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和用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執筆就是握筆的姿勢。用筆則是揮運的方法。
怎麼握筆,是一開始學習時形成的習慣。蘇東坡有言:「執筆無定法」。話雖如此說,但有一個總原則,「管正、掌虛、指實」。
指實筆才能拿得穩,掌虛才能運行順暢,管正才能筆到力到。至於單鉤執筆,雙鉤執筆,三指執筆,五指執筆,撥鐙法,捻管法,攝管法,執筆的高低深淺,隨你的習慣,運行順手就好。而枕腕、枕肘、懸腕、懸肘、懸臂,可視字體和大小而為。只有用功多寡之分,沒有哪一種方法絕對優越。
用筆是筆法的組合運用。同一個筆畫,因風格流派的不同,有人用藏鋒,有人用露鋒,有人用衄側,有人以圓轉,有人用方折……完全出於各自的審美而定。
「執筆無定法」,「用筆更無定法」。所謂無定法,不是什麼法度都拋棄,任性隨心的來寫。這樣去理解「無定法」,叫做「無法」。與書法相去甚遠。法則是多樣性的。「無定法」,指的是選擇其中的某些組合方法。一個點的寫法,歐體的寫法露起圓收,而顏體寫法則側起方收。好看不好看,在於各自的審美觀。就不能說他們誰對誰錯,也不能說誰優誰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