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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一業主打開家門,一屋子糞水!!地板家具牆面都……
12日上午 記者隨業主左先生來到現場 雖然已經進行了一輪清理 但踏進房屋內,還是能夠聞到些許異味 白色牆面也染上了不少黑色汙漬 「業主可進行定損,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屬於物業責任範圍的,物業遵循法律規章制度給予賠償。」羅小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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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裝修後蟲子不斷爬出來 業主讓裝修公司賠償
裝修後,業主發現木材裡有蛀蟲,損失誰來承擔?近日,湖裡區法院受理了這樣一起裝修糾紛。 據了解,裝修完工僅4個月,業主就發現屋子裡的木飾面板不斷有蟲子爬出來,裝修公司為此重新幫業主裝修,還賠償了2.1萬餘元。裝修公司認為木材質量有問題,為此起訴廠家,主張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應由木材廠商負舉證責任,並賠償裝修公司損失。 裝修公司算不算「消費者」?能不能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權索賠?這些問題,成了本案爭議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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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群」第一案!被群主移出微信群,法院會怎麼判?
無端被移出群聊律師起訴群主損害聲譽這個「訴訟服務群」是2018年5月31號,平度法院立案庭法官於建平為方便溝通而建的,群裡多是平度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柳孔聖就是被其他律師邀請入群。去年6月7號,法官劉德治成為新群主,之後,他在群內發布《群公告》,並@所有人,稱群宗旨主要交流與訴訟立案有關的問題;群內言論要發揚正能量,維護司法權威;違者,一次警告,二次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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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不同判」源於缺乏統一侵權賠償標準
編者按 侵權賠償「同案不同判」、「同命不同價」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組成專題調研組,研究侵權賠償標準統一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萬鄂湘對有關調研報告給予高度評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將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物質損失」解釋為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喪葬費等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將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作為民事侵權賠償並列的兩個部分,將財產損失界定為相對於精神損害的損失,司法解釋之間的衝突同樣較為明顯。 三類賠償的範圍不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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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新房後發現外牆滲水 10年後法院終審判開發商賠償
廈門湖裡法院16日通報稱,近日經兩級法院審理,一名業主因房屋滲水與開發商長達10年的糾紛得到了最終結果。法院介紹,2010年7月柯先生購買了廈門市湖裡區某小區的房子,當年底入住不久他便發現房屋外牆多處滲水,於是向小區物業反映,物業公司向他推薦了維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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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動畫片《汽車人總動員》被判侵權 賠償135萬元
國產動畫片《汽車人總動員》被判侵權 賠償135萬元 原標題: 央視網消息:2015年7月,國產動畫片《汽車人總動員》上映,後被指涉嫌抄襲迪士尼知名電影《賽車總動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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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租客醉酒後在出租屋摔倒死亡,家屬要房東賠償,案子判了!
【微普法】租客醉酒後在出租屋摔倒死亡,家屬要房東賠償,案子判了! 法潤棲霞發布普法動態、傳播法治文化、弘揚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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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導致處女膜破裂,該不該賠償精神撫慰金?
經查該車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商業三者險50萬元、不計免賠率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且無免責情形,李某的合理損失應在交強險限額內優先賠償,對超過交強險限額的損失費用,在商業險限額內賠付。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於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現實情況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範圍內進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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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租公寓行業壓力再顯,自如「逼宮」業主「二選一」
王強告訴記者,在微信「自如被降租業主」群中,部分業主的降租金額幅度高達30%。如果拒絕自如的下調要求,王強面臨的將是自如單方面解約。自如方面稱,會按照合同規定賠償王強兩個月的租金,但同時,王強需要賠付自如一個月的空置期費用以及裝修折舊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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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供暖泵站擾民被判賠6.6萬
李某幾次起訴熱電公司,要求賠償醫療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近日,法院再次作出判決,判熱電公司賠償李某醫療費1746.67元、病歷複印費10.5元;精神損害撫慰金66000元。 供暖泵站有噪音 住戶起訴索賠精神損失 男子李某是丹東某小區2樓住戶,該樓地下室為熱電公司的供暖加壓泵站。 2010年,李某因泵站在供暖期內的噪聲影響其休息,將熱電公司及開發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泵站噪聲的供暖期內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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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鐵球砸死女嬰全樓被判「賠」後續:已有30多戶業主準備上訴
最近,一則「天降鐵球砸死女嬰,整棟樓判賠」的消息,引發關注。8月24日,四川遂寧首個高空墜物致人死亡案宣判,因未找到拋物者,事發地整棟住戶均被判賠。近日,已有30餘戶業主表示準備上訴。事件回顧2016年,四川遂寧市油坊街127號樓,一隻從天而降的鐵球,砸中了樓下嬰兒車裡一名不滿一歲的女嬰。經過9小時全力搶救,女嬰不幸離世。事發後,當地警方介入調查,但沒能找到拋物者。於是,女嬰父母將事發地整棟樓的住戶全部起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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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廈門:因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關係,男子敲詐8萬元,判無罪?
