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第十九批)

2020-11-28 中國內蒙古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19批(2018年6月25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汙染       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問責情況

 

1

D150000201806240058

新城區北垣街誠華小區聚同汽車維修,烤漆噴漆味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呼和浩特市

大氣

6月25日,新城區環保局進行現場核實,舉報部分屬實。
新城區聚同專業汽車維修中心的《營業執照》明確其經營範圍為汽車維修及保養業務,現場無噴漆烤漆房,反映烤漆噴漆情況不屬實。但該廠在汽車維修過程中進行過露天補漆作業,存在擾民現象。

部分屬實

新城區環保局要求聚同專業汽車維修中心負責人嚴格按照經營許可範圍進行經營,嚴禁露天補漆作業。

 

 

2

D150000201806240059

1.回民區悠悠板鎮青山村兩個非法的土場,非法經營,經營過程中毀壞了約100畝綠植,造成揚塵汙染。
2.兩個非法的土場大概在下午5點之後開始運營,(4臺鉤機,30多輛綠皮垃圾運輸車,有揚塵汙染)。
3.為迎接大慶期間的綠植被毀。
4.呼和浩特市四十中東北方向300米左右,有一個非法土場,在水泉文苑12號樓高層樓北側約15米處,有垃圾堆放,建築垃圾佔地約有20多平方米,垃圾堆高約5米,至今還在繼續買賣砂石。
5.存在虛假整改現象,懷疑青山村村長、會計、環保局局長聯合,應付檢查,存在虛假整改。舉報人受到城管部門的恐嚇和威脅。
6.水泉文苑12號樓高層南側平房居住的梁秀英(舉報人母親)飲用水不乾淨,過往的重型車輛有噪聲汙染,導致老人不能正常休息。12號樓抽水加壓泵在晚上加壓過程中,對老人的噪聲汙染嚴重。
7.希望有關部門能對相關人員啟動問責,並要求端正工作作風。

呼和浩特市

生態,噪音,土壤,大氣

經回民區環保局、城管局、農牧局和攸攸板鎮政府進行現場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舉報人反映的兩個土場中,其中一個屬原榮正項目地塊在房屋徵拆過程中形成的渣土堆;另一個為水泉文苑小區高層住宅施工中基坑開挖形成的土堆。2017年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過程中,回民區政府對原榮正項目渣土堆進行育苗綠化。2018年,該地塊兒將淨地出讓掛牌,回民區政府對樹苗進行移植。存在兩個土堆屬實,但不屬非法土場,也不存在非法經營,反映情況不屬實;樹苗移植為政府合法行為,毀壞100畝綠植不屬實;但移植過程中存在一定的揚塵汙染,情況屬實。
2.由於該地塊將進行淨地出讓掛牌,回民區有關部門在17:00後對渣土堆進行清運,使用4臺鉤機和30多輛綠皮垃圾運輸車運輸屬實,運輸過程中產生揚塵汙染屬實。
3.因該地塊兒將淨地出讓掛牌,回民區政府對2017年栽種的樹苗進行移植,並非毀壞自治區成立70周年大慶的綠植,反映情況不屬實。
4.舉報所指渣土堆為原榮正項目地塊在房屋徵拆過程中形成的渣土堆,目前正在清運過程中,買賣砂石情況不屬實;水泉文苑12號樓北側約15米處的垃圾並非建築垃圾,系周邊平房居民隨意傾倒所至,垃圾已於6月25日前清運完畢。
5.在接到轉辦案件舉報後,回民區環保局、城管局和攸攸板鎮政府進行現場核實並依法依規逐一排查落實,不存在村長、會計、環保局長聯合虛假整改現象。在該區域環境綜合治理過程中,城管部門始終依法依規進行治理,不存在恐嚇威脅問題。
6.水泉文苑小區飲用水主要由自來水公司提供,不足部分由西烏素圖水廠進行補充,經回民區衛生防疫部門檢測,水質均達標,飲用水不乾淨情況不屬實。近期運輸車輛進行渣土清運,噪音汙染屬實。加壓泵房在高層地下二層,符合設計標準,回民區環保局對泵房噪聲進行檢測,噪聲排放達標,加壓泵噪聲汙染不屬實。
7.在此次工作中,各相關部門幹部並無違紀現象發生,未達到需要問責的行為。

部分屬實

1.由於建設單位將用水泉文苑小區北側渣土堆進行回填,為防止揚塵汙染,目前已對渣土堆全部完成綠網苫蓋。
2. 目前,原榮正項目渣土堆正在清運過程中,於7月2日前清理完畢。回民區政府要求攸攸板鎮政府在清運過程中實施溼法作業,降低揚塵汙染;運輸過程中對車輛全封閉苫蓋,防治渣土撒漏現象;在居民休息期間嚴禁作業,切實降低將揚塵、噪音汙染。

 

   

3

D150000201806250006

清水河縣老牛灣鎮營灘峁村,原大隊支書石玉山2008年—2009年在國有的萬畝林上修路3公裡,毀壞了林地,耕地、草地約80畝;2012年修建旅遊接待中心,取砂石料,挖山毀綠,將廢土廢渣倒入黃河,毀壞農民耕地20多畝、林地、草地約40畝;接待中心佔地約3000多平方米,2016年向督察組反映,督察組下令恢復生態至今未恢復。

呼和浩特市

生態

6月26日,清水河縣林業局、國土資源局、水務局、農牧業局、交通局和老牛灣鎮人民政府現場調查核實,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1.經核實,2008—2009年此處未進行修路。2012年,清水河縣交通局對臺子梁至大塔村的農村道路在原砂石路基礎上進行水泥硬化,道路全長2.1公裡,位於老牛灣鎮望雨梁集體林場旁,當地無國有萬畝林場,林場面積3000畝左右,硬化過程中未毀壞林地、耕地和草地。2008—2009年修路情況不屬實。道路建設方為清水河縣交通局,而非石玉山。舉報情況不屬實。
2.被舉報的接待中心為石玉山違章建房問題,於2015年8月份開工,違法佔地3587平方米,其中佔用耕地1858平方米,佔未利用地1729平方米,地上建築物面積2001平方米。違章建房時所用砂石料是在未利用地上就地取材,不存在挖山毀綠,也未發現向黃河傾倒廢土廢渣痕跡。違章建房並佔用耕地和未利用地情況屬實
3.2016年,中央環保督查組要求拆除該違章建築並恢復土地原狀,清水河縣國土資源局於2016年5月份進行立案查處,2017年移交法院強制執行期間,因土地利用規劃調整,該宗土地性質發生變化,致使強制執行的法律依據也隨之變化。

部分屬實

清水河縣國土資源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罰款額為非法佔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規定,於2018年6月25日對當事人石玉山違法建房問題下達了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退還土地;沒收地上建築物面積2001平方米,罰款14477元整。

時任老牛灣鎮人大主席崔鵬、時任清水河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佟樂誡勉談話,並原老牛灣鎮營盤峁村黨支部書記石玉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

D150000201806250011

舉報人表訴,玉泉區桃花鄉新勝村,市政的垃圾堆放點建在桃花鄉新勝村子的附近,堆放的垃圾及焚燒垃圾的時候有異味擾民。

呼和浩特市

土壤,大氣

6月26日,經呼和浩特市環境監察支隊現場核實,情況屬實。
1.舉報所指應為呼和浩特市京城固廢公司所屬的垃圾處理場,位於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金盛路金橋電廠南,距離桃花鄉新勝村子720米。主要負責呼和浩特市城區生活垃圾、汙水處理廠汙泥、廚餘垃圾的處置。該公司有環評手續,建設期已落實環評批覆中提出的廢氣汙染防治措施。
2.在生活垃圾填埋、汙泥處理、廚餘垃圾處理等環節產生的異味,存在異味擾民情況。2018年6月18日,呼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監測報告顯示,三個採樣點臭氣超標排放。

屬實

1.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十八條「向大氣排放汙染物的,應當符合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遵守重點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依據第九十九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超過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汙染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規定,6月27日市環保局對其下達《行政處罰先行告知書》,處罰37.5萬元。
2.市環保局要求企業制定詳細整改計劃,企業已於6月20日上報整改計劃、共18項具體整改措施。截止6月25日已完成10項,剩餘項目均在積極推進中,計劃在8月30日前完成。

 

 

5

D150000201806250012

新城區氣象局西巷布拉格小鎮南側的燒烤店、餐飲店(天宇龍門餃子樓、伊吉樂燒烤)等存在噪聲汙染。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月25日,新城區環保局進行現場核實,舉報屬實。氣象局西巷布拉格小鎮南側共涉及14家餐飲店,均安裝了油煙淨化設備,排風機採取了隔音降噪措施。新城區環保局對14家餐飲店的噪聲排放進行檢測,結果顯示4家排放超標,噪聲汙染問題屬實。

屬實

新城區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以及第五十九條規定,責令4家餐飲店對排風機進行隔音降噪處理,於7月5日前完成整改,屆時將再次對四家飯店的噪聲排放進行檢測。如整改後仍不達標,將處以罰款;對檢測合格的,要求其規範經營,確保不對周邊居民產生影響。

 

 

6

D150000201806250014

回民區海西路眾環小區22號樓前邊,10多年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嚴重影響周邊的環境,相當噁心。希望督察組給予解決。

呼和浩特市

土壤

經回民區海拉爾西路辦事處現場核實,反映情況屬實。該區域為眾環集團拆遷遺留地塊,現有6戶居民居住,生活垃圾為居民日常生活產生,建築垃圾屬拆遷遺留垃圾。

屬實

眾環集團物業公司負責對該區域的垃圾進行處理,但該處房屋屬連體平房,周邊有圍牆圍擋,大型機械無法進場施工,只能人工進行清理,於6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畢。

 

 

7

D150000201806250019

和林格爾縣興華街國土局前面熱力公司,鍋爐房在我們小區中間,冬季取暖的時候汙染厲害,是露天的,拉煤和卸煤的時候路邊都是煤沫。

呼和浩特市

大氣

2018年6月26日,和林格爾縣住建局、環保局和城關鎮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核實,情況部分屬實。
1.該鍋爐房為和林格爾縣大眾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第三熱源廠, 2006年10月建成,有環評手續,現有1臺40噸、2臺20噸燃煤鍋爐。2017年12月18日,內蒙古航峰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大眾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第三熱源廠冬季採暖期間鍋爐排放值進行檢測,結果符合標準。
2.該熱源廠煤炭露天堆放,拉運和卸煤過程中產生揚塵汙染。

部分屬實

1.和林格爾縣住建局要求大眾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使用防塵濾網將廠區裸露地面完全苫蓋,於2018年6月30日完成。同時,對燃煤鍋爐水浴除塵設備進行加裝隔煙板,霧化、衝洗噴淋裝置技術改造,於2018年10月15日前改造完畢。對進出煤場的運輸車輛用篷布苫蓋,在卸煤和上煤過程中及時灑水降塵,並於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封閉儲煤棚建設。
2.在供暖期間與供煤企業籤訂合同,增加煤炭拉運車輛密閉苫蓋、防塵防遺撒等協議條款,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

 

 

8

D150000201806250022

賽罕區鄂爾多斯大街發展小區,小區南邊額博路兩個發射臺偷偷摸摸的立起來的,不知情的情況下,擔心對身體的輻射,希望督查組幫我們了解情況給予解決。

呼和浩特市

其他汙染

6月25日,賽罕區大學東路街道辦事處和區城管局、環保局等單位進行現場調查核實,情況不屬實。
1.舉報反映的兩個發射塔均屬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所有,根據《呼和浩特市環境保護局關於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2016—2020年無線通信基站站址選址建設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的審查意見》(呼環發〔2016〕187號)批准設立,不屬於偷立。
2.6月27日,賽罕區環保局和城管局委託內蒙古綠潔環保有限公司對兩座發射臺進行電磁輻射檢測,結果符合標準,不會對周圍居民造成輻射影響。

不屬實

 

 

 

9

D150000201806250023

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紅夭子村,在村口林地裡填埋生活垃圾、建築垃圾(晚上12點以後進行填埋,不知道具體是哪裡進行填埋)。

呼和浩特市

土壤

6月25日,和林縣盛樂經濟園區管委會農業產業發展局、環保局、林業局等單位進行現場核實,情況部分屬實。盛樂經濟園區紅窯子村的村口林地為村民田喜娃所有,存在填埋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的問題。經蹲點排查及走訪,未發現晚上12點後傾倒和填埋垃圾的行為。

部分屬實

盛樂經濟園區管委會對現場垃圾進行清理和覆土,於6月30日完成。同時,增設垃圾箱,將垃圾統一收集、集中處理。

 

 

10

D150000201806250032

和林格爾縣董家營鄉小甲賴大隊關地村,四,五家養豬場散發嚴重的異味。

呼和浩特市

大氣

2018年6月25日,和林格爾縣舍必崖鄉、農牧業局、環保局工作人員赴現場開展核實工作,舉報人所反映的「舍必崖鄉小甲賴關地村四、五家養豬場散發嚴重的異味」情況屬實。
經核實,該養豬場為內蒙古正緣農牧業有限公司在舍必崖鄉小甲賴行政村建設的年出欄15萬頭生豬養殖基地,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於2015年2月由和林縣環保局審批,要求「項目營運期間,種公豬場泡糞池、種母豬場泡糞池、育肥豬場泡糞池產生的臭氣應通過風機抽吸,活性炭吸附,並通過6m高的排氣筒排放;種公豬舍、種母豬舍、育肥豬舍產生的臭氣,應通過控制飼養密度、加強舍內通風、調控餵食量、採用漏縫板、控制飼料蛋白質含量,來減少惡臭的產生」,2017年12月投入試運行,未驗收,佔地面積1200畝,建成種豬場1處,育肥場8處,手續齊全。育肥四場距離小甲賴行政村關地自然村1.2公裡,種豬場及其它7處育肥場距離都在2公裡以上,該生豬養殖基地泡糞池和圈舍會產生異味。

屬實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及時對汙水、畜禽糞便和屍體等進行收集、貯存、清運和無害化處理,防止排放惡臭氣體。」和第一百一十七條第八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或者停業整治。2018年6月27日,和林格爾縣環保局對其行政處罰2萬元。
2.在各豬舍的泡糞池排風口處增加活性炭過濾,加強吸附處理作用,並經6米高的排氣筒進行排放,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
3.每日對圈舍噴施除臭液。
4.督促其儘快完善有關手續,組織驗收。

 

 

11

D150000201806250034

賽罕區金橋日報社南弘業家園 這一段路,夜間施工噪聲擾民,已經一個月了。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月25日,金橋開發區管委會和賽罕區城管局、環保局等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情況屬實。該處為市供排水公司承建的昭烏達路高架橋建設配套工程(管網工程),已施工近2個月。6月25日晚,現場檢查發現,世紀西街和金橋路的交叉口正在進行破路施工,產生施工噪聲擾民。

屬實

1.賽罕區城管局要求施工企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法》第三十條規定,禁止22:00—6:00進行施工,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申請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並公示。
2.賽罕區城管局要求施工企業文明施工,調整作業時間,減少夜間施工次數,增設工地邊界隔音牆,對施工出入車輛進行管控,切實解決施工噪聲擾民問題。

 

 

12

D150000201806250036

賽罕區金橋路和世紀西街金橋小學十字路口,修高架橋的施工擾民問題,半夜到凌晨一直在施工,城建部門也反映過,修高架橋也是利國利民的事情,可是保證居民的正常睡眠情況下可以施工,我也知道施工趕時間。我這裡有視頻錄音,希望督察組給予解決。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月25日,金橋開發區管委會和賽罕區城管局、環保局等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情況屬實。該處為市供排水公司承建的昭烏達路高架橋建設配套工程(管網工程),已施工近2個月。6月25日晚,現場檢查發現,世紀西街和金橋路的交叉口正在進行破路施工,產生施工噪聲擾民。

屬實

1.賽罕區城管局要求施工企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法》第三十條規定,禁止22:00—6:00進行施工,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申請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並公示。
2.賽罕區城管局要求施工企業文明施工,調整作業時間,減少夜間施工次數,增設工地邊界隔音牆,對施工出入車輛進行管控,切實解決施工噪聲擾民問題。

 

 

13

D150000201806250041

回民區通道街水磨街回民中學教學樓後樓有三個基站,大約20平方米左右,距離居民樓特別近,而且緊挨著教學樓,對居民和學生的輻射非常大,而且緊挨著學校窗戶開著一家垃圾轉運站。

呼和浩特市

其他汙染

經回民區通道街辦事處和環保局進行現場核實,情況部分屬實。
1.濱河路回中垃圾轉運站經呼和浩特市回民中學認可後於2009年進行建設,建築面積約70多平米,服務半徑約500米,收集轉運設備為壓縮車,每日清運垃圾2車。日產日清,垃圾收集不落地,不隔夜放置。每日對作業區域不少於6次消殺,垃圾轉運站存在情況屬實。
2.回民中學樓後有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基站的三根信號發射天線,其中兩根建於2013年,具有相關審批文件。兩根發射天線有南京通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出具的檢測報告,電磁輻射功率符合國家標準。另外一根發射天線於2018年開始建設,尚未建成使用,中國聯通未能提供相關審批手續,回民區政府已責令停止建設,待相關審批手續齊全後方可復工。舉報輻射汙染不屬實。

部分屬實

回民區環保局已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對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基站的現有發射天線進行電磁輻射檢測,6月30日檢測報告已出具,電磁輻射符合相關規定。

 

 

14

D150000201806250043

賽罕區興安南路通源供暖公司的鍋爐房(法人:白秀華),供暖的時候煤灰飛的家裡沒法兒開窗戶,鍋爐房東面有加油站挺危險的,好多年了一直沒有拆除這個鍋爐房,希望督察組給予解決。

呼和浩特市

大氣

6月25日,賽罕區昭烏達路街道辦事處和區環保局等相關單位進行現場核實,情況部分屬實。
1.通源供暖公司現有2臺供暖鍋爐,一臺15蒸噸,一臺25蒸噸。2017年,鍋爐房更換了布袋除塵設備、安裝了脫硫塔並完成在線監測,監測數據顯示煙塵等汙染物排放符合標準。同時,通源供暖公司已完成煤場和渣場全封閉。但鍋爐房距小區較近,在拉煤、卸煤過程中,揚塵會對居民產生一定的影響。
2.鍋爐房距西側加油站約50米,符合加油站技術規範中安全距離的要求。
3.該鍋爐房已列入全市3年(2018年—2020年)燃煤供熱鍋爐淘汰計劃內,在2019年9月份前完成鍋爐房的拆除。

部分屬實

賽罕區環保局要求通源供暖公司對汙染治理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加強採暖期管理,確保達標排放。同時,卸煤過程需在廠區封閉煤場內完成,對運煤車進行苫蓋並採取降塵降噪措施,保持廠區地面乾淨整潔。

 

 

15

D150000201806250049

賽罕區呼倫南路環衛局宿舍樓地溝裡自來水管常年浸泡在汙水裡,飲用水被汙染。

呼和浩特市

該案件與6月23日第17批編號為D150000201806230013部分問題一致。
6月25日,賽罕區昭烏達路街道辦事處和區環保局、水務局、住建局等單位再次進行現場調查核實,情況部分屬實。
1.小區內自來水管道浸泡在汙水中情況屬實。
2.6月24日,春華水務公司對小區居民用水進行抽樣檢測,水質達標,不存在自來水有異味、無法飲用情況。

部分屬實

1.賽罕區城管局正在排查汙水排放源頭,一旦發現立即整改。
2.6月24日,春華水務公司對管道中的汙水進行抽排,7月31日前完成管道維修工作。

 

 

16

D150000201806250051

賽罕區中海凱旋門牛牛燒烤、福滿屯東北菜、草原牧羊、託縣飯店等飯館油煙、風機噪聲擾民。

呼和浩特市

噪音,大氣

6月25日,賽罕區昭烏達路街道辦事處和環保局、城管局等部門進行現場調查核實,情況部分屬實。舉報的4家飯店均為商業樓,全部安裝油煙淨化器和隔音房,近日經第三方機構對油煙和噪聲進行檢測,排放均達標。但該處飯店相對集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油煙噪聲擾民。

部分屬實

賽罕區城管局要求4家飯店每年對油煙淨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不得少於4次並保存記錄。每季度進行一次油煙、噪聲排放檢測。

 

 

17

D150000201806250053

市轄區金川開發區民和文苑小區南門西側,蝦扯蛋燒烤店油煙和噪音大,影響周邊居民。

呼和浩特市

大氣,噪音

6月26日,經金川開發區管委會組織行政執法、食藥等部門核查,反映問題屬實。被舉報燒烤店位於商住樓底層,油煙淨化設備老化,無隔音降噪裝置,油煙和噪聲排放不達標,對周邊居民產生影響情況屬實。

屬實

1.市工商局金川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有關規定,停止對商住樓下的商鋪辦理餐飲許可,責令該燒烤店在一年內(截止時間2019年7月1日前)改變經營性質。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及第五十九條的相關規定,開發區行政執法局、金川工商分局、金川食藥監所,責令該餐飲店立即進行停業整改。於7月3日前,更換油煙淨化設備,加裝隔音降噪裝置。於7月30日前,經油煙、噪聲監測合格後方可繼續營業,營業時期截止到2019年7月1日。

 

 

18

X150000201806250014

新城區麗苑小區海興建材城每天凌晨五點左右,有拉貨的車出入,噪音很大。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月26日,新城區城管局、交警大隊和東風路街道辦事處進行現場核查。情況屬實。海興建材城緊鄰麗苑小區,因海東路修建高架橋施工,南門封閉,運輸貨物車輛在北側緊鄰居民住宅小區通道出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影響周邊群眾休息。

屬實

新城區城管局和東風路街道辦事處將貨車駛入海興建材城的時間由5:00調整為6:00,將裝卸貨物時間調整為6:00—12:00和14:30—22:00,貨車必須於22:00前駛離市場,減少噪聲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19

X150000201806250017

新城區機場輔路伯爵花園小區存在居民私搭違建,汙水管網未併入市政管網。

呼和浩特市

其他汙染,水

新城區城管局、住建局和迎新路街道辦事處進行現場核實,情況屬實。
1.經新城區城管局現場核查,有5家住戶無審批手續私自違建混凝土框架結構。
2.小區排水未接入市政主管網,目前全部排入化糞池,由物業公司定期僱傭吸汙車抽排至市政排水指定管網。

屬實

1.新城區城管局和迎新路街道辦事處依據《呼和浩特市市容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責令5家正在違建的住戶立即停工並於8月5日前自行拆除已建成的基礎和框架並恢復原狀。同時,對該小區每日巡查3次,防止其他違建現象發生。
2.春華水務公司正在制定小區汙水管網接入市政管網方案,待方案制定後即可明確完成時限。

 

 

20

D150000201806250008

石拐區五當召景區管委會毀壞國有林地約8畝(樹木約500棵),蓋了加氣站及廠庫,埋在地下的兩個汙水灌汙水洩露汙染地下水源,導致居民無法正常飲用水。

包頭市

生態,水

1.關於「五當召景區管委會毀壞國有林地約8畝(樹木約500棵),蓋了加氣站及廠庫」問題。經現場調查。2017年8月,五當召景區管委會根據創建國家5A級旅遊景區環境質量評定標準和環保取締燃煤鍋爐要求,在未取得林業手續的情況下,佔用國有林地4.65畝(油松約270餘株)。配置建設了CNG能源燃氣站,並搭建活動板房作為臨時庫房。該燃氣站於2017年10月投入使用,主要用於五當召景區遊客中心、酒店、辦公樓冬季供暖,供暖面積1萬平方米。
2.關於「埋在地下的兩個汙水罐汙水洩露汙染地下水源,導致居民無法正常飲用水」問題。2017年9月,為增強客流高峰期生活汙水收集處理能力,五當召景區管委會在景區下遊的吉忽倫圖嘎查灶火溝安裝了2個容積為21立方米的全密閉應急備用生活汙水收集罐。汙水收集罐為玻璃鋼材質密閉罐體,底部洩水口已嚴格按照技術要求進行了密閉處理。經石拐區環保、林業部門第一時間到現場核查,未發現罐體有使用痕跡,周邊也未發現任何排汙口,不存在該罐體汙染地下水源問題。

