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七批)

2020-11-25 海南省人民政府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七批 2019年7月30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汙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D2HI201907200018 海口瓊山區府城鎮鳳翔山莊小區未做雨汙分流,每到下雨時雨水混雜汙水和垃圾直接排到小區及外面道路上,且能看到汙水從井蓋冒出,有臭味,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海口市瓊山區 水、大氣、土壤     經現場查看,該小區門口設有排汙水管道,地面有2個井蓋,井蓋排水管道口存在積壓淤泥現象,但是能正常排汙排水,現場無臭味。 自2018年起,南方電網在該小區門口鋪設的電纜管道與鳳翔山莊排汙管道相疊,修建過程中為了兩個管道相容,南方電網縮小了鳳翔山莊中間一小段排汙管道,管道半徑縮小後,易堆積淤泥,導致排水排汙不暢,雨天排水量大時井蓋承受不住排水衝擊,造成汙水溢出、散發臭氣的情況。 屬實 (一)要求該小區物業對管道井蓋下面的淤汙進行清理。
(二)鳳翔街道辦將引導該小區物業加大對井蓋淤汙清理力度,加強巡查,定期清淤,避免雨天時溢流汙水、散發臭氣。
(三)2019年7月21日,區市政維修管理中心和物業安排人員完成清理積淤的管道和路面。 無 2 D2HI201907200020 海口市秀英區西秀鎮福永村,位於村南邊有南北走向的寬15米的水泥路(機耕路),是村唯一的一條機耕路,是村的中軸線,這條路中斷的附近土被挖去當土方或者燒磚等等。整條路的西面全被挖空,有落差面達到20米左右。下雨就會有水土流失,被毀路段達100多米。 海口市秀英區 土壤 7月21日下午14:00,秀英區西秀鎮委副書記林勇波接到辦件後,第一時間帶隊趕赴現場,會同區水務局、國土執法大隊到西秀鎮福永村現場核實辦件。經核實,群眾反映的地塊位於西秀鎮福永村,該辦件所指地塊周邊原海龍磚廠已於2008年取締復綠,部分已形成坑塘水面,地塊內植物長勢良好,已自然復綠。機耕路靠近地塊斜坡一側約30長路段塌陷,無法通行。經查,該點為秀英區登記的不穩定邊坡隱患點,2017年曾出現滑坡現象,原市國土資源局、秀英區政府及西秀鎮政府對其進行採取封路、設置警示牌的措施進行緊急處理。為了進一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2017年已在該點東南側專門修建1條約三米寬的路以方便村民出行。根據向村幹部的了解,其表示該處土地被挖是多年前的事情,自2016年以來就未再發現挖土現象。現場未見水土流失,也未發現有挖土壤用於燒紅磚及土方的情況。所反映的土壤被挖問題不屬實;水土流失導致機耕地塌陷問題屬實。 屬實 處理情況:(一)重新設置警示牌工作,防止村民冒險通行,保障村民出行安全。(二)通過撒草籽的方式,完成對曾經滑坡的裸土地方進行補植補綠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導致機耕地塌陷。
整改情況:(一)已於7月22日,完成警示牌重新設置工作。(二)已於7月22日,完成對曾經滑坡的裸土地方補植補綠工作。
無 3 D2HI201907200023 五源河公寓二期C區28棟下的鋪面飯店的空調外機正對舉報人家門口,空調外機夜間運行,產生噪音,影響居民休息;且油煙排口正對舉報人生活區,擔心飯店營業後油煙造成汙染,影響正常生活。 海口市秀英區 大氣、噪音 經核查,海口秀英家味餐飲店尚未營業,該店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空調外機未運行,空調外機設置在地下室,旁邊設有消防管道,現場噪音是消防管道產生的。該舉報人的家門口,距離空調外機高度約3-5米左右。(一)油煙汙染問題:該店的油煙排放口正對路邊,且廚房已安裝油煙淨化設施(靜電式飲食業油煙淨化設備SDXK-JD-4A)。所反映的油煙排口正對舉報人生活區問題不屬實。(二)噪音汙染問題:7月23日晚上21:00,西秀鎮綜合執法中隊再次針對噪音問題進行核查。經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公司(編號:HKHBJS/2019/572號)對投訴點位進行檢測,發聲源於消防管道,結果為超標,已構成噪音。所反映的空調外機正對舉報人家門口,空調外機夜間運行,產生噪音問題不屬實。 不屬實 (一)市市場監督管理秀英分局執法人員當場對該店下達監督意見書並要求立即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改正,一是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做好後廚食材分類、臺帳和索證索票,做好油煙淨化等相關要求,完善手續後方可營業。(二)由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省大氣汙染條例第四十二條執行發證。(三)消防管道具體噪聲源需進一步排查。 無 4 D2HI201907200026 海口市龍華區海濂橫路3號海南省熱作發展總公司大院,因周邊地勢升高,四周高中間低,導致市政汙水管道在降雨時汙水倒流,大院內汙水橫流,臭氣燻天,汙水積水深度最高時近1米,小區的一樓家裡都長黴成危房,家具都泡爛了。南國都市報、直播海南進行過報導,也向街道和龍華區反映,但是龍華區政府現場走訪,只做簡單處理,未從根本解決。現在小雨小泡,大雨大泡。希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區及街道相關部門同意業主進行自主改造。希望將小區拆舊建新,街道及區各主管部門予以支持。 海口市龍華區 水     7月21日15時,龍華區政府副區長王才華組織區房屋徵收服務中心、海墾街道、疏港社區、熱作公司宿舍小區業主委員會及開發商等單位負責人召開協調會。
   在協調會上,業主代表表示希望對該小區進行自主改造,區房屋徵收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向小區業主、開發商詳細講解了《海口市老舊住宅區自主改造試點工作指導意見》(海棚改辦〔2019〕1 號)。
    存在的問題:強降雨時可能存在積水問題。 屬實     1.市政維修部門安排排水管道工人對管網淤堵情況進行排查清理。目前該小區排水管道無堵塞、無積泥、排水暢通,符合排水標準。
    2.繼續加強雨水天氣時的排查力度,遇到降水強度較大的情況時,及時協調聯動市政排水等部門,採取疏通排水管道等措施,最大限度緩解積水問題。
    3.主動指導小區業主申報老舊住宅小區自主改造項目,爭取納入試點。 無 5 D2HI201907200047 海口市瓊山區天上人間小區業務投訴小區的垃圾站違規建設,管理不善,垃圾沒做好密閉工作,垃圾車每天早上5:00作業,產生噪音,產生惡臭,影響居民休息和生活。 海口市瓊山區 土壤,大氣,噪音 (一)該垃圾屋是2004年小區開發建設時同期配套建設,因當時沒有相關規定規劃建設垃圾屋,所以無需相關報建手續。根據海南省規劃委員會、海南省國土資源廳、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的《關於印發實施<海南省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築分類處置指導意見>的通知》(瓊規〔2018〕1013號)文件精神,為應對公共衛生、自然災害、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所需建設的可以暫緩拆除。
(二)小區物業對該垃圾屋疏於管理,平時經常不將閘門關閉,衝洗不及時,從而導致該垃圾屋周邊產生異味。現場聞到明顯臭味。
(三)2019年5月收到該小區居民通過 「12345」 熱線反映垃圾車作業時間過早問題後,京環公司已從5月起將垃圾運輸車輛進入天上人間小區收運垃圾時間從每日早上5點調整為每日上午9點。不存在產生噪聲影響居民休息的問題。
屬實 (一)由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對該小區物業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小區物業2019年7月23日前對垃圾屋周邊環境進行限期整改。濱江街道督促小區物業一是立即購買高壓水槍對垃圾屋及時進行衝洗,平常將閘門關閉,防止產生異味;二是指導物業公司建立垃圾屋管理制度,規範小區垃圾屋管理。
(二)由濱江街道組織人員對小區業主進行走訪,通報垃圾屋處理情況,聽取業主意見及建議,及時作出整改,以取得業主的理解和支持。由區環衛局督促京環公司一是加強作業人員培訓,力爭在技術層面上減少噪音的產生;二是增加清運班次,從每日一個班次(上午9:00)調整為每日兩個班次(上午8:30、下午19:00),確保每日產生的生活垃圾及時清運,做到日產日清;三是做好垃圾車輛的清潔工作。 無 6 D2HI201907200051 海口市龍華區南海大道四季華庭三期陽光華府旁有一停車場,存在堆砂、洗砂的情況,造成環境汙染。 海口市龍華區 土壤     7月21日上午11時10分,城西鎮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處理。經現場核查,四季華庭三期陽光華府旁停車場存在堆砂現象,現場停放兩輛運輸車,未發現洗砂行為,也沒有相關洗砂工具。
    存在問題:四季華庭三期陽光華府旁有一停車場存在堆砂現象。 屬實     問題已解決。
    城西鎮綜合執法中隊已對符亞弟下達責令限期改正整改通知書,要求其自行清理砂料。
    7月22日下午,符亞弟已自行將砂料清理完畢。 無 7 D2HI201907200058 美蘭區靈山鎮多善村308號復興食品廠,生產時間中午12點半至下午3點半,晚上12點半至凌晨4點半,生產廢水經過沉澱池後直接排至南渡江,無排汙許可證,食品廠有鍋爐,實際燃料為木柴,但鍋爐旁放置生物質顆粒,稱使用的是生物質顆粒,規避監管,鍋爐廢氣未進行處理直接排放。 海口市美蘭區 大氣,水 2019年7月21日15時20分,海口市美蘭區環境監察局由局長吳永東帶隊,會同海口市美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海口市美蘭區靈山鎮晉文村委會掛點領導、村委會幹部和靈山鎮環保站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情況如下:
海口美蘭復興食品廠佔地面積約1200平方米,於2017年6月14日投入生產,有一個2t/h的蒸汽鍋爐、四條生產線、一個生產汙水沉澱池和一個除塵廢水池。該廠擅自降低環評等級,於2018年2月自行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應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備案編號:201846010800000030,未辦理排汙許可證。舉報情況屬實。
該廠現場負責人承認存在中午、夜間休息時間加工作業。生產汙水排入沉澱池,除塵廢水排入廢水池,均用清汙車定期抽運排至市政汙水管網,現場提供2017-2019年抽運繳費單據,但不能提供汙水處理廠接收汙水的合同。未發現汙水直排南渡江,但發現沉澱池有汙水溢流現象,除塵廢水池有一個10公分的預留口,涉嫌不正常使用治汙設施。舉報情況屬實。
該廠鍋爐房存有生物質顆粒燃料17袋,未發現木柴。鍋爐廢氣經水幕除塵處理後通過煙道高空排放,未發現鍋爐煙氣未處理直接排放,煙道未預留監測採樣孔。涉嫌不正常使用治汙設施。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1.海口美蘭復興食品廠涉嫌「未批先建」「未驗先投」,未辦理排汙許可證,在中午、夜間休息時間生產作業,舉報情況屬實。
2.鍋爐房存有生物質顆粒燃料17袋,未發現木柴,舉報情況不屬實。
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對海口美蘭復興食品廠涉嫌「未批先建」「未驗先投」「不正常使用治汙設施」以及「超標排放」的行為立案調查。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美環察責改〔2019〕33號),責令該廠停止生產,並於7月30日前改造煙道設置監測採樣孔,封堵水幕除塵池排水口。撤銷其辦理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並要求儘快補辦環保相關手續,手續未完善之前不能恢復生產。
2.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已於7月22日委託海南海沁天誠文昌分公司對該廠生產汙水採樣檢測,鍋爐排煙管道改造完成後再對其鍋爐廢氣進行檢測。
3.7月23日,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對該廠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美環察罰告〔2019〕<36>號)。複查時水幕除塵池排汙口已封堵。海口美蘭復興食品廠已停產,待調查檢測得出結果,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將依法依規對該廠進行處理。 無 8 D2HI201907200060 秀英區東山鎮農場新街168-1號順達福洗滌廠,該廠距離居民區較近,工作時產生噪音,影響居民生活。鍋爐使用木材為燃料,排出刺鼻的黑煙,該廠直接將濃白色有異味的廢水排入南渡江。 海口市秀英區 水,大氣 經實地檢查及走訪,查明以下情況:
海南順達福洗滌服務有限公司是手續完善的正規企業。80年代廠房已建成,當時周邊還未建有居民樓,隨著社會發展,廠區周邊已被居民樓所包圍。該企業主要安裝的設備有洗衣機12臺、烘乾機8臺、燙平機3臺和一臺生物質燃料蒸汽鍋爐。對於反映作業時噪音擾民問題,經調查該廠在白天作業時,洗衣機和烘乾機會產生一定的聲音,經檢測,結果顯示達標,反映的情況不屬實。
生物質燃料鍋爐使用的是生物質顆粒作為燃料,鍋爐產生的廢氣經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後通過煙囪排放,現場檢查也未發現存在有燒木材、冒黑煙和產生刺鼻氣味現象。
該廠洗滌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經汙水處理站一級處理混凝、氣浮裝置處理和二級好氧處理後排放至農灌渠,未發現有直排南渡江情況,反映的情況不屬實。
走訪周邊情況:周邊部分居民反映前段時間會時不時會有排放濃煙現象的問題,不存在噪音擾民問題,現階段情況已有所改善,對於反映的冒黑煙問題部分屬實。
該廠近兩年的例行檢測情況:2018年4月25日廢氣檢測達標;2018年5月16日廢水檢測達標;2019年1月10日廢水、廢氣檢測達標;2019年3月14日廢水檢測達標;2019年6月25日噪聲檢測達標。 屬實 (一)海南順達福洗滌服務有限公司已提交整改報告和承諾書,保證嚴格規範管理,正常運行汙染防治設施,嚴格執行各項排放標準。
(二)要求企業加強員工的規範操作,按標準量添加混凝劑,確保排放的水符合原市環保局批覆的汙水處理站排放標準《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二級標準。
(三)2019年7月22日委託第三方檢測公司的檢測結果顯示廢水、廢氣、噪聲檢測均達標。
(四)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該區域的巡查管控和加強檢測,一旦發現有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依規查處。 無 9 D2HI201907200062 龍昆南路面前坡村拆遷點,拆遷工作從早上5點至晚上10點,有時工作至晚上11點,巨大的噪音,影響居民休息;拆遷車輛進出產生大量的揚塵,未進行降塵處理,向相關部門反映後,整改了一段時間,問題又再次出現。 海口市龍華區 大氣,噪音      7月22日上午11時,面前坡棚改項目指揮部、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單位工作人員現場核實。經查,面前坡棚改項目回遷商品房建設工地的工程車進出存在揚塵問題,未發現超時施工現象。施工單位打樁階段會產生少量噪音,距離周邊小區有30米左右距離,未發現有明顯的噪音擾民現象。
    存在的問題:面前坡棚改項目回遷商品房建設工地的工程車進出時存在揚塵問題,打樁作業時可能存在噪音擾民問題。 屬實     (一)面前坡指揮部聯合區綜合執法局,安排工作人員在中午12時至14時期間和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加強巡查監管,嚴禁超時施工。
(二)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施工單位海南三建於7月29日前限期進行整改:地塊四周搭建圍擋,安放管道噴淋和霧泡機進行降塵;使用灑水車灑水降塵;工程車輛出入時經洗車槽,安排專人負責,清洗乾淨再上路;對施工場地內通車便道採取固化;對建築垃圾及時清運、裸露土堆採取濾網遮蓋;對施工機械及時檢查更換,禁止夜間20時30分後採用噪音值較大機械施工。 無 10 X2HI201907200001 鳳翔東路江畔人家1-6棟居民樓居民投訴,2018年瓊山區政府違背民意,在鳳翔東路與濱江路往北200米處修建的汙水處理廠,散發臭味,影響居民生活,瓊山區水務局無法提供環評資料。 海口市瓊山區 大氣 核查情況如下:
(一)關於散發臭味問題。瓊山區政府於2019年7月3日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無組織廢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顯示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無組織廢氣達標和環境空氣品質均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新改擴建限值標準。但其設備在運轉時可能存在臭氣。群眾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二)關於環評資料問題。該項目(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是《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分項工程之一,該PPP項目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於2017年9月報海口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信訪反映問題不屬實。
屬實 1.瓊山區水務局計劃2019年7月23日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臭氣進行檢測。待檢測結果出來後,再進行下一步處置,群眾反映問題正在核實中。
2.瓊山區水務局已對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汙水提升泵站場區周邊進行綠化、美化,設施設備運行區域封閉作業也已完成,有效地降低了噪音、廢氣汙染,提升了周邊的生態環境質量。 無 11 X2HI201907200002 鳳翔東路江畔人家居民投訴瓊山區博雅路與濱江路交匯處修建的汙水處理廠,距離居民區幾十米,要求查清該廠的立項、環評、報建的審批手續。 海口市瓊山區 其他 7月21日下午瓊山區組織區水務局、區生態環境局、濱江街道辦及治水企業北林清泓公司等有關單位到場核實群眾信訪案件。核查情況如下:
關於立項問題。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是《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分項工程之一。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向市發改委申請立項,2016年11月30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立項審批意見(海發改投資函〔2016〕1937號);
關於環評問題。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
關於報建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法」以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建築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辦法」,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屬臨時建築,不屬於施工許可管理範疇,無需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不屬實 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是《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分項工程之一。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向市發改委申請立項,2016年11月30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立項審批意見(海發改投資函〔2016〕1937號);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法」以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建築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辦法」,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屬臨時建築,不屬於施工許可管理範疇,無需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無 12 X2HI201907200009 海口市瓊山區濱江路與博雅上路交叉口有一個未經環評審批,違規違建的汙水處理廠,離居民只有幾十米,嚴重影響居民的身心健康。 海口市瓊山區 水、其他 7月21日下午,瓊山區組織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務局、濱江街道辦及治水企業北林清泓公司等單位到達現場核實。核查情況如下:
(一)關於環評情況。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關於報建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法」以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建築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辦法」,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屬臨時建築,不屬於施工許可管理範疇,無需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二)經實地測量,一體化提升泵站與江畔人家小區居民樓邊界距離為105米。群眾反映的的「距離不足100米」情況不屬實。
不屬實 (一)關於環評情況。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關於報建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法」以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建築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辦法」,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屬臨時建築,不屬於施工許可管理範疇,無需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二)經實地測量,一體化提升泵站與江畔人家小區居民樓邊界距離為105米。群眾反映的的「距離不足100米」情況不屬實。 無 13 X2HI201907200010 海口市瓊山區濱江路濱江公園內最近建了一座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違反相關審批程序,嚴重影響了南渡江和濱江公園的環境和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海口市瓊山區 水 核查情況如下:
(一)關於立項情況。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是《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分項工程之一。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向市發改委申請立項,2016年11月30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立項審批意見(海發改投資函〔2016〕1937號);
(二)關於環評情況。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
(三)關於報建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法」以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建築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建築活動,不適用本辦法」,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屬臨時建築,不屬於施工許可管理範疇,無需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四)關於選址問題。根據海口市規劃局《關於響水河、紅城湖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選址意見的復函》(海規函〔2017〕555號),原則同意響水河、紅城湖、道客溝、河口溪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在規劃藍線、規劃綠線範圍內的選址,但河口溪的治理方案應與該片區棚改方案及規劃道路建設相協調。一體化提升泵站位於濱江路帶狀公園範圍內,沿規劃路建設,符合選址要求。群眾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加強日常管理,避免影響周邊群眾。 無 14 X2HI201907200018 海口市瓊山區環保水務系統在對整條響水河未進行有效整治的情況下,未進行任何公示,在離居民區幾十米處修建汙水處理廠,且藉口是個泵站,其實工藝流程為永久性設施,未批先建,把瓊山區的汙水引來,直排南渡江,產生臭氣,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海口市瓊山區 大氣、水 7月21日下午瓊山區組織區水務局、區生態環境局、濱江街道辦及治水企業北林清泓公司等有關單位到場核實群眾信訪案件。核查情況如下:
(一)關於海口市瓊山區環保水務系統在對整條響水河未進行有效整治。響水河片區市政設施不完善,沒有市政道路及雨汙水管道。響水河西南段河水帶有大量的黃泥沙,這部分河水主要來自上遊自來水廠砂粒反衝洗時排放的廢水,其他流域沿途區域存在石材加工、畜禽和水產養殖汙水排入,及沿途區域的農田面源汙水排入。鑑於以上情況,我區引進社會資本北林清泓水環境治理有限公司,採取「PPP+EPC+跟蹤審計+過程監管」模式,實施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工程上採取截汙、清淤、補水、亮化、生態修復等長短結合的治理措施。響水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採取截汙納管、清淤、生態修復和景觀提升的治理措施。目前已完成了汙染源的排查,已全部完成截汙。但由於儒俊東村屬於城中村,排汙建設管網滯後導致汙水直排響水河。因此,需要在儒俊東村建設響水河一體化設施對汙水進行處理達標後才排放,日處理量400噸。通過以上治理措施,響水河水質得到明顯改善和提升,群眾滿意度較高。
(二)關於未進行任何公示。市裡面已通過響水河一體化設施方案,該設施屬於臨時設備,無需公示,等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建成後即拆除。
關於在離居民區幾十米處修建汙水處理廠,且藉口是個泵站,其實工藝流程為永久性設施。關於直排南渡江產生臭氣影響居民生活情況。經核實,該項目不是汙水處理廠而是響水河一體化處理設施,不是開放式而是封閉式,沒有產生臭氣,截汙納管把汙水集中到一個地方處理達標後再排放到響水河而不是南渡江,改善了周邊居民生活環境。
不屬實 響水河片區市政設施不完善,沒有市政道路及雨汙水管道。響水河西南段河水帶有大量的黃泥沙,這部分河水主要來自上遊自來水廠砂粒反衝洗時排放的廢水,其他流域沿途區域存在石材加工、畜禽和水產養殖汙水排入,及沿途區域的農田面源汙水排入。鑑於以上情況,我區引進社會資本北林清泓水環境治理有限公司,採取「PPP+EPC+跟蹤審計+過程監管」模式,實施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工程上採取截汙、清淤、補水、亮化、生態修復等長短結合的治理措施。響水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採取截汙納管、清淤、生態修復和景觀提升的治理措施。目前已完成了汙染源的排查,已全部完成截汙。但由於儒俊東村屬於城中村,排汙建設管網滯後導致汙水直排響水河。因此,需要在儒俊東村建設響水河一體化設施對汙水進行處理達標後才排放,日處理量400噸。通過以上治理措施,響水河水質得到明顯改善和提升,群眾滿意度較高。市裡面已通過響水河一體化設施方案,該設施屬於臨時設備,無需公示,等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建成後即拆除。
關於在離居民區幾十米處修建汙水處理廠,且藉口是個泵站,其實工藝流程為永久性設施。關於直排南渡江產生臭氣影響居民生活情況。經核實,該項目不是汙水處理廠而是響水河一體化處理設施,不是開放式而是封閉式,沒有產生臭氣,截汙納管把汙水集中到一個地方處理達標後再排放到響水河而不是南渡江,改善了周邊居民生活環境。 無 15 X2HI201907200022 海口市瓊山區江畔人家小區100米不到的地方建有汙水處理廠,一未順從民意,二未進行環保測評,三離民宅太近,導致小區內有臭氣,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海口市瓊山區 大氣 核查情況如下:
關於選址和環評情況。河口溪一體化提升泵站不是一個單獨的項目,是屬於《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中的河口溪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之一,不單獨進行審批。2017年3月15日海口市規劃局《關於響水河、紅城湖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選址意見的復函》(海規函〔2017〕555號)中,原則同意河口溪等4個水體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在規劃藍線、規劃綠地範圍內的選址。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於2017年9月報海口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經實地測量,一體化提升泵站與江畔人家小區居民樓邊界距離為105米。該項目屬於臨時設施,待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建好以後,將該片區的汙水收集到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處理就會拆除。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二)關於未順從民意的問題。《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已於2017年9月1日到9月5日期間在海口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反對意見。2017年9月14日取得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局《關於批覆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海環審〔2017〕327號),項目於2018年10月開工建設。
