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申萬宏源宏觀」(ID:swsmacro),作者李慧勇、王健;36氪經授權發布。原題目《矽谷發展經驗及其對雄安的啟示——京津冀一體化系列研究之四》
建設國家創新型現代化心臟區域和中國的「矽谷」是雄安的重要使命之一。本文回顧了美國矽谷騰飛的主要經驗,並結合當前中國現實,為雄安提供若干啟示。
矽谷經驗之一:科研與高等教育。首先,矽谷名校雲集,為高科技企業的創新與發展提供了豐富的人才儲備和智力支持。其次,發展高校工業園區,有利於高校教師與企業之間的雙向交流,產學研緊密結合。最後,成立創業孵化器為創業學生整合市場資源,鼓勵高校教師以研發成果技術入股初創公司,通過獲取市場利潤回報反哺高校自身的發展。
矽谷經驗之二:政府推動和引導。矽谷的成功雖是高度市場化的結果,但政府的作用也功不可沒。
1)政府採購。諸如微電子技術產品、電晶體、集成電路、半導體產品等領域均有政府採購的支持。2)委託高校研發。為研究型大學和國家重點實驗室提供大量的科研經費。
3)立法和政策扶持。出臺政策以支持創新、人才儲備、職業培訓等,允許養老基金管理者進行風險投資、向風險投資者和風險企業提供無償資助等政策。
4)稅收激勵,減輕研究開發部門的稅務負擔。
5)移民政策和措施,吸引高學歷、高科技人才移民。
6)打造宜居生活環境。涉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住房安置甚至借鑑新加坡做法介入住房建設、環境保護、能源提供等方面。
矽谷經驗之三:創業資本與風險投資。風險投資成為矽谷創業型公司創業的主要金融來源。風投企業除了提供資金支持,還在技術創新、公司管理和行業人脈等方面給予初創企業寶貴的創業指導和經驗借鑑。矽谷的風險投資額佔全美的比重一直穩步提升。
矽谷經驗之四:創新文化氛圍和人才激勵機制。對待技術創新更加寬容與適用的商業環境。主要表現為:服務於技術創新的中介服務;高度開放性的公司文化、頻繁的人才流動;較高的創業失敗的容忍度。矽谷的高技術公司大都採用股票期權的形式實施員工激勵計劃。此外,矽谷還有技術配股、自由股權計劃、職務發明分享等靈活多樣的人才激勵機制。
對雄安打造中國「矽谷」的啟示之一:優先培養市場化的「高校工業園」產學研創新體系。將優質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遷往雄安,形成高技術人才的培育集聚地;同時劃撥足額用地建設高校工業園;考慮將中關村企業遷入雄安新區,與高校工業園區進行整合。
啟示之二:在採購、立法、稅收等方面吸引創業企業和人才。在雄安建設的起步階段,可制定有針對性的高技術產品採購計劃塑造雄安的創業產業結構,配套相應的立法以及稅收優惠政策,為研發創新活動提供寬鬆的制度環境。在吸引人才方面,應努力將雄安新區打造成宜居城市。如基礎設施、生態環保、公租房模式等;探索徹底的戶籍制度改革,打破人口流動的制度阻礙,同時跟進醫療、教育等公共資源。
啟示之三:規範金融市場,鼓勵發展風投。首先,積極鼓勵具備豐富經驗的PE/VC機構落戶雄安,在推動科技企業發展、探索技術創新的市場化路徑方面進行大膽嘗試。其次,在發展風投市場上,政府應在推行產業種子基金等現有方式的基礎上,借鑑美國經驗,實施小企業投資發展計劃,必要時向風險投資者和風險企業提供無償資金資助。最後,繼續加大力度規範股票市場發展,探索新三板轉板制度,完善風投退出通道。
啟示之四:構建多元、寬容的創新文化氛圍。根本上來說,矽谷的騰飛是高度市場化的結果。雄安新區有天然的優勢,它同起步階段的矽谷一樣,原生商業環境較弱,在一張白紙上內生出相匹配的創新環境和商業文化,是將雄安打造成中國矽谷的關鍵。
