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二十九批 2019年8月21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汙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D2HI201908110011 石山鎮美安和樂石場裡有一個洗砂場,未經過審批手續,作業過程中工業廢水未經處理直排,汙染地下水。 海口市秀英區 水 經查,海南永廣盈環保再生資源有限公司項目用地面積約12畝,該公司未經依法批准佔地在秀英區石山鎮美安和樂石場內建設洗砂場項目,涉嫌違法佔地。秀英區國土分局根據前期該地塊的測量示意圖,經套合比對海口市「多規合一」局部示意圖和海口市土地利用現狀局部圖,規劃用途地類為:一般耕地0.03畝、園地0.72畝;現狀地類為:灌木林地0.43畝、有林地0.32畝。2019年3月,我區國土執法大隊已向該公司下達《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秀英NO:0002845)和《協助調查通知書》(秀英NO:0001391)。並於2019年3月6日在海口日報第10版登報公告拆除,2019年6月28日,石山鎮向該公司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NO:0000819),要求該公司於7月4日前整改完畢。該公司已於7月4日前自行對場內的廠房、板房等建築物進行部分拆除,目前剩餘5個活動板房及洗砂設備暫未拆除清理。洗砂場未投入生產,現場未發現作業過程產生工業廢水直排現象。 屬實 (一)石山鎮要求該公司在未取得相關用地手續和環保審批手續前不得投入生產使用,待完善相關手續並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二)石山鎮責令海南永廣盈環保再生資源有限公司限期5天內對洗砂場內5個活動板房及洗砂設備進行拆除拆除整改,業主方承諾於8月18日前自行拆除整改完畢;
(三)我區生態環境保護局已對該企業未批先建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秀環立審[2019]26號),罰款人民幣捌仟伍佰元整。
(四)石山鎮及環保部門加強該點位的巡查監管,如若發現該企業在未完善相關經營手續之前作業,將依法強制執行。 無 2 D2HI201908110013 美蘭區南沙路44號,南來汽車服務城裡的洗車場、修車廠噴灑清潔劑、車漆產生臭味,打磨配件產生揚塵汙染,用汽油清洗車輛存有安全隱患。晚上11點後,安裝在居民樓下的抽水泵運行過程中產生噪聲擾民。 海口市美蘭區 大氣,噪音 8月12日15時,龍華區委常委吳馨組織金宇街道辦事處、區生態環境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管局龍華分局等單位相關負責人到現場調查核實。
洗車場洗車使用洗車蠟水、泡沫清洗劑均為國標產品,無明顯異味,市場監管局龍華分局確認蠟水、泡沫清洗劑均為合格產品。未發現其使用汽油洗車、無噴漆作業,維修車間有補膩子打磨工位,作業時有部分揚塵及異味產生。
居民樓抽水泵位於一樓水泵房內,是原海南省貝斯特有限公司員工宿舍使用的居民抽水泵。該水泵房無具體人員管理,由於水泵工作方式為手動抽水,用水用戶隨用隨抽,會產生噪音擾民現象。
存在的問題:(一)打磨配件產生揚塵及異味。
(二)抽水泵運行過程中產生噪聲擾民。 屬實 問題已解決。
1.海口南來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承諾:8月13日12時前取消將該場所的打磨工位並張貼公示。
2.抽水泵由海南省貝斯特有限公司加強管理,水泵房上鎖,將每日抽水時間控制在17時至20時,並做公示提示住戶。
3.8月13日10時,金宇街道辦事處安排工作人員巡查,該場所打磨工位已取消,水泵房已安裝鎖具,公示已張貼。 無 3 D2HI201908110020 三葉西路雙創廣場噪音嚴重擾民,8月7日又有一場大型演出活動,深夜安裝舞臺、印象、燈光等設備和拆除時產生噪聲擾民。 海口市龍華區 噪音 8月12日20時30分,受區政府副區長王才華、海墾街道工委書記吳峰的委託,海墾街道辦主任羊良光組織街道城管中隊、環保站、金山社區居委會和雙創廣場物業管理公司工作人員,並聯動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和區旅文局(區文化館)到現場調查核實。
經核實,8月7日18時至22時30分,由龍華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和區旅文局聯合承辦的政府性、公益性的軍地聯誼活動在雙創廣場演出,活動使用的舞臺、音響、燈光等設備在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產生噪音擾民。
存在的問題:2019年8月7日18時至22時30分,龍華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和區旅文局聯合承辦的公益性軍地聯誼活動舞臺、音響、燈光等設備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產生噪音擾民問題。 屬實 問題已解決。
(一)物業管理公司已加強大型演出活動的常態管理,今後如有夜間大型活動,要求活動承辦方承諾做好活動設備安裝和拆除工作的噪音控制,嚴格控制演出音量,避免出現夜間噪音擾民問題。
(二)海墾街道辦已制定了廣場長效管理機制:社區人員開展每晚巡查和噪音管控工作,聯合物業管理公司巡查人員及時勸導音量過大的跳舞團隊,幫助調節音響音量;同時城管中隊和環保站工作人員不定期巡查,協助社區、物業管理公司共同做好廣場活動噪音的巡查管控。 無 4 D2HI201908110040 海甸島海達路和頤園路交叉口威信華洋語言學校正對面有一個無名洗車場佔用道路違法建設,洗車的廢水、泡沫橫流,影響周圍群眾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生活。 海口市美蘭區 大氣,水 8月12日15時45分,海甸街道書記郭澤傑、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許文軍、區市政維修中心副主任周惠雲前往現場,對海口美蘭貞雄洗車場進行調查。經現場核查,該洗車場未佔用道路,現場負責人未能提供洗車場內混凝土房屋的相關許可手續,現場正進行洗車作業,未發現洗車的廢水、泡沫橫流現象,洗車場的廢水、泡沫經洗車場設置的水溝流入洗車場沉澱池,現場負責人定時查看沉澱池儲水狀況,若沉澱池儲水將滿,聯繫負責收集廢水車輛將沉澱池內儲存的廢水抽出,經走訪周邊群眾,也未覺得洗車場存在洗車的廢水、泡沫橫流問題。 屬實 8月12日16時30分,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對海口美蘭貞雄洗車場現場負責人下達《案件初查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其於8月13日前提供洗車場內混凝土房屋的相關許可手續,若該混凝土房屋未取得相關許可手續,責令其於8月15日前自行對該混凝土房屋進行拆除,若限期內不自行進行拆除,待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完善執法程序,將依法組織進行強制拆除。同時,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要求店家規範作業,並將不定期進行回訪檢查,防止洗車場出現洗車的廢水、泡沫橫流問題。 無 5 D2HI201908110041 海口美蘭區長沙坡路的陽光洗車場涉嫌違建,洗車場的汙水直排路面,影響附近居民通行。 海口市美蘭區 水 2019年8月12日15時30分,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許文軍、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覃榮佳、博愛綜合執法中隊中隊長張淵、博愛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梁定文、區市政維修中心工作人員一同趕赴現場進行核實調查。
經核實,「陽光洗車場」屬於無證經營,無環保審批手續,該洗車場的經營場所是一個簡易鐵皮棚,佔地約60平方米,負責人周地秀現場無法提供該簡易鐵皮棚的相關許可手續,該簡易鐵皮棚屬於違建。現場正進行洗車作業,洗車作業產生的汙水直排路面造成積水,影響附近居民通行。 屬實 (一)8月12日16時,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對經營者周地秀下達《案件初查通知書》《責令停止違法(章)行為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排放洗車汙水到路面的行為,並根據《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規定》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擬定對其罰款1999元。且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已立案查處「陽光洗車場」違建簡易鐵皮棚問題,責令周地秀於8月15日前自行對該簡易鐵皮棚進行拆除,如期限內未自行拆除,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對該簡易鐵皮棚進行強制拆除。
(二)8月14日,當事人周地秀已自行拆除「陽光洗車場」簡易鐵皮棚,洗車場不再營業,問題已解決。 無 6 D2HI201908110048 海府路49號老省委大院拆遷改造過程,將2600多株樹木挖掉,使用重型機械拆挖房子時產生了大量的揚塵,現場堆放大量建築垃圾,督察期間用綠色防塵布覆蓋表面,颳風的時候仍有揚塵;夜間施工產生噪音擾民;飲用水因為水管被破壞導致飲用水變黃。 海口市美蘭區 噪音,大氣,土壤,生態 2019年8月12日16點10分和平南中隊副中隊長江華、和平南街道辦柯景雄副主任、區住建局工作人員到現場核實。
1、經查,2018年老省委大院拆遷改造前已向市城管委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現場公示牌中公示了需移植的樹木數量和種類,根據園林局工作人員現場的勘察結果,移植的樹木的數量只有35棵,砍伐數量15棵,均未超出砍伐許可範圍。舉報砍伐2600多株樹不屬實。
2、經現場查看,海南隆冠拆遷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作業時,已按施工要求使用灑水車、霧炮機降塵,現場未發現揚塵問題。現場有建築垃圾堆放,該建築垃圾隆冠公司將作為建築回填處理。隆冠公司已在建築垃圾上覆蓋綠網,但還存在綠網覆蓋不全、有部分損壞現象。2019年8月14日上午和平南中隊白班組已到現場查看,隆冠拆遷公司已將所有垃圾用綠網覆蓋。
3、經梳理,2019年1月至今以來的12345熱線投訴件、數位化城管系統辦件及和平南中隊夜班組工作日誌,均未發現老省委拆遷夜間施工產生噪音的投訴件案件辦理情況。 2019年8月12日晚上22點和平南中隊夜班組到現場查看沒有發現夜間超時施工情況,因此,夜間超時施工產生噪音並不屬實。
4、經查,現場沒有發現老省委大院裡面有飲用水管有被破壞的情況,經向物業公司了解,其也沒有接到相關業主對水質問題的投訴。2019年8月13日,威立雅公司已到現場對老省委水池出水、西區31棟101房、北區5棟一樓、東區電信小區一棟一樓共四處採集水樣,現場查看水樣澄清無異色。經取樣返回實驗室檢測,常規指標均符合。因此,飲用水變黃問題不屬實。 屬實 1、2019年8月12日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就省委大院建築垃圾裸露的問題要求隆冠拆遷公司2日內將所有垃圾用綠網覆蓋。2019年8月14日上午和平南中隊白班組已到現場查看,隆冠拆遷公司已將所有垃圾用綠網覆蓋。
2、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和平南中隊將加強老省委改造工程項目現場的夜間巡查頻次,杜絕超時施工產生噪音擾民的問題出現。 無 7 D2HI201908110050 海口龍華區大同路17號華僑大廈1樓瓊菜坊餐廳排煙口設置在華僑大廈樓頂,華僑大廈較周邊三面居民樓低,導致油煙容易進入居民樓內。 海口市龍華區 大氣 (一)8月10日第27批次交辦的受理編號為X2HI201908090002的信訪舉報件已反映過該家餐飲店。8月10日區生態環境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中山街道辦等單位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
1.瓊菜坊餐廳排煙口位於華僑大廈六樓樓頂上且增高三米向上排放。該餐廳頂樓排煙口設置低於東側的中國旅行社宿舍居民住宅樓,該處居民住宅樓有9層樓高;2.該餐廳已安裝油煙淨化器,對排放的油煙進行過濾處理,處理後的油煙通過管道至頂樓後高空排放,該油煙排放口距離周圍邊界為50米,該排煙口設置符合技術規範,達到高空排放標準;3.現場該餐飲店負責人向執法人員提供油煙淨化器出廠合格證等產品材料,並出具油煙淨化器2019年6月份清洗記錄清單;4.8月10日中山街道組織人員對附近可能受油煙影響的居民樓進行走訪,共走訪5戶居民住宅,走訪中,1戶無人在家,2戶表示沒有影響,2戶最高樓層居民表示風吹的時候會在家中聞到輕淡的油煙氣味。
(二)8月12日再次接到大同路17號華僑大廈1樓瓊菜坊餐廳排油煙問題的信訪件,區生態環境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中山街道辦等單位工作人員再次到現場調查核實。
1.該餐廳已完成油煙設備的清洗;2.已將廚房內頂部油煙管道對外延伸口洩露處進行了封閉;3.已將連接鼓風機的接口進行了更換和密閉。
存在的問題:瓊菜坊餐廳存在油煙排放影響。 屬實 問題已解決。
8月12日區生態環境局現場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瓊菜坊餐廳的油煙排放情況進行檢測,8月14日出具的檢測報告(HKHBJS/2019/686號),檢測結果顯示「達標」。 無 8 D2HI201908110063 群眾對第七批D2HI201907200020的處理不滿意,認為「通過撒草籽的方式」來進行護坡不合理,建議政府修復秀英區西秀鎮福永村的村路。 海口市秀英區 土壤 8月12日下午16:00,海口市秀英區政府快速響應,由西秀鎮人民政府、區國土執法大隊、區水務局組成的處置小組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核實。