部分屬實

針對五當召景區管委會毀壞國有林地,蓋加氣站及廠庫問題。石拐區森林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原狀,並處非法改變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罰款。」的規定,於2018年5月14日予以行政立案(包石林發立字〔2018〕129號),並於2018年6月28日對內蒙古五當召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下達了《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包石林罰決字〔2018〕第129號),對其處以46523.25元罰款,責令其於2018年9月28日前拆除加氣站及廠庫,恢復原貌。針對埋在地下的汙水罐汙水洩露汙染地下水源問題,石拐區責成五當召景區管委會、區環保局、農牧林水局加強對汙水收集罐的日常監控,並邀請村民代表參與日常監管,定期對地下水進行監測,堅決杜絕發生汙染地下水情況。

2018年6月27日,石拐區下發了《關於對職能部門和管理單位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批評的通報》(石黨辦發〔2018〕23號),對五當召景區管委會旅遊開發部部長雲承澤、國有五當召林場場長楊永勝進行了通報批評。下一步,我市將加強監管力度,舉一反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不發生類似情況。

 

21

D150000201806250015

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鎮宋家卜村東側有企業承包1000畝左右的土地,種植甘草,使用飛機進行噴灑農藥,農藥為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草甘膦、百草枯)。噴灑的農藥飄飛到村內。

包頭市

土壤

1.舉報人反映的「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鎮宋家卜村東側有企業承包1000畝左右的土地,種植甘草問題。經土右旗政府調查核實,舉報人所指企業是內蒙古金輝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2018年3月,在美岱召鎮巧爾氣村流轉土地858畝,流轉期為一年,主要種植甘草、桔梗等中藥材。
2. 使用飛機進行噴灑農藥,農藥為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草甘膦、百草枯),噴灑的農藥飄飛到村內問題。2018年6月12日至13日,內蒙古金輝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口頭委託烏蘭察布市察右前旗恆泰農機專業合作社,使用當前農業生產廣泛應用的農用無人植保飛機進行苗前除草。共安排五架農用無人植保飛機、五名操作員、一名技術員進行了三次飛行作業,噴灑農藥面積350畝。所噴灑農藥為30%草甘膦鉀鹽(農藥登記證號:PD20171965)和20%百草枯可溶膠劑(農藥登記證號:PD20131912)。依據2017年國家禁限用農藥名錄,草甘膦不屬禁用農藥,百草枯可溶膠劑屬限用農藥,不在禁用範圍。20%百草枯可溶膠劑和30%草甘膦鉀鹽是一種非選擇性、無殘留滅生性除草劑,施用後很快與土壤中的鐵、鋁等金屬離子結合而失去活性,無殘效作用,對土壤中潛藏的種子、土壤微生物和下茬作物無不良影響,不會造成土壤汙染。但在噴灑農藥後,2018年6月14日流轉土地周邊500餘畝玉米葉片發生了程度不同的白色枯斑現象。2018年6月17日,土右旗農牧業局電話委託內蒙古農業大學、內蒙古植保植檢站專家進行鑑定,6月26日出具鑑定結果,認定是由除草劑漂移所致,在保證正常水肥管理的前提下對玉米後期生長發育基本無影響。有關烏蘭察布市察右前旗恆泰農機專業合作社無人植保機使用、操作人員資格等相關資質手續,土右旗公安機關正在組織調查中。因此,使用飛機進行噴灑的農藥噴灑飄飛到村確有情況,但農藥並非為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草甘膦、百草枯)。

部分屬實

土右旗立即採取了一系列積極措施。一是責成土右旗農牧業局於2018年6月14日組織旗農技推廣中心、內蒙古農大職業技術學院、包頭市植保植檢站組成工作組,深入實地調查分析,查找原因,設立觀察點密切觀測症狀發生發展,並指導農民加強水肥管理,開展防治工作。2018年6月17日土右旗農牧業局電話委託內蒙古農業大學、內蒙古植保植檢站專家進行鑑定,2018年6月26日,專家鑑定組確定玉米白色枯斑是除草劑漂移所致。二是責成美岱召鎮對農作物受損情況排查統計,根據村民反映及初步調查結果,與內蒙古金輝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展開協商,督促企業於2018年6月30日前與美岱召鎮宋家卜村村民籤訂賠償協議,待秋收後根據測產情況據實賠償。同時,責成內蒙古金輝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土右旗美岱召鎮及旗農牧業局共同做好涉及農戶的解釋化解工作。三是要求全旗各地、各相關部門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農藥使用的指導服務和監督檢查,確保科學、規範、安全使用農藥;要求土右旗公安局加強對無人機使用的監督管理,保障農用無人植保機、無人航拍飛行器等無人機安全規範作業。

土右旗紀委監委已對土右旗美岱召鎮副鎮長董建忠,旗農牧業局副局長、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主任張雪峰進行了提醒談話。

 

22

D150000201806250020

當事人代表業主舉報:(青山區青福新城小區)在110國道邊,貨車道是在小區的南面,一天過20多趟,一來到這兒就鳴笛,嚴重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找過交通局和環保局沒給確切的答覆。另貨車道旁邊的垃圾土特別特別的多,汙染了周邊的環境,當地環保局一直在拖拖,希望督查組在的時候給我們處理解決。

包頭市

噪聲,土壤

1.關於火車鳴笛噪聲問題。經查,環城鐵路青福新城段有一處曲線,火車經過時按照相關操作規範,在接近車站、曲線、橋梁、隧道、引導信號、通過信號或天氣不良時進行鳴笛。包頭市恆潤競馳置業有限公司至今未對火車鳴笛噪聲採取任何防護措施。
2.關於垃圾土問題。經查,今年北重集團對廠區環境升級改造,拆除了部分老舊建築,拆除後的建築垃圾集中到廠區西北角臨時暫存。同時,廠內綠化改造產生的廢土也集中到此暫存,形成了垃圾土堆。北重集團計劃在改造工程完工後統一進行清運。期間,雖然已經對形成的垃圾土堆進行了綠網苫蓋,但不夠嚴密。

屬實

針對火車鳴笛噪聲問題,青福新城開發商包頭市恆潤競馳置業有限公司已安排在小區南側鐵路沿線設置聲屏障。根據《青福新城聲屏障技術方案》,隔聲屏障總長度534.6米,總高6米、折角60度,6月30日開工,9月30日左右完工。青山區責令青福鎮全程跟蹤督促隔音屏障施工進度,確保按標準和時限要求完成。
針對垃圾土問題,青山區環保局已要求北重集團立即對垃圾土堆嚴密苫蓋,確保不發生揚塵汙染。北重集團已對垃圾土堆進行嚴密苫蓋,並將於7月8日開始清運,確保於8月31日前清運完畢。青山區環保分局將加強對北重集團廠區改造工程的日常監管,在清運垃圾土期間,督促企業做好降塵、降噪措施,避免影響周圍環境和居民生活。同時,要求北重集團對改造產生的建築垃圾日產日清,嚴禁囤積形成垃圾土堆。下一步,我市將舉一反三,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不發生類似情況。

 

 

23

D150000201806250026

昆都侖區明日星城小區知惠院一棟樓下,一樓的燒烤攤噪聲擾民,油煙汙染嚴重,露天燒烤燃煤氣味嗆人。

包頭市

大氣,噪音

「天天香燒烤」和「日日宏燒烤」所在底店均在一樓,一樓以上均為住戶,2家店鋪均未安裝油煙淨化及降噪設備,存在店外擺放桌椅經營的情況,但未發現使用燃煤露天燒烤情況。

基本屬實

1.2018年6月25日,昆區綜合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81條和118條的規定,對2家店鋪分別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包昆城管法責停改字〔2018〕第0004761、0004758號),集體約談了店鋪負責人,責令其立即停業。鑑於2家店鋪樓上均為住戶,不具備安裝油煙淨化及降噪設備的條件,其店鋪負責人承諾將儘快轉讓店鋪,用作非餐飲類店鋪使用。
2.昆區政府責令區綜合執法局對該區域採取錯時管理,增加執法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和頻次,緊盯2家店鋪轉讓落實情況,為附近居民營造一個良好生活環境。我市責成昆區委、區政府舉一反三,切實做到立行立改、邊督邊改,進一步加大巡查整改力度,防止類似情況發生。

 

 

24

D150000201806250027

東河區歐藝家園樓下的飯店(正義原)(東北菜)等等排油煙筒靠著小區的二層和三層,噪音特別特別大,油煙味道特別嗆人,都不能開窗戶,真是備受幹擾,去年舉報過都沒有人管理,希望督察組給予解決。

包頭市

大氣,噪音

群眾反映「正義原」飯店應為「正義園」,該飯店為三層,「東北菜」飯店為二層,上述2家飯館油煙淨化裝置排氣筒距離小區二層和三層較近,存在噪聲、油煙擾民的問題。東河區曾接到過類似舉報,責令相關餐飲店鋪進行了整改,其中16戶餐飲商戶已於2017年安裝使用油煙淨化裝置及降噪設備。8戶由於不存在油煙問題不需要整改(1戶草原上飄香烤羊腿飯店已於2018年6月24日停業,另外1家排骨店和6家火鍋店在經營過程中使用高壓鍋、氣鍋、電磁爐,廚房未設明火灶,不存在油煙問題),6戶燒烤商戶正在整改。

部分屬實

針對燒烤店鋪油煙噪聲問題,東河區城管執法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81條、第11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44條的規定,於2018年6月23日對歐藝家園小區12戶燒烤底店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包東城管法停字〔2018〕第16310、16311、16313、16314、16315、16317、16318、16319、16320、16321、16322、16323號),責令上述商戶立即停業整頓,安裝使用油煙淨化裝置及降噪設備。對已安裝的,要求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環境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城管執法分局驗收後方可恢復營業。截至6月26日,已有9家店鋪安裝了油煙淨化裝置及降噪設備,通過內蒙古森艾科技有限公司、內蒙古加通環境檢測治理有限公司檢測,符合排放要求,經驗收後已恢復營業。
針對其他餐飲店鋪油煙汙染問題,2018年6月25日,東河區城管執法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81條、第118條規定,對正義園等10戶餐飲商戶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包東城管法停字〔2018〕第16331、16332、16333、16334、16335、16336、16337、16338、16339、16340號),責令上述餐飲商戶立即整改,於7月2日前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環境檢測機構檢測並提供合格報告。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將依法停業整頓,直至驗收合格方可營業。針對正義園、東北菜油煙淨化裝置排氣筒距離小區二層和三層較近的問題,東河區城管執法分局已責令正義園、東北菜兩家餐飲業主於7月2日前完成油煙設備管道整改,解決油煙、噪音汙染問題。逾期未完成整改,將依法停業整頓,直至驗收合格方可營業。東河區要求餐飲商戶嚴格按照「門前三包」和「三定兩統一」(即定經營時間、定位置、定要求,統一配置垃圾桶、統一鋪設防油地毯和摺疊式遮陽傘)標準規範經營,經營時間統一為晚18:00-22:00,此時段外嚴禁店外經營,嚴禁使用明火明灶(燒烤爐具必須使用節能燃具,嚴禁使用原煤爐具),對違規使用明火明灶以及超時店外經營等行為,將進一步加大監管處罰力度。

 

 

25

D150000201806250029

青山區青福新城小區北方重工集團,鐵道前面,該企業的施工噪音特別大,檢測數據超出正常的範圍,另貨車鳴笛的問題,每天經過10多次,不知道什麼原因一到我們這裡就鳴笛,晚上正在休息的時候鳴笛嚴重影響了正常的休息。希望督察組給予解決。

包頭市

噪聲

1.關於北方重工集團施工噪聲特別大的問題。經青山區政府現場調查,今年北重集團對廠區環境升級改造,拆除了部分老舊建築。由於廠區距離青福新城小區比較近,施工過程中機械噪聲對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響。
2.關於火車鳴笛問題。經核實,環城鐵路青福新城段有一處曲線,火車經過青福新城時,按照相關操作規範,在接近車站、曲線、橋梁、隧道、引導信號、通過信號或天氣不良時進行鳴笛,包頭市恆潤競馳置業有限公司至今未對火車鳴笛噪聲採取任何防護措施。

屬實

針對北重集團施工噪聲問題,青山區要求北重集團將施工時間調整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9:00,避開居民的休息時間,9月30日前完成廠區內改造施工,並做好施工過程中的抑塵措施,避免影響周圍環境和居民生活。針對火車鳴笛噪聲問題,青福新城開發商包頭市恆潤競馳置業有限公司已安排在小區南側鐵路沿線設置隔聲屏障。隔聲屏障總長度534.6米,總高6米、折角60度,6月30日開工,9月30日左右完工。市政府已責成青山區政府組織青福鎮全程跟蹤督促隔音屏障施工進度,確保按標準和時限要求完成。

 

 

26

D150000201806250030

青山區富強路和少先路交叉口往東50米左右路北這的一排飯店排風機和空調機噪音擾民,油煙汙染嚴重。

包頭市

大氣,噪聲

經現場調查核實,5家飯店中4家飯店已安裝油煙淨化器但未安裝降噪設備,1家飯店未安裝油煙淨化器和降噪設備,空調機安裝於居民住戶側,產生了噪聲汙染。

屬實

青山區綜合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於6月25日對該5家飯店下達了《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的通知書》(包青城管法停字〔2018〕730號、741號、732號、731號、703號;包青城管法停字〔2018〕559號、579號、578號、615號、577號),要求5家飯店於7月2日前將油煙淨化器和降噪設備全部安裝到位,裝有空調機的3家飯店將位於居民住戶側的空調機拆卸並移位到飯店屋外。6月26日,大喜龍蝦等3家飯店的降噪設備已安裝完畢,油煙淨化器拆改完成,經第三方監測,油煙、噪聲均達標排放,油煙監測數據分別為1.64㎎/m³、0.31㎎/m³、0.22㎎/m³,噪聲晝間等效聲級為分別為54.6dB(A)、52.1dB(A)、53.2dB(A),其他2家還在整改中。整改期間5家飯店自行停業,待整改完成,並檢測驗收合格後再恢復營業。我市責成青山區政府全程跟蹤整改進度,督促商家嚴格按整改要求和規定時限完成整改。

 

 

27

D150000201806250033

東河區站北路站四街西河槽東側鐵路的北側有個危房拆除的建築垃圾、現在生活垃圾也有,垃圾都堆成山了,環境衛生非常不好。希望督察組給予解決。

包頭市

土壤

因拆遷工作尚未完成,拆空區內存有部分建築垃圾未及時清理,7戶居民日常產生的生活垃圾也堆積在拆空區內,對環境衛生造成了一定影響。

屬實

東河區已於2018年6月26日在保障剩餘7戶居民住宅安全的前提下,對堆積的垃圾進行了徹底清理,現已清理完畢。同時,設置了2個垃圾桶,作為7戶居民的生活垃圾傾倒點,並積極加快推進7戶居民的徵拆工作,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市要求東河區委、區政府舉一反三,切實做到立行立改、邊督邊改,進一步加大巡查管理力度,防止類似情況發生。

東河區東站街道辦事處已對該片區社區網格員張雨萌進行了通報批評。

 

28

D150000201806250045

昆都侖區香港花園景華苑小區院內2座地上的裂縫冒出難聞氣味的汙水。

包頭市

大氣

在景華苑小區院內垃圾收集點附近硬化地面上的伸縮縫中有少量汙水,主要是垃圾桶內瓜果皮等汙物滲出液在倒運過程中流到地面、部分垃圾桶破損,桶內汙水滲漏形成。

部分屬實

2018年6月26日,昆區市府東路街道辦事處要求天馬物業立即對該區域進行清洗處理,更換破損垃圾桶,加強垃圾清運配合管理,杜絕在清倒垃圾過程中出現垃圾外溢現象。目前,天馬物業已對香港花園4個小區進行了全面環境衛生整治,更換破損垃圾桶8個,對汙水滲漏區域進行了清洗。市府東路街道辦事處將會同物業公司進一步強化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給小區居民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認真落實市委召開的物業大會的布置,我市責成昆區委、政府舉一反三,切實做到立行立改邊督邊改,進一步加大巡查整改力度,防止類似情況發生。

 

 

29

D150000201806250054

東河區西河槽施工粉塵大,東河區房管局拆遷粉塵大影響周圍居民,體育場南路西河路路口露天燒烤店油煙汙染嚴重。

包頭市

大氣

1.關於「西河槽施工粉塵大,東河區房管局拆遷粉塵大影響周圍居民」問題。東河區政府組織西腦包街道辦事處現場調查核實,該項目由包頭市排水產業公司負責,在西河槽西路實施西河西路汙水改造工程。施工地點屬於2017年東河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空地,未進行地面硬化,在施工作業過程中造成了部分揚塵。
2.關於「體育場南路西河路路口露天燒烤店油煙汙染嚴重」問題。東河區政府組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局、環保局現場調查核實,「牧尚賓烤羊腿」燒烤作業在店內廚房進行,該店未安裝油煙淨化裝置。

基本屬實

1.針對「西河槽施工粉塵大」問題。東河區已要求包頭市排水產業公司立即停工整改,嚴格落實防塵措施,定時灑水降塵,對裸露黃土綠網覆蓋。目前,該公司已加大了灑水降塵力度。6月30日,已完成對裸露黃土綠網全覆蓋工作。
2.針對「牧尚賓烤羊腿」店鋪油煙直排問題,6月26日,東河區城管執法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81條、第118條,向該店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包東城管法停字〔2018〕第5225號),責令「牧尚賓烤羊腿」立即停業整改,於6月29日前加裝油煙淨化裝置,檢測合格並經東河區城管執法局驗收後恢復營業。同時,要求該店在經營過程中嚴格按照門前三包責任制和「一禁止」(禁止在店外擺放明火明灶)、「兩統一」(統一配置垃圾桶、統一鋪設防油紅地毯)、「三限定」(限定經營時間、經營位置、桌椅數量)的要求規範經營。我市要求東河區委、區政府舉一反三,切實做到立行立改、邊督邊改,進一步加大巡查管理力度,防止類似情況發生。

 

 

30

D150000201806240060

1.扎蘭屯市老大橋往南,黃金水岸度假村,佔用防洪渠,開設飯店、戶外燒烤,餐飲垃圾汙染河道。
2.黃金水岸度假村,亂砍亂伐防洪渠樹木修度假村專用道,破壞林地大約5-6畝。

呼倫貝爾市

水,生態

2018年6月26日,扎蘭屯市水務局、旅遊局牽頭,扎蘭屯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環保、林業、農牧業、市場監督、食藥監、規劃、國土等部門配合對舉報內容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
1.黃金水岸度假村,佔用防洪渠,開設飯店、戶外燒烤,餐飲垃圾汙染河道問題。黃金水岸度假村位於雅魯河市區左岸大石橋南200米處,屬行洪區內。該度假村現有房屋2處、板房5處、蒙古包式涼亭7處、涼亭21處及硬化停車場2510平方米,上述構築物均在河道管理範圍內,沒有履行審批手續,屬違章建築。該問題屬實。該度假村曾從事餐飲設備、場地租賃活動,未經營餐飲及燒烤等項目,食材均由遊客自帶,遊客偶有戶外燒烤等行為。2018年以來,該度假村未營業。該問題不屬實。該度假村共設有32個垃圾桶、2個垃圾箱,餐飲垃圾在集中收集後,由專人專車運送至附近垃圾轉運站,不存在餐飲垃圾汙染河道行為。該問題不屬實。
2.亂砍亂伐防洪渠樹木修度假村專用道,破壞林地大約5-6畝問題。經查,該度假村沒有亂砍亂伐防洪渠樹木行為,但該度假村硬化林間空地3.33畝從事經營活動,另有一條準備硬化的通道佔地0.54畝,共計3.87畝,屬於擅自改變林地用途行為。該問題部分屬實。

部分屬實

1.扎蘭屯市防汛指揮部於2018年6月15日對黃金水岸度假村下發了清障通知,責令限期拆除行洪區內違章建築。扎蘭屯市水務局於6月26日就此事立案查處。該度假村於2018年6月26日開始自行拆除違章建築,已於2018年6月30日拆除完畢。
2.扎蘭屯市森林公安局於2018年6月27日對該度假村擅自改變林地用途行為立案調查,並依法追究違法行為人法律責任,責令業主對場地進行平整恢復。2018年7月27日前結案。

鑑於扎蘭屯市水務局監管不力,致使出現違章建築影響行洪的事實,扎蘭屯市紀委監察委對扎蘭屯市水務局責任人員進行了問責。2018年6月28日,對扎蘭屯市水務局局長劉仁德進行誡勉談話,對扎蘭屯市水務局副局長王志軍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扎蘭屯市水務局堤防工程管理站站長侯中華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31

D150000201806250039

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西瓦爾圖鎮新立村,新立向陽合作社的糧庫精選黃豆的機器聲特別大,我家有50來米遠噪音汙染厲害,糧食多的時候幾乎24小時都在響,嚴重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

呼倫貝爾市

噪聲

2018年6月25日,莫旗環保局對舉報內容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舉報內容中「新立向陽合作社」應為「莫旗新立向陽大豆種養殖專業合作社」。經查,該合作社位於莫旗西瓦爾圖鎮東向陽村,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該合作社間歇性生產,生產時噪聲主要來源為清糧機選塔及裝載機運行,只對清糧機選塔進行了簡易防噪處理。該合作社周邊有三戶農戶,分別位於正西、正北和北偏東方向,距噪聲源距離分別為100米、50米和60米。2018年6月25日,黑龍江省環科環境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對該合作社晝間、夜間兩個時段的噪音進行了現場監測,晝間、夜間兩個時段的廠界噪音都超過國家噪聲標準限值。

屬實

1.莫旗環境保護局就該合作社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三十一條之規定責令立即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並處罰款貳萬五千元。
2.2018年6月29日,莫旗環境保護局就該合作社廠界噪聲超標排放,依據《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環境保護條例》二十九條之規定,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叄仟元罰款。該合作社已於2018年6月26日停產整改,整改完成後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此項工作於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

 

 

32

D150000201806250052

滿洲裡市北湖街學子家園小區垃圾箱沒有乾濕分離,有異味。

呼倫貝爾市

土壤

2018年6月26日,滿洲裡市中俄互市貿易區牽頭,滿洲裡市食藥監工商局、住建局配合,對舉報內容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經現場核實,學子家園小區垃圾箱異味主要存在於小區門市飯店周圍,多由飯店產生的垃圾乾濕不分導致。小區內部其餘垃圾箱不存在乾濕不分有異味的問題。

屬實

1.滿洲裡市互貿區立刻全面清理小區垃圾箱清除異味,同時督促滿洲裡市互貿區環衛對於飯店周圍垃圾箱採取隨出隨清和消毒措施,保證小區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2.滿洲裡市食藥工商局按照此前下發的《關於加強餐廚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要求餐飲企業對產生的垃圾進行乾濕分類嚴密包裝,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舉報問題已於2018年6月26日完成整改。

 

 

33

D150000201806250055

海拉爾區新城區鶴立芳居對面商業街酷派燒烤等露天燒烤店,佔用人行道擺放燒烤爐具,餐飲垃圾亂扔,燒烤油煙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呼倫貝爾市

大氣,土壤

2018年6月26日,呼倫貝爾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舉報內容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經現場檢查,確認酷派燒烤等六家燒烤店存在佔用門前公共空間擺放餐桌椅、遮陽傘等經營設施的行為,燒烤籤、一次性筷子、紙巾等餐飲垃圾直接丟棄在地上。不存在露天燒烤油煙排放問題。

部分屬實

2018年6月26日,呼倫貝爾新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依據《呼倫貝爾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責令酷派燒烤等6家燒烤店立即清理佔道經營相關設施,及餐飲垃圾。酷派燒烤等六家燒烤店已於6月27日全部清理完畢。

 

 