建設國家創新型現代化心臟區域和中國的「矽谷」是雄安的重要使命之一。縱觀歷史,作為世界高科技創新的高地,矽谷的騰飛拉動了美國經濟長期高速增長,其他國家和地區也競相效仿,如日本的駐波、中國臺灣的新竹;而我國繼北京中關村之後,上海、廣州、深圳、杭州等大中城鄉也相繼提出建設「矽谷」的目標,但在創新能力和產業規模上與美國矽谷不可同日而語。本文回顧了美國矽谷騰飛的主要經驗,並結合當前中國的現實狀況,提出了國家將雄安新區打造成中國「矽谷」的若干政策建議。
1.1 科研與高等教育
首先,矽谷名校雲集。斯坦福、加州理工等若干世界名校,為矽谷高科技企業的創新與發展提供了豐富的人才儲備和智力支持。其次,高校在校園的閒置土地上興建實驗室、研究所、辦公寫字樓等基礎設施,再以較低的價格出租給初創企業,催生了世界上第一個高校工業園區,有利於高校教師與企業之間的雙向交流,產學研緊密結合。最後,成立創業孵化器為創業學生整合市場資源,同時鼓勵高校教師以研發成果技術入股初創公司,通過獲取市場利潤回報反哺高校自身的發展。
1.2 政府推動和引導
矽谷的成功雖是高度市場化的結果,但政府的作用也功不可沒,具體表現如下:
(1)政府採購。從50年代起,軍用工業一直是美國計算機產品的大市場,美國國防部通過政府採購的方式,向民用企業訂購了大量的微電子技術產品,間接補貼其研究開發活動。例如,1959年,矽谷的仙童公司獲得1500萬美元合同,為「民兵式」飛彈提供電晶體;1963年又獲得為「阿波羅」宇宙飛船導航計算機提供集成電路的合同;1967年有70%的集成電路都是政府採購。1958年至1974年,美國政府投資10億美元開發半導體產品。柯林頓執政後不久,在其「全面經濟計劃」中,為扶植技術創新產品的初期市場,僅計算機相關產品的政府採購就達 90 億美元。
(2)委託高校研發。美國主管科研的機構,如全國科學基金會、國防部、太空署、國家衛生研究院等,每年都有大量的科研經費提供給研究型大學和國家重點實驗室。這些經費的獲取主要靠競爭奪標,優勝略汰、提升研發效率,是支持矽谷技術創新的關鍵因素之一。例如,2000年史丹福大學16億美元的年收入中有40%來源於受政府委託的研究項目。
(3)立法和政策扶持。首先,為了營造鼓勵創新、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美國政府依據反壟斷法,自20世紀60年代矽谷創新浪潮興起之時,依次對IBM、微軟等大型公司進行反託拉斯訴訟,為一大批矽谷高技術創業型公司爭取了進入計算機技術市場的機會,有力地推動了矽谷高技術產業集群的發展。其次,為增強科研高校與產業界的密切合作,1980 年美國國會通過貝赫一多爾大學和小企業專利法,允許大學、非盈利機構和小企業擁有利用聯邦資助獲得的發明的智慧財產權,催生了科研成果轉化的強大動力。除聯邦政府層面的法律外,加州政府還專門出臺政策,推動矽谷的創新發展,如制定人才貯備的相關政策,實施學徒制度,發展多個領域的職業培訓等。允許養老基金管理者投資於風險投資,保證風險投資有足夠的資金。推行小企業投資發展計劃,向風險投資者和風險企業提供無償資金資助。
(4)稅收激勵。1954 年美國政府在《內部收益法典》中增加了 174 款,明確規定:所有企業均可將研究開發與貿易、經營費用相關的費用作為日常費用,或者在 5 年內將此費用進行再投資,此後不再作用納稅單位,有助於減輕研究開發部門的稅務負擔;1981 年,美國國會通過《經濟振興稅法》,規定凡企業研究與開發費用超過前三年平均值者,其增加部分可享受 25%的免稅待遇;1982年美國國會又把長期投資最高所得稅率從28%降為20%;為了鼓勵高技術創業型公司的成長,美國國會還認定,公司創辦人通過優先認購權獲得的收益只需交納長期增值稅。
