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尼克·康託-斯伯珀 馬潔寧 譯
莫尼克·康託-斯伯珀(Monique Canto-Sperber)法國國家研究中心研究員、巴黎科學人文大學前校長、著名道德哲學家。莫尼克·康託-斯伯珀1954年出生於法屬阿爾及利亞;1974年畢業於巴黎高等師範學院,獲博士學位;1991年成為CNRS(相當於國家科學院)的研究部主任;2002年成為巴黎高師倫理學院教授;2005年被法國總統任命為巴黎高師的校長(2005-2012)。
怎樣證明古希臘的道德思想對今人仍然是有意義的?我認為古代的道德是一種既無抽象的法律、又無斷然的命令的道德範例。它的中心問題是懂得過哪種生活和怎樣培養自己的性格,道德的完善是與幸福的獲得相聯繫的。這是一種以人為中心的道德觀,道德的發展從自身出發,最終形成個人的道德品格。康德曾批評柏拉圖的道德哲學,認為後者捍衛的是一種自私的道德觀,僅僅只關注道德的施動者。他的批評其實對於整個古希臘道德來說都是成立的。
我們通常會將古代哲學家按照時間順序排列:前蘇格拉底哲學家、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斯多葛學派、伊壁鳩魯學派、懷疑學派。而這個順序不過是兩個世紀前剛剛建立的。在那之前,人們對於古希臘思想的認識是選擇性的,有所偏袒的。中世紀的人較為了解亞里斯多德和斯多葛學派,而柏拉圖的作品則被遺忘,僅僅《蒂邁歐篇》為人所知。古希臘哲學直到文藝復興時期才逐漸被人重新發現。拉斐爾的著名畫作《雅典學派》就證明了這一點。畫作中,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佔據中心位置,前者兩眼望天,後者雙手朝地,一個談論「理念世界」,另一個關注人類的現實。
古希臘道德哲學的影響力從16世紀起,一直持續至今。當這一哲學的踐行者、研究者,或公認的評論作者想要研究某一道德觀念時,他們首先想到的是古希臘人對此是如何看待的,尤其是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的觀點,就好像這些古希臘哲學家們已經達到了一個道德上的普遍形式,始終值得人們對其加以研究。當時有一股重要的道德哲學潮流,即「美德的倫理」,就旗幟鮮明地承襲了亞里斯多德的理論。
這難道不矛盾嗎?我們的一部分道德經驗竟然還能受到兩千多年前的思想的啟發,這該怎麼解釋呢?要知道那時的物質、經濟、社會和政治條件和我們現在的情況大相逕庭,畢竟在當時,奴隸制度、社會不公和等級制度還是被普遍接受的。而且,古代的道德哲學對於宇宙與物理的理解也與我們現在看待世界的科學眼光完全不同。最後,西方世界的道德觀念被猶太-基督教文化深深地打上了烙印,將道德價值視為人的內在品德,並且認為存在普遍的道德義務,而古希臘是絕無類似觀念的。
古希臘道德哲學的重要階段
古代對道德的思考始於公元前6世紀的第一批古希臘思想家,終於一千年之後的基督教思想盛行的5世紀。傳統將其區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叫做「前蘇格拉底時期」,主要包括德謨克利特和智者學派的思想,提出自然與法律的對立。這一時期有關倫理道德的思想豐富多姿,獨立於蘇格拉底派而存在(事實上,這些作者們是與蘇格拉底同時代的人,卻很不恰當地被劃分為「前蘇格拉底派」)。第二階段包括蘇格拉底、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事實上,這三位哲學家之間的聯繫十分緊密:柏拉圖是蘇格拉底的朋友和信徒,而亞里斯多德則在柏拉圖學園學習了很長時間。古代哲學的第三階段涵蓋了所有「希臘化」哲學,其中包括斯多葛學派、伊壁鳩魯學派和懷疑學派三大支柱。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學派的思想之所以留存久遠,與後人的致力發展有關。比如斯多葛學派的主要著作就是由塞內卡和馬克·奧勒留在克裡西波斯和芝諾創立該學派的六個世紀之後編撰的。
