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
第二批 2019年7月25日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汙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問責情況 |
1 | D2Hl201907150565 | 演豐鎮塔市村委會符東村旁邊不到20米有個大的水泥攪拌站,24小時營業,揚塵比較嚴重,噪音擾民。攪拌站的土地本來是村民的土地,村委會在村民不知道的情況下轉包給攪拌站。村民向村委會、演豐鎮反應過,但都沒有回應。 | 海口市美蘭區 | 大氣汙染 | 7月16日15時40分,接到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轉辦件後,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隊員、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趕往現場進行督辦。現場核查結果如下:(1)該攪拌站物料堆場配有頂棚及噴淋降塵設施,運轉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蓋;(2)現場有12個生產罐體,其中:4個罐體有集塵設施,其餘8個罐體底下用2個霧炮機進行降塵處理;(3)出入口未設置車輛衝洗設備(4)場內道路全部硬化;(5)生產場地全部用圍牆圍擋;(6)未發現有渣土車,只有攪拌用車;(7)場地內配有灑水車灑水清掃。因為該攪拌站未進行生產作業,現場未發現有揚塵、噪音問題,經走訪周邊群眾該攪拌站確實存在上述問題,但是汙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檢測評估,投訴情況屬實。 | 屬實 | 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執法隊員對該攪拌站負責人進行宣傳教育,告知該攪拌站負責人在生產作業時要啟用汙染防治設施,避免產生揚塵問題,在12:00至14:00及夜間22:00至次日6:00停止生產作業,避免影響周邊村民的正常生活。 7月17日上午,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聘請海南海沁天城文昌分公司到現場要求開所有生產設備以監測生產噪音,監測結果為達標。由於攪拌站處於停工狀態,無法進行揚塵監測。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要求該攪拌站安排打料計劃,以便進行揚塵檢測。 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和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要求該攪拌站對堆場物料進行全覆蓋,並在出入口設置車輛衝洗設備,後續住建部門再進行指導。同時在外部道路安裝噴淋設備,降低道路揚塵。 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執法隊員將對該攪拌站的生產作業情況予以不定期巡查,避免產生影響周邊村民生活、健康的汙染問題。 | 無 |
2 | D2H1201907150577 | 海口市環境監察局在2018年9月10日檢查海南海獅印刷有限公司,先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後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80萬,聽證會中罰款改為62.5,當事人覺得罰款62.5萬太重,向生態環境廳申請複議,生態環境廳維持原判。後又申請訴訟,一審法院判維持原判決,案件正在進行二審。企業已經做環評,報告上報到龍華區環保局,當事人覺得罰款太重,導致企業無法生存。 | 海口市龍華區 | 其他 | 信訪件所涉案件系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瓊01行終165號行政案件,上訴人為海南海獅印刷有限公司,被上訴人為海口市生態環境局、海南省生態環境廳。該案於2019年7月4日立案,定於2019年7月30日開庭,現剛完成庭前送達工作。由於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未開庭審理該案,故對海南海獅印刷有限公司違法行為具體情況及行政處罰是否合法等問題尚無法形成認定意見。 | 屬實 |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次信訪件所涉案件將在開庭審理後對一審判決和被訴行政行為進行全面審查,儘快依法公正判決。 | 無 |
3 | D2HI201907150629 | 1、白沙門北控汙水處理廠和威立雅汙水處理廠近幾年經常散發臭味,特別是下雨天臭味較濃,影響周邊海景一號、恆大美麗沙、天頤灣小區居民正常生活。北控汙水處理廠脫泥池距離天頤灣小區不到150米,國家規定居住區300米之內不得建立汙水處理廠。 2、海口市政府規劃在天頤灣小區9棟、10棟外圍30米處修建一個科研用地(雷達站),附近居民擔心雷達站有輻射危害。 | 海口市美蘭區 | 大氣、輻射 | 經實地勘測。 1、現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距周邊住宅區衛生防護距離不足300米,基本屬實;反映白沙門北控汙水處理廠和威立雅汙水處理廠近幾年經常散發臭味問題,基本屬實。 2、美蘭區政府、市資規局即與項目業主海南海事局聯繫,並現場查看測量,初步測得白沙門雷達站選址紅線與天頤灣小區外圍圍牆間距,最短處間距約130米,最長處間距約190米。 | 屬實 | (一)反映白沙門北控汙水處理廠和威立雅汙水處理廠近幾年經常散發臭味問題。 1、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經多次開展現場調研和召開專題會議後,目前已啟動投資約1.5億元啟動了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除臭系統項目,並要求除臭項目技術按照優於全國最高標準執行,即廠區內任何一個集中處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標準按國家惡臭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值(GB14554-93)的一半執行,廠界廢氣排放執行國家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一級排放標準(GB18918-2002),該項目2019年底建成後,將極大的消減臭氣排放,優化周邊人居環境; 2、海口市水務局與海口市生態環境局加強日常運行管理和環境監管力度,增加監督性臭氣監測頻次,採取定期監測與不定期監測相結合,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立即從嚴從快從重查處; 3、我市美蘭區政府組織人員走街進戶,主動與附近居民溝通了解,做好維穩宣傳及風險化解工作,並定期將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除臭系統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向周邊群眾公開。 (二)反映周邊小區與汙水處理廠之間的距離不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問題。 1、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該片區控規修編制中對周邊未開發用地進行了優化,將北側療養用地調整公共服務設施,嚴禁安排居住用地,並設置防護帶,避免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對周邊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過規劃設置綠地隔離帶,下步落實規劃建設任務,避免臭氣擾民; 2、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在新一輪控規修編中,為避免防止出現同類問題,在汙水處理廠環境影響評估確定的周邊衛生防護範圍內,原則上不新增居住、醫療衛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三)反映附近居民擔心雷達站有輻射危害問題,我局已對接項目業主海南海事局請其最快組織開展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並對現狀雷達站進行技術監測(因新選址尚未建設無法評估),第一時間將環評報告、監測結果在「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等平臺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慮。 | 無 |
4 | D2HI201907150700 | 演豐鎮塔市村委會符東村旁20米處有一攪拌站,作業期間噪音非常大、揚塵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健康。 | 海口市美蘭區 | 大氣汙染 | 7月16日15時40分,接到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轉辦件後,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隊員、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趕往現場進行督辦。現場核查結果如下:(1)該攪拌站物料堆場配有頂棚及噴淋降塵設施,運轉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蓋;(2)現場有12個生產罐體,其中:4個罐體有集塵設施,其餘8個罐體底下用2個霧炮機進行降塵處理;(3)出入口未設置車輛衝洗設備(4)場內道路全部硬化;(5)生產場地全部用圍牆圍擋;(6)未發現有渣土車,只有攪拌用車;(7)場地內配有灑水車灑水清掃。因為該攪拌站未進行生產作業,現場未發現有揚塵、噪音問題,經走訪周邊群眾該攪拌站確實存在上述問題,但是汙染程度大小仍有待檢測評估,投訴情況屬實。 | 屬實 | 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執法隊員對該攪拌站負責人進行宣傳教育,告知該攪拌站負責人在生產作業時要啟用汙染防治設施,避免產生揚塵問題,在12:00至14:00及夜間22:00至次日6:00停止生產作業,避免影響周邊村民的正常生活。 7月17日上午,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聘請海南海沁天城文昌分公司到現場要求開所有生產設備以監測生產噪音,監測結果為達標。由於攪拌站處於停工狀態,無法進行揚塵監測。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要求該攪拌站安排打料計劃,以便進行揚塵檢測。 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和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要求該攪拌站對堆場物料進行全覆蓋,並在出入口設置車輛衝洗設備,後續住建部門再進行指導。同時在外部道路安裝噴淋設備,降低道路揚塵。 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執法隊員將對該攪拌站的生產作業情況予以不定期巡查,避免產生影響周邊村民生活、健康的汙染問題。 | 無 |
5 | D2HI201907150729 | 椰航路上有個環衛垃圾車的停車場(位於幾個小區的中間),場面未硬化,車輛出入產生較大的揚塵,散發臭味,影響附近小區居民的生活。之前該停車場為綠地,後被剷平作為停車場,質疑是否需要辦理手續或者公示才可以停放垃圾車,希望停車場能搬遷。 | 海口市瓊山區 | 揚塵 | 核查情況如下: (一)該停車場用於停放機械化清掃車,沒有停放垃圾車(所有的垃圾運輸車輛已經於2017年8月13日全部轉移),地面未硬化。每日作業完後車輛均會進行清洗才回場停放,場地內的報廢垃圾箱均經過清洗乾淨之後再存放至停車場內,現場未聞到明顯臭味。京環公司每日對停車場進行6次灑水降塵作業並對灑水作業進行登記做臺帳。因此,群眾信訪反映的「椰航路上有個環衛垃圾車的停車場,車輛出入產生較大的揚塵,散發臭味」情況部分屬實。 (二)該停車場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並非公共綠地,後京環公司租賃海南吉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場地,用於停放作業車輛。經向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瓊山大隊了解,該停車場為京環公司內部停車場,不對外收費,無需交警部門的臨時停車場備案。 (三)京海環衛公司新停車場已經選好址,新地址為紅星村委會玉蒼村內空地,新選停車場為京環公司內部停車場,交警方面無需備案。7月17日京環公司已經張貼公告告知群眾,計劃9月底前將停放的車輛全部轉移。 | 部分屬實 | (一)要求京環公司在完成搬遷前,繼續加強內部機械化清掃車輛的管理,每日完成早、中、晚共計不少於6次的內部灑水降塵作業,並做好臺帳管理工作。 (二)7月12日京環公司已完成與新停車場土地所有方籤訂租賃合同等工作,在此期間京環公司加強對停車場的內部管理,並抓緊新停車場地的建設改造工作。預計9月底前將停放的車輛全部轉移。 (三)要求鳳翔街道辦做好周邊小區業主和居民的解釋溝通工作,爭取老百姓的支持和理解。 (四)京環公司已於7月18日對椰航路環衛垃圾車停車場進行臭味和揚塵檢測,待檢測報告出具後再進行下步處置。 | 無 |
6 | D2HI201907150610 | 豪庭路3號耀江西岸公館小區,四周被垃圾包圍,特別是3、7號樓後面,已經像垃圾堆場,經常會有垃圾車過來倒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和住建垃圾,散發臭味,起風時候有揚塵和各類垃圾。向12345反映,但沒有處理。 | 海口市秀英區 | 土壤 | 經核實,豪庭路3號耀江西岸公館小區南側有建築垃圾亂倒的情況,該處為未硬化的土路,故未沿路安放生活垃圾桶,但環衛車輛會定期到附近耀江公館中收納生活垃圾。向12345反映該問題,區、鎮兩級部門根據工作實際及堆積的現場情況,曾多次組織人員力量進行清理,近期問題再次反彈。 | 部分屬實 | 1.由長流鎮協調安排3輛十輪卡和3輛鏟車對豪庭路3號耀江西岸公館小區南側的建築垃圾進行清理,同時安排工作人員實時督促跟蹤工作落實情況及進度,該工作已於7月17日完成。 2.長流鎮政府牽頭,在垃圾清理完畢後,馬上在該段道路兩端設立通行路障,阻止中型以上車輛進入,防止大宗垃圾的偷倒現象,現已完成路障設置。 3.由區住保中心指導長流鎮物業辦,對該路段周邊的西海豪園、耀江西岸公館、蔚藍海岸三個住宅小區物業進行強調、教育,聯繫安排小區通過公告、物業群等方式加強宣傳勸導,引導小區居民在今後規範傾倒、處理日常垃圾。由長流鎮政府牽頭,在垃圾清理完畢後,馬上在該段道路兩端設立通行路障,阻止中型以上車輛進入,防止大宗垃圾的偷倒現象。 4.由長流鎮城管中隊牽頭,聯合周邊社區、小區幹相關工作人員強化日常巡控,做好巡查及證據固定,對偷倒行為一經發現馬上由城管介入頂格處罰。同時舉一反三,對秀英轄區內加大排查處置力度,有效解決垃圾亂倒現象。 | 無 |
7 | D2HI201907150617 | 儒俊水廠對面有某一工廠(行業類型未知),半夜排放臭氣,從未見該工廠進出貨物 | 海口市瓊山區 | 大氣 | 調查核實經過:7月16日12時30分,海口市瓊山區政府副區長馮柳,瓊山區生態環境局局長李茂順、區科工信局局長楊傳鋒、鳳翔街道辦主任林歡等相關部門人員到現場進行核查。 7月16日16時50分,瓊山區委書記陳昊旻帶領相關區領導和區生態環境局、區科工信局、鳳翔街道辦等相關部門人員到達投訴地點,要求各級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到環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配合單位和責任單位要溝通協調,形成合力,相關辦件配合單位要依據各自職能,全力配合牽頭單位調查核實群眾投訴問題相關情況。 經核查,(一)車間生產不產生廢水,廢氣主要為食堂油煙和生產廢氣,食堂油煙經油煙進化器處理後排放,油煙排放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標準;生產產生廢氣主要為膠合工段和刷印工段,該工段在玻璃房內密閉操作。產生廢氣主要為總烴、甲烷、非甲烷總烴,均設置集氣罩收集後通過VOC光熒處理設施處理後排放。根據2019年6月19日的監測報告(HKHBJS/2019/342號),1#、2#號口VOC監測排放符合《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汙染源大氣汙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級標準評價。 (二)該廠主要生產包裝盒,生產時間為早班8:00-12:00,中班2:30-5:00,經查看排班表和詢問員工,晚上不生產。 (三)生產車間距離最近的小區約30米,經屬地街道走訪200米範圍內的居民、商戶,均表示未發現臭氣跡象,半夜也沒有聞到臭味,但該企業生產有廢氣排放,可能產生異味,投訴情況部分屬實。 (四)該廠貨物出入由貨櫃車輛裝載,均為白天上下班期間裝載,根據進出記錄,每月約20批次。 存在問題:該企業生產有廢氣排放,可能產生異味。 | 部分屬實 | 1.屬地街道和職能部門將加強日常巡查。 2.要求萬達包裝廠做好日常管理,保障汙染防治措施正常運轉,並做好相關臺帳管理。群眾反映問題已解決。 | |
8 | D2HI201907150673 | 小區樓頂違規建設信號塔基站,對周圍居民產生長達兩三年的輻射影響。 | 海口市龍華區 | 輻射 | 經核實,該小區基站建設未違規,輻射值屬於國家安全標準範圍。 | 不屬實 | 1、現場核實情況;2、加強輻射知識宣傳;3、後組織第三方機構進行現場監測完善移動公司環評資料。 | 無 |
9 | D2HI201907150697 | 廚仔餐飲店營業期間油煙汙染嚴重,在小區裡面及家中均能聞到油煙味,家中的牆壁有被燻黑現象,油煙通過消防通道直排。多次向12345投訴無果。 | 海口市龍華區 | 大氣 | 7月16日15時,龍華區委常委吳馨組織金宇街道、銀湖社區、區生態環境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小區物業、業主委員會等單位負責人到現場調查核實。經查,該餐飲店油煙通過排煙管道經油煙淨化器和水過濾裝置處理後排放,油煙管道由廚房後側延伸到鋪面正門上方。油煙通過消防通道直排的問題不屬實。 同時工作組對居住在該餐飲店附近的三戶居民進行了走訪,三戶居民均表示不存在家中牆壁被燻黑情況,但偶爾會在家中聞到較淡的油煙氣味。家中牆壁被燻黑的問題不屬實,能聞到油煙味的問題屬實。2019年3月1日至今,共受理轉自海口12345的關於廚仔餐飲店油煙汙染問題的投訴件12宗,該店油煙淨化器正常使用並加裝了二次水淨化過濾裝置,油煙汙染問題城管執法人員已及時進行處理。2019年6月18日,區生態環境局曾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該店的油煙排放情況進行監測,監測報告結果顯示「達標」。多次向12345投訴無果的問題不屬實。存在的問題:1.油煙淨化器及排煙管道未及時清洗。2.排煙管道及廚房通風口需加強密閉性。 | 部分屬實 | (一)7月16日,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海口龍華廚仔餐飲店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海龍綜法改字L7〔2019〕第E0716號),責令店家在7月23日前進行整改,整改措施如下:1、清洗油煙淨化器以及排煙管道;2、做好排煙管道以及廚房通風口的密閉措施避免油煙洩露。(二)7月16日,區生態環境局委託海口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該店經營時油煙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預計在7月23日出具。(三)待檢測報告結果出具後,如檢測結果不達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罰並責令限期整改,同時金宇街道辦將第一時間將處理結果在小區內予以公示。 | 無 |
