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對《漢謨拉比法典》有所耳聞,但其實它並不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的法典,它只是在考古史上挖掘出來保存得比較好的成文法典。
而現今已知的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是烏爾第三王朝的創立者烏爾納木頒布的《烏爾納木法典》,它以楔形文字被記載在黏土上,其制定時間可追溯到公元前2100年左右。令人遺憾的是,這部法典存世的只有兩塊殘破的泥版,一半以上的文字都已毀於戰火之中,只保存下來20餘條法典法條。該殘存的部分法典讓歷史學家對阿卡德帝國滅亡後五十年左右的美索不達米亞生活有了深入的了解。
這篇古老的法典可能制定於公元前2112-2095年,新蘇美爾時期的烏爾三世王朝,由統治者烏爾頒布施行。 被發現於今日伊拉克的尼普爾,該法典被認為是當今尚存的人類最古老的已知法典。
在古代美索不達米亞文明中,尊重法律是其最顯著的特徵之一。與古埃及注重以倫理來規範社會行為而言不同的是,美索不達米亞更注重法律對社會行為的規範作用。
英國學者H.W.F.薩格斯曾作出估算,在迄今為止出土的模形文字文獻中,蘇美爾文獻有95%的內容都涉及法律,阿卡德文獻中也有比例相當高的法律內容。與後來名聞天下的《漢謨拉比法典》相同的是,《烏爾納木》法典也較為詳盡的規定了各種違法行為的處罰條文。
以下是該法典殘存的部分條文:
綁架的人將被施以監禁,並支付十五舍客勒的銀。如果一個人出庭作證,並被證明是偽證人,他必須支付十五舍客勒銀子。如果一個人打瞎了另一個人的眼睛,他應該付出一半的銀幣。如果一個人敲掉另一個人的牙齒,要付兩舍客勒銀子。如果一個人在打架的過程中用棍棒砸了另一個人的肢體,他將支付一半銀幣。
到了巴比倫王國時期,古代美索不達米亞正式迎來了法典編撰的鼎盛期,備受世界矚目的《漢模拉比法典》的問世,預示著那個時期人類的法典編撰達到了最高峰。公元1901年,在埃蘭古都蘇薩遺址中,法國考古隊發掘出一塊刻寫著《漢謨拉比法典》的石碑。該石碑現藏於巴黎羅浮宮博物館。
《烏爾納木》法典和《漢謨拉比法典》都是誕生在美索不達米亞地區的著名法典,在人類法律史上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兩者對刑事、民事等方面全都制定了具體規定,基本上囊括了當時人類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兩者都延續了兩河流域固有的法律精華,對於研究古代兩河流域的社會生活具有極大的參考價值。
雖然昔日的經典已經過去千年,但人類智慧的結晶依舊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熠熠生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