34

X150000201806250015

陳巴爾虎旗寶日希勒鎮內有多家儲(洗)煤場,長期組織生產、銷售導致煤粉揚塵汙染、原煤堆積如山,影響附近樹木、牧草生長。

呼倫貝爾市

大氣,土壤

2018年6月27日,陳旗環保局牽頭,旗國土局、公安局、交通局、經信局、安監局、市場監督局、綜合執法局、寶日希勒鎮政府配合對舉報內容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經核查,2005年起,陳旗寶日希勒鎮轄區內陸續運營建有儲煤場所的煤炭銷售企業15家(無洗煤場),均建設在城鎮規劃批准的建設用地範圍內。15家企業均未按規定辦理髮改、經信、規劃、國土、環保等審批手續。現場檢查時,15家企業中6家儲煤場內無存煤,9家企業儲煤場內存有原煤。9家存煤企業中,6家企業場界設置了防風抑塵網,1家企業用苫布封蓋了煤堆,2家未採取有效抑塵措施。15家儲煤場原煤堆存及車輛運輸過程中產生揚塵,對居民生活造成不同程度影響。原煤堆放地均為空曠地,未發現死亡樹木和牧草,運輸旺季大多為秋末冬初,並未對林草生長產生不良影響。15家企業當中寶煤能源公司非法越界佔用草原2.84畝。

部分屬實

1.2018年6月27日,陳旗環保局就2家企業存儲原煤未採取有效抑塵措施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之規定,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各處罰款一萬元。
2.2018年4月12日、5月10日、6月11日,陳旗國土資源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分3批次向15家儲煤場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違法企業停止違法佔地行為。6月19日、6月22日,又分2批次向15家儲煤場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限期在6月30日前拆除違法佔地上的構築物。按照行政執法程序,近期將正式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3.2018年5月13日,陳旗草原局就寶煤能源公司非法使用基本草原,依據《內蒙古自治區基本草原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該企業2018年5月16日前拆除佔用草原的違法建築。2018年5月29日企業已自行拆除了違法建築物,6月19日陳旗草原局組織人員種植了多年生牧草。
4.2018年6月29日陳旗環保局委託第三方監測機構對堆煤場所廠界揚塵進行監測,於6月29日取樣,陳旗環保局將依據監測結果依法進行處理。此項工作於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
5.2018年3月22日、4月11日、5月28日,寶日希勒鎮儲煤場關停取締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召開3次會議,對清理取締儲煤場工作進行安排調度。2018年6月15日,6家煤炭銷售企業已與旗政府籤訂同意關停承諾書,6月27日,其餘9家與旗政府籤訂同意關停承諾書。目前,6家場內煤炭已清理完畢、準備關停,其餘9家儲煤場承諾10月31日前自行拆除生產設施設備。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15家煤炭銷售企業儲煤場的現場清理、恢復工作。

2018年6月30日,陳旗旗委研究決定,鑑於對寶日希勒鎮煤炭銷售企業違法行為監管不力,立即啟動對旗屬相關責任部門、寶日希勒鎮黨委政府及相關責任人問責程序。此項工作於7月15日前完成。

   

35

D150000201806250040

烏蘭浩特市龍珠新城小區南側內蒙古能源發電興安熱電有限公司,距離小區太近,晾水塔噪聲擾民嚴重。

興安盟

噪音

內蒙古能源發電興安熱電公司(以下簡稱蒙能興安熱電)廠區北側鄰近龍珠新城小區,建有輔機冷卻水系統,包括3座機力通風冷卻塔、3臺輔機循環水泵和1座輔機循環水泵房,佔地面積460平方米左右。2018年6月26日和27日,經烏蘭浩特市環境監測站現場實地監測,廠區北廠界晝間噪聲值為61分貝、夜間噪聲值為59.9分貝;廠區西廠界晝間噪聲值為71.8分貝、夜間噪聲值為73.2分貝,均超《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屬實

1.該企業廠界噪聲超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2018年6月27日,烏蘭浩特市環境保護局現場製作了《現場檢查(勘察)筆錄》和《調查詢問筆錄》,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對該企業下達了《烏蘭浩特市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烏環責改字[2018]53號),責令其制定科學有效的整改方案並立即付諸實施,在2018年9月30日前實現廠界噪聲達標。
2.烏蘭浩特市環境保護局將依法加強監管,對蒙能興安熱電整改進展進行跟蹤督查,督促企業落實好主體責任,如期完成既定整改任務。如果蒙能興安熱電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予以處罰。

 

 

36

X150000201806250011

信件投訴,科右前旗察爾森西山公募右行3公裡處的塑料顆粒加工廠生產作業中產生廢氣、異味。

興安盟

大氣

經核實,該問題中提到的塑料顆粒加工廠為科右前旗紅髮塑料顆粒廠,始建於2010年7月,位於科右前旗察爾森鎮水庫西南側,地理坐標為N46°18′22.79″、E121°53′09.43″,周圍無村落。該企業類別為塑料製品業,編制了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由科右前旗環保局予以審批。該廠委託赤峰綠康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於2018年4月組織了自主驗收,項目能夠按照環評及批覆要求落實相應的環保設施,所排放的汙染物均符合相關標準。科右前旗環保局按月對其進行監督檢查,強化監管,目前汙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該塑料顆粒加工廠產生廢氣主要為生產車間產生的粉塵和融化造粒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氣體。經現場勘察後,確認該廠在產生粉塵的車間外安裝了旋風除塵設備和布袋收塵器;融化造粒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氣體,通過活性炭裝置有效吸附後經煙囪排出,廠界內及生產車間內存在異味。

部分屬實

針對該企業異味問題,2018年6月29日,科右前旗環保局對該企業進行環保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並委託遼寧康寧環境監測評價有限公司對該企業廢氣、異味進行監測,將於7月18日出具監測報告。科右前旗環保局將根據監測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對企業實施相應處理,並將進一步強化監管,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認真履行環境保護職責,督促企業加強汙染防治設施的日常維護和正常穩定運行,確保達標排放。

 

 

37

X150000201806250012

烏蘭浩特市北郊看守所以北內蒙古石代集團的煤場,揚塵汙染嚴重,運煤車輛和裝卸煤炭所使用的大型機械設備噪音汙染嚴重。

興安盟

大氣,噪音

經烏蘭浩特市環境保護局調查核實,群眾舉報問題部分屬實。該舉報內容與2018年6月24日轉辦的受理編號:D150000201806230039(交辦問題:烏蘭浩特市石代集團地址:烏蘭浩特市北郊看出所,附近有十多戶老百姓,該企業是2012年開建的煤場,沒有環評報告,沒有土地使用證,沒有相關手續,揚塵汙染,貨車的聲音噪音汙染,當地政府一直沒有解決,希望督查組給予解決)舉報內容重複,針對該舉報內容的調查核實及處理整改情況,已於2018年6月29日上報至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內蒙古協調聯絡工作領導小組。
經查,群眾舉報的「烏蘭浩特市石帶集體(露天煤礦)」為內蒙古石代投資公司出資設立的烏蘭浩特市民華商貿公司(以下簡稱「民華商貿」),位於烏蘭浩特市烏察路15號,主要從事煤炭倉儲、運輸、裝卸、銷售等業務。民華商貿依法依規辦理了環評審批、土地使用證、不動產權證、營業執照、規劃審批等相關審批手續。經現場核查,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4月中旬取暖期為民華商貿煤炭裝卸高峰期,其餘時間段基本沒有煤炭裝卸及運輸。為有效抑制揚塵汙染,在烏蘭浩特市環保局的督促下,民華商貿建設了高16米、長250米的防風抑塵網,在煤炭裝卸時安排2臺灑水車在主作業區進行噴淋抑塵,可在大風天氣時仍有揚塵產生。由於煤炭裝卸和汽車運輸大部分時間集中在夜間,貨車經民華商貿正門(東門)出入時的噪聲和振動對南側居民產生一定影響。

部分屬實

經烏蘭浩特市環境保護局調查核實,群眾舉報問題部分屬實。該舉報內容與2018年6月24日轉辦的受理編號:D150000201806230039(交辦問題:烏蘭浩特市石代集團地址:烏蘭浩特市北郊看出所,附近有十多戶老百姓,該企業是2012年開建的煤場,沒有環評報告,沒有土地使用證,沒有相關手續,揚塵汙染,貨車的聲音噪音汙染,當地政府一直沒有解決,希望督查組給予解決)舉報內容重複,針對該舉報內容的調查核實及處理整改情況,已於2018年6月29日上報至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內蒙古協調聯絡工作領導小組。
針對該企業在裝卸物料(煤炭)未採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方式防治揚塵汙染的違法行為,烏蘭浩特市環保局執法人員現場製作了《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對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單位生產作業過程中,及時採取苫蓋、噴淋等措施,控制揚塵排放、減少揚塵汙染,並處罰款5萬元。同時,要求民華商貿對百姓反映問題立即開展整改。一是針對大風等天氣產生揚塵問題,要進一步完善抑塵措施,對裝卸的煤炭及時進行苫蓋。二是在2018年7月24日前,完成霧炮噴淋設施建設。三是進一步優化廠區內煤炭運輸作業時間和車輛行駛路線,努力消除車輛噪聲和振動。四是對民華商貿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要求其進一步提高環保意識,認真履行環保問題整改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整改時限要求完成既定整改任務。

 

 

38

D150000201806250038

科爾沁區老鍛壓廠開發商挖了一個東西200米,南北300米的大坑,揚塵汙染嚴重,機器噪聲大。

通遼市

大氣,噪音

群眾反映的老鍛壓廠開發商(實為通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挖的大坑是指通華房地產公司於2017年11月拆除老鍛壓廠地下防空洞建設逸美華庭小區三期項目區的基坑(長約200米,寬約140米,深約5米)。2018年1月,由於逸美華庭小區(一二期)未經竣工驗收即投入使用,市住建委給予該企業最高處罰,計入不良行為記錄一次,記分50分,兩年內不予審批、新建及新開工項目(通遼市範圍),責令三期項目區停工。2018年4月—5月,該公司違法對三期項目區基坑護坡進行了防護施工作業,造成揚塵和噪音汙染,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2018年6月25日,據市住建委和科爾沁區城管大隊現場核查,雖然逸美華庭小區三期項目已於5月24日再次被勒令停工,但該項目區的基坑護坡護壁及基坑內土堆(長約100米、高約2米)均裸露在外,無任何防護措施,存在渣土堆放不標準、揚塵汙染控制不達標等問題。

屬實

問題處理情況:2018年5月17日,市住建委接到「逸美華庭小區(三期)夜間施工擾民」的群眾舉報,市城管支隊立即對該公司違法施工行為立即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5月24日,該公司已按要求停止施工,所有施工機械設備撤出了施工現場。2018年6月25日,市住建和城管部門責令該公司立行立改場區揚塵汙染控制不達標等問題。6月26日,該公司已按整改要求將項目區基坑和渣土堆進行了全面苫蓋,施工現場已無裸露土方。市住建委會同城管部門將進一步跟蹤監督該工地,確保處罰期間不再開工建設。處罰期滿後,嚴格按照文明工地及環境保護相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
整改落實情況:(一)加強執法監察。科爾沁區政府定期組織住建、城管等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強化對轄區內施工工地的監督管理,立行立改,切實維護群眾城市管理權益。(二)公示處理情況。

 

 

39

D150000201806250042

奈曼旗東明鎮雙合興村違章建築(段桂財)養牛養羊養殖戶,牛糞和羊糞味道特別刺鼻,還有糞水滿大街流,汙染了周邊的環境,村長是他的保護傘,村裡的生活垃圾也滿大街亂扔,希望督察組實地考察給予解決。

通遼市

大氣,土壤

1.關於群眾反映的「違章建築養牛養羊養殖戶」問題,該情況不屬實。經調查核實,奈曼旗東明鎮雙合興村村民段某某建設的養殖棚舍位於該村北側,佔地1.2畝。該地塊是上世紀80年代初該村村民楊某某經營使用的四荒地。2016年為改善村內衛生環境,村民委員會動員養殖戶到村外發展養殖業。村民段某某用自家承包的林地與楊術寶的四荒地進行了互換,建設了6間牛棚60平方米,簡易羊圈1處30平方米,草料庫一棟140平方米,管理房一處38平方米,此外無其它建築物。目前,養牛27頭、養羊50隻,不屬於規模養殖。因歷史原因該地塊未籤訂土地承包合同,但村民楊某某已使用20餘年(該村村委會及村民均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有關規定,奈曼旗農牧業等部門認定,該地塊可以從事畜牧業生產活動,牛棚等養殖設施不屬於違章建築。
2.關於群眾反映的「牛糞和羊糞味道特別刺鼻,還有糞水滿大街流,汙染了周邊的環境,村長是他的保護傘」問題,該情況部分屬實。經調查核實,村民段某某家院子裡確實有牛羊糞氣味,走訪段貴財家周邊5戶鄰居,鄰居家院子裡也能聞到牛羊糞的氣味。其中1戶鄰居自稱是舉報人,反映段貴財家的養殖活動對他家的生活造成了影響;其餘4戶鄰居稱對生活沒有造成影響,同時還說,村民段某某每天早晨都將牛羊糞統一收集後運到村外自家地頭,沒有看到舉報人所說的糞水滿大街流,汙染周邊環境的問題。奈曼旗紀委監委組成調查組,對雙合興村兩委班子成員分別進行談話,經查,該村兩委班子工作制度嚴格,重大事項均履行「532」集體工作機制,村委會主任左某某與村民段某某無親屬和利益關係,不存在「保護傘」問題。
3.關於群眾反映的「村裡的生活垃圾也滿大街亂扔」問題,該情況不屬實。經調查核實,雙合興村內各街巷環境乾淨整潔。據了解,村民能自覺遵守村規民約,主動清理院內外衛生,產生的生活垃圾就近運往村外的3個垃圾存放點,由村委會定期集中統一處理,未發現舉報所說的生活垃圾滿大街亂扔現象。

部分屬實

問題處理情況:針對群眾反映的段某某養牛養羊,牛糞和羊糞氣味特別刺鼻的問題,奈曼旗政府責成東明鎮政府及雙合興村村委會,加強對該養殖戶的管理,重點督促該養殖戶對牛羊糞汙每日清理清運。
整改落實情況「(一)進一步落實長效機制。奈曼旗組織環保、農牧等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各蘇木鄉鎮場的規模養殖場、重點村屯進行排查,對發現的因養殖活動影響環境的問題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力推行畜禽糞汙無害化處理,防止汙染環境。對亂堆畜禽糞便、生活垃圾等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依照《內蒙古自治區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實施辦法》進行處理。(二)及時公布調查處理結果。

 

 

40

D150000201806250044

科爾沁區永青辦事處學苑社區花園西區,小區的飯店排風扇擾民,油煙味道嚴重,小飯店就在外牆直接安煙囪排煙,向當地環保部門舉報過,一直沒有解決,也沒有換清潔設備.小飯店使用柴油,還存在安全隱患。

通遼市

大氣,噪音

1.群眾反映的「科爾沁區永青辦事處學苑社區花園西區,小區的飯店排風扇擾民,油煙味道嚴重,小飯店就在外牆直接安煙囪排煙」問題,該情況屬實。2018年6月26日,經科爾沁區環保、食藥監、安監等部門和永清街道辦事處現場核查,科爾沁區永青辦事處(實為「永清街道辦事處」)學苑社區花園西區小區樓下共有14家飯店,除銀橋賓館胡同農家餐館和昕海回頭館安裝了油煙淨化和降噪設施外,其餘12家飯店確實存在群眾反映的排風扇噪聲擾民、油煙直排且味道嚴重的情況。其中,罕山奶茶館和扎魯特奶茶館(已加裝油煙淨化設施)正按整改要求安裝降噪設施;額吉奶茶館、潤潤風乾碳烤牛肉乾店、瑪拉沁餄餎館、烏蘭蒙古餡餅、西山香牛肉乾經銷部、貝勒塔拉蒙餐廳、蘇立德牛肉乾店、老王家菜館、百納牛肉乾店、韓山牛肉乾三部10家飯店正按整改要求陸續加裝油煙淨化和降噪設施。
2.群眾反映的「向當地環保部門舉報過,一直沒有解決,也沒有換清潔設備」問題,該情況不屬實。2018年6月20日,科爾沁區環保局接到了群眾反映的銀橋賓館胡同農家餐館、昕海回頭館2家飯店的油煙和噪聲擾民問題後,經現場核查確認,立即對銀橋賓館胡同農家餐館、昕海回頭館分別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通科環責改[2018]3077、3078號)(限期7天整改到位)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分別罰款5000元)。6月26日,涉事商家已按整改要求安裝了油煙淨化器和降噪設施,因此不存在群眾反映的「向當地環保部門舉報過,一直沒有解決,也沒有換清潔設備」的情況。
3.群眾反映的「小飯店使用柴油,存在安全隱患」問題,該情況不屬實。2018年6月26日,經科爾沁區安監局聯合相關部門現場核查,花園西區14家飯店均未有「使用柴油,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

部分屬實

問題處理情況:2018年6月24日,科爾沁區環保局對扎魯特奶茶館、額吉奶茶館、潤潤風乾碳烤牛肉乾店、瑪拉沁餄餎館、烏蘭蒙古餡餅、西山香牛肉乾經銷部、貝勒塔拉蒙餐廳、蘇立德牛肉乾店、老王家菜館、百納牛肉乾店、韓山牛肉乾三部、罕山奶茶館12家飯店(雖然未被舉報但也被排查出存在油煙或噪聲擾民問題)分別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限期(10日內)完成整改,加裝油煙淨化設施並做好降噪處理;根據《大氣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對未安裝油煙淨化設施的額吉奶茶館、潤潤風乾碳烤牛肉乾店、瑪拉沁餄餎館、烏蘭蒙古餡餅、西山香牛肉乾經銷部、貝勒塔拉蒙餐廳、蘇立德牛肉乾店、老王家菜館、百納牛肉乾店、韓山牛肉乾三部10家飯店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分別罰款5000元,並告知其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
2018年6月26日,科爾沁區環保局對12家飯店(銀橋賓館胡同農家餐館、昕海回頭館除外)下達了《關於花園西區周邊飯店油煙、噪聲擾民問題整改的通知》,督促涉事商家抓緊整改。同時,科爾沁區環保局將對上述14家飯店整改情況進行執法後督察,確保油煙淨化和降噪設施正常使用不擾民。
整改落實情況:(一)強化執法監察。科爾沁區政府定期組織環保、食藥、綜合執法等部門聯合執法,加強對轄區範圍內餐飲業油煙淨化設施監管,立行立改,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維護群眾的環保權益。(二)公示處理情況。

 

 

41

D150000201806250050

1.奈曼旗大沁塔拉鎮木蘭花園住宅小區樓前商業街的商店後門開在小區裡,違建3間採光房,和一間放廢品的採光廠棚,颳風的時候垃圾亂飛,汙染了環境。
2.緊挨商店的木火燉魚鍋飯店排風、油煙汙染嚴重,在空地上建了一處堆放煤塊的區域,有揚塵汙染。

通遼市

大氣,噪音

1.關於群眾反映的「小區樓前商業街的商店後門開在小區裡,違建3間彩鋼房,和一間放廢品的彩鋼廠棚,颳風的時候垃圾亂飛,汙染了環境」問題,該情況屬實。經奈曼旗環保局、城管綜合執法局現場調查核實,群眾舉報的商店為百事樂園生鮮超市,位於木蘭花園小區東側商業樓,在超市後面(小區院內)建有彩鋼房3間36平方米、廠棚1處3平方米,堆放有紙箱、泡沫箱等廢品雜物,均為木蘭花園小區施工時留下的工棚,屬違章建築。
2.關於群眾反映的「緊挨商店的木火燉魚鍋飯店排風、油煙汙染嚴重,在空地上建了一處堆放煤塊的區域,有揚塵汙染」問題,該情況部分屬實。經奈曼旗環保局、城管綜合執法局現場調查核實,群眾舉報的飯店為大沁他拉鎮木火老漁翁鐵鍋魚坊,位於木蘭花園小區東側商業樓,2016年4月開始營業,營業面積300平方米,12個餐檯全部配有燒木柴的鐵鍋,經營手續齊全。該飯店在後牆(木蘭花園小區院內)安裝了2臺引風機,並在後牆和樓頂分別設置了一根煙囪,引風機運行噪聲和煙囪排出的油煙存在擾民問題。此外,現場未發現堆放煤塊,沒有揚塵汙染問題。

部分屬實

問題處理情況:2018年6月26日,奈曼旗城管綜合執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六條規定,向百事樂園生鮮超市下達了整改通知書,限期3日內拆除全部違章建築,並封堵超市後門。同日,奈曼旗環保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向木火老漁翁鐵鍋魚坊下達了責令改正決定書,限期在6月30日前整改完畢,並處以罰款5000元。當日下午,該飯店已定製2臺油煙淨化器及專用煙道,計劃將煙道設置在離居民住宅較遠的樓頂前側,拆除樓頂煙囪,安裝油煙淨化器,後牆煙囪做防滲處理,更換低噪聲引風機,預計6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畢。奈曼旗環保局負責對整改過程全程監督,並責成該飯店在整改完畢後加強油煙淨化設備運行管理,定期清洗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徹底解決噪聲和油煙擾民問題。
整改落實情況:(一)強化監督管理。定期開展私搭亂建執法檢查,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發現問題,立即處置,將各類私搭亂建行為堅決整治到位。加強對轄區範圍內餐飲業油煙淨化設施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環保、食藥監、工商、綜合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打擊餐飲業油煙擾民行為。嚴格按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規定,對申請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不再予以審批。(二)及時公布調查處理結果。

 

 

42

X150000201806250002

信件投訴,奈曼旗大三家子鐵礦存在非法排尾,造成汙染問題。尾礦廢料堆積無苫蓋,揚塵汙染,排放礦業廢水,存在毀林問題。

通遼市

大氣,土壤,水,生態

經調查核實,大三家子鐵礦位於奈曼旗青龍山鎮互利村,總佔地面積162.6畝,採用磁選生產工藝,設計年產鐵粉1.5萬噸,於2002年建成投產,2014年10月停產,2018年6月11日向奈曼旗工商局申請註銷企業營業執照,目前正在公示。2001年12月,奈曼旗環境監測站為該企業編制了環評影響報告表,當月奈曼旗環保局進行了審批;2009年11月,奈曼旗環保局出具了《關於同意奈曼旗大三家子鐵礦年產1.2萬噸鐵粉項目驗收的意見》。
1.關於群眾反映的「奈曼旗大三家子鐵礦存在非法排尾,造成汙染問題」,該情況不屬實。經調查核實,2004年11月,該企業依據赤峰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技術諮詢服務部編制的《內蒙古奈曼旗大三家子鐵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在廠區西南側建成2座尾礦庫,每座尾礦庫壩高13米、佔地13畝,服役期限均為10年。經奈曼旗環保部門與同類礦山尾礦檢測報告類比,該企業尾礦屬Ⅰ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2014年之前該企業產生的尾礦均進入上述2座尾礦庫,2014年10月該企業停產後不再產生尾礦。因此該企業不存在非法排尾、造成汙染問題。
2.關於群眾反映的「尾礦廢料堆積無苫蓋,揚塵汙染」問題,該情況部分屬實。經調查核實,該企業尾礦均進入尾礦庫,礦區未發現堆積有尾礦;採礦區堆積有採礦廢料,主要為碎石料,沒有進行苫蓋。2018年6月26日,奈曼旗環境監測站對該企業礦渣堆場的無組織顆粒物進行布點監測,6月29日完成顆粒物監測報告編制。根據監測結果顯示,所檢項目符合《鐵礦採選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28661—2012)表7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要求,但在一些大風等特殊天氣條件下存在揚塵問題。
3.關於群眾反映的「排放礦業廢水」問題,該情況不屬實。經調查核實,該企業在生產期間所產生的廢水主要是磁選過程中的循環水。在生產期間,該企業從廠區西側的天然方塘內取水,用於車間磁選鐵粉,磁選鐵粉工藝車間用水不加任何化學添加劑,隨尾礦排入尾礦庫,沉澱後抽回方塘,進行循環利用。2018年6月26日,奈曼旗環境監測站對該企業循環水塘水質進行了採樣監測,6月29日完成監測報告編制,根據監測結果顯示,所檢項目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22)Ⅲ類水標準限值要求。
4.關於群眾反映的「存在毀林問題」,該情況不屬實。經調查核實,該企業無超越採礦區進行生產作業行為,不存在毀林問題。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在調查時發現,在該企業礦區以外有一處碎石場,隨即對其進行初查。經實地勘測並與奈曼旗國土資源局核准土地類型,此處碎石場佔用其他草地(屬未利用地)1.76公頃,無佔用林地及毀林行為。

