月,趙俊萍被當地法院判定構成誹謗罪和偷稅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在該案中,趙俊萍被認定用編發簡訊的方式誹謗縣委書記張志國。而朱文娜的報導中,兩次提到張志國。
報導出來後,西豐縣認為這是一篇嚴重失實、帶有惡意誹謗性質的文章。1月4日,西豐縣委常委、宣傳部長李福路與縣委政法委書記周靜宇來到北京,要求《法人》雜誌澄清事實真相,消除不良影響,並表示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當天下午17時左右,西豐縣公安局多名警察來到《法人》雜誌社,稱朱文娜涉嫌「誹謗罪」已經立案,要求向其「了解情況」。警方還當即出示了對朱文娜的「立案通知」和「拘傳證」。由於朱文娜當時沒有在單位,西豐警方未能如願。
1月7日晚,新華社記者來到西豐縣。西豐縣公安局局長王衛東證實,確實對朱文娜採取了拘傳的強制性措施。因一篇報導涉及到縣裡主要領導,使得警方介入拘傳記者,引發社會質疑聲不斷。一些司法界、媒體界人士認為,用司法手段對待記者的職務行為有濫用職權之嫌,開此先例將造成較大的負面後果。(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