福建省廈門市,男子因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關係,脅迫他人賠償8萬元。2021年1月,法院以犯敲詐勒索罪,免予刑事處罰。宣判後男子不服上訴,二審法院判無罪。何大朗(化名),男,漢族,1975年出生,初中文化,務工,福建省龍海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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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男子在大棚上幹活被高壓線電死,法院判瀋陽供電公司賠償48萬
李某在自己承包地裡的大棚上幹活時,被高壓線電死,法院判其自身承擔60%責任,瀋陽供電公司承擔40%責任。2020年11月,法院公布了這起人身損害糾紛案件。但受害人在高壓線下手持鐵管作業,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存在主觀過錯,應減輕被告責任,本院確定供電公司承擔60%的賠償責任。2020年9月,法院宣判,國網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瀋陽供電公司賠償原告醫療費328.18元、鑑定費16,438.2元、喪葬費22,579.2元、處理喪事期間的費用4,800元、死亡賠償金413,795.67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共計賠償487,94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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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樓上飛下磚頭砸死人 管樓單位被判賠68萬
店主家屬遂將該居民樓管理單位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居民樓管理單位以無法查清致命磚頭的來源拒絕賠償。 11月12日,皇姑區人民法院公布一起高空墜物傷人案件,管理單位因管理不善被判承擔全部責任。 店主被樓上掉落的磚頭砸中頭部 程先生從外地來到瀋陽,在皇姑區三臺子陵北街租用了一臨街房屋開辦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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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CN網站因兩起網絡侵權案被判賠償
21CN網站因兩起網絡侵權案被判賠償 2008年11月21日 08:59 來源:新華網 發表評論 世紀龍信息網絡有限責任公司的www.21cn.com網站因其提供的彩信下載和網上電影觀看服務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在兩起訴訟中,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判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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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問題分析】一、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的現狀(一)立法現狀在我國精神損害賠償最早起源於清朝時的民律和民國時的民律,最終確立於民國時期民法典。在另外一個角度上也可以這樣理解,在刑事領域內,精神害賠償並沒有為規範法所明確禁止。(二)司法現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1條的規定,在刑附民案件中,刑事被害人只能提起物質損害賠償之訴,但不能提起精神損害賠償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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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都在這啦!
專家點評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會常務理事、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李蘭英思明法院在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後,根據當事人的自訴,在全市範圍內首次作出逮捕、調取證據材料等決定,有力破解了自訴案件立案難、被告人到案難、自訴人舉證難這三大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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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非法外之地,微信群罵人也侵權
據錢江晚報·小時新聞客戶端報導,近日,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名譽權糾紛案件,被告王某在村民微信群辱罵原告孔某,侵害孔某的名譽權,被判決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 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兩人曾因投資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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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天女散花」拋垃圾視頻轟動業主群;夜半有人鬼祟扔大件……
本周以來,雲巖區東二環一小區的業主群裡,對該話題也是議論紛紛。有業主表示「後怕」,因為就在2日下午,該小區內也同樣發生了「高空拋物」的情況,且有監控拍到,「拋物者」為兩位年紀不大的小孩。「2號下午6點過,我下班回家。在快進單元門的時候,突然聽到樓下咚的一聲。我抬頭一看,天上還飄著各種各樣的東西,也持續有各種垃圾渣掉下來。當時我只能判斷東西是我家這棟樓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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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誤以為業主亂丟垃圾,保潔大爺說話很大聲,結果被業主打了
如果小區的保安或保潔看到的話,通常也是會對業主進行勸說,不過有時也會引起誤會,比如業主丟的是生活垃圾,保潔以為是丟建築垃圾,再加上習慣說話比較大聲,這就容易讓業主以為保潔態度不好在罵人。在貴陽就發生了這麼一件事,誤以為業主亂丟垃圾,保潔大爺說話很大聲,結果被業主打了,在他還手後業主還打電話報警,說是被保潔大爺給打了,我們一起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