經查,群眾反映的地塊位於西秀鎮福永村,該辦件所指地塊周邊原海龍磚廠已於2008年取締復綠,部分已形成坑塘水面,地塊內植物長勢良好,已自然復綠。機耕路靠近地塊斜坡一側約30米長路段塌陷,無法通行。經查,該點為秀英區登記的不穩定邊坡隱患點,2017年曾出現滑坡現象,原市國土資源局、秀英區政府及西秀鎮人民政府對其進行採取封路、設置警示牌的措施進行緊急處理。為了進一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2017年已在該點東南側專門修建1條約三米寬的路以方便村民出行。2019年7月22日,完成警示牌重新設置工作,並對曾經滑坡的裸土地方補植補綠工作。根據村幹部的反饋,其表示該處土地被挖是多年前的事情,自2016年以來就未再發現挖土現象。 屬實 問題已解決。 福永村所坍塌的村路由於該路西側臨田地,並且地勢高屬於紅土,目測該路段與相鄰田地高度約10米,如果進行修路,由於紅土土質疏鬆將面臨更大的安全隱患。2017年已在該點東南側專門修建1條約三米寬的路,可通往榮輝攪拌站後經過新和小學也可通達南海大道好俗村路口。 無 9 D2HI201908110080 海口瓊山區鳳翔街道辦儒逢村委會從儒傳村到逢考村的村路存在揚塵汙染的問題,反映後環衛工人昨天已經到達現場進行清掃過了,但今天還是有大量的運土車來往,造成依舊存在揚塵的汙染。 海口市瓊山區 大氣 經核實,瓊山區鳳翔街道辦儒逢村委會從儒傳村到逢考村的村路路面塵土較多,車輛行駛確實會造成路上出現揚塵,反映問題屬實。檢查當天,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現場檢查沒有發現違法違規運土車來往。 屬實 (一)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特勤中隊和網格三中隊2019年8月12日-15日晚21:00至次日07:00在儒逢村路口設卡,聯合交警大隊對進出村路的違法違規造成揚塵汙染的運土車進行查處。
(二)京環公司加大路面清洗頻度,防止產生較大規模的揚塵現象。
(三)鳳翔街道辦要聯合儒逢村委會加大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無 10 X2HI201908110061 海口龍華區金龍路友誼陽光城商場上百個大功率通風機、空調外機、油煙排放機24小時運行,運行噪聲影響小區居民;23點以後貨運車輛停靠裝卸,噪音擾民。 海口市龍華區 噪音 8月12日16時,龍華區委常委邢為堅組織金貿街道辦事處、區生態環境局等單位相關負責人到現場調查核實。友誼陽光城的噪聲源主要有通風機、空調外機、冷卻塔、鼓風機等,開啟時間為每日10時至22時。這些設備主要設置在北面陽臺上和陽光城樓頂天台上,北面陽臺的風機全部做了機房,6樓以上排煙風機全部採用箱式風機,其他樓頂設備出風口方向背向區民區,部分噪音較大的風機加裝了變頻器,將風機轉速降低同時降低了噪音,北側風機增加了減震器降低噪音,部分工作狀態有問題的風機已經維修或更換品質更好的,能增加隔音罩的區域增加了一部分隔音罩。
2018年12月14日,區生態環境局曾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該友誼陽光城噪聲排放進行檢測,《檢測報告》(編號:HKHBJS/2018/775號)結果顯示「達標」。
管理方負責人表示,偶爾會有貨運車輛在夜間進行裝卸作業,因陽光城商場內有少量新增商戶需要道具裝飾,一般會在北面7號梯位置進行裝卸作業,可能對陽光城北面的四季大廈、新華公寓小區產生影響。
存在的問題:(一)友誼陽光城有通風機、空調外機、鼓風機等噪聲源,噪聲排放是否超標需檢測結果證實。
(二)貨運車輛夜間裝卸貨物,產生噪聲。 屬實 問題已解決。
1.8月12日,區生態環境局已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該友誼陽光城噪聲取樣檢測,《檢測報告》(編號:HKHBJS/2019/690)顯示友誼陽光城噪聲排放「達標」。
2.友誼陽光城管理方承諾,如貨車在夜間裝卸,則必須轉移到地下停車場裝卸。8月12日至14日,工作人員夜間巡查未發現貨運車輛裝卸作業的情況。 無 11 X2HI201908110069 海口秀英區蒼英村有一家海南冠達路橋有限公司,白天夜間生產作業,無任何手續,經常發出噪音、排出廢氣,還有汙水流出,影響村民正常生活。 海口市秀英區 噪音,大氣,水 該辦件與8月9日第二十六批X2HI201908080011、8月10日X2HI201908090005、8月11日X2HI201908100082重複。2019年8月11日16:10,海口市秀英區政府快速響應,由永興鎮政府、區生態環境局、區國土執法大隊組成核查小組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核實。海南冠達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混凝土攪拌站項目持有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海南省住建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設有一條瀝青混凝土攪拌站生產線和一條水泥穩定碎石生產線,生產工藝流程為骨料(石粉、碎石原料)進入乾燥烘乾筒加熱烘乾,再經稱重配料後由提升機提升進入攪拌機與熱熔後的瀝青原料混合攪拌形成成品。
該公司瀝青混凝土攪拌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經布袋除塵設施處理後高排,布袋除塵設施處理過程中收集的粉塵經排氣閥壓進幹泥攪拌機形成幹泥,最後用於廠區地面修整。該公司目前處於停產狀態,未發現夜間偷偷生產產生噪音,排放廢氣和汙水產生難聞的氣味汙染問題。周邊沒有居民生活,只有公司員工集體宿舍。
經現場測量,該公司項目總用地面積16192.41平方米,屬於園地,非建設用地。現狀為堆放石料、生產設施。海南冠達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用地面積約25畝,該公司未經依法批准佔地秀英區永興鎮蒼英村集體土地建設瀝青攪拌站項目,涉嫌違法佔地。
海口市環境監察局於8月8日對海南冠達路橋有限公司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
2019年8月12日16:00,經現場核查情況與8月9日、8月10日、8月11日核查情況一致。該企業自8日查封起,已停止生產至今,多次到現場生產線核查,未發現生產痕跡。對於違規搭建建築,將組織城管中隊予以拆除。由於違章建築內生產生活物資較多,考慮到實際情況,限期15日搬離,之後將對違章建築予以拆除。 屬實 1.海口市環境監察局於8月8日對海南冠達路橋有限公司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違法行為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罰款24萬元。
2.區國土執法大隊8月9日對該公司下達《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秀英NO:0002598)和《協助調查通知書》(秀英NO:0002350)並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材料作詢問筆錄。根據秀英區國土分局前期對該地塊的測量示意圖,套合海口市多規合一地類為一般耕地16192.41平方米;套合海口市土地利用現狀地類為果園16192.41平方米。
3.秀英區將舉一反三,對全區涉及的攪拌類企業逐一排查,嚴格依法查處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
4.監管部門加強對該企業的巡查管控,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查處。
5.8月12日永興鎮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現場責令該企業在8月13日前拆除生產線相關設備。 無 12 X2HI201908110071 海口市秀英區施茶村委會在村道223鄉道(日發大道89號)海南中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無證經營,晚上經常施工,噪音、廢氣、汙水亂排放,嚴重影響周邊老百姓的生活。 海口市秀英區 大氣,水,噪音 該辦件與8月9日第二十六批次(X2HI201908080013),8月10日第二十七批次(X2HI201908090006),8月11日第二十八批次(X2HI201908100080)重複。2019年8月9日、8月10日、9月11日,秀英區石山鎮組織協調區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區國土執法大隊等涉該辦件的職能部門趕赴現場進行辦件核實。
核查發現,海南中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用地面積26479.71平方米(合39.72畝),現狀為水泥硬化、兩排瓦房、一排簡易房、兩排鐵皮棚、三間廠房及生產設備。根據該公司提供的土地租賃協議書及秀英區國土分局出具的對該地塊的測量示意圖,該項目用地的「多規」地類為鄉村建設用地26479.71平方米,符合規劃;現狀地類為村莊25802.36平方米,灌木林地590.24平方米,農村道路87.11平方米。該公司項目已建成並使用,涉嫌佔用林地590.24平方米。
該企業項目建設有一條瀝青混凝土生產線,生產車間進行了全封閉生產,並配備了脫硫塔、紫外UV光解廢氣淨化設備、布袋除塵器等環保措施,企業現正在積極完善環評手續,環評報告表已編制完成,目前環評報告表已通過專家評審,正在按照專家意見修改中,待修改完成後上報審批。現場核查該公司目前處於停產狀態,未發現生產過程排放廢氣及汙水的問題。8月9日19:00至次日6:00,8月10日19:30至次日6:00,8月11日19:30至次日6:00石山鎮對該公司進行例行巡查,未發現該公司存在夜間生產現象。
2019年8月12日14:30,秀英區石山鎮再次組織協調區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區國土執法大隊等涉該辦件的職能部門趕赴現場進行辦件核實。經現場核查情況與8月9日、8月10日、8月11日核查情況一致。 屬實 (一)區國土執法大隊已於2019年8月9日向該公司下達《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執法文書編號:0002866)和《協助調查通知書》(執法文書編號:0002040),並責令該公司對佔用林地的圍牆和沙堆限期5天內清理,該公司負責人承諾5天內整改完畢並自行復綠。預計於8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二) 海南中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於 2012 年 9 月開始投產使用,主要生產瀝青混凝土,生產過程中有廢氣排放,由於非法經營,區環保局2016年11月14日對其立案調查,並責令停產,2017年7月瓊山區法院對其強制執行停產至今。要求海南中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環評手續未完善前不得投入生產使用,待環評批覆取得後經對粉塵及廢氣等所有指標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三)由屬地石山鎮及環保部門加強該點位的巡查監管,尤其是夜間巡查,如若發現該企業在未完善相關經營手續之前恢復作業,將依法移交瓊山區法院恢復強制執行。 無 13 X2HI201908110072 石山鎮安仁墟安仁山內,安仁市場持續擴大挖火山石面積,毀壞公益林、毀壞裕豐水庫水源涵養林以及嚴重影響周邊上千畝農田。 海口市秀英區 生態 2019年8月12日接件後,海口市秀英區委常委、統戰部長、石山鎮委書記胡餘亨帶隊,市林業局資源科科長陳奮、區農業農村局、區國土大隊、區環保局、石山鎮等主要負責人組成檢查小組,前往石山鎮安仁山核查中央環保辦件反映的情況。
根據《海口市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林地控制線」局部圖》,該公司採礦區範圍不屬於公益林地。目前,該採礦區周邊未發現有非法採礦行為。根據採礦區發證實際開採坑點界線示意圖點位採礦區有效的開採範圍內,沒有發現有越界越層開採行為。該公司在合法開採範圍內,未影響周邊上千畝農田。
經核查,玉鳳水庫為中型水庫,該水庫藍線規劃中型水庫在水庫正常水位100米以內為管理範圍,該區域也是涵養林的種植範圍,經測,採石點距離玉鳳水庫水源涵養林2公裡,並未對玉鳳水庫水源涵養林造成毀壞。 屬實 問題已解決。
下一步石山鎮將繼續跟進後續工作,並督促鎮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該石場的巡查。 無 14 X2HI201908110077 海口秀英區撥南撥養村到榮山村一帶存在千畝羅非魚養殖,無合法手續,養殖水直排那甲河榮山河進東水港入海。造成那甲河汙染嚴重。 海口市秀英區 水 8月12日12時,接到信訪轉辦件後,海口市秀英區高度重視,立即部署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聯合執法,8月12日下午16時由西秀鎮人民政府、區農業農村局、區水務局、區生態環境局和區國土執法大隊組成的處置小組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核實。經實地檢查,查明以下情況:拔南村和榮山村養殖場大多數未辦理海水養殖證,且部分養殖池塘存在養殖尾水直排榮山河問題,該地土地現狀為農村道路、魚塘、看護房,群眾舉報內容屬實。 屬實 (一)開展禁養區水產養殖退出工作,根據《海口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6—2030年)》要求,西秀鎮拔南村禁養區水產養殖池塘面積282.8畝,榮山村禁養區水產養殖池塘面積509.8畝。2019年12月底前將完成禁養區水產養殖退出工作。不在禁養區範圍內符合辦理養殖證條件的養殖場,要求農戶及時辦理。
(二)區政府已投資1308.21萬元,由海口市秀英區城市投資建設公司代為建設西秀鎮拔南村水產養殖尾水處理示範項目(一期、二期),集中處理該區域養殖廢水,經處理達標後排入榮山河。西秀鎮拔南村水產養殖尾水處理示範項目已於2019年7月16日已開工。 無 15 X2HI201908110078 海口美蘭區靈山鎮綠地城潤園後門埋有一條來自靈山鎮舊市數十戶村民集資鋪設的排汙管道。該管道排放居民生活汙水,沒有接入汙水管網,長期無人管理,生活汙水已排滿外溢,臭味嚴重。要求立即清理管道內生活汙水並封堵管道。 海口市美蘭區 水 2019年8月12日16時30分,靈山鎮政府李恩浩鎮長帶領朱文靜副鎮長,會同美蘭區市政維修中心、靈山舊改指揮部,靈山鎮群山村蹲點組長、群山村村委會幹部及靈山鎮環保站工作人員到達現場進行調查,情況如下:
1.經現場調查核實,海口美蘭區靈山鎮綠地城潤園後門地下確實埋有一條排汙管道。舉報情況屬實。
2.經現場調查核實,該管道是由靈山鎮舊市村數十戶村民集資鋪設,沒有接入汙水管網,主要用於集中收集居民排放的生活汙水。日常由這數十戶村民共同出資聯繫汙水收集車對這條排汙管道進行清理。現場察看時,由於近期汙水收集車業務繁忙,未及時對管道內的生活汙水進行清理,導致汙水排滿外溢,路過外溢路段時能聞到汙水散發出來的臭味。舉報情況屬實。 屬實 舊市村民小組已聯繫汙水收集車於2019年8月13日上午對這條排汙管道內及外溢的生活汙水進行清理,並組織人員對周邊環境衛生進行打掃。目前,排汙管道內及外溢的生活汙水已清理乾淨,已無臭味。如果對該管道進行封堵,會導致這數十戶村民的生活汙水無法統一收集處理,隨意排放到路面,反而會對周邊環境造成更大影響。已當場要求鋪設這條排汙管道的數十戶村民加強日常管理,發現管道內的汙水將滿時就立刻聯繫汙水收集車對管道進行清理,堅決杜絕汙水外溢。接下來,區政府將結合江東新區開發建設,統一規劃配套完善汙水處理設施設備,徹底解決生活汙水排放收集處理問題。 無 16 X2HI201908110082 海口市甲子鎮民昌村委會在坡毛村的橡膠林地(龍仔衝)的坡地上挖土建窯,非法燒制土瓦,亂採濫挖國家土地資源,破壞生態環境。 海口市瓊山區 土壤 經調查核實如下:
該小瓦窯建於2018年,瓦窯佔地約40平方,屬無證生產,燒制工藝屬於落後產能,燒制過程無相應汙染防治設施,對周圍環境造成汙染。燒制瓦片的原料來源於長昌煤礦轄區2016年小磚瓦窯專項整治(拆除)後,收購原小磚瓦窯的原料及半成品;因瓦片市場不景氣,該小瓦窯間斷性生產,檢查時,小瓦窯已停產近2個月。 屬實 立行立改,由甲子鎮政府對該小瓦窯依法進行拆除。8月13日,小瓦窯已完成拆除。 無 17 X2HI201908110086 海口市美蘭區海甸島萬美街西路口締造未來實驗幼兒園旁蓮花湖,常年水體發黑,夏季還漂浮著大量死魚,臭氣燻天。 海口市美蘭區 水,大氣 8月12日15時,區水務局聯合區環衛局、人民路街道、京蘭公司等單位工作人員現場對辦件的反映問題調查核實。
現場觀察水質視感稍偏綠,無臭味,水面潔淨,無死魚漂浮,未發現汙水直排蓮花湖。經向人民路街道辦和京蘭公司了解,今年6月底至7月初,因持續高溫少雨,導致蓮花湖水位低且水中溶解氧少,加之湖內魚類繁殖快數量多,蓮花湖出現較多死魚。京蘭公司第一時間抽調船隻,增派人員,延長作業時間全面對水面漂浮的死魚進行打撈清運,確保死魚得到快速打撈處理。為降低蓮花湖湖內魚量,避免再次出現較多死魚的情況,7月16日至19日,人民路街道辦組織打撈蓮花湖活魚,總共打撈約1000斤。為準確掌握蓮花湖水質,區水務局分別於7月16日、8月7日委託第三方機構對蓮花湖水質進行取樣檢測,結果均顯示水質無黑臭。 屬實 區水務局將繼續不定期委託第三方機構對蓮花湖水質取樣檢測,及時掌握水質情況。京蘭公司繼續對蓮花湖開展水面保潔工作,保持蓮花湖水面潔淨。 無 18 D2HI201908110062 海口市秀英區海盛路和長天路交界處南側椰樹集團第二工業城的西邊有三個煙囪(位於水塔的南側),在早上6點左右煙囪底部冒白煙,晚上不時散發異味,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 海口市秀英區 大氣 2019年8月12日接件後,海口市秀英區戴洪澤副區長帶隊,區生態環境局、長流鎮人民政府等主要負責人前往秀英區海盛路111號。經實地核查,查明以下情況:
椰樹第二工業城廠區鍋爐房內設有4臺蒸汽鍋爐(兩臺為10t/h的鍋爐,兩臺為20t/h的鍋爐),產生蒸汽主要作用於為生產車間提供動力支持。鍋爐均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廠區內有四根煙囪,高度為35m。鍋爐蒸汽在平時使用過程中,因壓強原因不定時出現短暫性水蒸汽外排現象;廠區每周對鍋爐進行檢修一次(一般安排在周日早晨),檢修過程中因鍋爐溫度降低導致大量水蒸氣外排,即為肉眼所見之白煙,水蒸氣外排持續時長為30分鐘,外排水蒸氣不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
2017年至今,椰樹第二工業城陸續對廠區的環保設施進行了改造升級,分別為汙水站升級改造(設置臭氣處理設施,除異味裝置;整個汙水站系統升級改造,完善廢水處理效率和質量;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及制罐車間排氣筒的改造(將原有的三個排氣筒合為一個,並提高排放高度),累計投資2578萬元。
椰樹第二工業城廠區汙水處理站主要構築物有調節池、格柵、氣浮池、厭氧池、接觸氧化池、二沉池、絮凝反應池、汙泥池。項目汙水處理站位於項目北區東南角。採用的處理工藝為「UASB厭氧池+接觸氧化法」。處理規模為10000m3/d,汙水站24小時運轉。設計指標為出水水質滿足白沙門汙水處理廠入網標準,汙水排放至白沙門汙水處理站處理。2018年12月7日、2019年4月15日的檢測結果顯示廢水屬於達標排放。
椰樹第二工業城廠區內廢氣主要來源為制罐車間及制瓶車間產生的工藝廢氣;鍋爐燃燒產生的燃燒廢氣;汙水處理站運行時厭氧池及好氧池處理時產生的惡臭氣體。鍋爐廢氣通過35cm排氣筒排放;罐車間廢氣通過28m的排氣筒排放;汙水處理站處理池廢氣通過集氣裝置通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2018年12月7日、2019年4月15日的檢測結果顯示廢氣屬於達標排放。現場未聞道刺鼻氣味,有淡淡的椰絲味。
走訪周邊情況: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於8月12日及8月13日走訪詢問周邊餐飲店及椰海小區居民,居民均表示未聞到異味。
區生態環境局及長流鎮工作人員於8月12日晚21:00--21:30到椰樹第二工業城廠區及周圍進行巡查,未聞到異味。 屬實 (一)向椰樹集團第二工業城負責人強調企業要確保嚴格規範管理,正常運行汙染防治設施,嚴格執行各項排放標準,增強環保主體意識,積極履行環保責任,自覺守法,並加強廠區的綠化,降低廢氣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二)區生態環境局加大對椰樹集團第二工業城的日常監管力度,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查處。
(三)長流鎮加強對椰樹集團第二工業城廠區巡查監管力度。 無 19 X2HI201908110088 1、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與白沙門汙水處理廠僅一路之隔的美麗沙片區0102地塊規劃為居民住宅用地,恆大美麗沙天頤灣小區建成後,小區居民每天受白沙門汙水處理廠散發的臭氣影響;2、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恆大美麗沙片區0101地塊的規劃用地性質由療養用地改變為雷達站和公交場用地,該地區距離天頤灣小區不足百米,小區居民將面臨電磁輻射、噪聲的影響。 海口市美蘭區 噪音,輻射,大氣 (一)關於周邊小區與汙水處理廠之間的距離不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問題
目前附近天頤灣等小區距離汙水處理廠小於200米衛生防護距離情況屬實。
(二)關於汙水處理廠臭氣問題
1、結構性環境影響問題難以徹底消除,我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建廠時,周邊無任何民用建築設施,氣體排放達到國家惡臭汙染物廠界二級標準;近年來隨著我市城市發展建設,在汙水處理廠環評確定的衛生防護距離200米內逐步開發建設了住宅區、學校、公園等項目,形成了先有汙水處理廠後有住宅小區,汙水處理廠與住宅小區比鄰的局面,雖然汙水處理廠能夠達標排放,但由於風向、氣候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該區域容易產生結構性、區域性的環境問題。
2、群眾顧慮長期存在。我市市水務局和市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近年來多次到現場監督檢查和監測,督促企業改進工藝,增強汙染防治效果,雖汙水處理廠氣體能夠達標排放,但排放標準與人體感官之間存在不對稱性,附近群眾還是不滿意,難以徹底消除群眾的顧慮。
群眾投訴反映情況屬實。
(三)關於擬建設雷達站規劃距離的問題
雷達站用地規劃性質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島控規修編正處於規劃公示階段,項目符合用地規劃,初步測得白沙門雷達站選址紅線與天頤灣小區外圍圍牆間距,最短處間距約130米,最長處間距約190米;
群眾投訴反映問題屬實。
(四)關於擬建公交車場規劃的問題
規劃擬建的公交場符合用地規劃,目前尚未開工建設;
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屬實 (一)關於周邊小區與汙水處理廠之間的距離不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問題的處理情況
1、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該片區控規修編制中對周邊未開發用地進行了優化,將北側療養用地調整公共服務設施,嚴禁安排居住用地,並設置防護帶,避免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對周邊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過規劃設置綠地隔離帶,下步落實規劃建設任務,避免臭氣擾民;
2、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新一輪控規修編中,為避免防止出現同類問題,在汙水處理廠環境影響評估確定的周邊衛生防護範圍內,原則上不新增居住、醫療衛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二)關於汙水處理廠臭氣問題的處理情況
1、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經多次開展現場調研和召開專題會議後,目前已投資約1.5億元,啟動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二期除臭系統項目,並要求除臭項目技術按照優於全國最高標準執行,即廠區內任何一個集中處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標準按國家惡臭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值(GB14554-93)的一半執行,廠界廢氣排放執行國家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一級排放標準(GB18918-2002),該項目2019年底建成後,將極大的消減臭氣排放,優化周邊人居環境;
2、我市市水務局與市生態環境局將加強日常運行管理和環境監管力度,加密監督性臭氣監測頻次,採取定期監測與不定期監測相結合的方式,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立即從嚴從快從重查處;
3、美蘭區政府組織人員走街入戶,主動與附近居民溝通對接,做好維穩宣傳及風險化解工作,將定期向周邊群眾公開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除臭系統工程項目進展情況。
(三)關於擬建設雷達站規劃距離問題的處理情況
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對接項目業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項目可研、環評階段充分論證雷達站的輻射危害問題,對項目進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邊群眾意見後,第一時間將論證結果在「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等平臺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慮;二是在項目取得可研、環評、報建等相關批覆文件之前,不得開工建設;三是海南海事局將在可研設計階段確保雷達系統搬遷至汙水處理廠附近所產生的輻射滿足國家標準規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眾照射防護限值要求;四是關於海岸電臺系統設計,將優化技術方案,調減中高頻發信機的配置數量,確保將海岸系統搬遷至汙水處理廠附近所產生的輻射滿足國家標準規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眾照射防護限值要求,或由市規劃局另行選址建設。
(四)關於擬建公交車場規劃問題的處理情況
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協調規劃編制單位,對用地布局進行統籌研究,下一步將通過對公交場站用地位置進行優化調整或增加隔離綠化等措施,消除公交場站對周邊居民的影響。同時市公交集團將加強車輛管理,採用無汙染無噪音的新能源車輛。目前已按程序對該片區控規進行公示,並徵詢社會公眾意見,公示時間為7月22日至8月10日,公示結束後,將根據社會公眾反饋意見,對控規作進一步修改、完善。 無 20 X2HI201908110089 1、恆大美麗沙天頤灣小區居民每天受白沙門汙水處理廠散發的臭氣影響,建議加快臭氣治理工程項目建設。2、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天頤灣東北角地塊(原規劃為療養用地)規劃為雷達站搬遷地和公交車停放地,該地塊距離天頤灣小區僅130米,根據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森林生態環境與保護研究所《白沙門雷達站等現有設施搬遷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劃定以(白沙門雷達站)海岸電臺天線為中心、半徑為250m衛生防護區域,在此區域內,建議不設置民房、學校等敏感建築物」。反對在該地塊建設雷達站和公交車場。建議進行綠植種植,建設隔離帶,減輕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臭氣的影響。 海口市美蘭區 大氣,輻射 (一)關於周邊小區與汙水處理廠之間的距離不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問題
目前附近天頤灣等小區距離汙水處理廠小於200米衛生防護距離情況屬實。
(二)關於汙水處理廠臭氣問題
1、結構性環境影響問題難以徹底消除,我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建廠時,周邊無任何民用建築設施,氣體排放達到國家惡臭汙染物廠界二級標準;近年來隨著我市城市發展建設,在汙水處理廠環評確定的衛生防護距離200米內逐步開發建設了住宅區、學校、公園等項目,形成了先有汙水處理廠後有住宅小區,汙水處理廠與住宅小區比鄰的局面,雖然汙水處理廠能夠達標排放,但由於風向、氣候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該區域容易產生結構性、區域性的環境問題。
2、群眾顧慮長期存在。我市市水務局和市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近年來多次到現場監督檢查和監測,督促企業改進工藝,增強汙染防治效果,雖汙水處理廠氣體能夠達標排放,但排放標準與人體感官之間存在不對稱性,附近群眾還是不滿意,難以徹底消除群眾的顧慮。
群眾投訴反映情況屬實。
(三)關於擬建設雷達站規劃距離的問題
雷達站用地規劃性質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島控規修編正處於規劃公示階段,項目符合用地規劃,初步測得白沙門雷達站選址紅線與天頤灣小區外圍圍牆間距,最短處間距約130米,最長處間距約190米;