10 | D2HI201907150744 | 海口市實際大橋設置公交車專用道,早晚高峰期車輛擁堵造成尾氣排放量大,汙染環境 | 海口市美蘭區 | 大氣 | 2019年7月16日15時,我市接到該信訪件後,立即指派交警支隊詹鋒副支隊長組織警力前往世紀大橋現場進行走訪調查。由於公交專用道設置須確保道路通行的連續性和暢通性,才能充分體現公交優先,即「一通到底」。反之則毫無暢通可言,設置公交專用道也無法實現應有的效果。世紀大橋作為我市南北幹線的重要交通節點,在此路段設置公交專用道較為合理性。 公交專用道實施前,我市通過手機簡訊、微信、媒體多種渠道廣泛開展宣傳,由於部分駕駛人暫未適應公交專用道的限行管理,不理解公交專用道對於城市公共運輸的綠色發展帶來的環境效益。道路資源受限,在道路、橋梁寬度未增加的情況下,增設公交專用道後不可避免的壓縮了私家車的通行空間,部分路段局部擁時有況發生。 | 是 | 為保障道路暢通,我市已要求公安交警部門加大世紀大橋沿線道路交通疏導管控力度,同時要求市交通港航局、市城建集團等相關部門,進一步優化公交專用道的設置,完善相關配套設施,提高公交專用道設置的合理性。 目前我市公安交警部門已制定交通疏導管理措施具體如下: 一是堅持快速處置原則。緊急情況一旦發生,現場指揮員應果斷指揮,執勤人員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任務職責,根據人車流變化和市區交通實際情況,嚴格按照應急預案要 求,堅決果斷地進行處置。 二是堅持請示報告原則。加強動態監控和巡邏,及時預警,在執行任務過程中,對發生的各種緊急情況,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製度,及時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按照指令開展處置。情況特別緊急嚴重,來不及報告的,要按照職責分工,充分發揮執勤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和獨立作戰能力,先處置後報告或邊處置邊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三是堅持嚴重堵塞疏導三原則。外圍:組織警力外圍進行交通分流,阻止後續車輛繼續進入堵塞區域;中間區:對已經進入堵塞區域的車輛進行控制,車輛依次排隊等候,防止車輛逆行,加劇堵塞程度;焦點:迅速排除堵點的堵塞,依次交替指揮各路口車輛通行。 四是明確現場處置流程。執勤民警到達現場後,應當迅速查清堵塞的源頭,查明堵塞的原因,儘快清除源頭障礙物、 障礙車。當本崗位無法解決堵塞和排除障礙車輛時,應向上 級報告,請求增援;或由上級統一安排,組織路線、區域交 通分流,限制車輛進入,避免加重堵塞程度,並組織力量解決障礙。 五是加大宣傳力度。根據公交專用道通行通告進行報紙、微信、朋友圈等相關媒體介質加大公交專用道的宣傳,提倡廣大駕駛人逐步減少私家車出行,從而選擇綠色的公共運輸出行,逐步減少車輛的尾氣排放問題。 問題解決情況。 問題已解決。 公交專用道項目工程的實施通過了北京城建設計研究院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建設目的主要是為了改善公共運輸出現比例,有效緩解主城區的交通壓力,是打造高效、智能、安全、便捷、綠色創新型綜合交通體系的需要。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文),提高城市公共運輸車輛的保有水平和公共汽車平均運營時速的具體體現。也是落實「十三五」期間充分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全面推進公交都市創建和公交優先發展的要求。 根據當前海口道路交通運行情況,發展高效集約的運輸方式是我市當前的迫切選擇,能夠顯著提升公共運輸服務水平,改善交通狀況,有效解決海口交通擁堵問題,經過近半個月運作設置公交專用道路段擁堵的問題得到了緩解,信訪反映的問題已得到解決。 | 無 |
11 | X2HI201907150030 | 舉報人認為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通過背面中國鐵塔柱子不遠處的海灘通往大海的排汙明溝偷拍汙水。 | 海口市美蘭區 | 水汙染 | 7月16日16:15,美蘭區水務局汪曉懂、人民街道辦主任唐曉莉、美蘭區生態環境局曾柱、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吳清升、人民街道城管中隊趕至現場調查了解,現場對信訪事項中所指點位進行詳細排查,未發現信訪事項所指情況。 | 不屬實 | 無 | 無 |
12 | D2HI201907150635 | 萬科森林度假公園(報批項目三亞國際康體養生中心)小區內有一個湖,稱巖溪湖,由山頂流下的水形成,目前湖內水葫蘆瘋長,大量魚死亡,散發惡臭,水體顏色黑黃色,渾濁不堪,存在大量油汙。小區環評內要求巖溪湖應達到三類地表水標準,目前湖內水體無法達標,汙染後的湖水將往下遊流,會流入落筆村內。已向物業、相關部門投訴過相應問題,相關部門已處罰過,但仍存在嚴重問題。舉報人認為造成巖溪湖汙染主要是因雨水與小區生活汙水混流,直排入湖內;小區內居民私自增加建築面積並將生活汙水直排入湖內;萬科在施工期間將施工汙水利用水泵注入湖內;小區內自建汙水處理站需人工啟動,且處理量無法滿足小區汙水排放量要求;小區4期中國結橋橋下3個汙水井下雨時汙水溢出,流入湖內;湖底淤泥最厚1.2米-1.5米,物業一直未清理淤泥,未從根本解決問題。舉報人希望能在小區內公示處理情況。 | 三亞市吉陽區 | 水 | 經調查,三亞國際康體養生中心存在下列問題:1.小區內人工湖水質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限值;2.該項目內部分業主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後剩餘材料(如膩子粉、砂漿、水泥、塗料等)由陽臺衝洗至雨水設施內,經雨水設施排入內湖;3.小區內居民私自增加建築面積並將生活汙水直排入湖內;4.小區垃圾集中收納箱處,收納箱及地面清洗後的尾水排入雨水管道,經雨水管道排入內湖;5.檢查期間,汙水管道運行正常,但路面低處汙水井蓋有汙水外溢的痕跡。6.該項目5戶業主在未經規劃部門審批、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加裝搭建臨湖建築。 未發現下列情況:1.三亞國際康體養生中心項目內人工湖水葫蘆瘋長,大量魚死亡,散發惡臭,水體;顏色黑黃色,渾濁不堪,存在大量油汙的問題;2.該項目雨水與小區生活汙水混流,直排入湖內;3.區內自建汙水處理站需人工啟動,且處理量無法滿足小區汙水排放量要求;4.小區4期中國結橋橋下3個汙水井下雨時汙水溢出,流入湖內;5.湖底淤泥最厚1.2米-1.5米,物業一直未清理淤泥,未從根本解決問題。 | 部分屬實 | 1.針對小區內人工湖水質超標問題,已要求海南落筆洞實業有限公司三個月內完成人工湖水質治理,確保湖水達標。 2.針對部分業主房屋裝修廢水排湖問題,已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限三日內完成整治,並要求開發商規範小區房屋裝修行為,確保所有施工廢水經沉澱後排入汙水管道。 3.針對部分業主在露臺種、養殖,種養殖廢水排湖問題,已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限該公司在一周內將露臺生活汙水接入汙水管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求開發商立即制止業主在露臺種、養殖行為,並對現有養殖、種植區域清洗。 4.針對垃圾集中收納箱清洗尾水排湖問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求開發商立即整改,將清洗尾水收集進入汙水管道。吉陽區政府已對該項目排汙的三條雨水管進行封堵,並協調該項目開發公司更換破損井蓋。 5.針對汛期小區內汙水外溢問題,我市職能部門將對該小區汙水處理站汛期運行情況進行核查。 6.針對該項目五位業主的違建問題,已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三天自行拆除,逾期則依法強制進行拆除。 | 無 |
13 | D2HI201907150656 | 陽光雅園小區一樓鋪面萬州烤魚店排煙管道布放在三亞市第七小學、三亞中航宿舍樓、三亞電信公司宿舍樓之間,每天下午5點至凌晨3點斷斷續續的排放油煙,汙染已有兩三個月,油煙味重,造成大氣汙染。 | 三亞市吉陽區 | 大氣 | 經調查,「萬州烤魚」店營業執照登記名稱為「三亞吉陽魚的故事烤魚店」,為個體戶租賃住宅樓開辦的餐館。該店裝有油煙淨化設施及排煙管道,油煙經由排煙管道高空排放,有第三方海南碩清技術檢測有限公司於2019年6月25日出具的油煙檢測報告,檢測報告未超標。為進一步核實,三亞市環境監測站於2019年7月18日進行採樣檢測,結果顯示油煙達標排放。 | 部分屬實 | 相關職能部門已要求經營者加強環境管理,避免油煙擾民。 | 無 |
14 | X2HI201907150032 | 海南南海熱帶海洋研究所的工作人員發現三亞崖州灣南山貨運碼頭西側的臨時珊瑚礁檢測平臺工作海域有兩艘挖泥船在施工作業,挖泥排出的廢水懸浮物增加值在150ml/L,一些造珊瑚礁出現局部死亡,對崖州灣的中華白海豚等國家保護瀕危物種帶來負面影響,該海域施工前通過環評,但沒有開展施工範圍內海域珊瑚礁專項評價。 | 三亞市崖州區 | 海洋 | 1.被舉報對象為三亞海事工作船碼頭項目,海域使用權人為三亞海事局,為公益性事業用海。 2.該項目已取得原省海洋與漁業廳批覆(瓊海漁便函[2017]107號),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瓊(2017)三亞市不動產權第0016875號、瓊(2017)三亞市不動產權第0017367號)。該項目海域使用論證報告及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均經專家評審通過,《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中已對項目珊瑚礁做出評價,三亞珊瑚礁生態研究所已出具《海南海事局三亞海事工作船碼頭項目海域珊瑚礁生態監測調查報告》。根據2017年5月中國科學院深海科學與工程研究所《三亞新機場人工島工程對中華白海豚影響專題評價報告》,2014年4月-2017年4月海南島西南海域中華白海豚考察路線圖以及中華白海豚發現位點,投訴區域未觀測到中華白海豚蹤跡。 3.經批准,項目僱傭了2艘挖泥船於2018年5月4日至11月27日開展了航道疏浚,2艘挖泥船已退場。2019年7月17日,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提取海水水樣檢測結果為第一類水質(報告編號:SHC-J2019092),懸浮物為1mg/L。 | 部分屬實 | 要求各單位加強對三亞海事工作船碼頭項目的監管,保證項目的開發建設依法依規進行。 | |
15 | D2HI201907150666 | 東八路期未路面硬化,造成揚塵汙染;附近部分汙水管道未使用,導致生活汙水排入路面,臭味,雜草叢生,蚊蟲滋生。 | 儋州市那大鎮 | 水,大氣 | (一)2019年7月16日下午,那大鎮組織市資規局、市水務局、市環衛局、市城投公司等責任單位及工程設計團隊對該段路實地核查,確實存在路面未硬化、部分汙水管道不通暢排入路面、雜草叢生等問題,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 (二)2019年7月16日下午,市水務局已勘察出東八路居民生活汙水通過暗溝接入現狀排水涵,汙水直排路面情況,疑似東乾渠水滲透造成的,已去函松濤管理局進一步查證,並將水樣送市環境監測站檢測,監測結果表明該水樣水質為PH6.41,化學需氧量25mg/L,氨氮4.15 mg/L,總磷0.83 mg/L,懸浮物34 mg/L,未超過《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2一級標準。 (三)2019年7月18日下午,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林剛、副市長趙江澤親臨現場督導整改落實工作。 | 屬實 | (一)對投訴件提到的「汙水排入路面,散發臭味,雜草叢生,蚊蟲滋生」問題,那大鎮政府配合美城公司於2019年7月16日下午派出清掃、疏通人員對該路段的建築垃圾、雜草進行了清除,疏通了路面積水,並組織機械平整了坑窪路面。 (二)對投訴件提到的「附近部分汙水管道未使用,導致生活汙水排入路面」問題,市水務局於2019年7月17日上午派出水利工程勘察人員,在那大鎮政府、松濤管理局的配合下沿積水處倒查,發現汙水直排路面情況,疑似東乾渠水滲透造成的,已去函松濤管理局進一步查證,並將積水樣送市生態環境局檢測,同時督促水利工程設計單位儘快編制解決方案,完善該路段的排水設施。 (三)市城投公司根據市資規局提供的規劃圖,聘請雅克設計有限公司推進項目的設計、預算等工作。 | 無 |
16 | D2HI201907150651 | 由於恆達路通往養老院的路段未修建,未鋪設汙水管道。導致周邊路段居民區生活汙水無法收集。 | 儋州市那大鎮 | 水 | 2019年7月16日下午,市水務局立即組織那大鎮、市城投等單位到舉報現場進行調查,經核實恆達路為宏達路,與萬福東四巷垂直,是通往養老院路段,目前,該路段道路路面未硬化,確實存在生活汙水未得到有效收集等問題。 | 屬實 | (一)市城投公司正抓緊研究將道路建設列入計劃, 並上報市政府統籌安排。 (二)市水務局組織那大鎮政府、市城投公司、設計院工作人員到宏達路進行情況排查。由於施工條件差,設計院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設計方案,下一步將根據施工方案的要求將該區域汙水收集往汙水提升泵站輸送到那大鎮汙水處理一廠處理。 | 無 |
17 | D2HI201907150622 | 各村均有溫氏集團旗下的個體養雞戶,養殖規模從4千隻-3萬隻不等,均不具有環評手續,希望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目前未發現汙染。 | 儋州市那大鎮 | 其他汙染 | 2019年7月16日下午,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市生態環境局、那大鎮政府等相關單位,在儋州溫氏公司工作人員配合下,對那東公路19公裡至那大怡心花園路段儋州溫氏公司旗下的養雞戶進行調查。經調查,在那東公路19公裡至那大怡心花園路段,儋州溫氏公司旗下養雞場共176家,其中5家在那東公路19公裡至那大怡心花園路段兩側100米禁養區範圍內,情況如下:徐月①養殖場,飼養面積768平方米,已停養;徐月②養殖場,飼養面積1100平方米,存欄量13500隻,目前已清理轉移;吳亞順養雞場,飼養面積580平方米,存欄量7000隻,已飼養53天;賴清海養飼養面積1250平方米,存欄量13000隻,已飼養125天;梁慶梅雞場已停養。另在100米外有171家養雞場,各養雞場飼養量大部分在5000隻以上。 這些養雞場均採用「公司+農戶」的經營模式,未辦理環評手續,未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雞糞通過在養殖場地面鋪設穀殼收集,日產日清,售賣後綜合利用製作有機肥。公司有專職技術人員,指導養戶飼養及疾病治療,醫療廢棄物及病死雞等由公司統一收回無害化處理。 | 屬實 | (一)儋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在禁養區範圍內的5家養殖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這5家養殖場立即改正違法行。另外,對禁養區外的養雞場,指導其依法依規完善相關環保手續,並要求養殖場業主按環保要求對雞場進行規範管理。 (二)儋州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儋州市生態環境局、儋州市那大鎮人民政府及儋州溫氏公司召開研究部署投訴交辦單整改工作會議,會議研究確定了排查路線範圍,制定了《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D2HI201907150622信訪件處置工作方案》,明確各部門分工和時間節點。 (三)那大鎮制定了《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那大鎮D2HI201907150622信訪件處置工作方案》。 | 無 |
18 | D2HI201907150694 | 2017年環保督察的時候已經投訴,文昌市處理結果是要拆除文昌時代藝術玻璃廠,但執法局拆拆停停,懷疑有保護傘。廠區雖然已經採取斷電措施,但是該廠廠長偷偷接了其他地方的電,經常偷偷作業,噴漆的時候有很臭的味道,切割玻璃的時候噪音很大。廠區內仍存有大量玻璃、鋼鐵等,擔心督察組走了後死灰復燃,希望能徹底拆掉或者搬遷。 | 文昌市 | 大氣,噪音 | 經查,該玻璃加工廠已處於停業狀態,經市供電局和市執法局工作人員現場核查,未存在偷偷接電進行噴漆和切割玻璃作業現象,且該玻璃加工廠主廠房頂部結構已自行拆除。2018年7月3日,市執法局開始對文昌時代藝術玻璃加工廠新建擴建部分違法建設進行拆除,2018年8月2日,文昌時代藝術玻璃加工廠新建擴建部分違法建設已拆除完畢,市執法局已對拆除現場進行清理並對周邊環境衛生進行整治。但該加工廠主廠房部分,鑑於屬文城鎮官坡村村民發展家庭生產經濟,不屬於規模化生產廠區,從「尊重歷史、正視現實、依法依規」的角度考慮,暫緩強制拆除。2019年以來,為了徹底解決群眾信訪問題,市執法局多次組織執法人員對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交辦信訪件辦結情況進行回頭看,通過對該加工廠負責人進行深度溝通,並對其進行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規知識宣傳,在減少當事人損失的情況下,在市執法局的監督下,允許當事人對主廠房進行自行拆除,2019年7月3日起,該玻璃加工廠當事人已開始自行對主廠房進行拆除,由於缺少拆除設備和工人缺乏拆除技術,當事人在自拆6日期間的確存在拆拆停停情況,導致拆除進度緩慢,達不到預期效果,該反映問題部分屬實。另外,該加工廠因暫時找不到搬遷和存放拆除物品的合適位置,導致拆除不徹底,但不存在保護傘的情況。該投訴件反映「該廠廠長偷偷接了其他地方的電,經常偷偷作業,產生噴漆和切割玻璃作業,」問題,經市供電局和市執法局工作人員現場核查,未發現存在偷偷接電進行噴漆和切割玻璃作業現象。 | 部分屬實 | 2019年7月18日,市政府組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供電局等職能部門到達現場立行立改,開始對文昌時代藝術玻璃廠主廠房進行強制拆除。2019年7月20日,文昌時代藝術玻璃加工廠主廠房已拆除完畢,該投訴件反映的噪音和油漆臭味等環保問題已不存在,違法建築問題已處置完成。 | 無 |
