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問題是涉及到科學、環境、經濟、政治和外交等多學科領域交叉的綜合性重大戰略問題,歸根結蒂是排放權、發展權、主導權問題。本文系統回顧了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歷程,指出其起起伏伏,波動中前行的特點。肯定了《巴黎協定》傳遞出的全球推動實現綠色低碳、氣候適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強有力信號,標誌著全球氣候治理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
全球氣候變化正在深刻影響著人類生存和發展, 是當今國際社會共同面臨的重大挑戰。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未能達成預期目標,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多邊進程曾遭受一定挫折。2010年, 來自哥斯大黎加的克裡蒂安娜·菲格雷斯女士(Christiana Figueres)接任《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執行秘書。此後5年裡,她協助195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以及相關利益方展開了廣泛而深入的磋商,最終促成2015年12月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圓滿達成了《巴黎協定》及有關決定,全球氣候治理進程進入新的階段。她也由此被Nature雜誌評選為2015年對世界影響最大的十大人物之首。Nature描述她為「氣候守護者」,「一位為通向全球氣候新協議而鋪路的活力四射的領導者」。
▌從科學走向應對
國際社會從科學認識氣候變化到建立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制度經歷了很長的階段。早在17世紀,科學家就開始注意到溫室效應。1824年, Fourier提出了地球大氣具有溫室效應的論點。1839年Tyndall進一步闡明了大氣中微量的溫室氣體對地球溫度變化的特殊作用。 隨後, Arrhenius,Callendar等科學家通過一系列實驗和研究指出大氣CO2加倍將導致全球平均地面溫度升高大約2~3℃。 這期間有幾個關鍵的步驟是與量子力學理論和輻射傳輸理論的建立以及氣體分子輻射和吸收譜線的測定等物理學的發展聯繫在一起的。正是由於現代物理學的發展,大氣的溫室效應、溫室氣體以及大氣中CO2濃度增加導致全球變暖等的堅實的科學基礎才得以建立。1958年,美國夏威夷觀象臺開始進行CO2濃度觀測,從而正式揭開人類研究氣候變化的序幕。
20世紀中期, 伴隨著《寂靜的春天》《增長的極限》《我們共同的未來》等的出版,可持續發展問題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標誌著人類有關環境與發展的思想實現了重要飛躍。198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為當代和後代人類保護氣候》的決議。1990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發布第一次《氣候變化科學評估報告》,提出了人類活動引起的排放正在顯著增加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確定了《公約》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基本原則。《公約》生效一年後根據「柏林授權」啟動了強化附件——國家承諾的談判, 其主要目的是解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量化減排指標。歷時兩年於1997年達成的《京都議定書》不僅設置了發達國家的集體減排目標,同時,每個國家還確定了各自的減限排目標。
從1991年《公約》談判進程啟動到1997年《京都議定書》的達成歷時僅6年,如此高效的節奏,最主要的原因是得益於當時國際社會對環境與發展問題的重視,以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發展水平和溫室氣體排放上尚存在巨大差距。然而,《京都議定書》的生效卻一波三折,經歷了美國拒絕核准, 焦灼中等待俄羅斯的最終核准以滿足生效條件,歐盟與俄羅斯反覆談判, 於2005年才得以生效。由此,國際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格局得以確定。
▌從理想走向務實
美國在《京都議定書》生效期間態度的變化充分反映了發達國家不滿意發展中國家不承擔實質性義務,也拉開了後續艱難序幕。鑑於《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於2012年底到期,在《京都議定書》生效後即開始啟動《公約》進程下的「應對氣候變化長期合作行動對話」,並於2007年達成了「峇里路線圖」,提出了發達國家減緩承諾和發展中國家適當減緩行動的雙軌安排,確定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四個輪子」,即減緩、適應、資金、技術,以及針對「長期目標」的「共同願景」。儘管「峇里路線圖」啟動順利,但後續進展並不平坦,各國針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減緩行動的區分、發達國家之間行動的可比性、以及發展中國家減緩行動的可測量、可報告和可核實等問題都產生了重大的分歧。未來協議的具體設計也開始醞釀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方式演化。磋商對話方式呈現多元化,各種非正式對話不斷湧現。
