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汙染如何防治監督?「民間河長」制有辦法!

2020-12-04 澎湃新聞

水汙染如何防治監督?「民間河長」制有辦法!

2020-11-22 20:1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2017年以來,江門市新會區人大常委會以雙水鎮人大為示範點,積極探索閉會期間代表履職活動的新形式,著力推行人大代表擔任「民間河長」工作,創新開展水汙染防治監督,取得良好成效。這項工作被評為2018年廣東省縣鄉人大工作創新案例之一。

貫穿一條主線,加強黨對「民間河長」工作的領導

雙水鎮黨委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要求,重視和支持人大工作。鎮黨委書記經常過問、親自部署、大力推動人大工作,鎮黨委每年至少一次專題聽取人大工作情況匯報,鎮人大主席團健全向鎮黨委請示報告工作制度,鎮人大的年度工作計劃、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都及時請示報告。2017年10月,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鎮人大向鎮黨委上報關於雙水鎮人大代表擔任「民間河長」的請示,得到同意後,在全鎮實施。經個人申請、組織審核、崗前培訓,符合條件的人大代表,由鎮黨委頒發「民間河長」聘書。為加強組織協調,成立了由鎮人大主席擔任組長、副主席擔任副組長、各代表小組組長為成員的「民間河長」工作領導小組,工作中的重要事項,領導小組都及時向鎮黨委請示匯報。比如開展人大代表評議河長制工作方案、評議結果,都先向鎮黨委報告。由於有鎮黨委把關定向,鎮紀委保駕護航,雙水鎮人大代表擔任「民間河長」工作,一直沿著正確的道路穩步向前推進。

突出四個環節,全面推行「民間河長」工作

1、突出宣傳發動,激發參與熱情。

雙水鎮人大通過各種方式向人大代表宣傳擔任「民間河長」的目的和意義,得到代表的積極響應,代表紛紛主動填寫雙水鎮「民間河長」申請表。全鎮市、區、鎮三級人大代表123名,除19名擔任黨政河長外,其餘的代表經組織審核後,獲聘為「民間河長」。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安排人大代表負責全鎮範圍內全程168.19千米的14條河流、9個水庫和9個山塘的巡查監督等工作。

2、突出學習培訓,提高履職能力。

除以代表小組為單位開展相關學習培訓活動之外,雙水鎮人大專門舉辦培訓班,對「民間河長」進行崗前培訓。邀請相關領導、專家講解河長制相關政策文件精神,介紹外地先進經驗做法、本地河湖水庫水塘的現實狀況及管理措施。由於培訓內容理論聯繫實際,既「接天線」又「接地氣」,培訓效果良好。通過培訓,人大代表對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各項政策要求有了全面清晰的了解,明確了工作任務,掌握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能力,為履行「民間河長」職責打下堅實基礎。

3、突出責任落實,明確工作任務。

民間河長」的工作任務主要是當好「五員」:一是當好巡查員。對河庫進行巡查、監督,重點針對周邊企業汙染排放,發現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違章及偷排偷倒等問題並及時上報。二是當好宣傳員。宣傳新時代管水治水觀念以及關於河庫管理保護的法律法規,向群眾宣傳黨委、政府對水汙染防治的決心和所採取的工作措施,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河道的管理保護工作。三是當好參謀員。發揮熟悉地方地形地貌與民情等優勢,在推行河長制相關措施、項目實施前提出合理化建議,使措施的落實、項目的推進更加符合群眾的意願。四是當好聯絡員。及時向黨政河長和人大辦反饋群眾對於治水的意見和建議,暢通黨委政府與群眾的溝通渠道。五是當好示範員。帶頭遵守治水護水法律法規,從自身做起,作出表率,鼓勵周邊群眾和企業自覺參與到河道治理工作當中。