19 | D2HI201907150564 | 村裡及附近村的井水是鹹的,沒有接上自來水廠的水,2017年第一輪督察已經進行了投訴,文昌市當時的反饋處理情況是要為村裡接上自來水,但是直至現在都沒有接通自來水。村子周圍有個體養殖戶汙水直排大海,懷疑汙染水體。 | 文昌市 | 水 | 一、錦山鎮羅豆居群眾長期飲用由羅豆農場地下水井水源,共有3個自來水集中水塔供水,分別是第一工作站供水塔 、第二工作站供水塔、第三工作站供水塔。羅豆農場第四作業站繡田村,該村現有人口137人、54戶,該村群眾飲水由第三工作站高頭村水塔供水,該水塔供應羅豆農場三、四、五作業區三十多個村莊的群眾用水,供水人口約5千多人,從2004年開始為當地群眾供水。該水塔取水於水塔附近的二口機井,機井深度為60米,水質偏鹹。 二、該村周邊共有養殖場5家,養殖塘25口,養殖面積77畝,配備沉澱池4口。其中:1.何和濃養殖場建有8口養殖塘,養殖面積為21畝,主要是淡水養殖羅非魚,建有沉澱池; 2.陳明基第一養殖場建有6口養殖塘、養殖面積為27畝,主要是淡水養殖羅非魚,建有沉澱池; 3.陳明基第二養殖場建有2口養殖塘、養殖面積為5畝,目前已停產;4.符育養殖場建有6口養殖塘,養殖面積為18畝,主要是淡水養殖羅非魚、建有沉澱池;5.陳小隆養殖場建有3口養殖塘,養殖面積為6畝,主要是淡水養殖羅非魚,建有沉澱池。除陳明基第二養殖場已停止養殖,其餘4家養殖場均將養殖廢水抽至沉澱池進行沉澱後循環利用,且該5家養殖場距離海域均約2公裡,現場未發現汙水直排大海現象。 | 部分屬實 | 在2017年8月,曾受理編號為D11109的投訴件,該投訴件反映羅豆農場區域水質發鹹的問題。為長效解決羅豆農場區域(含繡田村)飲水安全問題,我市把解決羅豆農場飲水安全工程列入2018年實施計劃。項目總投資2586萬元,通過延伸錦山水廠管網供水羅豆農場,以徹底解決該地區的飲水安全問題。 本工程於2018年12月20日開工建設,施工合同工期為90天。該工程施工過程中受到線路途經部分村莊一些村民因用地問題多次阻撓施工,工程發生多次設計變更改線,嚴重影響了工程的施工進度,造成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截止7月17日,主體工程已全部完工,並進行工程通水試驗。執照新建供水管網投入使用的要求,需對管道進行全面清洗,並經檢測單位對管道未梢水進行水質檢測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後,即可以開始向羅豆農場三座水塔供水。為此,計劃從7月18至20日,利用三天時間進行管道清洗工作,7月21日安排市疾控中心到羅豆農場取水樣檢測,預計在7月28日可出具檢測結果。在確定水質達標後,即可向羅豆農場現3座水塔供安全乾淨的飲用水,長效解決錦山鎮羅豆居1.55萬名群眾長期以來飲水不安全的問題。 | 無 |
20 | D2HI201907150689 | 曾繁亮在曾慶國家旁,長期養殖鵝,佔地約300平方,養鵝數量約100-200隻,部分養殖汙水直排至地面,長期滋生蚊蟲,散發惡臭,噪音非常大,嚴重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建議其搬離。 | 瓊海市 | 水,噪音,大氣 | 經了解,該養殖戶在個人自留山上以圈養的方式飼養家鵝約300隻(未達到規模養殖),養殖場佔地面積300平方米(含養殖戶居住用地)。在實地調查中,未有惡臭明顯、蚊蟲滋生及噪音擾民等問題;該養殖場採用網格上飼養的方式對鵝的排洩物進行收集,由專門的排汙管道排入村級汙水處理管網中。養殖戶每日清洗鵝舍3次,同時定期進行「三除三滅」,鵝舍基本整潔。各相關職能部門對照相關規劃,該養殖場未處於我市飲水資源保護區及畜禽養殖禁養區範圍內,規模也達不到規模養殖,該養殖場未違反生態環境等相關法律法規。 | 不屬實 | 各相關職能部門對照相關規劃,該養殖場未處於我市飲水資源保護區及畜禽養殖禁養區範圍內,規模也達不到規模養殖,該養殖場未違反生態環境等相關法律法規。 | 無 |
21 | D2HI201907150707 | 該垃圾填埋場位置在青皮林自然保護區內,垃圾填埋量已經超過了設計量,填埋高度較高,擔心發生潰壩或者地質災害。10多年間連續偷排滲濾液到海田溪裡,後流到海裡,汙染地下水體,擔心青皮林樹木會死亡。5年裡,艾美酒店前面的沙灘已經變黑,督察組來之前當事人發現當地做了一些臨時的表面整改,更換了沙灘的沙子。建議填埋場儘快封填搬遷。懷疑存在腐敗現象,要求查實。 | 萬寧市 | 土壤,水,生態,海洋 | 1、經萬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饋,該垃圾填埋場離青皮林省級自然保護區最近直線距離約 1210 米,不在青皮林省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未發現因海田溪汙染而造成青皮林自然保護區的青皮林死亡。 2、2018年垃圾填埋場已經在垃圾堆體周邊加高垃圾壩,經測量垃圾填埋場作業在設計標高內,不會發生潰壩和地質災害。 3、垃圾填埋場是政府單位運營管理,不存在垃圾滲濾液偷排現象,垃圾滲濾液處理都是經過環保部門在線監控系統達標排放。 4、2017年7月31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地下水井檢測,垃圾填埋場地下水井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1993)III類標準。 5、為了避免海水倒灌導致水流不暢通,市水務局對石梅灣出海口位置挖低出海口河床20-30公分,整個修復過程中沒有將任何砂石翻新,也沒有任何砂料運輸出去。 6、該場是萬寧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我市與周邊兄弟市縣共享平臺模式建設垃圾焚燒廠納入海南省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方案中,新的垃圾焚燒發廠投入運營後,該垃圾填埋場將停用,並按照封場及後期維護管理的要求進行維護和管理,確保環境安全。 | 部分屬實 | 1、加大改擴建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工程調試進度,確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減少滲濾液儲存量。 2、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和外圍建設防護牆工程,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3、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4、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5、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6、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 無 |
22 | D2HI201907150683 | 石梅灣九裡小區直線距離幾十米的位置存在一個萬寧市無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垃圾為萬寧市和瓊海市的垃圾。垃圾場產生臭味,影響居住導致生病,居民無法開窗;下雨的時候滲濾液和垃圾汙水直接排入海田溪(下雨是黑色,沒下雨無影響),石梅灣沙灘被汙染成黑色。溪水中的生物死亡。從2014年小區業主入住起該現象已經存在,已向萬寧市園林局、生態環境部信訪辦反饋,曾與當地環保局打官司,但敗訴。萬寧市政府有明文曾承諾該垃圾場2017年7月31日關閉,但至今未關閉。2019年7月12日新華社報導該垃圾場,並通過暗訪該垃圾場存在超負荷工作,存在爆炸的風險。曾向當地政府反映,但當地政府無處理結果。 | 萬寧市 | 水,大氣,海洋 | 1、經在現場測算,填埋場距離小區直線約900米,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GB50869-20132)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且填埋場建設運營在先,小區建設在後。 2、因我市與瓊海市以共享平臺模式建設垃圾焚燒廠。瓊海市部分的生活垃圾從2017年5月運到萬寧市生活垃圾無害化填埋場處理,2019年7月11日已停止瓊海市生活垃圾進場。 3、根據省環保廳竣工環保驗收要求,要安裝汙水處理設施自動監控系統,才可申請辦理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手續,但是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施工設計中並沒有自動監控設備安裝內容。2012年市政府為了支持海南麓海天堂旅遊度假區項目建設,計劃遷移該垃圾場(《萬寧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十四屆第十二次[2012]12號),造成垃圾場沒有安裝汙染源自動監控設備。依照省環保廳整改的要求,我局於2015年5月建設自動監控系統並通過驗收,2016年12月萬寧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工程項目通過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竣工環保驗收。 4、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5、下暴雨時受雨水衝刷垃圾場路面造成部分汙水進入排水溝情況。據現場查看,沒有發現石梅灣沙灘汙染成黑色、溪水生物死亡現象。 6、我市2015年5月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萬寧市環保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但由於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垃圾焚燒處理設施選址還沒有落地。我市計劃與周邊兄弟市縣共享平臺模式合作建設生態垃圾焚燒廠,但周邊市縣垃圾焚燒廠正在建設中。 7、填垃圾填埋場爆炸主要是甲烷濃度達到5%-15%之間,則遇到明火方會達到爆炸條件。垃圾填埋場填埋庫區是屬於空闊地帶,填埋場產生的甲烷氣體都是經過自然排放,排放濃度達不到爆炸極限濃度。況且垃圾填埋場庫區屬于禁煙禁火地帶,進入垃圾填埋場庫區禁止攜帶火種,也達不到爆炸所要求的明火範圍。 8、經萬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饋,該垃圾填埋場離青皮林省級自然保護區最近直線距離約 1210 米,不在青皮林省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 | 部分屬實 | 1、加大改擴建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工程調試進度,確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減少滲濾液儲存量。 2、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和外圍建設防護牆工程,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3、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4、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5、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6、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 無 |
23 | D2HI201907150664 | 從長豐到神州半島的路上有一中石化加油站,其對面有一條長達兩三千米的排水溝,裡面都是附近居民樓的排汙管,到了枯水期,排水溝裡全部是生活汙水,導致沿路都能聞到臭味。此外,附近居民偷偷往裡面倒生活垃圾,很髒很臭。 | 萬寧市 | 土壤,水,大氣 | 接到該案件後,我市高度重視,市委、市政府立即對該案件整改工作進行了專門部署,決定由王立副市長帶隊,抽調市水務局、東澳鎮和萬寧水庫東澳水管所等單位負責人和業務骨幹組成專門調查小組,於7月16日下午到現場進行了調查核實。 現場調查發現,群眾反映的排水溝為萬寧水庫右乾渠引伸至東澳鎮的分渠道。該分渠道引東澳墟鎮主幹道橫穿整個東澳墟鎮後流向南海洋。2001年以來,由於受墟鎮建設的影響,該渠道已逐漸失去灌溉功能,現已和東澳墟鎮市政雨、汙排水溝聯通,變成東澳墟鎮市政的排水溝。鑑於東澳墟鎮汙水管網建設滯後,居住防滲站至東澳鎮中石化加油站段2000多米渠道附件的居民都將汙水直排在水渠裡,甚至有些群眾還往水渠裡偷倒生活垃圾,由於現在是枯水期,加上東澳墟鎮市政雨、汙排水溝堵塞嚴重,排水溝裡的生活汙水得不到有效排放,造成水渠出現髒、亂、臭現象。因此,交辦案件基本屬實。 | 基本屬實 | 1、立行立改。由市水務局會同東澳鎮政府立即組織對排水溝的汙水和垃圾、淤泥進行清理,立行立改;2、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由東澳鎮政府和市水務局東澳水管所共同組成清理小組,定期對排水溝進行清理和管控,確保不出現髒、亂、臭現象;3、由東澳鎮政府組織對東澳墟鎮市政雨、汙排水溝進行疏通和清理,減少汙水長期累積出現髒、臭現象;4、加快建設東澳鎮汙水管網工程。該項目總投資2774.08萬元,已經於2019年6月份開工,將在2020年3月份完工並接入神州半島汙水處理廠,到時東澳鎮所有居民汙水將納入市政汙水管網,徹底解決東澳鎮汙水排放問題。 目前整改情況:1、立行立改。市水務局及東澳鎮政府於2019年7月17日至20日,共組織挖倔機12臺/次、清理人員共60人/次,對排水溝的汙水和垃圾、淤泥進行清理,共清理垃圾、淤泥約180立方,目前,排水溝的汙水、垃圾及淤泥已清理完成。 2、加快建設東澳鎮汙水管網工程。到目前為此,該項目已建設汙水管網350米。 | 無 |
24 | D2HI201907150652 | 1.華潤石梅灣一期後面大約800米,有一個垃圾場,滲濾液順著海田溪直排大海。之前因為垃圾沒有覆蓋,臭氣燻天,於前20天開始對垃圾進行了覆蓋,並將海田溪入海口周圍被汙染的沙灘上的沙子換了,覆蓋汙染痕跡。目前暫停了垃圾的運輸。2.2015年萬寧市政府與華潤石梅灣籤訂關停協議,承諾2017年7月31日關停,目前還在運營,每天運送垃圾800噸,但處理能力不足,去年公示將旁邊一個大壩加高,進行擴建。3.萬寧市政府答覆,對垃圾場做無害化處理,實際並沒有。4.之前應業主要求在小區內對垃圾場臭氣監測情況進行通報,目前停了,不再進行通報。 | 萬寧市 | 土壤,水,海洋 | 1、在現場測算,該填埋場距離小區直線約900米,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GB50869-20132)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2019年6月25日市環衛園林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為了避免海水倒灌導致水流不暢通,市水務局對石梅灣出海口位置挖低出海口河床20-30公分,整個修復過程中沒有將任何砂石翻新,也沒有任何砂料運輸出去。 2、我市2015年5月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萬寧市環保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但由於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垃圾焚燒處理設施選址還沒有落地。我市計劃與周邊兄弟市縣共享平臺模式合作建設生態垃圾焚燒廠,但周邊市縣垃圾焚燒廠正在建設中。 3、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510噸。庫區垃圾壩加高項目是為緩解目前垃圾量多,經市政府同意,發改委立項並進行公開招投標後實施。 4、我市與周邊兄弟市縣共享平臺模式建設垃圾焚燒廠納入海南省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方案中,新的垃圾焚燒發廠投入運營後,該垃圾填埋場將停用。 5、該垃圾填埋場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技術規範》化程序操作,填埋作業區採取分區填埋作業,層層壓實後覆土蓋膜,定時消殺。 6、深圳華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萬寧分公司在九裡小區對異味監測是以無監測儀器、設備的方式進行,全程僅靠個人嗅覺來判斷,無法準確反應小區的整體情況,故此該公司停止對小區異味播報工作。 | 部分屬實 | 1、加大改擴建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工程調試進度,確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減少滲濾液儲存量。 2、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和外圍建設防護牆工程,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3、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4、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5、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6、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 無 |
25 | D2HI201907150571 | 石梅灣生活垃圾填埋場,多年存在散發惡臭的情況,質疑是否滲透,擔心會影響身體健康,多次反應無果。 | 萬寧市 | 水,大氣 | 1、填埋場距離小區直線約900米,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GB50869-20132)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且填埋場建設運營在先,小區建設在後。 2、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垃圾填埋場每天都會對垃圾堆進行消殺除臭,並對垃圾堆體進行土覆蓋再膜覆蓋,存在偶爾由於天氣原因產生的臭味,但不會擴散出填埋場,對周邊500米內不會造成影響。填埋場不會發生滲透情況,出水口水汙染物常規採樣監測委託萬寧市環境監測站每月不定時監測。滲瀝液處理站採用MBR+低壓反滲透工藝,2015年5月自動監控系統通過驗收,排水口處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垃圾填埋場員工每天24小時工作在垃圾填埋場內,是接觸垃圾的直接責任人,但未因垃圾填埋場工作而發生的職業病和疾病。 | 不屬實 | 1、加大改擴建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工程調試進度,確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減少滲濾液儲存量。 2、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和外圍建設防護牆工程,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3、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4、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5、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6、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 無 |
26 | D2HI201907150553 | 海南原生態有機咖啡有限公司 1、存在砍伐林地(約1000畝),用於建設小產權房(約40棟)、種植咖啡,且私挖土石方出售(約100萬立方)。 2、佔用太陽河上遊(興隆農場十一隊至十隊之間約1公裡)私自改變林地性質,建設旅遊相關設施。嚴重破壞生態、河道。 3、興隆咖啡谷內私自建設河壩,造成河水上漲,導致群眾種植的檳榔、胡椒大量被淹死。曾經多次向省紀委、打黑除惡辦公室、公安廳、生態廳、林業局、管委會等部門投訴無果。 | 萬寧市 | 水,土壤,生態 | 1.群眾舉報反映砍伐林木約1000畝的情況不屬實。 2.群眾舉報反映建設約40棟小產權房的情況不屬實。 3.群眾舉報反映私挖土石方出售100萬立方的情況不屬實。 4.群眾反映佔用太陽河上遊私自改變林地性質,建設旅遊相關設施的情況屬實。 5.群眾舉報反映興隆原產地咖啡有限公司在興隆咖啡谷內私自建設河壩,造成河水上漲,導致群眾種植的檳榔、胡椒被淹死情況屬實。 | 部分屬實 | 1.2017年10月萬寧市森林公安局對興隆原產地咖啡有限公司濫伐橡膠林木18株的案件進行立案查處,濫伐林木蓄積量共8.9614m³,行政處罰8100元,責令補種林木90株,被處罰人已繳納行政罰款款額,毀林現場已種植檳榔。 2.萬寧市林業局2018年7月分別對興隆原產地咖啡有限公司建設興隆咖啡谷的停車場和涼亭擅自改變林地用途2.37畝和2.15畝進行立案查處,分別罰款79000元和71650元,目前查處的地塊已恢復綠化,種植椰子。 3.萬寧市森林公安局繼續對興隆原產地咖啡有限公司建設興隆咖啡谷擅自改變林地用途調查,並依據調查結果對該拆除的將依法拆除。 | 無 |
