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2019年4月22日,也就是昨日,清華大學公布了2018~2019學年度第16次校務會議修訂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該《規定》是清華大學博士生培養的指導性文件,明確了博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以及學習年限、培養方案、培養過程等基本要求。該文件於1983年成為學校一級制度,此後歷經九次修訂,最近一次修訂是2014年。
修訂後的《規定》要求,「博士生在學期間學術創新成果達到所在學科要求,方可提出學位申請。」,而原《規定》要求博士生達到學校和所在學科的學術論文發表要求方可審議學位。學術論文不再是評價博士研究生學術水平、能否畢業的唯一依據。新的《規定》將從2019級博士生開始執行。
可以看到,這一要求的改變還是挺大的,那麼新《規定》將可能會帶來哪些影響呢?
接軌國際
在我國,絕大多數高校都有一條這樣的「家法」:博士生攻博期間,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期刊上發表2至4篇專業論文,否則不能申請答辯,或者答辯後要等論文公開發表後才能授予學位。為什麼說是」家法」?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並無此項規定。但這條不合法的規定,目前已經成了困擾我國博士研究生培養的一道現實難題,造成了諸多不良後果。首先是徒增博士生壓力,妨礙專注研究。其次面對畢業論文和發表論文雙重壓力,博士生被迫敷衍應付,只問數量,不求質量,學風自然惡化。
英國諾森比亞大學紐卡斯爾商學院終身講席教授熊榆曾在《中國日報》上題為《再議英國博士的含金量》的文章表示:「我認識的英國博士研究生畢業的時候有超過50%沒有一篇學術期刊論文發表,這是我很謙虛的說,事實上這個數據可能是80%左右。我相信在中國的博士畢業,將近100%的有至少一篇學術期刊論文發表出來。」
此外,在美國,絕大多數高校都沒有像清華大學類似高校那樣的明文規定,要求在讀博士研究生必須發表文章,更沒有規定發表文章期刊的級別。一位國外的教授曾表示,國外博士畢業要求的是Innovation,而不是paper!
改變浮躁的學術風氣
清華大學新《規定》發布後,由在學研究生構成的研究生培養學生諮詢委員會調研了博士生同學的反饋。被調研同學表示,新《規定》不再由學校統一規定博士生在學期間發表論文的硬性指標要求,而是由不同學科分別制定更能反映本學科博士生科研成果的價值和創新性的要求,這不僅能夠促進博士研究生更從容地追求科研上的突破,也避免了片面追求論文數量要求導致的科研浮躁和學術不端現象的滋生。
中國的一些博士迫於畢業的壓力造假、買論文已經不再是什麼秘密了!撤稿事件,灌水文章太多,這類標題似乎總能和中國博士研究生掛上鉤。事實上,中國目前也在積極地推動各方面從「量」到「質」的轉變,論文作為評價一個國家的科研實力的重要指標,不應只追求數量。
完善學術人才評價
習近平主席曾在兩院院士大會指出要改變片面將論文作為人才評價標準的做法。片面地以論文作為評價博士的唯一依據,實際上是違反博士培養的初衷和科學發展規律的。全國政協委員、中科院院士李燦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現在人才和科研成果考評方式過於單一化和一刀切,主要以論文為導向指標,造成了大量工作上不著天,下不接地,既沒有攻克基礎科學裡的難題,又沒有解決應用基礎科學中的核心問題。」
在「人才評價,應該按照貢獻導向標準來評價」、「評價要破除形式主義,要實現差別化」、「人才評價要鼓勵科研人員把心思真正用到科研本身」,等等這類呼聲日益高漲的今天,改革迫在眉睫!
清華大學的這一舉措,必將引領高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新風向!
更多研究生話題敬請關注:身在研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