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會以某種循環、某種周期的方式,轉變為各種各樣的意識形態:
1.5 那些轉變有五種,痛苦的與不痛苦的:
1.6 它們是:正見、謬誤、幻想、睡眠和記憶。
1.6的五種形態是從這兩大類形態中分化出來的。兩大類形態分為痛苦的與不痛苦的,我們還可以翻譯成「正向的和負向的」。因為能量有兩種基本形態,就是一正一負。
為什麼要這樣講?因為宇宙有一個基本法則,叫平衡法則。你不可能只有一面,還要有另一面,所以必須產生兩面。有一面光明的,有一面黑暗的;有一面是正的,有一面是負的。但這個負只是相對意義上的負,並不代表負的是壞的。完全沒有必要把負面的理解為是壞的。
從平衡的角度來說,負面是絕對必要的,它實際上是對正面的補充和激勵。譬如一條河的兩岸,如果沒有左岸和右岸的張力,沒有兩岸向中間擠壓的力量,這條河就無法繼續向前流淌。無論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它們都起到了向前推動的作用。你碰到的所有幫助你的事、幫助你的人,他們都大大地推動了你;你碰到的所有阻礙你的事、你的人,有時是更大地推動了你,使你產生了某種內在的堅毅、忍耐,也就是真正內在的力量。
所以能量是兩面的,它有動的一面,也有靜的一面;有正的一面,有負的一面。這兩面,在永恆的眼睛裡面都是好的,沒有哪一面是差的或更好一點。這兩面對於永恆本身來說,是平等的。
能量的兩極現象充分地顯示在日常生活當中,佛教的因果律也基於能量的平衡。換句話說,當你有一個憤怒的能量產生,並且離開你的身體,無論這股能量離開你的身體以後,是達到了另一個人身上,也就是你衝別人發火,或者你僅僅是衝空氣、衝牆壁發火,只要這股能量出去了,那麼註定有一天它會遵循橢圓形軌道再一次回來,這是不能避免的。它也許以別的方式、別的人或別的能量形態回來,但是它註定會回來。所以馬哈希尊者曾經講過一句話:「無論你們的內在產生了什麼,你都要當心。因為它遲早有一天會再一次回來。你做在別人身上的事,最終會回到你自己身上。」
這在佛教中被稱作因果,它內在的原因就是能量的循環。你不可能逃避這個循環,你永遠會遇見它。如果你第一次釋放的能量是幫助性的、善良的,那麼它將以某種善的方式回來。如果你第一次釋放的能量是摧毀性的,那麼它也會以摧毀性的方式回來。這種能量的平衡,在每一個人身上、每一個事物身上,哪怕是一塊石頭身上,都遵循同樣的平衡法則。沒有任何人能夠脫離這條基本法則。
能量的兩極平衡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在佛教、印度教裡都有非常詳細的描述。雖然那些描述更接近於事物化、比喻化,但它們內在的意思是一樣的——所有你釋放的能量,遲早都會回來。
平衡法則是宇宙的第二法則。為什麼說它是第二法則?因為有一個更高的法則——第一法則。第一法則在凱西的文字裡,在天主教的文字裡,被稱為恩典法則。也就是說有一股能量,它沒有出處,或者說它出於空,出於無,或者出於那個最終的光明,它沒有來處,它並不來自於某個個體,而是來自於整體,來自於存在、源頭,這股力量被稱作恩典的力量,而這個力量可以打破那個循環。
實際上並不是打破那個循環,而只是打破那個圈,打破那個橢圓形本身,要回到你身上的那個能量,它只是使那個能量以其他方式散開了或消耗了,它們並沒有消失,只是分散了消耗了。所以為什麼天主教和印度教都曾經提到:最終的懺悔來自永恆的恩典。如果你要遵守平衡法則的話,那麼這個平衡法則將無窮無盡,因為你的往生是無窮無盡的,你往生曾經釋放的善與惡也是無窮無盡的。如果它們是無窮無盡的,那麼你永遠也無法解脫那個循環,你必須永遠無窮無盡地循環下去。你曾經釋放的那股能量是沒有頭、沒有開始的,那麼它也意味著沒有尾,永遠也沒有結束。
但是在一個最終源頭的恩典下,你卻可以跳脫這個循環,這就是所謂「解脫」的含義。在某種恩典的力量下,你的確可以跳出這個平衡。這種跳出有一個非常禪宗化的詞,叫做超越。你的意識一旦超越了二元,它將在一秒鐘內立刻跳出這個能量循環,你突然就回到某種超越二元的源頭。
這是否有點玄?我們知道宇宙的第一法則「恩典法則」和第二法則「平衡法則」就可以了,這是1.5要告訴你的,所有五類的意識形態都從它們最高一級的源頭來的。平衡法則裡的正能量和負能量,這兩類能量會進一步地演化。
摘自《瑜伽經禪修要訣》之第二講 夕陽著
意識內化官網
https://yishineihua.com
版權聲明:以上文字由原創作者夕陽版權所有,以演講錄音為佐證。完整或部分轉載請註明原作者和出處。若摘編、冒用者,將保留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