2007年IPCC發布第四次評估報告,進一步確認了過去50年的氣候變暖主要歸因於人類活動,科學性的增加直接提升了國際政治舞臺對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認可度,推動了「峇里路線圖」的誕生。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舉辦之時,氣候變化已成為標誌性的全球性議題,在政治上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激情樂觀未必成功,由於大會組織程序的失誤,「哥本哈根協議」未能通過,但其核心內容,包括2℃目標、共區原則、兩軌安排、1000億美元的長期資金目標、綠色氣候資金、技術機制、審評等內容都在後續的「坎昆協議」、德班平臺進程中得以反映。哥本哈根會議未獲成功既反映了全球治理決策程序的問題,更反映了南北之爭愈加激烈以及小國集團力量與超級大國的角力。克裡蒂安娜·菲格雷斯在2010年接任《公約》執行秘書時候,正是國際氣候變化面臨困境、多邊進程遭受打擊之時。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進入低谷期,但也趨向務實。
▌從博弈走向合作
20世紀90年代初,發達國家二氧化碳年排放量佔全球排放的66%。而到2012年,其佔全球排放總量的份額已下降到41.4%,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新興發展中經濟體的排放和發展都發生了較大變化。回顧這25年來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2009~2010年成為一個重要的時間點。南北分歧依舊、發展中國家內部分化加劇、利益格局呈現多樣化,各種力量重新組合。同時,從峇里路線圖進程開始,美國重新以積極姿態回歸應對氣候變化的主流,發展中國家也在採取實質性的行動。2011年啟動的德班平臺進程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一是繼續討論提高2020年前行動力度,即解決「坎昆協議」未能解決的問題;二是確定2020年後國際氣候治理的制度。
在德班平臺談判伊始,發達國家就明確表示要重新解讀《公約》。各方圍繞德班平臺是否應該遵循《公約》原則展開了激烈的爭論,尤其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認為世界形勢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應該動態地運用和理解《公約》原則。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堅持德班平臺仍應遵循《公約》的原則和規定,德班平臺的結果是加強《公約》的實施而不是重寫《公約》。 發達國家意圖將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承諾同質化, 認為所有承諾在性質和法律效力上是一樣的,其意圖是為了打破《公約》建立起來的附件一和非附件一的區別,即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防火牆。以基礎四國為代表的大部分發展中國家仍堅持要繼續按照《公約》規定界定各方承諾。與此同時,部分發展中國家在發達國家的鼓動之下,立場開始軟化,也向新興發展中國家提出要求。
為了打破關於承諾原則性爭論的僵局,華沙會議上提出了「國家自主貢獻」(INDC)的概念,要求各方儘快開展國內的準備工作,確定各自在新協議下的承諾目標。這一概念本意是旨在加速談判進程,但實際上的效果和預期有很大的差距。由於各自承諾尚面臨一些原則性分歧,各方在準備承諾目標時具有極大的靈活度,缺乏一個基本規則依據。發展中國家希望明確發達國家的承諾需要包括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的支持,而歐盟等發達國家則更希望建立一個強化的審評機制,以持續提高各方貢獻的力度。
隨著2013~2014年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的發布,科學認知得到進一步強化。同時,世界經濟和能源格局進入結構性調整期,低碳技術的發展與應用取得了顯著進展。
另外,各國政治意願和合作共贏理念不斷增強。巴黎氣候大會前,已有167個國家正式提交了有關開展溫室氣體減排等氣候行動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其排放的溫室氣體約佔到全球排放總量的90%。在美國、中國、法國、聯合國秘書長、公約秘書處以及所有締約方的共同努力下,巴黎大會最終達成了以《巴黎協定》和相關決定為核心的一系列成果。《巴黎協定》提出了將全球平均溫度上升幅度控制在低於工業化前水平2℃, 並爭取不超過1.5℃, 以及建立氣候韌性社會和推動資金向低碳領域投入的目標。明確了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儘快達峰的長期減排路徑。確定了提高氣候變化適應能力的全球適應目標,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以及以促進性、非侵入性、非處罰性和尊重國家主權的方式實施關於行動和支持的強化透明度框架的一攬子共識。這是在《公約》《京都議定書》和「峇里路線圖」等一系列成果基礎上,按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以更加包容、更加務實和激勵的方式鼓勵各方參與的重要成果,充分展現了各國合作應對氣候變化、推進綠色發展的共識,並充分照顧到了各國關切。
▌結語和展望
菲格雷斯出生於哥斯大黎加一個顯赫的政治世家,她曾經目睹了蟾蜍等生物的滅絕,激發她投身到環保和氣候變化事業。她接任執行秘書後,足跡踏遍了全球的許多地方,團結政府、企業、非政府組織等各方,充分展現了其卓越的政治溝通力。《巴黎協定》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轉折點」,傳遞出全球推動實現綠色低碳、氣候適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強有力信號。然而由於《巴黎協定》全面平衡了各方的利益,在未來的遵約細節、實施安排的落實方面仍有大量挑戰性工作。
文/巢清塵
本文來自《科學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