群眾投訴反映問題屬實。 屬實 (一)關於周邊小區與汙水處理廠之間的距離不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問題的處理情況
1、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該片區控規修編制中對周邊未開發用地進行了優化,將北側療養用地調整公共服務設施,嚴禁安排居住用地,並設置防護帶,避免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對周邊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過規劃設置綠地隔離帶,下步落實規劃建設任務,避免臭氣擾民;
2、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在新一輪控規修編中,為避免防止出現同類問題,在汙水處理廠環境影響評估確定的周邊衛生防護範圍內,原則上不新增居住、醫療衛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二)關於汙水處理廠臭氣問題的處理情況
1、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經多次開展現場調研和召開專題會議後,目前已投資約1.5億元,啟動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二期除臭系統項目,並要求除臭項目技術按照優於全國最高標準執行,即廠區內任何一個集中處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標準按國家惡臭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值(GB14554-93)的一半執行,廠界廢氣排放執行國家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一級排放標準(GB18918-2002),該項目2019年底建成後,將極大的消減臭氣排放,優化周邊人居環境;
2、我市市水務局與市生態環境局將加強日常運行管理和環境監管力度,加密監督性臭氣監測頻次,採取定期監測與不定期監測相結合的方式,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立即從嚴從快從重查處;
3、美蘭區政府組織人員走街入戶,主動與附近居民溝通對接,做好維穩宣傳及風險化解工作,將定期向周邊群眾公開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除臭系統工程項目進展情況。
(三)關於擬建設雷達站規劃距離問題的處理情況
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對接項目業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項目可研、環評階段充分論證雷達站的輻射危害問題,對項目進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邊群眾意見後,第一時間將論證結果在「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等平臺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慮;二是在項目取得可研、環評、報建等相關批覆文件之前,不得開工建設;三是海南海事局將在可研設計階段確保雷達系統搬遷至汙水處理廠附近所產生的輻射滿足國家標準規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眾照射防護限值要求;四是關於海岸電臺系統設計,將優化技術方案,調減中高頻發信機的配置數量,確保將海岸系統搬遷至汙水處理廠附近所產生的輻射滿足國家標準規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眾照射防護限值要求,或由市規劃局另行選址建設。 無 21 X2HI201908110090 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距離恆大美麗沙天頤灣小區較近,每天受白沙門汙水處理廠散發的臭氣影響,建議加快臭氣治理工程項目建設。2、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示規劃將恆大美麗沙東北角地塊(原規劃為療養用地)建為公交車場和雷達站,堅決反對該公交車場和雷達站的建設。 海口市美蘭區 大氣,其他汙染 (一)關於汙水處理廠臭氣問題
1、結構性環境影響問題難以徹底消除,我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建廠時,周邊無任何民用建築設施,氣體排放達到國家惡臭汙染物廠界二級標準;近年來隨著我市城市發展建設,在汙水處理廠環評確定的衛生防護距離200米內逐步開發建設了住宅區、學校、公園等項目,形成了先有汙水處理廠後有住宅小區,汙水處理廠與住宅小區比鄰的局面,雖然汙水處理廠能夠達標排放,但由於風向、氣候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該區域容易產生結構性、區域性的環境問題。
2、群眾顧慮長期存在。我市市水務局和市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近年來多次到現場監督檢查和監測,督促企業改進工藝,增強汙染防治效果,雖汙水處理廠氣體能夠達標排放,但排放標準與人體感官之間存在不對稱性,附近群眾還是不滿意,難以徹底消除群眾的顧慮。
群眾投訴反映情況屬實。
(二)關於擬建設雷達站規劃的問題
雷達站用地規劃性質為科研用地,目前海甸島控規修編正處於規劃公示階段,項目符合用地規劃,初步測得白沙門雷達站選址紅線與天頤灣小區外圍圍牆間距,最短處間距約130米,最長處間距約190米;
群眾投訴反映問題屬實。
(三)關於擬建公交車場規劃的問題
規劃擬建的公交場符合用地規劃,目前尚未開工建設;
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屬實 (一)關於汙水處理廠臭氣問題的處理情況
1、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經多次開展現場調研和召開專題會議後,目前已投資約1.5億元,啟動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二期除臭系統項目,並要求除臭項目技術按照優於全國最高標準執行,即廠區內任何一個集中處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標準按國家惡臭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值(GB14554-93)的一半執行,廠界廢氣排放執行國家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一級排放標準(GB18918-2002),該項目2019年底建成後,將極大的消減臭氣排放,優化周邊人居環境;
2、我市市水務局與市生態環境局將加強日常運行管理和環境監管力度,加密監督性臭氣監測頻次,採取定期監測與不定期監測相結合的方式,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立即從嚴從快從重查處;
3、美蘭區政府組織人員走街入戶,主動與附近居民溝通對接,做好維穩宣傳及風險化解工作,將定期向周邊群眾公開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除臭系統工程項目進展情況。
(二)關於擬建設雷達站規劃問題的處理情況
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對接項目業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項目可研、環評階段充分論證雷達站的輻射危害問題,對項目進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邊群眾意見後,第一時間將論證結果在「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等平臺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慮;二是在項目取得可研、環評、報建等相關批覆文件之前,不得開工建設;三是海南海事局將在可研設計階段確保雷達系統搬遷至汙水處理廠附近所產生的輻射滿足國家標準規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眾照射防護限值要求;四是關於海岸電臺系統設計,將優化技術方案,調減中高頻發信機的配置數量,確保將海岸系統搬遷至汙水處理廠附近所產生的輻射滿足國家標準規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眾照射防護限值要求,或由市規劃局另行選址建設。
(三)關於擬建公交車場規劃問題的處理情況
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協調規劃編制單位,對用地布局進行統籌研究,下一步將通過對公交場站用地位置進行優化調整或增加隔離綠化等措施,消除公交場站對周邊居民的影響。同時市公交集團將加強車輛管理,採用無汙染無噪音的新能源車輛。目前已按程序對該片區控規進行公示,並徵詢社會公眾意見,公示時間為7月22日至8月10日,公示結束後,將根據社會公眾反饋意見,對控規作進一步修改、完善。 無 22 X2HI201908110091 1、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距離恆大美麗沙天頤灣10棟不足150米,違背相關國家要求,恆大美麗沙天頤灣居民長期受水處理廠排出的惡臭氣體影響,嚴重影響民眾健康。2、海口市規劃局擬將白沙門雷達站搬遷至恆大美麗沙天頤灣小區右邊空地,距離恆大美麗沙小區近130米,與環評報告書上的內容不符。 海口市美蘭區 其他汙染,大氣 (一)關於周邊小區與汙水處理廠之間的距離不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問題
目前附近天頤灣等小區距離汙水處理廠小於200米衛生防護距離情況屬實。
(二)關於汙水處理廠臭氣問題
1、結構性環境影響問題難以徹底消除,我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建廠時,周邊無任何民用建築設施,氣體排放達到國家惡臭汙染物廠界二級標準;近年來隨著我市城市發展建設,在汙水處理廠環評確定的衛生防護距離200米內逐步開發建設了住宅區、學校、公園等項目,形成了先有汙水處理廠後有住宅小區,汙水處理廠與住宅小區比鄰的局面,雖然汙水處理廠能夠達標排放,但由於風向、氣候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該區域容易產生結構性、區域性的環境問題。
2、群眾顧慮長期存在。我市市水務局和市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近年來多次到現場監督檢查和監測,督促企業改進工藝,增強汙染防治效果,雖汙水處理廠氣體能夠達標排放,但排放標準與人體感官之間存在不對稱性,附近群眾還是不滿意,難以徹底消除群眾的顧慮。
群眾投訴反映情況屬實。
屬實 (一)關於周邊小區與汙水處理廠之間的距離不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問題的處理情況
1、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該片區控規修編制中對周邊未開發用地進行了優化,將北側療養用地調整公共服務設施,嚴禁安排居住用地,並設置防護帶,避免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對周邊已批已建住宅用地,通過規劃設置綠地隔離帶,下步落實規劃建設任務,避免臭氣擾民;
2、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新一輪控規修編中,為避免防止出現同類問題,在汙水處理廠環境影響評估確定的周邊衛生防護範圍內,原則上不新增居住、醫療衛生、教育科研等功能。
(二)關於汙水處理廠臭氣問題的處理情況
1、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經多次開展現場調研和召開專題會議後,目前已投資約1.5億元,啟動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二期除臭系統項目,並要求除臭項目技術按照優於全國最高標準執行,即廠區內任何一個集中處理的排放口,其排放標準按國家惡臭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值(GB14554-93)的一半執行,廠界廢氣排放執行國家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一級排放標準(GB18918-2002),該項目2019年底建成後,將極大的消減臭氣排放,優化周邊人居環境;
2、我市市水務局與市生態環境局將加強日常運行管理和環境監管力度,加密監督性臭氣監測頻次,採取定期監測與不定期監測相結合的方式,一旦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立即從嚴從快從重查處;
3、美蘭區政府組織人員走街入戶,主動與附近居民溝通對接,做好維穩宣傳及風險化解工作,將定期向周邊群眾公開白沙門汙水處理廠(一期)、(二期)除臭系統工程項目進展情況。
(三)關於擬建設雷達站規劃距離問題的處理情況
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對接項目業主海南海事局,要求海南海事局:一是在項目可研、環評階段充分論證雷達站的輻射危害問題,對項目進行公示,在充分了解周邊群眾意見後,第一時間將論證結果在「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等平臺上予以公告,以消除市民疑慮;二是在項目取得可研、環評、報建等相關批覆文件之前,不得開工建設;三是海南海事局將在可研設計階段確保雷達系統搬遷至汙水處理廠附近所產生的輻射滿足國家標準規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眾照射防護限值要求;四是關於海岸電臺系統設計,將優化技術方案,調減中高頻發信機的配置數量,確保將海岸系統搬遷至汙水處理廠附近所產生的輻射滿足國家標準規定12V/m和40μW/cm²的公眾照射防護限值要求,或由市規劃局另行選址建設。 無 23 D2HI201908110028 秀英大道中石化加油站,氣體散發臭味,汙染後面的小區;罐體距離小區一牆之隔,甚至建設到小區的地基裡,質疑該擴建工程的驗收是否能通過,是否符合消防安全。 海口市秀英區 大氣 2019年8月12日15點,市商務局派陸賓林、黃家山,到現場調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環保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要求,該加油站正在進行油罐防滲改造工作,項目改造工程8月6日開展清罐,計劃完工時間9月6日。改造工程按照《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GB50156-2012)規範組織實施,海口市應急局經審查符合《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已予以備案,備案編號:海危化項目安備字[2019]005號。改造內容為新建更換30 m³汽油SF埋地雙層油罐2臺,30 m³柴油SF埋地雙層油罐1臺,總罐容90 m³,其中汽油60 m³(最大存儲質量41.33t),柴油30 m³(最大存儲質量23.74t),折合容積75 m³,屬於三級站,設有卸油油氣回收系統,並預留三次油氣回收管線。本次改造已通過安全專家組現場評審。加油站北面基坑距離圍牆3.3米,東北面基坑距離圍牆3.7米,對小區的地基無影響。加油站罐區及設備設施符合《汽車加油加氣設計與施工規範》GB50156-2012(2014年版)的安全規範要求的距離。關於氣體散發臭味的問題,經了解問題屬實。是由於改造工作清罐鼓風時散發的,現已吊走舊罐此問題已解決。 屬實 問題已解決。