開工建設期間,區政府組織環保、水務、住建、治水辦、濱江街道等單位和部門深入河口溪片區就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建設的必要性開展一系列宣傳工作。包括:向居民發放《致群眾的一封信》及《關於徵求泵站建設調查意見表》;組織濱江街道、社區幹部和網格員200多人次深入江畔人家小區,挨家挨戶進行宣傳;在小區每棟樓樓道、樓梯口等顯眼位置張貼有關公告,多途徑、多渠道、多方面向群眾公開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建設的內容、手續辦理、工藝流程等信息。大部分群眾對項目建設表示理解和支持。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三)關於小區內有臭氣問題。根據2019年7月3日對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無組織廢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監測結果顯示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無組織廢氣達標均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新改擴建限值標準。但其設備在運轉時可能存在臭氣。群眾反映「排放出有害氣體,惡臭和難聞的氣體」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瓊山區水務局將再次委託第三方檢測單位對臭氣進行檢測,進一步核實情況,同時對場區周圍進行綠化種植,設備區採取加蓋頂棚及四周封閉等措施,有效減少了氣味汙染。 無 16 X2HI201907200023 海口市瓊山區濱江路與博雅上路交叉口路邊修建了汙水處理廠,設備簡陋,前天還引發了不明原因的濃煙,臭氣與化學物質交雜的怪味嚴重影響了不足百米居民的正常生活。此項目引來了大量的汙水,但根本沒有解決汙水排放的問題,是區政府的面子工程。 海口市瓊山區 大氣、水 核查情況如下:
(一)關於不明原因的濃煙的問題。經現場核查,產生濃煙的原因是7月13日下午有村民在(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出水口附近種菜,就把地面上的枯枝雜草割下來,收集在一起進行焚燒,城管部門當時已對其行為進行制止,並對村民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並非一體化提升泵站產生的濃煙。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二)關於臭氣問題。瓊山區政府於2019年7月3日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無組織廢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進行了監測,監測結果顯示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無組織廢氣達標和環境空氣品質均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新改擴建限值標準。但其設備在運轉時可能存在臭氣。群眾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三)關於此項目引來了大量的汙水,但根本沒有解決汙水排放,是否區政府的面子工程的問題。河口溪一體化提升泵站收集河口溪片區生活汙水通過淨化處理再排放,改善了該片區排水排汙設施滯後及汙水無出路問題。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項目建設必要性:1、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海口市城鎮內河(湖)水汙染治理三年行動方案》文件精神,都要求解決城市黑臭水體汙染問題;2、河口溪約2公裡,該片區屬城中村地帶,市政排水排汙設施建設滯後,片區汙水無出路,周邊居民生活環境差;3、合北路、鳳翔東路和博雅上路片區生活汙水通過市政方涵匯入河口溪,嚴重汙染河口溪水質;4、整個濱江片區尚無汙水處理廠,主管高程較低,汙水無法收集輸送至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而我市建設的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正在推進中,短期內無法建成解決整個片區的汙水問題;5、周邊群眾受河口溪黑臭問題困擾,常以12345熱線、媒體曝光等方式多次舉報投訴,要求政府治理解決河口溪黑臭問題。為改善生態環境,還青山綠水於民,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海口市人民政府2016年啟動海口市轄區內城鎮內河湖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屬於民心工程。 屬實 瓊山區水務局將再次委託第三方檢測單位對臭氣進行檢測,進一步核實情況,同時對場區周圍進行綠化種植,設備區採取加蓋頂棚及四周封閉等措施。 無 17 X2HI201907200024 海口市瓊山區江畔人家小區不到一百米處建有汙水處理廠,每天惡臭味很大,還冒著黑煙,對老人孩子身體傷害很大。 海口市瓊山區 大氣 核查情況如下:
(一)關於選址問題。河口溪一體化提升泵站不是一個單獨的項目,是屬於《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中的河口溪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之一,不單獨進行審批。2017年3月15日海口市規劃局《關於響水河、紅城湖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選址意見的復函》(海規函〔2017〕555號)中,原則同意河口溪等4個水體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在規劃藍線、規劃綠地範圍內的選址。經實地測量,一體化提升泵站與江畔人家小區居民樓邊界距離為105米。該項目屬於臨時設施,待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建好以後,將該片區的汙水收集到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處理就會拆除。群眾反映的情況不屬實。
(二)關於群眾舉報的惡臭問題。根據2019年7月3日對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無組織廢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監測結果顯示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無組織廢氣達標均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新改擴建限值標準。但其設備在運轉時可能存在臭氣。群眾反映「排放出有害氣體,惡臭和難聞的氣體」情況部分屬實。
(三)關於每天冒著煙問題。經7月21日在現場查看並未發現有冒煙,群眾反映的情況不屬實。後向社區和當地居民現場了解得知,產生黑煙的原因是7月13日下午有村民在(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出水口附近種菜,把地面上的枯枝雜草割下來,收集在一起進行焚燒,城管部門當時已對其行為進行制止,並對村民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並非汙水處理泵站產生的黑煙,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屬實 瓊山區再次委託第三方檢測單位對臭氣進行檢測,進一步核實情況,同時對場區周圍進行綠化種植,設備區採取加蓋頂棚及四周封閉等措施,有效減少氣味汙染。 無 18 X2HI201907200025 海口市瓊山區濱江路與博雅路交叉口建汙水廠,離住宅不到百米,沒有任何環評手續,每天冒著煙,排放大量惡臭、難聞的氣體。 海口市瓊山區 大氣 核查情況如下:
(一)關於選址和環評問題。河口溪一體化提升泵站不是一個單獨的項目,是屬於《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中的河口溪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之一,不單獨進行審批。2017年3月15日海口市規劃局《關於響水河、紅城湖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選址意見的復函》(海規函〔2017〕555號)中,原則同意河口溪等4個水體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在規劃藍線、規劃綠地範圍內的選址。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於2017年9月報海口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經實地測量,一體化提升泵站與江畔人家小區居民樓邊界距離為105米。該項目屬於臨時設施,待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建好以後,將該片區的汙水收集到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處理就會拆除,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二)關於冒黑煙問題。經7月21日在現場查看並未發現有冒煙,群眾反映的情況不屬實。後向社區和當地居民現場了解得知,產生黑煙的原因是7月13日下午有村民在(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出水口附近種菜,把地面上的枯枝雜草割下來,收集在一起進行焚燒,城管部門當時已對其行為進行制止,並對村民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並非汙水處理泵站產生的黑煙。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三)關於臭氣問題。根據2019年7月3日對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無組織廢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監測結果顯示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無組織廢氣達標均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新改擴建限值標準。但其設備在運轉時可能存在臭氣。群眾反映「排放出有害氣體,惡臭和難聞的氣體」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瓊山區水務局將再次委託第三方檢測單位對臭氣進行檢測,進一步核實情況,同時對場區周圍進行綠化種植,設備區採取加蓋頂棚及四周封閉等措施。 無 19 X2HI201907200027 海口市瓊山區濱江路與博雅路交叉口違規修建汙水處理廠,距離密集居民區不過幾十米。 海口市瓊山區 水 核查情況如下:
河口溪一體化提升泵站不是一個單獨的項目,是屬於《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中的河口溪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之一,不單獨進行審批。2017年3月15日海口市規劃局《關於響水河、紅城湖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選址意見的復函》(海規函〔2017〕555號)中,原則同意河口溪等4個水體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在規劃藍線、規劃綠地範圍內的選址。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於2017年9月報海口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經實地測量,一體化提升泵站與江畔人家小區居民樓邊界距離為105米。該項目屬於臨時設施,待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建好以後,將該片區的汙水收集到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處理就會拆除,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不屬實 河口溪一體化提升泵站不是一個單獨的項目,是屬於《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中的河口溪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之一,不單獨進行審批。2017年3月15日海口市規劃局《關於響水河、紅城湖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選址意見的復函》(海規函〔2017〕555號)中,原則同意河口溪等4個水體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在規劃藍線、規劃綠地範圍內的選址。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於2017年9月報海口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經實地測量,一體化提升泵站與江畔人家小區居民樓邊界距離為105米。該項目屬於臨時設施,待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建好以後,將該片區的汙水收集到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處理就會拆除。 無 20 X2HI201907200029 海口市瓊山區江畔人家旁修建大型汙水處理廠,排放出有害氣體,冒著黑煙,惡臭和難聞的氣體,對小區人身健康傷害極大。 海口市瓊山區 大氣 7月21日下午瓊山區組織區水務局、區生態環境局、濱江街道辦及治水企業北林清泓公司等有關單位到場核實群眾信訪案件。核查情況如下:
(一)7月13日下午有村民在(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出水口附近種菜,就把地面上的枯枝雜草割下來,收集在一起進行焚燒,城管部門當時已對其行為進行制止,並對村民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並非泵站產生的黑煙。群眾反映「冒著黑煙」情況不屬實。
(二)根據2019年7月3日對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無組織廢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監測結果顯示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無組織廢氣達標均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新改擴建限值標準。但其設備在運轉時可能存在臭氣。群眾反映「排放出有害氣體,惡臭和難聞的氣體」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瓊山區水務局將再次委託第三方檢測單位對臭氣進行檢測,進一步核實情況,同時對場區周圍進行綠化種植,設備區採取加蓋頂棚及四周封閉等措施。 無 21 X2HI201907200038 海口市瓊山區鳳翔東路1號天上人間小區在沒有規劃報建前提下,在小區西北角建了一個開放式垃圾中轉站,周圍蒼蠅、蚊子漫天飛,蟑螂老鼠排隊遊行,垃圾臭味瀰漫小區。每天早上5點半左右,瓊山區環衛局大型運送垃圾車來此回收垃圾,裝車過程中產生很大噪音,嚴重影響周邊業主休息。 海口市瓊山區 土壤,大氣,噪音 (一)該垃圾屋是2004年小區開發建設時同期配套建設,因當時沒有相關規定規劃建設垃圾屋,所以無需相關報建手續。根據海南省規劃委員會、海南省國土資源廳、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的《關於印發實施<海南省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築分類處置指導意見>的通知》(瓊規〔2018〕1013號)文件精神,為應對公共衛生、自然災害、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所需建設的可以暫緩拆除。
(二)小區物業對該垃圾屋疏於管理,平時經常不將閘門關閉,衝洗不及時,從而導致該垃圾屋周邊產生異味。現場聞到明顯臭味。
(三)2019年5月收到該小區居民通過 「12345」 熱線反映垃圾車作業時間過早問題後,京環公司已從5月起將垃圾運輸車輛進入天上人間小區收運垃圾時間從每日早上5點調整為每日上午9點。不存在產生噪聲影響居民休息的問題。
屬實 (一)由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對該小區物業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小區物業2019年7月23日前對垃圾屋周邊環境進行限期整改。濱江街道督促小區物業一是立即購買高壓水槍對垃圾屋及時進行衝洗,平常將閘門關閉,防止產生異味;二是指導物業公司建立垃圾屋管理制度,規範小區垃圾屋管理。
(二)由濱江街道組織人員對小區業主進行走訪,通報垃圾屋處理情況,聽取業主意見及建議,及時作出整改,以取得業主的理解和支持。由區環衛局督促京環公司一是加強作業人員培訓,力爭在技術層面上減少噪音的產生;二是增加清運班次,從每日一個班次(上午9:00)調整為每日兩個班次(上午8:30、下午19:00),確保每日產生的生活垃圾及時清運,做到日產日清;三是做好垃圾車輛的清潔工作。 無 22 X2HI201907200019 濱江路和博雅路交界口,距離居民居住密集地直接距離不足100米建有一汙水處理廠,該汙水處理廠未批先建,不符合相關規定且未徵求公眾意見,希望調查汙水廠引起的汙泥、排水、噪聲、空氣品質、生態環境等方面環境汙染問題。 海口市瓊山區 水、噪音 情況如下:
(一)關於選址,未批先建,不符合相關規定且未徵求公眾意見問題。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於2017年3月15日取得海口市規劃局《關於響水河、紅城湖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選址意見的復函》(海規函〔2017〕555號),原則同意河口溪等4個水體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在規劃藍線、規劃綠地範圍內的選址。該站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及設計圖紙於2018年12月底建成投入使用。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不是一個單獨的項目,是屬於《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中的河口溪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之一,《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已於2017年9月1日到9月5日在海口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反對意見。2017年9月14日取得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局《關於批覆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海環審〔2017〕327號),項目於2018年10月開工建設,經實地測量,一體化提升泵站與江畔人家小區居民樓邊界距離為105米。該項目屬於臨時設施,待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建好以後,將該片區的汙水收集到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處理就會拆除。
開工建設期間,區政府組織環保、水務、住建、治水辦、濱江街道等單位和部門深入河口溪片區就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建設的必要性開展一系列宣傳工作。包括:向居民發放《致群眾的一封信》及《關於徵求泵站建設調查意見表》;組織濱江街道、社區幹部和網格員200多人次深入江畔人家小區,挨家挨戶進行宣傳;在小區每棟樓樓道、樓梯口等顯眼位置張貼有關公告,多途徑、多渠道、多方面向群眾公開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建設的內容、手續辦理、工藝流程等信息。大部分群眾對項目建設表示理解和支持。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二)關於泵站引起的汙泥、排水、噪聲、空氣品質、生態環境等方面環境汙染問題。
一是汙泥問題。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投入試運營的時間不長,汙泥沉澱量不大,目前尚未需要統一進行清理,待項目正常運行,汙泥達到清理條件後,再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二是排水問題。瓊山區7月18日提供的水質檢測報告(編號:HC[2019-07]069號)顯示,該一體化提升泵站出水水質達到消除黑臭的標準(氨氮7.82mg/L,氧化還原電位101mV,溶解氧2.52,透明度28cm)。三是噪音問題。主要為項目設施設備運轉過程中產生的,需進一步檢測核查;四是大氣問題。根據2019年7月3日對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大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監測,結果顯示達標。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新改擴建限值標準。 屬實 (一)針對水質在調試期間有時不穩定的問題,我區制定了具體的整改方案:一是區水務局將按照項目合同約定,加強對治水企業海口北林清泓水環境治理有限公司的監督,督促其認真履行水體治理運營管理責任和義務,按流程、按規範、按要求做好水體治理運營管護工作;二是依照《海口市水體治理考核辦法》,嚴格對治水企業的考核,一旦發現問題,將按程序嚴管重罰;三是督促海口北林清泓水環境治理有限公司增加運行管護人員,滿足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的正常運行需求;四是區水務局每天安排專人督促海口北林清泓水環境治理有限公司加快項目整改,並委託第三方監測單位對出水水質進行定期檢測,確保水質穩定達標。
(二)我區將再次委託第三方監測單位對臭氣、噪聲檢測進行,進一步核實情況。
(三)要求海口北林清泓水環境治理有限公司在設備調試正常運行後,清理沉澱池中的汙泥,並按汙泥處置要求進行處置。 無 23 X2HI201907200044 新埠街道三聯居委會外坪村、亮腳村、亮肚村經濟社村民舉報外坪村村民等人砍伐三聯村海防林地,挖沙出賣,並從外地偷運建築垃圾對採挖的土地坑進行填埋,嚴重破壞和汙染環境 海口市美蘭區 生態 7月21日11:40接到中央環保辦件轉辦後,2019年7月21日下午2點整,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高琦、區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吳清升以及海口市國土資源局美蘭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環衛局、區灣長辦、新埠街道辦等單位的負責人一同前往新埠島三聯社區進行現場調查。經現場對新埠街道三聯社區的幹部群眾進行詢問及現場查看,核查情況是:
關於挖沙出賣的問題。經核實,2015年9月30日,葉純日與美蘭區新埠街道三聯經濟社籤訂三聯村地塊的租地合同,用於堆放沙土,期限:2015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在經營期間,葉純日2017年1月份被發現存在盜挖沙土的行為。為此,海口市美蘭區國土部門已於2017年1月11日曾對葉純日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同年3月14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美土執字[2017]12號),罰沒款32004元。目前沒有發現存在新的盜挖沙土情況。  
關於砍伐海防林的問題,村民懷疑葉純日2015年9月30日至2017年1月期間盜挖沙土過程存在砍伐或者破壞海防林的行為,但都沒有看到過,也無法提供相關的證據。經調查,海防林確實有被破壞的痕跡,受損林木100餘株,但破壞主要是由2014年「威馬遜」颱風造成的。通過谷歌地圖對該地塊2015年9月30日至2017年1月的變化進行比對,沒有發現該地塊的海防林面積有變化,區農業農村局也沒有接到過相關的舉報,巡查過程也沒有看到該地塊的海防林被砍伐的痕跡。
關於填埋建築垃圾等行為,村民懷疑葉純日2015年9月30日至2017年1月期間從外地偷運建築垃圾對採挖的土地進行填埋。經核實,現場確實存在建築垃圾堆放現象,據區綜合執法局調查,建築垃圾填埋盜採沙坑發生在2016年以前,由於間隔時間較長,目前已無法查證傾倒者。
因此,砍伐海防林情況不屬實;挖沙,傾倒建築垃圾屬實。2017年2月以來,由於我區各職能部門加強對該地區的巡查力度,該地區沒有發生過砍伐海防林、挖沙及傾倒建築垃圾的行為。
屬實 (一)關於挖沙出賣的問題。海口市美蘭區國土部門已於2017年1月11日曾對葉純日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同年3月14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美土執字[2017]12號),罰沒款32004元,2017年後區農業農村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以及區國土執法大隊加強對該地區的巡查,並形成了長效機制,有效遏制挖沙行為。該次案件後再無盜挖沙土情況發生。
(二)關於填埋建築垃圾等問題。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將於2019年10月底前對填埋的建築垃圾進行檢測和評估。區行政綜合執法局將牽頭,新埠街道辦等下屬單位配合,於2019年12月底前對有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的建築垃圾進行清理。同時,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在區域內設置禁止填埋建築垃圾警示牌並加強巡查,如發現有違法傾倒垃圾的行為,立即進行立案查處。
(三)關於海防林存在被颱風破壞的問題。區農業農村局將把海防林補植納入2019年的造林計劃,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對被破壞的海防林的補植補造。 無 24 X2HI201907200045 龍山村村民舉報海口市華瑞點石建材有限公司毀林燒山,破壞生態環境,強行採石。2018年11月8日下午,海口市華瑞點石建材有限公司強行用挖掘機毀壞生態林木,進行礦石開採。燒山毀林給當地帶來嚴重的生態破壞。 海口市秀英區 生態     2019年7月21日15時,海口市林業局會同資規龍華分局、龍華區農業農村局、遵譚鎮政府、東山鎮政府等單位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舉報件反映的點位位於遵譚鎮至東山鎮公路南側荒山,屬於海口龍華群力—龍山建築用玄武巖石料礦採礦權的V2礦區範圍,目前道路不通,只能步行進入,現場長滿低矮灌木和雜草,未發現有毀林燒山和強行採石的情況。經了解,2018年11月8日,華瑞公司對上述採礦權的V2礦區進行開採前的施工準備工作,對場地進行清理平整,由於該公司與當地龍山村村民租賃的土地存在合同糾紛的情況,龍山村村民阻止了華瑞公司的施工工作,並且在2019年年初將進入礦區的道路進行了破壞,因為村民的阻撓行為,華瑞公司停止了清表行為。海口市華瑞點石建材有限公司於2018年9月對位於龍華區遵譚鎮群力村委會的V1礦體進行清表和開採,該礦體未發現違法違規毀林問題。
    對於是否存在越界的問題,資規龍華分局對V1礦區的開採情況進行了調查核實,目前礦山的開採界線均在設立的礦區界樁內,暫未發現有越界開採的情況,現場委託海口市土地測繪院對礦區的開採範圍進行了放點測量。
    對於是否存在越層的問題,2019年6月資規龍華分局在日常對礦山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該礦山V1礦體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中的底板標高與實際底板標高不符,且根據目前該礦山的開發利用方案和實際開採情況,已涉嫌越層開採。
    綜上所述,群眾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存在的問題:海口市華瑞點石建材有限公司可能存在越層開採和越界開採的問題。 屬實     (一)6月19日,資規龍華分局已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停止越層採礦違法行為通知書》。2019年6月21日,海口市華瑞點石建材有限公司向市資規局提交了對該採礦權出讓標高進行覆核的申請書,需委託第三方單位對該礦山進行儲量核實,正在進行三方詢價,預計10月上旬出具結果。
   (二)7月21日,資規龍華分局已委託海口市土地測繪院的工作人員對V1礦區開採範圍進行放點測量。對於是否存在越界的問題,預計7月25日前可出具測量結果。 無 25 X2HI201907200028 濱江路和博雅路交接口,距離居民居住密集地直接距離不足100米,改汙水處理廠未批先建,未徵求公眾意見,項目書內容及公布時稱該汙水廠為臨時性地下汙水處理廠,實際建成後為地上型長久項目。 海口市瓊山區 其他汙染 核查情況如下:
(一)關於選址和未批先建問題。河口溪一體化提升泵站不是一個單獨的項目,是屬於《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中的河口溪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之一,不單獨進行審批。2017年3月15日海口市規劃局《關於響水河、紅城湖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選址意見的復函》(海規函〔2017〕555號)中,原則同意河口溪等4個水體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在規劃藍線、規劃綠地範圍內的選址。經實地測量,一體化提升泵站與江畔人家小區居民樓邊界距離為105米。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於2017年9月報海口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該項目於2018年10月開工建設,該項目屬於臨時設施,待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建好以後,將該片區的汙水收集到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處理就會拆除。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二)關於未徵求公眾意見的問題。《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已於2017年9月1日到9月5日期間在海口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反對意見。2017年9月14日取得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局《關於批覆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海環審〔2017〕327號),項目於2018年10月開工建設。
