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343000201912180066號案件處理情況
一、交辦信訪件事項
吉州新橋鎮虎溪村教院村一個小作坊廠早晚加工噪音太大影響居民生活。
二、交辦信訪件
屬第七批,由吉州區委、吉州區政府承辦,12月18日收到,12月21日辦理反饋。
三、信訪件訴求
希望解決該小作坊加工廠噪聲擾民的問題。
四、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
該加工點全稱:寧小平廢品收購店,經營者:寧小平,聯繫電話:13873992681,未辦理任何證照,租賃吉州區興橋鎮虎溪村委會教沅村居民劉傳越私房進行塑料破碎加工。
五、調查核實情況
2019年12月19日上午,吉州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會同興橋鎮政府分管領導對該加工點進行了現場檢查,該加工點暫時關閉,現場無留守人員,未進行生產加工。
六、存在問題
經核實,該信訪件反映情況部分屬實,現場檢查時該加工點未進行生產,無留守人員。執法人員電話聯繫到該加工點負責人,負責人解釋12月17日家中有事回湖南老家一趟,暫時沒有生產,其加工點內設有破碎機一臺,收購廢舊塑料進行破碎,破碎後的顆粒物直接外銷,在破碎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對周邊環境有一定影響。
七、處理整改情況
處理措施:停止生產。
12月20日對該加工點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加工,在12月21日前將破碎設備搬遷。該加工店負責人已承諾12月21日前將破碎設備全面搬遷。興橋鎮政府將加強對該廠的監管,確保該加工店將破碎設備全面搬遷,徹底消除擾民現象。
八、問題解決情況
12月21日搬遷設備後將完全解決。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12月22日在吉安市政府網站公開。
十、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吉州區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 塗敏 彭和平
吉州區興橋鎮政府 劉順兵
D343000201912180067案件處理情況
一、交辦信訪件事項
泰和縣沿溪鎮醫院旁兩家紙廠和周邊的塑料廠已經對周邊的環境造成嚴重影響,汙水直接排入贛江。
二、交辦信訪件
屬第七批交辦件,贛環督(吉安)轉〔2019〕07號、受理編號D343000201912180067,由泰和縣委、泰和縣政府承辦,12月18日收到,12月21日辦理反饋。
三、信訪件訴求
要求解決。
四、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
群眾反映的地點為泰和縣沿溪紙業小區,該紙業小區始建於2002年5月,規劃面積400畝,原共有13家造紙企業。2010年12月,根據吉安市環保局意見,吉安市政府審批同意,明確規定泰和縣沿溪紙業小區造紙生產總規模控制在60萬噸/年。
目前,紙業小區內共有8家企業(加工點),其中4家造紙企業(泰和縣金惠紙業有限公司、泰和縣華勝實業有限公司、江西登泰實業有限公司、吉安市鵬達紙業有限公司),造紙生產總規模控制在40萬噸/年。其他企業(加工點)分別為:江西主力作物營養科技有限公司、泰和縣海鎧塑料製品有限公司、吉安流江新型裝飾材料有限公司、泰和縣沿溪雪軍塑料加工廠。
五、調查核實情況
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因群眾投訴,由泰和縣高新區管委會、縣生態環境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監局、縣住建局、縣消防大隊、沿溪鎮等部門單位組成專項工作調查組進駐沿溪紙業小區,對8家企業(加工點)的環境、消防、安全、特種設備隱患展開全面調查核實。核實情況為:
1.泰和縣金惠紙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廠區與沿溪鎮政府、沿溪衛生院相鄰,主要從事廢紙造紙,已辦理環評並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該公司按照環評要求在廠區內配套建設使用了生產廢水生化收集處理設施、鍋爐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安裝使用了汙染物(COD、氨氮、PH、總氮)在線監測,實時監測數據與省生態環境廳監測平臺聯網。
2.泰和縣華勝實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廠區位於紙業小區北側,主要從事廢紙造紙,生產車間離最近居民約100米,已辦理環評並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該公司按照環評要求在廠區內配套建設使用了生產廢水生化收集處理設施、鍋爐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安裝使用了汙染物(COD、氨氮、PH、總氮)在線監測,實時監測數據與省生態環境廳監測平臺聯網。