加油站改造工作必須嚴格按相關要求依法依規科學施工,確保安全生產。同時要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杜絕擾民現象。 無 24 D2HI201908110070 海口市龍華區南海大道亞洲豪苑南區與環島高鐵相鄰,列車經過時噪聲大,每天趟列車經過此地時都會鳴笛,建議增加隔音帶。 海口市龍華區 噪音 1.海口市龍華區南海大道亞洲豪苑南區位於環島高鐵東段北側,距離環島高鐵東段最近點81m,環島高鐵該段全線高架橋梁通過,現日均開行動車組列車33對。
2.根據《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第487條「機車、動車組、自輪轉運特種設備作業中提示注意、相互聯繫等應使用通信設備方式。遇聯繫不通或危及行車人身安全時,應採用鳴笛方式」的規定,環島高鐵動車組通過亞洲豪苑路段不會鳴笛示警。
3.2018年12月海南鐵路公司完成《新建海南東環鐵路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調查報告》(以下簡稱《環保驗收調查報告》)在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工作。《環保驗收調查報告》中亞洲豪苑段距離鐵路邊界30m和81m兩處聲敏感點,經有資質的第三方監測結果均未超過《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新建海南東環鐵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環審〔2006〕661號)中規定的鐵路邊界噪聲限值標準。
4.環島高鐵亞洲豪苑段聲環境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新建海南東環鐵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環審〔2006〕661號),因此環島高鐵該段橋梁設計未考慮設置聲屏障等荷載,現增加隔音設施將對高鐵運營安全產生非常不利影響。
屬實 請海口市龍華區金坡社區和南海大道亞洲豪苑南區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做好小區業主的解釋工作。 無 25 X2HI201908110067
三亞華盛天涯水泥廠將大量工業汙水直接排入門口的水溝中引發嚴重的異味,臭氣燻天,嚴重影響周邊學生以及居民的學習和生活。 三亞市天涯區
水,大氣
2019年8月12日,由三亞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工作人員立即前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查,該項目將生產區和員工休息區產生的汙水收集後排至大門外側的過濾池,再經截流井排入市政汙水管網,廠外的過濾池已進行遮蓋密封措施,現場未聞有異味、臭味,根據2019年7月11日第三方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C〔2019-06〕226號),廢水排放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不存在有嚴重異味、臭氣燻天的現象。 屬實 我市相關職能部門繼續督促企業做好汙水排放管理監督工作。 無 26 X2HI201908110068
三亞華盛天涯水泥廠產生噪音、破壞山體、不經處理偷排汙水,汙染環境。 三亞市天涯區
噪音,水,生態 2019年8月12日,由三亞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市住建局工作人員立即前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查,海南華盛水泥控股有限公司為抱坡嶺廢棄石灰巖礦山治理恢復工程項目代建單位,該公司自願承擔山體恢復總投資的三分之一費用。至2016年底,山體的修復工作全面完成,目前三亞華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主要任務是對山體的樹木花草進行養護,確保山體的治理達到預期效果。該項目已完工,復綠效果良好,各方面反響較好,現場未發現非法佔用、開墾等毀林行為,沒有破壞山體現象。
根據2019年7月11日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C〔2019-06〕226號),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三級標準。該項目有海南省生態環境廳頒發的《排汙許可證》(證書編號:91460200671098889B001P),生產區和員工休息區產生的汙水收集後排至大門外側的過濾池,再經截流井排入市政汙水管網,廠外的過濾池已進行遮蓋措施。根據2019年7月11日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C〔2019-06〕226號),廢水排放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符合入網條件,不存在產生偷排汙水汙染環境。 屬實 我市相關職能部門繼續督促企業做好山體復綠養護及汙水排放管理監督工作。針對交通運輸產生噪聲問題,已責令企業加強運輸車輛管理,設立減速帶,禁止鳴笛減少噪聲,合理安排運輸時間,避開居民休息時間,採取綠化、圍牆等屏障措施,減輕項目運輸揚塵、噪聲等環境影響,有專職人員在門口進行灑水降塵,對易產生揚塵時段和路段採取灑水等措施防止運輸道路揚塵環境影響。目前,該公司正在建設一條水泥輸送管線,水泥從火車站倉庫過管道直接輸送到三亞粉磨站,將大大減少車輛運送產生的噪聲問題。 無 27 X2HI201908110070
三亞天涯區檳郎村委會黃猄三村民小組村莊旁邊山坡橡膠林後面有人非法挖山開採石頭礦場牟利,將石場廢渣廢石隨意亂放,汙染環境,破壞生態。 三亞市天涯區
生態 2019年8月12日15時,我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天涯區政府、三亞日報和三亞電視臺記者對南新農場牛坡嶺建築用花崗巖礦區進行現場核實。經查,該採石場的審批手續合法有效,目前正在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和安全生產評價等相關手續,目前礦山企業尚未實施採礦作業。 屬實 為規範礦山開採行為,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我市將依法加強礦山企業開採行為的監督管理力度,在該企業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和安全生產評價等合法手續前,嚴禁對該礦區實施開採。 無 28 D2HI201908110078
三亞市吉陽區和東路商品街社區2巷19號,該樓底層有多家餐飲商鋪,營業時油煙直排,沒有合規的排煙通道,且噪聲大。希望修排煙管道往樓頂排放減少油煙汙染並採取相關降噪措施。 三亞市吉陽區 大氣、噪音
2019年8月12日15時,市吉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來到商品街2巷19號現場調查核實。
經調查核實:商品街2巷19號樓下共有三家餐館,分別為「98燒烤店」、「怒火八零火鍋串串」和「楊國福麻辣燙」。該三家餐館均各自安裝油煙淨化器和抽菸機,油煙經各自淨化器淨化後排入共同的排煙管道再向樓頂高空排放,排煙管道安裝符合環保標準。與信訪人所訴「沒有合規的排煙通道」情況不符,可能存在噪音擾民問題。 屬實 (一)針對商品街2巷19號「98燒烤店」、「怒火八零火鍋串串」和「楊國福麻辣燙」三家餐館油煙汙染的問題,責令商鋪作業時務必開啟油煙淨化器,保證油煙淨化器的正常工作,並起到淨化油煙的作用;已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三家餐館排放的油煙進行檢測,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根據檢測結果做下一步的處理。
(二)針對商品街2巷19號「98燒烤店」、「怒火八零火鍋串串」和「楊國福麻辣燙」三家餐館排煙管道噪音擾民的問題,責令商鋪對排煙系統採取降噪措施,降低油煙排放過程中產生的噪音;已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三家餐館排煙管道噪音進行檢測,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根據檢測結果做下一步的處理。 無 29 X2HI201908110087 三亞吉陽區月川路新月雅居小區生活用水出現鐵鏽味,汙染嚴重。 三亞市吉陽區 水 2019年8月12日,我市吉陽區政府組織區住建局、區海洋水務局、中法供水公司和水質檢測機構趕赴新月雅居小區進行現場調查核實,小區物業管理企業對核查工作給予了充分配合。水質檢測機構三亞碧清水質檢測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現場抽取了小區生活用水進行採樣檢測。根據三亞碧清水質檢測有限公司2019年8月12日提供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W2019081201)顯示,渾濁度0.37NYU,臭和味無,鐵0.05mg/L,三項檢測結果均低於汙染數值,表明小區生活用水合格。 不屬實 吉陽區政府已責令物業管理企業加強對小區日常巡查管理,及時了解小區水質情況,確保小區居民用水安全。 無 30 D2HI201908110076
1、三亞市吉陽區榆紅北路龍虎園旅遊景點右邊約200處,有一家三亞宏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化學物品儲存倉庫), 無環評審批手續。
2、三亞市吉陽區吉陽大道100號海南群力藥業有限公司辦公區域內有一塊空地,群力公司將這塊空地租給三亞巨瀾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用於存放危險化學物品,無環評審批手續。
3、海口市秀英區南海大道往藥谷4路直行至盡頭後再往前100米處西側坡下,有一家海南豪鋒裕化工 貿易有限公司(危險化學物品儲存倉庫),該倉庫無任何危化品儲存證件,無環評審批手續。 三亞市吉陽區
土壤 2019年8月12日,三亞市吉陽區政府組織現場核實。經查,三亞弘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於2013年3月開工建設,主要儲存甲醇、乙醇,數量50噸,未超過範圍經營;海南巨瀾新能源有限公司於2014年7月開工建設,主要儲存甲醇,數量50噸,未超過範圍經營。兩家企業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均在有效期範圍內,安全生產臺帳、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完善,安全生產負責人均在崗在位。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三亞弘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巨瀾新能源有限公司均屬於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類別,但兩家企業自建設投產以來,一直未依法辦理環境影響報告表手續。
海口市秀英區政府組織現場核實。經核:1、倉庫用地核查情況。海口豪鋒裕化工有限公司未經依法批准,擅自建設三間存放化工物品倉庫、一間加工簡易棚、兩排磚瓦房及堆放化工物料項目,涉嫌違法用地。2、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情況。海口豪鋒裕化工有限公司持有海口市秀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書編號:瓊海秀危化經字[2019]000007號,有效期至2022年6月4日;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證明(第三類),備案證明編號:(瓊)2J46010000032,有效期至2020年07月27日。經初步調查,暫未發現該倉庫存放危險化學品.3、環保審批情況。海口豪豐裕化工有限公司化學品主要貯存硫酸鋁、草酸等化學品,該類化學品不屬危險化學品。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該倉儲項目屬於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項目,應進行備案登記,現場負責人未能提供備案手續。辦件反應的內容部分屬實。 屬實 (一)針對三亞弘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危險品倉儲項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問題。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三亞市應急管理局對三亞弘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達《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三)安監現決[2019]06-30號,責令立即整改、停止生產,暫扣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吉陽區生態環境局立即對三亞弘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吉陽環保字2019第067號),責令於2019年11月13日前限期辦理環評手續。區生態環境局根據違法事實立案調查;
