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菲律賓總統阿羅約籤署了將中國中沙群島中的黃巖島和南沙群島中的部分島嶼列入「菲律賓管轄範圍」的《群島基線法》。圍繞南海島嶼、領海和專屬經濟區的明爭暗鬥,這一海域的局勢變得越來越複雜和詭異。本周圓桌會議,我們特邀兩位相關領域專家,為我們介紹南海爭端的來龍去脈。
專題文字李明波
專家資料李金明:
廈門大學南洋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長期關注南海主權與國際海洋法。
點睛語
一個國家只能先有陸地領土,才能享有對海域及其底土的權利,不能因為某一陸地領土在自己國家聲稱的海洋管轄範圍內而要求改變其原來的主權歸屬。
這是現代海洋法最基本的原則。菲律賓僅僅看到黃巖島與呂宋島的距離在200海裡之內,而沒有考慮到黃巖島的主權向來屬於中國。
專家資料張祖興:
中山大學亞太研究院博士、講師,長期研究東南亞國際關係、國際法等領域。
點睛語
中國對黃巖島的歷史性權利是確實存在的,也得到國際法承認。但要注意的是,在一些國際法案例中,這種權利也會發生轉移。這些案例說明,目前我國在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附近海域進行定期巡邏是多麼重要,這種宣示主權的行為,可以有效地維護中國在這一海域的歷史性權利。
廣州日報:
菲律賓的做法是否符合國際海洋法的規定?
國際法對劃界原則定義模糊李金明:菲律賓這種做法嚴重違反了國際海洋法。南海爭端本來僅限於南沙群島,但現在菲律賓的做法將爭議區域擴大到了中沙群島。
菲律賓等南海諸國,之所以在近期對島嶼主權急於表態,主因之一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所有締約國必須在2009年5月13日前提交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劃界案給聯合國劃界委員會,讓委員會審議劃界案。雖然菲律賓趕上了申請的末班車,但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不可能批准它的請求,因為菲律賓無法提供充分的地理證據,它希望藉此機會將中菲爭端國際化,想趁機渾水摸魚。
我最擔憂的是,雖然菲律賓通過的法律無助於其獲得黃巖島主權,但會大大擠壓菲律賓與中國通過外交途徑協商處理的空間。
張祖興:按照1982年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菲律賓有權宣布自己的群島基線。海洋法對於群島基線的劃法規定比較模糊。在實踐中,菲律賓選擇最有利於自身的方式:以海岸線最外延作為直線基線的連接點。從這一層面上看,菲律賓的做法不能說不合法。
但海洋法也規定,對於存在爭議的問題必須由相關國家協商解決。菲律賓單方面將這一爭議島嶼劃入了「菲律賓的所屬島嶼」,這樣的做法明顯違背了國際法中的善意原則。
廣州日報:
如果按照國際海洋法,菲律賓的領海基線應該如何劃定?
先有陸地領土才有海洋管轄權李金明:領海基線是測量沿海國領海寬度的起點線。199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明確了我國的領海寬度是12海裡。菲律賓是群島國家,根據國際海洋法的規定,它可以在其海岸線和島嶼上選擇若干點,連接成直線,作為菲律賓的領海基線。
領土主權是海洋管轄權的基礎,海洋管轄權是從領土主權派生的權益。一個國家只能先有陸地領土,才能享有對海域及其底土的權利,而不能因為某一陸地領土在自己國家聲稱的海洋管轄範圍內,就要求改變其原來的主權歸屬,這是現代海洋法最基本的原則。菲律賓僅僅看到黃巖島與呂宋島的距離在200海裡之內,而沒有考慮到黃巖島的主權向來屬於中國。
張祖興:是這樣的。而且我們從國際法庭的以往判決案例中可以發現,島嶼的主權不在於距離爭議國家的遠近,而在於有關國家是否對爭議島嶼行使了主權。
廣州日報:
從歷史性權利上看,黃巖島的情況是怎樣的?
中國定期巡邏很重要李金明:我國在漢代就對南海諸島有過記載。元代史料更是將「千裡長沙」(即今天的南沙群島)劃入海南島的管轄範圍。
到了現代,我國在南海主權的主要依據是傳統疆域線,即「九段線」,它是1947年由國民政府劃定的。這條線最南到北緯4度的曾母暗沙,黃巖島也在其範圍內。
即便按照菲方主張,黃巖島也不在菲宣示的領土主權範圍之內。界定菲領土範圍的所有條約都規定,菲領土範圍的西部界限在東經118度,而黃巖島在此以西。
南海爭端,起源於上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主要原因是附近海域發現有油氣資源。但是在1947年劃界後的四分之一個世紀,周邊國家一直沒提出異議,這就在國際法意義上產生了歷史性主權。
張祖興:中國對黃巖島的歷史性權利是確實存在的,也得到國際法承認。但要注意的是,在一些國際法案例中,這種權利也會發生轉移。
例如,國際法庭認可馬來西亞對白礁島的歷史性權利,但2008年的判決認為,新加坡曾在該島行使插上軍旗、巡邏等活動,而馬來西亞過去100年都沒有在該島行使主權活動,因此判決白礁主權歸新加坡所有。
從這個案例也可以看出,目前我國在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附近海域進行定期巡邏是多麼重要,這種宣示主權的行為,可以有效地維護中國在該海域的歷史性權利。
廣州日報:
此前美國海軍間諜船「無瑕號」在南海與中國發生摩擦。其行為是否合法?
專屬經濟區自由航行有前提李金明:外國船舶可以在沿海國的「專屬經濟區」內享有航行自由權的這一點是得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充分肯定的,但這種航行自由權也受到一定限制。它要求外國船舶必須在不損害沿海國安全和良好秩序的條件下,迅速地連續不斷地通過專屬經濟區。
中美發生摩擦的海域是在中國的200海裡專屬經濟區內,美國海軍間諜船「無瑕號」的行為,顯然違反了上述要求,損害了中國的安全,其航行自由權是不會得到保證的。
張祖興:專屬經濟區介於領海與公海之間,外國船隻在這一海域與沿海國都享有權利,只不過沿海國的權利更大一些。外國船隻在專屬經濟區內的航行,如果有危害沿海國安全的行為,沿海國有權阻止。
名詞解釋領海:國家主權擴及於其陸地領土及其內水以外,鄰接其海岸的一帶海域,在群島國的情況下則及於群島水域以外鄰接的一帶海域,稱為領海。從領海基線向海洋遠方測量起算,其寬度不超過12海裡界限的海域就是該沿海國的領海。
專屬經濟區:專屬經濟區是位於沿海國領海外並與領海連接的一個特別海域。從測算領海寬度的領海基線向海洋遠方量起不超過200海裡。
公海:專屬經濟區、領海或內水或群島國的群島水域以外的海域。
(責任編輯:劉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