3.江西登泰實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廠區位於紙業小區北側,主要從事廢紙造紙,廠區離學校最近距離約350米,已辦理環評並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該公司按照環評要求在廠區內配套建設使用了生產廢水生化收集處理設施、鍋爐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安裝使用了汙染物(COD、氨氮、PH、總氮)在線監測,實時監測數據與省生態環境廳監測平臺聯網。
4.吉安市鵬達紙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廠區位於紙業小區南側,主要從事廢紙造紙,生產車間東側離最近居民約50米,已辦理環評手續,2019年8月投入試生產。該公司按照環評要求在廠區內配套建設使用了生產廢水生化收集處理設施、鍋爐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安裝使用了汙染物(COD、氨氮、PH、總氮)在線監測,但未與省生態環境廳監測平臺聯網。
5.江西主力作物營養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主要生產有機肥,主要產生汙染物為拌料混合粉塵,已辦理環評手續並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6.泰和縣海鎧塑料製品有限公司:該加工作坊主要是利用回收的廢舊塑膠袋、塑料薄膜製造塑料顆粒,已辦理環評手續並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7.吉安流江新型裝飾材料有限公司:該公司主要從事用樹脂等生產扣板等裝修材料,未辦理相關手續。
8.泰和縣沿溪雪軍塑料加工廠:該加工廠主要從事廢棄塑料品收購及破碎,未辦理相關手續。
同時,四家造紙企業均存在未辦理消防備案驗收、特種設備未備案等其他問題。2019年10月23日,聘請了環保專家組分別對4家造紙企業環保情況現場核查並提出核查意見。目前,第三方正在對四家紙業的安全隱患做評估。
六、存在問題
經調查核實,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一、沿溪鎮四家造紙企業:生產廢水經企業汙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排放標準並通過在線監測後,確實經管網與沿溪圩鎮生活汙水匯合排入贛江。通過查驗在線數據和平時監察,暫未發現四家造紙企業存在汙水超標排放、偷排行為,但存在其他環境問題,具體為:
1.泰和縣金惠紙業有限公司:
(1)鍋爐煙氣採樣平臺損毀嚴重。
(2)事故應急池有滲漏。
(3)高噪聲設備消聲、隔聲、減震等設施老化。
(4)生產廢水直接回用造成惡臭氣物質循環富集,導致惡臭性氣體汙染。
2.江西登泰實業有限公司:
(1)汙水處理設施厭氧池存在惡臭氣體汙染。
(2)汙水處理設施好氧曝氣池不均勻、部分池內曝氣管破損嚴重。
(3)生產車間二樓廠房圍擋破損嚴重。
(4)廠區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放不夠規範。
3.泰和縣華勝實業有限公司:
(1)汙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汙泥堆放不規範、清運不及時。
(2)鍋爐煙囪高度未依據項目環評報告和批覆文件要求達到40m高。
4.吉安市鵬達紙業有限公司:
(1)廢水事故池尚未建設。
(2)鍋爐廢水在線監控系統尚未安裝。
(3)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對周邊居民生產的影響。
二、其他企業(加工點):存在未辦理相關證照、生產環境髒亂差問題。
七、處理整改情況
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泰和縣生態環境、住建、應急管理、市監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和排查出的問題,分別對沿溪鎮四家造紙企業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企業完成整改後經專家組驗收,並得到泰和縣人民政府批覆方可恢復生產。2019年10月14日,四家造紙企業開始停產整治至今。其中,環保整改意見為:
1.泰和縣金惠紙業有限公司
(1)按規範修復鍋爐煙囪採樣平臺,並完善預留口的採樣口和煙氣汙染源標識牌。
(2)對廠區事故應急收集池池底進行硬化處理,採用混凝土進行鋪地處理。
(3)加強對高噪聲設備的維護管理,積極採取消聲、隔聲、減震等措施降低噪聲排放,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噪聲對廠界周邊聲環境的影響。
(4)為避免廢水直接回用造成惡臭氣物質循環富集,將製漿工序和抄紙工序產生的廢水全部進入廢水處理系統,經生化處理後再回用,以降低生產中產生臭味氣體的產生。
(5)進一步健全環保規章制度,加強各環保設施及在線監控系統的運行維護管理,確保環保設施的正常穩定運轉。
2.江西登泰實業有限公司:
(1)對厭氧池進行加蓋封閉處理。
(2)更換破損曝氣管,加強鼓風氣管的維護。
(3)對生產車間廠房圍擋進行修復和更換,強化生產設備噪聲的隔聲效果。
(4)遵照有關環保要求規範設置一般工業固廢堆放暫存場地。
3.泰和縣華勝實業有限公司:
(1)規範汙泥的堆放,及時外運處理。
(2)加強厭氧塔的維護,必須在完成厭氧沼氣處理措施後再啟用厭氧塔。
(3)企業依據項目環評報告和批覆文件要求,儘快完成煙囪高度整改,並設置規範的採樣監控平臺,確保滿足國家標準要求。