(二)針對海南巨瀾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危險品倉儲項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問題。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三亞市應急管理局對海南巨瀾新能源有限公司下達《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三)安監現決[2019]06-29號,責令立即整改、停止生產,暫扣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吉陽區生態環境局立即對海南巨瀾新能源有限公司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吉陽環保字2019第068號),責令於2019年11月13日前限期辦理環評手續。區生態環境局根據違法事實立案調查。
(三)針對海口豪鋒裕化工有限公司未經依法批准,擅自建設三間存放化工物品倉庫、一間加工簡易棚、兩排磚瓦房及堆放化工物料項目,涉嫌違法用地問題,海口市秀英區國土大隊已現場向該公司下達《協助調查通知書》(秀英NO:0002066)和《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秀英NO:0002880)並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材料到區國土大隊作詢問筆錄。海口市秀英區國土大隊委託第三方測繪隊對該地塊進行實地測量,待測量報告出來,(測量報告2天內出結果),如有違法將依法處置。
(四)針對海口豪鋒裕化工有限公司化學品倉儲項目未進行備案登記問題,海口市秀英區生態環境局對其未進行備案登記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同時強調企業要增強環保主體意識,積極履行環保責任,自覺守法。秀英區應急管理局將結合危險化學品綜合整治工作,繼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防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無 31 D2HI201908110069 儋州白馬井鎮龍山農場13隊附近有一家昌茂建材有限公司(採礦場),作業時飛塵、噪聲汙染環境,導致周邊農田長期水土流失嚴重無法耕種。 儋州市白馬井鎮 生態,大氣,噪音 2019年8月12日下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局市生態環境局和排浦鎮政府到昌茂石場進行現場核實調查,情況如下:
(一)2019年8月,市生態環境局對該石場噪聲、粉塵排放情況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噪音和無組織排放粉塵達標排放。
(二)該石場周邊環境敏感點有3個,分別是:南黃村,位於石場東北面,距離1800米;龍山農場十三隊種植園生活區,位於石場北面,距離450米;春江糖廠,位於石場東北面,距離1500米。未發現該石場開採導致周邊水土流失無法耕種現象。
(三)綜上所述:信訪人舉報的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市生態環境局將加大巡查力度,加強監管,避免出現環境汙染問題。 無 32 X2HI201908110080 儋州市那大鎮北部灣小區十街臨面銀河公園人居環境差問題(
X2HI201907250007)至今未解決,希望硬化砂石裸露的道路、建設排水排汙管道。 儋州市那大鎮 土壤 2019年8月12日上午,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水務局、那大鎮等相關單位實地調查核實,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結合查閱相關資料了解如下:
(一)儋州園林管理局報送的《儋州市一河五湖綜合治理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於2016年2月14年取得原儋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批覆。
(二)依據《環評報告表》,該項目不涉及排汙設施建設。目前,北部灣小區居民基本每戶都已建有排汙溝,並接入市政管道。北部灣小區到銀河公園之間的100米人行道路屬於東乾渠渠邊,不存在汙水亂排情況,東乾渠人行道地形普遍高於周邊居民戶,並不能在人行道上建排汙渠道;此外,該路段就在乾渠旁邊,不能建排汙溝渠,防止汙水流入乾渠。
(三)項目處於在建階段,因此部分區域還有雜草生長、少量建築垃圾堆放的情況,人居環境還未得到徹底改善。工程正在施工,道路尚未硬化,存在砂石裸露現象。 屬實 (一)市城市管理局組織工作人員對周邊居民進行宣傳解釋,從科學的角度向周邊群眾告知北部灣小區與銀河公園100米人行道路不建排汙溝渠的原因。
(二)市園林局(業主單位)責令各標段的施工單位要最大程度做好工地現場的環境衛生整潔工作;由那大鎮政府負責對該居住區的雜草、建築垃圾和亂停放車輛進行清理整頓,規範附近垃圾桶的存放,並組織那大城管執法中隊加強對該地區的巡查。
(三)由市園林局負責對該道路進行硬化,並對砂石裸露部分進行綠化美化,預計2019年年底前完成。
無 33 D2HI201908110018 儋州市瓊富塑料有限公司生產時產生噪音、粉塵、異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儋州市那大鎮 噪音,大氣
經現場核實,位於海南電影學院基建工程指揮部內有一家塑料廠,實為儋州那大苗旺嘉塑料廠,該廠未辦理相關環保手續,目前已停產,現場沒有看到生產跡象。市環境監測站未能對其生產時產生的噪聲、粉塵、異味問題進行監測查證。
綜上所述,舉報內容部分屬實。
屬實 市生態環境執法支隊已向儋州那大苗旺嘉塑料廠下達整改通知書,並要求該廠於10天之內將場地恢復原樣。目前該廠已按整改要求搬走30%設備。 無 34 X2HI201908110084 文昌清瀾港碼頭未通過驗收違規作業,粉塵漫天、噪音擾民、偷盜海砂、未經處理直接將各種廢料排入海中,嚴重汙染海洋環境。 文昌市 海洋,生態,大氣,噪音 2019年8月12日下午,接到交辦件後,我市高度重視,包案市領導林方江副市長要求,對交辦件進行認真調查、分析,針對存在問題儘快進行整改。8月13-14日,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人邢益致帶領市交通運輸局符愉、文昌市農業農村局肖學文、文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正、文昌市生態環境保護局謝慶榮、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王允、清瀾海事局陳才順和文城鎮人民政府凌波等到清瀾港調查核實所舉報的問題。8月15日,林方江副市長帶領相關部門負責人到文昌港灣港務有限公司碼頭進行認真調查、分析。
(一)未通過驗收違規作業的問題屬實。經調查,清瀾新港改擴建項目工程2009年8月6日開工建設,2014年9月投入使用,2018年12月5日通過環保驗收。2018年4月26日,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對文昌港灣港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建設的文昌清瀾新港改擴建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經驗收合格,項目擅自投入使用。
(二)粉塵漫天、噪音擾民的問題屬實。一是粉塵問題,2019年6月25日,清瀾新港因堆砂場未密閉導致粉塵汙染情況被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立案查處,2019年8月14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再次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粉塵汙染問題整改不到位,達不到要求,再次要求其整改。二是噪音擾民問題。經調查,根據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回復《海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文昌清瀾新港改擴建項目工程(一期)噪聲、固體廢物汙染設施驗收意見的函》(瓊環函〔2018〕1583號),清瀾新港改擴建項目通過環保驗收。根據《文昌清瀾新港改擴建項目工程文昌清瀾新港改擴建項目工程(一期)噪聲、固體廢物汙染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的監測和調查結果:項目東、南、西、北廠界噪音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音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2019年8月16日,經現場監測,符合環評要求,未超標。
(三)偷盜海砂的問題不屬實。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洋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未發現該碼頭和附近海域有偷盜海砂行為。碼頭上堆放河砂和機制砂,均是從廣東和馬來西亞等地運來的砂子。清瀾海事局經調查,目前運砂抵達清瀾港的船舶均持有始發港海事部門確認的水路運單和艙單,未發現文昌清瀾港碼頭有使用船舶偷盜海砂行為。市交通運輸局根據<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關於印發《文昌市打擊整治非法採砂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函>(文綜執函[2018]633號)工作要求,對水路運砂船舶運輸和裝卸作業進行審查,並將貨主提供相關材料進行保存,未發現文昌清瀾新港有海砂裝卸作業的行為。該項舉報內容不屬實。
(四)未經處理直接將各種廢料排入海中,嚴重汙染海洋環境的問題不屬實。經調查核實,2018年12月5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回復《海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文昌清瀾新港改擴建項目工程(一期)噪聲、固體廢物汙染設施驗收意見的函》(瓊環函〔2018〕1583號),該公司建設的文昌清瀾新港改擴建項目通過環保驗收。該港口的固廢處置方式有:
1.文昌港灣港務有限公司和海口萬拓環保服務有限公司籤訂了廢礦物油處理合同,將清瀾新港產生廢礦物油交由海口萬拓環保服務有限公司處置。
2.港口每天產生的生活垃圾港口經營人先分類收集,再由文昌市環衛局收運處理;
3.碼頭作業前沿雨水經沉澱池沉澱後排入大海;
4.生活汙水直接連接市政管網;
5.靠港船舶的垃圾接收、殘油汙水由有資質的海南宇康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或海口鑫海納港航技術有限公司清瀾分公司進行接收處置。
我市港航、海事部門經現場巡查,未發現清瀾新港未經處理直接將各種廢料排入海中。該項舉報內容不屬實。 屬實 (一)市生態環境局對文昌港灣港務有限公司未通過驗收違規作業的違法行為進行依法處罰,要求該公司2018年11月30日前辦理環保驗收手續,並對該公司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文昌港灣港務有限公司於2018年7月16日繳納行政處罰金20萬元;2018年12月5日,該公司建設的文昌清瀾新港改擴建項目通過環保驗收。
(二)2019年6月25日,清瀾新港因堆砂場未密閉導致粉塵汙染情況被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立案查處,並依法對文昌港灣港務有限公司進行了處罰。要求文昌港灣港務有限公司對清瀾碼頭堆砂場密閉情況進行整改,對堆放易產生揚塵的石英砂等物料進行密閉到位,並採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止揚塵汙染,在8月16日已整改完畢。 我市將進行持續監管防止粉塵問題再次發生。 無 35 X2HI201908110083 文昌文城鎮文西路「文西詒喜花園」小區二期項目未取得環評手續擅自開工,產生揚塵、噪音,汙染環境。 文昌市 噪音,大氣 8月13日,林方江副市長組織市住建局梁剛、市質檢站鄧春雷、許幫銘等同志到現場對該信訪件中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一)「文西詒喜花園小區二期項目未取得環評手續擅自開工」問題。經核實,該項目屬於環評登記表類別,該項目仍在辦理環評登記表的有效時限內,期間作業不屬於違規開工建設,信訪人反映未辦環評手續屬實,但不是擅自開工。
(二)「文西詒喜花園小區二期項目作業產生揚塵、噪音,汙染環境」情況。經核實,7月19日之前,該項目僅安裝人工降塵設施,不符合降塵標準,未安裝噪音、揚塵在線監測預警系統。7月19日,建設單位組織安裝了噪音、揚塵在線監測預警系統及加強設置噴霧降塵設施和裸土覆蓋,已完善洗車池等設施。8月13日市質監部門現場檢查均未發現噪音、揚塵超標情況。 屬實 該信訪件屬重複件,反映的問題是第四批次D2H1201907170032號存在並已解決的問題。同時,也反映該項目可能會存在噪音、揚塵問題反彈的情況。市住建局等相關執法部門定期對該項目在線監測預警系統及加強噴霧降塵設施和裸土覆蓋及洗車池設施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防止問題反彈。 無 36 X2HI201908110064 文昌市文城鎮文建東裡東側霞洞湖公園,該公園作為城市市民休閒公園,被文昌市城投公司擅自招商引資進行商業開發遊樂園項目,破壞霞洞湖生態環境,未徵求市民意見,未進行環評公示,不符合相關規定。 文昌市 其他汙染 2019年8月13日下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範會金副主任、韓琅副主任帶隊,聯合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謝小強、市生態環境局謝慶榮、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林莉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陳德、市水務局鄭學、市應急管理局林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韓晶疇、文城鎮人民政府符致梓等單位有關人員到項目現場通過實地查看、現場談話、調取資料等方式進行調查核實。
一、兒童遊樂場項目於2017年10月10日在文昌市政府網站投資文昌的發展規劃專欄中公開招商,2017年12月26日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取得《文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引進海南省文昌市霞洞湖水生態綜合整治工程遊樂場項目的批覆》,原則同意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通過招商引資引進具有資質、實力雄厚的企業建設經營管理霞洞湖水生態綜合整治工程遊樂場項目,故不存在擅自招商引資的問題,信訪人反映的問題不符合事實。