(5)移民政策和措施。矽谷的騰飛與高科技人才的集聚緊密相關,美國也積極制定政策吸引高學歷、高科技人才移民。1965年美國議會通過Hart-Cellar法案,為外國工程師和其他受過高等教育的專家及其親屬創造了大量移民機會。以聖克拉拉縣為例,1970年該縣的人口與1950年相比翻了三倍,從大約30萬人激增至100萬人。1990年通過的移民和國籍法案進一步加速了高技術工程師的移民進程。1990年底,加利福尼亞洲的工程師和科學家中,有1/4來自國外。2000年後美國國會開始按照取消對外技術人員發放籤證的限制的方向再度修改法律。除了立法之外,美國政府還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吸引海外人才,例如:招收留學生培養後備人才、通過研究機構招聘人才、聯合攻關或企業外遷借用人才、對有突出貢獻和成就的科技精英提供優厚的物質和生活待遇等。截至2015年底,加利福尼亞州的移民人口佔比升至27.4%,位居美國各州之首。
(6)打造宜居生活環境。為了吸引人才,美國政府著力將矽谷打造成宜居城市,主要措施有:加強道路交通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減少交通阻塞和交往隔閡;政府一般除了進行低收入人群的多用戶住房建設外,幫助解決或緩解矽谷住房緊張局面,地方政府也逐漸仿照新加坡等國的做法,開始直接介入到住房建設中來;在聖克拉拉地區,地區政府還與SCCMG(聖克拉拉地區製造集團)以及環保團體之間協力共同解決住房問題;此外,地方政府在環境保護、能源提供等方面也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1.3 創業資本與風險投資
20 世紀 70 年代,風險投資代替軍方成為矽谷創業型公司創業的主要金融來源。到 1974 年,有 150 多家風險投資公司在矽谷開業,當時史丹福大學也把它的部分捐贈資金投入到風險創業活動之中。到 1988 年,矽谷吸引了40%的全國風險投資資金。期間,以紅杉資本、KPCB等為代表的風投企業投資了亞馬遜、蘋果、思科、Facebook、Google、Instagram、 LinkedIn等著名公司。風投企業除了為初創公司提供資金支持之外,還在技術創新、公司管理和行業人脈等方面給予初創企業寶貴的創業指導和經驗借鑑,顯著提升了技術創新到商業化運營的成功概率。賈伯斯在2005年著名的斯坦福演講中,將這種模式比喻為接力賽中的「接棒行為」。統計數據顯示,雖然2000年網際網路泡沫破滅嚴重衝擊了美國的風險投資業,但是矽谷的風險投資額佔全美的比重卻一直穩步提升;2016年第二季度,矽谷風險投資總額高達81.58億美元,佔全美風投總額的53%。
1.4 創新文化氛圍和人才激勵機制
矽谷原為農耕地區,商業環境與文化幾近空白。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的移民潮,一方面優化了當地勞動人口的年齡結構和知識結構,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多元文化與思想的碰撞與交融,由此形成的商業環境對待技術創新也更加的寬容與適用。主要表現為:矽谷的中介服務如人力資源機構、財務和法律服務機構及技術轉讓機構等均服務於技術創新;矽谷公司生產結構具備高度的開放性,人才流動頻繁:矽谷對創業失敗的容忍度很高,矽谷文化也把創業失敗作為寶貴的財富,激發了員工大膽嘗試、用於探索的創新熱情。
