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CN網站因兩起網絡侵權案被判賠償
2008年11月21日 08:59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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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龍信息網絡有限責任公司的www.21cn.com網站因其提供的彩信下載和網上電影觀看服務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在兩起訴訟中,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判決賠償2.5萬元和7萬元。
河北邯鄲的李子龍申請註冊的個人網絡空間上登載了題為「奇美雪鄉」的風光系列照片10張,註明作者為「邯鄲子龍」以及拍攝日期、拍攝地點等內容。李子龍發現,網站www.21cn.com的「旅遊」欄目的相關頁面載有與「奇美雪鄉」風光系列照片相同的照片10張,並提供彩信下載服務,註明「此彩信價格為:1.9元/條」,遂向法院起訴。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涉案的10張照片屬於攝影作品,其著作權受法律保護。李子龍是這組照片的著作權人,依法享有該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世紀龍公司未經授權,在其經營的網站上商業性使用了李子龍享有著作權的照片,侵犯了李子龍對涉案照片的著作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綜合考慮案情後,判決賠償李子龍經濟損失2.5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3000元。世紀龍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以賠償標準不合理等為由提起上訴。廣州市中院終審後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另一起案件中,www.21cn.com網站首頁的「影院」欄目提供電影「戀愛高手」的觀看服務,並收取費用。經庭審質證,世紀龍公司、廣東中凱文化發展公司確認該網站播放的影片「戀愛高手」與中凱公司提交的正式出版物《狐狸精PK採花賊》,又名《戀愛的法則》)為同一部電影。
原審法院認定世紀龍公司構成侵權,綜合考慮侵權的方式、範圍、主觀過錯程度,涉案作品的市場影響力、21cn網站的知名程度、同類作品通常的信息網絡傳播使用費等因素,酌情確定世紀龍公司賠償中凱公司經濟損失7萬元以及合理訴訟支出3250元。
世紀龍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稱原判酌定的賠償數額嚴重偏離合理範圍。廣州市中院二審認為,世紀龍公司沒有證據確鑿證明其所述的「涉案電影或同類作品的合理授權價格」,並且「授權價格」是民事主體在平等自願基礎上談判形成的,不同於侵權法律關係中的賠償責任,故原審判決酌定的賠償數額並無不當,應予維持。(記者孔博、肖文峰)
【編輯:劉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