4.吉安市鵬達紙業有限公司:
(1)遵照環評報告書和批文要求,及時建設廠區廢水事故池,池容2000立方米。
(2)遵照環評報告表和批文要求,及時完成鍋爐煙氣在線監控系統的安裝,並與環保部門監控中心聯網。
(3)對廢水收集池進行加蓋封閉處理,降低廢水收集池惡臭氣體汙染影響。
(4)對高噪聲設備採用消聲、隔聲、減震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噪聲對廠界周邊環境的影響,有效防止噪聲對周邊居民生產的影響。
(5)進一步健全環保規章制度,加強各環保設施及在線監控系統的運行維護管理,確保環保設施的正常穩定運轉。
目前,江西登泰實業有限公司、泰和縣華勝實業有限公司環保問題已按專家組要求整改到位。
八、問題解決情況
問題正在得到解決。
1.沿溪鎮造紙企業按照環保、應急管理、消防、住建部門意見,於2019年10月14日已停產整改。
2.泰和縣生態環境、市監、應急管理、消防等部門對沿溪紙業小區其他存在環境、安全、消防等違法行為的企業(加工點)正在依法從嚴查處。
3.2019年12月16日,由江西明華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沿溪鎮紙業小區地下水進行抽樣檢測,沿溪鎮政府、縣生態環境局、部分村民代表參與。2019年12月19日,水質檢測結果已出具,檢測報告(明華測字 2019第Q447號)顯示:沿溪渡居委會康玉蘭家水井中PH值是5.90,屬於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湖溪村肖傳偉家水井中PH值是5.42,屬於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V類標準;其他檢測因子數據顯示:均屬於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類標準。目前,正在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公示。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12月22日在吉安市政府網站公開。
十、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D343000201912180068案件處理情況
一、交辦信訪件事項
遂川豐祿村和橫石村交界處金木坳有一磚廠,每天排出的煙塵嚴重影響村民的生活和健康,望儘快處理。
二、交辦信訪件
屬贛環督(吉安)轉〔2019〕07號,受理編號:D343000201912180068,由遂川縣委、縣政府承辦,12月18日收到,12月21日辦理反饋。
三、信訪件訴求
要求解決汙染問題。
四、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
該磚廠全稱遂川祥興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位於遂川縣新江鄉橫石村,法人代表為鍾朝富,經營建築用磚生產、銷售。廠內建有一套完整的噴淋脫硫設備且正常運行,該廠辦理了環評審批手續,但未完成環保竣工驗收,目前正在正常生產經營中。
五、調查核實情況
2019年12月16日,遂川生態環境局派出環境執法人員進行現場核查,該廠目前正常生產中,噴淋脫硫設備正常開啟,但生產廢氣收集不到位,有部分生產廢氣外溢,無組織排放,對周邊村民的生活環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六、存在問題
經核實,此信訪件基本屬實。該磚廠辦理了環評審批手續,但未完成環保竣工驗收。廠內生產廢氣收集不到位,部分生產廢氣外溢,存在無組織排放,對周邊村民的生活環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七、處理整改情況
處理措施:責令完善汙染防治設施,完善相關手續。
2019年12月16日,遂川生態環境局對遂川祥興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公司一是完善汙染防治設施;二是完善環保相關手續,經批准後方可生產。同時還正在對企業存在的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立案處理中
八、問題解決情況
正在解決中。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12月22日在吉安市政府網站公開。
十、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D343000201912180069號案件處理情況
一、交辦信訪件事項
吉州區創天麗景城樓下5棟3單元早餐店油煙直排到居民樓,油煙噪音擾民問題。
二、交辦信訪件
由吉州區委、吉州區政府承辦,12月19日收到,12月20日辦理反饋。
三、信訪件訴求
希望解決創天麗景城樓下5棟3單元早餐店油煙直排到居民樓,油煙噪音擾民問題。
四、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
吉州區城管局和區生態環境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轄區古南鎮城管大隊對吉州區創天麗景城樓下5棟3單元早餐店進行現場勘查,對其規模、經營範圍、環保措施、各類許可手續的辦理等情況進行調查登記、現場核實。
