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導了兩年前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11篇材料科學領域論文因學術不端遭撤稿一事,引發熱議。
記者22日從清華大學獲悉,學校已於2017年4月撤銷了涉事論文作者、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2010級博士生葉肖鑫的博士學位,並就處理結果在校內進行了公告;2017年6月,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停止了葉肖鑫導師唐國翌教授的研究生招收資格,撤銷其材料學科負責人和新材料研究所副所長職務,目前唐國翌已辦理退休手續。
涉事論文因圖片篡改、內容重複、虛假署名等行為遭撤稿
來自清華大學的消息顯示,葉肖鑫於2010年進入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攻讀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博士學位,2015年7月畢業並獲清華大學博士學位,指導教師為該院新材料研究所唐國翌教授。
記者從最先公布這一學術不端事件的「Retraction Watch(撤稿觀察)」網站看到,這11篇材料科學領域的論文,由於圖片篡改、內容重複、虛假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而遭撤稿。這些論文的發表日期主要集中在2014年—2016年。
相關信息顯示,葉肖鑫在博士期間發表SCI論文18篇,其中第一作者16篇,他先後受邀擔任國內外多家知名學術期刊的編輯。
清華大學:對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
這一兩年前的撤稿事件於近日被國內外多個科研網站和論壇轉載,旋即引發熱議。對此,清華大學相關負責人表示,早在2016年,清華大學就啟動了對這一事件的調查。
「2016年3月,唐國翌教授收到對葉肖鑫為第一作者所發表論文可能存在學術問題的舉報後,立即組織對葉肖鑫就讀博士生期間發表的16篇論文進行全面核查,發現存在自我抄襲、圖片重複利用、編造實驗結果等問題,隨即與相關出版機構多次溝通,提出全部撤稿的要求。通過對葉肖鑫博士學位論文的核查,發現同樣存在上述問題。經我院進一步核查,初步判斷葉肖鑫存在嚴重學術不端行為。」該負責人介紹,2017年1月,清華大學學術委員會成立專門工作組進行調查並經學術道德分委員會討論,認定葉肖鑫存在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其導師唐國翌對此負有指導管理方面的責任。
2017年4月28日,清華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決定撤銷葉肖鑫博士學位,處理結果在校內進行了公告。2017年6月,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停止唐國翌教授招收研究生資格,撤銷其材料學科負責人和新材料研究所副所長職務,目前其已辦理退休手續。
該負責人還表示,2017年9月,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以此事為典型警示案例,從研究生入學教育開始,強化培養良好學風和端正學術行為的教育環節,並組織面向全體研究生導師的專項學習教育活動,同時針對新上崗導師就認真履行導師職責、加強對研究生的日常教育管理進行重點培訓,進一步明確相關工作要求。
記者看到,在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官網發布的情況說明表示:清華大學對於學術不端行為堅持零容忍態度,一經查實絕不姑息、嚴肅處理。我們將深刻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訓,進一步加強對教師和學生的學術誠信教育,嚴格相關管理措施,營造良好學術風氣,嚴防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繼續對我院的學風建設工作予以監督。
打擊學術不端,道阻且長
「清華不是對被撤稿的11篇論文,而是對涉事人博士就讀期間的16篇論文進行全面核查,在某種意義上也展現了其對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和決心。」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於專業領域的學術不端行為,往往需要一個比較嚴謹且長期的調查、取證過程,「對撤稿事件徹查,對於改變國內不良的科研風氣具有積極作用,不僅對科研不端行為產生震懾,而且有利於形成一個查處學術不端行為的有效機制。」
「長期以來,國內對於學術不端行為過於容忍,致使學術造假經常出現。」該人士同時表示,國際上對於同行不能重複、提出質疑的論文,在作者本人既不願撤稿、又不願自證清白的情況下,需要作者所在的單位自動對其開展學術調查,然後作出相應處理。近日,哈佛大學要求撤稿前哈佛醫學院教授、再生醫學研究中心主任Piero Anversa博士高達31篇關於心臟幹細胞的研究論文,引起轟動。
近年來,國內撤稿事件也層出不窮。一份由華中科技大學兩位學者所做的研究顯示,過去20年間,中國學者的論文發表數量顯著增長。同時,來自中國的撤稿數量雖然略有波動,但是整體上也呈上升趨勢,而撤稿率(每年撤稿數量除以論文總量)的增長趨勢十分顯著。
記者注意到,2017年,知名學術出版商施普林格·自然一次性撤銷旗下雜誌《腫瘤生物學》2012年至2016年發表的來自中國的107篇文章,這些文章被認為涉嫌同行評審造假,大多來自國內高校的附屬醫院,共計77家單位,其中包括一些名校或附屬醫院。此後,對於這些論文的進一步處理也「查無下文」。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打擊學術不端,道阻且長。
有分析指出:「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對高等教育與學術研究投入了大量社會資源。由於學術評價標準大多時候偏重論文數量,因而一些學者敢於冒著學術不端的風險換取物質上的回報。再如,中國學者也面臨著『Publish or Perish』的壓力,這些壓力可能成為他們犧牲學術誠信的原因。最後,目前違背學術誠信的代價相對較低。」
對此,2018年6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圍繞科研活動的各個流程,《意見》將科研誠信建設要求落實到了項目指南、立項評審、過程管理、結題驗收和監督評估等科技計劃管理全過程。
科技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司長賀德方表示,為了推進科研誠信全流程管理,將加快科研誠信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的科研誠信信息系統,對科研人員、相關機構和組織的科研誠信狀況進行記錄,建立健全科研誠信信息採集、記錄、評價、應用等管理制度。
「就是要做到讓造假者有痛感,懲罰大棒不能『高舉輕放』。如果一味地『捂蓋子』『護犢子』,只能讓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目標越來越遠。」相關科研人員表示。(鄧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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