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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孔地質編錄是搞好普查勘探的基礎地質工作之一,它的好壞直按影響到普查勘探工作的進展及地質成果的質量。因此必須十分重視,嚴格要求。
鑽孔編錄員應與機臺人員密切配合。隨著鑽探工作的進展,及時地進行編錄。並將所取得的地質資料(及時地進行複查、計算後的資料),製作勘探線剖面草圖,用以指導施工,使鑽探工作能順利地進行。
鑽孔地質編錄員,必須詳細地了解工區(礦區)的地質工作目的、任務及要求,全面掌握工區的地質情況,熟識制訂的統一圖式、圖例。加強基本功的訓練,不斷提高原始編錄質量。
鑽孔終孔後應由項目負責或地質組長為主體,及時地組織人員對鑽孔原始編錄、巖礦心等實物及資料進行全面的複查,以利於原始資料的補充修正。
(一)開鑽前的準備
1、鑽孔的安裝定位需由編錄員填寫「鑽孔機械安裝及定位通知書」,經項目負責、測量組長等有關人員籤字後,發至機臺方可進行工作。
2、開鑽前三天,編錄員必須作好「鑽孔地質技術設計書」,經項目負責批准,地質組長,水文地質員等籤字後發至機臺。並在開孔前由地質、探礦工程人員、水文地質員等,向機臺全體人員介紹鑽孔的施工目的、任務及地質情況、工程質量要求等有關事項及相應的措施。
3、開鑽前由項目組領導為主體,組成質量驗收小組,對機臺上的組裝,安全生產等各項設備,進行全面的認真檢查。認為齊全合乎要求後,由編錄員填寫「開孔通知書」,通知機臺方可開
(二)巖心的清洗、整理及編號
1、從巖心管中取出的巖(礦)心,須嚴守操作規程,在敲打巖心管取心時,巖心管應斜放,且離地面不應超過20cm,落下的巖心要立即按順序擺好。嚴防巖(礦)心次序混亂,造成資料的錯誤。如發現巖心倒置。應立即糾正,並查明原因。發現有巖粉、掉塊、鋼粒等應予剔除。巖(礦)心上沾有泥漿或其他雜物時,應在未裝箱之前用水洗淨。對於鬆軟、粉狀、易溶的巖(礦)心,取心時要仔細操作,保持其原有狀態。對其所沾的泥漿、巖粉,則不能用水洗,待泥皮半乾時將其剝掉。對於碎塊、粉狀的礦心,應用牛皮紙、塑膠袋或布袋裝好。
2、巖(礦)心整理後,按自上而下的順序,從左至右排列放入巖心箱中,各巖心箱中必須有隔板。每回次的巖心,必須填寫巖心牌放在該回次巖心的底部。沒有取上巖心的回次,也要填寫、放置巖心牌。如專門撈取的巖心,應再填寫一個巖心牌。並在巖心牌的背面加以說明(寫上「撈心」二字)。
3、對長度>5cm或雖<5cm但較完整的巖礦心,需用油漆進行編號。巖心編號的格式為10 分式整數表示提取巖心的回次數;分母示該回次巖心總塊數;分子表示巖心在總塊數中自上而下的順序號。大於5釐米的巖心在園柱面上編號,小於5釐米的巖心可在橫切面上進行編號。如圖4-9所示。
對由較多碎塊組成的巖(礦)心,其回次編號可在首尾橫切面上編號,並在園柱石上畫連接符號,使其首尾相連,如圖4-10所示。
因觀察而敲斷的巖(礦)心,應由觀察者補寫相同的編號並畫連接號,如圖4-11 所示。
4、當巖心裝滿後,即在箱旁寫上礦區名稱、鑽孔編號,以及巖心箱的順序號碼、箱內巖心的起止孔深(或起止巖心回次編號),機場上不得積壓巖心,在編錄員編錄及採樣後機臺應指定專人護送,將巖心立即運入巖心庫,終孔後最後一箱巖心,應在箱旁加上「孔終」二字。如圖4-12所示。
從巖心清洗、整理至編號等一整套工作,均由鑽機各班記錄員承擔。但地質編錄員,在每次編錄之前,必須對上述各項工作進行認真的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糾正。確認其準確無誤後,方可進行地質編錄。