27 | D2HI201907150699 | 大田鎮短草村近有家好德石業公司經常炸山採石,產生很大的噪聲和揚塵,村裡的很多房子被震裂,進出的超載大貨年把村裡的路壓壞了,之前訴很多部門沒有解決,懷疑和政府部門有勾結,要求把石場取締。 | 東方市 | 生態,大氣,噪音 | 1.東方市自規局對涉事的海南好德石場生產經營情況進行了現場核查。經核查,該石場相關證件、手續均齊全。針對生產存在的揚塵問題,東方市自規局組織約談了被投訴的石場業主,並要求及時清理033鄉道的散落的碎石 2.核實該企業生產作業過程中是否存在附近村莊房屋被震裂情況。 3.市環境監測站對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音和揚塵開展監測,並形成了《海南好德實業有限公司廢氣監測報告》;監測結果顯示,其總懸浮顆粒物並未超過排放的濃度限值。 4.針對該問題,市交運局已責令涉事石場安裝地磅及視頻監控設備,並將監控聯網至交通監控平臺,以便對車輛超重導致的揚塵和路面壓損等情況進行監管。截至目前,通過其視頻監控設備,在交警及運政部門的協同下共查獲超限車輛7臺。5月21日交通部門在檢查中發現該石場運輸石料車輛存在超載問題,依法予以2萬元的處罰。 | 屬實 | 1.東方市自規局要求涉事企業:一是在生產作業期間要有灑水車對礦區道路進行灑水抑塵、運輸道路等採取噴淋灑水除塵降塵措施;二是碎石運輸車輛要有篷布遮蓋。 2.東方市自規局對該企業下達《關於海南好德實業有限公司石料礦區開展爆破開採振動檢測的通知》,要求立即對礦區範圍實施的爆破生產活動進行爆破振動監測,並將出具監測結果反饋我局。 | 無 |
28 | D2HI201907150675 | 八所港裝卸區距離陽光海岸小區僅幾百米,作業過程產生的煤灰飄到小區裡,居民每天只能戴口罩,口罩上都是黑色的煤灰,對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小區居民代表找過八所港的負責人反映這個問題,但是過去了兩年仍然解決不了這個問題。魚鱗洲風景區局裡這個裝卸區不遠,整個風景區都被裝卸區飄過來的煤灰嚴重汙染。 | 東方市 | 大氣 | 2019年7月16日下午至7月17日,東方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東方工業園區、市生態環境局、東方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東方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中心、東方市交通運輸局港航所和海南八所港務有限責任公司等部門人員對八所港第一裝卸區、陽光小區和魚鱗洲風景區赴現場展開現場調查、人員走訪和環境監測。 東方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中心的反饋意見是:「小區業主沒有戴著口罩,業主家裡家具上有少量的煤灰,不存在『陽光小區居民每天只能戴口罩,口罩上都是黑色的煤灰』情況」。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反饋意見是:「魚鱗洲風景區內未發現被汙染情況」。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對八所港第一裝卸區開展廢氣檢測,結果顯示,八所港第一裝卸區廠界無組織顆粒物的最大排放濃度為0.385mg/m³,顆粒物的最大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顆粒物周界外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要求(標準值1.0mg/m³),八所港第一裝卸區總懸浮顆粒物達標。 | 部分屬實 | 1.東方工業園區、東方市交通運輸局繼續按各自職責和工作計劃做好港區防風抑塵監管工作,東方市交通運輸局2019年7月18日下發《關於海南八所港務有限責任公司環保隱患整改通知》(東交運發〔2019〕15號),責令八所港加強港區環保措施,加大港區環保治理投入,督促八所港加快防風抑塵網、綠化防護林以及相關環保項目建設。2.東方市生態環境局繼續督促八所港做好大氣相關監測工作,要求企業每季度或半年開展監測一次,根據監測結果,及時督促八所港改進防風抑塵環保措施。3.東方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繼續加強對魚鱗洲風景區的環保監管,針對遊客反饋意見,落實監管措施。4.東方市住房保障與房屋管理中心密切關注陽光小區居民生活狀況,及時解決居民訴求 | 無 |
29 | DHI201907150631 | 東方市陽光海岸南側有個臭水溝,從去年開始臭氣燻天,尤其刮西南風時臭氣更嚴重,居住環境質量特別不好,已向對方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但未收到反饋。 | 東方市 | 水,大氣 | 在接到舉報件後,市水務局高度重視,市水務局局長王斌委派局技術顧問馮明祥帶領城鄉股負責人符毓勝、水政監察大隊隊長柳重靈等人員於2019年7月16日下午,到舉報問題的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發現,陽光海岸南側500-600米處所提的臭水溝即為中心排水溝。 | 屬實 | 1.2019年7月17日下午至18日上午,東方市水務局即組織八所鎮政府、錦江生態公司及水務系統工作人員到群眾反映問題的陽光海岸南側中心排水溝右岸河段開展清河行動,共出動60多人,一臺挖機,一輛環衛運輸車,進行徹底清理河道內及岸邊生活垃圾及枯枝雜草,對溝內漂浮物進行打撈,此次清河共清理了6噸垃圾,使得該河道水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臭味基本消除。 2.中心排水溝未經批准的排汙口一處於7月17日予以封堵。 3.針對問題舉一反三,7月18日,市水務局在該河段設立了4塊禁止亂倒垃圾、亂排汙水、養殖家禽的警示牌,今後將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 無 |
30 | DHI201907150542 | 小區南邊距離小區5公裡左右有一個華能電廠,東方化工廠散發異味;距離小區300米左右對花家溝洩洪渠全市的汙水都排放到此處散發臭味,時間久遠;洩洪渠旁的羅帶河水上遊有個人的養殖魚蝦基地,汙水直排到河裡,河水和洩洪渠匯合到一起形成臭氣,直排大海。向環保局監察大隊隊長反映後,派人去現場查看,但無人處理。 | 東方市 | 水,大氣,海洋 | (一)7月17日上午,東方工業園區邢衛民主任帶領園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相關人員到園區,組織中海石油化學有限公司、東方石化有限公司和華能東方電廠相關人員召開專題工作會議,明確工作要求,強調企業要加強環保主體責任落實。會後,現場核實企業的氣體排放情況。查看市環保局檢測站對中海東方石化有限責任公司《廢氣監督性監測報告》、華能電廠四周廠界的大氣無組織排放監測報告,還調取了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在園區內監測站的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廢氣排放連續監測數據。報告及監測數據顯示上述企業的氣體排放符合國家相關法規。 (二)在接到舉報件後,市水務局高度重視,市水務局局長王斌委派局技術顧問馮明祥帶領城鄉股負責人符毓勝、水政監察大隊等人員於2019年7月16日下午,到舉報問題的現場進行調查核實,並同八所鎮八所村村委會副主任符發興詳細理解情況,到現場核實,案件反映的問題距離小區300米處花家溝溝內水已乾枯,實為中心排水溝河道入海口段前右岸,確實存在生活垃圾及一處未經批准排汙口,排汙管道是廢棄市政管網暫無使用,散發出臭味。 (三)經農業農村局派人現場核實:老福根溝(花家溝)洩洪渠旁的羅帶河水上遊有魚蝦高位塘73個,低位塘51個,其中有10個塘排水口,存在有排水到洩洪渠的情況。但經套圖核實該片區魚蝦塘均不在禁養區範圍。 | 屬實 | (一)經工業園區調查核實,沒有發現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其大氣排放符合《石油煉製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和《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等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對於企業檢修需要停開機時,所引起空氣中氨氣味或其他異味較濃的情況,要求企業採取措施緩解:一方面加大水洗回收氨的用水量,延長洗滌時間,控制放空速度;另一方面加大宣傳力度,化解公眾誤解。 (二)2019年7月17日下午至18日上午,東方市水務局即組織八所鎮政府、錦江生態公司及水務系統工作人員到群眾反映問題的花家溝洩洪渠下遊,中心排水溝開展清河行動,共出動60多人,一臺挖機,一輛環衛運輸車,進行徹底清理河道內及岸邊生活垃圾及枯枝雜草,此次清河共清理了6噸垃圾,使得該河道水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臭味基本消除。中心排水溝廢棄的排汙口於7月17日予以封堵。 針對問題舉一反三,7月18日,市水務局在市區內排水溝進行一一排查,並設立了禁止亂倒垃圾、亂排汙水、養殖家禽的警示牌,並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7月17日-18日,市農業農村局對舉報區域內的魚蝦養殖塘進行排查摸底,經排查高位塘73個,面積330多畝,低位塘50餘個,面積820多畝。並對有排水口的魚蝦養殖塘聯合生態環境局依據《東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東方市水產養殖汙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進行整改。根據《東方市禁養區水產養殖場關停清退工作實施方案》,對該片區魚蝦塘在2020年進行關停清退。 | 無 |
31 | D2HI201907150524 | 居侯村、窯上村和酸梅村之向的化江旁存在挖沙點,該挖沙點屬於林地,在在濫採濫挖的現象,已破壞幾百畝地,對土地造成破壞。2017年曾向中央環保管察投訴曾在該地挖沙點正規的公司己停止控沙,但未底治理,屬於偷挖沙的至今還在控,無人查處,輸挖沙主要在每天在夜回2點半開始偷挖,份挖到早上8點,投訴到當地掃黑除惡組及當地環保局、水務局及派出所、但只是當天抓去,隔天放出 | 東方市 | 土壤、生態 | 2019年7月16日—17日,東方市公安局旅環大隊、東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派出國土監察大隊、林業執法大隊、三家鎮國土所趙俊鋒所長和測繪中心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核實,並測量開挖面和地類。經測量,開挖面積為98.32畝,套合東方市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局部圖,規劃地類為III級保護林地為92.79畝,園地5.53畝;現狀地類為內陸灘涂98.14畝,其它林地為0.18畝。2019年7月17日上午,東方市水務局租用一臺裝載機對盜採河砂留下的坑洞進行平整治理。查閱2018年以來,巡查昌化江居侯、窯上、酸梅村段工作檯帳和辦理非法採砂案件臺帳, 結果顯示:多部門聯合對昌化江居侯、窯上、酸梅村段非法採砂開展巡查21次、專項行動3次;辦理居侯、窯上、酸梅非法採砂行政案件11起,行政拘留13人;查扣各類車輛39部。以上臺帳數字表明,舉報件舉報的問題和情況屬實。 | 屬實 | 處理措施:收到舉報件後,東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派出國土監察大隊、林業執法大隊、三家鎮國土所趙俊鋒所長和測繪中心工作人員及東方市公安局旅環大隊、三家派出所到現場開展調查,通過現場套圖測量和查閱巡查工作檯帳和辦案臺帳等方式進行調查核實。2019年7月17日上午,東方市水務局租用一臺裝載機對盜採河砂的土坑進行平整治理。 整改措施:東方市公安局將根據東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測量並計算非法採砂量,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馬上立案偵查。成立巡查和打擊工作小組,對舉報地點實施24小時巡查監管。對於非法採砂的違法人員,依法頂格處理,對違法人員採取行政拘留處罰後,根據東方市政府下達的文件要求將涉案車輛移交東方市行政綜合執法局進行罰款處理,把打擊力度提到最高度。 | 無 |
32 | D2HI201907150582 | 山海高速公路建設期間,每天早6點至晚10點間,工程車輛通過居民集中居住區時未進行揚塵處理,造成附近居民住宅(昕頤養老院、潘道村、暢好農場)無法開窗、導致居民呼吸困難,揚塵汙染視線距離只有10米左右。 | 五指山市 | 大氣 | 2019年7月15日下午,市政府黎良臣副市長帶領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前往群眾舉報的地點進行調查核實。2019年7月16日市住建局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勘察核實情況,同時市交通局組織市交管站執法人員到現場核查。2019年7月19市住建局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二次勘察核實情況。發現番香片區市政道路存在揚塵汙染情況,海南雙雪建設管監理有限公司、中宇城建海南建設有限公司,無現場圍擋封閉,無場內堆土覆蓋,無裸露土地綠化,未設進出車輛衝洗設備等問題。 | 屬實 | 2019年7月16日,市住建局向海南雙雪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和中宇城建海南建設有限公司核發《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隱患問題告知書》(五質安監告),責令海南雙雪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和中宇城建海南建設有限公司存在揚塵汙染問題在2019年7月26日前完成整改。同時市交通局要求施工方等有關單位立即進行整改,安排灑水車進行揚塵處理以及市綜合執法局加強對該路段巡查力度,發現未密閉、全覆蓋運輸的車輛依法查處;聯合市環保、住建、交通等部門加強對施工工地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2019年7月19日,由中宇城建海南建設有限公司牽頭對五指山市番香片區市政道路工程進行如下整改:1.仁帝山路口處已進行圍擋,嚴禁車輛通行。2.已安排曬水車對路面噴淋、溼潤。3.裸露土方已按要求覆蓋。 | 無 |
33 | D2HI201907150543 | 第一,群眾所居住的海南省澄邁縣老城鎮後海溫泉小鎮,晚上有很嚴重的臭氣,臭氣來源於距離小區1公裡不到的海一飼料廠、新希望飼料廠等。小區住戶於2015年對老城鎮開發區環保局聯名舉報這個事件,但是這個問題目前沒有得到有效的處理。育塘村村民也受到了影響,但是不敢投訴。第二,群眾反映老城的顏春嶺生活垃圾焚燒場有很濃的臭氣,蔓延周圍好幾公裡。 | 澄邁縣 | 大氣,土壤 | (一)經現場核查,海壹飼料、新希望公司等企業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對汙控管理要求不嚴的問題,生產車間及原料倉庫等易產生臭氣的區域缺乏規範化管理,門、窗沒有及時關閉,導致臭氣外逸現象時有發生。 (二)經核查,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尾氣中,惡臭物質較少,正常生產情況下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其附近可能產生臭氣的區域為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 | 部分屬實 | (一)進一步加大對新希望、海壹飼料及區內其他飼料生產企業廠界臭氣巡查及檢測密度,每周開展2次以上夜間巡查,每月至少對區內2家以上飼料廠進行抽樣檢測,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對超標排放行為嚴厲查處。 (二)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三)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四)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五)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 無 |
34 | D2HI201907150544 | 第一,海南省澄邁縣老城一期和二期的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距離群眾所在的北二環碧海蒙苑小區直線距離4.4公裡。從2017年開始小區周圍的環境惡化,每天都會聞到垃圾散發的臭味。第二,小區附近的飼料廠每天散發出酸臭味。 | 澄邁縣 | 大氣 |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區內飼料企業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對汙控管理的要求不高,生產車間及原料倉庫等易產生臭氣的區域缺乏管理,門、窗沒有及時關閉,導致臭氣外逸現象時有發生。 | 部分屬實 |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加大對區內飼料生產企業廠界臭氣巡查及檢測密度,每周開展2次以上夜間巡查,每月至少對區內2家以上飼料廠進行抽樣檢測,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對超標排放行為嚴厲查處。 | 無 |
