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環境日|這些案例帶你了解環境汙染犯罪的那些事兒

2020-11-23 澎湃新聞

世界環境日|這些案例帶你了解環境汙染犯罪的那些事兒

2020-06-06 02:5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World Environment Day

世 界 環 境 保 護 日

6月5日是世界環境保護日,旨在提醒全世界注意全球環境狀況和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強調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重要性。近年來,旌陽區法院堅持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對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亮劍」,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01

非法採礦要不得,身陷囹圄悔已遲

基本案情

2011年4月,德陽市國土局公開拍賣被告人易某承包土地範圍內48.825畝建築用砂採礦權,被告人李某以個人名義參與競拍,以22萬元的價格拍得該建築用砂採礦權,易某又與李某籤訂《土石方挖運工程承包合同》。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期間,易某指使李某在許可礦區範圍以外,越界開採建築用砂,並以李某銷售砂石所得部分利潤折抵部分土石方挖運款項。

經核實,李某砂場越界開採建築用砂172505立方米。經認定,綜合考慮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旌陽區建築用砂平均出廠價格為13.50元/方。根據四川省國土資源廳非法採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鑑定,李某砂場非法採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數額為2328817.5元。

裁判結果

旌陽法院以非法採礦罪判處易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

法官提醒

無許可證採礦、超越許可證規定的礦區範圍或開採範圍採礦,是當前礦藏開發領域多發的非法採礦犯罪形態。這種犯罪行為既是盜取國家資源的行為,同時也是破壞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採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或者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此提醒,切莫貪圖眼前利益,就地取「財」,讓自己身陷囹圄。

02

瀕危動物受保護,未經許可莫亂為

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被告人張某為捕食野生動物,在沒有取得狩獵許可的情況下,攜帶準備好的鐵筒、竹籤、粘鼠板等工具外出尋找「巖鷹」獵捕。當日17時許,其在德陽市旌陽區雙東鎮清泉村村委會附近的一顆樹上發現一隻「巖鷹」,遂用準備好的工具在距離「巖鷹」約200米的田埂上布置陷阱,後成功獵捕到該只「巖鷹」。經四川某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張某獵捕的鳥類動物物種為隼型目、鷹科、鵟屬、普通鵟(其他鷹類),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動物整體價值為25000元。

裁判結果

旌陽法院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張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該案系近年來我院審理的首例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案件。

法官提醒

旌陽法院在審理時發現,被告人對於自身行為構成犯罪感到驚訝,甚至有些人還認為出於觀賞目的獵捕珍貴瀕危動物不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由此提醒,無論出於何種目的,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03

青山綠水好家園,汙染環境觸刑律

基本案情

2015年初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高某在組織工人對少量過期藥物塑料膠囊板進行分離後,經過清洗、烘乾後回收利用,期間含有藥物粉末的生產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入車間旁的丁家堰渠中,汙染了外部土壤及水資源。後因處置成本過高,無法盈利,高某遂將該批藥物閒置在該處。因堆放時間長久且未採取其他防護措施,原包裝藥物的編織袋腐蝕剝離後,內裝藥物降解變質後膠囊藥板散落在堆放於藥品旁的醫療垃圾和其他廢舊塑料堆中,另有大量膠囊藥物散落於丁家堰渠道邊林地內及渠內,與飄散到河道內的其他廢舊塑料及醫療垃圾混合。高某將危險廢物73.8噸長期存儲、擱置,致使危險廢物大量揚散、流失,造成環境嚴重汙染。

裁判結果

旌陽法院以汙染環境罪對高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提醒

青山綠水是我們賴以生存的共同家園,嚴重汙染環境的犯罪行為歷來是嚴厲打擊的重點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此提醒有關企業和個人,每個公民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和責任,尤其是企業家、經營者,更應當嚴守法律底線,且不能利慾薰心、心存僥倖,任何無視法律法規、逃避監管汙染環境的行為,都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the end•

原標題:《世界環境日|這些案例帶你了解環境汙染犯罪的那些事兒》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