二、兒童遊樂場項目符合城市發展規劃要求,也是提供市民遊玩的場所,增加市民活動內容,豐富市民生活,且在運行後不會增加汙染源,基本不會造成環境汙染,信訪人反映的問題不符合事實。
三、《文昌市文城組團東·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該北片區控制詳細規劃包括兒童遊樂場項目建設規劃)於2010年4月8日至5月8日在海南日報、文昌規劃網、文昌市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兒童遊樂場項目是文昌市霞洞湖水生態綜合整治工程增設項目,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18年4月28日啟用)要求,該公司建設的兒童遊樂場項目應在投入使用前進行環境影響登記和備案,故該項目在投入使用前進行環境影響登記和備案即可,目前該項目尚未投入使用,信訪人反映的問題不符合事實。 屬實 一、市生態環境局擬對陽光金遊樂實業有限公司下達環境監察意見書,要求該公司在兒童遊樂場項目投入使用前進行環境影響登記和備案,若該公司建設的兒童遊樂場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登記和備案即投入使用,將依法對該公司進行查處。
二、要求職能部門加強對該項目的安全監管。 無 37 D2HI201908110014 文昌市頭苑墟的文昌市頭苑永豐塑料廠生產時產生噪音、粉塵、異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文昌市 大氣,噪音 (一)2019年8月12日下午,市生態環境局局長雲大詩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件第二十九批D2HI201908110014號信訪件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後,立即向包案市領導何歡寶副市長匯報。何歡寶副市長要求立即按信訪件反映情況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精神進行現場調查處理。
(二)8月13日上午,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雲大詩帶隊,市科工信局副局長馮學標、市生態環境監察大隊負責人謝慶榮、市生態環境監察大隊幹部王培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幹部葉林端、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符策略、文城鎮政府頭苑辦事處主任黃峰、文城鎮政府頭苑辦事處工作人員符高飛組成調查組,針對群眾環境信訪投訴問題,通過現場勘查、調閱相關資料,走訪部分村民、村幹部了解情況等方式進行了調查核實,並對文昌頭苑永升塑料廠進行現場核查。
經排查,文昌頭苑永升塑料廠存在主要問題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需要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
(二)未辦理環評批覆和環保驗收相關手續。
(三)生產過程中產生主要汙染物為揮發性有機氣體(異味)和機械噪聲(噪音),不產生粉塵。 屬實 經排查,信訪件舉報事項部分屬實。文昌市文城鎮頭苑墟沒有信訪件中所舉報的「永豐塑料廠」,只有位於文城鎮頭苑墟的橫山原水泥廠內的名為文昌頭苑永升塑料廠。
整改情況:一是2019年8月13日對該廠下達《文昌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廠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限2020年2月13前完善頭苑永升塑料廠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建設、驗收工作。2019年8月13日對該廠下達《文昌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擬對該廠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限期六個月內改正環境違法行為;2.處人民幣68.75萬元罰款。
二是市生態環境局現場要求該廠立即辦理環評批覆和環保驗收相關手續,並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處理。
三是2019年8月15日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廠下達《文昌市生態環境局監察意見書》(文環察字〔2019〕9號),要求該廠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揮發氣體和噪聲進行處理。 無 38 X2HI201908110065 瓊海泮水華盛天涯水泥瓊海配送中心日夜生產,車輛、機器噪音影響周邊居民休息,作業過程灰塵滿天飛。 瓊海市 大氣,噪音 (一)信訪件中提及的「瓊海泮水華盛天涯水泥瓊海配送中心日夜生產,車輛、機器噪音影響周邊居民休息,作業過程灰塵滿天飛。」的情況。經調查核實,情況如下:2019年8月12日下午15點30分,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指派執法人員前往瓊海市嘉積鎮裡邦村委會地段進行核查,海南華盛天涯水泥廠在作業過程中確有灰塵,且有超時作業現象,在在超時作業過程中的車輛運輸、機器作業的聲音也影響到周邊居民休息。 屬實 (一)關於「瓊海泮水華盛天涯水泥瓊海配送中心日夜生產,車輛、機器噪音影響周邊居民休息,作業過程灰塵滿天飛。」的問題。一是海南華盛天涯水泥廠已按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要求制定合理作業時間安排表並張貼,時間為早上7:30-12:00,下午14:30-19:00,晚上20:00-22:00。不得超時作業,避免擾民。同時,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加強巡查,做好監督管控工作。二是要求出入廠區的車輛嚴格按照廠區要求,加裝封閉帆布,降低揚塵,同時,增加灑水頻次,並將降塵後的水收集引進三級池處理後再排入市政管網,待該廠整改完畢之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委託第三方公司對其揚塵進行檢測,如超標,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三是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發函至市生態環境保護局,申請對該廠機器設備進行檢測,如檢測結果為超標,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同時加強巡查力度,做好監管工作。 無 39 X2HI201908110085 1、瓊海市嘉積鎮黃崖村委會有人在村子路口位置建窯燒磚,汙染空氣,挖土造成農田、坡地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坑洞至今未平整;2、在古調村非法挖河沙,通過南山村偷偷運輸河沙及銷售河沙,堆放河沙在路邊。 瓊海市 其他汙染,生態,大氣,土壤 (一)2019年8月14日15時,由瓊海市科工信局、瓊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嘉積鎮政府組成聯合核查組對瓊海市嘉積鎮黃崖村委會建窯燒磚投訴問題進行現場核查。原盧傳江經營的小型傳統青磚手工磚瓦廠於在2018年12月18日拆除窯灶平整場地,並在2019年春節前種上椰子樹植被復綠。現場沒有發現挖土造成農田、坡地遭到破壞及坑洞至今未平整的情況。(二)2019年8月14日16時,由瓊海市科工信局、瓊海市水務局、瓊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博鰲鎮政府組成聯合核查組對在古調村非法挖河沙投訴問題進行現場核查。在古調村河邊未發現明顯的挖河沙痕跡,且河岸已被屬地鎮政府清理修復。在嘉積鎮黃崖村委會南山村口,核查組並沒有看見堆放河沙、銷售河沙等情況。 屬實 (一)拆除原盧傳江經營的小型傳統青磚手工磚瓦廠。(二)取締該非法挖沙點,填平挖沙留下的坑。加大巡查力度,打擊非法採砂情況。 無 40 X2HI201908110066 瓊海泮水鄉海南華盛天涯水泥包裝廠日夜生產,24小時有車輛進出噪音擾民,包裝廠水泥粉塵滿天飛,導致居民無法開窗。 瓊海市 大氣,噪音 信訪件中提及的「瓊海泮水鄉海南華盛天涯水泥包裝廠日夜生產,24小時有車輛進出噪音擾民,包裝廠水泥粉塵滿天飛,導致居民無法開窗。」的情況。經調查核實,情況如下:2019年8月12日下午15點30分,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指派執法人員前往瓊海市嘉積鎮裡邦村委會地段進行核查,海南華盛天涯水泥廠在作業過程中確有灰塵,且有超時作業現象,在超時作業過程中的車輛運輸的聲音也影響到周邊居民休息。 屬實 關於「瓊海泮水鄉海南華盛天涯水泥包裝廠日夜生產,24小時有車輛進出噪音擾民,包裝廠水泥粉塵滿天飛,導致居民無法開窗。」的問題。
一是海南華盛天涯水泥廠已按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要求制定合理作業時間安排表並張貼,時間為早上7:30-12:00,下午14:30-19:00,晚上20:00-22:00。不得超時作業,避免擾民。同時,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加強巡查,做好監督管控工作。
二是要求出入廠區的車輛嚴格按照廠區要求,加裝封閉帆布,降低揚塵,同時,增加灑水頻次,並將降塵後的水收集引進三級池處理後再排入市政管網。待該廠整改完畢之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委託第三方公司對其揚塵進行檢測,如超標,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 無 41 D2HI201908110053 萬寧石梅灣垃圾填埋場汙染水體、海洋、土壤,直線垃圾場距離九百米的海田溪遭到汙染,散發臭氣。 萬寧市 大氣,土壤,海洋,水 針對「萬寧石梅灣垃圾填埋場汙染水體、海洋、土壤,直線垃圾場距離九百米的海田溪遭到汙染,散發臭氣的問題」核實:該場是執行《生活垃圾填埋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第9條中的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場應設置汙水處理裝置,生活垃圾滲濾液(含調節池廢水)等汙水經處理並符合本標準規定的汙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後,可直接排放。該場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要求相關部門對水體及海洋進行檢測,目前環保部門對垃圾填埋場是否汙染周邊土壤正在開展檢測,據現場查看,在海田溪旁邊並未聞到散發臭氣。
該信訪人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1、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2、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3、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4、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無 42 D2HI201908110033 東澳鎮神州半島風豪大橋附近,建設老爺海魚排上的海鮮大排檔拆遷後搬到該橋附近的路面上,有幾家海鮮大排檔距離老爺海青皮林保護區很近,將餐廚垃圾和生活垃圾扔在該橋下,汙水亂排放,汙染周圍環境。 萬寧市 水,土壤 2019年8月16日下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文競清帶領市資源規劃局孫基倫、市環衛園林局王儒強、東澳鎮政府章小暉和禮紀鎮政府王子華,對信訪件反映的情況進行實地調查,具體核實情況如下:
(一)對群眾舉報反映建設老爺海魚排上的海鮮大排檔拆遷後搬到該橋附近的路面上,有幾家海鮮大排檔距離老爺海青皮林保護區很近的問題的調查。經核實,東澳鎮政府等政府部門近幾年來對原建設老爺海魚排上的海鮮大排檔進行依法拆除後,原建設老爺海魚排上的海鮮大排檔搬到東澳鎮新華村委會橋仔村、海圮村地面經營,群眾反映屬實。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套合青皮林保護區位置圖、風豪橋及現狀海鮮城位置圖,老爺海風豪橋及現狀海鮮城距青皮林保護區8500米以上。
(二)對群眾舉報反映餐廚垃圾和生活垃圾扔在該橋下,汙水亂排放,汙染周圍環境的問題的調查。經核實,原建設老爺海魚排上的海鮮大排檔5家店主未將餐廚垃圾和生活垃圾扔在該橋下,而是將餐廚垃圾和生活垃圾放在垃圾桶裡,東澳鎮政府環衛工人每天早上將垃圾桶垃圾裝運上垃圾車,統一進行處理;汙水先排在自建三級池內,三級池已連接市政管網。實地調查風豪橋也未見垃圾,未見汙水未亂排放現象。 屬實 1.由東澳鎮政府加強對現狀海鮮城的監管,嚴禁在建設老爺海上出現新建的海鮮大排檔。
2.由東澳鎮政府加強對現狀海鮮城店主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確保不出現垃圾亂倒,汙水亂排放,汙染環境問題。
3.由東澳鎮政府、禮紀鎮政府對老爺海周邊衛生環境加強監管。
4.責令5家海鮮大排擋店主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系統上進行備案。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長期管控。 無 43 D2HI201908110051 1、萬寧市北大鎮堅西村委會牛龍俑附近路橋公司內有個攪拌站,排放汙水,未下雨時,大量汙水排入廠區旁邊的小溝渠,進入農田和鄉道。2、堅西村委會犁灶村內有一家檳榔加工廠,進行檳榔黑果加工,質疑其產生廢水,排放黑煙。 萬寧市 水,大氣 1.關於「萬寧市北大鎮堅西村委會牛龍俑附近路橋公司內有個攪拌站,排放汙水,未下雨時,大量汙水排入廠區旁邊的小溝渠,進入農田和鄉道」問題與受理編號D2HI201908080070問題重複。自接到D2HI201908080070環保督察移交案件後,我市高度重視,於2019年8月10日下午3時,立即組織人員配合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資規局、市生態環境局、堅西村委會等單位分管領導及相關人員共12人到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經核實,萬寧市北大鎮堅西村委會牛龍埇村轄區內的水泥攪拌站是由海南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建設萬洋高速路工程項目配套建設,攪拌站的左側低洼位置是農用耕作地,地面上種植少量檳榔樹。現場核實情況如下:由於經過三級沉澱池沉澱的水源排放處理不合理,導致部分生活汙水排入農用耕作地,影響農民耕作;水溝長期沒疏通,水汙分流不清,導致部分混有水泥漿的生活汙水經小溝渠流入農用耕作地,影響農民耕作;部分排放到攪拌站前方的路面,影響周邊群眾出行;農用耕作地右側高位邊坡堆放一堆加工廢料,雨水衝刷時會伴著水泥汙水往低處流入農用耕作地,影響農民耕作;生活區的垃圾和排水溝長期未及時處理,造成排水溝堵塞,部分生活汙水排放到鄉道,影響周邊群眾出行。反映情況基本屬實。