部分屬實

問題處理情況:針對該企業存在的採礦廢料堆積未苫蓋問題,奈曼旗環保局已責令該企業停止違法行為,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七項規定,處以罰款2萬元,限期1個月內製訂整改方案並進行整改。針對奈曼旗環保局越級審批問題,奈曼旗已啟動問責程序,對時任奈曼旗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宋軍進行通報批評,給予時任奈曼旗環保局環境管理股股長邴福山(為大三家子鐵礦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經辦人)行政警告處分。
整改落實情況:(一)強化監督管理。責成奈曼旗國土資源部門監督廢棄礦山和尾礦庫的生態恢復和治理工作,確保區域生態環境安全,對露天礦、廢石場、尾礦庫進行穩定性處理。責成奈曼旗森林公安部門進一步加大執法監察力度,一經發現有破壞生態環境特別是毀林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二)及時公布調查處理結果。

對時任奈曼旗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宋軍進行通報批評,給予時任奈曼旗環保局環境管理股股長邴福山(為大三家子鐵礦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經辦人)行政警告處分。

   

43

X150000201806250007

信件舉報,扎魯特旗魯北鎮荷葉哈達嘎查地區無節制放牧,導致破壞當地生態環境。

通遼市

生態

魯北鎮荷葉哈達嘎查沙丘區較多,自上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治理,現在已有明顯改善,特別是以流動沙丘為主的白音溫都爾沙帶,經持續近20年的治理,植被已基本恢復。近年來,扎魯特旗高度重視草原生態保護工作,嚴格執行草畜平衡和禁牧舍飼政策。2016年至2018年出臺了《扎魯特旗加強草原生態保護與管理暫行規定》(扎政字〔2016〕66號)、《扎魯特旗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扎政字〔2016〕90號)、《關於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管理的實施意見》(扎政字〔2017〕32號)和《關於紮實做好生態保護禁牧舍飼工作的通知》(扎政辦字〔2018〕37號)等政策性文件,草原生態保護長效機製得到進一步完善。
2018年以前,荷葉哈達嘎查屬季節性禁牧區,2016至2017年實行草畜平衡政策,2018年開始實行全年禁牧政策,層層籤訂《禁牧和草畜平衡責任狀》,並建立了草畜平衡臺帳。嘎查牲畜存欄數從2016年的24309羊單位減少到2017年末的19561羊單位,牲畜減少4748羊單位。可以看出,「荷葉哈達嘎查地區無節制放牧,導致破壞當地生態環境」的情況不屬實,生態環境總體狀況在好轉,但偶爾會出現個別牧民不執行政策、偷偷放牧的行為,對植被恢復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部分屬實

問題處理情況:(一)嚴厲查處偷牧行為。實施草蓄平衡政策及全年禁牧政策至今,扎魯特旗森林公安局、草監局在荷葉哈達嘎查地區查處禁牧期偷牧行為27起,並處罰金22680元。(二)責成扎魯特旗森林公安局、草監局、魯北鎮政府加大禁牧舍飼政策宣傳力度,嚴格監督荷葉哈達嘎查禁牧舍飼政策落實情況,進一步強化公益林和草原管護工作,堅決杜絕偷牧濫牧行為,繼續嚴厲打擊偷牧濫牧行為。
整改落實情況:(一)建立健全保護森林草原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壓實蘇木鎮場的屬地管理責任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健全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二)進一步加強沙化土地綜合治理工作。按照「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繼續加大對荷葉哈達嘎查白音溫都爾沙帶的人工造林、封沙育林工作,發揮林業在防沙治沙中的重要作用。(三)鼓勵發展農區舍飼畜牧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積極整合草原補獎獎勵、草牧業示範等各類項目資金,支持各蘇木鎮場建設標準化棚舍、青貯窖池等基礎設施,持續推進現代畜牧業快速發展。(四)及時公布調查處理結果。

 

 

44

X150000201806250010

信件投訴,科爾沁左翼後旗金寶屯煤礦礦區,生活垃圾隨意填埋,洗煤水、生活汙水排入河塘。煤矸石尾礦隨意堆放,販賣,存在煤粉揚塵汙染。

通遼市

水,土壤,大氣

1.關於「生活垃圾填埋場的合法性及是否符合環保要求」問題。經通遼市兩級環保部門調閱金寶屯煤礦相關檔案資料,2011年11月18日,環保部以環審〔2011〕335號)文件批覆了《遼源礦業(集團)有限公司金寶屯煤礦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2015年3月13日,遼源礦業(集團)有限公司金寶屯煤礦改擴建工程通過環保部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環驗〔2015〕85號)。按照《報告書》要求,該礦生活垃圾(主要由工業場地的聯合建築、食堂、職工宿舍等部門排放)由查日蘇鎮政府安排專人負責清掃和外運,排至鎮政府指定垃圾場地。2004年9月10日金寶屯煤礦與查日蘇鎮政府籤定了《生活垃圾處理協議書》。近幾年,查日蘇鎮達音塔班格日嘎查街面及金寶屯煤礦礦區產生的生活垃圾一同送到嘎查西南垃圾填埋場填埋。
2.關於「生活汙水和礦井水排入水庫的依據,水庫的功能」問題。一是關於水庫功能問題。經查,群眾反映水庫實為《報告書》要求的接納煤礦井下排水的汙水庫。按照環評要求,汙水庫水質滿足《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05)要求後,冬儲夏灌。二是關於生活汙水和礦井水排入水庫的依據問題。按照《報告書》要求,礦井排水經處理達標後,用於井下灑水降塵、綠化及選煤生產用水等,剩餘排入汙水庫。生活汙水經處理達標後全部作為選煤廠生產補充水回用,不外排。
2017年6月13日,經科左後旗環保局現場監察發現,2017年3月1日金寶屯煤礦因選煤廠停產,生活汙水無處排放,將經汙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後的生活汙水(符合《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排入汙水庫,與《報告書》確定的排水方向不符。針對此問題,2018年6月28日,科左後旗環保局組織開展了對汙水庫的監測,監測數據(報告編號:XATHJ18132)顯示,汙水庫水質能夠滿足《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要求。同時,考慮到煤礦礦區2000多名職工的生產生活以及地方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等諸多因素,經科左後旗環保局研究,暫時允許金寶屯煤礦生活汙水經處理達標後排入汙水庫。
經現場核查,礦井排水全部排入汙水庫,與《報告書》要求相符。

部分屬實

問題處理情況:針對金寶屯煤礦改變生活汙水排放去向問題,科左後旗環保局已約談了企業負責人,要求金寶屯煤礦進一步加強汙水處理設施及汙水庫的管理,防止汙水庫溢流,定期對生活汙水及汙水庫的水質進行監測,及時報科左後旗環保局備案,並責令金寶屯煤礦在2018年7月20日前拿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整改落實情況:(一)加大跟蹤監管力度。科左後旗政府責成科左後旗環保局對金寶屯煤礦礦區生活垃圾填埋情況、汙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水庫水質的監測情況保持常態化後督察,同時,責成旗環保局、旗農村牧區綜合執法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大環境問題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確保全旗環境安全。(二)及時公布調查處理結果。

 

   

45

X150000201806250019

1.科爾沁左翼後旗查日蘇鎮布敦花嘎查各組草牧場大面積減少,被人開荒種地,村委會領導不制止,不上報。
2.村裡購買的林地至今未植樹而是種地;今年政府要求林間地禁牧,仍有個別人違反政策。
3.金寶林場黑坨子分場兩千多畝松楊混合林,不知道什麼原因一次性更新了。

通遼市

生態

1.經調查,科左後旗查日蘇鎮布敦花嘎查下設5個小組,1998年落實草牧場「雙權一制」時,嘎查《草原所有證》登記草原2250畝;2004年完善落實草牧場「雙權一制」登記草原也是2250畝;2018年草原確權登記面積2505畝。綜上,不存在大面積減少的問題。
2.經調查,2018年4月25日,查日蘇鎮布敦花嘎查委員會曾向科左後旗農村牧區綜合執法局提交《報案材料》,反映該嘎查五組草原上(屯東)有村民在草原上耕種農作物,請求依法予以調查處理。科左後旗農村牧區綜合執法局接到舉報後,4月27日赴布敦花嘎查進行了實地核查,發現布敦花嘎查王騰達養殖場在前布敦花小組東側80米處(草原)住宅北側有開墾種植花生和樹木行為,同時,還發現該養殖場存在私自修蓋房屋、棚舍等非法佔用草原行為,開墾草原和非法佔用草原面積合計25.5畝。當日,科左後旗農村牧區綜合執法局即決定對布敦花嘎查王騰達養殖場進行立案調查,目前該案件正按程序辦理。經調查,在布敦花嘎查另外發現了3起私自在草原上開墾耕種行為,經詢問附近數十名村民和村委會幹部,均表示不清楚開墾草原當事人為誰,目前科左後旗農村牧區綜合執法局正在調查取證,確定違法耕種當事人。綜上,群眾反映的布敦花嘎查草原被人開荒種地問題屬實,針對該問題,布敦花嘎查委員會雖然曾向科左後旗農村牧區綜合執法局舉報,但對於專項工作組調查新發現的3起開荒耕種行為未能做到及時發現、制止和上報。
3.經核實,布敦花嘎查委員會與2戶村民依法承包了集體林地承包《合同書》。另經查實,2005年3月28日,布敦花嘎查韓某某將承包的90畝林地轉包給了本嘎查村民楊某某,楊某某於2010年4月2日辦理了《林權證》,2016年6月13日與科左後旗林業局籤定《林木採伐更新造林合同書》,採伐更新了承包林地上的90.26畝3690株,2017年栽種了楊樹,但由於天氣等原因,2017年栽植楊樹沒有成活。2018年4月,楊某某更新栽植了4米×2米規格的榛子樹苗,苗高約20釐米。經現場勘驗,以上3塊承包地內均栽植了樹木,未種植農作物。
4.為切實保護和改善草原生態環境,助力農牧業生態健康持續發展,科左後旗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全年全域禁牧。因2018年是科左後旗第一年實施全域禁牧政策,受傳統放牧觀念和飼草料儲備不足等因素影響,全旗範圍內包括查日蘇鎮布敦花嘎查確實存在極個別農牧戶在草牧場或林間地偷放牧現象發生。
5.經查,「金寶林場黑坨子分場」實為金寶屯林場東風營林區,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20日,金寶屯林場確實對場區的133.7546公頃林地進行了一次性更新。更新原因為:金寶屯林場東風營林區樟子松、楊樹混合林地內發現松樹蜂(國際重大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危害情況,經逐級請示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家林業局同意批覆增加採伐限額,2017年11月8日,科左後旗林業局根據採伐限額批覆文件為金寶屯林場辦理了兩個《林木採伐許可證》,許可採伐面積共計133.7546公頃,採伐蓄積8233.46立方米,共採伐149783株。採伐完成後,金寶屯林場嚴格按通遼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制定的《通遼市科左後旗金寶屯林場東風營林區1小班、2小班森林病蟲害除治方案》,對採伐的松樹使用磷化鋁進行燻蒸,殺死松樹蜂。2018年春季經過整地治理,已在採伐區內栽植科爾沁沙地鄉土樹種五角楓,栽植規格1米×6米,目前已全部更新完畢。

部分屬實

問題處理情況「一是針對布敦花嘎查王騰達養殖場存在非法使用草原建設養殖場和違法開墾草原行為,科左後旗農村牧區綜合執法局對布敦花嘎查王騰達養殖場進行了立案調查。二是針對2018年6月26日實地核查中發現的3起私自在草原上開墾耕地案件,科左後旗農村牧區綜合執法局於2018年6月30日在科左後旗電視臺、政府門戶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舉報電話,採取「懸賞獎勵」方式廣泛發動社會群眾提供舉報線索,儘快確定違法當事人。
整改落實情況:(一)生態恢復方面。科左後旗人民政府責成查日蘇鎮政府及布敦花嘎查採取人工幹預方式,對非法使用、開墾草原地塊進行播撒草籽,儘快恢復草原植被,此項工作於6月30日前完成。(二)加強禁牧方面。一是繼續加大巡邏管護力度,進一步壓實管護職責,充分發揮蘇木鎮綜合執法大隊、嘎查村綜合執法巡查信息員隊伍作用,及時發現和制止違反全年全域禁牧政策行為。二是強化依法打擊,加大對違規偷放牧等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嚴肅查處,確保禁牧規定落到實處。三是加大禁牧政策的宣傳,使廣大幹部群眾充分認識全年全域禁牧工作的重要意義,為全年全域禁牧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濃厚的氛圍。(三)及時公示相關調查核實情況。

對查日蘇鎮黨委書記、鎮長進行全旗通報批評,對查日蘇鎮分管副鎮長誡勉談話,對查日蘇鎮布敦花嘎查黨支部書記、嘎查達黨內警告處分,對旗農村牧區綜合執法局局長軍、查日蘇鎮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進行全旗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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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250002

松山區大廟鎮馬架子村馬架子組有大型養豬場(約5000豬),排風扇散發出的難聞氣味擾民。

赤峰市

大氣

群眾舉報「養豬場」實為赤峰潤通生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俊剛。2013年7月,松山區政府關於焦國棟等十三宗養殖用地的批覆中同意此地塊為養殖用地。該公司於2017年6月22日完成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2017年7月份開始建設養殖場,2017年10月建設完成。2017年12月開始養殖育肥豬,設計規模為年出欄5000頭,目前,存欄生豬約2210頭。該公司建有6棟豬舍,面積共5900m2,其中:北側坡上建有3棟豬舍,每棟面積約1500 m2,各安裝排風扇9個(大排風扇4個,小排風扇5個);南側坡下3棟豬舍,每棟豬舍面積為530 m2,各安裝排風扇5個(大排風扇2個,小排風扇3個),公司東側500米外、西側70米外為居民,南北側為道路、耕地和山地。經現場檢查,該豬場廠界周圍無明顯異味,但廠界內豬舍排風旁邊有異味。該公司建有儲糞池一個,約能儲存糞便300m3。儲糞池採用水泥墊層,雙層底板筋,35公分混凝土,用SQ工藝做防水處理,做了防滲處理。該公司按照《畜禽養殖業汙染防治技術規範》「畜禽養殖場產生的畜禽糞便應設置專門的貯存設施,並及時運至貯存或處理場所,經無害化處理,進行土地利用的要求」,將每天產生的豬糞先在儲糞池內儲存,每天用罐車(載重5噸)免費送給當地村民堆漚後用於自家農田,其餘出售給村民房漢春堆漚,用於房漢春自己承包的約300畝地施肥。

部分屬實

1.2018年7月15日前委託第三方完成對廠界異味監測,若超標,責令該公司進行異味措施的整改並依法處罰。
2.要求養殖公司對豬舍糞便做到及時清理,保持圈舍乾燥清潔,減少異味產生。
3.要求該公司對已建成的汙染防治設施加強自查,確保汙染防治措施正常運行,確保產生的糞便進行堆肥等無害化處理。
4.責令相關職能部門對該公司加強日常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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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250007

克什克騰旗同興鎮政府的垃圾(生活垃圾、醫療垃圾)填埋點建在河漕附近,汙染了地下水,焚燒有異味。

赤峰市

水,大氣

群眾舉報的生活垃圾填埋點位於同興鎮前學房組東1km,距離河槽1公裡,距離最近的居住區1公裡,西面距離政府所在地1公裡,北面附近有養殖小區。該垃圾填埋點於2016年9月建設,容積為35m×13m×5 m的磚混水泥池。目前,存放生活垃圾約1000m3,現場檢查發現確實存在焚燒生活垃圾痕跡,焚燒時有異味。
經核實,克什克騰旗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於2017年8月分配給同興鎮中心衛生院一臺小型環保焚燒爐(商品名為R0—203),於2018年3月份投入使用,生產廠家為內蒙古日清源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提供的同類型焚燒爐廢氣中煙塵、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監測因子最大排放濃度均低於《危險廢物焚燒汙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焚燒容量為≤300kg/h標準限值。同興鎮衛生院年產生醫療垃圾量約為53kg/a,由專人統一收集,定期焚燒。對同興鎮同興村居委會前學房組、養殖小區的8戶居民隨機走訪調查,均反映該醫療垃圾焚燒爐焚燒時無異味,不影響生活,但是垃圾填埋點焚燒生活垃圾時有異味。
針對汙染地下水問題,2018年6月26日克旗環境監測站對河槽上遊1家、河槽下遊4家(垃圾暫存點周邊)共5家居住戶水井進行了採樣監測。監測數據表明pH、氨氮、亞硝酸鹽、硝酸鹽氮、高錳酸鹽指數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

部分屬實

1.同興鎮政府於2018年6月26日停止使用該垃圾填埋點,並對該垃圾填埋點進行覆土壓實。
2.要求同興鎮政府重新選址建設符合規範的生活垃圾處置場所。
3.要求同興鎮中心衛生院在焚燒醫療垃圾前應做好醫療廢物焚燒記錄,對不能焚燒的醫療廢物,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消毒後集中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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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250010

1.巴林右旗西拉沐淪蘇木白音高勒嘎查4000畝草場改為耕地,改變草場用途,破壞生態。
2.亂砍亂伐林地,售賣林地樹木,上萬畝林地改為耕地。

赤峰市

生態

1.關於「4000畝草場改為耕地,改變草場用途,破壞生態」問題基本屬實。該地塊位於西拉沐淪蘇木四村及五村南側、防洪壩北側,於2000年由西拉沐淪蘇木人民政府、巴林右旗國營短角牛場以《「四荒」使用權拍賣合同》形式拍賣給當地農牧戶使用。經勘驗測量,舉報問題涉及到具體面積實為3559畝,其中耕種面積為2947畝,其餘612畝為林帶、鄉間路、水渠和沙灘。耕種的2947畝有2254為涉嫌非法開墾的林地和草原,其餘693畝為原有的耕地。
2.關於「亂砍亂伐林地,售賣林地樹木,上萬畝林地改為耕地」問題部分屬實。2018年6月5日,該蘇木短角牛場家屬村的2戶農民在白音高勒嘎查的合法採伐跡地(採伐後不久,尚未長出新林的土地)內開墾林地2處,面積為212畝,該2起案件已於6月28日由巴林右旗森林公安立案調查,正在偵辦中。經走訪蘇木、嘎查幹部及部分農牧民代表及實地調查,目前未發現其他林地改為耕地、亂砍亂伐林木、售賣林地樹木行為。

部分屬實

1.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加強林地、草原監管,從重從快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2.對已立案的兩起非法開墾林地212畝案件按相關法律程序儘快進行處理;對涉嫌非法開墾林地、天然草牧場2254.488畝案件加快調查取證工作,並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3.制定林地、草原恢復方案,於2019年6月30前完成植被恢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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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250037

喀喇沁旗錦山鎮河南社區合生陽光熱力站聘用地方官員李魏敏做保護傘,將廢煤渣等工業廢料傾倒至(櫻桃溝小區的廢棄磚廠)和(錦山鎮河南社區櫻桃溝河道內)進行填埋,汙染地下水資源,產生揚塵汙染周邊居民。

赤峰市

土壤,水,大氣

1.關於「聘用地方官員李魏敏做保護傘」問題不屬實,經核實,未發現有聘用地方官員現象。
2.關於「合生陽光熱力站將廢煤渣等工業廢料傾倒至(櫻桃溝小區的廢棄磚廠)進行填埋」問題部分屬實。赤峰合生陽光熱力有限公司2012年—2013年供暖季產生的灰渣因受當地建築市場影響難以出售,將灰渣免費送於周邊建材企業、施工單位及個人使用,但仍然有大量灰渣無法處置。2013年7月份,該公司擅自將無法處置的700餘噸灰渣堆存於廠區南側原錦山鎮磚廠廢棄廠區內,並用黃土覆蓋。原錦山鎮磚廠廢棄廠區為平地,該公司將無法處置的灰渣直接堆存至平地上,未採取挖坑填埋等行為。針對該公司的上述行為,喀喇沁旗環保局依法向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決定書,要求其限期改正,按照行政處罰程序依法處理。
3.關於「將廢煤渣等工業廢料傾倒至錦山鎮河南社區櫻桃溝河道內進行填埋」問題不屬實。經現場核查,櫻桃溝河河道內未發現廢棄煤渣填埋的痕跡,經調查詢問櫻桃溝河道管護人員,未發現合生陽光熱力向河道內排放廢棄煤渣並填埋的現象。
4.關於「汙染地下水資源」問題不屬實。喀旗環境監測站於6月26日對該公司廠區周邊3個自備水源井地下水取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地下水監測項目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表1中Ⅲ類標準「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及工農業用水」的要求。
5.關於「產生揚塵汙染周邊居民」問題不屬實。該公司使用黃粘土對廠區南側原錦山鎮磚廠廢棄廠區內堆存的700餘噸灰渣進行了覆蓋,表面已經生長了綠色的植被,未發現有揚塵產生現象。

部分屬實

責令企業於2018年7月4日前完成對廠區南側廢棄磚廠內堆存的鍋爐灰渣清理處置工作,恢復場地原狀,並按照行政處罰程序依法處理。切實加強河道巡河管理,加強群眾教育,加大河道巡查頻次力度,避免河道內傾倒廢渣廢料現象。

 

 

50

D150000201806250056

林西縣新城子鎮崗崗坤兌村郭海濤碎石廠非法採石,亂挖山,亂堆放石頭,粉塵汙染。

赤峰市

大氣,生態

群眾反映「林西縣下場鄉上崗崗坤兌村郭海濤碎石廠,非法採石,亂挖山,亂堆放石頭,粉塵汙染」問部分屬實。舉報問題中所說的地點位於林西縣新城子鎮崗崗坤兌村三組,屬於林西縣中意萬達商貿有限公司的探礦權範圍(勘查項目名稱:內蒙古林西縣崗崗坤兌水泥用石灰巖礦普查),該公司的法人代表為郭海濤,探礦權的前身為赤峰華林水泥有限公司崗崗坤兌石灰石礦(採礦證號:1504000810127)。現場仍有原採礦企業遺留下的礦石分選設備一套。設備沒有通電、沒有生產加工的跡象。現場有渣石數堆,其中少量是探礦中產生的附屬石灰石原礦,大部分為風化巖礦渣。礦山所佔地類為採礦用地,礦權人已辦理臨時用地手續,臨時用地手續文號為林國土資發[2018]121號。
舉報中所稱的「非法採石,亂挖山」是中意萬達商貿有限公司按照《內蒙古林西縣崗崗坤兌水泥用石灰石普查實施方案》所做的探礦工程,屬於正常的探礦行為,但探礦做業粗放,需進一步進行規範。礦山探礦現場有部分渣石沒有及時清理,存在礦石、渣石隨意堆放、防揚散措施落實不到位現象。

部分屬實

1.林西縣國土部門對企業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探礦權人停止勘查做業,規範探礦行為;責令探礦權人立即對剝離出的礦渣進行清理、集中堆放;立即拆除遺留的礦石分選設備,防止產生礦產品的生產銷售行為。
2.林西縣國土部門依法加強對探礦權人勘查行為的監督管理,防止以採代探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3.林西縣環保部門要求企業對堆放的礦石、渣石採取苫蓋等防揚散措施。
4.向周邊群眾做好相關解釋工作。

 

 

51

D150000201806250018

舉報人反映錫林浩特市民族飯店噪聲汙染厲害,反映過相關部門一直沒有解決。

錫林郭勒盟

噪音

錫林浩特市成立由環保、食藥和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以及楚古蘭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調查組,深入實地進行了調查核實。2018年6月26日,調查組與市環境監測站選擇民族飯店南側距離聲源最近的住宅樓(中單元三樓東戶)進行了噪聲監測,測量點為廚房和臥室。監測結果顯示,廚房背景值35.2dB(A)、測量值45.4dB(A);臥室背景值21.7dB(A)、測量值25.8dB(A),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二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限制要求,不存在「噪聲汙染厲害」問題。2018年3月12日,市環保局接到過同類舉報,市環保局監測站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根據噪聲監測要求,對臨近民族飯店的居民住宅臥室進行了噪聲監測,監測結果為背景值30.4dB(A)、測量值53.7dB(A),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二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限制要求。監測結果及時向舉報人進行了解釋說明。