(三)原始編錄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規定
1、巖(礦)心描述的基本內容
在對巖礦心進行詳細觀察的基礎上,鑽孔原始編錄可按不同巖性、不同礦層(礦化層)或不同礦石類型進行分層記錄。對厚大的單一巖層必須進行系統觀察,以免遺漏地質現象,巖礦心描述的基本內容大致包括如下幾點:
(1)巖礦石名稱:風化面及新鮮面顏色、結構、構造、組成成分、生物化石、礦化特徵、蝕變現象、接觸關係、構造破碎性質及次生變化等。
(2)測量標誌面(層面、片理面、斷裂面、條帶、接觸界線)與巖心軸線的夾角。
(3)選擇有地質意義的巖(礦)心作大比例尺素描,以補充文字描述的不足。巖性描述要做到繁簡適度,重點突出,針對性強。對礦層(礦化層)及其頂底板礦化蝕變帶、構造部位等重要地段的地質現象,要詳細描述。當劈心採樣後,還應對重要礦化現象等做補充描述記錄。
2、分層巖(礦)心的註記方法及分層巖(礦)心長度的計算
在每層巖礦石名稱的右邊,均應註記上與該層頂底板相應的巖(礦)心編號及長度,用以計算其分層孔深。其註記方法是:分層頂板回次巖(礦)心代號及其巖(礦)心長度~分層底板回次巖(礦)心代號及其長度。其間用「~」線連接。分層頂底板回次巖心的註記有下面兩種情況。
(1)跨回次分層時,分層頂、底板回次巖心的註記及其表示的意義。
一個巖層(或礦層)中包含有若干個回次,則所註記的該層頂板分層回次的巖(礦)心長度,表示的意義為該層在分層頂板回次中還佔有的巖(礦)心長度。同理,所註記的該層底板分層回次的巖(礦)心長度,表示的意義為該層在底板回次中所佔有的巖(礦)心長度。下面舉例說明:
式中的4為分層號,板巖則為該層巖石名稱,在其右邊的3 — 0.20表示該層頂板界線起於3回次4塊巖心中的第2塊,在該回次中板巖的巖心長度為0.20,則5—0.15表示該層底板界線止於5回次5塊巖心中的第1塊,如圖4-13所示。4個回次中,則該層巖(礦)心總長應等於分層頂、底板回次分層巖(礦)心長,與其間各回次巖(礦)心長度之和。
(2)一個回次中分有若干層時,分層頂底板巖(礦)心的註記及其所表示的意義。在同一個回次中,分有若干層,各層的分層巖(礦)心長度的註記,均應記錄從該回次頂部自上往下至分層線的巖(礦)心長度。其目的是使計算簡便精確(計算方法下面另述),且將各分層誤差消除於該回次之中。下面舉例說明:
在第3回次中,分有如下各層其註記方法為:
例2中的第32層板巖,其右邊的3—0.15 表示的意義:該層分層頂板起於3回次中9塊巖心的第一塊,其分層頂板至該回次頂部的巖心長度為0.15m,而最右邊的3—0.80則表示的意義為:該層的底板止於3回次中9塊巖心的第5塊,其分層底板至該回次頂部的巖心長為0.80m,故該層的巖心長度為:0.80-0.15=0.65m(如圖4-14所示)。
可見,同一回次中各層的巖心長,等於該層底板至該回次頂部的巖心長與該層頂板至該回次頂部的巖心長之差。
3、回次採取率及分層採取率的計算
分層巖(礦)心長度的計算,在本節的2中己作了詳細介紹故不再鰲述。分層假厚度即分層進尺的求得,關鍵是要求得分層頂、底板的分層孔深,下面將要作進一步的說明。
4、換層孔深的計算
為了使計算簡便精確和縮小誤差,在計算換層孔深時,必須遵守自上而下的計算原則。換言之,就是只計算每層的底板分層孔深(實質上某層的底板孔深就是下層的頂板深度)。但這樣計算就可以把換層孔深的計算公式簡化為底板孔深的計算公式,故也可以稱為「底板孔深計算法」。
②當分層回次採取率滿足l00%還有上回次殘留巖心時,其計算公式為:
換層底板孔深=分層回次頂部孔深+(本回次分層巖心長一上回次殘留巖心長)
該層底板孔深=21.45(分層回次頂部孔深)十0.43 (分層回次中的分層心長)—0.20(上回次殘留巖心)=21.68(m)
(2)同一個回次中分有若干層時換層孔深的計算
①當分層回次採取率不足l00%時,其計算公式為:
分層頂板(或底板)至該回次頂部巖心長 換層孔深=該分層回次頂部孔深+本回次採取率
例6
②當分層採取率為l00%且還有上回次殘留巖心時,其計算公式為:
換層孔深=分層回次頂部孔深+分層回次頂板(或底板)至該回次頂部的巖心長-回次殘留巖心長
頂板孔深=8.70(分層回次頂部孔深)+0.60(分層回次頂板至該回次頂部巖心長)-0.45(上回次殘留巖心長)=8.70+0.15=8.85(m)
底板孔深=8.70(分層回次頂部孔深)+1.50(分層回次底板至該回次頂部巖心長)-0.45(上回次殘留巖心長)=8.70+1.05=9.75(m)
5、殘留巖心的處理及特殊情況下分層孔深的計算
(1)當某個回次的巖心長度大於回次進尺(即有上回次的殘留巖心)時,殘留巖心的處理應遵守下面的規定:a以本回次巖心採取率為100%,將超出部分推到上回次計算,如繼續超出可繼續上推,一般上推回次不得超過5個回次。上推巖心各回次進尺總和不得大於5米。在上述兩種情況下,若繼續超出則應查明原因,在現場進行縮減。現舉例說明如下:
按照上述殘留巖心處理中①的規定,7回次的殘留巖心可連上報至4回次中(因連續上報未超過5個回次),但殘留巖心推至5回次,己不符合處理規定中的②,因自6回次至8回次,其回次進尺的總和己大於5米(15.96—l0.00=5.96m)。所以多餘的殘留巖心(0.64m)必須全部縮減,也就是必須在6至8回次中去掉0.64m的多餘巖心。各回次應縮多少巖心,應在編錄現場,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2)當分層巖心在上推的殘留巖心中時,其分層孔深的計算,下面舉例說明:
分析:從巖心註記可知該層為跨回次分層。從例中可知9—0.30中的巖心,為8回次殘留巖心中的一部分。也就是說0.55m殘留巖心下部有0.30m的細粒長石砂巖。照孔深計算自上而下的原則,應計算該層上部巖(礦)層的底板深度。其底部分層巖心長度應為:0.90+(0.55-0.30)=1.15(m)該分層回次採取率為100%,且還有上推巖心0.35m,故應用換層孔深計算公式中的(1)、6公式進行計算,求得換層底板孔深為:
換層底板孔深=11.20(分層回次頂部孔深)+1.15(分層回次分層巖心長)-0.35(上回次殘留巖心長)=l2.00(m)
上面列舉的是跨回次分層時的情況,在一個回次分有若干層時,其計算公式應用換層孔深計算法中的2、(a)或(b)計算公式進行,這裡不再鰲述。
6、計算精確度的規定
回次採取率,分層採取率計算的精度一般計算至百分數小數點後兩位,四捨五入保留百分數小數點後一位。換層孔深(米)精確度要求一般計算至小數點後三位,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四)鑽孔的簡易水文觀測、彎曲度測量及孔深校正
地質編錄員必須經常檢查機臺是否按規定及時進行簡易水文 觀測、鑽孔彎曲度測量及校正孔深。
簡易水文觀測應按水文地質的有關規定進行,一般要求每個班平均觀測水位兩次。鑽孔彎曲度測量一般為孔深50米測量一次,直孔頂角要求每百米不得超過2°,終孔偏線距不得超過勘探線間距的四分之一。孔深校正要求每50米校正一次,其誤差不得超過千分之一.彎曲度測量,孔深校正若超差,應重測,並尋找原因採取相應措施。