開工建設期間,區政府組織環保、水務、住建、治水辦、濱江街道等單位和部門深入河口溪片區就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建設的必要性開展一系列宣傳工作。包括:向居民發放《致群眾的一封信》及《關於徵求泵站建設調查意見表》;組織濱江街道、社區幹部和網格員200多人次深入江畔人家小區,挨家挨戶進行宣傳;在小區每棟樓樓道、樓梯口等顯眼位置張貼有關公告,多途徑、多渠道、多方面向群眾公開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建設的內容、手續辦理、工藝流程等信息。大部分群眾對項目建設表示理解和支持。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三)關於項目書內容及公布時稱該汙水廠為臨時性地下式汙水處理廠,實際建成後為地上型長久項目的問題。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屬臨時處理泵站,使用期限三年。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海口市城鎮內河(湖)水汙染治理三年行動方案》要求及河口溪片區群眾強烈訴求,解決河口溪水體黑臭問題迫在眉睫,故臨時建設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項目設計圖紙、設計方案均通過專家論證,並報區政府審批通過實施,施工隊伍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推進項目建設,項目於2018年12月底建成投入使用。該項目屬於臨時設施,待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建好以後,將該片區的汙水收集到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處理就會拆除。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不屬實 河口溪一體化提升泵站不是一個單獨的項目,是屬於《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中的河口溪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之一,不單獨進行審批。2017年3月15日海口市規劃局《關於響水河、紅城湖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選址意見的復函》(海規函〔2017〕555號)中,原則同意河口溪等4個水體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在規劃藍線、規劃綠地範圍內的選址。經實地測量,一體化提升泵站與江畔人家小區居民樓邊界距離為105米。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於2017年9月報海口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該項目於2018年10月開工建設,該項目屬於臨時設施,待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建好以後,將該片區的汙水收集到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處理就會拆除。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已於2017年9月1日到9月5日期間在海口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反對意見。2017年9月14日取得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局《關於批覆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海環審〔2017〕327號),項目於2018年10月開工建設。
開工建設期間,區政府組織環保、水務、住建、治水辦、濱江街道等單位和部門深入河口溪片區就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建設的必要性開展一系列宣傳工作。包括:向居民發放《致群眾的一封信》及《關於徵求泵站建設調查意見表》;組織濱江街道、社區幹部和網格員200多人次深入江畔人家小區,挨家挨戶進行宣傳;在小區每棟樓樓道、樓梯口等顯眼位置張貼有關公告,多途徑、多渠道、多方面向群眾公開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建設的內容、手續辦理、工藝流程等信息。大部分群眾對項目建設表示理解和支持。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屬臨時處理泵站,使用期限三年。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海口市城鎮內河(湖)水汙染治理三年行動方案》要求及河口溪片區群眾強烈訴求,解決河口溪水體黑臭問題迫在眉睫,故臨時建設河口溪濱江路一體化提升泵站,項目設計圖紙、設計方案均通過專家論證,並報區政府審批通過實施,施工隊伍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推進項目建設,項目於2018年12月底建成投入使用。該項目屬於臨時設施,待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建好以後,將該片區的汙水收集到濱江西地下式水質淨化中心處理就會拆除。 無 26 D2HI201907200044 海口市海甸島碧海大道恆大美麗沙旁海邊有一大塊溼地,目前有許多挖土機正在填海,破壞環境。 海口市美蘭區 海洋 此交辦件為重複投訴件。經查,海口旅遊文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施工車輛往溼地範圍內填埋土方,目前已填埋了兩塊地,分別為:地塊一填土面積為104平方米。地塊二填土面積為367平方米。合計已填埋總面積約471平方米。均位於海口市溼地本底資源範圍內,佔用溼地為一般溼地,溼地類為濱海溼地。舉報情況屬實 屬實 7月21日11:40收到交辦件。14:00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楊柳芳、海口市美蘭區農業農村局孔紅書記、溼地中心李長願主任、執法大隊李在科隊長、中國海監海口市支隊鄒志東、賴德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林栩副大隊長、黃海雄中隊長、區人民街道辦副主任林明養、夏志偉、海口旅遊文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海口灣暢通工程現場項目經理陳澤賓等到現場調查核實投訴填埋溼地情況。7月20日9:00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現場給海口旅遊文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章)行為通知書》,責令該公司停止施工。自7月19日第一次現場調查後該施工工地已經停止施工。7月21日仍保持停工狀態,並設置欄杆圍封施工入口。處理結果:1、7月20日上午9:00,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現場給海口旅遊文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達《責令停止違法(章)行為通知書》。目前該公司已經停止違法行為,不再有車輛在溼地範圍內填土方,停止破壞溼地資源的違法行為。
2、市海洋局已啟動立案查處程序。區綜合執法部門督促並協調海口旅遊文化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向溼地主管部門海口市林業局申請項目佔用溼地相關手續。
無 27 D2HI201907200041 群眾反映三亞鳳凰好德洗滌廠、三亞泓樂洗滌服務有限公司、三亞地新洗滌有限公司(2016年6月20日-2017年6月20日有排汙許可證)、三亞嘉倪洗滌服務有限公司、三亞欣潔洗滌有限公司(2017年9月12日-2018年9月12日有排汙許可證)、三亞四元洗滌有限公司等主要集中在吉陽區和天涯區的汙染企業,存在廢水廢氣排放超標、鍋爐使用高汙染燃料等環境問題,懷疑三亞市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存在環境監管失職、瀆職,違法違規,且嚴重不作為。 三亞市吉陽區 水,大氣 (一)三亞泓樂洗滌服務有限公司鍋爐使用廢棄建築木材作為燃料,已安裝廢氣處理設施,廢水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未發現燃用高汙染燃料等情況。生產鍋爐廢氣是否超標待環境監測確定。
(二)三亞鳳凰好德洗滌廠鍋爐使用廢棄建築木材作為燃料,已安裝廢氣處理設施,廢水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未發現燃用高汙染燃料等情況。天涯區於22日對該廠進行檢查後,該廠已自行停產整頓。鍋爐廢氣是否超標待環境監測確定。
(三)三亞勵新洗滌有限公司最近的監測報告(編號為ZKT-201812071)為2018年12月20日出具,距今已過半年,無法充分證實其目前廢氣排放是否超標,廢水排入市政汙水管網,該廠未發現燃用高汙染燃料等情況。
(四)三亞嘉倪洗滌有限公司該廠廢水已排入市政管網,未發現燃用高汙染燃料情況。公司存在下列問題:1.煙囪低於國家規定高度;2.該公司在受到吉陽區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後未能改正超標排放大氣汙染物行為,繼續生產,違法排放大氣汙染物。
(五)三亞四元洗滌有限公司2019年6月21日監測廢氣排放達標(檢測報告編號SQ-BG-190619-12),該廠廢水已經原工廠管道排入市政管網,未發現燃用高汙染燃料的情況。但該公司存在下列問題:煙囪低於國家規定高度。
(六)三亞欣潔洗滌有限公司廢水已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生產鍋爐使用生物顆粒燃燒,未發現燃用高汙染燃料的情況。但並未能按照環境部門要求整改(更換布袋),在廢氣排放超標的情況下仍繼續違法生產。公司存在下列問題:1.煙囪低於國家規定高度;2.該公司在受到吉陽區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後未能改正超標排放大氣汙染物行為,繼續生產,違法排放大氣汙染物。 屬實 (一)針對三亞泓樂洗滌服務有限公司存在的問題,天涯區政府採取了下列措施:天涯區生態環境局分別於2019年7月22日晚和23日晚,配合市環境監測站對三亞泓樂洗滌服務有限公司的鍋爐廢氣進行監測,監測結果(監測報告編號:SHC-J2019100)顯示鍋爐廢氣中顆粒物(煙塵)超標,天涯區將依法進行處理。
(二)針對三亞鳳凰好德洗滌廠存在的問題,天涯區政府採取了下列措施:因企業目前停產整改,正在安裝布袋除塵器,並計劃加高煙囪高度,針對其鍋爐廢氣是否超標的問題,待其整改完成並生成後再協調市環境監測站進行監測。
(三)針對三亞勵新洗滌有限公司存在的問題,吉陽區生態環境局7月24日委託海南中南標質量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對其鍋爐廢氣進行監測,目前正等待檢測結果,待檢測結果出來後將依法進行處理。
(四)針對三亞嘉倪洗染服務有限公司存在的問題,吉陽區政府採取了下列措施:1.要求加高煙囪到達標準;2.吉陽區生態環境局於7月21日下午對該公司洗滌設備予以查封(其中洗衣機五臺、鍋爐一臺、烘乾機四臺、燙平機三臺),要求其停業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
(五)針對三亞四元洗滌有限公司存在的問題,吉陽區政府採取了下列措施:1.要求加高煙囪到達標準;2.吉陽區生態環境局於7月21日下午對該公司洗滌設備予以查封(洗衣機五臺,鍋爐一臺),要求其停業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
(六)針對三亞欣潔洗滌有限公司存在的問題,吉陽區政府採取了下列措施:1.要求加高煙囪到達標準;2.吉陽區生態環境局於7月21日下午對該公司洗滌設備予以查封(洗衣機三臺,鍋爐一臺),要求其停業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 無 28 X2HI201907200042 三亞市美亞旅遊航空有限公司旅遊飛行基地陸域部分規劃用地性質為」綠地「,目前地塊內存在大量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永久建築,水上飛機廢油直接排進海裡,汙染了海水。 三亞市天涯區 海洋 經查,1.美亞航空公司該項目已停飛一月,現場未發現油汙汙染情況,飛機亂排機油汙染海水情況不屬實。2.該公司陸域有部分佔用「綠地」的問題屬實。美亞航空公司擅自建設了一個一層簡易鋼架結構房屋和一個鐵皮棚,空地上放置了貨櫃。3.美亞航空公司海域使用證書已過期。 屬實 (一)針對美亞航空公司擅自搭建一個一層簡易鋼架結構房屋和一個鐵皮棚,我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已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天綜執(一隊)〔2019〕2-135號),責令其於7月22日拆除所涉違建,目前已整改完畢。
(二)針對美亞航空公司海域使用證書已過期問題,該公司已自行停止運營,待海域使用權證辦理完後恢復運營。 無 29 D2HI201907200048 三亞市天涯區三亞灣路福朋喜來登酒店,每天作業時油煙、異味非常大,廢氣、油汙排放導致居民無法開窗通風,影響居民生活。 三亞市天涯區 大氣 2019年7月21日下午3點,天涯區政府組織區綜合執法局、生態環境保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天涯分局、友誼居委會等職能部門前往投訴地點開展現場勘查,並邀請海南電視臺、三亞電視臺、三亞日報等媒體一同前往。經核查,該酒店共有4個廚房,廚房均安裝油煙淨化設備,存在油煙淨化設備和排煙管道未按時清潔的情況。油煙排放通道設置在建築體管道內,廚房餐飲油煙經油煙淨化器處理後通過該專用管道引至酒店頂樓29樓進行高空排放,離酒店最近的環境敏感目標為1居民樓,約20層,水平距離約50m。該酒店油煙排放口的設置符合《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範》(HJ554-2010)第6.2.2項「經油煙淨化後的油煙排放口於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距離不應小於20m」的要求。根據《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7.1「安裝並正常運行符合4.2要求的油煙淨化器設施視同達標。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可視情況需要,對飲食單位油煙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性監測。」經現場勘查,酒店已安裝油煙淨化器並正常運行,專用排煙管道設置在建築體管道內,油煙排放口設置符合相關規定,但無法尋找到符合監測規範的監測採樣孔位置,不具備油煙監測條件。 屬實 (一)天涯區要求酒店立即對廚房油煙淨化設備和排煙管道進行清潔,7月22日酒店已對樓頂油煙管道進行清洗,後續天涯區將繼續做好日常監管。
(二)為後續對酒店油煙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性監測,天涯區已要求酒店按相關規範建設監測採樣孔。 無 30 D2HI201907200061 儋州那大鎮恆大名都二期旁恆大影城裡有一家密封酒吧(161-164號鋪面),每天晚上8點-凌晨四點左右營業,晚上12點以後開始有音樂吵鬧聲,時常有人打架鬥毆,噪音極大,即使關窗都無法隔音。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儋州市那大鎮 噪音 7月21日至7月23日連續3天晚上,市旅文局牽頭組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對儋州那大微浪酒吧酒吧開展聯合執法檢查。
(一)市生態環境局對該酒吧進行現場調查,並組織市環境監測站對該酒吧進行噪聲監測,監測結果表明:該酒吧東側晝、夜間均超標,南側晝間達標、夜間超標,西側晝間達標、夜間超標。
(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酒吧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查,該酒吧有辦理《營業執照》,無《食品經營許可證》,暫無發現其它違法行為。
(三)經市公安局東風派出所核實,本月未接到該酒吧發生打架鬥毆的警情。時常打架鬥毆問題,舉報不屬實。
該信訪舉報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
屬實 (一)市生態環境局對該酒吧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對其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
(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酒吧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辦理完成《食品經營許可證》後才可以根據相應法律法規進行經營。
(三)各相關部門將繼續舉一反三,加大巡查力度,加強監管,發現問題,及時查處。
(四)市旅文局責令該酒吧制定整改方案,按整改方案限期進行整改。 無 31 D2HI201907200057 海南省儋州市新州鎮榮上村村委會東門入口至海邊,有人傾倒生活垃圾、焚燒後的碳灰等,造成舉報人家門口垃圾遍地,散發惡臭,影響舉報人正常生活。 儋州市新州鎮 土壤、大氣 2019年7月21日下午,市城市管理局組織環衛局、新州鎮等單位前往現場調查核實情況,經核實,群眾反映情況屬實。新州鎮榮上村村委會東門入口至海邊,存在亂傾倒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同時,發現有露天焚燒垃圾的痕跡,舉報人反映情況屬實。 屬實
一是新州鎮政府連續3天組織人員75人、機械設備6輛對榮上村的生活垃圾進行清理,7月25日已清理完畢。
二是鎮政府組織村兩委幹部對村民進行宣傳教育,不得隨意亂傾倒垃圾,並由鎮政府加強日常巡邏,防止出現反彈。
三是市、鎮兩級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加強對亂倒垃圾行為的行政處罰,形成震懾。
四是市環衛局加強對新州鎮榮上村垃圾清理的檢查監督力度,防止反彈。 無 32 D2HI201907200056 儋州那大鎮興華一街和美安路(兩條規劃路)長期未硬化,產生大量揚塵,且未安裝汙水管網,導致汙水直排路面,特別是兩條路的交匯處。 儋州市那大鎮 水,大氣 (一)2019年7月21日下午,市政府組織那大鎮、市城投公司、資規局、水務局、環衛局等單位對這兩段路實地核查,現場確實存在路面未硬化、部分汙水管道不通暢排入路面等問題,
特別是兩條路的交匯處。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
(二)市城投公司已於2019年6月份,在興華路(美安路)邊豎立了工程項目概況公示牌。並於2019年7月21日出臺了《興華路(美安路)倒排工期表》,擬定2019年7月29日組織施工單位進場開展道路清表、清理工作,12月30日完成該段路的整體施工。
屬實 (一)那大鎮政府於2019年7月22日上午組織市環衛局清掃人員和東興居委會幹部對上述路段,尤其是兩條路交匯處的垃圾、雜草進行了清除,動用機械平整了坑窪路面,並在市水務局的指導下開挖應急排水溝。
(二)市城投公司已於2019年6月份,在興華路(美安路)邊豎立了工程項目概況公示牌。並於2019年7月21日出臺了《興華路(美安路)倒排工期表》,擬定2019年7月29日組織施工單位進場開展道路清表、清理工作,12月30日完成該段路的整體施工。
(三)市水務局正著手指導那大鎮勘察興華一街排汙管道銜接市政道路排水溝路徑工作。
(四)那大鎮已於2019年7月23日聘請河南中科建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著手開展興華一街工程勘察、設計、預算等工作。
無 33 X2HI201907200034 1.儋州市峨蔓鎮上浦村至下浦村之間的峨蔓港、港灣海域和灘溼地的生態環境因養魚養蝦塘排汙遭受嚴重的破壞。
2.因「佬爸廟地」大壩和「山貓磡」至大壩的堤壩截斷、阻擋了北部灣大海水潮汐漲落進岀峨蔓港、港灣海域,使原本30米寬的港口變窄,原本有幾千畝的海域變涸變竭,峨蔓港灣海域及幾千畝溼地上的紅樹林也因築堤壩建鹽場慘遭大面積砍伐。 儋州市峨蔓鎮 生態、海洋 (一)峨蔓鎮上浦村、下浦村養殖場(池)已全部拆除,現場沒有發現新建養殖池,也未發現養魚養蝦等海水養殖行為,未發現存在養殖場(池)的汙水直排入海情況。
(二)現場未發現紅樹林被大面積砍伐跡。經技術人員利用谷歌衛星影像圖進行追朔,對可查閱到的2013、2014、2018年穀歌衛星影像圖中進行判讀,2013、2014、2018年期間,谷歌衛星影像圖中峨蔓上浦村、下浦村海域並無紅樹林影像記錄。
(三)經對峨蔓鎮護林員進行核實,自2006年我市實施公益林管護以來,該區域未發現有大面積砍伐紅樹林事件。
(四)經與峨蔓鎮政府核實,在1958年期間,當地人民公社曾有號召當地群眾修建鹽場,但由於時間久遠,未能查到修建鹽場期間有發生大規劃砍伐紅樹林歷史的相關資料;
(五)經峨蔓鎮政府實地測量,2018年集中整治該片養殖池後,已拆除「佬爸廟地」大壩和「山貓磡」至大壩一帶的水閘,拓寬後的港口(實質為內灣,基本無停泊船隻)寬度最長的78米,最窄的也有三十多米。
(六)綜上所述:信訪件反映的問題在2017年8月前確實存在,但在開展第一輪生態環境督察後已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並獲得省環保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認可並予以銷號。信訪人舉報的問題不屬實。
不屬實 一、委託中交廣州水運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開展峨蔓鎮上浦村、下浦村潟湖生態修復工作。主要分三個部分:
(一)潟湖生態環境修復和保護工程:違建養殖塘回填與清理面積28.84萬m2、生態修復與保護3.96萬m2、綠化景觀約8000 m2、潟湖周邊排水渠渠道清理與修復、固體廢棄物清理,其餘均為溼地現狀利用。
(二)潟湖景觀建設:生態溼地科普長廊、一般觀景平臺、親水平臺、步道、公共衛生間及管理用房、獨立公共衛生間等。
(三)配套工程:給排水、消防、供電照明和監控設施、環境監測設施等。
二、加強宣傳。由峨蔓鎮政府負責,相關職能部門配合:一方面告知群眾該區域是禁養區域,不得擅自恢復海水養殖;另一方面及時向當地群眾告知鎮上浦村、下浦村的潟湖生態修復項目的工作進展。 無 34 D2HI201907200028 儋州市白馬井鎮從福村到禾能村與南岸村海岸線建有多家非法造船廠,產生油漆等化學物品汙染海岸線,且造船廠破壞幾公裡的紅樹林。 儋州市白馬井鎮 海洋、生態 1.群眾反映的區域內有八家修造船廠,位於福村只有一家船廠,名稱為儋州福順船舶製造有限公司,該船廠自2017年11月已停產不做。另外七家名稱分別為儋州白馬井文新玻璃鋼船修造廠、儋州眾發造船有限公司、儋州業偉玻璃鋼廠有限公司、儋州市恆海鋼化玻璃船有限公司、儋州興洋造船有限公司、儋州市利海玻璃鋼造船有限公司、儋州發堅玻璃鋼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2.現場核查此七家修造船廠生產工藝均是玻璃鋼船造船工藝,現場查看其生產工藝:上模具膠衣、打蠟上產品膠衣等工序中使用的是膠衣樹脂材料,主要成分是不飽和聚酯、乙烯基脂、膠衣樹脂等,未發現有使用油漆的跡象。                        3.現場查看七家修造船廠廠外海邊,未發現有化學物品傾倒或丟棄至海裡的跡象。 屬實 (一)市生態環境局對7家造船廠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並對7家造船廠進行立案查處。
(二)市自規局正在對8家造船廠的用地進行測量核查,下一步將對其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三)市自規局對2013、2014、2017、2018、2019年穀歌衛星影像圖進行查看核實,未發現紅樹林破壞現象。 無 35 X2HI201907200031 1.文昌市在東郊椰林核心區百萊瑪度假村建一棟五星級酒店以及房地產,大肆砍伐椰子樹,過去連成一片的海岸線已經被攔腰截斷。2.文昌市政府在東郊椰林風景區抽沙造島,不僅珊瑚礁被毀,魚蝦搬家,而且海床失衡,沙灘不固,海浪侵襲村莊也已經開始。3.2017年8月環保督查期間曾進行投訴,12月23日海南省反饋大會上,明確指出」椰林灣海上休閒度假中心、南海度假村人工島2個填海項目違規發展竣工驗收「,要求當地政府切實整治,但近兩年來當地政府不僅整治不力,沒有拆除人工島恢復東郊椰林風光的生態。 文昌市 生態,海洋    經調查核實,一是東郊椰林壹號,原名稱為海南文昌君臨七星酒店項目,建設地址位於文昌市東郊鎮建華山,項目業主為海南百萊瑪度假村有限公司。2013年2月18日,文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關於海南文昌君臨七星酒店項目核准的批覆》(文發改核准〔2013〕38號),原則同意核准海南文昌君臨七星酒店項目,項目建築總面積66687.99平方米,總投資60000萬元。2018年8月22日,海南文昌君臨七星酒店項目根據文府函〔2018〕885號批覆更名為東郊椰林壹號。
   東郊椰林壹號項目共涉及海南百萊瑪度假村有限公司名下4宗土地,土地使用證號為:文國用(2014)第W1400966號、文國用(2014)第W1400664號、文國用(2014)第W1400630號、文國用(2014)第W1400876號,土地用途均為旅遊用地。2013年4月23日,原市規劃局批准《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臨建字第 469005201300057)。2013年5月4日,原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批准《海南文昌君臨七星酒店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文土環資函〔2013〕495號)。2015年4月24日,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批准海南文昌君臨七星酒店項目《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469005201504240101)。2015年10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5〕154號)同意該項目完善相關手續,依法依規繼續開展建設。2015年起,百萊瑪渡假村東郊椰林一號項目前面海岸線一帶開始大量種植木麻黃林木,目前,項目區前面海岸線一帶生長著大片木麻黃林木和椰子樹,面積約13.33公頃,林木長勢良好,海岸線防護林帶基本合攏,沒有斷帶。
   二是文昌市東郊椰林灣海上休閒度假中心圍填海項目。2009年12月28日,經文昌市人民政府批覆(文府函〔2009〕680號),同意出讓海域使用權給文昌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建設文昌市東郊椰林灣海上休閒度假中心圍填海項目用海。其中人工島建設填海造地面積25.1508公頃,實體島堤路面積0.4363公頃,出讓年限為50年;棧橋面積1.0948公頃,出讓年限為25年。2013年6月3日,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批覆(瓊海漁函〔2013〕299號)同意該項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驗收合格。根據海南省海洋監測預報中心《文昌市東郊椰林灣海上休閒度假中心圍填海項目海洋環境影響跟蹤監測總報告》,文昌市東郊椰林灣海上休閒度假中心圍填海項目工程的施工沒有對鄰近海域的海水水質環境及海洋沉積物環境質量造成明顯不良影響,海洋環境質量基本維持原狀。同時,依據市生態環境局近幾年文昌市環境質量狀況的報告,東郊椰林灣海域均為一類海水。該項目的建設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椰林灣海岸侵蝕和清瀾港航道淤積,但也造成人工島北側至百萊瑪度假村之間海域淤積,人工島東北側南崗村岬角以北約830米岸線侵蝕。                                                                              三是根據《文昌市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文黨辦[2018]37號),市海洋與漁業局於2017年12月30日對文昌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下達停止文昌市東郊椰林灣海上休閒度假中心圍填海項目施工通知,並對該項目進行巡查,確保項目停止施工。2018年12月16日,經十五屆市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研究,市政府同意東郊椰林灣海上休閒度假中心填海造地項目生態環境整治修復實施方案,該項目生態環境整治修復工程建設內容為環境整治工程和生態修復工程。2018年12月26日,生態修復工程技術單位進場開展海草、麒麟菜和貝類的種植、投放工作,截至2019年6月25日,已全部完成海草、麒麟菜和貝類種植、投放任務,正在進行中期管護監測工作。2019年3月10日,該項目環境整治工程技術單位金中天水利建設有限公司進場施工,工期總日180天,計劃竣工日期2019年9月15日。該整改方案的整改措施沒有對東郊椰林灣人工島進行拆除。 屬實     海南百萊瑪度假村有限公司該公司在項目建設中未依法辦理項目徵佔用林地審核審批手續,同時涉嫌濫伐林木行為。2019年6月13日,市林業局對海南百萊瑪度假村有限公司非法佔用林地進行立案處理,詳見林業行政處罰登記表(文林罰立字[2019]167號)。
     根據《文昌市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文黨辦[2018]37號),2017年12月30日,原市海洋與漁業局對文昌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下達停止文昌市東郊椰林灣海上休閒度假中心圍填海項目施工通知,並對該項目進行巡查,確保項目停止施工。2018年4月17日,我市配合原省海洋與漁業廳制定印發了《海南省填海項目竣工海域使用驗收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我市圍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驗收工作。2018年12月16日,經十五屆市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研究,市政府同意東郊椰林灣海上休閒度假中心填海造地項目生態環境整治修復實施方案,該項目生態環境整治修復工程建設內容為環境整治工程和生態修復工程。2018年12月26日,生態修復工程技術單位進場開展海草、麒麟菜的種植和貝類投放工作,截至2019年6月25日,已完成東郊椰林灣海上休閒度假中心項目修復區域投放5900個麒麟菜附著基,麒麟菜重量共計11800千克,修復面積達到10公頃;投放馬蹄螺、文蛤底棲貝類苗種3597.2斤,底播海域面積達到3公頃以上;種植海菖蒲和泰來草等海草680平方米,生態修復面積達到1畝以上。目前,正在進行中期管護監測工作。2019年3月10日,該項目環境整治工程技術單位金中天水利建設有限公司進場施工,截至2019年7月19日,已完成水下固沙壩生態砂管建設260米,完成清淤1.5萬立方米,計劃8月底前完成該項目環境整治工程建設。同時,市林業局正在積極配合省林業局加快推進海南省麒麟菜省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編制工作。
無 36 X2HI201907200030 文昌市東閣鎮天倫村委會邊城村村民2019年春節前後,非法佔用林地、亂伐樹木,在村範圍內興建大型養雞場,距離村民住宅不超過100米,養殖規模達幾萬隻,對環境造成極大的破壞和汙染,嚴重影響村民的日常生活。 文昌市 生態,其他汙染 2019年7月22日,東閣鎮委書記鍾小雪接到信訪局轉來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件第七批X2HI201907200030號信訪件,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後,立即向包案領導馬立峰部長匯報。馬立峰部長作出指示:一是東閣鎮政府牽頭聯繫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生態環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精神,馬上開始現場核查有關信訪訴求情況。二是根據現場核查存在問題,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現場對被舉報人提出具體落實措施和時間要求。三是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將情況向市信訪局匯報核實情況。