不屬實

 

 

 

52

D150000201806250021

西烏珠穆沁旗桑寶力格鎮新寶力格嘎查,呼盟錫盟101國道馬路後邊有個垃圾場,把所有的垃圾都倒在那裡,變成了垃圾場了,嚴重汙染了周邊的草場。另外螢石礦用水量大,導致我們的水位下降,給周邊的牧民帶來了不便。

錫林郭勒盟

生態,土壤

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其中:呼盟錫盟101國道馬路後邊有個垃圾場,把所有的垃圾都倒在那裡,變成了垃圾場了,嚴重汙染了周邊的草場問題部分屬實;另外螢石礦用水量大,導致我們的水位下降,給周邊牧民帶來了不便問題部分屬實。
1.關於「呼盟錫盟101國道馬路後邊有個垃圾場,把所有的垃圾都倒在那裡,變成了垃圾場了,嚴重汙染了周邊的草場」問題。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蘇尼特右旗組織交通、環保、生態、林水等相關部門進行了實地調查核實。經核實,舉報人所指「呼盟錫盟101國道」實為101省道。2015年9月開始,賽漢塔拉養路工區在管養路段省道101 線K304+700處修建臨時停車區,2016年陸續增設了廁所、涼亭、休息座椅和兩個垃圾箱。賽漢塔拉養路工區根據制定的「公路巡查清理垃圾工作安排」,每天進行公路巡查和垃圾清理。省道101線K304+700處修建的臨時停車區垃圾箱為過往司乘人員提供便利,但周邊牧民為了方便,將生活垃圾、死亡牲畜以及建築垃圾堆放在垃圾箱處,給道路養護清理工作造成很大壓力。由於賽漢塔拉養路工區尚未配備機械化垃圾清理設備,日常垃圾靠人工處理,部分不易搬動的垃圾,定期使用裝載機進行集中清理,在清理期間有時會發生垃圾積壓現象,受大風天氣影響,垃圾箱塑膠袋飄至牧戶草場造成白色汙染。
2.關於「另外螢石礦用水量大,導致我們的水位下降,給周邊牧民帶來了不便」問題。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所涉及兩家企業用水量均在水利部門批覆範圍內,地下水位下降屬多重因素造成,經調查核實當地沒有人畜飲水困難問題。舉報人所指「螢石礦」實為「海軍螢石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匯鑫螢石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兩家企業共用一處疏幹排水井。錫林郭勒盟水利局於2011年批覆了兩家螢石礦《水資源論證報告》,批覆許可海軍螢石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匯鑫螢石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疏幹排水量分別為6萬m³/a和12萬m³/a;2013年9月2日,蘇尼特右旗林水局核發兩家螢石礦取水許可證,許可疏幹排水量分別為6萬m³/a和12萬m³/a。據2013年-2017年監測數據顯示,兩家螢石礦取水量始終在取水許可範圍內。經實地走訪調查,兩家螢石礦周邊部分牧戶深井水位有所下降,但實際不存在人畜飲水困難問題。螢石礦周邊的牧戶飲用水為中深井水,一般為20-30米深,水源來自淺層第四系孔隙水,含水巖性為風積沙;螢石礦排出的疏幹水為第三系地層層間水,礦體上覆地層為泥巖,與上面淺層孔隙水無連通,礦井的疏幹水不影響地表淺層水。據氣象部門數據顯示,蘇尼特右旗2014-2017年全年降雨量分別為126mm、150.2mm、203.5mm、124.1mm,2018年上半年總降雨量為64.7mm,連續乾旱是地表淺層水位下降重要原因之一。

部分屬實

1.賽漢塔拉養路工區已於6月27日12:00前將101省道停車場垃圾汙染周邊環境問題全部整改到位。
2.責成賽漢塔拉養路工區建立完善道路養護責任監管體系,細化巡邏清理值班安排,加大道路巡查清理力度,營造良好的道路行駛環境。
3.責成賽漢塔拉鎮、烏日根塔拉鎮和桑寶拉格蘇木政府嚴格履行農村牧區環境衛生整潔工作職責,及時更新環境保護網格員信息,將嘎查村環境保護網格員履行職責情況納入年終考核內容。
4.進一步完善螢石礦地下水位監測系統建設,科學掌握地下水位動態。督促螢石礦加大資金投入,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提高疏幹水循環利用率。

 

   

53

D150000201806250031

錫林浩特市聞盛花園小區,臨街的住宅樓好幾家飯店(鹿鼎記火鍋店)(辣嘴鴨快餐店)油煙和噪聲汙染,汙染小區環境,夏天開不了窗戶。

錫林郭勒盟

大氣,噪音

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其中,「鹿鼎記火鍋店油煙和噪聲汙染」問題不屬實,「辣嘴鴨快餐店油煙和噪聲汙染」問題部分屬實,「汙染小區環境,夏天開不了窗戶」問題不屬實。
1.關於鹿鼎記火鍋店油煙和噪聲汙染問題。該舉報問題不屬實。經核實,舉報人反映的「鹿鼎記火鍋店」實為「錫林浩特市鹿頂記鮮羊涮府」,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齊全。該飯店的火鍋使用電磁爐加熱,廚房只進行涼菜調配及肉類切片,不加工熱菜,不產生油煙。2018年6月26日,執法人員與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取證,對飯店樓上住戶的臥室進行了噪聲監測,監測結果顯示,背景值25.3dB(A)、測量值31.6dB(A),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限制要求。
2.關於辣嘴鴨快餐店油煙和噪聲汙染問題。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經核實,舉報人反映的「辣嘴鴨快餐店」實為「雙舟辣嘴鴨杭蓋路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齊全。2018年5月25日,市環保執法人員在日常執法檢查時發現,該飯店油煙淨化設施不能正常運行,依法下達了整改通知,並處以5000元的行政處罰。2018年6月18日,該飯店更換了油煙淨化設施,目前正常運行,解決了油煙汙染問題。2018年6月26日,接到舉報問題後,執法人員會同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取證,對飯店樓上住戶臥室進行了噪聲監測,監測結果顯示,背景值24.1dB(A)、測量值34.5dB(A),其結果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限制要求。
3.關於汙染小區環境,夏天開不了窗戶問題。該舉報問題不屬實。2018年6月26日,經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實地查看,未發現上述飯店直接向聞盛花園排汙,汙染小區環境的問題。

部分屬實

錫林浩特市環保局於2018年5月28日對雙舟辣嘴鴨杭蓋路店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2018年6月13日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2018年6月22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飯店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雙舟辣嘴鴨杭蓋路店已於2018年6月18日更換了油煙淨化設施,目前正常運行,解決了油煙汙染問題。錫林浩特市將進一步加大對同類行業的巡查檢查力度,監督經營業主嚴格落實環保要求,確保油煙達標排放,避免引發噪音擾民問題。

 

 

54

D150000201806250047

東烏珠穆沁旗呼熱圖諾爾蘇木阿拉坦額莫力嘎查,西烏旗意隆煤礦、寶日呼碩,離我們10公裡遠,2004年該企業建立後在我們草場把汙水直排在草場上,12000畝地的一半都被汙水汙染了,牧民秋天打草不了,牛羊沒有吃的草,對我們造成了很大的損失,該企業勢力很強,給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反映過很多次一直沒有解決。希望督查組給予解決。

錫林郭勒盟

水,生態

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其中兩家企業在2007-2014年向察布河排放疏幹水期間,下遊河水漫灘浸泡東烏珠穆沁旗部分牧民草場問題、牧民給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反映過很多次問題屬實,其餘問題不屬實。
1.關於「西烏旗意隆煤礦、寶日呼碩煤業,離我們10公裡遠,2004年該企業建立後在我們草場把汙水直排在草場上,12000畝地的一半都被汙水汙染了」問題。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西烏旗意隆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包爾呼舒高布120萬噸/年露天煤礦項目(以下簡稱意隆煤礦)於2006年7月取得原自治區環保局環評報告的批覆,2007年11月生產規模變更為150萬噸/年;2007年5月開工建設,2007年9月開始排放疏幹水;2010年11月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廳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西烏旗寶日胡碩煤炭有限責任公司120萬噸/年露天煤礦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寶日胡碩煤礦)由原30萬噸/年項目擴建而成,於2006年11月取得原自治區環保局批覆;2005年9月開工建設,2007年8月開始排放疏幹水;2011年1月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廳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兩家煤礦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覆中均允許礦坑疏幹水沉澱後除作為生產、生活用水和生態用水外,剩餘部分排入察布河。2007年至2014年間,兩家企業疏幹水經沉澱後通過溝渠排入察布河(源於阿魯科爾沁旗),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河水徑流量,與伊圖塔西河(源於阿魯科爾沁旗)交匯(匯入點坐標為:X5017159.806;Y678684.590),再向下徑流300米後最終與伊圖塔東河(源於扎魯特旗)匯流,最終匯集而成的水流流向東烏旗境內。在此期間,東烏旗牧民曾多次反映排水浸泡草場的問題。因涉及兩個旗縣跨界問題,2009年由盟環境監察支隊牽頭,東烏旗環境監察大隊、西烏旗環境監察大隊、東烏旗呼熱圖淖爾蘇木等聯合對此事件進行實地調查核實,確有下遊河水漫灘、浸泡東烏旗部分牧民草場的情況,主要原因是積雪春融和降雨等因素導致。經多方協商,兩家企業同意出資給予牧民一定經濟補償,並於2009年11月22日開始,共分四次對涉及的牧民進行了補償,最終於2014年11月25日兩家企業與呼熱圖淖爾蘇木圖勒敖包嘎查籤訂補償協議書,協議中根據2014年6月5日雙方對水淹草場的測量結果最終清算了所有補償款,且明確了賠償後牧民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企業提出其他要求,如出現乙方(東烏旗呼熱圖淖爾蘇木圖勒敖包嘎查)牧民以水淹草場為理由糾纏甲方(企業),由乙方及乙方監管單位東烏旗呼熱圖淖爾蘇木處理;甲方承諾自2015年起不再向東烏旗呼熱圖淖爾蘇木境內排水,也不再向涉事牧民給予補償。2014年5月,行署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礦山環境保護與生態恢復治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採坑下疏幹水除綜合利用外,嚴禁隨意排放,對於疏幹水排放要建設集水池,經沉澱處理後進行礦區防塵、抑塵和綠化」,提出要循序漸進,年底前抓好貫徹落實的要求。此後,盟、旗兩級環保部門多次對兩家企業進行現場檢查,要求企業加大疏幹水綜合利用率,嚴禁外排。通過多次檢查和此次專項實地調查,結合西烏旗水利部門疏幹水排放和利用情況臺帳顯示,兩家企業自2015年至今均未出現過疏幹水外排現象。2016年4月7日,東烏旗牧民布某某就「《補償協議》為無效合同」,向東烏旗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判決《補償協議》有效。布某某不服,於2016年12月13日向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院認為原告布某某與被告意隆、寶日胡碩兩家煤礦籤訂的補償協議是兩家煤礦給原告布某某草場造成損害後,就補償事宜達成的協議。從合同內容分析,並不損壞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三份協議書並不存在違反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情形。2016年12月15日,盟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指出上訴人布某某對草場被汙染,致使草原自然資源服務功能喪失及二位上訴人存在違法侵權行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且該訴求與本案不屬於同一個法律關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關於「牧民秋天打不了草,牛羊沒有吃的草,對我們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問題。該舉報問題不屬實。2018年6月26日,經現場核查,意隆煤礦礦區一部分位於西烏旗巴彥花鎮寶日胡碩嘎查,另外部分位於東烏旗呼熱圖淖爾蘇木阿拉坦額莫勒嘎查;寶日胡碩煤礦位於西烏旗巴彥花鎮寶日胡碩嘎查。西烏旗生態綜合執法局監測人員在舉報中反映的被浸泡草場選取了2處典型地段進行取樣監測,結果(平均值)顯示:植被蓋度78%,高度19cm,鮮草產量190kg/畝, 乾草產量70kg/畝;另在距離被浸泡地1km處選取2處典型地段作為對照進行取樣監測,結果(平均值)顯示:植被蓋度68%,高度17cm,鮮草產量84kg/畝,乾草產量44kg/畝。通過數據對比,被浸泡地植被高度、蓋度、產草量均高於對照地,這是由於河畔地土壤溼潤,墒情較好,而對照地土壤墒情中等所致。通過實地查看,舉報中所涉及被浸泡的草場,南北劃分為放牧場和打草場,未進行拉網隔離,現場有牛羊放養,當年被浸泡草場南側有明顯的打草痕跡。由此可以印證,舉報中反映的被浸泡草場長勢良好,不存在打不了草、牛羊吃不飽的問題。另外,在2007年-2014年期間,兩家企業排水對牧民草場浸泡造成的損失通過籤訂《補償協議》已給予經濟補償,並已由盟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上訴判決,並對補償事實予以認可,未構成對其「造成了很大的損失」的後果。
3.關於「該企業勢力很強」問題。該舉報問題不屬實。6月30日上午,東烏旗核查組約談舉報上述問題的3名牧民代表,並由東烏旗公安部門做筆錄取證,舉報人所說的「該企業勢力很強」是暗指意隆煤礦、寶日胡碩煤礦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違規生產多年,未受到任何處罰,因此牧民主觀認為「企業背景深、後臺硬」,而非「涉黑」,牧民的人身安全也從未受到企業的威脅,實地走訪過程中也未發現此類問題。西烏旗調查結果顯示,兩家煤礦手續齊全。意隆煤礦於2006年10月經自治區國土廳審批取得《採礦許可證》,並相繼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2006年7月,原自治區環保局對《西烏珠穆沁旗包爾胡舒高布露天煤礦120萬噸/年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批覆,2007年11月生產規模變更為150萬噸/年。2010年11月,取得自治區環保廳環保竣工驗收批覆。寶日胡碩煤礦於2005年5月經自治區國土廳審批取得《採礦許可證》,並相繼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2006年11月,原自治區環保局對《西烏珠穆沁旗寶日胡碩煤炭有限責任公司露天煤礦120萬噸/年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批覆。2011年1月,取得自治區環保廳環保竣工驗收批覆。
4.關於「給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反映過很多次,一直沒有解決」問題。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2004年-2018年,以牧民布某某為首的幾戶牧民確實多次向東烏旗政府和有關部門以來信來訪方式反映相關問題,其中牧民布某某以個人名義來信來訪居多,東烏旗政府、呼熱圖淖爾蘇木政府和國土、生態、林水、信訪、環保等部門均按照相關程序受理,沒有拒訪、退訪現象。兩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收到來信來訪後,積極幫助牧民調處和解決反映的問題。先後組織相關部門成立7個專項工作組,對西烏旗意隆煤礦、寶日胡碩煤礦疏幹水排放和水淹草場等問題進行了實地核查和調處,全力維護牧民的合法權益。2009年-2014年11月先後四次協調意隆煤礦、寶日胡碩煤礦與呼熱圖淖爾蘇木牧戶及牧民布某某本人,並商定補償88.5萬元及40噸煤。2015年開始,企業停止疏幹水外排,牧民和企業在補償問題上也無法達成一致。2016年,牧民布某某以個人名義先後向東烏旗人民法院、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均敗訴。故不存在不作為問題。

部分屬實

西烏旗責令環保、水利部門嚴格監督礦山企業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水土保持方案》等各項規定,對礦區周邊影響地表水的變化情況進行定期監測,完善企業疏幹水和雨水收集系統,用於礦區各產塵點的降塵和植被綠化,嚴禁外排疏幹水,不斷提高水資源綜合利用率。責令安監部門聯合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在每年復工復產時持續加強監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做好企業與牧民的溝通協調工作,盡最大努力為周邊牧民提供幫助。
東烏旗責令國土、環保、林水、草監等部門配合呼熱圖淖爾蘇木認真做好企業與周邊牧民的溝通協調工作,在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儘量幫助牧民解決實際困難,鞏固發展和諧穩定的牧企關係。

 

   

 

 

55

D150000201806250058

1.阿巴嘎旗洪格爾高勒鎮薩如拉錫勒嘎查,冀東水泥廠大量抽取地下水導致地下水水位下降。
2.水泥廠汙水直排。
3.廠區生活垃圾未處理直接亂堆放,牛羊吃了導致牛羊死亡。

錫林郭勒盟

水,土壤

冀東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8年7月,總投資6.2億元,是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錫盟設立的首家全資子公司,公司位於阿巴嘎旗洪格爾高勒鎮境內,佔地面積611畝,擁有日產2500噸新型幹法水泥熟料生產線一條,2017年生產水泥43.45萬噸,生產熟料37.68萬噸,實現產值1.19億元。
1.關於「冀東水泥廠大量抽取地下水導致地下水位下降」問題。企業用水量在水利部門批覆範圍內,地下水位下降屬多重因素造成。該水泥生產線項目原為內蒙古物華建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2008年2月獲得自治區發改委核准,後因缺乏相關技術支持,2008年7月轉由冀東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建設,2010年投產運行。2007年12月,盟水利局組織水利專家對第三方內蒙古自治區水事監理服務中心出據的《內蒙古物華建材有限公司日產2500噸水泥熟料生產線工程水資源論證報告書》進行評審後,2008年1月,錫林郭勒盟水利局批覆內蒙古物華建材有限公司《水資源論證報告》,並在《內蒙古物華建材有限公司日產2500噸水泥熟料生產線水資源論證報告審查意見》中指出:一是該工程年總取水量為29.931萬立方米;二是該工程綜合耗水指標為0.383㎡/t,小於《內蒙古自治區行業用水定額標準》中水泥用水標準,達到國家清潔生產二級標準;三是基本同意德力格爾工業園區供水水源地地下水最大允許年開採量1360.97萬立方米的結論;四是基本同意《報告書》中提出的退水對水環境的影響分析和水資源保護措施。2008年1月,錫盟水利局批覆內蒙古物華建材有限公司《水資源論證報告》,年用水量29.931萬立方米。同年,錫盟水利局下達《關於對物華水泥生產線水資源論證報告變更的批覆》,同意將原批覆作為冀東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責任公司的「水資源論證報告」。據監測數據顯示,該企業2010年-2016年取水量分別為 12.5萬立方米、24萬立方米、15萬立方米、9.6萬立方米、8萬立方米、5萬立方米、1.25萬立方米。2016年,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行業用水定額標準》的相關要求,冀東水泥進行工藝技術改造提升,生產生活用水量大幅度減少,2017年取水量3.1萬立方米(其中包括員工生活用水7500立方米)。據氣象部門監測數據顯示,阿巴嘎旗洪格爾高勒鎮2015年-2017年全年降雨量分別為296.8毫米、178.6毫米、130.1毫米,2018年上半年總降雨量僅為48毫米,降雨量呈逐年遞減趨勢是地下水位下降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該工程周邊未安裝地下水監測設備,無法得到地下水水位變化的確切數據。經走訪調查該企業廠區周圍部分牧戶,均未發現人畜飲水困難問題。
2.關於「水泥廠汙水直排」問題。經調查,冀東水泥廠2008年建成汙水處理站,該汙水處理站採用埋地式一體化汙水處理工藝,其處理能力為5噸每小時,主要處理工藝採用生化接觸氧化法,現企業每天產生生活汙水為10噸左右,汙水處理後用於原料磨及增溼塔噴水,不外排,汙水處理運行記錄齊全,設備運行正常。
3.關於「廠區生活垃圾未處理直接亂堆放,牛羊吃了導致牛羊死亡」問題。經調查,該公司廠區無生活垃圾亂堆現象。食堂西側建有垃圾池,地面已硬化,進行了防滲處理,且每星期由專人將生活垃圾投入迴轉窯窯尾煙室進行焚燒處理。此外,經阿巴嘎旗農牧業局動檢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實地調查,未發現牛羊誤食垃圾致死問題,近年來旗農牧部門也未接到過相關問題舉報。

不屬實

 一是要求企業繼續改進技術、工藝和設備,增加循環用水次數,提高水的重複利用率,積極探索非常規水的利用方式,最大程度節約用水。二是責成旗水利局啟動動態水監測系統,科學準確掌握地下水位情況。責成有關部門加強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工業企業計劃用水管理,依法查處違規取用地下水行為,有效保護地下水資源。三是建立健全長期管控措施和制度,保持生態環境良好。

 

   

56

X150000201806250005

正鑲白旗寶力根陶海畜牧南約200米,內蒙古正鑲白旗天恆礦業有限公司螢石選廠,該選廠西側有明排大坑,多年偷排尾礦,約偷排200多萬立方;該選廠為了偷排尾礦廢水打了一口直徑1米的地下暗井(現在已堆積上石頭做了偽裝);該廠與2008年建成投產,至今已達10年違法偷排。

錫林郭勒盟

1.關於「內蒙古正鑲白旗天恆礦業有限公司螢石選廠,該選廠西側有明排大坑,多年偷排尾礦,約偷排200多萬立方」和「該廠於2008年建成投產,至今已達10年違法偷排」問題。正鑲白旗天恆礦業有限公司螢石礦選廠,位於正鑲白旗寶力根陶海蘇木蘇金寶力格嘎查,2008年5月開工建設,已取得國土、安監、環保等部門相關手續。2018年春季,企業向正鑲白旗經信局申請復工,由正鑲白旗經信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復工申請進行驗收後同意其生產。經現場核查,選廠西側為牧民吉日嘎拉的草場及住房和店鋪,未發現明排大坑。對周邊13戶牧戶進行了調查走訪,均未反映該企業偷排尾礦廢水的情況。2017年10月正鑲白旗環境保護局對企業尾礦庫土壤環境現狀開展執法監測,監測結果未發現超標情況。
2.關於「該選廠為了偷排尾礦廢水打了一口直徑1米的地下暗井(現在已堆積上石頭做了偽裝)」問題。經現場核查,廠區南側有約50m3砌圍牆剩餘石料堆存,現場檢查時對該處石料移除並下挖2米後,未發現有直徑1米的地下暗井和曾經建設、使用暗井的痕跡。目前企業廠區及周邊共有5口在使用井和2口排查中清理出的已廢棄多年水泥管徑為30釐米的機電井。其他調查情況:該企業2016年取得旗林水局《正鑲白旗天恆螢石礦選廠綜合利用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的批覆》(白政水字〔2016〕202號);因企業存在未辦理取水許可證審批手續、未繳納水資源費、未安裝計量設施3個違法事實,正鑲白旗林水局於2017年4月6日對天恆礦業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停止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該企業按照整改要求,安裝了取水計量設施,取得了《取水許可證》,並於2017年5月和8月向旗水政監察大隊按照計量標準累計繳納水資源費22324元。2018年6月26日,正鑲白旗環境保護局對企業用水情況進行了進一步調查核實,企業現有220噸/日和180噸/日兩條生產線,在用的為220噸/日生產線,依據《正鑲白旗天恆螢石選廠(400噸/日)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水平衡章節折算企業實際日需補充32.75立方米;2017年電力公司用電統計,企業生產記錄時間為4382小時,約合182天,按此計算,企業2017年應補水量為5979.6立方米。經水務部門證實2017年該廠總取水量為5581立方米,由此證明正鑲白旗天恆礦業有限公司水量平衡。

不屬實

2018年6月25日,正鑲白旗環境保護局聘請第三方檢測公司對天恆公司螢石選廠周邊水井取樣並進行了檢測,預計7月3日反饋檢測報告。

 

 

57

X150000201806250016

1.太僕寺旗駱駝山鎮巴彥寶利格村京津風沙源項目區退耕還林後,沒給村民林權證。
2.村委會主任郭玉書放牧破壞京津風沙源項目區內的植被。
3.退耕還林補償款只給了一半。

