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莫德雷德:相信大家一年到頭中需要祭祀不少神靈,對於老一輩人家來說,他們估計還記得為啥要祭祀,和神靈的來歷,但是對於新生代的我們而言,恐怕只是照貓畫虎,不得其精髓。
為了讓新生代更好的了解我們所祭祀的神靈,有必要為其構建一個體系。我們梳理了學界反映神靈等級、來源、禮制地位、流行範圍等屬性的已有體系,然後從社會史角度、以神靈職能為依據構建了一個新的民間神體系。它包括地理環境神、人口保障神、個人命運神、群體監護神和綜合神五個大類,每一大類中又有若干小類。這一體系凸顯了民間諸神的職司,揭示了其在社會結構、社會生活、社會整合控制中的地位與功能。」
中國的民間信仰具有極大的包容性和雜糅性,是一種多元化複合型信仰。這個特點導致了民間諸神的龐雜性,其數量之眾多、神性神格之複雜非常突出,而且許多地方還有本地獨有之神。
一、主要反映神靈等級、來源等的體系
我們通過整理發現,民間神靈體系構建的基礎是對諸神的定性與分類。由於人們採取了不同的角度和依據,因而出現了不同的結果。細細劃分,大致有以下幾種是我們常祭祀的。
(1) 上界天,仙,包括三世如來、三天上帝、玉皇上帝三位最高神;其下有觀音、文殊、普賢、三官大帝、南極仙翁、真武大帝、文昌梓潼帝君、孔聖、關帝、張仙、值年太歲、八仙、財神、蠶神、藥王等- -批高級神靈。
(2) (2) 中界雲仙,是以城隍、土地、灶君為主的- -大批72地方守護神,如南朝聖眾、劉王、金總管、李王、曹大將軍、朱令公、施王、晏元帥、張六五相、田公地母、痘官老太、太鈞仙娘、井泉童子等。
(3) (3) 下界遊仙,如職司陰陽二宅的土皇天子、地位低於上界天仙中之財神的五路財神等,另外還有馬福總管、船主相公等兇神惡煞。「每個神靈左右,往往還有一大批部屬隨從。如玉皇上帝的扶從就有金童玉女、長庚太白金星、馬趙溫嶽四大元帥、六丁六甲天神天將、日宮月府玉虯、瑤象、豐隆、望舒、飛廉、惡來、雷公電母、風伯雨師、檢察神柢等」。
這個由上中下三界神靈及其部屬隨從組成的體系,是依據諸神的等級地位對其定性分類的。它的主要特點是神靈高低有等、尊卑有序,既有三界之別,又有主從之分;諸神之間關係明確,地位排列固定。它包羅了太湖流域的民間神,凸顯了其在當地民眾心中的等級地位。
傳統時代的官方把對神靈的祭祀分為正祀與「 淫祀」。國家禮制中定有祀典,列出了官方祭祀的神靈,對這些神靈的祭祀就是正祀。歷代王朝的祀典雖然不盡相同,但都以此規定為指導原則。列人祀典的神靈組成了一個代表統思想的象徵系統,因而被視為正祀之神,其中不少也受到民眾的供奉。此外,民間還祭祀許多未人祀典之神,官方將其稱為「淫祀」、不予認可。正與「淫」是傳統時代官方意識對民間諸神的定性與分類,非官方的且不被官方認可的「淫祀」之神不具備正統性和合法性。實際上,在正祀與「淫祀」之間還有一些既受民眾祟拜又為官方認可的神靈,他們被稱為「私祀」、載人方志之中。
我們可以構建-一個包括正祀、私祀或雜祀、「淫祀」三類神靈的民間神體系。這體系突破了傳統國家禮制的分類,但其主要依據還是官方意識。它可以表明民間諸神在正統思想中的地位及官方對他們的態度,反映國家宗教與民間信仰的異同及官方與民眾在信仰領域的關係。
有些學者著眼於神靈的來源為其分類與建構體系。例如:西方學者武雅士、王斯福等人將漢族民間信仰的對象分為神、祖先和鬼三類,認為神是帝國官僚的化身,祖先代表自己人,鬼則是外人和危險的陌生人的超自然代表。用臺灣地區的林美容則把漢人民
間信仰分為五大類,即祖先崇拜、人鬼信仰、神明信仰、自然信仰和巫術信仰。其中,前四類信仰的對象都屬於民間神靈。
第一類即祖先神靈。
第二類是祖先以外的死靈鬼魂以及一些邪魔鬼煞。
第三類包括「上界神」(「指天界的天公、天上聖母、觀音等」)、「下界神」(「指派駐地上的神衹,如太子爺、土地公等」)和「草木神」(「指有應公、石頭公、樹神等自然界的神衹或是偶爾無意中會碰到的神靈」)。
第四類指日月星辰、樹木石頭等神,如「太陽公、七星娘娘、....天狗、大樹公、石頭公、石敢當等」。林美容的分法多出自然神類,但其中的樹木石頭等神與第三類中的草木神是重複的,兩者似無什麼區別。
從來源考察民間信仰的神靈,將其分為宗教神與民間神,這在神學上是有-些麻煩的。不少民間神靈在道教產生以前早已出現,大部分道教神來源於民間神。道教幾乎全部接受了它產生之前就已存在的民間神,把他們加以系統安排,形成了其層級化的神靈譜系。在此後的傳播中,道教仍然不斷地納人民間新出現的神靈。同時,道教的一些神仙也被民眾吸納,在民間信仰中逐漸成為俗神。
例如:起源於閩南地區德化縣石牛山的民間「法主公」崇拜被道士改造成道教神衹,此神又經道士的活動和移民傳播到石牛山以外的區域並且民間化、俗神化,成為不同地點的道教神衹與村落信仰.佛教神與民間神也有密切的互動關係。佛教吸納了民眾信仰的關羽等神。民眾則吸納了佛教的一些佛、菩薩等,把他們改造成了民間俗神。
自然神與人物神、社會神的區分存在同樣問題。自然神源於原始的自然崇拜。但在後世的演變中,隨著社會關係和社會矛盾日趨複雜,人們對社會的關注和需求日益增加,許多自然神逐漸人物神化,被附會於歷史人物、賦予社會屬性和職能。例如,福祿壽三星和灶神的演變就是如此。同時,不少神靈兼具自然與社會兩種屬性和職能,如龍王、河神等既掌管水資源、又懲罰惡人,不論將之歸人自然神還是歸人社會神都有失偏頗。至於神鬼兩分的做法,也有可能面臨尷尬。
依據神靈的等級地位將其分為上中下三界,依據傳統時代的官方意識將神靈分為正祀、私祀或雜祀、「淫祀」 三類,依據流行範圍把-些神靈分成地方性神與區域性神,都不能反映神靈性質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而部分兼及職能的混合分類對-些神靈採用一種視角、對另一些神靈採用另種視角,則既有上述不足,又有一-定程度的交叉、混亂之嫌,其結果也不令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