矽谷的高技術公司大都採用股票期權的形式實施員工激勵計劃。即員工有權在一定時期內(如兩年或三年)內用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一定數量的新股,而期末股價之高低變化所體現的員工利益及風險與員工在這段時間內的創新努力是緊密相連的。它使公司經營管理人才、研究與開發人才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利益緊密結合起來。此外,矽谷還有技術配股、自由股權計劃、職務發明分享等靈活多樣的人才激勵機制。
2.1 優先培養市場化的「高校工業園」產學研創新體系
經驗表明,從事基礎科學研究的高校、連接高校與企業的高校工業園、為學生融合資源的創新孵化器、以及鼓勵師生創業的教育體制等是美國矽谷產學研體系的核心要義。雖然我國高校的科研取得了長足進步,但是高校與市場之間存在一定程度的脫節;而且,我國的高科技工業園大都為地方政府建設,藉以招商引資。應當借鑑美國矽谷的經驗,大力發展我國的「高校工業園」模式。具體路徑可參考雄安新區的功能定位,一方面將優質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遷往雄安,形成高技術人才的培育集聚地,同時劃撥足額的發展用地用以建設高校工業園,再配套相應的科研經費補貼措施和靈活的高校師生技術創業的政策,形成產學研緊密結合、創業利潤反哺高校發展的良性循環;另一方面,考慮將中關村企業遷入雄安新區,與高校工業園區進行整合,避免目前高科技工業園區數量過多、模式雷同造成的資源浪費問題。
2.2 在採購、立法、稅收等方面吸引創業企業和人才
對企業而言,政府採購對創業企業的早期經營至關重要,甚至可部分替代風投的融資功能;政府相關方面的立法以及稅收等措施也可促使企業形成良性的創新制度激勵,因此,在雄安建設中國矽谷的起步階段,可制定有針對性的高技術產品採購計劃塑造雄安的創業產業結構;同時配套相應的立法以及稅收優惠政策,扶持本土高科技企業,為企業的研發創新活動提供寬鬆的制度環境。在吸引人才方面,應努力將雄安新區打造成宜居城市。例如,做好新區的城市規劃,從根本上緩解大城市的交通擁堵和生態惡化問題;在住房市場上,總結以往房地產模式的得失,探索人口密集地區城市化的全新模式,可考慮由政府出面建設足量公租房,適度發展商品房,形成梯度明顯、結構合理的多層次房地產市場,確保讓房子回歸居住屬性;探索徹底的戶籍制度改革,打破人口流動的制度阻礙,同時跟進醫療、教育等公共資源建設,將戶籍與上述公共資源的使用權脫鉤。目前來看,雄安新區所有的商品房交易和戶籍變動都已經凍結,國家後續的改革措施值得期待。
2.3 規範金融市場,鼓勵發展風投
美國矽谷的經驗表明,技術創新過程的不確定性和高風險性可以通過一系列體制來克服。首先,應當積極鼓勵在投資、創業、運營等多維度具備豐富經驗的PE/VC機構落戶雄安,在推動科技企業發展、探索技術創新的市場化路徑方面進行大膽嘗試。其次,在發展風投市場上,政府應在推行產業種子基金等現有方式的基礎上,借鑑美國經驗,實施小企業投資發展計劃,必要時向風險投資者和風險企業提供無償資金資助,豐富政府鼓勵風投發展的政策工具。最後,繼續加大力度規範股票市場發展,探索新三板轉板制度,完善風投退出通道。
2.4 構建多元、寬容的創新文化氛圍
經驗表明,雖然美國政府在推動和引導矽谷發展方面至關重要,但根本上來說,矽谷的騰飛是高度市場化的結果。日本筑波、臺灣新竹等模式表明,只通過大規模的資金投入,從工業園、基礎設施、創新優惠政策等硬體方面妄圖複製「矽谷模式」往往產生很大的問題,這主要是因為他們忽視了美國矽谷的創新文化。在這方面,雄安新區有天然的優勢,它同起步階段的矽谷一樣,原生的商業環境較弱,如何在一張白紙上內生出相匹配的創新環境和商業文化,是將雄安新區打造成中國矽谷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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