錫林郭勒盟

生態

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其中,「京津風沙源項目區退耕還林後,沒給村民林權證」不屬實;「村委會主任郭玉書放牧破壞京津風沙源項目區內的植被」屬實;「退耕還林補償款只給了一半」不屬實。
1.關於「京津風沙源項目區退耕還林後,沒給村民林權證」問題。該舉報問題不屬實。經調查核實,舉報人所指京津風沙源項目區位於太僕寺旗駱駝山鎮巴彥寶力格村,該村於2002年、2004年、2005年共實施退耕還林工程4760畝,配套荒山荒地造林4400畝,涉及275戶,工程驗收合格後將退耕還林地林權證全部發放到位。2015年按照自治區林業廳及自治區檔案局將林權證錄入電子版形成電子檔案移交檔案部門保管的要求,太僕寺旗林業局將全旗所有一般林地林權證進行收回錄入;2018年錄入工作完成後,於6月初已將全部一般林地林權證由村委會統一領回,並發放到戶,不存在未發放林權證的問題。
2.關於「村委會主任郭玉書放牧破壞京津風沙源項目區內的植被」問題。該舉報問題屬實。經調查核實,郭玉書在2003年7月至2015年7月期間曾擔任巴彥寶力格村村主任。2018年3月16日,旗林業公安局在執法過程中發現郭玉書在退耕還林地偷放牧,隨後執法人員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經專業技術人員到京津風沙源項目區現場鑑定,樹木株數保存率平均達69%(較國家標準高4個百分點),灌木平均高度為1.2米左右、蓋度30%以上(較國家標準高10個百分點以上),長勢良好,項目區整體生態完好。
3.關於「退耕還林補償款只給了一半」問題。該舉報問題不屬實。據調查核實,太僕寺旗駱駝山鎮巴彥寶力格村各年度退耕還林工程均驗收合格,經林業、財政、鎮政府核對、公示後已將補助資金足額發放到位。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完善退耕還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關於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要求,退耕還林8年補助期結束後,國家實施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繼續對退耕戶給予適當的現金補助,期限為8年,補助款由每畝160元降至每畝90元。舉報人反映「退耕還林補償款只發放一半」屬於對國家相關政策了解不到位。

部分屬實

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破壞生態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護林員管理和業務培訓,抓好生態項目區圍封設施維護檢修,切實發揮好封育保護作用。

 

 

58

D150000201806250001

豐鎮市渾源窯碓臼溝村30多個鐵礦,鐵粉泥汙染耕地160多畝,導致農民耕地無法耕種。

烏蘭察布市

生態,土壤

經豐鎮市政府調查,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屬實部分為豐鎮市渾源窯鄉對九溝村範圍內共有鐵礦企業3家(分別為豐鎮市京海礦業有限公司鑫鑫鐵礦、豐鎮市龍盛廠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豐鎮市金剛鐵礦有限責任公司),均於2007年左右取得了合法的採礦手續,開始進行開採。2011年春季河冰解凍後,確有伴著泥沙的河水流入河槽相鄰耕地,當時接到村民反映後,經渾源窯鄉政府、礦山聯合執法大隊與村民協調,對160畝耕地的受損村民給予了經濟補償。同時,鄉政府立即組織人員對該地塊進行了恢復治理。不屬實部分為在豐鎮市渾源窯鄉共有鐵礦企業5家,其中對九溝村範圍內有鐵礦企業3家,而信訪人反映有30多家;對於信訪人反映的耕地無法耕種問題,2011年,該地塊在鄉政府恢復治理後已開始種植農作物,且生長正常,同時動用大型機械清理河道內的淤泥,新建了護村護地石壩,確保當地農民耕地得到有效保護,現在耕地一直在耕種,不存在不能耕種問題。2013年以來,豐鎮市進一步加大了礦山整治工作力度,專門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市存在的私挖濫採、盜採和非法採礦企業全部進行了關停取締,特別對渾源窯鄉的選礦企業進行了停產整頓。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有關要求,豐鎮市對全市鐵礦企業和其它礦山已全部採取了斷電、拆除選礦採礦設備、譴散用工人員等措施,按照「三不留(不留人員、不留工房、不留設備)、一毀閉(毀閉坑口)」要求,已全部關停,現已不存在非法生產現象。

基本屬實

豐鎮市政府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實地進行了核查,責成國土部門落實了整改修復任務。目前,為確保渾源窯鄉生態環境持續健康發展,豐鎮市根據《礦山分期恢復治理方案》,並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責成業主進行了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逐步恢復生態環境。今年以來,豐鎮市進一步加大了對渾源窯鄉礦山整治力度,對該區域沿河、沿路兩旁的礦山企業設備進行了集中拆除,截止目前,拆除工作已全部完成。同時,豐鎮市於6月21日下發了《關於對全市礦山開採企業集中整頓治理的通告》,對全豐鎮市範圍內的採礦企業進行全面清理整頓。

2018年6月14日,豐鎮市紀委對豐鎮市環保局監察大隊大隊長張世軍給予誡勉談話;對豐鎮市國土資源局礦山所所長鎖向東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豐鎮市環保局局長胡建雄、國土資源局局長劇清泉進行了約談。

 

59

D150000201806250017

集寧區團結路華昌小區院內建設了一個冷庫,每天到冷庫的拉運車輛產生噪聲汙染。信訪人擔心製冷設備的製冷劑出現洩露。

烏蘭察布市

噪音,其他汙染

本次信訪案件交辦後集寧區政府組織區商務、安監、環保部門負責人,集寧區現場進行核查,經調查,華辰肉類食品公司冷庫距離東側健潤家園小區約25米、距離北側華昌小區約50米、以南為汽車修理廠,已達到防火安全距離標準,未達到涉氨安全距離300米標準要求。運輸車輛每2-4天夜晚12時左右運輸冷凍食品車輛停至冷庫門口,次日上午開始卸車,期間存在一定噪聲汙染。2016年10月該冷庫已與房地產開發商達成拆遷協議,2018年年底之前搬遷完畢。

基本屬實

1.集寧區政府責令冷庫經營者立即開展清貨工作,並於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遷,由區商務局監督跟進。在此期間,區安監局定期對該冷庫製冷設備進行全面安全檢查。
2.為了減少噪音汙染,對運輸車輛提出嚴格要求,凡是進出冷庫運輸車輛,在當日晚上10點之後、次日早晨8點之前不得進出小區通道,在此期間,不準卸貨、鳴笛,由轄區辦事處監督跟進。                      3.在對該冷庫進行整改的同時開展全面自查,做到早發現、早整改,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區,同時要舉一反三,進一步查找存在的其他問題,一併加以整改。

針對集寧區安監局摸底不清、監管不力等問題。集寧區紀委、監委對集寧區安監局副局長史文軍進行誡勉談話。

 

60

D150000201806250024

1.化德縣七號鎮安業村村民王善義、王宇、王雲非法開山,採石採砂,進行售賣(鐵路工程),破壞公益林30多畝。
2.安業村村民王善義、王宇、王雲非法開山,炸山取石產生石料粉塵,汙染耕地200畝左右。
3.安業村村民王善義、王宇、王雲挖沙取土,將沙土賣於鐵路工程,破壞生態。

烏蘭察布市

生態,土壤,大氣

2018年3月,化德縣委、政府在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大排查、大整改行動中就已根據相關部門排查和群眾舉報線索,專門責成環保、國土、森林公安、公安治安大隊等部門聯合執法,對此舉報問題開展了實地調查核實。
經核實,群眾反映的石料廠為化德縣七號鎮安業村的王雨石料廠,該廠於2004年2月辦理了臨時用地批准書(有效期為一年)後開採石料,用於呼滿省際大通道修路工程,2004年底該石料礦停採關閉。2013年2月25日到4月5日,王善義父子三人在未辦理合法採礦手續的情況下,私自開採砂石出售給中鐵20局和21局用於鐵路工程建設,期間被化德縣森林公安、礦山派出所、國土執法大隊依法責令關停。2018年3月7日,接到群眾舉報王善義父子三人再次非法開礦,毀壞林地。化德縣森林公安對此立案調查,經現場採點,聘請內蒙古華瑞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進行實地評估,評估結果證實王善義父子三人非法佔用林地22.91畝(二級公益林0.96畝,宜林地21.95畝),3月9日,縣森林公安對王善義父子三人依法進行刑事拘留,5月7日,移送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關於群眾反映的「石料粉塵汙染耕地200畝左右」的問題,經化德縣農牧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實地調查,採砂石場產生的粉塵不存在重金屬因子且該採砂石場僅在2004年開採近10個月,2013年開採近40天,其它時間一直處於關停狀態,所以對耕地不存在汙染。

部分屬實

1.2018年3月9日,化德縣森林公安對王善義父子三人非法佔用林地依法進行刑事拘留,5月7日,移送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2.2018年5月,化德縣國土部門聘請內蒙古自治區有色金屬地質勘查局609隊,對安業石料礦涉嫌非法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進行鑑定,截止6月27日,公安部門對王善義父子三人涉嫌非法採礦罪立案偵查仍在取證中,調查取證結束後,將於近日組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該舉報問題已進入司法處理程序。

化德縣委、縣政府責成縣紀委監委啟動問責機制,對國土資源局黨組通報批評,林業局黨組通報批評;對七號鎮政府分管土地副主任科員李建忠進行誡勉談話,七號鎮安業行政村村委會主任梁衛軍黨內警告處分。

 

61

D150000201806250028

涼城縣紅茅鎮馬坊灘大隊東一隊,六七百畝的天然草地,被村子裡的人種地了,好多年了沒人管。相關部門都說不能種地,但是一直不管,都互相推諉。

烏蘭察布市

生態

經涼城縣國土局、畜牧局調查,群眾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事發地位於涼城縣鴻茅鎮馬坊灘村,該地塊被村民趙東升、馮計娃於2015年、2016年開墾種植。經涼城縣國土、畜牧部門打點測量、核實,該地塊總面積601畝,按照土地分類,全部為內陸灘涂地,並非天然草地。經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內陸灘涂地管理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涼城縣鴻茅鎮政府負責此灘涂溼地的恢復治理工作。

部分屬實

涼城縣政府責成鴻茅鎮政府要求涉事農戶對開墾的灘涂地儘快恢復治理,目前正在拔除種植物,恢復灘涂地原狀階段。

 

 

62

D150000201806250059

化德縣七號鎮安業村民王善義、王宇、王雲父子三人非法開採礦山,碎石,導致粉塵汙染。

烏蘭察布市

生態,大氣

2018年3月,化德縣委、政府在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大排查、大整改行動中就已根據相關部門排查和群眾舉報線索,專門責成環保、國土、森林公安、公安治安大隊等部門聯合執法,對此舉報問題開展了實地調查核實。
經核實,群眾反映的石料廠為化德縣七號鎮安業村的王雨石料廠,該廠於2004年2月辦理了臨時用地批准書(有效期為一年)後開採石料,用於呼滿省際大通道修路工程,2004年底該石料礦停採關閉。2013年2月25日到4月5日,王善義父子三人在未辦理合法採礦手續的情況下,私自開採砂石出售給中鐵20局和21局用於鐵路工程建設,期間被化德縣森林公安、礦山派出所、國土執法大隊依法責令關停。2018年3月7日,接到群眾舉報王善義父子三人再次非法開礦,毀壞林地。化德縣森林公安對此立案調查,經現場採點,聘請內蒙古華瑞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進行實地評估,評估結果證實王善義父子三人非法佔用林地22.91畝(二級公益林0.96畝,宜林地21.95畝),3月9日,縣森林公安對王善義父子三人依法進行刑事拘留,5月7日,移送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化德縣農牧業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實地調查,採砂石場產生的粉塵不存在重金屬因子且該採砂石場僅在2004年開採近10個月,2013年開採近40天,其它時間一直處於關停狀態,所以對耕地不存在汙染。

屬實

1.2018年3月9日,化德縣森林公安對王善義父子三人非法佔用林地依法進行刑事拘留,5月7日,移送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2.2018年5月,化德縣國土部門聘請內蒙古自治區有色金屬地質勘查局609隊,對安業石料礦涉嫌非法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進行鑑定,截止6月27日,公安部門對王善義父子三人涉嫌非法採礦罪立案偵查仍在取證中,調查取證結束後,將於近日組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該舉報問題已進入司法處理程序。

化德縣委、縣政府責成縣紀委監委啟動問責機制,對國土資源局黨組通報批評,林業局黨總支通報批評;對七號鎮政府分管土地副主任科員李建忠進行誡勉談話,七號鎮安業行政村主任梁衛軍黨內警告處分。

 

63

X150000201806250004

烏蘭察布市輝騰錫勒草原搞旅遊開發,S209省道26.5公裡至30公裡東段,在草場上建設永久設施,開發旅遊項目破壞草場,破壞當地生態環境。

烏蘭察布市

生態

經卓資縣政府組織縣農牧局實地核查,該舉報事項為烏蘭察布市和泰旅遊度假有限公司、卓資縣輝騰錫勒蒙古風情園旅遊中心和卓資縣龍騰旅遊有限公司3家企業旅遊項目。三家公司「搞旅遊開發」屬實,在草場上建的永久設施就是蒙古包,蒙古包建築遵循保護草原的風俗習慣,在草地上就地壘磚做成底座,後搭建木結構與毛氈帆布構成,因為是在草地上就地壘磚,沒有深挖,日後恢復時將磚直接搬走即可,因此,「破壞草原,破壞當地生態環境」部分屬實。烏蘭察布市和泰旅遊度假有限公司2017年11月註冊成立,法人郭全偉,實際佔用草場面積1.0133公頃,主體工程於2004年建設;卓資縣輝騰錫勒蒙古風情園旅遊中心2013年11月註冊成立,法人特其樂圖,實際佔用草場面積1.0472公頃,主體工程於1999年建設;卓資縣龍騰旅遊有限公司(天驕戰車)2017年7月註冊成立,法人夏瑤弟,實際佔用草場面積0.6224公頃,主體工程於2017年建設。以上三家公司草場皆承包自蒙古艾勒牧莊(又名輝騰錫勒蒙古原始部落有限公司、輝騰錫勒鐵騎旅遊公司),該公司法人巴圖於2003年1月與巴音錫勒鎮十股地行政村籤訂了草場使用權租賃合同,租賃年限40年,2004年8月取得集體土地建設使用證。

部分屬實

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2018年6月20日,卓資縣農牧業局對3家企業給予行政處罰,對烏蘭察布市和泰旅遊度假有限公司罰款3.0368萬元,對卓資縣輝騰錫勒蒙古風情園旅遊中心罰款3.6093萬元;對卓資縣龍騰旅遊有限公司罰款1.4508萬元。
2.根據內蒙古農牧業廳《關於印發落實工作方案的通知》(內農牧草發〔2018〕167號)文件中「對未經草原部門審核,國土部門已經批覆的項目第二部分,對2003年3月1日至2018年5月11日,未經審核已經審批的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相關規定處罰後辦理草原審核手續」的明確要求,卓資縣農牧業局已對三家企業處罰完畢,正在辦理徵佔用草原審批的組件工作。

卓資縣紀委、監委於2018年7月1日啟動問責,對卓資縣農牧業局執法大隊隊長焦海林,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第九項之規定,擬給予政務警告。

 

64

D150000201806250005

烏審旗蘇力德蘇木蘑菇灘村護林員張玉祥,護林隊隊長樊力斌、梁作富破壞國家天然草場700多畝,改變草場用途,草場變耕地種植玉米,加蓋房屋。

鄂爾多斯市

生態

經查,2012年4月和2016年4月,蘇力德蘇木蘑菇灘村村民張玉祥、梁作富在未辦理徵佔用草原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開墾基本草原267畝,其中張玉祥開墾196畝,梁作富開墾71畝,二人擅自改變草原用途,種植玉米等農作物。另一被舉報村民樊力斌未發現有非法開墾草原違法行為。另調查,2018年4月,蘑菇灘村民梁作富向蘑菇灘村村委會申請建房手續,經蘑菇灘村村民委員會和蘇力德蘇木人民政府同意後,在未辦理徵佔用草原手續的情況下,其在基本草原上新建房屋,佔地面積約100平方米。綜上,蘑菇灘村村民張玉祥、梁作富破壞草場,改變草場用途,草場變耕地種植玉米,加蓋房屋情況屬實,但破壞面積為700多畝情況不屬實。

部分屬實

1.烏審旗農牧業局加強基本草原監管力度,有效行使草原監管職責,嚴格草原徵佔用審核手續,堅決杜絕項目建設非法破壞草原行為。
2.烏審旗農牧業局制定整改方案,採取切實可行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3.烏審旗農牧業局對蘑菇灘村村民張玉祥、梁作富非法開墾基本草原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1.2018年6月26日,烏審旗紀委派駐農牧業局紀檢組對烏審旗草原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進行誡勉談話。
2.2018年6月26日,鑑於蘇力德蘇木屬地管理工作不力,蘇力德蘇木黨委給予蘇力德蘇木黨委宣傳委員、時任蘑菇灘村聯繫領導(副科)通報批評。
3.待案件調查結束並補充相關證據材料後,烏審旗農牧業局將當事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65

D150000201806250009

1.達拉特旗樹林昭鎮東南方向10公裡處內蒙古新威遠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工業廢氣直接排放;汙水直排,周邊居民的牲畜喝了中毒死亡。
2.新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噪聲、煙塵汙染。

鄂爾多斯市

噪音,大氣,水

1.關於「內蒙古新威遠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工業廢氣直接排放」問題。經查,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發酵廢氣、閃蒸烘乾廢氣和汙水處理廢氣,發酵罐廢氣主要為二氧化碳、水蒸氣、氮氣和少量有機物,無毒害,符合排放標準,經集中收集後,通過除味裝置集中處理後高空排放。閃蒸烘乾廢氣具有特殊異味,企業通過游離基催化氧化系統處理異味廢氣,經處理後排放的廢氣各項指標低於《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相關標準。經檢測該企業汙染防治設施運行臺帳完善,日常執法監管中未發現汙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情況。2018年6月26日,達拉特旗環境保護局調取該企業2017年第二、三、四季度和2018年第一、二季度廠界無組織廢氣檢測報告,數據顯示企業廠界無組織廢氣排放符合相關標準限值要求。舉報人反映情況不屬實。
2.關於「汙水直排,周邊居民的牲畜喝了中毒死亡。」問題。經查,內蒙古新威遠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嚴格按照環評及批覆要求,均集中收集到汙水處理站,經生物法處理工藝處理廢水達到相關標準後,以冬貯夏排的方式用於廠區內林地、草地的綠化。通過調取該企業2017年上、下半年和2018年上半年廢水監測報告,排放符合《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二級標準)。經調取該企業2017年第一、三季度和2018年第一、二季度廠區內地下水以及2017年第二、四季度廠界外北側水井水質檢測報告,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 III類標準限值要求。此外,通過調查走訪廠區周邊村社部分村民,未發現牲畜異常死亡情況。舉報人反映情況不屬實。
3.關於「新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噪聲、煙塵汙染」問題。經查,舉報人反映的「新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全稱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經調取該企業2017年上、下半年和2018年第一、二季度廠界噪聲檢測報告,企業廠界環境噪聲符合環評批覆要求《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3類標準),且距離正在建設的新能二期廠界500米範圍內無村民居住。但由於新能能源二期工程正在進行設備安裝,需對管道吹掃,在此過程中無法安裝降噪設備,可能造成一定噪聲影響。待吹掃工作完成後,聲響可消除。此外,該企業生產所產生的煙塵通過煙囪集中排放,煙囪全部安裝在線監控設備,未發現鍋爐煙塵數據超標情況。同時,調取企業2018年第一、二季度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檢測報告,排放濃度符合環評及批覆要求。因此,舉報人反映煙塵汙染情況不屬實。

部分屬實

1. 2018年6月26日,達拉特旗環境保護局督促新能能源有限公司加快管道吹掃工作進程,確保於2018年7月底完成清掃工作,儘快消除噪聲影響。
2. 2018年6月26日,達拉特旗環境保護局要求新能能源有限公司安排好管道吹掃的時間,避免在午間和夜間等休息時間吹掃。在開展吹掃工作前,提前向周邊村社發布公告進行告知,儘量徵得周邊村民的諒解。

2018年6月26日,達拉特旗環境保護局對新能能源有限公司安環部主任進行了約談。

   

66

D150000201806250013

烏審旗嘎魯圖鎮薩如拉諾圖格嘎查,烏審鎮政府修高速公路,破壞樹林(松樹、榆樹)破壞草原(50公路的草場),沒有通知書,也沒有得到我們的同意,把我們的樹林和草場都被破壞了,也沒有補償,希望督察組給予解決。

鄂爾多斯市

生態

經查,反映人所述的高速公路應為在建的國道338線嘎魯圖至蘇裡格天然氣第三處理廠段一級公路,全長50.5公裡,由鄂爾多斯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負責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
1.關於「修建高速公路,破壞樹林」問題。經核實,該項目於2017年8月取得徵佔用林地手續(林資許準〔2017〕394號),所以該問題不屬實。
2.關於「破壞草原」問題。經查,該項目由於部分農牧戶沒有籤訂補償協議,導致徵佔用草原手續組件不完整,徵佔用草原手續未辦理,存在破壞草原問題。該問題屬實。
3.「關於沒有通知書」問題。經查,2010年1月,烏審旗國土資源局發布《徵地公告書》(烏國土告字〔2010〕4號),對國道338線擬徵地範圍、用途、補償標準等內容進行了公告。2016年12月5日,烏審旗發布《烏審旗人民政府關於嚴厲打擊搶栽搶種搶建等違法行為的通告》(烏政發〔2016〕7號)和《限期移除苗木的通告》,要求所有搶種搶栽等違法行為必須立即停止、自行剷除,拒不清除的,由蘇木鎮人民政府及旗直相關部門聯合清除。綜上所述,該問題不屬實。
4.關於「也沒有得到我們的同意,把我們的樹木和草場都破壞了,也沒有補償」問題。經查,由於部分農牧戶以補償價格低等理由,不同意籤訂徵地協議,拒絕領取苗木補償款,拒不自行清除搶種搶栽苗木。2016年12月19日,烏審旗聯合執法組依法對搶種搶栽的苗木進行強制清除。該問題部分屬實。

部分屬實

1.烏審旗嘎魯圖鎮積極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力爭與農牧民籤訂徵地協議,兌付相關補償費用。
2.烏審旗農牧業局督促施工企業鄂爾多斯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解決好徵地補償事宜,立即停止違法使用草原行為,限期辦理徵佔用草原手續。
3.烏審旗交通運輸局加強施工企業監管,督促其妥善處理好群眾關心的問題;嚴格按照施工作業要求,文明施工,履行好社會責任,切實採取措施保護好生態環境。

1.2018年6月26日,鑑於烏審旗草原監督管理工作不力,烏審旗農牧業局給予烏審旗草原監督管理局項目監管負責人(股級)通報批評。
2.2018年6月26日,鑑於施工企業鄂爾多斯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徵佔用草原行為,烏審旗農牧業局向該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企業15日內辦理草原徵佔用手續,逾期未辦理手續,烏審旗農牧業局將依據《草原法司法解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7