7月23日下午,鎮委書記鍾小雪同市林業局林慧清、生態環境局謝慶榮、畜牧獸醫局符安、農業農村局吳多運等工作人員到現場對該信訪件進行核實,經核實,該雞場非法佔用林地建設,目前該雞場所有文昌雞已銷售完畢,場內已無養殖情況存在,雞場周邊環境氣味較小,離周邊村莊直線距離約200米,現場有存在堆放雞糞的情況存在,影響周邊環境。信訪件反映情況基本屬實。 屬實 由於該雞場未辦理項目徵佔用林地審核審批手續,2019年2月20日,市林業局派員到現場處置,並留置送達《責令停止非法佔用林地通知書》(文林地通字2019年第34號)。2019年4月18日,市林業局依據《海南經濟特區林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對當事人符福軍下達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文林罰決字[2019]第43號),處罰內容為:1、責令30天內自行拆除非法佔用林地658平方米範圍內所有建築與設施,恢復原貌;2、處予非法改變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0元,共計6580元的罰款。 無 37 D2HI201907200034 文昌市文城鎮文新路新風北裡通往電視臺中間的停車場有大量的積水(面積兩三百平方),疑似為小區的生活汙水,散發惡臭,滋生蚊蟲。已有4-6個月的時間,一年前有過此情況,後來被處理好,到19年春節後又發現此現象,無人處理。 文昌市 水,大氣 徐健超常委召集文城鎮和市水務局、市住建局的有關領導到被舉報的汙水區域進行現場調查核實,通過到現場實地查看、詢問周邊群眾,核實該信訪件投訴問題屬實,存在積存汙水。 屬實 通過新建排水管道收集汙水及雨水,排入市政汙水管道,避免該區域積水造成汙染,新建排水管道工程預計2019年7月31日前可以建設完成。 無 38 X2HI201907200012 魯能集團在文昌龍樓鎮私自佔用改造水田,把水田改成公園,並在水田中建造混凝土大船,破壞生態環境。 文昌市 生態 信訪件反映的問題實際為位於龍樓鎮銅鼓嶺國際生態旅遊區淇水灣片區鑽石大道與彩虹大道交叉處建設的「南洋美麗匯」項目,建設單位是魯能集團的子公司:海南億隆城建投資有限公司現場核查過程中發現億隆公司在建設後期園林項目區域已建成一艘混凝土船形景觀擋土牆、部分園林綠化及為防止泥土流失所建造的擋土圍堰,經測量並套合比對《土地利用現狀圖》、《「多規合一」情況圖》,一是該混凝土船形景觀擋土牆超出億隆公司《不動產權證書》[瓊(2017)文昌市不動產權第0005160號]的界線範圍50.27平方米;二是建造的擋土圍堰佔用部分土地利用現狀水田1126.99平方米。現場並非建設公園,混凝土船形景觀擋土牆也未存在佔用水田建設(規劃、現狀地類均為建設用地), 信訪人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調查發現上述問題,市政府立行立改,一是於2019年7月22日組織相關部門協調億隆公司當場對超出發證界線範圍的混凝土船形景觀擋土牆當場實施拆除;二是責令億隆公司自行將佔用水田的擋土圍堰拆除,億隆公司已與2019年7月24日自行將佔用水田的擋土圍堰拆除,目前該地塊已進行土地徵收,正在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無 39 D2HI201907200014 瓊海會山鎮東太農場十八隊居民區有約4戶私人養豬場,規模最少幾十頭,最多上百頭。豬糞便遍布流入水中,產生臭味,滋生蚊蟲。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瓊海市 水,大氣 經了解會山鎮東太農場十八隊居民區四戶私人養豬戶, 均以圈養方式養豬,所產生養殖糞汙會定期抽取用於澆灌檳榔地。詳細情況如下:1.李傳斌養豬戶,養母豬約10頭,建有沼氣池,沼液存儲池未加蓋密封,該戶養豬欄舍靠近村民生活區;2.楊作南養豬戶,現生豬存欄量約49頭,有沼氣池, 沼液存儲池未加蓋,不及時抽取或下雨存在汙水溢流入自家魚塘的情況;3.夏雲鶴養豬戶,養母豬約12頭,建有沼氣池,該戶養豬欄舍靠近村民生活區: 4.周文劍養豬戶,現生豬存欄量約60頭中小豬,建有沉澱池且未加蓋,不及時抽取或下雨存在汙水溢流入自家魚塘的情況。實地調查中未見「豬糞便遍布流入水中」現象;靠近養殖欄舍會有輕微異味,靠近糞汙處理池有明顯臭味,養殖欄舍100米範圍外並無臭味;山林中有蚊蟲屬正常現象,未發現因養殖造成蚊蟲滋生現象。 不屬實   無 40 D2HI201907200055 萬寧市長豐鎮牛漏墟98號-130號路兩側、G223國道197.5到197.7公裡處的排汙溝淤堵,經常散發臭氣。臨國道旁牛漏正鑫鋼材作坊,經常不定時作業,產生大量噪音和汙水,嚴重汙染環境;正鑫鋼材作坊後還有一個養鴨場,規模上百隻,也產生養殖汙水並散發臭氣。 萬寧市 水,大氣,噪音 接到該案件後,我市高度重視,由林興勝副市長帶隊,抽調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路分局和長豐鎮政府等單位負責人和業務骨幹組成專門調查小組,於7月22日下午到現場進行了調查核實。
核實情況:1、長豐鎮牛漏墟98號-130號路兩側、G223國道197.5到197.7公裡處的排汙溝淤堵,經常散發臭氣,群眾反映排汙溝為國道兩旁排汙溝,排汙溝收集匯入牛漏墟生活汙水人工溼地進行處理(牛漏墟生活汙水人工溼處理設計規模為800m3/d),因排汙溝淤積,造成排汙溝堵塞汙水溢流公路面上散發臭氣。2、反映的牛漏正鑫鋼材作坊屬於門店類型,店名為牛漏正鑫鋼材店,屬於個體經營戶,經營範圍包括零售建築用五金,批發鋼材,零售五金等業務,現場未見產生大量作業汙水,反映的噪音來源於銷售鋼材過程中會根據客戶需求用圓盤式切割機對鋼材進行切割作業,切割過程中會產生間歇性噪聲擾民;3、牛漏正鑫鋼材作坊後養鴨場實為屠宰加工場所,規模約40隻,屠宰加工場所沒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汙水處理設備設施,地面不平整易吸潮、易吸水、不易清洗,造成長期積累糞便而產生臭味。綜上所述,交辦事件投訴情況屬實。
屬實 1、立行立改。由市公路分局、長豐鎮政府負責立即組織對G223國道197.5到197.7公裡處的公路排汙溝淤堵進行清理,確保汙水暢通匯入牛漏墟生活汙水人工溼地處理;2、責成由市生態環境局、長豐鎮政府對牛漏正鑫鋼材作坊切割設備進行更新,督促作坊採用低噪切割設備,並調整作業時間,避開群眾正常休息時間段加工作業,避免造成噪音擾民;3、責令整改。由市農業農村局動物衛生監督所、長豐鎮政府責令其整改養鴨場地面進行硬化,養殖汙水建設三級消化池處理排放,要求7天內完成整改。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由市公路分局、長豐鎮政府負責對公路排汙溝進行監管,確保排汙溝暢通。 無 41 D2HI201907200053 萬寧石梅灣垃圾處理廠產生惡臭,萬寧市承諾2017年7月要關停石梅灣垃圾處理廠,現在不但沒有關停,反而在超負荷超容量處理垃圾。垃圾場的垃圾沒進行覆蓋,產生的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放附近的海田溪,附近的海灘已經變黑。萬寧市政府匯報督察組的報告是造假行為,一是將新的乾淨的海沙覆蓋在黑沙上;二是把溪流的入海口的位置改造了。 萬寧市 土壤,大氣,水 1、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2015年5月我市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在這個背景下,萬寧市政府與華潤公司籤訂協議同意儘快選址建設一座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場,確保在2017年7月底關停該垃圾填埋場。但由於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選址沒有落地。按照省發改委、省住建廳關於《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年)》的通知(瓊發改投資〔2019〕842號)精神,萬寧市南部鄉鎮生活垃圾納入陵水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北部鄉鎮納入瓊海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陵水縣、瓊海市焚燒發電廠正在建設中。目前,我市正在與陵水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鑑於該場是我市唯一的一座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場,在新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前無法關停。該垃圾填埋場原設計日處理量190噸,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400多噸。該場已增加垃圾處理機械設備,能及時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
2、垃圾填埋場每天都會對垃圾堆進行消殺除臭,並對垃圾堆體進行覆蓋,滲濾液處理站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後,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現場檢查,沒有發現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海田溪及海灘變黑現象。
3、為了避免海水倒灌導致水流不暢通,市水務局對石梅灣出海口位置改造挖低出海口河床20-30公分,整個修復過程中沒有將任何砂石翻新,也沒有有意覆蓋黑沙的情況,匯報報告沒存在造假。 屬實 1、加快改擴建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工程調試進度,確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減少滲濾液儲存量。
2、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和外圍建設防護牆工程,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3、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4、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5、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6、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7、如有發現偷排滲濾液行為,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無 42 X2HI201907200033 1、2010年石梅灣垃圾填埋場未通過驗收就開始違法運營,現庫容飽和,超負荷運行。2014年,萬寧有關部門回應人民網記者採訪稱此填埋場將搬遷他處;2017年萬寧市承諾2017年7月31前關閉垃圾填埋場,現未關閉卻違規擴建。2、垃圾填埋場距離石梅灣九裡小區800米、村民居住地1000米,汙染水源且惡臭影響居民生活,危害居民身體健康。3、垃圾滲濾液直接排入海田溪,危害青皮林保護區和加井島珊瑚群。 萬寧市 水,大氣 "1、該垃圾填埋場2008年11月開工建設,2010年6月投入試運行。在運營期間,環衛園林局向省環保廳申請竣工環保驗收,但由於項目建設中沒有汙水處理設施自動監控系統,沒法辦理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手續,正值2012年市政府為了支持海南麓海天堂旅遊度假區項目建設,計劃遷移該垃圾場,自動監控設備建設後延。按環保部門的整改要求,環衛園林局於2015年5月建設自動監控系統,2016年12月通過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竣工環保驗收。經了解和現場查看,該場尚有部分庫容。該垃圾填埋場原設計日處理量190噸,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400多噸。該場己增加垃圾處理機械設備,能及時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2015年5月我市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在這個背景下,萬寧市政府與華潤公司籤訂協議同意儘快選址建設一座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場,確保在2017年7月底關停該垃圾填埋場。但由於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選址沒有落地。按照省發改委、省住建廳關於《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年)》的通知(瓊發改投資〔2019〕842號)精神,萬寧市南部鄉鎮生活垃圾納入陵水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北部鄉鎮納入瓊海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陵水縣、瓊海市焚燒發電廠正在建設中。鑑於該場是我市唯一座填埋場,在新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前,無法關閉。目前,我市正在與陵水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該填埋場垃圾壩加高項目是為了提升垃圾處理能力,經市政府同意,發改委立項並進行公開招投標後實施,不存在違建。
2、該填埋場距離小區及村民居住地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且垃圾填埋場員工每天工作在垃圾填埋場內,但未因垃圾填埋場工作而發生的職業病和疾病。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3、該場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後,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現場檢查沒有發現垃圾滲濾液直接排入海田溪汙染水源且惡臭現象。
4、經萬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饋,該垃圾填埋場離青皮林省級自然保護區最近直線距離約 1210 米,未發現因海田溪汙染而危害青皮林保護區情況,加井島周邊海域海水水質良好,沉積物狀況良好,珊瑚礁群造礁石珊瑚種類變化不大,目前無法研判危害珊瑚礁群情況。"
屬實 1、加快改擴建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工程調試進度,確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減少滲濾液儲存量。
2、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3、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4、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5、如有發現偷排滲濾液行為,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無 43 D2HI201907200046 萬寧市東澳鎮往分洪村方向429縣道的兩公裡處有一萬寧泰潤實業有限公司(水泥制磚廠),作業時煙囪排出的菸灰到處飛揚,氣味非常濃重,夜間生產噪聲非常大,煙囪比較矮且離居民區非常近。質疑產生的揚塵、氨氣是否影響身體健康。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希望磚廠整改。 萬寧市 大氣,噪音 2019年7月23日,市政府侯晉封副市長帶隊,組織市生態環境局、市科工信局、東澳鎮政府聯合對萬寧泰潤實業有限公司進行實地調查處理。經核查,該公司加氣混凝土砌塊及蒸壓灰砂磚項目使用的煙囪為承壓蒸汽鍋爐燃燒廢氣排放通道,鍋爐型號WNS6-1.25-S,2019年1月投入使用,使用登記證編號:鍋10瓊H0009(19),鍋爐設備在有效檢驗期內,燃料為生物質顆粒,煙囪廢氣汙染防治設施為水膜除塵。鍋爐在點火啟用初期排放的煙霧呈現淡黑色,正常運行後消失,舉報件提出的「作業時煙囪排出的菸灰到處飛揚」部分屬實。該項目蒸壓釜高壓蒸養作業完成後開倉出成品時排放的高壓蒸汽中含有異味,舉報件提出的「氣味非常濃重」基本屬實。該項目作業機械、運輸車輛、高壓蒸汽排放時產生噪聲影響,舉報件提出的「夜間生產噪聲非常大」基本屬實。該項目承壓蒸汽鍋爐煙囪高度為20m,鍋爐為6t/h,根據《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標準》(GB13271-2014)表4規定,煙囪最低允許高度為35m,舉報件提出的「煙囪比較矮且離居民區非常近」基本屬實。 屬實 1、責令該公司嚴格按照《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要求加強鍋爐生產管理,加強廢氣水膜除塵設施運行管理,嚴禁使用高汙染燃料,確保廢氣汙染物排放達標,並做好運維管理臺帳。
2、責令該公司對煙囪進行改造,高度不低於35米,按國家規範要求建設煙囪廢氣在線監控設施並與市生態環境局聯網。
3、責令該公司加強對廠區無組織揚塵汙染控制,砂料場定期噴水、覆蓋,廠區採用霧炮機、噴淋裝置抑制揚塵;加強生產工序粉塵汙染防治設施的運維管理,確保粉塵控制成效。
4、責令該公司加強工業噪聲汙染控制,選用低噪機械設備進行生產作業,採取隔音、減震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5、責令該公司加強廠區綠化,構建綠色防護屏障,減輕蒸壓釜開倉排放高壓蒸汽時產生的異味對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6、市生態環境局立即組織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公司廠界噪聲、無組織揚塵、惡臭和煙囪廢氣進行檢測,若不符合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將依法嚴肅處理。
7、市生態環境局跟蹤核查該公司整改落實情況並加強執法監測,一旦發現汙染物超標排放,將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無 44 D2HI201907200035 萬寧市石梅灣垃圾場,處理萬寧市和瓊海市兩個地區3500平方公裡的生活垃圾,嚴重汙染石梅灣,目前垃圾場嚴重超過其承載量,多次反映,要求關停,萬寧市政府曾承諾2017年7月31日關閉,和華潤石梅灣開發商籤訂書面協議,目前還在運營,政府失信於民。存在問題:1.選址有問題,垃圾場建在青皮林及居民區附近。距居民區直線距離800米,直線距海邊2000米以內。2.垃圾場超標堆積,未進行無公害處理,整個灣區瀰漫臭氣。產生大量的滲濾液,滲濾液處理設施實際處理量與設計量嚴重不符,滲濾液直接排入海田溪進入大海。海田溪穿過小區,每天晚上12點之後小區內散發臭味,近海海水發臭,幾公裡範圍內海灘沙子變黑。 萬寧市 大氣,水,生態,海洋,土壤 1、2015年5月我市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在這個背景下,萬寧市政府與華潤公司籤訂協議同意儘快選址建設一座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場,確保在2017年7月底關停該垃圾填埋場。但由於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選址沒有落地。按照省發改委、省住建廳關於《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年)》的通知(瓊發改投資〔2019〕842號)精神,萬寧市南部鄉鎮生活垃圾納入陵水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北部鄉鎮納入瓊海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陵水縣、瓊海市焚燒發電廠正在建設中。鑑於該場是我市唯一座填埋場,在新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前,無法關閉。目前,我市正在與陵水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2、該場是嚴格遵循國家技術標準和規範,按照項目推進流程完成了項目的立項、選址、徵地、勘察、規劃設計等各項前期工作。2008年4月《萬寧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審批同意,2008年5月經省發改廳同意立項建設,該垃圾填埋場離青皮林省級自然保護區最近直線距離約 1210 米,該選址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規定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選址沒有問題。
3、垃圾場垃圾填埋基本在設計標準內,按規範進行推埋,壓實、消殺、除臭、覆蓋等無害化處理。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垃圾場設計滲濾液日處理量85噸,滲濾液產生量隨著進場垃圾量增加而增多。目前產生量約150噸,為了更好處理滲濾液,我市擴建一座日處理100噸滲濾液站,目前正在調試中,租賃兩臺滲濾液應急處理設備,日處理量約160噸,目前處理能力已超過滲濾液產生量。該場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後,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經現場查看,海田溪並沒有穿過九裡小區,而是從距小區約20米處流過,不發現滲濾液直排入海田溪,也沒發現近海海水發臭、沙子變黑現象。經現場核查當晚12點後在小區門前並沒有聞到臭味。 屬實 1、加快改擴建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工程調試進度,確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減少滲濾液儲存量。
2、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和外圍建設防護牆工程,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3、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4、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5、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6、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7、如有發現偷排滲濾液行為,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無 45 X2HI201907200006 1、萬寧市興隆舊米廠洗衣房每天作業時間為早上9:30-晚上21:30,節假日營業到24:00左右,洗衣廠產生的噪音在70-80分貝,嚴重超出國家噪音排放的標準,對周邊居民正常休息和學習造成嚴重的影響。2、洗衣廠使用舊建築材料及木材作為燃料,運轉時,煙囪裡排出大量的黑煙,夾雜著一股刺鼻味,鍋爐不停的排出含大量棉絮的煙氣,特別是每天洩壓排氣時,如汽笛般鳴叫,將大量的棉絮吹向空中。3、洗衣廠的洗滌汙水及鍋爐汙水沒經過任何處理直接排放,嚴重汙染周邊的菜地、農田及飲用水。向12345投訴,但一直沒有得到有效的處理。 萬寧市 大氣,噪音,水 自接到環保督察移交案件後,由萬寧市蘇子益副市長帶隊,市科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興隆區管委會有關領導立刻前往萬寧市興隆舊米廠洗衣房關於群眾舉報3個問題進行現場調查,並查閱相關材料。核實情況如下:
   1、經查,萬寧市興隆舊米廠洗衣房作業時間產生的噪音達到70-80分貝,超出國家噪音排放標準,對周邊居民正常休息時間和學習造成一定的影響,反映情況屬實。
   2、經查,洗衣廠使用舊建築材料及木材作為燃料,運轉時,煙囪裡排出大量的黑煙並含有棉絮,且沒有安裝煙氣在線監測系統,反映情況屬實。
   3、經查,洗衣廠無相關環評審批手續,產生的洗滌汙水及鍋爐汙水沒經過任何處理直接排放,反映情況屬實。
   此信訪件反映情況屬實。 屬實 市科工信局已責令該廠停業整改。
   1、責令該廠按照國家噪音排放的標準對噪音問題進行整改,噪音問題整改後要申請市生態環境局進行檢測 ,限期一個月整改完畢;
   2、責令該廠按照國家廢氣排放的標準對廢氣問題進行整改,要安裝煙氣在線監測系統,達到國家煙氣排放標準後,申請市生態環境局對排放的煙氣進行檢測,檢測合格才能排放煙氣,限期一個月整改完畢;
   3、責令該廠按照國家排水排汙的標準對汙水排放問題進行整改,要加裝汙水處理設施,經過市生態環境局檢測合格才能進行排汙。限期一個月整改完畢;
以上3項全部整改完畢並經過市生態環境局驗收合格後才能向相關部門申請恢復營業。 無 46 D2HI201907200031 萬寧市政府在石梅灣建垃圾場,處理萬寧市和瓊海市兩個地區3500平方公裡的生活垃圾,嚴重汙染石梅灣,目前垃圾場嚴重超過其承載量,多次反映,要求關停,曾承諾2017年關閉,目前還在運營。存在問題:1.選址有問題,垃圾場建在青皮林及居民區附近。距居民區直線距離800米,距海邊2000米。2.垃圾場超標堆積,未進行無公害處理,整個灣區瀰漫臭氣。產生大量的滲濾液,滲濾液處理設施實際處理量與設計量嚴重不符,滲濾液直接排入海田溪進入大海。海田溪穿過小區,每天晚上12點之後小區內散發臭味,近海海水發臭,幾公裡範圍內沙子變黑。3.垃圾場內垃圾堆放太高,存在垮塌及火災的安全隱患。要求關閉垃圾場。4.督察組到現場之前,萬寧市政府帶頭,將垃圾山覆蓋,將被汙染的沙灘底層的沙子挖出遮蓋上層沙子。 萬寧市 大氣,海洋,土壤,水 2019年7月21日收到交辦件後,由陳東海副市長組織,市環衛園林局副局長殷存明,市生態環境局陳少寧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如下:
1、2015年5月我市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在這個背景下,萬寧市政府與華潤公司籤訂協議同意儘快選址建設一座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場,確保在2017年7月底關停該垃圾填埋場。但由於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選址沒有落地。按照省發改委、省住建廳關於《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年)》的通知(瓊發改投資〔2019〕842號)精神,萬寧市南部鄉鎮生活垃圾納入陵水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北部鄉鎮納入瓊海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陵水縣、瓊海市焚燒發電廠正在建設中。鑑於該場是我市唯一座填埋場,在新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前,無法關閉。目前,我市正在與陵水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2、、該場是嚴格遵循國家技術標準和規範,按照項目推進流程完成了項目的立項、選址、徵地、勘察、規劃設計等各項前期工作。2008年4月《萬寧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審批同意,2008年5月經省發改廳同意立項建設,該垃圾填埋場離青皮林省級自然保護區最近直線距離約 1210 米,該選址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規定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選址沒有問題。
3、垃圾場垃圾填埋基本在設計標準內,按規範進行推埋,壓實、消殺、除臭、覆蓋等無害化處理。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垃圾場設計滲濾液日處理量85噸,滲濾液產生量隨著進場垃圾量增加而增多。目前產生量約150噸,為了更好處理滲濾液,我市擴建一座日處理100噸滲濾液站,目前正在調試中,租賃兩臺滲濾液應急處理設備,日處理量約160噸,目前處理能力已超過滲濾液產生量。該場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後,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經現場查看,海田溪並沒有穿過九裡小區,而是從距小區約20米處流過,不發現滲濾液直排入海田溪,也沒發現近海海水發臭、沙子變黑現象。經現場核查當晚12點後在小區門前並沒有聞到臭味。
4、垃圾場垃圾堆放基本在設計範圍裡,場內設置禁菸禁火標誌,派人加強巡邏嚴禁菸火進場,做好垃圾覆蓋工作,消除潰壩和火災的隱患。鑑於該垃圾是我市唯一一座垃圾填埋場,在新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前無法關閉。
5、垃圾覆蓋是垃圾場日常工作管理需要,為了避免海水倒灌導致水流不暢通,市水務局對石梅灣出海口位置挖低出海口河床20-30公分,整個修復過程中沒有將任何砂石翻新。 屬實 1、加快改擴建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工程調試進度,確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減少滲濾液儲存量。
2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3、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4、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5、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6、如有發現偷排滲濾液行為,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無 47 D2HI201907200033 萬寧市生活垃圾填埋場臭味影響居民生活,存在超負荷加高填埋的情況。 萬寧市 大氣 1、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該場每天都對垃圾堆進行消殺除臭,並對垃圾堆體進行土覆蓋再膜覆蓋,垃圾產生的臭味,控制在標準範圍裡。
    2.該垃圾填埋場原設計日處理量190噸,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400多噸,該場己增加垃圾處理機械設備,能及時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該場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技術規範》程序操作,填埋作業區採取分區填埋作業,層層壓實後覆土蓋膜,定時消殺,垃圾填埋場作業在設計標高範圍內。 屬實 1、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2、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3、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無 48 D2HI201907200064 群眾舉報萬寧石梅灣九裡小區垃圾填埋場後,7月19日去萬寧市政府上訪,萬寧市政府副市長表示該垃圾填埋場不能關閉,希望替政府著想。群眾認為市政府該做法是故意激化矛盾。 萬寧市 其他汙染 2019年7月21日收到交辦件後,由市環衛園林局副局長殷存明,市生態環境局謝強到信訪局進行調查,核實如下:
2019年7月19日下午,石梅灣九裡業主30人上訪,反映石梅灣生活垃圾填埋場多年存在散發惡臭等情況,希望市政府對垃圾填埋場重新選址規劃,儘快搬遷石梅灣垃圾處理場。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倪業高、市政府分管副市長陳東海以及相關單位負責人現場接訪上訪住戶群眾。市政府副市長陳東海表示:1、市政府十分關注近期環保信訪案件,已於7月15日、16日協同相關部門兩次核實石梅灣垃圾場信訪問題情況,並針對目前我市對垃圾填埋場環境汙染治理採取的措施作了解釋說明。 2、市政府已積極採取措施,對周邊市縣進行調研考察,探討是否能夠轉運部分垃圾,以緩解石梅灣垃圾處理壓力。 3、市環衛園林局已積極採取措施,對能夠在短期內解決的問題立行立改安排整改,對不能短期內整改的問題制定限期整改方案。4、垃圾填埋場是我省統籌規劃、統一部署建設的全省「一盤棋」工程,而且萬寧市垃圾填埋場是萬寧市唯一的垃圾填埋場,承擔64萬居民垃圾處理填埋重任,不能「一刀切」關停了之。5、石梅灣垃圾填埋場的相關情況已有所好轉,希望業主積極監督,關註解決問題的進展情況。請信訪人代表及時向該小區業主傳達本次會議精神,回去耐心等待,相信市委市政府會高度重視,各部門共同努力,儘快解決問題。6、市政府正在主動與陵水縣政府談判其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運營後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在新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前,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還無法關閉,希望上訪住戶群眾理解市政府是在認真解決群眾訴求問題,並沒有存在故意激化矛盾情況。 屬實 1、加強垃圾填埋場的管理,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確保垃圾作業面及時覆蓋。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2、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3、積極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4、進一步做好與住戶的溝通解釋工作,主動接受住戶對政府工作的監督,最大程度爭取群眾對市政府工作的支持。 無 49 X2HI201907200011 萬寧市神州半島老爺海附近4年前有人開始養鴨,規模從幾十隻發展到現在的幾百隻,每天鴨子產生大量的鴨毛、鴨糞,加上養殖戶的生活垃圾和糞便,均直接排放進入老爺海,嚴重汙染內海水質。該養殖戶這兩天又在新建鴨棚,明顯還要擴大養殖規模。老爺海時一條狹長的內海,只有一個出海口,本身海水自循環能力就比較弱,再加上現在鱗次櫛比的海上養殖魚排、內海邊上眾多的養殖魚蝦塘以及不斷增加的養殖鴨棚,老爺海將不堪重負。 萬寧市 水,海洋 7月22日上午,由萬寧市分管農業的陳月花副市長、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嚴春海同志帶隊,組織市資規局、市生態環境局及東澳鎮政府等有關單位領導組成專案小組,前往萬寧市神州半島老爺海開展專項檢查。經現場核實,省環保督查工作協調聯絡組移交的案件編號585420878716600444所反映的萬寧市神州半島老爺海附近4年前有人開始養鴨,規模從幾十隻發展到現在的幾百隻,每天鴨子產生大量的鴨毛、鴨糞,加上養殖戶的生活垃圾和糞便,均直接排放進入老爺海,嚴重汙染內海水質的情況屬實。 屬實 針對萬寧市神州半島老爺海附近的養鴨場裡的鴨、鵝所產生的糞便直接排到老爺海裡,汙染了內海水質的情況,市專案小組責令其必須在2019年9月底前按以下整改措施落實整改:1.責成畜主王成不得重新補欄種苗。從即日起將現有可出欄的鴨、鵝抓緊出售,減少存欄量,待現有鴨苗出欄後停止養殖,清理鴨棚等設施;2.在停養前,畜主要對所養的鴨、鵝進行圈養,不能散養,同時對養殖過程中所產生的糞便要做到日產日清,並及時外運消納處理,以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由專案小組做好後續跟蹤、巡查工作,督促該養殖戶按要求抓好整改,確保各項整改措施得到落實。 無 50 D2HI201907200007 1、萬寧市華潤石梅灣九裡小區山後800米處有一個生活垃圾處理廠散發臭氣。周邊小區居民出現身體不適症狀。2、萬寧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導致周邊溪水變黑、沙灘變黑,重金屬汙染地下水源,破壞生態環境。要求徹查沙灘變黑、周邊溪水變黑的源頭。3、垃圾場已經超過設計庫容量,滲濾液滲出嚴重,沼氣設備已故障,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強烈要求該垃圾填埋場立即關閉。 萬寧市 大氣,土壤,海洋 1、該填埋場距離小區直線約900米,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GB50869-20132)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且垃圾填埋場員工每天工作在垃圾填埋場內,但未因垃圾填埋場工作而發生的職業病和疾病。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2、該垃圾埋填場滲濾液處理目前委託深圳蓋雅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運營排放槽內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後,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2017年7月31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垃圾填埋場地下水井監測,垃圾填埋場重金屬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1993)III類標準,不存在重金屬汙染地下水源。據現場查看,沒有發現沙灘變黑、周邊溪水變黑的現象。
3.該垃圾填埋場原設計日處理量190噸,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400多噸。該場己增加垃圾處理機械設備,能及時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該場原有沼氣導排管在填埋過程中部分損壞,現已安裝新的導排管,進行自然排放,達不到沼氣的爆炸極限,並且填埋場屬于禁煙禁火地帶。該場是萬寧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我市與周邊兄弟市縣共享平臺模式建設垃圾焚燒廠納入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中,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在新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前無法關閉。 屬實 1、加快改擴建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工程調試進度,確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減少滲濾液儲存量。
2、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3、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4、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5、如有發現偷排滲濾液行為,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無 51 D2HI201907200037 17日已投訴東方魚鱗洲風景區5棟建築存在破壞和永久佔用沙灘的問題。19日電視臺報導該項目手續齊全,與舉報人了解的情況不符合,業主方曾向其表述該項目無正規手續,要求進一步查證。 東方市 海洋 市住建局根據《東方市規劃委員會關於<東方市魚鱗洲風景區景觀概念規劃>的批覆》(東規委函{2018}127號)及相關規劃文本初步認定,該公司在沙灘上建的5棟建築均在已批覆的規劃內容內,沒有違規問題出現。5棟木屋為鋼材和木質結構的臨時建築,不會存在破壞海洋生態和環境危害問題 不屬實 1、深入摸底信環境訪件內容,按職責形成信訪件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報告,按時上報督查組。2、督促洋銘公司嚴格按照規劃要求進行項目建設。3、建立長效機制,加強魚鱗洲海岸線的巡查,以防破壞海岸沙灘的情況發生。 無 52 D2HI201907200029 五指山市通什鎮三月三大道5號,農林科技學校後面的山坡上,原是綠綠蔥蔥的植被,目前是裸露的黃泥土,有近幾百畝的植被被砍伐。 五指山市 生態 2019年7月21日下午,市政府黎良臣副市長帶領市林業局、市住建局、市自規局相關負責人前往群眾舉報的地點進行調查核實。被舉報地塊為五指山潤禾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擁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信息:土地證號為五國用(2007)第99號;地類(用途)為旅遊、商住用地;地號為01-19-5;使用權面積33622.18平方米;終止日期:至2043年6月26日止。五指山潤禾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連珍,公司地點五指山市海榆北路(中醫院旁);公司成立時間2006年6月26;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與銷售、裝修裝飾工程施工、農業種植、養殖業。被舉報地塊規劃設計方案已經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審議通過,建設單位正在進行前期場地平整工作,採取用小型挖掘機清理雜草、碎石,但是樹木並未砍伐。目前該公司正在依法辦理樹木砍伐相關手續,待通過採伐審批,依法取得林木採伐許可證後才能進行林木採伐。 屬實 市林業局要求五指山潤禾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必須在依法取得林木採伐許可證後方可對林木進行採伐。同時市林業局將加大巡查力度,確保森林資源安全,堅決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 無 53 D2HI201907200002 澄邁縣顏春嶺垃圾填埋廠辦公樓後面有一大片垃圾任意堆放,辦公人員的生活汙水任意排放,排入小河溝中,水質已變黑。 澄邁縣 大氣,土壤 經現場核查,信訪件反映的垃圾為私自傾倒的建築垃圾,汙水為垃圾處理場生活宿舍所排放的生活汙水,汙水衝刷形成一條水溝,附近並沒有河流經過。 屬實 (一)責令海口市垃圾處理場立即對生活汙水亂排現象進行整改。
(二)由城管部門將堆積的建築垃圾及時清運。 無 54 D2HI201907200021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超負荷運行9年,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處理設施不到位、影響地下水,滲濾液近期去向不明,當地政府稱拉到海口處理,但是懷疑滲濾液偷排;填埋場氣味難聞,影響居民生活;曾發生火災,周邊企業存儲大量危險品,有較大的安全隱患;懷疑垃圾焚燒達不到設計要求,排出氣體產生二噁英,希望查證。質疑環評,要求追責擴建45畝的未批先建的問題,及海南省相關部門的政治站位,希望重新選址。 澄邁縣 大氣,水,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
(二)5月25日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事件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存在安全隱患。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1.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實現垃圾零暴露;2.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3.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4.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5.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的可能性。
    (五)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無 55 D2HI201907200022 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距離華西芙蓉海小區兩公裡,5月25日出現垃圾大規模起火(約7、8個燃燒點),平時打雷起來也會引起小規模的起火。地下埋有氨氣管道,擔心會引起爆炸,建議徹查;垃圾山高達130米,僅有一層塑料薄膜覆蓋,臭氣排放長期不達標,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滲入地下,汙染地下水,當地居民原本是飲用地下水的,現在是不敢喝了;對周圍的農作物會產生汙染,擔心會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目前計劃擴建三期垃圾填埋場45畝,距離居民區太近,質疑環評報告如何通過。強烈反對垃圾場建在距離小區五公裡之內,政府一定徹底搬走現在的垃圾場、不能擴建填埋場。 澄邁縣 大氣,土壤,水 (一)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六)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無 56 D2HI201907200036 1、老城鎮環城一號地下水被顏春嶺垃圾場汙染,檢測出大腸桿菌超標,水呈黃色,希望政府早日送上自來水。2、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超負荷運行,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處理設施不到位、影響地下水,滲濾液直排海裡,填埋場氣味難聞,影響居民生活;曾發生火災,周邊企業存儲大量危險品,有較大的安全隱患;懷疑垃圾焚燒達不到設計要求,煙囪冒出黑煙,檢驗出二噁英,飛灰未固化,隨填埋場埋起來。要求一二期及填埋場關閉,對環境進行無害化處理,質疑三期擴建行為,建議加快垃圾分類。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根據該小區2018年9月委託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依愛花園小區飲用水檢測的結果顯示,水質未被汙染。
(二)目前垃圾處理場超出處理能力,屬於超負荷運行狀態,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使用之前,垃圾處理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三)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屬實 (一)2017年起至今,老城開發區物業公司專門安排水車每天從供水管道取水,定時向有此需求的業主供應。對於群眾反映的地下水不能飲用問題,老城開發區管委會立即委託第三方對該小區地下水進行檢測,如確存在超標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二)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
1.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釐米,再鋪1.0毫米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
2.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3.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4.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1.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的可能性。
2.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3.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
(四)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也將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確保爐膛溫度保持在850℃以上,以保證垃圾焚化達到設計要求。
(六)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估算總投資1.63億元,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進行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七)計劃建設處理能力1200噸/日的垃圾分類資源化分選中心項目和600噸/日的餐廚廢棄物處理擴容項目,建成後將有效減少海口市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量。 無 57 D2HI201907200042 1、顏春嶺垃圾填埋場,5月25日出現垃圾大規模起火,平時打雷起來也會引起小規模的起火。垃圾場北面不遠處有各種沼氣罐和苯罐,擔心會引起爆炸,建議徹底對現有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處理;2、垃圾山高達130米,僅有一層塑料薄膜覆蓋,臭氣排放長期不達標,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滲入地下,汙染地下水,當地居民原本是飲用地下水的,現在是不敢喝了,雖然政府部門每天定時送水到個別小區,但是群眾感覺很不方便;3、對垃圾場周圍的土壤和農作物會產生汙染,原本紅色的土壤變成了黑色,擔心會存在食品安全問題。4、目前計劃擴建三期垃圾填埋場45畝,距離居民區太近,質疑環評報告如何通過。強烈反對垃圾場建在距離小區五公裡之內。建議政府積極作為,老城鎮重新規劃與現行發展需要配套的生態環境。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5月25日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事件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三)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地下水及土壤狀況尚未開展系統性調查。 屬實 (一)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的可能性。
(二)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三)針對垃圾處理場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問題,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減少作業過程中臭氣外溢。
(四)立即委託第三方對該小區水井的水質進行檢測,如確存在超標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五)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六)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無 58 D2HI201907200045 1、澄邁縣老城鎮工業大道與仲音村交叉口,海南新型建築材料廠,廠區裡20米左右的煙囪每天24小時冒黑煙。產生的臭氣對周圍群眾的正常生活有影響。
2、中正農藥廠,排放有農藥味的工業廢氣,有時夜裡2點還產生嚴重的工業噪音。12345投訴,要求建隔音牆,當地環保局沒有做出任何的治理措施。
3、中航特玻玻璃廠,廠區內的煙囪白天冒白煙,夜裡冒黑煙,對周圍的環境造成了汙染。
4、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垃圾山高達130米,僅有一層塑料薄膜覆蓋,從晚上八點半到太陽出來前都偷偷燃燒排放臭氣不達標,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滲入地下,汙染地下水,當地居民原本是飲用地下水的,現在是不敢喝了,政府部門每天定時送水到個別小區。目前計劃擴建三期垃圾填埋場45畝,距離居民區太近,質疑環評報告如何通過,強烈反對垃圾場建在距離小區五公裡之內,反對擴建填埋場。 澄邁縣 噪音,大氣,土壤,水 (一)萬綠公司蒸壓粉煤灰磚廠煙囪冒黑煙現象主要發生在生物質鍋爐起停階段,由於燃燒不充分,煙氣中顆粒物含量較高導致煙氣黑度較大。
(二)群眾反映的中正農藥廠實際為正業中農,一是該企業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廠界周邊無明顯農藥氣味。二是調閱正業中農半年來生產記錄,未看到夜間生產記錄,未存在工業噪聲擾民行為。
(三)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屬實 (一)一是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二是加強對正業中農周邊環境的巡查力度,發現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及時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二)加強對中航特玻周邊環境的巡查力度,發現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及時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三)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四)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五)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六)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七)立即委託第三方對該小區水井的水質進行檢測,如確存在超標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八)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九)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無 59 D2HI201907200049 澄邁老城開發區的規劃布局不合理,老城鎮垃圾場附近1.5公裡的小區居民每天晚11點到早7點都能聞到垃圾場和附近農藥場散發的惡臭,建議搬遷這些汙染企業和垃圾場或搬遷小區。中航特玻公司經常晚上排放產生濃煙。 澄邁縣 土壤,大氣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
(二)經核查,群眾反映稱垃圾場附近的農藥廠為正業中農,核查人員在現場發現,該企業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廠界周邊無明顯農藥氣味。 屬實 (一)針對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問題,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三)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四)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五)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六)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七)加強對正業中農和中航特玻周邊環境的巡查力度,發現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及時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無 60 D2HI201907200050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近日媒體報導整改情況,但群眾未看到實質性的變化,質疑這麼嚴重的環境汙染,多次投訴為什麼沒有得到有效的處理。建議不要再將海口市的生活、醫療垃圾拉至顏春嶺處理。 澄邁縣 大氣,水,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信訪群眾未及時通過媒體獲得整改成效的最新情況。
(三)由於海口市尚未建有垃圾處理場,信訪人要求不再將海口市的生活、醫療垃圾運至顏春嶺處理的願望不能實現。 屬實 (一)由垃圾處理場繼續落實綜合除臭措施: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釐米,再鋪1.0毫米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四)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媒介(載體)廣泛宣傳整改取得的實效,讓群眾看到實質性的變化。
(五)對未完成問題進行督導,每周調度整改進度,確保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無 61 D2HI201907200052 澄邁老城垃圾焚燒場3期擴建項目規劃不當,選址不當,1、離居民居住地太近,距離最近的小區只有1.47公裡,附近有近40萬人口;2、離敏感目標較近,4公裡外有生態軟體園,7公裡外有綜合保稅區,馬村港,盈濱半島旅遊度假區,佛教聖地永慶寺,還有國際學校,醫院和幼兒園;3、離自來水廠僅4公裡,水廠的曬水池是露天的,很容易被垃圾場燃燒產生的飛灰汙染。建議停止在老城鎮繼續擴建3期項目,希望另行選址。停止將海口的垃圾運往顏春嶺垃圾場處理,儘快選擇新的接收點處理海口的垃圾。 澄邁縣 土壤,大氣 (一)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是經過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信訪人舉報的三期項目規劃和選址不當問題不存在。   
(二)根據檢測結果,不存在飛灰汙染老城供水廠水質問題。
(三)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 屬實 (一)制定巡查計劃,對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工地開展巡查,根據《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文件要求全面停工,如發現未經批准擅自動工建設的情形,將依法查處。
(二)加強對垃圾焚燒廠、垃圾填埋場和垃圾滲濾液處理站的環保監管,督促企業按照有關要求加強對大氣汙染物的治理。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立案查處。 無 62 D2HI201907200063 澄邁縣老城顏春嶺垃圾填埋場汙染問題。群眾希望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制定長期治理方案並公示。 澄邁縣 其他汙染 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2米,接近設計標高。 屬實 (一)由海口市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估算總投資1.63億元,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當前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二)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同時,建議群眾向海口市環衛局申請公示垃圾填埋場修整方案。 無 63 X2HI201907200003 1、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煙囪煙氣影響藏龍福地小區,排出汙水破壞土壤,夜間廠區噪聲影響居民休息,廠區內儲存的氨存在安全隱患。2、海南正業中農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排放帶刺鼻氣味的氣體,影響居民身體健康。3、海南萬綠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排出濃煙汙染空氣。4、海口市垃圾填埋場超期使用、散發惡臭,汙水橫流,滲濾液未達到排放標準,希望封場綠化恢復生態環境;垃圾場跨區域處理海口的垃圾,不合理。5、垃圾焚燒廠設備工藝不達標,排放二噁英,一期,二期選址不當,應遷走。6、富音路與南二環路口東北角海南神州生物燃氣的三個大型沼氣罐,排放帶臭味的氣體,影響居民生活。 澄邁縣 大氣,土壤,噪音,水 (一)正業中農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廠界周邊無明顯農藥氣味。
(二)萬綠公司煙囪冒濃煙現象主要發生在生物質鍋爐起停階段,由於燃燒不充分,煙氣中顆粒物含量較高導致煙氣黑度較大。
(三)垃圾填埋場超期服役
(四)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
(五)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 屬實 (一)要求中航特玻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二)一是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二是加強對正業中農周邊環境的巡查力度,發現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及時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三)調閱萬綠公司提供近期開展的檢測報告。
(四)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五)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六)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七)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八)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九)啟動垃圾填埋場封場前期準備工作。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 無 64 X2HI201907200007 1、質疑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處理設備工藝在不滿足國家二級排放標準的情況下,2015年和2018年分別擴建垃圾焚燒發電二期、三期項目是否合法、合規。2、希望知道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廠產生的垃圾滲濾液拉倒海口處理後具體去向,處理方式、處理臺帳記錄、承運單位名稱、承運記錄和承運單位資質等信息,並追究可能存在的失職、瀆職、決策、監管等違法違規問題。3、要求將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的滲濾液汙染環境問題作為專項督查,徹底封閉垃圾填埋場、搬遷垃圾焚燒廠,整治修復被汙染的水土和土壤。 澄邁縣 水 (一)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都經過規範化處理排放,滿足國家相關文件要求。經查閱相關審批資料,垃圾焚燒發電二期、三期項目符合有關審批程序。
(二)在垃圾滲濾液處理過程中不存在失職、瀆職、決策、監管等違法違規問題。
(三)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廠是我縣環保工作長期重點督查企業。目前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運營穩定,目前沒有搬遷關停計劃。 屬實 (一)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海口市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估算總投資1.63億元,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後,海口市將對垃圾處理場進行封場治理。
(三)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四)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無 65 X2HI201907200008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場由於多年超負荷運轉,滲濾液從2001年建廠到現在一直未能達標處理。2018年8月,澄邁縣生態環境局檢測到滲濾液絕大多數指標超標幾倍到數十倍,尤其是重金屬超標26倍,做出罰款15萬元的處罰,群眾認為不能以罰代改。居民多次投訴,有關部門回覆說滲濾液拉到海口處理了,建議查清滲濾液去向。 澄邁縣 土壤,水 滲濾液處理站存在日處理量超負荷現象,設計日處理量為1300噸,目前日處理量約1350噸。 屬實 (一)滲濾液氧化塘已完成修繕進度,將針對滲濾液處理站超負荷處理情況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二)加強對滲濾液處理站的巡查力度,及時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對發現涉及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無 66 X2HI201907200015 澄邁縣老城鎮從2000年開始,陸續上馬垃圾填埋場、醫療廢棄物焚燒廠、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等共88家汙染企業,由於監管缺失,這些企業管理混亂違章運營,造成了老城鎮十幾年生態環境破壞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懇請澄邁縣收回讓給海口市的老城顏春嶺土地使用權,要求撤銷海口市強加于澄邁老城鎮的錯誤規劃,關停所有常年不能實現排汙標準的企業,以及垃圾填埋場、醫療廢棄物焚燒廠、生活垃圾焚燒廠等汙染企業。 澄邁縣 其他汙染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