校正孔深若超差,則應在相應孔段內進行分層平差。校正後深若大於校正前孔深,其超差值為正,反之則為負。平差方法一般用算術平均法,其步驟有二:先求得平差算術平均值,然後通過該值再求得每層的分層平差量。最後將分層平差量分配於相應的分層厚度中。
超差算術平均值為校正孔深後的超差與超差孔段分層總厚度之比值。
分層平差量為超差算術平均值與分層厚度的乘積
下面舉例說明:
例10
設:50m時孔深正無超差,且為0
下次校正孔深結果:校前孔深為100.02m,校後孔深為l00.13m
得:超差值=100.13(校後孔深)-l00.02(校前孔深)=0.11m
超差孔段分層總厚度=l00.02-50.00=50.02
從超差算術平均值中可知,該值己大於千分之一,故需平差。
設該孔段內分有若干層,其中一層平差前的分層厚度為9.95m,該層的分層平差量為:
分層平差量=0.0022×9.95=0.02(m)
校正後該層的分層厚度為:分層厚度=9.95+0.02=29.97(m)
在實際計算中,為了消除進位引起的誤差,在計算分層平差量時應自上而下用累計的分層孔深進行計算。換言之就是計算分層孔深頂、底板的平差量,用該層底板孔深平差量減去該層頂板孔深平差量則為該層分層厚度的平差量。
(五)鑽孔中樣品的採集
鑽孔中樣品的採集,是原始編錄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環節。工作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礦床工作的正確評價。因而採集工作必須嚴肅認真地及時進行。
1、集前地質編錄員必須在現場進行分析,由技術負責(或地質組長)在現場核對巖礦心長度後,方可進行採樣。化學樣長
度一般不得大於1.20m。(按礦層傾角換算成真厚)在每個樣段內放入採樣牌隔開。
2、在鑽孔中在分層的基礎上按2—5米的樣品長度採集巖石樣。
3、採樣方法為巖礦心長軸劈成兩半,一半送加工化驗,一半保留。保留的樣品需用油漆補寫上原來的巖心編號。劈樣時應考慮礦化強弱的分布情況,將其均勻地分成兩半,以免礦石品位含量不均,引起品位的人為誤差。
4、樣品採完後應立即過稱(主、副樣重量各佔一半),將主樣裝入布袋,其外必須寫上樣品號碼及袋數,袋中應放上填寫好的標籤(其填寫內容主要有樣品編號、巖(礦)石名稱、採集地點、層位、時間、採樣人、樣品袋數等)每袋樣品須包裝結實,以免漏樣、混樣。
5、樣品採集完後則填寫送樣清單(一式三份)一份保留,另兩份交化驗室。派專人將樣品送至化驗室進行化驗。
6、上述工作結束後,立即對採集的樣品進行登記、填寫樣品登記表格,一分歸檔備案。其他各類樣品如體重樣、光薄片樣、物相樣、巖石樣等,則按有關規定進行採集。
(六)鑽孔柱狀圖的編制
l、鑽孔柱狀圖的編制應隨原始編錄工作的進展及時地進行,在野外一次性完成。
2、鑽孔柱狀圖比例尺要求一般為1∶200,故對於厚度小於40cm
的巖(礦)層可在柱狀圖一欄內放大表示,對厚大單一的巖層,其柱狀圖中的分層厚度可以壓縮,方法是在該層中部畫上刪節符號「≈」。
3、對礦化層、礦層要在柱狀圖一欄內標上相應的礦化、礦石類型符號及花紋。在相應的含礦柱狀圖一欄內則表示出該礦層的巖性、巖相、蝕變礦化特徵等,並在巖性花紋處著紅色以示礦體。
4、若原始編錄中的礦化層,經化驗分析結果,其部分樣品已達工業(或邊界)品位,則應在原編號的基礎上細分為若干小層,且需在鑽孔柱狀圖中的備註欄內及原始編錄表格的備註欄內加以說明。