D150000201806250048

1.準格爾旗薛家灣鎮停子彥村牛連溝煤礦把煤渣石倒在店梁子村。
2.孫家壕煤礦挖煤導致當地土地塌陷。

鄂爾多斯市

土壤

1.關於「牛連溝煤礦把煤渣石倒在店梁子村」問題。經查,群眾反映的「牛連溝煤礦」實指內蒙古伊東煤炭集團窯溝扶貧煤炭有限責任公司,該礦位於準格爾旗薛家灣鎮陽塔村,開採方式井工開採,煤礦及其配套選煤廠環保審批手續齊全。經查,該煤礦於2008—2012年生產期間,在薛家灣鎮亭子墕村亭子墕社(當地群眾稱為店梁子)的馮墕、沙窪坪和店梁圪旦(地名)形成3處煤矸石堆放點,具體為:(1)沙窪坪和店梁圪旦堆放點。2008—2009年,煤礦應亭子墕社社長高玉小要求,將產生的煤矸石由村民自行拉用至沙窪坪和店梁圪旦自家土地用於填溝造地和墊路,群眾將煤矸石中的煤系高嶺巖篩選後,將剩餘的廢料用於墊路和造地。由於當地溝壑較多、耕地少,高玉小已將緊鄰自己耕地的自然溝利用煤矸石充填。目前,沙窪坪和店梁圪旦堆放點已覆土。(2)馮墕堆放點。2012年,當地村民武英(已故)從煤礦將煤矸石拉運至馮墕,在篩選煤系高嶺巖後將剩餘矸石進行了填溝造地。目前,場地表面已覆土,並由當地蜂農作為養蜂用地。按照《煤矸石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第18號)要求,煤矸石可作為道路鋪設和土地復墾所用。經調查走訪,3處煤矸石堆佔用的場地、填充的溝壑都是自然溝,不存在佔用耕地、林地問題。排棄時也是應村民要求作為填溝造地使用,並進行了表土覆蓋,形成的場地由當地村民作為養蜂、車輛加水站等使用。
2.關於「孫家壕煤礦挖煤導致當地土地塌陷」問題。經查,孫家壕煤礦隸屬於內蒙古伊東煤炭集團孫家壕煤炭有限責任公司,位於準格爾旗薛家灣鎮陽塔村,開採方式為井工開採;煤礦及其配套選煤廠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該煤礦和洗煤廠從2017年10月9日至今停產。從2011年2月開始,孫家壕煤礦開始開採作業,截至2017年10月,共形成塌陷區面積約1.289平方公裡,其中0.62平方公裡經治理通過鄂爾多斯市國土資源局實地驗收;剩餘0.669平方公裡塌陷區,煤礦按照《內蒙古準格爾旗納林溝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孫家壕煤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恢復方案》開展定期觀察、治理,待治理完成後申請驗收。從2010年1月開始,準格爾旗薛家灣鎮、大路鎮、礦區發展協調服務中心按照相關辦法,對該礦井田內的薛家灣鎮陽塔村裡坊焉社、東溝社、曹家圪塄社和大路鎮二旦橋村山南溝社、二旦橋社進行了搬遷補償(包括已經形成塌陷的1.289平方公裡),現補償款已全部發放到人。因此,該礦雖然因開採導致土地塌陷,但屬井工煤礦開採設計中的正常塌陷,且按煤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恢復要求正在進行治理。

屬實

1.準格爾旗環境保護局責令內蒙古伊東煤炭集團窯溝扶貧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對亭子墕村亭子墕社沙窪坪、馮墕、店梁圪旦外露的煤矸石限於2018年7月5日前完成覆土,並進行綠化。
2.準格爾旗國土資源局加強對孫家壕煤礦塌陷區恢復治理監管,確保按要求進行治理。
3.準格爾旗環境保護局加強對煤礦矸石排放監管。

2018年6月27日,準格爾旗環境保護局針對扶貧煤礦煤矸石處置不規範環境違法行為,處以10萬元行政處罰。

   

68

X150000201806250003

1.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黃天棉圖村鴻升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供暖期間空氣汙染嚴重,堆放供暖的煤炭爐渣佔用耕地大約二十多畝。
2.永治煤礦在煤礦洗煤過程中的煤矸石受他們人致使到處亂到,把耕地不當回事,亂挖亂倒。
3.伊東集團宏測煤礦佔用五當溝社100多畝土地用於採明煤,一部分當做停車場,還有一部分土地建了磚廠,導致附近農民生活嚴重汙染。
4.原支部書記王永珍,在職期間利用職權,以權謀私、損害農民利益、霸佔集體財產。

鄂爾多斯市

大氣,土壤

1.關於「鴻升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供暖期間空氣汙染嚴重,堆放供暖的煤炭爐渣佔用耕地大約二十多畝」問題。經準格爾旗工業經濟矛盾化解工作組調查,舉報中所稱「鴻升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實指準格爾旗鴻升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位於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主要為準格爾召鎮鎮區居民及學校、衛生院冬季採暖供熱。
(1)關於「供暖期間空氣汙染嚴重」問題。經調查,該公司2007年10月投入運行;2008年9月1日,取得環保審批手續(準環發〔2008〕229號)。供暖期間產生的鍋爐煙氣,全部經麻石水浴除塵設施處理後排放。2016年10月,該公司完成鍋爐脫硫除塵設施提標改造主體工程;2018年1月投入調試運行,2018年4月15日本供暖期結束。因現在供暖已停,經走訪當地群眾,供暖期間存在一定空氣汙染。
(2)關於「堆放供暖的煤炭爐渣佔用耕地大約二十多畝」問題部分屬實。經調查,該公司2018年4月陸續在準格爾召鎮市政規劃區內違規堆放爐碴,佔用土地為市規劃區用地,於2015年1月4日取得《準格爾旗人民政府關於準格爾召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覆》(準政函〔2015〕2號),屬於城鎮草地,並非耕地。2018年6月26日,經調查組測定,堆爐渣約700噸,佔地面積約5.3畝。
2.關於「永治煤礦在煤礦洗煤過程中的煤矸石受他們人致使到處亂到,把耕地不當回事,亂挖亂倒」問題。經準格爾旗工業經濟矛盾化解工作組調查,舉報中「永治煤礦」實指準格爾旗永智煤炭有限公司,位於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屬於井工煤礦,證照齊全。2018年5月31日,準格爾旗農牧業局向鄂爾多斯市農牧業局上報了《關於準格爾旗永智煤炭有限公司永智煤礦沉陷區土地復墾項目臨時佔用草原初審意見的報告》(準農牧發〔2018〕151號),2018年6月27日,該煤礦沉陷區土地復墾項目取得鄂爾多斯市農牧業局頒發的《草原作業許可證》(編號:0000689)。永智煤礦在2012年年底至2016年9月未建選煤廠前,按照煤礦環評批覆要求,將煤礦產生的煤矸石進行制磚綜合利用。2016年9月,該煤礦選煤廠按照環評及批覆要求,將煤矸石回填營沙壕煤礦火區採坑。為避免運輸過程中的揚塵汙染,同時因自身火區尾礦坑回填需要,將部分煤矸石回填到本礦火區尾礦坑。目前,該煤礦火區尾礦坑已經採取覆土綠化閉坑處理。2018年2月24日,該煤礦沉陷區土地復墾項目取得環保審批手續,按照環評批覆要求對煤矸石及時採取回填復墾、黃土苫蓋、平整等措施,回填區域在其井田範圍內,且已徵用,地類為天然牧草地,並非耕地。
3.關於「伊東集團宏測煤礦佔用五當溝社100多畝土地用於採明煤,一部分當做停車場,還有一部分土地建了磚廠,導致附近農民生活嚴重汙染」問題。經準格爾旗工業經濟矛盾化解工作組調查,伊東集團宏測煤礦位於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屬於井工煤礦,證照齊全。
(1)關於「伊東集團宏測煤礦佔用五當溝社100多畝土地用於採明煤,一部分當做停車場」問題屬實。舉報中的「五當溝社100多畝土地」位於伊東集團宏測煤礦井田範圍內,實際面積為131.76畝,該煤礦已按照當時徵地補償標準全部給予村民補償。2006年該煤礦在平整場地、河道整治施工過程中,挖出少部分煤,經國土部門發現及時予以制止,並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土地原狀,2016年底已全部回填。目前完成綠化面積101.76畝。剩餘30畝土地曾用於停車,2016年9月該公司準備將其硬化,因當地村名阻攔未能實施,現已不再使用。
(2)關於「還有一部分土地建了磚廠」問題屬實。舉報所稱「磚廠」實指內蒙古伊東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年產6000萬塊(折標磚)煤矸石燒結磚項目。2010年3月12日,該項目取得項目備案手續(準發改發〔2010〕83號);磚廠所佔土地是2006年至2007年與當地村民徵用,2010年7月14日,取得建設用地手續(變更登記號為蒙〔2018〕準格爾旗不動產權第0001626號)。該項目2016年9月24日停產至今。
(3)關於「導致附近農民生活嚴重汙染」問題不屬實。該煤礦在日常生產中煤不落地,全部經筒倉裝車外運,並安裝噴淋設施15個,在場區四周建有防風抑塵網,配有3臺水車。工業廣場和進出礦道路已硬化並及時採取清掃、灑水等措施,揚塵得到有效控制。經調查組現場調取內蒙古伊東宏測煤礦於2018年4月26日委託內蒙古碧藍環境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BLJ-QTQ-2018-172),結果顯示,該煤礦廠區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符合《煤炭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要求。另外,從2016年9月至今,上述停車場已停用、磚廠停產,因此現階段不存在汙染問題。
4. 關於「原支部書記王永珍,在職期間利用職權,以權謀私、損害農民利益、霸佔集體財產。」的問題。經準格爾旗紀委監委調查,本次舉報中反應準格爾召鎮黃天棉圖村原支書王永珍的問題與2017年準格爾旗紀委監委收到的實名署名反映的問題一樣。準格爾旗紀委監委分別於2017年6月23日、2017年11月10日兩次轉交由準格爾召鎮紀委進行核查。經核查,時任黃天棉圖村黨支部主要負責人王永珍,因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公共財產較大損失,給農民利益造成損害。2017年11月1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27條之規定,準格爾召鎮黨委於給予王永珍警告處分(準召黨發〔2017〕73號)。

部分屬實

1.準格爾召鎮政府責令準格爾旗鴻升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將清理完爐碴的空地,立即進行了黃土覆蓋,並按照鎮區規劃有關要求,恢復城市草地功能。
2.準格爾旗環境保護局責令準格爾旗鴻升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在2018年冬季鍋爐啟動前完成安裝煙氣在線監測設施並辦理環評變更審批手續,在2018年年底前辦理環保竣工驗收審批手續,加強各項環保設施日常管理維護,確保各項汙染物長期穩定達標。
3.準格爾旗環境保護局加強日常監管,要求永智煤礦、宏測煤礦在生產作業時,加強矸石排放監管,加大灑水、清掃等抑塵作業力度,嚴防揚塵造成環境汙染。
4.準格爾旗國土資源局加強土地利用監管。
5.2018年6月24日,準格爾旗環境保護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100、117條規定,針對準格爾旗鴻升熱力有限責任公司未對鍋爐排放物進行監測、未安裝在線監測設施以及違規堆放爐碴問題,處以12萬元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31條規定,針對該公司2臺40噸鍋爐未辦理相關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問題,處以6萬元罰款。
6.2018年6月29日,準格爾旗農牧和水務綜合執法局依據《草原法》第三十八、六十五條之規定,針對內蒙古伊東集團宏測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原停車場非法佔用草原,處以19152元行政處罰。(準農水執罰訣字〔2018〕第047號)

1.2018年6月26日,準格爾旗鴻升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對站長高永斌給予免職處理。
2.2018年6月27日,內蒙古伊東集團宏測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對該礦副礦長劉俊有給予免職處理。
3.2018年6月27日,準格爾旗國土資源局黨組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七條之規定,因對宏測煤礦改變開採方式監管不到位,給予原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副大隊長付強全局通報批評處理。

   

69

X150000201806250008

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黃天棉圖村,本社910畝土地(原屬耕地)被內蒙古蒙西科工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非法轉讓給鄂爾多斯市和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用作排土場,和泰煤礦在該土地上排土造成人造大山,且拒不復墾,給本社造成重大損失。

鄂爾多斯市

土壤

1.關於「本社910畝土地(原屬耕地)被內蒙古蒙西科工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非法轉讓給鄂爾多斯市和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用作排土場」問題。經查,舉報反映的「910畝土地」為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黃天棉圖村陳家梁社土地,面積為65.5761公頃(983.6415畝),調取準格爾旗國土資源局二調圖顯示其中原耕地面積為2.3178公頃(34.767畝)。舉報反映的「內蒙古蒙西科工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實指西蒙集團有限公司電力滿都拉煤礦。該塊土地原為電力滿都拉煤礦井田範圍內,2010年—2011年期間,電力滿都拉煤礦通過準格爾旗礦區居民搬遷補償辦與陳家梁社全體村民籤訂了搬遷及補償安置協議,對村民土地及地上附著物進行了一次性補償。由於井田內排土場緊缺,鄂爾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責任公司與電力滿都拉煤礦協商,準備在電力滿都拉煤礦井田範圍內的上述土地上進行排土。2012年4月17日,和泰煤礦與電力滿都拉煤礦協議約定「和泰煤礦排土壓覆電力滿都拉煤礦井田面積為65.5928公頃、壓覆煤炭資源186327.77噸,補償價格40元/噸,共計補償7453118.08元」。2013年5月8日,和泰煤礦取得《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局關於鄂爾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和泰煤礦排土場變更設計的批覆》,同意和泰煤礦將排土場變更設計到電力滿都拉煤礦井田範圍內。因此不存在非法轉讓問題。
2.關於「和泰煤礦在該土地上排土造成人造大山」問題。經查,和泰煤礦該排土場已於2014年2月排土結束,2014年7月全部完成綠化復墾,但排土高度超出設計標高,未通過驗收。2016年8月9日,準格爾旗國土資源局黨組針對和泰煤礦復墾監管不到位問題,給予礦區環境恢復治理中心高志平誡勉談話的組織處理。2016年11月3日,準格爾旗國土資源局針對和泰煤礦排土超出規定標高違法行為,處以5萬元罰款。2018年6月26日,調查組委託準格爾旗光大工程地籍測繪有限公司對該排土場標高進行了實測,檢測結果顯示排土場頂部超出設計標高7.59米。
3.關於「拒不復墾,給本社造成重大損失」問題。經查,該排土場已於2014年7月全部完成復墾綠化,因排土高度超出設計標高,暫未通過驗收。根據內蒙古西蒙集團有限公司電力滿都拉煤礦與準格爾召鎮黃天棉圖村陳家梁社籤訂的《房屋拆遷及土地補償協議書》第五款第2條「乙方(村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土地使用權歸甲方(電力滿都拉煤礦)所有,在煤礦的服務年限內由甲方統一規劃、治理、使用。礦井報廢后,由甲方復墾後,將土地交回黃天棉圖村集體」。因此,舉報反映的「給本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說法缺乏依據。

部分屬實

準格爾旗國土資源局責成和泰煤礦,加強對排土場邊坡穩定性的定期監測,並強化綠化管護工作,待該排土場平臺整體沉降後,如仍超設計標高,不予通過驗收。

2018年6月29日,鄂爾多斯市和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對和泰煤礦副礦長給予免職處理。

   

70

X150000201806250009

鄂託克前旗上海廟鎮特布德嘎查,信訪人舉報趙忠強個人,侵佔草地,非法開坑千畝草地,破壞萬畝草場。

鄂爾多斯市

生態

接到信訪舉報後,鄂託克前旗組織旗林業局、國土資源局、農牧和水務綜合執法局及上海廟鎮人民政府等部門成立聯合調查工作組,於6月26日赴現場調查核實。
1.關於「趙忠強個人,侵佔草地」問題。經調查,2001年趙忠強以轉讓的形式合法流轉上海廟鎮特布德嘎查阿木爾巴圖和孟克達來兩戶農牧民的草牧場,共計6275.89畝(草原承包經營權證證書編號為15062301010224),因此,不存在侵佔草地的問題。
2.關於「非法開坑千畝草地,破壞萬畝草場」問題。經調查,趙忠強現有飼草料基地227畝,其中原飼草料基地83.1畝(包括:2001年合法流轉時,原有飼草料基地33.1多畝;2006年新開發的飼草料基地50畝),符合《鄂託克前旗草原保護建設利用總體規劃》。但2012年5月,趙忠強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又擅自新開發飼草料基地143.9畝。

部分屬實

1.2018年5月,鄂託克前旗農牧和水務執法局、森林公安局及上海廟鎮人民政府聯合巡查時發現,趙忠強未經批准擅自新開發飼草料基地143.9畝。鄂託克前旗農牧業局於2018年5月27日,向其下達了《限期植被恢復通知書》,要求趙忠強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植被恢復。
2.2018年7月3日,鄂託克前旗組織旗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農牧業局、農牧和水務執法局、森林公安局研究討論,針對趙忠強非法開墾草原的行為,責成旗農牧業局在2018年7月3日立案調查,並在10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處理。若其行為涉嫌犯罪,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預計於2018年8月15日前上報具體處理結果。
3.下一步,鄂託克前旗將加大草原保護監管力度,對非法開墾土地行為「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置」,堅持從管護、執法兩端發力,嚴禁違法開荒擴灌、新增水澆地,進一步強化各鎮和多部門聯動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開墾破壞草原生態環境行為,有效防止水資源和土地無序開發,依法、科學、合理保護資源。

2018年6月27日,鄂託克前旗黨委對上海廟鎮副鎮長阿古拉進行了約談。

 

71

X150000201806250018

信件投訴,達拉特旗樹林召鎮萬太興村,隨著城市改造時進行徵地,導致樹林召鎮萬太興村有很多空置的院子。現在空置的院子被收廢品的人佔用,他們為了提取金屬長期焚燒廢舊電線、輪胎等製品,存在汙染現象。

鄂爾多斯市

大氣

1.關於「隨著城市改造時進行徵地,導致樹林召鎮萬太興村有很多空置的院子」問題。近年來,隨著達拉特旗城鎮化建設步伐加快,大量城鄉結合部農牧民搬遷進城,導致原住所閒置。樹林召鎮萬太興村屬城鄉結合部,確實存在大量閒置房屋,舉報人反映情況屬實。
2.關於「現在空置的院子被收廢品的人佔用,他們為了提取金屬長期焚燒廢舊電線、輪胎等製品,存在汙染現象」問題。經達拉特旗經信局調查,目前,萬太興村確有部分閒置院落用於回收和存放廢舊物品。經統計,全村共有再生資源回收站及個人撿拾廢舊品存放處51處,其中,持證經營的再生資源回收站點16家,主要從事廢舊品回收、打包、集中出售等經營行為,不存在焚燒廢舊電線和輪胎等情況;其餘35處為個人住所,主要居住以收、撿廢舊品和垃圾為生的外來人員,通過向再生資源回收站出售廢舊品賺取收入。2018年6月26日,昭君街道辦事處、達拉特旗經信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組成調查組,到萬太興村實地進行全面排查發現,僅在1處外來人員租賃院落內發現了有焚燒過廢舊電線的痕跡,但未發現有焚燒廢舊輪胎的情況,其餘再生資源回收站和個人撿拾廢舊品存放處均未發現有焚燒廢舊物品的行為。經走訪周邊居住村民,確定該院居住外來人員曾靠撿拾和收購廢舊物品為生,曾有過焚燒廢舊電線的行為,會對周邊空氣品質造成一定影響。因此,舉報人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部分屬實

1.2018年6月12日,為了進一步規範城區內廢品收購站的經營行為,淨化城區環境、改善人居條件,達拉特旗印發《關於開展城區環境專項整治督導工作的通知》(達黨辦發電〔2018〕71號)和對城區內再生資源回收點集中清理整頓的通告,並組織6個街道辦事處和經信局、環境保護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重點整頓取締城區及城鄉結合部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對不符合要求的下達限期搬遷清理決定書,限期進行清理和取締。截至目前,達拉特旗累計清理整頓廢品收購站(點)48處,其中,清理取締萬太興村周邊28家不符合要求的廢品收購點,該項工作計劃2018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
2.達拉特旗規劃建設白櫃村廢舊物品交易中心,計劃2018年7月底前建成,屆時該旗再生資源回收站及個人廢品回收點全部遷入交易中心,實行划行規市,統一規範管理,杜絕廢舊品隨意堆放和焚燒等行為發生。
3.鑑於獨院內居住的外來人員已搬離達拉特旗,達拉特旗責成昭君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等部門對獨院內的廢舊物品進行了統一清理。
4.今後,達拉特旗將按照網格化管理的原則,責成各街道社區加大日常巡查和監管,一經發現在統一規劃的廢舊品交易中心以外有從事廢舊品收購、存放等行為的,立即會同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予以取締,並引導其進入統一規劃的廢舊品交易中心進行經營,從而徹底清除城區內的廢舊品收購站點,為市民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72

X150000201806250020

鄂託克前旗上海廟鎮特布德嘎查,過去幾節嘎查支書和嘎查長對嘎查事物不作為、亂作為,致使法盲牧民亂開發,改變草原用途,使草原嚴重沙化,支書烏拉在草場上挖了20多畝的3-5米的深坑,破壞草牧場。

鄂爾多斯市

生態

1.關於「過去幾節嘎查支書和嘎查長對嘎查事物不作為、亂作為,致使法盲牧民亂開發,改變草原用途,使草原嚴重沙化」問題。經調查,歷屆特布德嘎查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通過召開黨員村民代表大會、入戶宣傳、微信群宣傳等方式,多次向農牧民宣講嚴禁非法開墾草原相關政策法規,不存在對嘎查事務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特布德嘎查土地總面積67.1萬畝,經查有非法開墾草原1101.7畝,涉及農牧民17戶,其中4人現已被追究刑事責任,非法開墾草原均已通過人工種植草地和自然恢復的方式恢復了草原植被,不存在草原嚴重沙化的現象。
2.「支書烏拉在草場上挖了20多畝的3-5米的深坑,破壞草牧場」問題。經調查,為維修鄉村道路、新修貧困戶圖婭和特古斯家生產道路,特布德嘎查黨支部書記烏拉於2015年7月28日取得《草原作業許可證》(明確了作業單位可以在作業地點從事採土、採砂、採石、開採礦產資源作業活動)後,在烏拉承包經營的草原上實施取土作業,作業範圍為7.5畝,深度為2-5米。因此,該問題部分屬實。

部分屬實

針對特布德嘎查黨支部書記烏拉實施取土作業活動的問題,已於6月26日責成其通過恢復植被等方式進行整改,要求7日內完成土方回填,9月30前完成恢復植被。下一步,鄂託克前旗認真落實《草原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切實加大監督管護力度,紮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2018年6月28日,上海廟鎮黨委對特布德嘎查黨支部書記進行了約談。

 

73

D150000201806250004

臨河區江南華府東區西門口火約音樂烤吧,油煙汙染,樓頂排風機噪聲汙染。

巴彥淖爾市

大氣,噪音

經調查,群眾反映「臨河區江南華府東區西門口火約音樂烤吧,油煙汙染,樓頂排風機噪聲汙染」問題情況屬實,涉及火約音樂烤吧在臨河區江南華府三期西門一座獨立的二層商業樓上,目前已整改到位,屬於整改在前,舉報在後問題。按照區政府統一安排,從5月份開始,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臨河城區餐飲業油煙汙染進行全面整治,並由區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環保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餐飲業油煙汙染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要求所有餐飲業服務單位必須全部安裝標準的油煙淨化設施(油煙淨化器、風機及專用排放通道等),但不得影響城市容貌及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時,要求餐飲業企業定時對排煙排風口進行清洗、維護和修繕,堅決杜絕由此而產生的油煙、噪音汙染給居民生活及生態環境帶來的影響。
關於群眾反映油煙噪聲擾民的問題。經核實,火約音樂烤吧於2018年6月9日已安裝了品牌環保產品認證油煙淨化設備,並一直處於正常使用中,且火約音樂烤吧使用的是新式無煙電烤爐,產生少量油煙,油煙排風口設置在小區外側的人行步道上,不存在油煙擾民問題;同時,火約音樂烤吧未在樓頂安裝排風機,僅樓體外牆設置了通風口,其排風機設置在室內,也加裝了隔音棉,基本上沒有噪聲,不存在噪聲擾民情況。針對火約音樂烤吧的問題,個別居民要求應將其取締,臨河區綜合考慮這一要求不現實,就這次群眾反映油煙、噪聲擾民問題6月9日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後,現已納入常態化管理,各相關部門全天候進行嚴格監管。臨河區政府已下定決心對燒烤店油煙、噪聲擾民問題進行長效治理。從長遠來看,計劃在城區或城郊規劃建設燒烤城,對燒烤攤點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實現規範經營。

屬實

 

 

 

74

D150000201806250035

五原縣金寶家園D區小區東邊的路是政府要修的路,可是一直沒有修成,土路下雨天過不了路,幾乎這條路都成了垃圾場了,夏天窗戶都開不了。另鐵帽烤肉店的回收的酒盒、塑料瓶、飲料瓶都堆積在小區的車位上,該飯店不清理不搞衛生,臭味漫天,嚴重汙染了周邊的環境。希望督察組給予解決。

巴彥淖爾市

土壤,大氣

五原縣金寶家園D區東側的路屬於規劃市政道路經二路中段,該路段暫未修通,存在建築垃圾。鐵帽烤肉後院小區內有酒盒、塑料瓶、飲料瓶等垃圾,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屬實