經調查核實,該餐飲單位名稱為「林記小吃店」,開業時間為2019年7月,位于吉州區古南鎮街道創天麗景城5棟3單元51號,營業面積約30m2,座位數5位,日營業時間為8小時。該餐飲單位在開業之前已經按照相關部門規定要求安裝了油煙淨化處理設備,並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查後,報行政審批部門依法發證,經營執照齊全。
五、調查核實情況
2019年12月20日上午,吉州區城管局聯合區生態環境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轄區古南鎮城管大隊對該店油煙擾民現象進行了專項整治。
六、存在問題
通過聯合執法檢查發現,該餐飲店雖已安裝油煙淨化處理設備,但油煙排放管道存在安裝不規範的現象。檢查組要求該餐飲店自行申報第三方資質公司對油煙排放數據標準進行測量評估,以獲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報告再定性。
七、處理整改情況
針對上述存在情況,吉州生態環境局按照屬地管理機制,已向古南鎮街道已下發督辦單,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該餐飲店負責人提出了整改要求,轄區古南鎮城管大隊已向該餐飲店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該餐飲店負責人從速取得油煙排放標準數據報告,對存在的問題在12月31日前自行整改到位,轄區古南鎮城管大隊在限定整改期後對其進行複查,逾期未整改,將按照相關條例規定對該餐飲店進行相應處罰,直至採取其他相應措施。
八、問題解決情況
正在解決中。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12月22日在吉安市政府網站公開。
十、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古南鎮街道城管大隊 羅錦瑞 嚴抗汗
D343000201912180070號案件處理情況
一、交辦信訪件事項
吉州區城南專業機械市場金銳廣告製作中心存在油漆味道刺鼻,影響居住環境問題。
二、交辦信訪件
由吉州區委、吉州區政府承辦,12月18日收到,12月20日辦理反饋。
三、信訪件訴求
希望解決吉州區城南專業機械市場金銳廣告製作中心存在油漆味道刺鼻,影響居住環境問題。
四、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
城南專業市場建設指揮部對吉州區城南專業機械市場金銳廣告製作中心進行現場勘查,對其規模、經營範圍、環保措施、各類許可手續的辦理等情況進行調查登記、現場核實。
經調查核實,該金銳廣告製作中心單位名稱為「吉州區精銳廣告標識標牌加工中心」,開業時間為2017年6月1日,位於吉安市城南工程機械市場二號地鋼架棚5號-2棚子面積240平方米。該廣告製作中心單位在開業之前已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查後,報行政審批部門依法發證,但未到生態環境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且未安裝任何環保設施。
五、調查核實情況
2019年12月19日上午,城南專業市場建設指揮部對該店油漆味道刺鼻,影響居住環境現象進行了專項整治。
六、存在問題
通過執法檢查發現,該廣告製作中心未到生態環境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且未安裝任何環保設施。
七、處理整改情況
針對上述存在情況,吉州生態環境局按照屬地管理機制,向吉州區中心城區城南專業市場建設指揮部已下發督辦單,城南專業市場建設指揮部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要求,2019年12月19日對該廣告製作中心噴漆設備實施拆除並將原材料清離現場,將長期進行監管。
八、問題解決情況
已解決。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12月21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
十、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城南專業市場建設指揮部 彭亮 胡群斌
D343000201912180071案件處理情況
一、交辦信訪件事項
井開區園中苑小區附近餐飲店油煙過大,直排進小區化糞池導致小區廁所堵塞,電梯關停。
二、交辦信訪件
屬第七批交辦件(贛環督(吉安)轉〔2019〕07號,受理編號:D343000201912180071),由井岡山經開區青原產業園(吉安河東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承辦,12月19日收到,12月21日辦理反饋。
三、信訪件訴求
解決園中苑小區餐飲店油煙、糞便排放影響小區居民生活問題。
四、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