  • 四川公安公布一批近年來全省環境汙染犯罪典型案例
    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王玥)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記者從四川省公安廳獲悉,近年來,全省公安機關結合「清水藍天」專項行動,採取超常措施,緊緊圍繞江河、湖泊等重點部位以及化工、造紙、醫藥等高汙染企業,多渠道地獲取案件線索,保持對環境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6月5日,四川省公安廳公布了一批近年來全省環境汙染犯罪典型案例。
  • 新樂重拳懲治汙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典型案例通報來了!
    今年以來,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市分局嚴格執法,始終保持對汙染環境違法犯罪嚴查重處的高壓態勢,重拳懲治汙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現公布第二批環境違法典型案例:1、王某成養殖利用滲坑排放水汙染物案2018年10月17日,王某成負責經營的養殖場利用滲坑排放汙水,汙染環境,被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查處。王某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處以10萬元的罰款。
  • 【6·5世界環境日】包頭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
    6·5世界環境日案例發布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World Environment Day) 我們發布一批包頭法院依法審理的環境資源典型案例以強調保護和改善人類環境的重要性展現包頭法院發揮司法職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在健康、舒適、優美生態環境中生存發展的權利1柴某某犯汙染環境罪一案【基本案情】
  • 瀋陽曝光十起水汙染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瀋陽曝光十起水汙染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作者:陶陽 2019-07-19 01:55   來源:遼寧日報     7月18日,記者從瀋陽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切實以案示警,瀋陽市生態環境局對10起水汙染環境違法典型案例公開曝光。
  • 山西省公布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記者從山西省檢察院1月21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按照省委安排部署,全省檢察機關積極行動,集中開展了為期8個月的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 最高檢首次發布海洋環境汙染類典型案例
    廣東中山市檢察機關成功查辦的彭某權等4人汙染環境案,近日成功入選最高檢首次發布的服務保障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典型案例,成為此次評選唯一海洋環境汙染類典型案例。經鑑定,傾倒的廢棄膠紙為含鎘等有毒有害物質的混合廢棄物,已對土壤和周邊地表水造成嚴重汙染,經濟損失達386萬餘元。2016年8月,廣東省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在獲悉情況後,迅速依職權介入查辦。「我們經審查發現,該案件涉及東莞、廣州、深圳、中山等多個地區,且涉及多個行政執法機關的管理職責,存在地域管轄不清、職權管轄爭議等問題。」該案經辦檢察官表示。
  • 寧波市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典型案例來了
    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在這個特別的日子寧波中院將發布新一年度的全市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典型案例並公布寧波法院審理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相關情況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任某、王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處置有毒物質,嚴重汙染環境,其行為均已構成汙染環境罪。被告人任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為主犯;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為從犯。
  • 河南省高院公布環境資源類典型案例 讓破壞生態環境行為付出代價
    河南日報訊(記者周青莎)6月4日,在「6·5世界環境日」到來之際,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2018年以來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並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既有非法排放汙水、有害廢棄物等常見汙染環境案件,也有城市噪聲汙染和盜掘破壞古文化遺址等群眾關注度高的案件。
  • 蒼南瑞安兩地法院公布破壞環境典型案例
    溫州網訊 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為打擊破壞環境犯罪,近年來,我市公檢法及各個部門協同合作,有效打擊為牟取個人私利而破壞環境的不法分子,在這些破獲的案例中,有不少令人感到觸目驚心。昨天,我市蒼南、瑞安兩地法院公布了近年來破壞生態環境的典型案例,以此作為警示。
  • 【世界環境日】@所有人,這些動物就別拿來當寵物了!涉嫌犯罪!
    若將珍貴野生動物帶回家 是要面臨牢獄之災的! 珍貴野生動物之所以寶貴 不僅僅是因為數量稀少 更重要的是 它們在維護生態平衡中扮演重要角色 6月5日世界環境日 「關愛自然,刻不容緩」 以檢察職能守護自然生態安全
  • 最高法:10起環境資源典型案例納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資料庫
    7月30日,最高法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5年來百餘件環境資源典型案例的總體情況。紅星新聞從發布會上獲悉,最高法先後發布15批共135件環境資源典型案例。最高法從歷年發布的環境資源典型案件中選取了10起案例,已經翻譯成英文,納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資料庫。
  • 這些案例告訴你破壞生態環境啥後果!
    然而,廖某等4人卻在保護區裡建起養鴨場,對水庫造成嚴重汙染。廉江市檢察院履職發現,該水庫水質長期維持在Ⅳ類或V類,不符合國家Ⅱ類要求。2018年7月31日,廉江市檢察院向環保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環保局依法履行職責,依照有關規定處理。收到檢察建議後,廉江市環保局雖採取了相關整改措施,但履職不到位,整改和處罰不徹底。
  • 世界地球日,你對自己生存的環境了解多少?
    現今,地球日的慶祝活動已發展至全球192個國家,每年有超過10億人參與其中,使其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民間環保節日。&nbsp&nbsp&nbsp&nbsp中國從20世紀90年代起,每年都會在4月22日舉辦世界地球日活動。&nbsp&nbsp&nbsp&nbsp★★★河北為世界地球日做了什麼?
  • (最新)兩高發布《環境汙染犯罪司法解釋》(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1698次會議、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58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與此同時,近年來環境汙染犯罪又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如危險廢物犯罪呈現出產業化跡象,大氣汙染犯罪取證困難,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和破壞環境質量監測系統的刑事規制存在爭議,等等。
  • 瀋陽市生態環境局通報十起水汙染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為切實以案示警,瀋陽市生態環境局公開通報十起水環境環境違法典型案例。案例一:2019年5月8日,瀋陽市生態環境局大東分局對劉麗華電鍍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電鍍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經現場對其排放的廢水進行採樣監測,該單位兩個排放口排放的廢水中鎳分別超標25.8倍和791倍,超標倍數巨大,性質極其惡劣,已涉嫌環境汙染犯罪。
  • 保護海洋環境,呵護海洋生態|寧波海事法院開展6·5環境日系列法治...
    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World Environment Day),善待海洋,從你我開始。
  • 環保部:4月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共201件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說,4月全國範圍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47件,罰款數額達4107.37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共573件;實施限產、停產案件共165件;移送行政拘留共282起;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共201件。  據介紹,與3月情況相比,移送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件數量上升72%,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量上升69%。
  • 生態環境部通報八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人民網北京5月8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官方微博消息,今天,生態環境部通報了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實施期間第一批8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今年3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和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
  • 聚焦打擊環境汙染犯罪!三部門180人同堂培訓
    11月24日至26日,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與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生態環境部執法局在海南省海口市聯合舉辦「2020年第三期全國環境汙染犯罪案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培訓班」。「兩法銜接」機制是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機關和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實行的旨在防止以罰代刑、有罪不究,確保行政執法機關及時將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處理的工作機制,對促進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義。
  • 鹽城法院兩則案例入選2019年全省環境資源十大典型案例
    希望通過典型案例的發布,能夠進一步發揮司法裁判教育、評價、引導、規範功能,增強全社會環境資源保護意識,促進「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落到實處。鹽城法院兩則案例入選。被告單位奧凱公司、騰達化工廠、大華公司、康鵬公司及原泰興市瑞鴻化工廠明知張某某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仍委託其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汙染環境。被告人魯某某、趙某某、梁某某、印某某、王某祥、彭某某系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張某付、莊某某系直接責任人員。以汙染環境罪依法判處張某某等13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至二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