這樣的階段劃分方式雖然有助於揭示古希臘道德哲學的基本框架,但是我們仍需謹慎對待。首先,有些哲學家無法被歸類,比如皮朗和「小蘇格拉底學派」。其次,沒有一個時期的思想能夠達到統一一致的狀態:亞里斯多德強烈抨擊柏拉圖;伊壁鳩魯學派、斯多葛學派和懷疑學派之間則從未停止過互相爭論。最後,我們不能將希臘哲學和拉丁哲學完全割裂地對待,因為部分拉丁化本就是各種文化混合的產物。盧克萊修和西塞羅都是拉丁語作家,但是他們都曾將大量精力用於闡釋希臘文化中固有的一些論題(原子論和禁慾論),希望能藉此教化拉丁語世界。此外,還有一件事值得指出,那就是在基督教時代來臨之前,古希臘哲學家中,唯有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這兩位的著作以較為可靠的形式留存了下來,使我們能夠以此為基礎進行研究。而通常來說,其他哲學家的著作只是以殘篇、轉述或引用的形式為人所知。
自然與法律碰撞下的動蕩時期:德謨克利特和詭辯學派
從公元前7世紀開始,古希臘思想中就不乏關於自然與法律的討論。但是隨著公元前5世紀一系列政治事件的發生,尤其是由於「三十年戰爭」,即古希臘哲學與文化的發源地雅典對斯巴達發動的伯羅奔尼撒戰爭,二者之間的對立變得尖銳起來。公元前404年,這場戰爭以雅典的悲劇性失敗宣告結束,並且引發了劇烈的社會矛盾,希臘社會從此政治衝突不斷,原有的價值體系也經歷了嚴重危機,而這在埃斯庫羅斯、索福克勒斯和歐裡庇得斯等古希臘悲劇作家的筆下都有所體現。歷史學家修昔底德認為,肆虐雅典的瘟疫所造成的最慘重的後果之一,便是一切道德觀念的崩潰。同時,他也提及了人們對於法律所持的越來越懷疑的態度:「無論是從神明的角度,還是從人類的角度考慮(前者是一種觀點,而後者則是確信),自然法則永遠不變的是:唯有強者發號施令。」
於是和蘇格拉底同時代的哲學家德謨克利特就建立了第一套將法律制度化的理論,因而,法律(nomoi,希臘語「法律」的複數)不再是超驗的標準,而被定義為人類的生存和利益的相互保護所必不可少的手段。以後的智者學家們,尤其是普羅塔哥拉,將會深入發展這一觀點,並強調法律(nomos,希臘語「法律」的單數)與自然(phusis)之間的對立。根據智者學派的觀點,道德與法律的規矩僅僅屬於法律(nomos)或人建立的制度範疇,根據各個城邦的情況而定,並且只有在伴隨了懲罰與制裁的情況下才能夠被遵守。
其他一些被稱為自然主義者的智者學派認為,法律(nomos)和自然(phusis)之間的對立似乎彰顯的是個人利益的力量和情感的迫切衝動。法律(nomos)代表的是一系列約束,因欲望的相互牽制而產生,並且尤其注重保護弱者的利益。而自然(phusis),或者說是自然本身的力量,則是具有真正價值的唯一現實。《柏拉圖對話集》中的某些人物,尤其是《高爾吉亞篇》中的卡裡克勒斯,也支持這一論述,即法律是用來保護弱者的,與之相對立的自然所規定的則是一種真正的道德方面的要求,即保護強者的利益,正如《理想國》中的色拉敘馬霍斯所說的那樣:「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
蘇格拉底的思想,以及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的思想,正是在這些爭論的基礎上展開的。
蘇格拉底、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
公元前1世紀末,西塞羅強調指出,倫理的哲學思考是從蘇格拉底開始的。確實,蘇格拉底開創了一個與人的行為相關的領域,並且對其下了定義,從而能夠對其中包含的一些概念進行研究,這些概念(如美德、幸福)我們至今仍然常常提及。但是蘇格拉底所做的貢獻更多地體現在他的哲學思考和批評風格,後世的許多哲學家都將此視為哲學研究的特有標誌。蘇格拉底就此與所謂的「前蘇格拉底派」思想家的道德思考劃清了界限,並且徹底擺脫了與他同時代的智者學派、悲劇作家和歷史學家的道德式思考,以及他們的表達方式,即利用神話、史詩、例子和具有教化作用的故事來表達觀點。
提及「蘇格拉底」這個名字就能讓人想到哲學。然而,我們熟知的蘇格拉底的所思所感,並不能用來概括哲學家們的活動。蘇格拉底從未寫作,也並無授課經歷。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時間都用於在雅典的廣場上不停地詢問市民,無論他們「年輕與否,本地或外鄉」,為了警醒世人「切莫記掛肉體與財富,千萬修煉靈魂與美德」。《柏拉圖對話集》的頭幾章就完美重現了蘇格拉底與市民的公開交談,讀者仿佛可以看到蘇格拉底面對著一位市民侃侃而談,四周圍著聚精會神的聽眾的畫面。