35 | D2HI201907150551 | 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廠距離群眾所在的景園御海灣小區兩公裡左右,有黑色的飛灰對空氣造成汙染,產生很臭的氣味。群眾不支持這個項目的建設和使用,並且已經通過環保舉報熱線反映這個問題,環保部門反饋的信息是這個項目沒做規劃環評,需要叫停整改。但是垃圾場仍在使用,對環境的汙染仍然存在。 | 澄邁縣 | 大氣,土壤 | 2019年7月16日上午,老城開發區工委書記莫仲敏帶隊到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與海口市園林和環境衛生管理局、中電國際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負責人進行座談,研究群眾信訪舉報件反映的垃圾焚燒廠選址不合理,管理不規範等問題,並提出了具體整改意見和解決辦法。會後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就信訪件反映問題,通過現場核查、調閱材料、聽取匯報等形式進行全面排查。 | 部分屬實 | (一)海口市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於2017年12月27日取得不動產權證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18年12月16日,取得環評批覆,2019年1月15日正式動工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後,由於部分群眾仍對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評報告書引用數據、公參內容以及審批程序存有異議,並向生態環境部申請行政複議。生態環境部審查後認為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環評批覆應受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約束。《準入條件》第三條規定「項目建設應該符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關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但省生態環境廳在作出《環境影響批覆》時,《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尚未出臺,該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也尚未獲得審查意見。 2019年5月8日,生態環境部下發《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環法〔2019〕38號)(附件11)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環法〔2019〕39號)(附件12),決定撤銷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關於批覆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函》(瓊環函〔2018〕1661號)(附件13)。根據生態環境部上述兩個文件要求,省生態環境廳於2019年5月21日向海口中電第二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下發了《關於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函》(瓊環函〔2019〕219號)(附件14),要求中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行為。同時,向澄邁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附件15),要求我縣督促中電公司立即停工,並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周邊環境管理,及時整改現有環境問題。目前,該項目已按要求全面停止建設。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 無 |
36 | D2HI201907150639 | 1、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和臭氣對村民造成影響,村民認為滲濾液影響地下水,近期已實地取證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外排(南二環路上垃圾填埋場入口)。2、中電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的固體汙染物,在填埋場廠區內露天堆放且堆放地面無水泥固化,下雨容易汙染土壤。3、垃圾填埋場未經村民同意,私自擴大廠區圍牆範圍。4、垃圾填埋場滋生蚊蟲,對當地村民造成生活困擾。5、下雨天,填埋場的滲濾液會溢出,流向該村農田,造成汙染。 | 澄邁縣 | 水,大氣,土壤 |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 (二)垃圾處理場填埋區的滲濾液全部由管道引入滲濾液處理站統一處理達標後外排入市政汙水管,未發現因偷排滲濾液汙染地下水現象。 (三)信訪人反映的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的固體汙染物是指垃圾燃燒後產生的飛灰,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四)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休整工作,主要目的是減緩填埋區坡度,增加擋牆、對填埋庫區進行雨汙分流改造等,所有的工程均在垃圾處理場紅線內進行,未擴大範圍。 (五)目前填埋庫區尚未進行雨汙分流改造,雨量大時, 庫區部分表層水會順著路面管道流出,並不是信訪人所反映的滲濾液外流。 | 部分屬實 |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對填埋庫區雨汙分流工作進行督導,確保該工程按計劃於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 無 |
37 | D2HI201907150646 | 1、由於受風向的影響,小區受到老城垃圾焚燒廠臭味影響,臭氣為間歇排放。2、垃圾焚燒廠白天排白煙、晚上黑煙,涉嫌偷排。3、顏春嶺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偷排到道路旁的溝渠(二環路),表面用木板遮蓋。4、中電垃圾焚燒廠廠區的公示牌中稱企業應距離20公裡,實際距離小區3公裡左右。群眾向海口市環保局反映,工作人員表示規劃中垃圾場先建,小區後建,屬於開發商問題。 | 澄邁縣 | 大氣,土壤 | (一)經現場核查,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尾氣中,惡臭物質較少,正常生產情況下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其附近可能產生臭氣的區域為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小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行為。 (三)經現場核查,在中電廠區內及周邊均未發現信訪人所稱的稱企業應距離20公裡的公示牌。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環發〔208〕82號)文件要求,新改擴建項目環境防護距離不得小於300米,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符合上述要求。 (四)垃圾處理場填埋區的滲濾液全部由管道引入滲濾液處理站統一處理達標後外排入市政汙水管,處理站汙水排口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其主要指標進行監控。經在場地內及周邊進行排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到道路旁的溝渠。 | 部分屬實 |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 無 |
38 | D2HI201907150662 | 顏春嶺垃圾焚燒廠對大氣造成汙染(散發臭味、形成飛灰導致居民無法開窗)、地下水、生活用水造成汙染(水呈黃色及有沉澱物),垃圾焚燒廠距離居民居住區僅1.3公裡左右。影響到5公裡左右的小區。投訴到當地政府,但未治理,目前還在擴建,懷疑存在環評造假的行為,建議將垃圾場搬離。 | 澄邁縣 | 水,大氣 | (一)經核查,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尾氣中,惡臭物質較少,正常生產情況下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其附近可能產生臭氣的區域為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2019年6月5日,我縣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詳見附件7),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呈黃色及有沉澱物現象。 | 部分屬實 |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 (六)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 無 |
39 | D2HI201907150663 | 1、海口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和海口市垃圾焚燒發電廠,規劃使用十年,但實際使用十八年,設備老化,臭氣排放長期不達標,附近居民不敢開窗戶;填埋場滲濾液收集但未經處理排入到周圍的暗溝並滲入地下,破壞地下水;焚燒發電廠煙囪排放的顆粒物落入到不遠的自來水廠露天水池中,汙染自來水。2、南一環路和工業大道附近,飼料廠,玻璃廠等工廠存在夜間偷排臭氣。 | 澄邁縣 | 大氣 | (一)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2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三)垃圾處理場填埋區的滲濾液全部由管道引入滲濾液處理站統一處理達標後外排入市政汙水管,未發現因偷排滲濾液汙染地下水現象。 (四)遠生漁業、西南紅飼料、新希望飼料、通威飼料及海壹飼料等企業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對汙控管理的要求不高,生產車間及原料倉庫等易產生臭氣的區域缺乏管理,門、窗沒有及時關閉,導致臭氣外逸現象仍時有發生。 (五)中航特玻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行為。 | 部分屬實 |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釐米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大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加強對南一環路和工業大道附近的飼料廠及區內其他飼料生產企業廠界臭氣巡查及檢測密度,每周開展2次以上夜間巡查,每月至少對區內2家以上飼料廠進行抽樣檢測,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對超標排放行為嚴厲查處。 八、問題解決情況 (一)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現象得到有效控制。 (二)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進行立案查處(詳見附件1)。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三)今年以來已對區內飼料廠開展廠界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臭氣濃度檢測共計15次,對涉嫌超標排放的海南遠生漁業有限公司進行立案查處(詳見附件2)。 | 無 |
40 | D2HI201907150668 | 1、小區一牆之隔有農藥廠、中航特波玻璃廠偷排廢氣(主要是晚上10點到凌晨排放),無色,味道刺鼻,導致居民無法開窗。2、距離小區1.2公裡的顏春嶺垃圾廠超限使用8年,垃圾山高度一百多米,垃圾有一千多萬噸、散發臭味,影響居民居住。建議汙染企業搬離。 | 澄邁縣 | 大氣,土壤 | (一)正業中農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廠界周邊無明顯異味。 (二)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2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三)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四)中航特玻公司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行為。 | 部分屬實 | (一)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展開檢測,如存在超標排放行為及時立案查處。 (三)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四)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五)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六)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 無 |
41 | D2HI201907150679 | 距離大同南海新居小區4.8公裡處的顏春嶺垃圾廠汙水橫流,散發臭味,影響居民正常生活,擔心會發生火災,群眾建議搬遷。 | 澄邁縣 | 水,大氣 |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垃圾處理場填埋區的滲濾液全部由管道引入滲濾液處理站統一處理達標後外排入市政汙水管,未發現汙水橫流現象。 (三)2019年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 部分屬實 |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的可能性。 (六)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 無 |
42 | D2HI201907150680 | 海南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位於海南省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海口生活垃圾填埋場裡。焚燒醫療垃圾產生了有害氣體(如二噁英),對周圍居民居住環境造成了汙染。 | 澄邁縣 | 大氣 | 經核查,從近兩年的跟蹤檢查顯示,益豐達項目生產系統工況不穩定,兩年來先後發生兩次超標排放情況,縣環境局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見附件3、4)。經過對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狀況有所好轉。2019年5月19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浙江中通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相關要求(附件5)。 | 部分屬實 | 針對核查存在的問題,我縣立即部署進行整改: (一)每年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益豐達煙氣二噁英含量開展兩次檢測,發現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從嚴查處,並跟蹤做好相關整改工作。 (二)委託中材地質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對益豐達開展環境管理現狀調研,查找生產系統不穩定的主要原因,並根據調研報告督導益豐達進行整改。 (三)進一步加強對益豐達日常生產及環境管理工作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導整改,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 無 |
43 | D2HI201907150684 | 距離大同南海新居小區4.8公裡處的顏春嶺垃圾廠汙水橫流,散發臭味,影響居民正常生活,旁邊有一農藥廠,擔心會發生火災,多次向政府反映,但至今未得到處理。 | 澄邁縣 | 大氣,水 | (一)正業中農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廠界周邊無明顯異味。 (二)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2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三)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四)中航特玻公司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行為。 | 部分屬實 | (一)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展開檢測,如存在超標排放行為及時立案查處。 (三)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四)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五)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六)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 無 |
44 | D2HI201907150686 | 1、小區附近的海南正業農藥廠生產除草劑,排出有毒氣體。2、海南中航特玻璃廠有易燃易爆的氫氣罐。3、距離小區1.2公裡的顏春嶺垃圾廠超限使用8年,垃圾山高度一百多米,垃圾有一千多萬噸,散發臭味,影響居民居住。建議汙染企業搬離。 | 澄邁縣 | 大氣,土壤 | (一)正業中農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 (二)中航特玻於2009年8月建設,設置氫氣儲罐2個,每個100立方米,儲罐設計壓力1.6MPa,實際使用工作壓力1.2MPa,年使用量63.3噸。2012年5月,該公司委託海南省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評價,評價結果顯示,中航特玻安全現狀符合基本安全要求。 (三)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2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四)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 部分屬實 | (一)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二)要求中航特玻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三)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四)加大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五)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六)由老城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 無 |