(二)經核查,從近兩年的跟蹤檢查顯示,益豐達項目生產系統工況不穩定,兩年來先後發生兩次超標排放情況。2018年6月和2019年5月,澄邁縣生態環境局先後對該公司超標排放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經過對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狀況有所好轉。2019年5月19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浙江中通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每年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益豐達煙氣二噁英含量開展兩次檢測,對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從嚴查處,並跟蹤做好相關整改工作。
(五)委託中材地質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對益豐達開展環境管理現狀調研,查找生產系統不穩定的主要原因,並根據調研報告督導益豐達進行整改。
(六)繼續加強對益豐達日常生產及環境管理工作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導整改,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無 67 X2HI201907200016 澄邁縣老城鎮天賜上灣小區一牆之隔的海南正大畜牧有限公司飼料廠排放廢氣,導致空氣中經常瀰漫著一股難聞的氣味。 澄邁縣 大氣 2019年7月22日,老城開發區工委書記莫仲敏、管委會主任王世雄到現場調研並召開現場會議,對相關問題進行研究部署。老城開發區管委會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通過現場核查、調閱材料、聽取匯報等方式全面排查該信訪件反映的問題。核查情況如下:
(一)由於蝦飼料銷售不佳,正大公司於2015年停止生產蝦飼料,目前只有畜禽料生產線正常生產,該公司尚未實現生產車間、倉庫負壓臭氣收集。
(二)正大公司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對汙控管理的要求不高,生產車間的窗口和大門沒有及時關閉,導致臭氣外逸現象仍時有發生。
屬實 (一)責令正大公司進行整改,加強廠區管理,嚴格禁止在生產過程中出現車間大門、窗戶以及倉庫大門常開現象。
(二)老城開發區管員會環保局不定期對正大廠廠界周邊進行巡查,加強廠區汙染源的監督。若在巡查中發現有臭氣外溢現象並存在超標排放行為,將嚴肅查處。 無 68 X2HI201907200021 1、顏春嶺垃圾場的垃圾滲濾液處理站因工藝設計問題無法正常使用,要求公開容積近三萬立方米氧化塘內的滲濾液的處理信息,如接收記錄臺帳和運輸車輛運單等信息,公開滲濾液排放調查結果。2、2019年5月25日垃圾山失火,滅火過程中汙水、汙泥、垃圾、滲濾液四處漫流,為防止汙水橫流,消防人員在垃圾山地步周圍挖了一圈溝;2019年6月24日、25日,附近業主和村民發現垃圾山上不斷有滲濾液、汙泥、垃圾、滲濾液流入此溝,期間填埋場和海口市環衛局未採取任何治理措施;7月2日,村民和業主發現該場為應付中央環保督察組到來,在垃圾場周圍連續施工修建圍牆,用於掩蓋現狀(信件附有照片)。3、要求徹底封閉垃圾填埋場,擇機搬遷垃圾焚燒廠。 澄邁縣 土壤,水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6月24日,在進行填埋區擋牆施工過程中,滑落的石塊將裸露的滲濾液收集管道砸壞。事件發生後,垃圾處理場立即開展緊急處置,第一時間修復受損管道,安排專門車輛將漏出滲濾液抽運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被汙染的土壤運往填埋區進行填埋。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無 69 X2HI201907200026 1、老城鎮多家汙染企業和居民小區混雜,生態環境汙染源風險高。2、垃圾山曾發生火災,底部有沼氣管網,周邊有沼氣池和農藥企業苯罐群、特玻廠氫氣罐群,中石化油庫,存在安全風險。 澄邁縣 大氣,水,土壤 2019年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屬實 (一)要求總控規編制單位根據相關法規及環評規劃要求,嚴格編制園區規劃。並根據省批覆的《澄邁縣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上位規劃的要求,積極協調總控規編制單位依法依規並根據環評規劃要求,完善園區總控規編制工作,並儘快上報省政府批覆。
   (二)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的可能性。
    (三)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四)要求中航特玻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無 70 X2HI201907200035 1、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二期和海口垃圾填埋場,長期以來一直垃圾不分類混裝焚燒,電廠產生的滲濾液,設計利用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但由於工藝設計的原因,調試出水嚴重超標,無法達到國家二級排放標準,至今尚未正式投入使用。目前雖因改擴建滲濾液處理廠工程施工,抽乾了池中的滲濾液,但長期以來滲濾液滲漏到垃圾山旁邊的土坑對廠區及周邊土壤造成嚴重汙染。2、顏春嶺地形高在70米以上,垃圾場建於此地,汙水從高處往低處流淌,有害氣體向四處飄散,汙染土壤、水源和空氣。3、發電廠因垃圾混裝焚燒等原因使爐溫難以持續保持在850度以上,排放的煙氣中難免含有致癌物質,價值飛灰未經固化穩定處理,直接和垃圾混搭填埋堆放在垃圾填埋場,對當地的生態環境已經造成嚴重的汙染。4、老城地區金手指環城一號等小區使用的自備地下水官方對其檢測證明衛生指標嚴重超標,地下水已被嚴重汙染,目前也是政府派環衛車每天給居民送水飲用。周邊村民自挖水井異味難聞,不能使用。5、顏春嶺垃圾場長期以來垃圾大部裸露堆放,通過整改加蓋塑膜,由於烈日炙烤加之抽氣管網年久老化,堆體集聚了大量沼氣,5月發生火災,周邊有多處易燃易爆罐,存在安全隱患。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範圍地下水及土壤狀況尚未開展系統性調查。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三)5月25日15:10左右,垃圾處理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並提出整改要求。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
(二)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由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四)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五)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垃圾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六)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確保爐膛溫度保持在850℃以上。
(七)對群眾反映的依愛花園地下水不能飲用問題,督促該小區抓緊委託第三方對地下水進行檢測,待檢測結果出來後,按實際情況開展相關工作。
(八)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的可能性。
(九)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無 71 X2HI201907200039 澄邁縣老城鎮南二環路(顏春嶺)滲濾液處理廠本應處理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所產生的滲濾液,但由於工藝設計的原因,調試出水無法達到國家二級排放標準,至今不能使用。2018年,對容積近3萬立方的氧化塘裡的滲濾液,要求運回海口市處理,目前滲濾液池塘已空。 澄邁縣 水 (一)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滲濾液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2018年7月,該項目通過竣工環保驗收,證明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檢測報告》(報告編號:ZKT-201907001)的檢測結果顯示,氨氮、總磷等指標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要求,不存在無法達到國家標準,不能使用的情況。滲濾液出水口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出水水質進行實時監測,經調閱近期監測數據,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的異常現象。
(二)信訪件所說的3萬立方滲濾液,為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屬實 加強對垃圾滲濾液處理站、垃圾填埋場的環保監管,按要求對產生的滲濾液進行處理,確保達標排放。 無 72 X2HI201907200040 澄邁縣老城鎮範圍內聚集著以醫療廢棄物焚燒廠、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活垃圾焚燒廠為首的幾十家汙染企業,長期以來違法運營,偷排超排超標汙染物。 澄邁縣 土壤 1.老城經濟開發區近年來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趨於規範化,相關部門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要求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信訪件反應不屬實。
2.海南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海口市垃圾處理場項目、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均已辦理相關環保手續,並根據環評要求安裝汙染物治理設施,對滲濾液、臭氣、飛灰、爐渣等汙染物進行治理,檢查未發現存在偷排汙染物的情況。 不屬實 對於開發區區域內的企業,按照雙隨機抽查、平常檢查、重點企業增加巡查頻次等方式對汙染源進行檢查,如發現偷排、超標排放汙染物等環境違法行為的,依法嚴厲進行查處。 無 73 X2HI201907200041 澄邁縣老城鎮海口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溫沒有達到850度,長期違規運行。 澄邁縣 土壤 就信訪件反映問題,通過現場核查、調閱材料等形式進行全面排查,經過調閱生產材料、數據,未發現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溫低於850度和長期違規生產的情況。 屬實 加強海口垃圾焚燒發電廠監管力度,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加強對其環保問題的監管。 無 74 X2HI201907200043 澄邁縣老城縣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已超過設計使用期限8年,目前已堆積成山,滲濾液造成多次汙染事故。焚燒發電廠產生的巨量飛灰、爐渣、滲濾液等高汙染物質和填埋場的其他垃圾對周邊造成了嚴重的汙染。 澄邁縣 水,大氣 (一)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二)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經現場檢查,未發現存在滲濾液造成多次汙染事故的情況。
(三)焚燒發電廠產生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爐渣也運至垃圾填埋場進行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
(四)2019年6月5日,我縣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屬實 (一)科學編制垃圾填埋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估算總投資1.6億元,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後,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三)加強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環保監管,嚴格按照要求對飛灰、爐渣和滲濾液進行處理。
(四)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
(五)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無 75 D2HI201907200001 1、澄邁縣顏春嶺垃圾填埋廠辦公樓後面有一大片垃圾任意堆放,辦公人員的生活汙水任意排放,排入小河溝中,水質已變黑;顏春嶺垃圾填埋廠經常散發臭氣。2、2017年11月澄邁縣老城鎮永慶廟後面,沿海漂著一大片白色泡沫物體,質疑是否為工業廢水、滲濾液,破壞生態環境,質疑目前是否還存在這種情況。3、新希望飼料場(南一環與欣龍路路口往西方向)、通威飼料(南一環往保稅區附近),大量夜間生產且排放散發酸臭味(4-6月間)。 澄邁縣 大氣,土壤,海洋,水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
(二)新希望飼料、通威飼料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對汙控管理的要求不嚴,生產車間及原料倉庫等易產生臭氣的區域缺乏管理,門、窗沒有及時關閉,導致臭氣外逸現象仍時有發生。 屬實 (一)針對垃圾處理場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問題,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減少作業過程中臭氣外溢。
(二)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三)加強對垃圾填埋場臭氣汙染的檢測管理。一是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二是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三是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責令海口市垃圾處理場立即對生活汙水亂排現象進行整改,由城管部門將堆積的建築垃圾及時清運。
(五)加大對新希望、通威飼料及區內其他飼料生產企業廠界臭氣巡查及檢測密度,每周開展2次以上夜間巡查,每月至少對區內2家以上飼料廠進行抽樣檢測,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對超標排放行為嚴厲查處。 無 76 X2HI201907200013 1、要求召開《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聽證會。2、質疑澄邁縣規劃存在錯誤,將原有的工業區規劃變更,在汙染企業周邊批建65個住宅小區;垃圾焚燒廠一期、二期多次被環保廳處罰,三期工程能否達標無法保證,要求不能上馬三期項目。3、老城鎮工業大道澄邁新希望飼料廠、海南通威飼料廠、海壹飼料廠等夜間排放廢氣,臭味影響居民生活。建議將澄邁環境問題列入專項督查。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尚未重新取得環評批覆,目前停工。
(二)新希望飼料、通威飼料及海壹飼料等企業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對汙控管理的要求不嚴,存在臭氣外逸現象。 屬實 (一)制定巡查計劃,對垃圾焚燒三期工地開展巡查,確保在未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二)要求新希望、通威飼料企業要加強生產一線員工環保教育和生產作業規範化培訓,提高員工環保意識,防止作業過程中臭氣外溢。
(三)加大對新希望、通威飼料及區內其他飼料生產企業廠界臭氣巡查及檢測密度,每周開展2次以上夜間巡查,每月至少對區內2家以上飼料廠進行1次抽樣檢測,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對超標排放行為嚴厲查處。 無 77 D2HI201907200017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焚燒廠和垃圾填埋場存在:1、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滲入地下,破壞地下水;2、垃圾焚燒廠,白天不焚燒,晚上焚燒,要求焚燒廠公示重點汙染物排放的情況,企業一直未進行公示;3、焚燒廠飛灰處理不符合規範,反對在顏春嶺擴建垃圾處理三期。 澄邁縣 水,土壤,大氣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二)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屬實 (一)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二)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78 D2HI201907200024 1、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處理設施不到位、影響地下水,滲濾液近期去向不明,當地政府稱拉到海口處理,但是懷疑滲濾液偷排;填埋場氣味難聞,影響居民生活。2、曾發生火災,周邊企業存儲大量危險品,有較大的安全隱患。3、垃圾焚燒達不到設計要求,排出氣體產生二噁英。反對擴建垃圾焚燒廠和垃圾填埋場。 澄邁縣 大氣,土壤,水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
(二)5月25日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事件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屬實 (一)針對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問題,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三)加強督查檢測。一是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二是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在垃圾填埋場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的可能性。
(五)加強垃圾填埋場安全管理,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六)加強焚燒發電廠排放廢氣檢測監管。一是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二是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無 79 D2HI201907200054 舉報人反映,1、今年7月9日省生態環境廳公眾號發表文章稱將對顏春嶺垃圾填埋場進行封場,修復生態,但至今未進行封場,且有擴建的跡象,存在未批先建的問題;2、垃圾焚燒廠飛灰未進行螯合處理直接進入垃圾填埋場;3、填埋場滲濾液進入地下,汙染地下水,附近地下水監測各項指標不合格。希望對顏春嶺附近水土進行檢測,並公示檢測結果。 澄邁縣 水,土壤,大氣 雖然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主要原因是: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因此,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屬實 (一)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進一步排查論證,並建立防控體系。
(三)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無 80 X2HI201907200004 1、老城鎮以垃圾填埋場、醫療廢物焚燒廠、生活垃圾焚燒廠為首的88家汙染企業超標排放汙染物,老城的空氣、水和土壤超出承受極限。2、由於垃圾填埋場曾發生火災,周邊涉及危化品企業較多,擔心發生爆炸、汙染環境等重大安全、環保事故。3、由於老城生態環境問題,引發多起群體事件,但政府仍強推焚燒廠三期項目建設,與民意相違背,影響社會穩定。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老城鎮存在密集安置垃圾填埋場、醫療廢物焚燒廠、生活垃圾焚燒廠等88家汙染企業的情況,確實給當地的空氣、水、土壤和人居環境帶來一定壓力。
(二)垃圾處理場確實發生過火災,處理場周圍沒有危化品生產企業。該場存在「未安裝避雷設施、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兩個安全隱患。
(三)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規劃選址經過科學嚴謹的論證,符合「多規合一」規劃和全省統一布局。實施項目建設,有利於解決焚燒發電廠超負荷運行問題,有利於更好解決海口和澄邁兩地垃圾處理問題,不存與民意相違背的問題。 屬實 (一)綜合除臭主要措施
1.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釐米再鋪1.0毫米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
2.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3.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4.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二)加強對益豐達監管的主要措施
1.委託資質單位對益豐達開展環境管理現狀調研,查找生產系統不穩定的主要原因,並根據調研報告督導益豐達進行整改。繼續加強對益豐達日常生產及環境管理工作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導整改,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2.每年委託第三方技術單位對益豐達煙氣二噁英含量開展兩次檢測,對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從嚴查處,並跟蹤做好相關整改工作。
(三)消除安全隱患主要措施
1.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可能性。
2.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無 81 X2HI201907200005 1、顏春嶺垃圾發電廠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燃燒後的灰燼中有未燒完的公文包、塑料製品等,懷疑垃圾焚燒廠的爐溫沒有達到850℃的要求。2、焚燒後的爐渣含有重金屬,應水泥固化後填埋,但焚燒廠將其隨垃圾一起處理,違規操作。3、垃圾焚燒廠為應付每年一次二噁英檢測,在監測期間按規定焚燒,要求在監測前不能提前通知該企業以防作假。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信訪件反映的顏春嶺垃圾發電廠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燃燒後的灰燼中有未燒完的公文包、塑料製品,垃圾焚燒廠的爐溫未達到850℃等情況經核查不屬實。焚燒後爐渣隨垃圾一起處理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垃圾焚燒廠二噁英檢測未超標排放。 屬實 (一)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由老城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對焚燒爐運行情況加強監督。 無 82 X2HI201907200014 1、海南澄邁老城鎮南二環路大同南海馨居居民受到垃圾運輸車噪音影響。2、顏春嶺垃圾焚燒廠的大煙筒每天冒著黑煙,焚燒產生的飛灰隨意與垃圾堆放在一起,隨風飄散,附近居民紗窗上、地面上經常能掃到絮狀汙染物。3、海南省把瓊北9個市縣的醫療垃圾運到澄邁老城顏春嶺來處理。4、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長期以來垃圾大部分裸露堆放,通過整改加蓋塑膜後,由於烈日炙烤加上抽氣管網年久老化,堆體集露了大量沼氣,今年5月發生火災。垃圾場周邊存在很多有安全設施的企業和設施。 澄邁縣 噪音,土壤,大氣 (一)5月25日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事件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二)經現場核查,現在經過南二環路行駛車輛較2016年、2017年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之前有所增多,造成一定噪音影響。 屬實 (一)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的可能性。
(三)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四)交警大隊每晚安排警力對已養成習慣行經南二環往青龍路方向的車輛進行人工引導,告知轄區全部道路恢復正常通行。 無 83 X2HI201907200017 1、要求說清垃圾滲濾液去向。2、質疑海口市餐廚垃圾處理擴建工程、海口市糞渣處理擴建工程、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衛生醫療垃圾擴建工程等項目的規劃、立項、選址和建設的手續是否符合規定,未見相關信息公開。3、老城鎮工業大道多個飼料廠,如澄邁新希望飼料廠、海南通威飼料廠、海壹飼料廠等夜間排放廢氣,臭味影響居民生活。 澄邁縣 水,其他汙染,大氣 (一)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嚴格按程序處理。
(二)海口市餐廚垃圾處理擴建工程、海口市糞渣處理擴建工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等規劃、立項、選址和報建手續均通過相關職能部門合法審批,不存在審批手續不合規問題。
(三)衛生醫療垃圾擴建工程尚未完善相關手續。
(三)新希望飼料、通威飼料和海壹飼料等企業存在排放臭氣問題。 屬實 (一)制定巡查計劃,對垃圾焚燒三期項目工地開展巡查,確保按要求全面停工。如發現未經批准擅自動工建設的情形,將依法查處。
(二)加大對新希望飼料、通威飼料和海壹飼料等生產企業廠界臭氣巡查及檢測密度,每周開展2次以上夜間巡查,每月至少對區內2家以上飼料廠進行抽樣檢測,保持執法高壓態勢,若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嚴肅查處。 無 84 D2HI201907200013 1、海南澄邁縣老城鎮老城環境汙染很嚴重,垃圾焚燒廠,煙氣排氣不達標,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舉報人認為存在偷排的情況;2、距離垃圾焚燒廠四公裡處有自來水廠,飛灰汙染自來水,影響居民用水;3、垃圾填埋場下大雨時滲濾液隨雨水流出,直接排放到地勢較低處,老城金手指小區的地下水已被汙染,每天需要用運水車拉水使用,去年曾超標排放汙水,已被處罰,但未整改到位;3、垃圾填埋場已經超期使用,滲濾液無法達標排放,大量的滲濾液去向不明,希望能明確滲濾液去向;4、5月份雷擊垃圾山發生火災,垃圾填埋場有沼氣灌等,存在安全隱患;5、焚燒廠一期、二期爐溫不達標,排放二噁英,危害居民健康;6、舉報人稱填埋場存在私自擴建、未批先建行為,舉報人要求垃圾填埋場儘快封場,進行生態修復,不得新建垃圾填埋場。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其他汙染 (一)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未發現滲濾液處理站有偷排暗管外排情況。
(二)自老城水廠投入運營至今,出廠水、管道水及管道末梢水水質主要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不存在飛灰汙染老城供水廠自來水問題。
(三)垃圾處理場填埋庫區尚未進行雨汙分流改造。經檢測依愛花園小區飲用水水質,飲用水各項指標全部合格,不存在地下水被汙染問題。
(四)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已實現達標處理,焚燒發電廠地下水各項指標監測結果也達標。
(五)垃圾處理場確實發生過火災,但未造成嚴重後果,經排查發現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六)經過對焚燒發電廠排放的二噁英濃度進行兩次檢測,檢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七)焚燒發電廠一、二期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故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屬實 (一)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由老城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確保爐膛溫度保持在850℃以上。
(四)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庫區雨汙分流工作進行督導,確保該工程按計劃於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對群眾反映的金手指小區地下水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委託第三方對該小區地下水進行檢測,如確存在超標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六)垃圾處理場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的可能性。
(七)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八)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無 85 D2HI201907200040 1.昌化鎮恆大棋子灣海水變黃存在泥沙汙染問題投訴之後,有關部門進行採樣,但採樣前海水感官上突然變好,採樣完成後海水水質再次變差。電視臺報導稱被汙油水汙染,汙油水是汙染,泥沙水不是汙染,與百姓實際感官出入很大。2.海尾鎮海尾市村東側,海尾碼頭西側,有海尾鎮的生活汙水排汙口,排出的水發黑、發臭,周邊有很多垃圾,直排棋子灣大海,去年9月向12345投訴後,但無反饋,無處理。3.對恆大棋子灣小區海邊排放口投訴後,政府僅要求物業對排汙口進行覆蓋遮擋,周圍種植樹木,應付群眾,排汙口前幾天排出的水為黑色,現在物業稱排出的為雨水和綠化用水。建議查看已建成的汙水處理廠是否正常運作。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水、大氣
2019年7月20日,由我局聯合縣農業農村局、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昌化鎮人民政府、棋子灣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到信訪投訴的昌化鎮棋子灣小角附近、海灣明珠小區開展核實工作,現將核實工作報告如下:
(一)現場檢查了昌化鎮棋子灣所在5公裡範圍內的海域,海水較為清澈,經調取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有關棋子灣海域相關環境監測報告,監測結果表明,該地區海水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椎》中的一類標準。