蘇格拉底人生中的關鍵事件發生在公元前399年。當時,年屆七旬的他以「不敬神明」的罪名被指控,被迫接受審判,並被判處死刑。在被處決之前,蘇格拉底已被關押了大約一個月。他本可以輕鬆逃脫滅頂之災,但卻選擇了放棄求生。蘇格拉底之死通常被視為一種思想在面對權力的淫威時的不屈精神的象徵。
在他之後的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則留給了我們古代道德哲學史上最重要的兩份著作。他倆的作品內容浩瀚豐富,思想連貫清晰,有力地將道德思考與本體論和認識論聯繫在了一起。亞里斯多德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柏拉圖的學生,雖然他對後者曾提出過非常尖銳的批評。事實上,柏拉圖試圖證明倫理是一種認識的過程,而這與亞里斯多德的思想是格格不入的。亞里斯多德認為,道德的目標並不是對美德的認識,而是成為品行高尚的人。此外,他還拒絕像柏拉圖一樣,以研究自然科學的方式,將道德機械化和精確化。最後,柏拉圖排斥大多數人的觀點,而亞里斯多德則建議從大眾的觀點出發,以辯證的方式解決困難和問題,避免採用類似探索行星運行規律的方法來研究人類的事件。
主要概念
美德
蘇格拉底將美德定義為道德和理性的理想化自治。他認為美德應能保護人們不受來自他人的傷害,也不受時代變遷的影響。這樣的觀念在整個「後蘇格拉底」時期的倫理思想中均有體現,而且對歐洲文化的影響一直持續到17世紀。蘇格拉底對於美德的定義完全有別於荷馬的觀點,後者把道德視為一種自我肯定,正如《伊利亞特》的第十一章中,年邁的珀琉斯對他的兒子阿喀琉斯所說的「永做第一,永為最優(aristeuein),永超旁人」。蘇格拉底的美德,也與智者學派所倡導的人的成就,或是在個人生活和公共領域遊刃有餘的能力是相對立的。
蘇格拉底對於道德的觀念之所以如此出名,也是源於他所捍衛的徹底的理智主義。事實上,蘇格拉底認為,人的惡念恰恰來源於他的無知,對行為原則的無知,或對所處情況的特點的無知。將美德定義為知識,就能夠將其視作一種維護靈魂秩序的認知活動。各種道德代表不同的精神狀態,與對善與惡的感知有關。
柏拉圖忠實地將美德與知識之間的關係發展了下去,但他也明確了美德作為一種知識,是可以通過回憶或某種特別的教育而被獲取的。因此,在《理想國》中描繪的理想城邦裡,只有城邦的統治者們才能接受適當的教育,從而獲得美德的知識。然而,需要強調的是,柏拉圖關於美德的觀念內部也存在一些衝突。美德有時被定義為純粹的思想練習(根據《斐多篇》和《泰阿泰德篇》),有時則變成一種深思、欲望和情感的混合(根據《理想國》)。
柏拉圖定義的美德所包含的內部衝突(美德是思想嗎?是思想、欲望和情感的混合嗎?)由亞里斯多德解決了。他將美德劃分為兩種形式:一是理智美德,即理論上的智力美德——知識、智力;二是道德美德,或實用智慧(phronēsis),即「能夠在深思熟慮後採取行動,像一個謹慎的人該做的那樣審時度勢,選取中庸之道的能力」。因為亞里斯多德認為,美德是由欲望和理性思考的能力共同組成的。實用智慧在思考活動、對結果的預計,和對情況的實際判斷等方面起著關鍵作用,但是對於善的認識卻不足以讓人變得品行高尚。在這一點上,亞里斯多德與蘇格拉底,以及柏拉圖,完全不同。
幸福與道德
幸福經常被古希臘思想家視為一個行動的原因,且不需要其他原因就足以解釋人的行為。但是古希臘思想家所謂的「幸福」(eudaimonia)並不是指一種滿足或愉悅的感覺,甚至與之相似的伊壁鳩魯式享樂主義也並未採用這種對於幸福的主觀定義。要獲得eudaimonia,更應擁有一些實在的、具備能夠代表人的行為最重要的目的性的客觀價值的能力。對於蘇格拉底來說,這些能力可以融為一體,那就是認識能力。但是柏拉圖還提到了秩序、節制和限度,這三者存在於任何人類社會,促進了幸福能力的產生。
除了智力,亞里斯多德還認為,產生幸福的原因還包括一些外在因素,如健康和美譽,甚至在某些情況下,財富能夠為品行高尚的人提供展現其慷慨靈魂的可能性。無論如何,對於亞里斯多德來說,完美的幸福莫過於人類所擁有的最傑出能力的實現。這一能力遠非感受快樂的能力,而是運用理性的能力。通過智力的運用得到的快樂優於單純的快樂,因此可以推得,快樂並不是「善」。要獲得幸福,必須擁有必要的能力和靈魂的品質,從而達到純粹心智的寧靜。
何為「善」