這「五員」之中巡查員是重點,人大代表定人定點使用「智慧河長通」巡查河流,靈活安排巡河時間,發現違反「五清」(清漂、清汙、清淤、清障、清違)問題,及時向鎮人大辦反映,由鎮人大辦核實協調後,轉交相關政府部門處理。

4、突出工作評議,推動監督到位。

對於鎮級人大來講,最主要的工作、最能體現成效的工作就是抓監督。雙水鎮人大通過評議鎮政府河長制工作,推動監督到位。工作評議每年兩次,年中初評、年末總評。關於年中初評,7月份雙水鎮人大主席團組織部分市、區、鎮三級人大代表,通過座談、視察、走訪群眾、問卷調查、召開評議會等多種方式開展活動,重點了解河長制工作落實情況。評議會上,由鎮河長辦、鎮派出所、鎮建環局向代表匯報工作情況,人大代表面對面對部門進行工作詢問。評議會之後,鎮政府召開河長制工作推進會,總結上半年河長制工作情況,結合評議會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部署下半年河長制工作。關於年末總評,12月份鎮人大組織全鎮123名市、區、鎮人大代表、10名黨員代表、10名群眾代表,對鎮政府實施河長制工作開展年度評議。評議會上,由鎮長向各級人大代表匯報河長制工作的落實情況,並接受人大代表和群眾代表的現場提問,然後參評代表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評議。

建立四項制度,推進「民間河長」工作規範化

1、建立「民間河長」工作管理制度

出臺《雙水鎮人大代表擔任「民間河長」試行辦法》,對「民間河長」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規定,包括申請聘用、信息公開、職責任務、巡河記錄、建議辦理等內容,比如規定鎮人大辦對「民間河長」反映的問題線索,督促相關黨政河長給予回應,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民間河長」。

2、建立「民間河長」激勵保障制度

安全保障方面,對「民間河長」舉報監督行為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洩露,否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紀律保障方面,積極保護配合「民間河長」工作,不得故意阻擾、妨礙或變相打壓「民間河長」開展工作,如有類似情況,情節嚴重的,由鎮紀委進行問責。信息保障方面,相關單位定期向「民間河長」通報推行河長制相關情況,實現信息共享,意見暢通。激勵保障方面,根據「民間河長」表現情況,每年評選表彰一批優秀「民間河長」,大力宣傳先進典型,發揮榜樣示範帶動作用。

3、建立「民間河長」與黨政河長結對聯繫制度

制定相關工作制度,組織黨政河長與「民間河長」結對聯繫,定期開展活動,推動河長之間互相認識,加深了解,交流信息,及時溝通,共同落實好河長制相關工作措施。

4、建立「民間河長」評議河長制工作制度

民間河長」對自己負責的區域在日常巡河過程中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為開展評議工作做準備。正式評議前,鎮人大再組織人大代表進行視察走訪、查閱資料等活動,了解掌握面上的情況,通過常態化的巡河和系列化的調研,人大代表各方面準備比較充分,為增強評議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打下基礎。

2018年以來,民間河長巡河約3764人次,提交意見87條,其中76條已經得到解決,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不斷提高。如塘河村人大代表鄒內和與譚金順巡查河道時發現,沙攬碑河起至水庫、大堂、塔嶺、沙蓢,止至塘河河段,由於上遊養殖戶長期將死禽畜棄於水河中,造成下遊塘河段堵塞,臭氣燻天,塘河村每年花費大量人力財力清撈卻無法杜絕這現象。此後人大辦將意見提交至鎮政府,鎮農辦迅速制定方案,全鎮設定十八個專門的禽畜收集點,並在各村委會公示鎮內的禽畜收集點,使死禽畜有一個可行的處置方式,避免河道汙染。「民間河長」積極發揮作用,有力推動雙水鎮水資源保護、水安全保障、水環境治理、水汙染防治、水生態修復等工作開展,為2020年基本實現「河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的目標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來源:新會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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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水汙染如何防治監督?「民間河長」制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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