河東經濟開發區園中苑臨街餐飲店位於青原區科教路,共12家,分別為甄味樓(營業面積296平方米,灶頭2個)、園中苑餐館(營業面積283平方米,灶頭2個)、80菜館(營業面積302平方米,灶頭2個)、湘味木桶飯(營業面積109平方米,灶頭2個)、湘贛木桶飯(營業面積135平方米,灶頭2個)、私房菜(營業面積270平方米,灶頭2個)、原味廚房(營業面積302平方米,灶頭2個)、眾韻樓(營業面積283平方米,灶頭3個)、蘭州拉麵(營業面積270平方米,灶頭2個)、工薪廚房(營業面積136平方米,灶頭2個)、好客萊(營業面積872平方米,灶頭4個)、工業園菜館(營業面積365平方米,灶頭2個),經營範圍為餐飲,未辦理環評登記表,臨街餐飲店絕大部分已安裝並使用油煙淨化器,餐飲油煙通過排煙管道引入汙水管網排放。
五、調查核實情況
2019年9月30日,園中苑住戶反映稱園中苑臨街餐飲店油煙排放不達標,影響小區居民正常生活一事,青原產業園管委會綜合執法局、環保安監局立即前往現場了解情況,在了解居民基本訴求,查看沿街餐飲店油煙排放情況後,對餐飲店下達了《園區沿街餐館油煙排放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園中苑臨街餐飲店面必須在2019年10月20日前完成油煙淨化設施安裝工作,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影響,要求園中苑小區物業對汙水管道清淤,並於10月21日進行複查,餐飲店絕大部分安裝了油煙淨化器,物業對汙水管道和化糞池進行了清淤。
2019年12月10日青原產業園管委會綜合執法局、環保安監局對所有餐飲店油煙排放設施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查看油煙排放設施、汙水處理設施達標情況,以及對居民正常生活造成的影響,發現部分餐飲店未及時清洗油煙淨化器,並再次下達《園區沿街餐館油煙排放限期整改通知書》。
2019年12月12日青原產業園管委會為了徹底解決汙染問題,由綜合執法局同環保安監局聯合向園中苑住戶與餐飲店老闆,發放《關於園區餐飲店油煙、汙水排放問題的報告(徵求意見稿)》,徵求園中苑住戶、餐飲店的補充意見。
2019年12月18日接到省環保督察組信訪轉辦單,青原產業園管委會高度重視,由青原產業園管委會綜合執法局、環保安監局再次前往現場查看,根據園中苑臨街餐飲店油煙排放情況,並參照市中心城區餐飲油煙整治效果較好的做法,確定整改方案。
2019年12月20日上午,青原產業園管委會綜合執法局、環保安監局召集臨街餐飲店進行約談,要求各餐飲店嚴格按照整改要求立即整改,各餐飲店均表示願意配合,12月20日下午,再次召集部分園中苑小區部分信訪居民座談,向信訪人介紹了臨街餐飲整改內容,信訪人表示同意,希望能整改到位,不影響他們生活,青原產業園管委會也表示會儘快督促餐飲店整改,後續也會加強餐飲油煙、廚餘垃圾的監督管理,確保不影響小區居民生活。
六、存在問題
1、臨街餐飲店油煙通過油煙淨化器排入汙水管網,導致汙水管網和化糞池堵塞,致使電梯無法排水。
2、臨街餐飲店油煙淨化器未定期清理,未建立臺帳。
3、臨街餐飲店未辦理環評登記表手續。
七、處理整改情況
責令園中苑臨街餐飲店限期整改,並於2020年1月20日完成。主要整改措施為:
1、責令各餐飲店根據實際排煙量加大油煙淨化器處理能力,確保達標排放;
2、責令各餐飲店油煙不得向汙水管網排放,改變排煙方式;
3、責令各餐飲店定期清理油煙淨化器,並建立清理臺帳;
4、責令各餐飲店補辦環評登記表;
5、要求物業整改期間定期清理化糞池;
6、待各餐飲店整改完成後進行煙氣檢測,確保達標排放,逾期未整改完成或煙氣檢測不達標的責令停業整頓。
八、問題解決情況
正在改造解決。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12月21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
十、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D343000201912180072案件處理情況
一、交辦信訪件事項
吉水縣埠田鎮華泰混凝土攪拌有限公司廢水汙染,揚塵,水泥隨意堆放對出行造成很大困惱。
二、交辦信訪件
屬第七批,由吉水縣委、吉水縣政府承辦,12月19日收到,12月21日辦理反饋。
三、信訪件訴求
要求查處。
四、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
吉水縣華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吉水縣阜田鎮下符村史家村小組,法定代表人為謝佩卿,經營範圍為混凝土加工及銷售。該公司於2016年7月開始建設,並於2016年9月26日取得了吉水縣環保局《關于吉水縣華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吉水環評字【2016】83號),目前已聯繫業務公司正準備進行驗收。該公司目前處於生產狀態,生產工藝為:水泥、河沙、外加劑、水-配料-攪拌-成品外運。其砂石堆場已建設圍擋併購置了防塵網,作業區已配套了噴淋設施減少廠區內揚塵、粉塵的排放,廠區內已購置灑水車及霧炮機進行灑水降塵,且廠區內安裝了車輛衝洗平臺及砂石分離機;針對該公司車輛清洗過程產生的廢水,已配套建設了四級沉澱池,廢水經四級沉澱後,上清液抽回至生產過程使用,不外排,沉澱後的沉渣經統一收集至廢渣池後綜合利用。
五、調查核實情況
接到督察組轉辦清單後,吉安市吉水生態環境局環境執法人員於2019年12月19日聯合阜田鎮政府分管領導一同前往該公司進行現場核實。發現該公司正在生產,其四級沉澱池中的第三格在鏟車作業時被撞倒,導致部分廢水外溢;廠區內已配套相關除塵、抑塵設施(因近期下雨,未開啟),現場未見明顯揚塵、粉塵排放,但物料堆放過程未進行有效覆蓋;其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為散裝水泥,直接使用,未見堆存現象,其清理沉澱池的產生沉澱廢渣統一收集至廢渣池後綜合利用,現場未見隨意亂堆。綜上,信訪人所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