(二)經現場檢查了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該小區目前常住人口約180人,小區產生的生活汙水經收集後通過提升泵站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由馬榮港汙水處理廠處理,目前馬榮港汙水處理廠正常運營,所處理的生活汙水只有該小區的生活汙水。經核對海灣明珠項目施工驗收圖紙表明,木棧道兩側為雨水排口。經監測結果表明,各項汙染指標均低於地表水三類標準,各項指標均達到綠化用水,為解決該區域乾旱少雨,對植物生長的影響,充分利用水資源。我縣職能部門對該小區提出整改,要求在雨水排口下安裝集水池,收集的水回用於小區綠化灌溉,檢查人員現場對該公司提出在集水池周邊栽種樹種,美化環境。並經調取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有關棋子灣海域相關環境監測報告,監測結果表明,該地區海水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椎》中的一類標準。 屬實
經聯合調查組核實,被舉報的事項初步判斷部分屬實,對於群眾反映熱切的生態環境問題,聯合調查組形成如下處理和整改意見:
(一)由縣生態環境局加大對棋子灣附近海域海水開展抽樣檢測頻率,並及時將監測數據公開。
(二)由縣生態環境局督促恆大棋子灣小區落實管理責任,加大對環保設施管理的力度,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
(三)由農業農村局牽頭,昌化鎮政府、棋子灣管委會配合,加強棋子灣海域附近巡查,建立長效機制,嚴厲打擊破壞海洋生態的違法行為。 無 86 D2HI201907200038 昌江縣昌化鎮恆大棋子灣小區附近海水上一直有漂浮物(泡沫、塑膠袋等)存在,最近一段時間海水突然變渾濁,建議加強對海灘垃圾的管理。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 2019年7月20日,縣政府組織縣生態環境局聯合縣農業農村局、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昌化鎮人民政府、棋子灣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到信訪投訴的海灣明珠小區開展核實工作,現將核實工作報告如下:
經現場檢查,海灣明珠小區近岸海域未發現有漂浮物(泡沫、塑膠袋)存在現象,海水較為清澈,經調取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有關棋子灣海域相關環境監測報告,監測結果表明,該地區海水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椎》中的一類標準。 不屬實 為落實海岸帶垃圾清理問題,縣生態環境局於2019年6月起草了《昌江黎族自治縣海岸帶垃圾清理整治方案》,並完成了徵求各部門意見,近期將上報縣政府審議。目前暫由昌化鎮人民政府及棋子灣管委會加強棋子灣海岸線巡查,全面清理岸灘垃圾及海漂垃圾。在方案出臺後,我縣將持續加強日常監管,形成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同時縣生態環境局將加大對棋子灣附近海域海水開展抽樣檢測頻率,並及時將監測數據公開。 無 87 D2HI201907200039 群眾舉報恆大棋子灣海洋汙染後,當地電視臺公布的調查結果與實際情況不符。即未發現採砂船,也未發現排汙口,且排汙口被遮擋。群眾認為地方政府整改不到位,希望從制度上落實到位。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其他汙染 在接到第七批信訪交辦件之前,我縣已於7月18日組織縣生態環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尾鎮政府、昌化鎮政府及棋子灣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到信訪投訴的昌化鎮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海尾鎮的生活汙水排放口開展核實工作,2019年7月20日,縣生態環境局再次到現場以及調閱縣電視臺報導相關資料。
經核對海灣明珠項目施工驗收圖紙表明,沙灘木棧道兩側管道實際為雨水排口,而不是排汙口。經監測結果表明,各項汙染指標均低於地表水三類標準,各項指標均達到綠化用水,雨水集水池被物業用綠布遮蓋,集水池邊種有植株。同時檢查了小區後的近岸海域未發現有採砂船。以及調閱了縣電視臺7月16日及18日有關棋子灣整改的新聞報導。 屬實 一是由縣生態環境局繼續加大對棋子灣附近海域海水開展抽樣檢測頻率,並及時將監測數據公開。
二是為解決該區域乾旱少雨,對植物生長的影響,充分利用水資源。我縣職能部門對該小區物業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在雨水排口下安裝集水池,在集水池周邊栽種樹種,美化環境,收集的水回用於小區綠化灌溉。同時撤掉雨水集水池上的帆布,樹立溫馨提示牌,避免群眾對排水管道的誤解,正確引導小區居民節約用水意識。 無 88 D2HI201907200016 昌江縣昌化鎮棋子灣小區後的沙灘有人挖沙,導致海水變渾濁。海面上經常有漂浮垃圾,棋子灣小區有條管線的汙水直排大海。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生態 在接到第七批信訪交辦件之前,我縣已於7月18日組織縣生態環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尾鎮政府、昌化鎮政府及棋子灣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到信訪投訴的昌化鎮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海尾鎮的生活汙水排放口開展核實工作,在接到信訪件後,縣生態環境局立即再次組織人員進行重新核實。核實情況如下:
一是檢查棋子灣小角附近採砂作業情況,經現場核查,實際為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在昌化江下遊河口段綜合整治工程-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施工現場直線距離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約13公裡,施工現場周邊海水澄清。
二是現場查看了棋子灣所在海域5公裡範圍內的海灘及近海,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正對面海灘海水較為清澈,現場未發現垃圾海上現象。
三是經現場檢查了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該小區目前常住人口約180人,小區產生的生活汙水經收集後通過提升泵站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由馬榮港汙水處理廠處理,目前馬榮港汙水處理廠正常運營,所處理的生活汙水只有該小區的生活汙水,現場檢查了木棧道兩側排水口,發現流出的水較為澄清。 屬實 一是責成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儘快與省生態環境廳協調,完成環評修編批覆手續。同時加強作業船隻管理工作,特別是加強生活垃圾和船舶油類汙染等。改進施工工藝和方法,進一步減少吸砂和堆砂過程中造成水體局部渾濁的影響,對泡沫漂浮物進行圍截打撈。
二是為落實海漂垃圾清理問題,我局已於 2019 年 6 月起草了《昌江黎族自治縣海岸帶垃圾清理整治方案》,目前已完成了徵求各部門意見,近期將上報縣政府審批。目前暫由昌化鎮人民政府及棋子灣管委會加強棋子灣海岸線巡查,全面清理岸灘垃圾及海漂垃圾。在方案出臺後,我縣將持續加強日常監管,形成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同時,督促昌江廣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定期組織人員開展小區正前方海灘的垃圾清理工作。
三是為解決該區域乾旱少雨,對植物生長的影響,充分利用水資源。我縣職能部門對該小區物業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在雨水排口下安裝集水池,在集水池周邊栽種樹種,美化環境,收集的水回用於小區綠化灌溉。同時撤掉雨水集水池上的帆布,樹立溫馨提示牌,避免群眾對排水管道的誤解,正確引導小區居民節約用水意識。 無 89 D2HI201907200010 昌江昌化鎮棋子灣附近海水變渾濁。海面上經常有漂浮垃圾。督察組到來後排汙口管道被植被覆蓋起來。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 一是檢查棋子灣小角附近採砂作業情況,經現場核查,實際為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在昌化江下遊河口段綜合整治工程-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施工現場直線距離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約13公裡,施工現場周邊海水澄清。
二是現場查看了棋子灣所在海域5公裡範圍內的海灘及近海,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正對面海灘海水較為清澈,現場未發現垃圾海上現象。
三是經現場檢查了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該小區目前常住人口約180人,小區產生的生活汙水經收集後通過提升泵站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由馬榮港汙水處理廠處理,目前馬榮港汙水處理廠正常運營,所處理的生活汙水只有該小區的生活汙水,現場檢查了木棧道兩側排水口,發現流出的水較為澄清。 屬實 一是責成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儘快與省生態環境廳協調,完成環評修編批覆手續。同時加強作業船隻管理工作,特別是加強生活垃圾和船舶油類汙染等。改進施工工藝和方法,進一步減少吸砂和堆砂過程中造成水體局部渾濁的影響,對泡沫漂浮物進行圍截打撈。
二是為落實海漂垃圾清理問題,我局已於 2019 年 6 月起草了《昌江黎族自治縣海岸帶垃圾清理整治方案》,目前已完成了徵求各部門意見,近期將上報縣政府審批。目前暫由昌化鎮人民政府及棋子灣管委會加強棋子灣海岸線巡查,全面清理岸灘垃圾及海漂垃圾。在方案出臺後,我縣將持續加強日常監管,形成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同時,督促昌江廣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定期組織人員開展小區正前方海灘的垃圾清理工作。
三是為解決該區域乾旱少雨,對植物生長的影響,充分利用水資源。我縣職能部門對該小區物業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在雨水排口下安裝集水池,在集水池周邊栽種樹種,美化環境,收集的水回用於小區綠化灌溉。同時撤掉雨水集水池上的帆布,樹立溫馨提示牌,避免群眾對排水管道的誤解,正確引導小區居民節約用水意識。 無 90 D2HI201907200008 昌江石碌鎮紅田農場山竹溝水庫附近有一水利溝,經常有人向水庫存中拋死豬、雞、鴨,汙染水源地,途經多個鄉鎮。建議在水利溝中搭建攔網,避免汙染下遊水源(石碌水庫為源頭經水利溝至山竹溝水庫水源地),建議加強宣傳、查處。 昌江黎族自治縣 大氣、水 2019年7月22日早上9:00時,縣政府組織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局、石碌鎮鎮政府、縣畜牧服務中心、縣水務服務中心人員組成的調查組,到現場進行了調查和核實。聯合調查組對石碌水庫乾渠沿線進行現場巡查,在石碌水庫乾渠周邊分布有不少規模以下的畜禽養殖戶,僅在今年五月份時存在有死豬拋棄在乾渠周圍,其他時間段並不常見死豬隨意拋棄現象。 屬實 一是石碌水庫工程管理中心立即開展對石碌水庫乾渠和電站蓄水池內的垃圾、雜草及淤泥清理工作,並加強對乾渠的日常巡查。
二是對向乾渠內丟棄死亡畜禽的行為加以防範,各相關單位在職責範圍加強對畜禽養殖規範的監督管理,嚴厲處理隨意丟棄死亡畜禽的行為。 無 91 D2HI201907200004 昌江昌化鎮恆大棋子灣附近小角景區有人在挖沙,導致海水變渾濁。海面上經常有漂浮垃圾。棋子灣小區有條管線的汙水直排大海,現在管道被綠布覆蓋起來。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水 2019年7月20日,縣政府組織縣生態環境局聯合縣農業農村局、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昌化鎮人民政府、棋子灣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到信訪投訴的昌化鎮棋子灣小角附近、海灣明珠小區開展核實工作,現將核實工作報告如下:
(一)現場檢查了昌化鎮棋子灣所在5公裡範圍內的海域,海水較為清澈,經調取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有關棋子灣海域相關環境監測報告,監測結果表明,該地區海水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椎》中的一類標準。
(二)經現場檢查了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該小區目前常住人口約180人,小區產生的生活汙水經收集後通過提升泵站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由馬榮港汙水處理廠處理,目前馬榮港汙水處理廠正常運營,所處理的生活汙水只有該小區的生活汙水。經核對海灣明珠項目施工驗收圖紙表明,木棧道兩側為雨水排口。經監測結果表明,各項汙染指標均低於地表水三類標準,各項指標均達到綠化用水,為解決該區域乾旱少雨,對植物生長的影響,充分利用水資源。我縣職能部門對該小區提出整改,要求在雨水排口下安裝集水池,收集的水回用於小區綠化灌溉,檢查人員現場對該公司提出在集水池周邊栽種樹種,美化環境。並經調取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有關棋子灣海域相關環境監測報告,監測結果表明,該地區海水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椎》中的一類標準。 屬實 經聯合調查組核實,被舉報的事項初步判斷部分屬實,對於群眾反映熱切的生態環境問題,聯合調查組形成如下處理和整改意見:
(一)由縣生態環境局加大對棋子灣附近海域海水開展抽樣檢測頻率,並及時將監測數據公開。
(二)由縣生態環境局督促恆大棋子灣小區落實管理責任,加大對環保設施管理的力度,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
(三)由農業農村局牽頭,昌化鎮政府、棋子灣管委會配合,加強棋子灣海域附近巡查,建立長效機制,嚴厲打擊破壞海洋生態的違法行為。 無 92 X2HI201907200032 1、臨高縣博厚鎮紅牌港灣千年自然綠化千畝以上的紅樹林被嚴重破壞,用於挖塘養殖。2、金牌港碼頭非法建的水泥包裝廠,水泥粉和灰塵汙染了附近村莊。3、金牌港碼頭非法用船在海域非法採砂。3.2017年8月環保督查期間曾舉報,要求整改退塘還林的工作,恢復紅樹林原始生態,維護千畝紅樹林的生態,但至今無果。 臨高縣 生態,大氣 (一)2019年7月22日至23日下午,臨高縣陳海珊副局長組織養殖股、漁政漁監隊等執法工作人員,聯合臨高縣林業局前往紅牌村委會紅牌灣養殖現場進行核查。經調查,紅牌村委會紅牌灣養殖場現有池塘養殖戶5家,分別為黃堯君養殖池、鄭飛養殖場、鄭亞六養殖場、鄭德靈養殖場、蔡石家養殖場。上述5家合計建有55口塘,設置排汙口16個,佔地面積235畝。該海域地帶原有約1000多畝的紅樹林。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為了搞活經濟,陸續挖池建塘進行養蝦養魚同時也損壞了少量紅樹林,但當時海南省的紅樹林保護規定尚未出臺,該海域地帶未劃定為紅樹林保護區。
(二)2019年7月22日,臨高縣生態環境局環境保護監察大隊負責人符春華聯合臨高縣綜合執法局帶隊前往金牌港碼頭水泥包裝廠調查核實。經查,廣州市玉興實業有限公司港口水泥中轉庫項目建有半封閉車間,其中含包裝車間和水泥筒倉6座。該項目生產工藝為通過卸船機將船舶運輸至港口的水泥成品經管線泵至水泥筒倉,整改傳輸過程密閉傳輸,水泥筒倉頂建有脈衝式布袋除塵器。通過水泥罐車轉運水泥成品,水泥筒倉底部有一出料口,呈圓錐形,可伸縮,在對水泥罐車裝料時可伸入水泥罐內。海南臨高偉順達建材有限公司港口水泥中轉庫項目生產線已廢棄。
(三)2019年7月22日上午中國海監臨高縣大隊顏小平大隊長組織組織海洋執法員聯合臨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前往金牌港東港碼頭和西港碼頭及周邊海域進行實地調查。經查,金牌港碼頭(港內)及周邊海域未發現有正進行海上非法採砂作業、錨泊港口和靠泊碼頭的採砂船隻。
存在的問題:一是紅牌港灣內養殖塘未辦理環保手續,在《臨高縣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禁養區內;二是廣州市玉興實業有限公司港口水泥中轉庫項目所在碼頭部分地面未硬化,過往車輛多,易起揚塵。 屬實 (一)向鄭亞六等5家養殖場發送《關於責令停止在紅牌灣內5家池塘養殖場從事違規養殖的通知》,並委託第三方單位對五家養殖戶清退補償進行評估,以便做好禁養區水產養殖場清退工作。
(二)對碼頭地面進行硬化,並加強清掃。
(三)加強臨高縣海域岸線海上執法定期巡查力度,同時聯合相關涉海執法部門開展不定期海上聯合巡查執法工作,嚴厲打擊海上非法採挖海砂的行為。2、加強對金牌港海砂運輸船舶的檢查,重點查驗船舶證件、適航情況和海砂來源證明;對無法提供海砂來源證明的船舶,可先行查扣,移交相關部門,核查海砂源,倒查追溯非法開採海砂企業和個人責任。加強對停靠港口碼頭的運砂船舶的監管,加大內河船船非法從事海上運輸海砂行為的打擊力度,嚴禁相關單位或個人租用內河船舶從事海上海砂運輸。
無 93 D2HI201907200019 瓊中縣加叉4隊農場5號居民樓後有一私人洗滌廠,每日將洗滌汙水排到加叉河,伴有臭味。晚上產生噪音影響居民休息。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 水、噪音 經現場調查發現,舉報人所舉報的私人洗滌廠為名稱為瓊中營根潤華酒店用品服務中心(以下稱為「洗滌中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69036MA5T65CT2M,經營者為:陳斌,身份證號碼:460036197308107212,聯繫電話:13976177848,該洗滌中心位於瓊中縣營根鎮加釵居4隊5棟43號自建的住宅房內,該居民陳斌在自建住宅房內新建一個家庭小作坊式洗滌項目。現場核查時,該洗滌中心處於停產狀態。目前該洗滌中心已安裝一臺ZD-3000MM全自動摺疊機、一臺Ø800×3000mm蒸汽加熱燙平機、一臺GQ-200烘乾機、一臺XGQ-100F洗衣機、一臺生物質蒸汽發生器 。現場檢查未發現該洗滌中心存在洗滌汙水排放的痕跡。經調查核實,該洗滌中心項目尚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經營根鎮供電所調取該洗滌中心生產間電錶每日用電底數顯示,2019年7月13日至2019年7月25日電錶日用電量顯示在0.5千瓦以下,經判斷該洗滌中心於2019年7月13日至今已停止生產。 屬實 2019年6月19日,我局依法對瓊中營根潤華酒店用品服務中心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瓊中環責停字〔2019〕2號),責令該項目負責人陳斌立即停止瓊中營根潤華酒店用品服務中心的運營行為,在未取得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或進行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恢復運營行為。2019年7月23日我局給海南電網責任有限公司瓊中供電局去函《關於給予瓊中營根潤華酒店服務中心停止供電的函》(瓊中環函〔2019〕262號)。當事人(陳斌)已意識到自身存在的問題,於2019年7月23日向我局提交承諾書「承諾立即停止瓊中營根潤華酒店用品服務中心的運營行為,在未辦理相關環評手續前,不再生產,如有再次生產,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2019年7月25日上午我局聯合縣供電局、縣電視臺等工作人員再次現場核查,現場未發現生產跡象,經與當事人、供電局協商溝通,由供電局對該洗滌中心每日用電情況進行在線監控,如發現存在擅自恢復生產的行為,將依法從重處理。 無 94 D2HI201907200006 瓊中縣海墾陽江農場,陽江木材廠建在居民區(已建幾十年),目前新建一個大煙囪,排出有毒氣體導致居民身體感到不適、揚塵汙染嚴重。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 大氣 舉報人所反映的陽江木材廠全稱為海南農墾林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瓊中寶陽分公司,建設於1992年8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60000671082634,經營範圍為橡膠木板材加工、銷售,於2009年5月獲得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的批覆,2010年6月30日通過環保驗收。現場檢查該廠處於生產狀態,烘乾窯採用的燃料為木材加工邊角料,有11個烘乾爐(其中五個正在燃燒),一個排放煙囪,該廠烘乾產生的廢氣集中收集經過水幕除塵設施處理後通過18米高煙囪向外排放,不存在排出有毒氣體情況。經檢查發現該廠對煙氣集中收集過程中管道焊接處有裂縫,氣體存在「跑冒漏」的現象。 屬實 一是已對煙氣管道存在跑冒漏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收集管道漏氣的接口處已焊接。                                 二是已於2019年7月23日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瓊中環責改字 [2019]14號)                           三是已委託第三方有資質檢測公司對所排放的煙氣進行檢測,待出具檢測報告後進行下一步處理。   95 X2HI201907200020 1.樂東縣九所鎮龍棲灣新半島酒店度假村項目位於非填海土地部分,在II類生態保護紅線區範圍內,建築物違反海岸帶陸域200米生態保護紅線限制開發建設規定。之前的投訴與舉報,相關部門回復認為新半島項目系填海造地形成的新海岸線及土地,應適用《海南省經濟特區海岸帶保護欲開發管理實施細則》第十五條「填海造地形成新的海岸線和土地不適用海岸帶陸域200米的有關規定」。相關部門的回覆違背了《實施細則》加強海岸帶環境資源保護、規範海岸帶開發利用的立法本意和精神。2.樂東縣政府網站公示的新半島項目設計圖上看,項目附近大概有0-50的填海區域,其超出50米填海區之外的非填海區開發的建築物部分違反了200米紅線保護區限制開發建設的規定。3.龍棲灣新半島系大型填海工程項目,開發單位必須依法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並向公眾公開,徵求公眾意見。 樂東黎族自治縣 海洋 2019年7月22日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生態環境局、縣住建局對新半島項目進行核查並實地走訪後,核查如下:
(一)生態紅線問題
    根據省人民政府2016年9月劃定的海南省生態保護紅線和2018年12月1日批覆的《樂東黎族自治縣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項目擬建設區域為非生態紅線區域。
(二)適用條款違法《海南省經濟特區海岸帶保護與開發管理實施細則》問題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關於樂東縣龍棲灣海岸線200米區域內海南經濟特區海岸帶保護和開發管理細則有關問題的批覆》中已寫明「關於填海造地形成新的海岸線建築退線距離,按照《海南省經濟特區海岸帶保護與開發管理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填海造地形成新的海岸線和土地按照省和市縣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依法開發利用,不適用海岸帶陸域200米的有關規定,應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用海面積控制指標(試行)》(海辦發〔2017〕22號 )」要求,在開發退讓距離≥20米基礎上,建築退線還需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建築設計的相關標準、規範,要注重公眾服務設施、親水岸線等建築,保障公眾的親水空間。」
(三)建設內容是否均在填海形成人工岸線範圍內問題
根據龍棲灣新半島酒店度假村(一期)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建設內容均位於人工岸線向陸地一側,其中離海岸線最近的2號樓距離海岸線(人工岸線)29米,符合開發退讓距離要求。
(四)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問題
龍棲灣新半島項目根據《龍棲灣旅遊度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位於E-13地塊,用地性質為旅館用地,不屬於填海造地項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於2019年3月17日經縣生態環境局批覆通過。該項目向海一側填海項目為樂東龍棲灣國際康樂度假莊園岸灘整治及海上配套項目,該項目2012年7月經縣政府批准同意(國海證2012D46903300501號),面積404畝,於2015年5月通過竣工驗收。 不屬實 舉報不屬實,不需要整改。我縣將督促各相關部門對項目建設過程進行嚴格監督,確保項目按審批內容進行建設。 無 96 D2HI201907200003 1、陵水英州鎮碧桂園清泉城600多戶業主對僅要求垃圾中轉站做好消毒的整改措施不滿意,強烈要求一牆之隔的垃圾中轉站搬走。現在是淡季垃圾量較小,到了旺季(春節期間)垃圾量非常大,任何的消毒和防臭措施都沒用。經常滋生蚊蟲,小區裡的蛇、老鼠、蚊蟲較多,容易形成瘟疫。英州鎮某秘書長矇騙業主、群眾和督察組,對垃圾處理廠的整改不作為。

2、小區附近的田仔村旁邊的山持續10年被大量挖沙石,山已經被挖空,產生較大揚塵,英州鎮的主要街道都被揚塵覆蓋,之前投訴過縣政府和環保局,但是沒人管。 陵水黎族自治縣 土壤,大氣 一、清泉城附近的垃圾中轉站。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42)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該信訪件新增「英州鎮某秘書長矇騙業主、群眾和督查組,對垃圾處理廠的整改不作為」內容。經2019年7月21日核查,我縣英州鎮無秘書長一職。二、英州鎮田仔村揚塵問題。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7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9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
2019年7月21日,經核查,信訪件所稱田仔村附近的小區為清水灣清泉城17街。經現場檢查,清水灣清泉城17街未發現揚塵汙染現象。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目前17街住戶都未居住。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沒有嚴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要求落實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導致車輛在行駛中產生少量粉塵。該礦區負責人表示灑水車當天出現故障導致不能按時灑水。
按照2019年7月17日交辦的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信訪件制定的整改措施,2019年7月22日至25日,我縣組織開展定期巡查,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開挖沙石和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
屬實 一、清泉城附近的垃圾中轉站。 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壓縮和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3.我縣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系統每天早、中、晚消毒殺菌各一次;我縣英州鎮無秘書長一職。二、英州鎮田仔村揚塵問題。1.縣綜合執法局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罰款1萬元,並責令其限期整改,全密閉石料、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2.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自2019年7月18日起對經過的運輸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2019年7月19日至25日,運輸車輛均按規定裝載加蓋帆布,未發現車輛違規裝載飄灑遺落物品,因車流量過大,公路分局英州道班已經加強對該區域路面的清掃除塵。
3.我縣組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綜合執法、生態環境和英州鎮等部門對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區的治理恢復工程施工工地和664縣道及英州大道定期開展巡查,確保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嚴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要求落實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 4.英州鎮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進行灑水降塵。5.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落實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6.我縣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道路路面進行灑水降塵。
無 97 D2HI201907200011 陵水縣英州鎮碧桂園清泉城小區東面一牆之隔有垃圾中轉站,臭氣燻天,滋生蚊蟲(已轉辦陵水縣政府),陵水縣政府處理情況:要求中轉站種樹,撒藥;舉報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要求垃圾中轉站搬遷,從根本解決問題。2、小區東面較近處有採石場,採石場貨車每日經過小區前的路段,造成嚴重的揚塵,夜間行車發出的噪音,影響小區居民正常生活。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土壤,噪音 一、清泉城附近的垃圾中轉站。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42)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20日和7月21日,我縣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英州鎮等相關單位實地調查核查本信訪件反映的問題,並檢查轉運站日常運作工作狀況。二、英州鎮田仔村揚塵和噪音問題。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7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9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該信訪件新增「夜間行車發出的噪音,影響小區居民正常生活」內容。針對本信訪件中對噪音汙染的訴求,2019年7月23日,縣生態環境局委託第三方有資質檢測公司對我縣英州鎮清泉城小區與英州大道路口交界處進行晝間和夜間噪音監測。監測結果為晝間63.8分貝、夜間為54.2分貝。道路交通噪聲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限制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根據監測結果,英州鎮清泉城小區與英州大道路口交界處夜間噪聲不超標。按照2019年7月19日的信訪件(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制定的整改措施,2019年7月21日至25日,我縣組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縣住建、綜合執法、生態環境和英州鎮等部門開展定期巡查。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落實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英州鎮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進行灑水降塵。 屬實 一、清泉城附近的垃圾中轉站。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壓縮和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3.英州鎮垃圾轉運站未存在明顯臭味;該垃圾轉運站遷移須從整體考慮,嚴格按照程序調研、論證和決策,科學規劃建設。二、英州鎮田仔村揚塵和噪音問題。1.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自2019年7月18日起對經過的運輸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2019年7月19日至25日,運輸車輛均按規定裝載加蓋帆布,未發現車輛違規裝載飄灑遺落物品,因車流量過大,公路分局英州道班已經加強對該區域路面的清掃除塵。2.我縣組織縣交通局、縣公路局、縣交警大隊和縣生態環境局加強巡查防控,責成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規範生產經營,限制晚上九點後不準再出售運輸礦產品。3. 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落實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