45 | D2HI201907150687 | 1.舉報人向督察組寄舉報郵件時被郵局要求開封檢查。2、地方政府推諉厲害,來回踢皮球,顏春嶺垃圾場擴建環評報告公示期間,打電話無人接聽,現場態度惡劣。3.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周圍存在多個易燃易爆品。4.藏龍福地一牆之隔有個農藥廠,易爆,危險(郵件有錄音)。5海口市所有垃圾都拉到老城垃圾場。建議海口市將垃圾分類做在前面。海南長期規劃不合理。 | 澄邁縣 | 其他汙染,土壤 | (一)信訪人反映的舉報人向督察組寄舉報郵件時被郵局要求開封檢查的問題,由於沒有明確具體郵寄地點,無法進行核查。 (二)對於群眾來電來訪,老城開發區管委會一直熱情接待,耐心解釋。2018年5月至今,開發區管委會通過組織業主代表參觀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召開垃圾焚燒三期項目工作徵詢意見會、入戶走訪、主動接訪以及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充分與來訪各小區業主進行溝通交流,並不存在推諉、態度惡劣等現象。 (三)正業中農生產中主要涉及的化學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用作農藥生產的助溶劑。公司設置溶劑罐區,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現有二甲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m³;甲醇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m³;醋酸仲丁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50m³。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定,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2015年12月,該公司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海南中安科安全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對該公司老城工廠的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安全評價,評價結論為: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四)海口市屬於全國46個垃圾分類重點城市之一,2018年出臺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對生活垃圾實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它垃圾」四分類。目前分別在秀英區海秀街道、龍華區濱海街道、瓊山區鳳翔街道和美蘭區和平南街道開展在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建設。今年年底前,海口市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同時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加快配套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計劃建設處理能力1200噸/日的垃圾分類資源化分選中心項目和600噸/日的餐廚廢棄物處理擴容項目,建成後將有效減少海口市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量。 | 部分屬實 | (一)高度重視來電來訪人員的對接工作,對相關接訪人員開展培訓,提升業務水平,做好來訪群眾的服務和解釋工作,提高群眾滿意度。 (二)由應急管理部門定期對正業中農等存有危化品的企業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跟蹤督導整改,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進行查處。 | 無 |
46 | D2HI201907150690 | 建議以顏春嶺為中心,對周邊土壤、地下水規範、專業、真實的進行一次大調查,解決目前顏春嶺一帶飲用水有異味的問題。 | 澄邁縣 | 水 | (一)海口市垃圾填埋場未系統開展地下水及土壤狀況調查。 (二)2019年6月5日,我縣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 部分屬實 |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 (二)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 無 |
47 | D2HI201907150692 | 1.顏春嶺垃圾焚燒廠附近很臭,味道很重;2.新希望農牧有限公司和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南一環路)、翔泰飼料有限公司和海一水產飼料有限公司(在工業大道上)4家飼料廠有很重很臭的魚腥味,不定時排放白煙。已經向12345投訴過,處理結果是達標排放,但臭味還是很重。 | 澄邁縣 | 大氣,土壤 |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遠生漁業、新希望飼料、通威飼料及海壹飼料等企業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對汙控管理的要求不高,生產車間及原料倉庫等易產生臭氣的區域缺乏管理,門、窗沒有及時關閉,導致臭氣外逸現象仍時有發生。 (三)信訪人反映的冒白煙實為熱蒸汽管道洩壓產生的水蒸氣,對周邊環境沒有造成汙染。 | 部分屬實 |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以上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加大對新希望飼料、通威飼料、海壹飼料、遠生漁業及區內其他飼料等生產企業廠界臭氣巡查及檢測密度,每周開展2次以上夜間巡查,每月至少對區內2家以上飼料廠進行抽樣檢測,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對超標排放行為嚴厲查處。 | 無 |
48 | D2HI201907150695 | 顏春嶺垃圾焚燒廠,臭氣排放長期不達標,導致附近居民不敢開窗戶。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雖然有收集但未經處理排入到周圍的暗溝並滲入地下,破壞地下水,建設其遷離人口密集區。 | 澄邁縣 | 水,大氣,土壤 | (一)經核查,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尾氣中,惡臭物質較少,正常生產情況下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其附近可能產生臭氣的區域為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垃圾處理場填埋區的滲濾液全部由管道引入滲濾液處理站統一處理達標後外排入市政汙水管,處理站汙水排口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其主要指標進行監控。經對場地內及周邊進行排查,未發現有滲濾液未經處理排入到周圍的暗溝並滲入地下的現象。 | 部分屬實 |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 無 |
49 | D2HI201907150640 | 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離南海之濱小區較近(10多公裡),懷疑二期擴建後可能會產生空氣、水的汙染,目前處於暫停施工狀態。 | 澄邁縣 | 土壤,大氣,水 | (一)海口市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於2017年12月27日取得不動產權證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18年12月16日,取得環評批覆,2019年1月15日,正式動工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後,由於部分群眾對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評報告書引用數據、公參內容以及審批程序存有異議,並向生態環境部申請行政複議。生態環境部審查後認為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環評批覆》應受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約束。《準入條件》第三條規定「項目建設應該符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關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但省生態環境廳在作出《環境影響批覆》時,《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尚未出臺,該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也尚未獲得審查意見。 2019年5月8日,生態環境部作出《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環法〔2019〕38號)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環法〔2019〕39號),決定撤銷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關於批覆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函》(瓊環函〔2018〕1661號)。根據生態環境部上述兩個文件要求,省生態環境廳於2019年5月21日向海口中電第二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下發了《關於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函》(瓊環函〔2019〕219號),要求中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行為。同時,向澄邁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要求我縣督促中電公司立即停工,並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周邊環境管理,及時整改現有環境問題。目前,該項目已按要求全面停止建設。 (二)原省生態環境保護廳於2018年8月6日發布《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關於新建擴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汙染物排放執行標準意見的函》(瓊環函〔2018〕991號),三期項目工程所執行的排放標準較原一、二期工程所執行的排放標準大幅提升,三期項目投產後產生汙染將比一、二期工程更低。新的標準出臺後,專家也將依照最新標準、導則對該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全面、科學的論證,確保周邊環境安全。 | 部分屬實 | (一)堅決執行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的相關文件要求,每周對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工地進行巡查,嚴格監督企業落實情況。 (二)加強對企業的監管,指導企業提高自身環保管理水平,避免出現因垃圾焚燒發電廠一、二期項目管理不到位導致出現新的環保問題。 (三)繼續加強對企業的跟蹤督導,確保在督察及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垃圾焚燒發電廠一、二期項目存在問題全面整改到位,嚴密防範安全事故和環境汙染風險。 (四)配合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業主單位海口市園林和環境衛生管理局及中電集團做好焚燒發電相關知識普及工作。 | 無 |
50 | D2HI201907150616 | 鹽丁村有一寺廟,長期存在不定時隨意放鞭炮的情況(凌晨、晚上、中午休息時間),造成嚴重空氣汙染、噪聲嚴重攏民,附近還有一個變電箱存在安全隱患。多次向12345投訴無果。 | 澄邁縣 | 大氣,噪音 | 公廟在祭祀時有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 基本屬實 | (一)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相關文件和會議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 (二)繼續通過專題會議,宣傳橫幅、巡查巡邏等方式不斷加大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力度,提高群眾知曉率,爭取更多群眾主動參與大氣汙染防治工作。 (三)要求屬地大豐鎮政府每日安排2名工作人員值班,檢查村民進廟祭祀時燃放的鞭炮是否符合燃放標準。 (四)督促屬地政府大豐鎮安排鹽丁社區包點幹部和社區幹部在節假日等時間節點到公廟設崗巡邏,勸阻群眾不得燃放超標準的煙花爆竹,鼓勵群眾使用電子鞭炮等環保產品,共同為改善空氣品質和控制噪音汙染貢獻力量。 (五)經現場核實,沒有發現存在空氣、噪聲汙染及安全隱患等情況。 | 無 |
51 | D2HI201907150633 | 舉報人從該農場租用8.5畝農場用地養殖肉鴿,2017年督察期間被周邊村民舉報汙染,相關部門要求搬遷。但並未按相關政策落實搬遷補償,且一直推諉、不作為,造成養殖戶經濟損失。舉報縣政府、環保等相關部門工作方式簡單粗暴,搞一刀切。 | 屯昌縣 | 其他汙染 | 7月16日下午16:00,根據縣政府工作安排,根據縣政府工作安排,縣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縣畜牧局、坡心鎮人民政府、坡心鎮中建居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到坡心鎮中建農場大長坡隊莊德升養鴿場進行調查核實,並與投訴人莊德升溝通協調,宣傳講解搬遷相關政策。 | 不屬實 | 1.莊德升原養鴿場屬於違法建設的生產經營項目,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符合國家法定的補償範疇;2.多部門聯動,協助投訴人莊德升落實新養鴿場用地、用水、用電及環評備案登記,並投入9.9萬元幫助投訴人搬遷養鴿場,不存在推諉、不作為等行為,也不存在工作方式簡單粗暴,搞一刀切等情況;3.嚴肅問責。對存在慢作為行為的4名領導幹部進行立案調查,給予2名領導幹部黨紀處分及行政處分,其中原生態環境保護局局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分管副局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級處分。 | 無 |
52 | D2HI201907150816 | 富民小區的生活汙水直排到地面(一百到兩百平方),該情況已存在2年的時間,汙水散發惡臭,居民出現身體不適情形,影響出行,擔心飲用水受到汙染。群眾多次向政府反映,但未出具正確解決方案。 | 定安縣 | 水,大氣 | 2019年7月17日,縣住建局聯合縣房管局、縣綜合執法局、定城鎮政府、城投公司和富民小區物業公司對富民小區進行檢查,發現10#樓西側地面處有大量積水,且產生一定的異味,影響居民出行。經初步核查,該小區排水系統原設計兩個出水口排入市政管網,第一出水口為小區北側大門處,主要用於排放小區內1#、2#、14#、13#、12#樓及廣場區域內雨水。第二個排水出口為富民小區東側大門排入市政管網,主要用於排放3#、4#、5#、6#、7#、8#、9#、10#、11#樓區域內雨水,但由於土地未徵收,東側市政道路沒有修建,富民小區內所有雨水及汙水都由小區北側管道排入市政管道。同時,旁邊的富民小區廉租房所有雨水、汙水也經由富民小區內臨時管道經富民小區北門排入市政管道。小區外側道路市政管網排水系統也不完善,下遊管道沒有接通,排水不暢。小區內部管網存在堵塞問題,遇暴雨天氣或排水量過大時在短時間內無法排完,且10#樓為該小區中地勢最低,所以出現積水現象。 | 部分屬實 | 7月18日上午,縣住建局已聯合縣房管局、縣綜合執法局、定城鎮政府、城投公司和小區物業公司對富民小區10#樓附近的排水井和排水通道進行清理清淤,將沙石等堵塞因素進行初步清理。小區物業公司已用抽水泵對積水進行抽排。城投公司正在10#樓旁安裝自動抽水泵,計劃安裝4個抽水泵和約600米長的排水管道直通小區外側的市政管網,用於水量過大時的自動抽排。目前,10#樓的積水已經排放乾淨,問題得到緩解。下一步工作計劃:一是組織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小區內部的管道鋪設進行全面排查,疏通堵塞點;二是委託有資質的單位對該小區的飲用水進行監測,確保飲水安全;三是根據管道排查情況制定具體整改措施,確保汙水排入市政管網;四是加快徵地,完善市政管網,實現東側大門排水出口建設。 | 無 |
53 | X2HI201907150031 | 海南恆潤翔建材有限公司採石場自2015年起開採建材用石。採石場機械油汙隨雨水流入水渠並滲入地表,汙染周邊大量農田,且危及村民生命。破壞林地,造成水土嚴重流失。 | 定安縣 | 土壤,生態 | 2019年7月17日上午8時30分,由縣資規局牽頭,聯合縣環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綜合執法局、富文鎮政府等分管領導及執法人員組成調查組進行現場調查。經核查,發現該公司廢機油桶未按規定存放於危廢間,露天隨意堆放且堆放處未採取防滲措施;礦山加工區、辦公住宿區、堆料場和停車場非法佔用耕地、林地;未發現汙染農田和水土流失的情況。7月19日下午3時,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陳創祿和縣政府副縣長劉民及相關部門一行到石場進行督辦,重點查看石場建設情況和附近農田水質狀況,當場要求採石場落實好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做好生產廢水的回用管理和保持施工現場路面整潔,做到工地揚塵管控無死角,最大程度減低對周邊群眾生產生活的不利影響。 | 部分屬實 | 1.針對該公司未規範儲存危險廢物問題,縣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企業立即整改,必須將危險廢物(廢機油桶)按照規定存放於危險廢物儲存間或交由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回收。現場未發現機械油汙隨雨水流入水渠,汙染周邊農田的情況。2019年7月17日該公司已將部分危險廢物(廢機油桶)交由第三方有資質的公司回收,剩餘廢機油桶儲存在危廢儲存間。 2.針對該公司非法佔用耕地、林地行為的問題,由縣資規局繼續調查,獲取準確違法耕地、林地的基礎數據,交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立案查處。 | 無 |
54 | D2HI201907150638 | 近兩年樓下有幾個汙水井蓋持續有黑臭生活汙水冒出,且伴有垃圾,下雨天汙水高度到達膝蓋處,嚴重影響小區居民正常生活。居民已多次向房管部門、物業、開發商反映該問題,但一直以小區未與市政管網接通為由無法解決。 | 定安縣 | 水,大氣 | 2019年7月17日,縣住建局聯合縣房管局、縣綜合執法局、定城鎮政府、城投公司和富民小區物業公司對富民小區進行檢查,發現10#樓西側地面處有大量積水,且產生一定的異味,影響居民出行。經初步核查,該小區排水系統原設計兩個出水口排入市政管網,第一出水口為小區北側大門處,主要用於排放小區內1#、2#、14#、13#、12#樓及廣場區域內雨水。第二個排水出口為富民小區東側大門排入市政管網,主要用於排放3#、4#、5#、6#、7#、8#、9#、10#、11#樓區域內雨水,但由於土地未徵收,東側市政道路沒有修建,富民小區內所有雨水及汙水都由小區北側管道排入市政管道。同時,旁邊的富民小區廉租房所有雨水、汙水也經由富民小區內臨時管道經富民小區北門排入市政管道。小區外側道路市政管網排水系統也不完善,下遊管道沒有接通,排水不暢。小區內部管網存在堵塞問題,遇暴雨天氣或排水量過大時在短時間內無法排完,且10#樓為該小區中地勢最低,所以出現積水現象。 | 屬實 | 7月18日上午,縣住建局已聯合縣房管局、縣綜合執法局、定城鎮政府、城投公司和物業公司等相關單位對富民小區10#附近的排水井和排水通道進行清理清淤,將沙石等堵塞物進行初步清理。物業公司已用抽水泵對積水進行抽排。城投公司正在10#樓旁安裝自動抽水泵,計劃安裝4個抽水泵和約600米長的排水管道直通小區外側的市政管網,用於水量過大時的自動抽排。目前,10#樓的積水已經排放乾淨,問題得到緩解。下一步工作計劃:一是組織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小區內部的管道鋪設進行全面排查,疏通堵塞點;二是根據管道排查情況制定具體整改措施,排入市政管網;三是加快徵地,完善市政管網,實現東側大門排水出口建設。 | 無 |