六、存在問題
1.該公司四級沉澱池中的第三格在鏟車作業時被撞倒,導致部分廢水外溢,且物料堆放過程未進行有效覆蓋;
2.尚未通過環保設施驗收。
七、處理整改情況
針對上述調查情況,吉安市吉水生態環境局擬對其相關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立案處罰,同時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生產,完善環保設施驗收手續,對沉澱池進行修補完善,杜絕廢水「跑冒滴漏」現象,確保循環使用,並及時開啟相關除塵、抑塵設施。
八、問題解決情況
目前,該公司已停止了生產,廢水沉澱池已修補完成,物料已進行覆蓋,並已聯繫業務公司準備進行驗收,預計在2020年2月中旬完成。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12月22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
十、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吉安市吉水生態環境局王小兵 、劉洋
阜田鎮政府常務副鎮長袁文武
D343000201912180073案件處理情況
一、交辦信訪件事項
反映遂川縣大汾鎮滁洲村惠明砂石料場噪聲嚴重、揚塵多的問題。
二、交辦信訪件
屬第7批,由遂川縣水利局、大汾鎮人民政府承辦,12月19日收到,12月20日辦理反饋。
三、信訪件訴求
砂石料場噪聲嚴重、揚塵多。
四、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
為了保障大汾鎮滁州及周邊鄉村基建工程對砂石的需求,大汾鎮政府於2018年6月29日對滁洲河段砂石開採權進行了招標,林秋華同志中標此次河道砂石開採權,並組建運營了惠民料場。遂川縣水利局按照相關法定程序依法為該砂石料場辦理了河道採砂許可手續。
五、調查核實情況
12月20日上午8時許,遂川縣水利局水政大隊工作人員劉玉華、羅瑋與大汾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一同到現場調查處理。
六、存在問題
該反映的問題屬實,揚塵多是未及時採取降塵措施造成,噪聲嚴重是有時在午間和晚間生產經營。
七、處理整改情況
針對環保督查組反饋的有關問題,遂川縣水利局水政大隊工作人員12月20日上午與大汾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一同到現場調查處理。對群眾反映的揚塵多、噪聲嚴重問題進行了初步核實,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遂川縣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當即對生產單位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其在七日內停業整頓,針對存在的問題整改到位後才能恢復生產,提出明確整改要求:一是針對噪聲擾民問題,要求生產單位嚴禁在午休及夜間生產,嚴格按上午8時到12時、下午14時到18時的時間生產經營,一經發現在中午或夜間生產擾民情況,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在居民區相關節點增設隔音設施,降低噪音汙染;二是針對揚塵多問題,要求料場配備並使用灑水設備進行降塵處理,對裝運砂石車輛要求其使用蓋布覆蓋好才能上路,嚴格按照城市管理運輸車輛管理辦法執行。料場要對附近的道路及時做好清掃清潔、灑水降塵等其他防護措施,一經發現未按要求採取降塵措施,將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三是在以後的生產經營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要求,做到文明生產、文明經營,保障周邊正常的生活環境,保證周邊居民的正常出行,同時要求其主動化解好與周邊群眾的矛盾,積極主動爭取群眾的理解與支持。
下一步,遂川縣水利局將進一步跟蹤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確保問題整改到位。並舉一反三,聯合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全縣砂石料場巡查與監管,嚴格落實生態環境要求,規範砂石料場安全文明生產,共同守護遂川的生態環境,建設好美麗家園。
八、問題解決情況
問題得到解決。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12月22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
十、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X343000201912180003案件處理情況
一、交辦信訪件事項
永豐縣九峰納米鈣廠粉塵,噪聲汙染嚴重超標,要求查封關停。
二、交辦信訪件
該轉辦單屬第七批的贛環督(吉安)轉【2019】07號,由永豐縣委承辦,2019年12月19日收到,2019年12月20日辦理反饋。
三、信訪件訴求