4.我縣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道路路面進行灑水降塵。5.我縣交通局、縣公路局、縣交警大隊和縣生態環境局已組成巡查隊伍開展巡查防控工作。經核實,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停止了礦產品晚上銷售行為。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未發現晚上九點以後有礦產品運輸車輛上路。 無 98 D2HI201907200059 1.群眾之前反映陵水縣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長期受到揚塵汙染,陵水縣政府公眾號公布處理結果時群眾發現整改措施描述的並不是之前舉報的田仔村。附近田仔村裡有好多家採石場,將青山大面積破壞,挖山過程、破石過程中產生很大灰塵和噪音。群眾稱聽說採石場無開採許可證。該問題群眾已向12345反映多次,但每次都在暫時停工一段時間後恢復開採。2.另對於清泉城小區一牆之隔的垃圾處理站處理現狀不滿意,相關單位僅僅做消毒處理。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生態,其他汙染,土壤 一、英州鎮田仔村揚塵汙染問題。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7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9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本信訪件新增「挖山過程、破石過程中產生很大灰塵和噪音」、「群眾稱聽說採石場無開採許可證......每次都在暫時停工一段時間後恢復開採」內容。
2019年7月21日,經現場檢查,清水灣清泉城小區未發現揚塵汙染現象。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沒有嚴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要求落實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導致車輛在行駛中產生少量粉塵。該礦區負責人表示灑水車當天出現故障導致不能按時灑水。按照2019年7月19日的信訪件(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制定的整改措施,2019年7月22日至25日,我縣組織開展定期巡查,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針對本信訪件中對噪音汙染的訴求,2019年7月23日,縣生態環境局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公司對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開採經營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採礦區邊界晝間和夜間進行噪音監測。經監測,該礦區距清泉直線距離2.8公裡,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原猴子嶺北石場和猴子嶺南石場均於2013年6月20日取得採礦許可證,因礦區調整置換,2018年5月23日,我縣註銷了原猴子嶺北石場和猴子嶺南石場的採礦許可證,並核發了新的採礦許可證。目前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正在按要求自2018年3月14日起對原猴子嶺北石場和猴子嶺南石場進行恢復治理。二、清泉城附近的垃圾中轉站。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42)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 屬實 一、英州鎮田仔村揚塵汙染問題。1.縣綜合執法局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罰款1萬元,並責令其限期整改,全密閉石料、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2.我縣組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綜合執法、生態環境和英州鎮等部門對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區的治理恢復工程施工工地和664縣道及英州大道定期開展巡查,確保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嚴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要求落實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3.縣生態環境局已經委託有資質檢測公司對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開採經營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採礦區邊界晝間和夜間進行噪音監測。4.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落實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5.經檢測,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開採經營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採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二、清泉城附近的垃圾中轉站。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3.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不僅每天開展消毒殺菌工作,轉運站投料口設有專人安全監督和衛生清理,作業平臺有3人實時消殺,除臭,衛生清理和壓縮廂體清洗,水車對投料平臺,場地全面衝洗,確保整潔乾淨,無異味。 無 99 D2HI201907200032 1、群眾對陵水縣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事件處理效率很快,結果不滿意,目前從網站上得到消息會交由地方處理,對該條表示不滿,認為當地政府會欺上瞞下,只會做表面文章,要求垃圾場必須搬走。
2、群眾之前反映的陵水縣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17街,長期受到飛灰、揚塵汙染。去年10月份群眾調查發現這些黃沙和石灰是從四五裡地外的田仔村飄過來的,這個村裡有好幾家經營了十多年採石場和採砂廠的環境汙染問題,至今無任何處理。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生態 一、清泉城附近的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問題。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42)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二、英州鎮田仔村黃沙和石灰汙染問題。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7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9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21日,經現場檢查,清水灣清泉城17街未發現揚塵汙染現象,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目前17街住戶都未居住。英州大道沿線的1個堆砂點和2個洗砂場均已停工。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沒有嚴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要求落實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導致車輛在行駛中產生少量粉塵。該礦區負責人表示灑水車當天出現故障導致不能按時灑水。按照2019年7月19日的信訪件(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制定的整改措施,2019年7月22日至23日,我縣組織開展定期巡查,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福眾洗砂場已經停止施工,對場內堆放的砂土全覆蓋密閉,黃記洗砂場已經停止施工,對場內堆放的石粉及石砂料進行覆蓋,石慶輝正在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 。 屬實 一、清泉城附近的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問題。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
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3.目前,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滲濾液汙染地下水問題不存在;該生活垃圾轉運站遷移須從整體考慮,嚴格按照程序調研、論證和決策,科學規劃建設。二、英州鎮田仔村黃沙和石灰汙染問題。1.縣綜合執法局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罰款1萬元,並責令其限期整改,全密閉石料、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正在對黃記洗砂場進行立案調查。
2.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自2019年7月18日起對經過的運輸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2019年7月19日至25日,運輸車輛均按規定裝載加蓋帆布,未發現車輛違規裝載飄灑遺落物品,因車流量過大,公路分局英州道班已經加強對區域該路面的清掃除塵。3.我縣組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綜合執法、生態環境和英州鎮等部門對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區的治理恢復工程施工工地和664縣道及英州大道定期開展巡查,確保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嚴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要求落實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4.英州鎮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進行灑水降塵。5.石慶輝已經對其堆放的河砂進行清理。6.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落實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7.我縣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道路路面進行灑水降塵。8.石慶輝已經對其堆放的河砂進行清理,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已經對場內堆放的物料進行覆蓋密閉處理。 無 100 D2HI201907200025 1、群眾對陵水縣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事件處理結果不滿意,目前從網站上得到消息會交由地方處理,對該條表示不滿,認為當地政府會欺上瞞下,只會做表面文章,要求垃圾場必須搬走。2、群眾之前反映的陵水縣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17街,長期受到飛灰、揚塵汙染。去年10月份群眾調查發現這些黃沙和石灰是從四五裡地外的田仔村飄過來的,這個村裡有好幾家經營了十多年採石場和採砂廠的環境汙染問題,至今無任何處理。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生態 一、清泉城附近的生活垃圾處理場。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42)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二、英州鎮田仔村黃沙和石灰汙染問題。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7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9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
2019年7月21日,經現場檢查,清水灣清泉城17街未發現揚塵汙染現象,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目前17街住戶都未居住。英州大道沿線的1個堆砂點和2個洗砂場均已停工。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沒有嚴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要求落實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導致車輛在行駛中產生少量粉塵。該礦區負責人表示灑水車當天出現故障導致不能按時灑水。按照2019年7月19日的信訪件(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制定的整改措施,2019年7月22日至25日,我縣組織開展定期巡查,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福眾洗砂場已經停止施工,對場內堆放的砂土全覆蓋密閉,黃記洗砂場已經停止施工,對場內堆放的石粉及石砂料進行覆蓋,石慶輝正在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 屬實 一、清泉城附近的生活垃圾處理場。 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3.目前,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滲濾液汙染地下水問題不存在;該垃圾轉運站遷移須從整體考慮,嚴格按照程序調研、論證和決策,科學規劃建設。二、英州鎮田仔村黃沙和石灰汙染問題。1.縣綜合執法局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罰款1萬元,並責令其限期整改,全密閉石料、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正在對黃記洗砂場進行立案調查。2.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自2019年7月18日起對經過的運輸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2019年7月19日至25日,運輸車輛均按規定裝載加蓋帆布,未發現車輛違規裝載飄灑遺落物品,因車流量過大,公路分局英州道班已經加強對該區域路面的清掃除塵。3.我縣組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綜合執法、生態環境和英州鎮等部門對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區的治理恢復工程施工工地和664縣道及英州大道定期開展巡查,確保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嚴格按照《陵水黎族自治縣英州鎮猴子嶺建築用花崗巖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要求落實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
4.英州鎮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進行灑水降塵。5.石慶輝正在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6.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落實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7.我縣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道路路面進行灑水降塵。8.石慶輝已經對其堆放的河砂進行清理,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已經對場內堆放的物料進行覆蓋密閉處理。 無 101 D2HI201907200015 1、陵水縣英州鎮恆大海上帝景小區西門外一牆之隔廢品收購站,陵水縣政府處理方案僅要求廢品收購站整改,舉報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認為為了居民健康,廢品收購站應搬離居民區。2、小區附近的英赤路路基被破壞,路上汙水較多。3、小區使用二次供水,水質渾濁,疑似管道不合格或有汙染。 陵水黎族自治縣 水,大氣 (一)自接到交辦的信訪件後,我縣組織縣商務局、英州鎮
政府、縣住建局、縣綜合執法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衛健委等部門相關負責人赴現場,就廢品收購站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該廢品收購站白天主要以拆分鐵質廢品作業為主,7月24日,該廢品收購站已整改完成,不再收購營業,除用於居住的貨櫃和廚房及停放汽車的鋼鐵棚外,已完成存量廢品的清理清場工作;7月25日,我縣商務局、英州鎮政府和縣電視臺走訪了廢品收購站周邊居民,均反映未發現夜間焚燒垃圾的行為,也未發現氣體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有毒氣體的排放影響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等問題。
(二)為解決英赤路周邊住戶商鋪汙水排放的問題,我縣於2014年啟動英州鎮英赤路改建工程,建設業主單位為我縣城投公司,該工程於2014年1月份完成工程項目招標工作,但在工程施工時發現存在地下鋪設國防光纜、路面高壓電纜電桿和147株公路林等問題影響了工程。據縣城投公司反映,為解決施工存在的問題,我縣城投公司於2019年3月與國防光纜所屬部隊籤訂了國防光纜遷改施工合同,國防光纜待遷改中;縣城投公司於2017年與海南遠望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籤訂了遷改合同,已完成二橫路高壓線杆遷改,尚剩下一家私人場地安裝的變壓器因補償款要求過高未遷改;縣城投公司正在辦理公路林林木採伐許可證。
    (三)恆大海上帝景小區物業住戶用水是由雅居樂水廠提供自來水到小區外面的管網,再由小區物業通過蓄水池二次供水提供給住戶(雅居樂水廠出廠水檢測報告合格),二次供水是由衛健委核發生活飲用水衛生許可證。調查組要求小區物業提供6月份的水質檢測報告,報告顯示是飲用水合格。2019年1月15日,我縣衛健委衛生監督所委託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恆大海上帝景小區二次供水蓄水池出池水、末梢水進行例行採樣檢測,經檢測水質合格;2019年7月21日,接到投訴件後,我縣衛健委委派縣疾病控制中心現場再次對恆大海上帝景小區二次供水蓄水池出池水、末梢水採樣檢測,目前正在檢測中,預計2019年8月5日前出結果,屆時將向社會公布。 屬實 (一)2019年7月16日,我縣商務部門已責令要求廢品收購站暫時停業整頓,限期3日內清空收購的廢品,並下達了《陵水黎族自治縣商務局關於英州文學廢品收購站清場整改的通告》。2019年7月19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該站點停業整改。2019年7月24日,該廢品收購站已完成整改,不再收購營業,除用於居住的貨櫃和廚房及停放汽車的鋼鐵棚外,已完成存量廢品的清理清場工作。2019年7月25日,縣商務局、英州鎮政府和縣電視臺走訪了廢品收購站周邊居民,均反映未發現夜間焚燒垃圾的行為,也未發現氣體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有毒氣體的排放影響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等問題。考慮到全縣沒有專門的再生資源存放場地,因此已責成經營者加強整改:包括加強圍擋、規範收購物資、搭建臨時設施解決露天堆放等。該廢品收購站負責人已按相關部門的要求申請啟動場地的「升級改造」工作,以確保廢品不外露、不亂堆等。
(二)我縣督促縣城投公司加快解決英赤路汙水管網鋪設工程存在問題,制定工程項目工期表,倒排工期,加快項目推進,要求英州鎮政府配合縣城投公司協調解決私人場地變壓器補償拆遷問題,要求縣林業局配合縣城投公司辦理林業砍伐許可證,確保工程項目早日完工投入使用,徹底解決英赤路周邊住戶生活汙水排放問題,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三)為確保小區住戶飲用水安全,我縣衛健委於7月21日派出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現場對二次供水的蓄水池出池水、末梢水質進行了採樣檢測,檢測結果預計8月5日才出檢測報告,屆時將向社會公布。 無 102 X2HI201907200037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加茂鎮南茂居民委員會有人佔用耕地,在小組集體土地挖沙銷售,造成約15畝土地消失,約13畝土地被固體廢物填充。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 生態,土壤     (一)信訪件提出「有人佔用耕地,在小組集體土地挖沙銷售,造成約15畝土地消失」。經核查,該地塊在保亭縣加茂鎮南茂居長徵隊內,地塊總面積為12.399畝,地塊權屬為海南天然橡膠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江分公司,目前該地塊現狀為其他園地(地面為黃土),規劃用途為其他設施用地,地塊內堆放約7畝棄土(棄土表面均有覆蓋防止揚塵汙染),並搭建棄土加工機器及幾個零散塔架,該棄土來源於山海高速紅線內路基棄方,擬計劃加工成工程建築用料使用,現場並未發現佔用耕地、偷挖、倒賣礦砂的行為,地塊也並未被破壞。
    (二)信訪件提出「約13畝土地被固體廢物填充」。經核查,因該地塊表面長期以來均是黃土,起風或者車輛進出時會產生較大揚塵,為防止揚塵汙染,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五指山至保亭至海棠灣高速公路工程土建SHTJ-4標項目經理部外運體積較小的建築垃圾對進出該地塊的路面進行簡易鋪設,在方便車輛進出的同時有效的防止揚塵汙染,不存在約13畝土地被固體廢物填充的情況。
    綜上所訴,該投訴舉報不屬實。 不屬實     我縣將對該地塊加強關注,要求項目依法依規建設,防止發生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 無 103 D2HI201907200065 保亭紅兄養殖場被投訴噪音和臭味,縣政府沒有依法依規處置,亂作為,回收企業土地,造成企業破產,現在賠償款還未到位。企業已做環評,歷次監測數據達標。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 其他汙染     (一)信訪人提出「保亭紅兄養殖場被投訴噪音和臭味,縣政府沒有依法依規處置,亂作為,回收企業土地,造成企業破產」。
經核查,該豬場建設初期離縣城約2公裡,周圍均為農戶的橡膠園、龍眼、荔枝、檳榔等果園,甚至有少部分荒地。其周邊土地均為農業用地,原我縣城市總體規劃未將附近的土地納為建設用地,周圍並無房地產。且豬場建設時認真按照設計方案「豬—沼—魚—果」循環農業理念,建設了雨汙分流管網、沼氣池、沼液儲存池等設施,就當時而言對周圍環境並無影響,屬於合法生產經營的豬場。
隨著我縣縣城建設規劃及房地產開發,2012年後,該豬場周邊形成商品房住宅區。山語泉小區距該豬場200米,處於豬場下風處,佔地160畝,其中一期建設77.21畝,目前有20多棟樓房、1300多套房間,由保亭金茂投資有限公司在2012年開發建設,2016年陸續有業主入住,住戶多為北方養老人員和農場職工。若起風,豬場的氣味會吹向山語泉小區。業主入住後,我縣開始陸續接到涉及該豬場的臭味和噪音投訴。在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時該豬場被群眾舉報投訴,投訴案件編號D09058。
為妥善解決針對該豬場投訴問題,結合我縣城市發展現狀要求,在控增量減存量的情況下,我縣原計劃在不收回土地的情況下依法依規於2019年初有償關停該豬場,並支持該企業轉產。在多次就該豬場停產轉產問題洽談期間並未涉及回收土地內容,也並未回收該豬場土地。
    (二)信訪人提出「現在賠償款還未到位」的問題,經核查,為確保關停工作能順利完成,我縣分別於2018年6月、2019年1月兩次對該豬場的資產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僅針對地上附著物,在多次洽談停產轉產補償過程中也並未涉及回收土地內容。因就補償金額事宜,我縣與該企業未能達成一致,但在此期間,該企業並未停產停業。
2019年4月底,我縣發生非洲豬瘟疫情,該豬場受疫情影響,2019年5月底存欄的生豬疑似感染非洲豬瘟。根據規定,我縣對該豬場的生豬進行撲殺並無害化處理。截至目前,該豬場已無生豬存欄,按非洲豬瘟防控技術指導,該豬場需全場清洗、消毒45天後方可補欄養殖生豬。
    綜上所述,該豬場受非洲豬瘟影響導致停產,我縣依法依規處置,並未回收豬場土地,不存在亂作為現象,關停豬場的補償金額仍在協商中並未達成一致,故該投訴案件內容不屬實。 不屬實     2019年7月22日,海南豐雨科技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紅兄豬場代理人赴縣畜牧獸醫與漁業部門協商補償金額事宜,並表態會積極配合我縣工作。我縣將儘快與該豬場協商補償金額,並依法依規支付補償金。 無 104 D2HI201907200005 保亭縣把縣裡的垃圾車停放在新星農場公安分局居民區隔壁,產生惡臭,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居民投訴的處理結果僅是清洗垃圾車,清洗垃圾車的水直排到旁邊的河溝。2年前承諾要搬遷,但是現在一直沒有,居民強烈要求儘快搬遷。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 大氣     (一)信訪人反映「保亭縣把縣裡的垃圾車停放在新星農場公安分局居民區隔壁,產生惡臭,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經調查發現,我縣垃圾車每天清運垃圾完畢後,停放時車內殘餘物產生臭味,加上清洗工作不到位,遺灑在硬化作業區的滲濾液經太陽暴曬後臭味加重,的確給附近居民生活及過往行人帶來不便。
    (二)信訪人反映「居民投訴的處理結果僅是清洗垃圾車,清洗垃圾車的水直排到旁邊的河溝。」
經現場查看,我縣每天均按要求清洗垃圾車,汙水按規定排入汙水專用管道,並未直排到旁邊的河溝。
    (三)信訪人反映「2年前承諾要搬遷,但是現在一直沒有,居民強烈要求儘快搬遷」。
該停車場是我縣唯一的大面積垃圾車停放點,目前並未找到其他合適的垃圾車停放點,故未能及時搬遷。
    綜上所述,該投訴案件內容部分屬實。 屬實     (一)處理情況。2019年7月21日,縣政府副縣長金海波副要求縣城管部門加強管理,解決惡臭問題,並要求相關部門抓緊尋找合適的垃圾車停放點,儘快搬遷。
   
(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強垃圾車停放點的管理力度,安排專人負責清掃、衝洗場地,保證當天用車當天洗,每天清洗兩次以上,每天噴灑除臭劑1-2次,務必將臭味降到最低。二是每天清洗產生的汙水均排入汙水管道,並衝洗乾淨作業平臺,避免太陽暴曬後產生異味。三是解決場地問題,我縣目前籌備建設1座中大型垃圾轉運站,計劃佔地面積約25畝左右,目前正在進行項目選址,計劃於2020年開工建設,2021年建成並投入使用,屆時我縣將垃圾車集中停放至該轉運站,即可徹底解決該問題。 無 105 D2HI201907200027 邦溪鎮地質村委會二隊的山上有一木炭廠,從外地拉來樹木及樹根在山上燒,質疑該行為破壞了生態平衡,已有幾個月的時間。 白沙黎族自治縣 生態 7.21日接到舉報線索後由政府組織科工信、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邦溪政府等相關部門派出的工作人員調查,採取了拍照、現場核對,向當事人了解其報建手續等。
該廠未經規劃部門批准擅自在邦溪鎮地質村二隊山上建設12座木炭烘燒點,用於木炭烘烤,存在以下問題:
1、該木炭烘烤點地塊類型為一般耕地,屬非法佔地建設行為,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和第四十四條之規定。
2、根據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第三類淘汰類中「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的「(一)農林業」的「4.以木材、伐根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產以及氯化鋅法活性炭生產工藝」的有關要求,該木炭烘烤點屬於規定的淘汰範圍。 屬實 1、由科工信局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的規定,於7月22日對其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進行整改,自行拆除非法佔用土地上的建築物及其設施。如逾期不拆除,我局將聯合相關部門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2、由綜合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立即對其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予以自行拆除非法佔用土地上的建築物及其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如逾期不拆除,我局將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目前當事人正在做清理工作準備自行拆除。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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