55 | D2HI201907150817 | 富民小區10號樓的生活汙水溢出到路面,散發臭氣,滋生蚊蟲,影響出行,下雨天更加嚴重。此現象已出現2年多。反映人稱如需現場查看,可聯繫反映人。 | 定安縣 | 水,大氣 | 2019年7月17日,縣住建局聯合縣房管局、縣綜合執法局、定城鎮政府、城投公司和富民小區物業公司對富民小區進行檢查,發現10#樓西側地面處有大量積水,且產生一定的異味,影響居民出行。經初步核查,該小區排水系統原設計兩個出水口排入市政管網,第一出水口為小區北側大門處,主要用於排放小區內1#、2#、14#、13#、12#樓及廣場區域內雨水。第二個排水出口為富民小區東側大門排入市政管網,主要用於排放3#、4#、5#、6#、7#、8#、9#、10#、11#樓區域內雨水,但由於土地未徵收,東側市政道路沒有修建,富民小區內所有雨水及汙水都由小區北側管道排入市政管道。同時,旁邊的富民小區廉租房所有雨水、汙水也經由富民小區內臨時管道經富民小區北門排入市政管道。小區外側道路市政管網排水系統也不完善,下遊管道沒有接通,排水不暢。小區內部管網存在堵塞問題,遇暴雨天氣或排水量過大時在短時間內無法排完,且10#樓為該小區中地勢最低,所以出現積水現象。 | 屬實 | 7月18日上午,縣住建局已聯合縣房管局、縣綜合執法局、定城鎮政府、城投公司和物業公司等相關單位對富民小區10#附近的排水井和排水通道進行清理清淤,將沙石等堵塞物進行初步清理。物業公司已用抽水泵對積水進行抽排。城投公司正在10#樓旁安裝自動抽水泵,計劃安裝4個抽水泵和約600米長的排水管道直通小區外側的市政管網,用於水量過大時的自動抽排。目前,10#樓的積水已經排放乾淨,問題得到緩解。下一步工作計劃:一是組織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小區內部的管道鋪設進行全面排查,疏通堵塞點;二是根據管道排查情況制定具體整改措施,排入市政管網;三是加快徵地,完善市政管網,實現東側大門排水出口建設。 | 無 |
56 | D2HI201907150641 | 1.恆大棋子灣小區正對面的一片海灘近兩年被嚴重汙染,兩年前海水清澈但目前呈暗黃色,伴有泥沙和生活垃圾,渾濁不堪,無人管理。 2.該區域偶爾有私人挖沙船出現,棋子灣小角景區已出現大面積沙灘塌陷,嚴重破壞海洋生態。 | 昌江黎族自治縣 | 水、生態 | 一是現場查看了棋子灣所在海域5公裡範圍內的海灘及近海,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正對面海灘海水較為清澈。調取了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關於棋子灣海域相關環境報告及數據報表,經調查表明,該地區海水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椎》中的一類標準。昌江廣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定期組織人員開展小區正前方海灘的垃圾清理工作。 二是經查實,該4艘船是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在該區域航道疏浚工程項目的施工用船,正在為昌化江下遊河口段綜合整治工程-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施工,調查時,現場暫未發現有私人船隻出現並偷採海沙的情況, 三是景區岸線原建築的水泥地板少部分己倒塌,由於小角景區岸線長期都被海水大面積侵濁,加上每年的颱風季節,海浪己把岸線內的防風林衝倒,逐步向岸上沙灘延伸,近兩年來岸線侵濁嚴重,特別是今年的第四號熱帶低壓生成後,海浪衝擊造成景區內沙灘大面積塌陷。 | 部分屬實 | 一是落實海岸帶垃圾清理問題,我縣生態環境部門於2019年6月起草了《昌江黎族自治縣海岸帶垃圾清理整治方案》,並完成了徵求各部門意見,近期將上報縣政府審議。目前暫由昌化鎮人民政府及棋子灣管委會加強棋子灣海岸線巡查,全面清理岸灘垃圾及海漂垃圾。在方案出臺後,我縣將持續加強日常監管,形成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 二是嚴厲打擊海上非法採砂等違法行為問題,為做好我縣生態環境保護,加強海洋生態環境資源的監管,我縣自然資源部門已加強對我縣沿海的執法巡查,一旦發現存在私人船隻非法採砂行為,堅決嚴厲打擊,確保我縣海洋生態環境平衡。 三是棋子灣小角景區存在大面積沙灘塌陷問題,2019年7月5日,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邀請自然資源部海洋三所相關專家到現場進行勘察,待相關調查結果出來後,我縣將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生態修復工作。 | 無 |
57 | D2HI201907150643 | 小區所在海域幾公裡被嚴重汙染,海水渾濁伴有泡沫,多次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但未改善。 | 昌江黎族自治縣 | 水、生態 | 2019年7月16日下午,我縣組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農業農村局、昌化鎮人民政府、棋子灣管委會等有關部門到恆大棋子灣附近海域開展調查工作。現場查看了棋子灣所在海域5公裡範圍內的海灘及近海,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正對面海灘海水較為清澈,現場未發現泡沫漂浮海上現象。調查組現場檢查了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聽取昌江廣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有關情況匯報,調查過程中,我縣調取了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關於棋子灣海域相關環境報告及數據報表。經調查表明,該地區海水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椎》中的一類標準,昌江廣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定期組織人員開展小區正前方海灘的垃圾清理工作。 | 部分屬實 | 為落實海岸帶垃圾清理問題,我縣生態環境部門於2019年6月起草了《昌江黎族自治縣海岸帶垃圾清理整治方案》,並完成了徵求各部門意見,近期將上報縣政府審議。目前暫由昌化鎮人民政府及棋子灣管委會加強棋子灣海岸線巡查,全面清理岸灘垃圾及海漂垃圾。在方案出臺後,我縣將持續加強日常監管,形成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 | 無 |
58 | D2HI201907150644 | 恆大棋子灣海水唄嚴重汙染,去年之前水質清澈,現在嚴重渾濁,像黃河水,不知道什麼原因。 | 昌江黎族自治縣 | 水、生態 | 2019年7月16日下午,我縣組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農業農村局、昌化鎮人民政府、棋子灣管委會等有關部門到恆大棋子灣附近海域開展調查工作。 現場查看了棋子灣所在海域5公裡範圍內的海灘及近海,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正對面海灘海水較為清澈,現場未發現泡沫漂浮海上現象。調查組現場檢查了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聽取昌江廣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有關情況匯報,調查過程中,我縣調取了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關於棋子灣海域相關環境報告及數據報表。經調查表明,該地區海水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椎》中的一類標準,昌江廣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定期組織人員開展小區正前方海灘的垃圾清理工作。 | 部分屬實 | 聯合調查組經檢查未發現信訪件舉報事項,為落實海岸帶垃圾清理問題,我局已於2019年6月起草了《昌江黎族自治縣海岸帶垃圾清理整治方案》,目前已完成了徵求各部門意見,近期將上報縣政府審批。目前暫由昌化鎮人民政府及棋子灣管委會加強棋子灣海岸線巡查,全面清理岸灘垃圾及海漂垃圾。在方案出臺後,我縣將持續加強日常監管,形成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 | 無 |
59 | D2HI201907150645 | 昌化港入海口大量挖沙導致棋子灣附近水體渾濁,且水體中有較多塑料垃圾。 | 昌江黎族自治縣 | 水、生態 | 2019年7月16日下午,我縣組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農業農村局、昌化鎮人民政府、棋子灣管委會等有關部門到棋子灣、昌化港、昌化江入海口開展調查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聽取了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有關情況匯報,以及查閱相關文件。 2、到棋子灣、昌化港、昌化江入海口等開展實地檢查。 3、對疏浚區及周邊環境進行檢查。 | 部分屬實 | 一是由縣生態環境局責成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儘快與省生態環境廳協調,完成環評修編批覆手續。 二是由昌化鎮人民政府、棋子灣管委會加強海岸線巡查,全面清理岸灘垃圾及海漂垃圾。廣泛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行動。由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探索建立灣長制,制定沿海岸灘水域垃圾清理工作實施方案,加強日常監管,形成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 三是由縣生態環境局對渾濁的海水進行抽樣檢查,判斷是否造成汙染以及汙染程度。 四是由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加強作業船隻管理工作,特別是加強生活垃圾和船舶油類汙染管控。改進施工工藝和方法,進一步減少吸砂和堆砂過程中造成水體局部渾濁的影響,對泡沫漂浮物進行圍截打撈。 | 無 |
60 | D2HI201907150696 | 小區環境髒亂差,小區裡有家隆城燒烤店長期通宵營業,露天燒烤,洗菜汙水直排地下管網,汙染環境,晚上食客大聲喧譁,影響小區居民居住和休息,多次向12345投訴,但沒有得到解決,懷疑有保護傘,監管部門不作為。 | 樂東黎族自治縣 | 大氣,噪音,土壤 | 7月17-18日,我縣派出市場監督管理局林福壁、陳冠華聯合綜合執法局、公安局、水務局組成檢查組,對隆城燒烤店進行檢查。經查,該店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實際註冊名稱:樂東樂城隆城茶藝館,地址位於抱由鎮江南樂居110-1號鋪面,但未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在營業場所發現銷售有葡萄酒、方便麵等食品;冰箱內發現有用於燒烤製作的原料,另在其借用的倉庫內發現有用於燒烤的推車、煤氣瓶、鍋、燒烤架等工具。檢查當晚該店未營業,未發現食客喧譁問題。但現場發現29張銷售單據。該店洗菜汙水所排管道為汙水管道,進入汙水管道的洗菜汙水通過泵站輸運至縣汙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後排放,不存在洗菜汙水直排地下管網,造成汙染環境的現象。 | 部分屬實 | 一是因該店未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根據規定,已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將其查封;二是責令縣綜合執法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單位對全縣範圍內的燒烤店開展執法檢查,對違規燒烤店進行處理;三是我縣目前已在樂興北路動工建設美食城項目,後續擬將私營食品攤點整合至美食城中,給我縣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為私營食品攤點經營者提供乾淨整潔的經營環境。四是縣房管局責成各物業公司加強對縣城區域內各小區物業的監管力度,營造乾淨整潔的居住環境。五是經查,保護傘投訴不屬實。 | 無 |
61 | D2HI201907150685 | 利國鎮官村九鑫紅磚廠在利國官村一兩百米的範圍內,長期排放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村民從去年開始多次向利國鎮委書記、110和12345投訴。得到的樂東縣環保局反饋是這個磚廠是經過環評等程序的合法企業,但是汙染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建議:立即停止生產。磚廠長期開挖土方,造成資源破壞。 | 樂東黎族自治縣 | 大氣,土壤,生態 | 利國鎮官村九鑫紅磚廠為樂東新九鑫建材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69033562404752C)的年產加工6000萬塊頁巖磚廠,位於樂東縣利國鎮佛豐村六隊。2019年7月16日接到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件後,我縣立即組織各有關單位對該件反應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2019年7月16日,縣生態環境局當日派出副局長徐鴻雁和科員陳志清帶領縣生態環境監察大隊的兩位監察員及利國鎮韋世東組成的調查組採取現場巡查、調查詢問等方式對該廠進行突擊核查,並對該加工廠的生產、操作情況及汙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現場檢查。調查組現場發現,該廠正常生產,汙染防治設施運行正常。同時,縣生態環境局於2019年7月20日委託海南中科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該廠生產時排放的二氧化硫廢氣進行現場監測。 縣科工信局於2019年7月17日派出副局長陳澤通和科員羅趙丹對該廠進行調查摸底。該廠2010年通過縣發改局節能審查(樂發改能審﹝2010﹞28號),並取得了立項備案(樂發改備案﹝2010﹞75號),2018年11月28日取得縣生態環境保護局關於《新九鑫環保磚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樂環函〔2018〕178號),根據海南中科環境檢測有限公司2019年4月8日和6月22日分別提供的檢測報告(ZKT-201904008、ZKT-201906045)顯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和氟化物排放達標。 縣公安局於7月17、18日兩次派出旅環大隊教導員符傳良、旅環大隊副大隊長肖堯對該廠進行核查。經核查,樂東新九鑫環保磚廠項目位於樂東縣利國鎮佛豐村委會六隊,佔地14201.95㎡,建築面積3908㎡,堆料場面積2000㎡,煤粉堆場300㎡。該項目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資金約為114萬元。該廠生產的是頁巖磚塊,主要原料是頁巖土和粘土、河泥、土方等。磚廠主要原料的來源於望樓河項目清淤產生的淤泥、村民建房挖地基清理產生的土方、村民挖魚塘清理出來的頁巖土和粘土及利國鎮四家磚廠拆除後產生的廢棄物。 | 不屬實 | 一是縣生態環境局將加強日常巡查,並按該廠的環評批覆要求加強廢氣排放監測;二是全面落實屬地責任,利國鎮政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確保該工廠正常生產排放廢氣未超標,不影響村民身體健康等工作,形成人人重生態、人人管環保的良好氛圍;三是已責令各鎮政府、縣科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縣生態環境局、縣綜合執法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要通力協作,加大對磚廠的檢查力度;四是下一步將從強化日常監管,嚴格審批手續,加強懲處力度等方面入手,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和大氣動態預警監控機制,加強汙染物排放管理,嚴格治理超標準廢氣排放。 | 無 |
62 | D2HI201907150655 | 第一,赤命村南幾百米海防林被砍。第二,赤命村的墓地被生活垃圾堆放長達十餘年沒有得到處理,垃圾產生嚴重的臭味。村民已經通過其他途徑(比如樂東縣環保局)進行投訴,均沒有得到回覆。 | 樂東縣黎族自治縣 | 生態,土壤 | (一)關於赤命村南幾百米海防林被砍的問題。2019年7月17日,縣林業局森林資源和溼地保護管理崗工作人員黎玉琳、劉松、盧裕發在黃流鎮政府及黃流護林站工作人員的配合下前往信訪群眾反映的地點進行調查。經查,信訪群眾反映的地點為沙灘地,在該沙灘地靠近海邊有一片保存較好的木麻黃林木和水田之間有一片沒有林木生長的沙灘地,該片沙灘地上搭建一排臨時工棚,在工棚附近有工程隊正在用挖機和工程車取沙(詳見樂東縣黃流鎮赤命村南信訪地點現場相片)。工作人員採用GPS衛星定位儀對該片沒有林木生長的沙灘地進行測量得知,該片沒有林木生長的沙灘地總面積為85.50畝,規劃地類為非林地,其中搭建臨時工棚的地14.42畝,空地為71.08畝,現場沒有林木被毀情況(詳見樂東縣黃流鎮赤命村南信訪地點GPS測量圖)。經核對,該地塊為海南樂東龍騰灣萬豪酒店度假區項目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人為海南海能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具有該地塊上建設海南樂東龍騰灣萬豪酒店度假區項目的一整套有關手續(詳見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同意樂東縣黃流尖界村7.89公頃用地規劃條件論證暨龍騰灣萬豪酒店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批覆等)。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二)關於赤命村的墓地被生活垃圾堆放長達十餘年沒有得到處理,垃圾產生嚴重的臭味問題。縣衛健委接到案件交辦單後,第一時間派人前往黃流鎮舉報地點進行核查,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致函至黃流鎮政府協調處理。黃流鎮於7月16日成立該舉報件專門辦理工作組,由羅才雄鎮長作為總協調,分管環保的鎮委黎定聰副書記任工作組組長,負責辦理該舉報件。經工作組現場調查核實,該垃圾堆放點為赤命村公墓場,土地所有權歸赤命村委會,周邊群眾見到該地閒置便將生產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堆放到該地塊內,造成汙染,影響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 部分屬實 | (一)關於赤命村南幾百米海防林被砍的問題。因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所以針對該問題無處理和整改措施。依照屬地管理原則,責令縣林業局與屬地鎮政府通力配合,增派人手,加大對海防林的督察巡查力度。 (二)關於赤命村的墓地被生活垃圾堆放長達十餘年沒有得到處理,垃圾產生嚴重的臭味問題。一是黃流鎮政府已給赤命村委會撥專款3萬元,由鎮工作組負責監督,赤命村委會組織 「兩委」幹部、環衛工人,動用2部鏟車及運輸車等對所反映的垃圾堆放點垃圾進行清理,運輸到黃流垃圾中轉站進行處理。目前,該地塊裡已無生產生活、建築垃圾,垃圾汙染問題已得到解決。二是加強對周邊群眾的環衛意識教育,改變亂丟垃圾陋習;三是加強對該公墓場的管理,採取種植樹苗的方式進行綠化;四是要求赤命村對本村內產生的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五是舉一反三,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的長效機制。 | 無 |
