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中國作為製造業大國,對原材料有著強烈的需要,在環境保護與發展經濟之間取得平衡是一個切實可行的辦法,相信以後還會有更多的政策出來,將符合標準的廢物(再生材料)納入普通貨物監管。
根據《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 第53號》,中國2021年1月1日,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
但是以下符合標準的「廢物」將不再是廢物,而是普通貨物:
廢鋼
據《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關總署、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第78號》,自2021年1月1日符合《再生鋼鐵原料》(GB/T 39733-2020)標準的再生鋼鐵原料,不屬於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再生鋼鐵原料的海關商品編碼分別為:7204100010、7204210010、7204290010、7204410010、7204490030。
廢銅、廢鋁
據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3號(下稱「43號公告」) ,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再生黃銅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銅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標準的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不屬於固體廢物,可自由進口。再生黃銅原料、再生銅原料和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的海關商品編碼分別為:7404000020,7404000030和7602000020。
廢PET瓶片
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關於進口再生聚酯(PET)瓶片固體廢物屬性鑑別問題的復函》,進口高純淨再生聚酯(PET)瓶片在境外已經過分選、破碎和清洗,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行業標準 再生聚酯(PET)瓶片(FZ/T 51008-2014)》規定的A、B、C類各項性能和指標要求,進口後可以替代原生料直接加工利用,不作為固體廢物監管。
長期關注中國貿易政策的吳國雄律師認為:中國作為製造業大國,對原材料有著強烈的需要,在環境保護與發展經濟之間取得平衡是一個切實可行的辦法,相信以後還會有更多的政策出來,將符合標準的廢物(再生材料)納入普通貨物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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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法律事務評論/政策時評
吳國雄 海關法專業資深律師,專注進出口領域法律服務。居於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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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法律事務評論 編輯:胡青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