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超級聯賽初賽A組第二場比賽
辯題:基因編輯技術是人類的災難/福音
正方:克萊登大學神學院辯論隊
上場隊員:一辯:陸麒麟;二辯:王澤宇; 三辯:葉子
反方:獨角獸活潑兒童派
上場隊員:一辯:孫藝函;二辯:端木利琬; 三辯:曾慶熹
獲勝方:反方(正方得票1:反方得票2)
最佳辯手:反方三辯 曾慶熹
評委:葛宵,劉曉軍,羅斌
(正方辯詞臨場發揮)
反方辯詞:
01
各位好:
福音和災難,是感情色彩很重的詞。
尤其又和人類二字放在一起,就絕不僅僅只是利大於弊或者弊大於利。
從詞源上看,福音之說源於宗教,指的是人類的終極救贖,與之相對應,人類的災難則意味著終極毀滅。
關於基因編輯的定義,我方與對方沒有太大分歧。
人們常說,科技是把雙刃劍,好壞利弊要看怎麼運用。
但要說科技都是災難,各位肯定不同意,我方也不同意。
我方認為基因編輯是人類的災難,不是因為它存在一般的使用風險,而是因為它的特殊性。
基因編輯有能力摧毀「平等」這一現代社會的基礎。理由如下:
不同於其他科技通過外在和後天的方法補充人的能力,基因編輯可以先天性地增強人自身內在的能力。
過去,我們要想贏得生存競爭,需要後天的刻苦鍛鍊學習。
有了基因編輯,我們可以在胚胎尚未形成之時,就預製基因優勢,這不僅是贏在了起跑線上,而是直接修改了起跑線。
說到這裡,大家可能覺得這挺好,甚至是人類進化的飛躍。
但令人遺憾的是,基因編輯在人類文明可預見的未來,是不可能人人平等獲得的。
因為,站在當下,我們看不到私有制和商品經濟被徹底消滅的現實可能性。
為了鼓勵和保護創新,專利保護制度必然存在。
只要發明者願意,任何一項先進技術在普及前,都會有一個合法壟斷期。
大家回想一下電影《我不是藥神》,就能理解我們的意思。
救命藥被壟斷,導致得病的窮人更早去世,但人固有一死,在死亡面前,我們最終還是平等的。
而基因編輯被壟斷,哪怕只是壟斷一段時間,也會在一代人、兩代人中間,形成越來越大並且可以代代相傳的基因差距,最終徹底顛覆掉「人人生而平等」這一人類文明的基石。
與自然基因突變的隨機性不同,基因編輯所造成的先天差距,不再是隨機的、不可控的,而是穩定可控的。
這種差距可以是身材、容貌、智商、記憶、體力、免疫力,甚至是壽命。
至於這種基因優勢被放大到什麼程度,則取決於基因編輯技術的發達程度和父母的權勢地位。
於是,人類尚可補救的社會性不平等,通過基因編輯固化為不可挽回的自然性不平等。
陳勝吳廣那句「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有了終極答案,人類文明繞了一大圈,最終在基因編輯的幫助下,走向了可遺傳的奴役之路。
我方認為,這種巨大的文明悖論,這種文明進步的自我毀滅,足以稱之為人類的災難。
反方申論
02
對方質疑我方是在做黑暗推理。
其實不然。今天我們雙方都在做推想,要比的是,誰的推想更有現實依據。
剛才我已經論述了,在私有制和商品經濟長期存在的現實下,一定時間的合法技術壟斷不可避免,基因編輯也不例外。
既然如此,人類對基因編輯嚴加管理不就好了嗎?同樣很遺憾,基於現狀我們推測,基因編輯的這種毀滅性潛力,恐怕無法被有效阻止。
首先,基因編輯的監管難防漏網之魚。
一來,基因編輯和很多生物技術一樣,在倫理的合理與不合理之間有很大的灰色地帶,對於允許和禁止之間的界線,往往只能事後諸葛亮。
二來,政府很難插手具體的基因科研活動,尤其是在企業和非公立研究機構,他們可以讓巨大的市場需求買單,不依賴政府資源。
各位可能會說,很多科技不都存在類似的問題嗎?為什麼唯獨基因編輯是災難。
根源在於,基因編輯的試錯成本,人類付不起。植物和動物基因編壞了,大不了徹底銷毀。
人體基因編壞了呢?也秘密銷毀掉?或者允許它存活,但禁止其生育?或者把它一輩子隔離圈養起來?
我們沒有答案,甚至不敢去想答案。
因為這些都是哲學倫理學的底層問題,涉及到人的定義問題。
基因編輯,就是在人之為人的基礎上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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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施為
排版|賈多嬌
審核|李玥 黃慧琛 曾雅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