5、鑽孔柱狀圖的地質描述必須詳細、精確,做到繁簡適度,重點突出。對礦化、礦層、蝕變帶等重要層位必須詳細描述。柱狀圖中各項數據必須齊全準確。
6、作圖完畢後,需經項目負責(或地質組長)審核並填寫質量驗收清單,有誤之處經改正後,送交地質資料保管員妥善保存。
7、鑽孔柱狀圖提交的時間,一般規定為終孔後一個星期。如有分析樣品,則在化驗分析報告齊全後,三天內提交。
(七)終孔
1、按設計要求鑽孔雖已達設計孔深,但其底部仍見有礦化層(或礦層)、蝕變帶、構造破碎帶等重要地質現象,此時則不能終孔。應經項目負責研究,確認有增加孔深的必要,則由編錄員填寫「鑽孔任務變更通知書」,經項目負責、地質組長籤字後送至機臺。通知書中
應說明加深的原因,加深的深度等,並同時修正補充原來的「鑽孔設計理想柱狀圖」。
2、若鑽孔已達設計孔深,經編錄員詳細觀察,編錄後確認無上述地質現象,且己穿透礦層、礦化層底板5至l0米,則可填發「鑽孔終孔通知書」送至機臺。終孔通知書中應註明終孔後還需進行的工作,如孔深的校正彎曲度測量及簡易水文觀測等事項。
3、終孔後編錄員應立即製作鑽孔封孔設計柱狀圖及封孔指示書,並送至機臺,標明封孔要求。對礦層礦化孔段或主要構造破碎蝕變帶要用水泥封閉(包括上述各層的頂底板5米之內,均需要水泥封閉)。對一般巖性的孔段用黃土封孔即可。封孔後孔口應用水泥柱立標。
4、終孔後應立即督促機臺將仍存放機臺的全部巖心存入巖心庫房,經巖心保管員檢查驗收無差錯後填發巖礦心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機臺保管,一份保存歸檔。
(八)鑽孔的質量驗收
終孔後編錄員應將原始資料中的各項數據,填入「鑽孔質量驗收表」中,鑽孔質量的評定要嚴格執行巖礦心鑽探規程中的六大指標,其內容有:
1、礦心採取率及巖(礦)心整理編號是否合乎要求。巖心分層採取率、礦層、礦化蝕變層包括其頂底板5米分層採取率,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巖(礦)心整理、編號,必須符合現行部頒規範及設計要求。
對空管必須詳細統計次數代表進尺等。
2、簡易水文觀測工作是否滿足水文地質設計要求。
3、彎曲度測量次數是否按規定進行,有否超差。
4、孔深校正次數是否按規定校正,有否超差。
5、班報表的填寫等是否合要求。
6、封孔質量是否合要求,孔口是否埋樁等。
如果上述六大指標均滿足地質要求,則應評為一類孔,如果其中有一項未達地質要求,則應相應降低鑽孔類別。
(九)鑽孔原始編錄最終提交成果
1、鑽孔柱狀圖;
2、鑽孔地質記錄;
3、各種鑑定、試驗分析報告;
4、鑽孔結構、孔深校正、彎曲度測量登記表;
5、鑽孔採樣登記表;
6、簡易水文觀測資料;
7、物化探測井資料;
8、封孔設計、封孔記錄表;
9、鑽孔質量驗收報告;
10、鑽孔地質小結(根據需要編寫);
11、巖礦心移交清單;
12、巖礦心標本實物資料;
13、鑽孔施工通知書、安裝和定位通知書、變更任務通知書、補採礦心通知書、工程終止通知書等必須收集齊全。
14、除(12)項的標本實物資料外,其它均錄入計算機提交磁碟。
上述各項資料除l、3、6、7、12五項資料另行提交外,其餘各項資料均與鑽孔地質編錄一起,裝訂成冊。並在該冊之前附上分層目錄表,其內容有:分層量、分層孔深、分層厚度、分層巖芯長、採取率、巖性簡述備註等。目錄中的各項內容可以根據需要而酌情增減。
原始資料裝訂成冊後,編錄員應進行複查,後送交項目負責或編錄組長進行全面的檢查、確認準確無誤後,填寫質量驗收表一份附於原始資料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