永豐縣九峰納米鈣廠粉塵,噪聲汙染嚴重超標,要求查封關停。
四、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
江西九峰納米鈣有限公司,位於永豐縣工業園區,法定代表人是方海洪,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納米碳酸鈣和超細重質碳酸鈣。
環保手續審批:項目於2009年8月開工建設,2010年9月投入生產,10月通過了環評審批,2012年4月和2015年12月分別完成了一期兩條生產線環保設施「三同時」竣工驗收,設計年產8萬噸納米碳酸鈣和2萬噸超細重質碳酸鈣。2017年新審批了一條年產18萬噸的納米碳酸鈣生產線項目,2018年6月投入建設,目前已基本建成投入試生產。
生產經營現狀:江西九峰納米鈣有限公司目前納米碳酸鈣生產線項目正常生產。年產2萬噸重質碳酸鈣生產線一直建設未生產。公司現有職工131人,其中一線工人98人。2017年8月,公司在「新三板」成功掛牌。
企業的汙染治理情況為:公司是以石灰石為原料,通過立窯鍛燒、消化、碳化、烘乾、分級等工序生產碳酸鈣粉。兩座石灰窯煅燒廢氣通過旋風除塵+水洗處理後回用到炭化工序,炭化後的廢氣通過加鹼脫硫處理後排放。車間烘乾廢氣經脈衝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後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10噸鍋爐廢氣經陶瓷多管除塵器、旋風除塵和水膜除塵三級除塵後經40米高煙囪外排,生產廢水經汙水處理站處理後部分回用,部分外排。
烘乾廢氣、破碎分級粉塵和包裝粉塵分別經脈衝布袋除塵裝置處理收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熱風爐煙氣經二級水膜除塵器處理後經20米高排氣筒排放;鍋爐煙氣經旋風除塵和兩級水膜除塵處理後經20米煙囪排放;生產廢水經汙水處理站處理後部分回用部分外排。
開展環境檢測情況:該公司2019年10月31日委託江西省升盈信檢測有限公司對外排廢水、無組織廢氣、有組織廢氣、廠界噪聲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均達標。
2019年3月5日,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部門根據信訪投訴情況派出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了現場調查,吉安市環境監測站分別於3月5日和13日對企業鍋爐外排煙氣、烘乾設備外排廢氣、廠界外無組織排放粉塵和廠界噪聲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廠界噪聲白天最高值為62.2分貝(標準值為≤65分貝),夜間最高值為53.8分貝(標準值為≤55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要求;烘乾廢氣外排粉塵為20mg/m3(標準值為≤120mg/m3),低於《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要求;廠界外無組織排放粉塵為0.405mg/m3(標準值為≤1mg/m3);鍋爐外排煙塵最高濃度為61.4mg/m3(標準值為≤50mg/m3),超標標準值0.2倍。吉安市生態局對江西九峰納米鈣公司煙囪煙氣超標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企業按要求進行了整改,並進一步完善了鍋爐廢氣治理設施,吉安市環境監測站對該公司鍋爐煙塵超標問題進行了後督察監測,鍋爐外排煙塵檢測結果達標。
五、調查核實情況
2019年12月19日,吉安市永豐生態環境局派出執法人員陳武華、毛華成以及環境監測站人員周桂秀、李燁依法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江西九峰納米鈣公司的一期納米碳素鈣生產線和二期納米碳酸鈣生產線都在正常生產,石灰窯廢氣配套除塵脫硫設施正常運行,運行加藥臺帳記錄完整。烘乾車間、炭化車間以及消化等車間配套的除塵設施正常運行,烘乾、炭化以及活化車間內無明顯粉塵跑冒現象,包裝車間雖然配套收塵設施正在運行,但粉塵收集效率不高且由於是手工包裝仍存在少量粉塵無組織跑冒現象。
壓濾廢水及鍋爐除塵水收集到汙水處理站處理,處理後的廢水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外排廢水較清澈,PH試紙檢測呈中性,運行加藥臺帳記錄完整。但由於下雨,場地路面經雨水衝刷,導致初期外排雨水含有泥沙較渾濁。
噪聲採用廠房隔音,消聲減震設施正常使用。
六、存在問題
經調查,此信訪件基本屬實。包裝車間員工手工包裝產品過程中存在少量粉塵無組織跑冒現象。場地初期雨水收集處置措施不完善,導致外排雨水較渾濁。
七、處理整改情況
處理措施:限期整改
整改措施: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包裝車間包裝工序進一步完善汙染治理設施,有效減少粉塵無組織跑冒現象發生,進一步完善初期雨水收集處置措施,對初期雨水進行收集處理,確保雨水外排達標。督促企業繼續加強日常管理,儘量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進一步完善環保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確保車間內和廠界外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下一步吉安市永豐生態環境局將立即安排人員對江西九峰納米鈣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測工作,對該公司無組織廢氣、有組織廢氣、廠界噪聲進行檢測,如執法監測發現超標,將依法從嚴查處,並責令企業整改。