63 | D2H1201907150591 | 紅毛鎮附近有些山體被海膠集團非法發包給開發商,開發商大量違規砍伐山林、挖山,約1-2萬畝的山林被破壞,造成附近水土流失,擔心雨季和颱風季會有發生自然災害,在瓊中縣到五指山高速方向紅毛鎮路段可以看到光禿的山體。當事人害怕信息洩露被報復,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 | 生態,其他汙染 | 海南萬安農業開發有限公司與加釵農場籤訂合作協議,海南天然橡膠產業集團非法發包土地內容不屬實。 金華林業有限公司及其他業主均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不存在亂砍濫伐行為,舉報內容不屬實。 海南萬安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造林方式採用帶狀穴植,在開墾平臺時造成地表裸露,短期內,特別是雨季存在地表水土流失的現象,這些現象約一年時間逐漸恢復。 | 部分屬實 | 1.縣林業局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海南萬安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森林採伐更新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限期完成造林更新作業。 2.加強伐區監督管理。縣林業局、紅毛護林站、加釵護林站定期或不定期對金華林業有限公司伐區進行檢查,避免出現「未批先伐」或「少批多伐」等亂砍濫伐的現象發生。對出現無證採伐或超越範圍採伐的做到及時制止並堅決依法處罰。 整改措施: 1.解決安全飲水問題。為了解決周邊三個村莊的群眾飲水問題,公司投資近三十萬元,打了一口200米深的水井,解決周邊村莊群眾安全飲水問題。 2.今後將採用分時分批的方式進行造林復墾,即採伐一片更新一片,避免同一時間段大面積機械復墾作業。 3.在造林及管理過程中,禁止使用滅草劑或其他農藥,防止水體汙染。 4.靠近河溝地段以及陡坡應保留一定的隔離帶,隔離帶內禁止機械作業,防止滑坡或水土流失。 5.完善造林作業設計,嚴格按照造林作業設計規範作業。 | 無 |
64 | D2HI201907150566 | 1、由於咬飯河上遊養殖蛙,汙水直排至咬飯河,導致下遊上堂村至加峒村之間的魚死亡,且河水散發臭味。 2、上堂村至加峒村河段採砂,擔心會造成農田破壞。 |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 | 水、生態 | 1、舉報人所舉報的養殖蛙項目業主為瓊中吊羅山源潤養殖場,位於瓊中縣吊羅山鄉大洋田,現場檢查時處於生產經營狀態。主要經營牛蛙養殖及銷售,目前已投放500萬隻牛蛙苗,有500個水池用於養殖。該養殖項目已於2019年4月12日進行環評登記備案,備案登記號為:201946903000000043,並於2019年5月23日發放水域灘涂養殖證。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場在生產養殖過程中產生的養殖廢水未按已進行備案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要求,回用於水稻田澆灌,擅自在廢水處理工序末端廢水收集池處設有兩個外排涵管,將處理後的養殖廢水通過涵管直接向外排放,途經200米溝渠流入下遊的咬飯河上堂村河段,該行為已構成「違法設置排放口」的環境違法行為。 2、舉報人所舉報的採砂項目業主為南城縣運達投資有限公司,位於瓊中縣吊羅山鄉太平農場五隊,現場檢查時處於停產狀態,主要經營河沙開採。目前場地內已進駐設備有挖掘機3臺、裝載車3輛、工程車4輛、碼頭炮1臺、破碎機1臺。該採砂場項目於2019年6月初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報送縣生態環境局,因該項目開採的河段涉及環境敏感區,需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縣生態環境局不予以審批。 | 屬實 | 1、縣生態環境局於2019年7月17日對瓊中吊羅山源潤養殖場牛蛙養殖項目「違法設置排放口」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並於同日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瓊中環責改字〔2019〕11號),責令該養殖場立即將擅自增設的排放口(兩個涵管)進行拆除,並將改正違法行為情況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縣生態環境局。目前正在對兩個違法設置的外排涵管進行拆除,並將外排的養殖汙水進行回抽處理後,用於農業灌溉。 2、縣水務局於2019年7月3日在對吊羅山鄉咬飯河上堂村河段巡查過程中發現,南城縣運達投資有限公司採砂場項目在河砂開採過程中由於作業不當導致部分河堤塌陷。縣水務局於2019年7月5日對南城縣運達投資有限公司採砂場項目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瓊中水政)責字〔2019〕第5號),責令該公司停止違法行為並整改恢復河道原狀。經聯合調查組2019年7月17日對南城縣運達投資有限公司採砂場項目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現場已用鵝卵石加固塌陷河堤,恢復河道原狀,完成整改,不存在造成農田破壞問題。 3、縣生態環境局於2019年7月18日對南城縣運達投資有限公司採砂場項目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瓊中環責改字〔2019〕12號),責令該公司立即依法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和落實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驗收,在未經依法取得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審批手續及未通過環境保護驗收的情況下,不得進行該採砂場項目的建設和採砂作業。南城縣運達投資有限公司採砂場項目目前已停止開採生產行為,正在編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 | 無 |
65 | D2HI201907150667 | 陵水縣園林環衛局英州鎮垃圾轉運站距離碧桂園清泉城小區僅僅一牆之隔。該垃圾轉運站每天產生很大臭味,周圍居民的生活受到了影響。去年4月,該小區通過驗收,居民入住後發現這個問題就一直向12345反映。園林局工作人員和小區協商過這個問題,但是沒有能夠按照居民的意願將這個垃圾轉運站搬離。 | 陵水黎族自治縣 | 大氣,土壤 | 2019年7月16日下午15時,省住建廳環衛處許虹處長和賈彬副縣長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英州鎮、碧桂園清泉城開發企業和物業公司前往英州鎮垃圾轉運站調查處理,經現場核查,未發現碧桂園清泉城小區業主反映垃圾轉運站存在臭味的問題。經核查,該垃圾轉運站符合總體規劃要求,並於2014年4月30日建成並投入使用,該垃圾轉運站在高峰溫泉清泉城項目動工建設之前已投入使用。高峰溫泉清泉城項目於2016年2月1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於2016年5月24日取得用地規劃許可證,於2016年11月22日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於2016年12月10日取得建築施工許可證,並於2017年11月24日取得竣工備案手續,與英州鎮垃圾轉運站一路之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從未承諾搬離該生活垃圾轉運站。 | 部分屬實 | (一)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 (二)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為確保轉運站各項工作安全規範運營,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對轉動站周邊環境進行綠化美化,進一步規範管理,並對轉運站進行加裝除臭降塵設施設備。 (三)責令碧桂園開發公司和物業公司加強正面宣傳,積極與業主和英州鎮政府溝通。 | 無 |
66 | D2HI201907150525 | 在英赤路上的恆大海上帝景西門外有一個中大型的廢品收購站,證件不齊全(懷疑無環評,無備案)、露天堆放、臨時亂搭建、汙水亂排至路面(散發臭味),製造噪音(主要白天工作時間)。政府承諾到2019年3月份合同到期時,廢品收購站取締或改為他用,目前還在經營。 | 陵水黎族自治縣 | 噪音,大氣,水 | 2019年7月16日下午,我縣組織英州鎮政府、縣生態環境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督局、縣科工信局、縣綜合執法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該站點白天主要以拆分鐵製廢品作業為主,有發現存在露天堆放、臨時亂搭建、無環評手續、無備案手續等問題。但地面汙水排放並不是該廢品收購站造成,是旁邊的居民汙水未併入市政管網形成。我縣相關部門邀請舉報人一起到現場進行實地核查,但舉報人並未現身。 | 部分屬實 | (一)2019年7月16日,我縣商務部門已責令要求廢品收購站暫時停業整頓,限期3日內清空收購的廢品,並下達了《陵水黎族自治縣商務局關於英州文學廢品收購站清場整改的通告》。經縣綜合執法部門現場查看並詢問廢品收購站工作人員了解到,該廢品收購站存在露天無序堆放且未遮蓋,但未發現該站點汙水亂排至路面問題,已責成企業要實施相對封閉式的整改工作。2019年4月30日,針對該廢品收購站從事廢舊物品經營過程中未採取遮蓋措施的行為,縣綜合執法局已下達了《行政執法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該廢品收購站限期整改。2019年7月19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該站點停業整。 (二)英州鎮政府、縣生態環境局、縣綜合執法局加強廢品收購站等再生資源的日常巡查監管。 (三)英州鎮政府啟動整村的排水排汙系統的基礎設施改造工作,解決汙水外排問題。 | 無 |
67 | D2HI201907150632 | 碧桂園金沙灘附近垃圾中轉站(舉報人無法確定具體位置)全天存在惡臭。 | 臨高縣 | 大氣,土壤 | 因臨高縣大型中轉站尚未投放進行使用,未發現全天存在惡臭問題,舉報不屬實。 | 否 | 因舉報不屬實,對此無整改措施。 | 無 |
68 | D2HI201907150531 | 海南省臨高縣博厚鎮生活垃圾填埋場是2011年設計建設的垃圾場,設計填埋量是140多畝。但是目前垃圾量遠超過設計填埋量,導致垃圾堆積如山。垃圾場管理不到位,經常出現白煙和臭味,對附近碧桂園金沙灘小區的六千多住戶產生影響,群眾懷疑對地下水也有影響。群眾通過12369環保專線投訴和對當地環保部門反映這個問題,處理結果是垃圾廠用覆蓋薄膜的方法蓋住垃圾,但是風一刮還會聞到臭味。於2017年中央生態環境督察組來海南時,群眾已反映過這個問題,當時得到了處理,但是兩年過去群眾仍然受到影響,希望得到更好的處理結果。 | 臨高縣 | 土壤,大氣,水 | 臨高縣屬熱帶季風氣候,境內高溫多雨,填埋區垃圾在高溫氣候下發酵有臭氣發生,隨季節風向變化飄向金沙灘小區方向。 | 屬實 | 自2017年中央生態環境督察組進駐反饋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臭味問題以來,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在落實2017年整改措施時,根據實際情況又採取了以下措施解決臭氣問題: 1、減少臭氣產生的措施。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填埋場所採用的覆蓋膜為HDPE土工膜,覆蓋可以控制臭味及減少滲瀝液的產生,2019年加大投入增加覆膜面積約1.9萬平方米;除臭劑採用的是EM生物複合菌除臭,對植物、土壤無任何副作用。 2、引進市場先進技術,實現合作共贏。為妥善處理已將滿填埋庫區的填埋氣,消除庫區安全隱患,已和深圳新中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籤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氣體除臭及資源化利用的協議,垃圾場提供垃圾資源及建設場地,深圳新中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先進技術和資金,實施無害化除臭及填埋氣發電項目,以實現填埋場填埋氣的無害化處理。 3、升級滲濾液系統,擴容填埋區。針對原來滲濾液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投入620萬元將原來的生活垃圾處理場的滲濾液處理系統進行擴容升級改造,滲濾液處理能力由原來的60m3/d增容至120m3/d,基本上滿足現填埋區產生的滲濾液處理,滲濾液處理出水排放達到國家一級標準。且針對現有的填埋庫區將近滿庫的情況,投入700萬元,對填埋庫區進行擴容,目前已完成填埋庫區擴容15萬立方米,近期將投入使用。 4、強化檢測,確保無汙染。填埋區周邊安裝有3個大氣預警器系統,主要用於檢測垃圾產生的氣體是否在標準濃度範圍內;填埋區周邊建有6處地下水監測井,每季度委託海南省地質測試研究中心對6處井水進行取樣檢測,檢測報告未顯示水質異常情況。 針對當下反映的問題,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立即採取以下措施改正:一是把所進場垃圾進行碾壓消毒防臭打藥,並及時覆蓋防滲膜,減少臭氣發生。二是再度縮小垃圾傾倒面,減少垃圾裸露面積,嚴格按照國家填埋規範標準進行作業,對碾壓完成的垃圾及時覆膜。三是加大場區消殺力度,增加城區內的植被覆蓋率,降低垃圾臭氣濃度,以最大限度減輕空氣中的異味。 臨高縣市政園林局目前已委託第三方公司對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監測,用數據驗證整改效果,用數據促進措施進一步提升。 | 無 |
69 | D2HI201907150653 | 洋浦開發區洋浦港航道、白馬井新英灣靠近海濱公園附近設有養殖魚排,洋浦大鏟珊瑚礁十三號錨地和臨高后水灣錨地設有許多漁網,由於投放飼料,引發不定期出現紅色赤潮現象。 | 洋浦經濟開發區 | 海洋 | 接到信訪件後,2019年7月16日下午16時許,交通海洋局海洋執法工作人員聯合新英灣區辦事處執法工作人員前往現場核實,發現在新英灣附近海域確實存在5艘無養殖經營行為的漁排,已拍照取證。16日當晚新英灣區辦事處對漁排進行摸查,確定漁排所有者。17日上午9時許交通海洋局副局長馮漢勇、漁政漁監主任鄭靜波、新英灣區辦事處科長黃慶雲等工作人員再次趕赴現場,由於漁排主不在現場,通過電話溝通,要求其立即自行拆除,否則職能部門將依法進行拆除。 | 部分屬實 | 舉報內容中新英灣海域內的漁排已於2019年7月18日依法進行拆除;舉報內容中反映的洋浦開發區洋浦港航道附近的養殖漁排,洋浦大鏟珊瑚礁十三號錨地和臨高后水灣錨地設有的漁網均不屬于洋浦管轄海域,洋浦無調查處置權力。 | 無 |
70 | D2HI201907150611 | 1、洋浦經濟開發區的金海漿造紙廠受到風向影響,每年3月至4月排放廢氣,異味明顯。投訴人之前已多次向當地環保局反映,環保局派出監測車輛和人員到現場進行臭氣監測,但現場表示無法捕捉到臭氣。2、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每月公布的環境質量監測數據中,無洋浦經濟開發區的數據。生態環境廳答覆由于洋浦經濟開發區未設市,所以未公布數據。因為當地環保局不作為,無法根本解決這個問題,建議督察組到金海漿紙實地走訪。 | 洋浦經濟開發區 | 大氣 | 1.2019年7月16日上午,收到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案件後,洋浦工委書記周軍平帶領洋浦環保局及有關人員到金海漿紙現場,對群眾反映情況進行突擊檢查,並對反映的環境問題逐項核實。2.洋浦環保局立即組織對群眾舉報事項的具體查辦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環境監察大隊負責人帶隊,立即對金海漿紙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同時,立即派出環境執法人員對金海造紙廠周邊、濱海幸福城等區域進行巡查,未發現臭氣。3.金海漿紙在設備裝置故障、維修檢修、裝置鍋爐開停車或者不利風向和氣象條件下,導致偶發性溢出的臭氣對下風向周邊居民產生一定影響。4.開發區空氣品質監測情況在洋浦開發區網站公開,並設置多媒體顯示屏、發布空氣品質月報等社會公開的措施。汙染源在線監控數據通過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網站向社會公開。汙染源監督性監測數據在開發區網站公開。5.在環保部門的嚴格監管和相關企業大力治理下,目前我區臭氣汙染問題得到很大改善,臭氣汙染強度和頻次顯著下降。投訴反映環保部門不作為情況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1.針對2019年5月份發現的臭氣汙染的問題,立即啟動立案調查。2019年7月17日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浦環罰〔2019〕3號),並依法從嚴處以9萬元罰款。 2. 2019年7月17日,環保部門對金海漿紙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約談,並對企業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目前企業已制定解決方案和落實措施,繼續加大環保投入和整改力度,對能夠立即開展整改的,企業立行立改;對部分技術難度較大、建設周期較長、需較長整改期限的整改項目,環保部門將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期限完成整改。 | 無 |
截至7月25日,對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省移交的第二批群眾信訪舉報件70件,各責任單位按照要求上報的調查處理結果顯示,已依法辦結35件,正在辦理35件。據統計,在移交的第二批群眾信訪舉報件70件中,重點關注環境問題7件,普通件6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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