1.金寶家園D區東側經二路已納入市政規劃道路,該路南北兩端正在實施棚戶區改造拆遷,待今年拆遷完成後,明年進行修建。
2.住建局對金寶家園D區東側地段建築垃圾和鐵帽烤肉後院酒盒、塑料瓶、飲料瓶等垃圾立即進行了清除。
3.由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物業辦加強周邊餐飲經營場所和小區環境衛生監管,生活垃圾及時傾倒到垃圾筒內,禁止隨意傾倒,一經發現,嚴厲懲處,確保環境衛生乾淨整潔。
4.將金寶家園D區周邊公共區域納入環境衛生管理所衛生責任範圍,常態化實施環衛清掃工作。

 

 

75

D150000201806250046

五原縣桃海鎮蒙源洗煤廠,作業過程中產生大量的揚塵汙染.相關部門早就讓關門了,但一直還在生產。

巴彥淖爾市

大氣

蒙源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位於五原縣套海鎮東4公裡,2009年12月16日在縣發改局備案,2010年4月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通過巴彥淖爾市環保局批覆(巴環審發[2010]14號),2010年底建成投產,設計規模年產150萬噸洗選煤。2012年9月26日通過巴市環保局驗收(巴環驗[2012]11號)。公司按照環評要求建成四周10米—12米高的防風抑塵牆和原煤破碎封閉車間,安裝布袋除塵器1臺。因市場、原料供給及經營等問題,該廠2013年至2015年一直停產,2016年間斷性生產。2017年新建了原煤棚和精煤棚(共8000平方米),地面進行了硬化,目前由內蒙古林源煤炭洗選有限公司承包,承包期為1年。
1.「蒙源洗煤廠,作業過程中產生大量的揚塵汙染」問題屬實。接到群眾舉報後,聯合調查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調查。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洗煤生產線未生產,廠區內原煤和精煤全部入庫堆放,中煤、煤矸石、煤泥全部苫蓋。現場正在貯運原煤,因噴淋灑水不及時,在裝卸過程中有揚塵產生,對周邊環境有一定影響,該問題屬實。
2.關於舉報「相關部門早就讓關門了,但一直還在生產」問題。該企業2016年至今一直向外承包間斷性生產,不存在「相關部門早就讓關門了,但一直還在生產」問題。該項不屬實。

部分屬實

1.調查組責成蒙源公司加大原煤裝卸作業時噴淋灑水次數,確保無組織粉塵達標排放。
2.企業要委託第三方公司立即對廠區四周無組織粉塵排放濃度進行檢測,提供檢測報告。若無組織粉塵檢測超標,五原縣環保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啟動行政處罰程序。
3.對五原縣範圍內洗煤企業舉一反三,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力度,確保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76

D150000201806250057

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黨校街坊當地居民自己舉報,當地居民燒燃煤爐汙染空氣。

巴彥淖爾市

大氣

該 舉 報 問 題 與 第 13 批 受 理 編 號 D150000201806190036、第 14 批 受 理 編 號D150000201806190065為同一問題,屬重複舉報。
1.「當地居民燃燒煤爐」情況屬實。2009年,烏拉特中旗在海流圖鎮新區開始推行集中供熱,部分住宅小區、辦公樓、公用設施
等陸續接入集中供熱管網,並逐步在海流圖鎮城區所有住宅小區、辦公樓、公用設施延伸鋪設。海流圖鎮現有的12片、18個街坊的平房區(包括舉報內容中的黨校街坊),大多建於上世紀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因巷道狹窄,鋪設管網局限性大,需進行改造後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目前上述平房區均未接入集中供暖管網,取暖季均使用家用暖氣爐供暖。
2.「汙染空氣」情況不屬實。根據烏拉特中旗空氣自動監測站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及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採暖期空氣品質數據,海流圖鎮城區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均達到優良值以上,不存在「汙染空氣」現象。

屬實

針對平房區集中供熱問題,烏拉特中旗按照長期規劃、分年度實施的辦法,逐步實現平房區集中供熱。烏拉特中旗人民政府於2018年5月25日召開第二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烏拉特中旗城鎮平房區(棚戶區)綜合整改實施方案》,計劃用3年時間,實現平房區集中供熱或清潔能源供熱。目前,12片、18個街坊平房區中已有財政、拖修、邊養等3個街坊列入2018年集中供熱綜合改造計劃;蒙中街坊列入清潔能源供熱改造計劃,以上4個街坊將在今年實現集中供熱或清潔能源供熱,包括黨校街坊在內的其他平房區將在之後年度中逐步、逐片進行解決。按照計劃,黨校街坊在今年無法實現集中供熱。
1.由烏拉特中旗住建部門牽頭,房產、規劃、海流圖鎮等單位配合,嚴格落實《烏拉特中旗城鎮平房區(棚戶區)綜合整改實施方案》,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綜合整治、配套建設」的原則,加大工作落實力度,重點實施供熱管網、給排水管網、外牆保溫、供氣管道等配套設施,計劃用三年時間(2018—2020),實現海流圖鎮城區包括黨校街坊在內的所有平房區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設施齊備、管理維護有效、環境整潔的宜居目標。
2.由烏拉特中旗住建部門和海流圖鎮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做好黨校街坊群眾的政策宣傳和解釋溝通工作。

 

 

77

D150000201806250060

1.烏拉特中旗烏加河鎮雙榮村聯榮二組,付滿倉毀壞飛播區林地1000多畝,榆樹60000多棵,將毀壞的林地變成耕地,並建設房屋兩處、修路兩條。
2.付滿倉毀壞飛播區林地,採石挖沙進行售賣。

巴彥淖爾市

生態

1.舉報內容中「付滿倉毀壞飛播區林地1000多畝,榆樹60000多棵,將毀壞的林地變成耕地,並建設房屋兩處、修路兩條」的問題不屬實。經實地調查和現場勘測,付滿倉現經營耕地為雙榮村集體土地,實際面積424畝。該地塊位置區域與2018年5月之前的烏拉特中旗林保規劃圖比對,不在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範圍內,不屬於林地。經調查取證,付滿倉沒有將榆樹毀成耕地和將飛播區林地改成耕地的情況。經調查核實,付滿倉在雙榮村聯榮二組建房屋及配套設施一處。所建房屋及配套設施符合《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5號的規定。付滿倉住所周圍兩條道路原為多年前的農田路、自然路。為方便生產,付滿倉在原基礎上鋪墊了砂石。
2.舉報內容中「付滿倉毀壞飛播區林地,採石挖沙進行售賣」不屬實。經調查組實地調查核實,付滿倉現經營耕地為雙榮村集體土地,不屬於林地,不存在付滿倉毀壞飛播區林地問題。該區域無採石挖沙進行售賣現象。舉報問題不屬實。下一步由烏拉特中旗林業局進一步加強林木、林地資源管理,建立和完善森林資源管護的長效機制,不斷加強森林管護能力。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強化各部門和廣大幹部群眾對森林資源管護重要性的認識。由林業局、國土局和各蘇木鎮場加強綜合執法力度,及時制止和嚴厲打擊各類破壞森林資源、亂採亂挖砂石、違規建房等違法犯罪活動。

不屬實

 

 

 

78

D150000201806250016

海勃灣區黃河魚村商鋪的垃圾、附近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直接在黃河道邊上亂扔,那麼好的景色,感覺非常不好,希望督察組給予解決。

烏海市

土壤

經海勃灣區濱河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環衛局等部門調查核實,《通知》交辦「海勃灣區黃河魚村商鋪的垃圾、附近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直接在黃河道邊上亂扔,那麼好的景色,感覺非常不好,希望督察組給予解決」的舉報問題(受理編號D150000201806250016),部分屬實。其中,「海勃灣區黃河魚村商鋪的垃圾在黃河道邊上亂扔」問題情況屬實;「附近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直接在黃河道邊上亂扔」問題情況不屬實。
1.關於對「海勃灣區黃河魚村商鋪的垃圾在黃河道邊上亂扔」問題的調查核實情況。經海勃灣區調查核實,舉報中所稱「海勃灣區黃河魚村」,現稱黃河之濱,附近個別商鋪就近傾倒、隨意丟棄垃圾的現象偶有發生。
2.關於對「附近的生活垃圾,直接在黃河道邊上亂扔」問題的調查核實情況。經海勃灣區調查核實,黃河之濱東側的恩河錦苑小區距黃河邊約150米,小區生活垃圾由物業公司負責清理。黃河之濱北側的鎮北社區和中河源社區已於2016年引進桑德環衛公司,對轄區內住戶生活垃圾清理實行市場化運作。經實地調查了解,不存在附近的生活垃圾直接亂扔在黃河道邊的問題。群眾舉報的該問題不屬實。
3.關於對「附近的建築垃圾,直接在黃河道邊上亂扔」問題的調查核實情況。經海勃灣區調查核實,黃河之濱於2014年建成,目前沒有在建工程,沒有建築垃圾產生。黃河之濱北300米為下海勃灣棚改項目區,該項目於2016年7月開始實施,項目區內居民已全部搬遷,無人居住。該區域完成徵收後,已對建築垃圾進行清理,不存在建築垃圾亂倒的情況。群眾舉報的該問題不屬實。

部分屬實

在接到群眾舉報後,海勃灣區濱河街道辦事處已將垃圾及時清理,並於6月26日在該區域增設5個垃圾箱,同時,對周邊商鋪負責人進行了宣傳教育。下一步,海勃灣區將會同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加強對附近商鋪環境衛生的管理,加大宣傳教育,引導其將垃圾傾倒在指定地點,並及時清運,加大巡查監管。

 

 

79

X150000201806250013

1.海勃灣區人民公園因近幾年流行的「暴走團」等休閒項目,導致佔道、噪聲汙染。
2.人民廣場建設銀行北側的蒙西建北小區,物業質量差,下水經常堵塞,無人管理。

烏海市

噪聲

經調查核實,《通知》交辦「1.海勃灣區人民公園因近幾年流行的「暴走團」等休閒項目,導致佔道、噪聲汙染。2.人民廣場建設銀行北側的蒙西建北小區,物業質量差,下水經常堵塞,無人管理」的舉報問題(受理編號X150000201806250013),部分屬實。其中,「噪聲汙染」問題屬實,其餘問題不屬實。
1.關於對「海勃灣區人民公園因近幾年流行的『暴走團』等休閒項目,導致佔道、噪聲汙染」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經海勃區環保局調查了解,海勃灣區市民群眾利用人民公園步道平坦、環境優美的優勢,採取快步走形式在人民公園內鍛鍊身體,並自發組織健步走團隊形成所謂的「暴走團」。對此,人民公園管理所規定,各健步走團隊應當有組織、有秩序、規範化、整齊化,並對出發時間、行走隊列、行走方向、行走路線等進行了明確。同時要求在健步走時應主動避讓其他健身市民,特別是兒童、老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截至目前,未發生健步走團隊違反規定並肆意佔道等擾民行為。舉報問題中,反映「暴走團」佔道的情況不屬實。同時發現,部分健步走團隊存在使用大功率音響播放音樂且音量過高的情況。舉報問題中,反映「暴走團」噪聲汙染的情況屬實。
2.關於對「人民廣場建設銀行北側的蒙西建北小區,物業質量差,下水經常堵塞,無人管理」問題的調查核實情況。經海勃灣區鳳凰嶺街道辦事處調查了解,蒙西建北小區物業由蒙西物業公司負責。2013年,該小區住戶反映,部分居民樓下水管道與臨街商鋪為同一排汙管道,經常出現堵塞的情況。針對此問題,蒙西物業公司組織專業施工單位對管道進行了改造,通過加粗管道,加大鋪設坡度,很好地緩解了堵塞情況。2016年,由海勃灣區房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環保局、鳳凰嶺街道辦事處、蒙西物業公司、相關居民樓住戶以及商鋪業主共同協商,達成了一致意見,確定由物業公司負責定期清洗排汙井,由商鋪及時疏通下水管道並保證井口附近衛生乾淨。自2016年至今,該排汙管道只發生過兩次堵塞情況,蒙西物業公司和商鋪業主共同及時進行了疏通。舉報問題中,反映蒙西建北小區物業管理差、下水管道經常堵塞且無人管理的情況不屬實。

部分屬實

針對「暴走團」造成噪聲汙染的問題,人民公園管理所和海勃灣區執法局將及時勸阻,要求各健步走團隊改為小功率音響,放出的音量控制在60分貝以下,以保證不影響其他市民的正常工作與生活。

 

 

80

D150000201806250025

阿拉善左旗宗別力鎮百靈社區附近存在多個露天煤礦,有慶華煤礦等(其他煤礦信訪人不太了解)。當地煤礦企業通常使用炸藥開礦的形式進行採礦作業,在作業過程中產生噪聲汙染,因為距離居民區很近存在安全隱患。

阿拉善盟

噪音,其他汙染

1.關於「百靈社區」。百靈社區位於宗別立鎮呼魯斯太礦區南端,2003年,在原呼魯斯太鎮第一居委會的基礎上成立,由山西路、山東路、河南路、百靈路四塊片區組成,人口高峰時居住人口500餘戶2000餘人。2016年,根據國家化解煤炭過剩產能要求,烏蘭煤礦關井停產,服務煤礦的職工及家屬、三產服務人員大量分流搬遷,致使礦區人口大量減少。目前,百靈社區居住人口僅為69戶117人,其中:戶籍人口(人戶同在)44戶93人,礦區距離居民區直線距離為1-4公裡。
2.關於「百靈社區附近存在多個露天煤礦,有慶華煤礦等(其他煤礦信訪人不太了解)。當地煤礦企業通常使用炸藥開礦的形式進行採礦作業」。百靈社區附近沒有露天煤礦,有慶華百靈180萬噸/年井工煤礦、福泉120萬噸/年井工煤礦和蘭太巴音60萬噸井工煤礦(2012年停產至今)。為消除井工煤礦普遍存在的上部老空積水、瓦斯積聚等地質災害,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局關於阿拉善盟煤礦採空區災害綜合治理總體規劃的批覆》(內煤局字﹝2014﹞96號)具體要求,2017年9月22日和9月27日,福泉煤礦和百靈煤礦部分礦區正式批覆為採空區災害綜合治理項目,其中:福泉煤礦採空區災害綜合治理項目共有治理區1個,與居民區最近距離為4公裡;百靈煤礦採空區災害綜合治理項目共有治理區1個,與居民區最近距離為1公裡。因治理方式採用露天剝挖,需要進行爆破作業。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
3.關於「因為距離居民區很近存在安全隱患」。百靈煤礦採空區災害綜合治理項目自2017年9月批覆後,因需要對採空區範圍內堅硬的邊坡巖體進行削坡分臺階作業,共計進行爆破作業39次,其中,2017年10月10月至12月18日,共計爆破26次,累計使用炸藥35.548噸;2018年3月28日至5月24日,共計爆破13次,累計使用炸藥45.85噸。爆破作業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為確保不造成安全隱患,兩家企業均委託有資質爆破公司編制了《爆破施工專項方案》,並在公安部門備案,由爆破公司按照《方案》採用中深孔鬆動爆破,《方案》中規定爆破警戒線為爆破點以外500米,周邊居民住所距離礦區範圍最近距離至少1公裡,且爆破作業均嚴格落實爆破前設置警戒線和清場規定,因此,爆破對周邊居民造成的安全風險較低。該部分舉報內容部分屬實。
4.關於「在作業過程中產生噪聲汙染」。企業施工作業噪聲主要來自爆破過程中產生的瞬間偶發性噪聲和施工設備運轉。按照《內蒙古慶華集團阿拉善百靈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百靈煤礦採空區災害綜合治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阿拉善福泉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採空區災害綜合治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噪聲影響預測評價,一般爆破(主要指淺孔爆破)時半徑1250m範圍外的噪聲可以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區晝間標準限值。實際爆破主要採用中深孔鬆動爆破,最大程度降低爆破瞬間聲音聲級;治理區爆破頻率相對較低,爆破時間一般選定在18:00-19:00之間,夜間不作業,最大程度避開居民休息時間。企業施工設備均在距地表垂深80米的地點作業,企業對來往機械設備和車輛採取降塵、限速等措施,且施工作業面遠離居民區,機械施工噪聲經長距離衰減,不會對居民區聲環境產生影響。該部分舉報內容部分屬實。

部分屬實

核查組約談了慶華和福泉兩處煤礦負責人,要求企業進一步優化《爆破施工專項方案》,採取更加安全環保的爆破方式,減少爆破裝藥量、加大鑽孔深度,進一步消除爆破作業對附近居民的影響。針對偶發性爆破噪聲的問題,環保部門將加強管理,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環評及批覆要求落實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嚴禁夜間施工爆破,將爆破噪聲對周邊居民的影響降到最低。

 

   

81

X150000201806250006

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鎮嘎順塔塔拉鐵礦(慶華公司),存在各類汙染,礦業廢水隨意排放、尾礦廢料隨意堆放無苫蓋,揚塵汙染。

阿拉善盟

大氣,水,土壤

1.嘎順塔塔拉鐵礦礦業廢水隨意排放調查情況。經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調查,阿盟環保局核查,慶華公司嘎順塔塔拉鐵礦生產過程中有井下湧水和尾礦庫循環水。井下湧水按照項目竣工驗收要求,在沉澱池混凝沉澱處理後,部分用於選礦洗選新鮮水補充使用,其餘用作綠化澆灌和道路降塵,無隨意排放;尾礦庫採取「紅粘土+礫石+土工布」防滲措施,尾礦庫循環水來自選礦尾礦砂漿,在尾礦庫沉澱後,澄清水循環回用於選礦生產,無廢水排放。所以「礦業廢水隨意排放」不屬實。
2.尾礦廢料隨意堆放無苫蓋,揚塵汙染調查情況。慶華公司嘎順塔塔拉鐵礦尾礦廢料主要是拋尾廢石和溼式尾礦。拋尾廢石為無選礦價值的廢石,其粒徑為1.5釐米—20釐米,均不構成揚塵源,集中規範堆存於礦區固定堆放點;溼式尾礦為選礦廠經礦物選別後輸送至尾礦庫,尾礦砂沉積後形成灘面,選礦廠和尾礦庫正常生產運轉期間,灘面有尾礦砂漿覆蓋不構成揚塵。慶華公司嘎順塔塔拉鐵礦2014年5月因安全生產設施問題,礦井長期停工停產。期間企業實施技術攻關,對歷年堆存的拋尾廢石進行綜合回收利用,2016年9月9日至10月22日、2017年4月2日至12月24日,選礦廠間歇性運轉,2017年12月24日至今選礦廠一直處於停產狀態。因尾礦庫長時間停用,導致尾礦庫灘面乾涸板結,加之風大、揚沙天氣頻繁、降雨極其稀少,尾礦庫壩內坡表層經風吹日曬,含水率低,有尾礦砂乾燥而隨風揚散現象,故該問題部分屬實。

部分屬實

堅持邊督邊改、立行立改原則,針對停產期間尾礦砂乾燥隨風揚散現象,該企業已按照環保部門要求對尾礦壩內側尾礦砂採取礫石壓覆封固措施,切實抑制揚塵。阿右旗環保局對嘎順塔塔拉鐵礦作出6萬元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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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五批 2019年8月7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空地旁水坑為此前磚廠取土後留下的土坑,下雨積水形成水坑,並非魚塘,水坑邊有傾倒的建築垃圾。     7月29日上午,城西鎮已組織人員將垃圾清理完畢。在接到第15批次信訪舉報件後,下午15時30分,城西鎮工作人員到現場核查,未發現傾倒垃圾的情況。
  •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二十九批)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二十九批    2019年8月21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汙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二批)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二批 2019年7月25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情況特別緊急嚴重,來不及報告的,要按照職責分工,充分發揮執勤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和獨立作戰能力,先處置後報告或邊處置邊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三是堅持嚴重堵塞疏導三原則。
  •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二十一批)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二十一批    2019年8月13日 序號 受理編號經核查,該店未安裝油煙機、淨化器、高空排煙管等設備,存在露天燒烤和噪聲擾民現象,信訪件舉報情況屬實。 2019年8月4日晚上21時30分,西秀鎮環保辦和城管中隊再次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對群眾舉報事項開展現場核實調查,經核查,百味燒烤園已停業。 (二)8月5日調查核實情況。
  •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二十二批)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二十二批    2019年8月14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汙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 2018年安徽省環保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填報單位(蓋章): 安慶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宿松縣 大氣 經到現場調查:群眾信訪舉報均屬實事,前期垃圾填埋場實施了雨汙分流及沼氣收集焚燒改造整改項目,雖然周邊汙染環境得到了改善,但早晚因天氣變化原因,造成周邊時常會有垃圾異味。
  •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交辦第十五批溫州市信訪件11件
    9月16日上午9時,中央督察組向我市移交第十五批信訪件11件,已全部移交各地,涉及9個縣(市、區、功能區):鹿城區2件,洞頭區1件,樂清市1件,瑞安市1件,永嘉縣1件,平陽縣2件,蒼南縣1件,龍港市1件,浙南產業集聚區1件;問題主要涉及大氣方面5件,海洋方面1件,生態方面1件,水方面1件,噪音1件,其他汙染2件。
  • 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
    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第三十批2020年10月13日序號舉報地市舉報區縣受理編號舉報內容汙染類型水部分屬實(一)第一個問題核實情況。     經查,該舉報內容不屬實。       現場檢查發現,離南日北大街63號最近的河道為該處東側約200米處的二加浜,南日北大街63號生活汙水經過三格式化糞池處理後排入二加浜,未發現排放黑臭水入河情況。     (二)第二個問題核實情況。     經查,該舉報內容不屬實。
  •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 全區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三十批2018年7...
    對於群眾的信訪問題,橫縣均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等相關規定給予書面答覆,並告知舉報人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但市機動車排氣汙染管理中心不存在與中介有聯繫的情況。市機動車排氣汙染管理中心將結合「兩隨機、一公開」巡視和群眾監督舉報的處理工作,保持對機動車環保檢測非法中介進行嚴打的高壓態勢,杜絕非法中介對南寧市環保檢測工作的影響。
  • 全區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二十三批2018年...
    (二)群眾反映爆破危害問題。群眾反映的牆體開裂情況屬實,經過融水縣安監局、住建局工作人員的現場勘查,南山採石場與康田屯最近直線距離為400多米,現場發現有3戶村民的房屋確實存在玻璃破裂,1戶新建磚混房子的二樓有一處裂縫,有1戶老式房子的瓦片被振落的跡象,以上的房屋受損情況是否由南山採石場爆破而引起的,融水縣安監局和住建局均無此方面資質,無法作出鑑定。
  • 全區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二十一批2018年...
    上林縣多次與運營方及當地群眾到被淹農田現場察看農田被淹情況,並與群眾協商解決方法,因並沒有造成太大汙染,最後與群眾達成共識,以每畝300元進行經濟補償,取得了群眾的諒解,現補償金已經足額發放給受淹的群眾手中。目前,該公司已在農灌渠上遊設置鐵絲網格,阻攔垃圾隨雨水流入農田,同時要求生產運行班每班加強對農灌渠巡查,及時清理鐵絲網的垃圾和疏通農灌渠,避免汙水再次淹進農田。
  •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六批2018年6月29...
    目前,該廠廠區內無造紙生產,也不從事塑料加工,無廢水產生和排放,而群眾反映的暗管出口問題,此前經環保部門挖掘證實,應為2010年之前從事造紙時排放暗管的殘端。該舉報屬重複舉報,與受理編號D450000201806220009所反映的問題一致,已併案處理。群眾舉報的春光紙廠早於2010年10月因國家產能結構調整被取締;原春光紙廠廠區內的春光塑料廠此前也已經拆除部分生產設備並處於停產狀態,原汙水處理池已用於養魚。關於暗管出口問題,此前經環保部門挖掘證實,為2010年之前從事造紙時排放暗管的殘端。
  • 阜陽市多舉措推進中央環保督察轉辦群眾信訪問題整改,切實解決群眾...
    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組督察時指出,有關地方對群眾信訪舉報問題重視不夠,解決不力,致使群眾意見較大。為此,阜陽市根據省委、省政府整改要求,針對群眾身邊環境問題解決不夠有力問題積極開展整改工作。一是建立中央環保督察轉辦群眾信訪件整改清單。
  •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第八批)
  •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十七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