八、問題解決情況
正在解決。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12月22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
十、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X343000201912180004案件處理情況
一、交辦信訪件事項
新幹縣江西奧鑫水晶製品有限公司利用江西凱順玻璃工藝製品有限公司,在新幹縣贛中玻璃城的舊廠房違規投入生產。
二、交辦信訪件
屬七批,由新幹縣委、新幹縣人民政府承辦,12月19日收到,12月21日辦理反饋。
三、信訪件訴求
要求對企業相關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四、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
信訪件反映的江西奧鑫水晶製品有限公司(原名稱為江西凱順玻璃工藝製品有限公司)位於新幹縣贛中玻璃工業城,江西凱順玻璃於2014年3月註冊成立,2014年8月租賃新幹縣韜略玻璃實業有限公司的廠房生產,因股東和產品變更,企業於2019年9月變更為江西奧鑫水晶製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有吉。新幹縣韜略玻璃實業有限公司於2010年成立,佔地面積約14畝,設計年產21000噸玻璃工藝品,2012年1月取得了新幹縣環保局環評批覆(幹環評字[2012]8號),後因經營不善於2014年3月自行停產。
五、調查核實情況
接到信訪件轉辦單後,新幹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安排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江西奧鑫水晶製品有限公司投資約300萬元將新幹縣韜略玻璃實業有限公司原來的生產工藝、設備進行了改造,投建了4條水晶玻璃板材生產線,主要生產原材料是石英砂和純鹼等,主要生產設備為1臺玻璃熔化爐、1臺煤氣發生爐、4臺退火爐等,主要生產工藝流程是配料→攪拌→投料→熔化→出料退溫→成型→包裝入庫。企業使用煤炭為燃料,通過煤氣發生爐將煤轉氣,為熔化爐提供燃料,生產過程中無生產廢水產生。
因產品、生產工藝和設備發生變化,江西奧鑫水晶製品有限公司水晶玻璃板材項目於2017年6月在新幹縣發改委進行了立項,2017年7月開始編制環評報告,但因市場不景氣,該項目暫時停止建設。 2019年6月份企業重啟項目建設,並向吉安市生態環境局呈報了《江西凱順玻璃工藝製品有限公司年產7000噸玻璃燈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該項目環評已於2019年7月完成了公眾參與第二次網上公示,現已進入專家評審階段。
六、存在問題
經核查,該信訪舉報件屬實。反映江西奧鑫水晶製品有限公司違規投入生產屬實。江西奧鑫水晶製品有限公司建設的水晶玻璃板材生產項目存在未取得環評批覆,擅自建設並投入生產的環境違法行為。
七、處理整改情況
處理措施:責令整改。
責令江西奧鑫水晶製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建設。
新幹生態環境局針對江西奧鑫水晶製品有限公司存在的未批先建環境違法行為,已於2019年12月16日對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幹環責改字[2019]1-116號),責令企業立即停止建設;同時對該企業未批先建的情況依法依規開展調查處理。
八、問題解決情況
問題正在解決中,企業正在加快環評手續辦理進度,涉及的環境違法問題也正在依法辦理中。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12月22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
十、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21. 轉辦環境問題邊督邊改情況匯總表 | ||||||||||||||||||
截至2019 年 12 月 21 日 | ||||||||||||||||||
序號 | 收到舉報數量(件) | 受理舉報件數量(件) | 交辦件數量 | 已辦結 | 責令整改(家) | 立案處罰(家) | 罰款金額(萬元) | 立案偵查(件) | 拘留(人) | 約談(人) | 問責(人) | |||||||
來電 | 來信 | 合計 | 來電 | 來信 | 合計 | 屬實 | 不屬實 | 合計 | 行政 | 刑事 | ||||||||
1 | 73 | 4 | 77 | 73 | 4 | 77 | 77 | 65 | 12 | 77 | 29 | 2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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