「善」的概念是柏拉圖的道德哲學的關鍵,這與蘇格拉底頗為不同。在《理想國》中,柏拉圖展現了未來城邦的執政者怎樣僅僅通過哲學教育,就能夠欣賞體現美麗、秩序和對稱三種外在特色的「人的存在中最卓越的部分」。人的靈魂嘗試通過自身複製宇宙的有序活動,並且在人的活動中實現類似「善」的目標。《理想國》卷七非常精彩地闡述了上述內容。但在這部分之前,柏拉圖講了一個很長的寓言,內容是關於一群戴著鐐銬的人呆在一個洞穴之中,他們只能從洞穴四壁上看到現實的影像和影子。柏拉圖將這個設定與人的狀況相比較,認為後者還未得到「善」之光的照耀。
但是,正如柏拉圖作品中經常出現的那樣,意味著禁慾和超脫的「向善」,與《斐利布斯篇》中的「善」的觀念之間存在矛盾,後者將「善」定義為一種融合了知識與最純粹的快樂的混合和諧的生活。於是,「善」就成了一種有節制的現實,由「通過『有限』聯繫起來的所有『無限』」組成。最好的生活就是做出對人來說最容易達到的道德選擇,在《理想國》卷十結尾的厄爾神話中,這被定義為一種「中庸的生活」。「中庸」並非指的是平庸,而是指充滿節制。
在對「善」的定義方面,亞里斯多德與柏拉圖可謂針鋒相對。柏拉圖對「善」的定義被亞里斯多德認為缺乏連貫性,且毫無用處。柏拉圖的「善」不僅沒有統一的含義(以實質判斷,「善」可以是上帝或智力;以素質判斷,是美德;以數量判斷,是節制……),相反卻擁有多重含義。因此,「善」本身無法成為認識對象。而且,即使這樣的「善」真的存在,那對人來說也是一個無法企及且無法辨認的模式。道德作為媒介,完全不需要任何「善」的概念來指導思想或行動,因為好的生活並不是根據一個模式來定義的,而是因人而異的,也就是說,這和每個人的職能的完成情況是相聯繫的。這裡的職能指的是在生活中儘可能地發揮人所特有的能力,即實用理性。
我該如何生活?
蘇格拉底最著名的問題「我該如何生活?」在古代道德哲學內部,得到了多種多樣的回答。試圖讓自己活得類似神明或完全仰賴智力嗎(根據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尋找最大程度的快樂嗎(伊壁鳩魯)?選擇一種理智與欲望達到和諧狀態的混合式生活嗎(還是根據柏拉圖)?遵守自然規律地生活(斯多葛派)?
希臘化時期的哲學家們為這個問題提供了非常有趣的答案。事實上,他們將我們帶入了一個完全不同於柏拉圖或亞里斯多德的哲學世界中去。這一世界從公元前4世紀的馬其頓統治期開始,結束於1世紀的羅馬帝國輝煌期。這一時期的哲學並不關心超驗性,也不對真理進行客觀的研究,而是引領人們達到幸福。
希臘化時期的道德哲學希望告訴人們,在現時現世完全能夠達到完全控制自身幸福的狀態。因此,一個智者形象應運而生。智者的道德模型涵蓋了理性、自律、對美德和自治的崇拜。這一系列優點等同於一種卓越的倫理。智者擁有智慧,就像士兵配備武器和口糧一樣,能夠幫助其抵禦一切匱乏。他可以按照伊壁鳩魯派倡導的排除一切煩惱的方式生活,也可以像斯多葛派那樣,過一種沒有衝突,完全不依靠偶然條件和外在情況的生活。
對於我們來說,古希臘的道德思想具有什麼樣的價值?
我想將這部分作為結論,對我在這篇關於古希臘道德哲學的簡短陳述一開始提出的問題做一個大致的回答:怎樣證明古希臘的道德思想對今人仍然是有意義的?我認為古代的道德是一種既無抽象的法律、又無斷然的命令的道德範例。它的中心問題是懂得過哪種生活和怎樣培養自己的性格。因此,古希臘的倫理思想代表了一種道德觀念的最完整的形式,而這一道德觀念是建立在「善」的吸引力的基礎上的。因此,道德的完善是與幸福的獲得相聯繫的(這與另一種絕對的觀念是相反的,後者認為道德品行源於獨立於人的充分發展之外的義務)。古希臘倫理思想的特點在於,這是一種以人為中心的道德觀,道德的發展從自身出發,最終形成個人的道德品格。康德曾批評柏拉圖的道德哲學,認為後者捍衛的是一種自私的道德觀,僅僅只關注道德的施動者。他的批評其實對於整個古希臘道德來說都是成立的。
古代道德哲學對於整個哲學史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個事實本身使我們對自古到今有沒有進步這個問題感到疑惑,如有進步,其首要作用之一就是將古希臘的思想歸結於一個已經消失的古代人的世界裡。而我們的許多道德困境其實也是古希臘人的困境,他們的一部分回答也是我們的回答。
(翻譯:馬潔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