2.關於「堅西村委會犁灶村內有一家檳榔加工廠,進行檳榔黑果加工,質疑其產生廢水,排放黑煙」問題。自接到環保督察移交案件後,我市高度重視,8月13日立即由楊軍強常務副鎮長組織市環保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核實,堅西村委會犁灶村內的黑果檳榔加工廠為海南自貿區盛森檳榔產業有限公司,經營範圍為檳榔種植、加工等。關於「排放黑煙」問題,經查該廠採用的檳榔烘乾設備為WNSS-002型環保爐,屬於《2019年海南省檳榔黑果環保烘乾設備推廣產品目錄》產品,經2019年5月監測結果表明,燻烤爐產生的廢氣經集中收集處理後排放的尾氣二氧化硫等6項指標均達標,現場調查時未見排放黑煙。「關於產生廢水」問題,現場調查時發現少量蒸煮檳榔果產生的廢水,經管道排入沉澱池,廠區周圍未見亂排放廢水現象。反映情況不屬實。 屬實 一是責令海南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整改,清運邊坡加工廢料、拌合機底下的廢料等;
二是對生活汙水排放溝及管道進行疏通,將排放溝接入排水渠道,確保生活汙水排放到溝渠,杜絕流入農用耕作地和鄉道;
三是要求該公司對三級沉澱池進行清理,同時要疏通排放暗管,並在15天內購買軟管對三級沉澱池排水出口進行加長處理,將排水引入下方排水溝;
四是清理場地內生活垃圾及三級化糞池,確保生活汙水通過三級化糞池處理排放;
五是市住建局和市生態環保局加強跟蹤監管,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落實工作。
目前,攪拌站大門口的排水溝已疏通,接入排水渠道,通過排水溝排放的生活汙水己排入排水渠道;場地內生活垃圾及邊坡加工廢料已經清運處理;對其他整改事項,該公司正在極力按要求推進整改。 無 44 X2HI201908110075 萬寧市長豐鎮馬坡村委會上果村附近河道,每天晚上12點至2點,都有採砂分子進行非法採砂,該現象已持續多年。 萬寧市 生態 2019年8月12日,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轉交該案件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對該案件核實工作進行專門的部署,決定由林興勝副市長包案,結合D2HI201908080039案件併案處理。2019年8月13日凌晨1時許,市水務局、市綜合執法局、長豐鎮政府等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及業務骨幹組成聯合調查小組趕赴實地進行突擊檢查。聯合調查小組抵達長豐鎮馬坡村委會上果村太陽河非法採砂點後,在現場沒有發現有違法人員及非法採砂的設施,同時,當場檢查D2HI201908080039案件現場整改後的情況,原設的路障及禁止非法採砂警示牌完好,沒有被破壞跡象。經對非法採砂點周邊村委會幹部和群眾了解核實,太陽河下遊馬坡段周邊分布上果李村、下果李村2個村落,人口約1300人,村莊內近期建房的戶數多,附近個別村民在夜間22:00後利用泡沫浮臺移動至河流中央,運用漏勺從河床底部撈砂堆放在浮臺上(泡沫浮臺約1.5平方米),然後拖上岸再運回家,非法採來的砂基本上是附近村民小量的螞蟻搬家式運至村裡用於自建房,且違法分子隱蔽性、流動性、遊擊性較強,可隨時丟棄違法浮臺和漏勺,躲避在隱蔽的區域,給執法部門打擊造成一定的困難。
屬實 1.突擊檢查,立行立改。 對於長豐鎮馬坡村委會上果村非法採砂點,由林興勝副市長包案,結合D2HI201908080039案件併案處理。2019年8月13日凌晨1時許,市水務局、市綜合執法局、長豐鎮政府等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及業務骨幹組成聯合調查小組趕赴實地進行突擊檢查。聯合調查小組抵達長豐鎮馬坡村委會上果村太陽河非法採砂點後,在現場沒有發現有違法人員及非法採砂的設施,同時,當場檢查D2HI201908080039案件現場整改後的情況,原設的路障及禁止非法採砂警示牌完好,沒有被破壞跡象。2.舉一反三,加大打擊力度。由市水務局、市綜合執法局、長豐鎮政府、長豐派出所等相關職能部門及長豐鎮太陽河流域村委會幹部等人員組成聯合執法工作小組,按《萬寧市打擊小規模非法採砂行為工作實施方案》對轄區內所有河流進行拉網式排查,加強網格化巡查,堅決做到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扣人、扣壓作業設施,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打擊小規模的螞蟻搬家式非法採砂的行為。3.加大宣傳力度。為增強群眾環保意識,激發群眾參與到打擊非法採砂及河湖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市河長辦工作人員積極深入村委會及附近鄉村粘貼非法採砂宣傳海報和《萬寧市打擊小規模非法採砂行為工作實施方案》等,並面向村民進行宣傳,說明夜間小規模鏟砂屬違法行為,如建房需用砂,應到城投公司的正規砂場去購買,如發現非法採砂行為要積極舉報,做到群防群治,共同協力打擊河道小規模非法採砂行為。4.建立長效管控機制。一是加強巡查管控力度。結合「河長制」工作,建立以河長牽頭、部門聯動、屬地政府管理的機制,壓實轄區內河湖管護員、六大專項網格員責任,實行常態化巡查,要求網格員與河湖管護員從即日起,每人每天至少兩次,每天夜間不定時進行巡查。二是不定期暗訪。市水務局、市綜合執法局聯合執法小組不定期進行突擊檢查,堅決杜絕移動式、遊擊式、小規模及螞蟻搬家式的非法採砂行為。 無 45 D2HI201908110035 1、對萬寧市禮紀鎮華潤石梅灣九裡小區附近垃圾處理廠的處理結果不滿意,政府回復經監測不存在臭氣排出垃圾廠外符合臭氣排入標準,要求公開監測報告。
2、對垃圾的滲濾液排經海田溪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要求再次對空氣、水進行檢測。
3、要求公開加新自然保護的紅線範圍。 萬寧市 土壤 1、針對「對萬寧市禮紀鎮華潤石梅灣九裡小區附近垃圾處理廠的處理結果不滿意,政府回復經監測不存在臭氣排出垃圾廠外符合臭氣排入標準,要求公開監測報告的問題」核實:①截止8月12日,群眾重複投訴我市垃圾場問題有119個件,每個件我市都高度重視,由包案領導組織了市環衛園林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資源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調查核實,實事求是逐項逐條將調查情況進行反饋,對該場存在的問題列出整改措施進行整改,並分批在市政府網上公開。②據了解,垃圾填埋場有過垃圾裸露覆蓋不及時現象,現已覆蓋整改到位,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垃圾填埋場外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臭味,但該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環境監測報告及監測數據都屬於垃圾填埋場正常工作內容,有第三方監測單位負責實施,報告在局檔案室存檔,複印件在填埋場內,如群眾有需要可以委託小區業主向物業部門或群眾代表到填埋場內了解及複印。
2、針對「對垃圾的滲濾液排經海田溪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要求再次對空氣、水進行檢測的問題」核實:該場是執行《生活垃圾填埋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第9條中的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場應設置汙水處理裝置,生活垃圾滲濾液(含調節池廢水)等汙水經處理並符合本標準規定的汙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後,可直接排放。該場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空氣、水排放口是按垃圾填埋場規範管理要求進行檢測。
3、針對「要求公開加新自然保護的紅線範圍的問題」核實:如群眾需要可以委託華潤小區物業部門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了解加新自然保護的紅線範圍。
該信訪人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1、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2、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3、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4、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無 46 X2HI201908110081 1、萬寧市禮紀鎮萬寧嘉德興盛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嘉德興盛攪拌站用地不合法,未取得排汙許可證、環評手續等一直存在問題;2、碎石料堆沒有遮蓋物覆蓋,運輸車來往揚起大量灰塵,覆蓋到周邊村民的農作物,影響周邊的居民生活;3、攪拌站將汙水排入田中,臭氣燻天,與攪拌站一牆之隔的檳榔樹枯死。 萬寧市 大氣,土壤,水 自接到環保督察移交案件後,2019年8月13日下午,市政府陳東海副市長組織市住建局、市綜合執法局、禮紀鎮政府、市資規局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具體情況如下:
1.用地、排汙許可及環評手續問題。對於萬寧嘉德興盛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嘉德興盛攪拌站用地不合法問題,市綜合執法局已於2019年1月10日對該公司違法用地問題處罰款1412521.2元;2019年4月15日,在市政府關於該攪拌站規劃指標論證報告的批覆(萬府函〔2019〕49號)中,明確了規劃建設指標,項目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用地面積約4.88公頃;2019年8月8日,市資規局發出關於擬徵收該攪拌站土地有關事項的告知書;目前,該宗土地正在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市生態環境保護局提供材料表明,該項目於2009年10月14日獲得萬寧市國土環境資源局關於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萬土環資[2009]618號),已辦理項目環評審批,並於2016年12月29日獲得萬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局關於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意見的函(萬環函[2016]204號),已通過竣工環保驗收;依據《排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納入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按照規定時限申請並取得排汙許可證,未納入的暫不需申請」,《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中沒有攪拌站這個行業,所以暫不需要申請核發排汙許可證。
2.堆料未覆蓋及揚塵問題。現場堆料均使用防塵網進行全覆蓋,配置的洗路車輛、霧炮機、噴淋設備等降塵設施均正常運行,現場未發現揚塵汙染;攪拌站進出道路50米內安裝了灑水噴淋系統進行降水防塵,且有灑水車每天4次按上午及下午定時在攪拌站進出口通向禮紀鎮市政道路的500百多米路段的路面上來回噴灑水進行降塵,同時,該公司長期僱傭當地一村民作為該路段的保潔員每天定時清理衛生清潔。現場未發現灰塵揚起覆蓋到路邊的植被,路邊的植被均正常生長,對周邊的居民生活未造成影響。
3.向田中排汙問題。攪拌站內設置的三級池將廢水沉澱後進行重複利用,汙水經過三級池沉澱排入蓄水池,生活用水經過廢料分離系統處理之後,用於清洗路面、降溫降塵,循環使用。現場未發現汙水排入田中,圍牆外的檳榔樹等植被均未發現枯死現象。
此信訪件反映情況不屬實。 屬實 一、由市資規局按照《市政府關於該攪拌站規劃指標論證報告的批覆》(萬府函〔2019〕49號)文件精神,依法依規加快推進辦理嘉德興盛攪拌站用地的相關手續;
二、由市住建局加強日常監督,舉一反三,確保該攪拌站的揚塵治理措施規範,防塵網覆蓋、除塵裝置、廢料分離處理系統、灑水設備、汙水處理設備(三級沉澱循環利用)等要正常運行。 無 47 D2HI201908110017 萬寧市萬城鎮光明北街振銘洗車場未取得相關證件情況下,擅自亂搭亂建鐵皮棚,洗車、修車產生的油汙廢水直接排入馬路旁邊的低洼地,又髒又臭,已存在6-7年。 萬寧市 水,大氣 8月12日,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有關單位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調查核實。經查,2019年7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為了配合「雙創」工作已經向該信訪件投訴的涉及違法建設的振銘洗車場依法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三天內自行拆除搭建的鐵皮棚。期間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多次前去催促自行拆除,但振銘洗車場一直未履行拆除義務。8月12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已依法強制拆除。
此信訪交辦案件反映情況基本屬實。 屬實 (一)立行立改。2019年8月12日上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萬城鎮、市特警大隊對振銘洗車場進行依法拆除,目前已將振銘洗車場全部拆除完畢,並將場地清理乾淨。由洗車場所產生的油漬汙染源已經消除,不存在繼續汙染情況。
(二)舉一反三,加強網格化監管。市綜合執法局發揮「兩違」網格員作用,舉一反三對全市違法建築加強巡查、管控。
無 48 D2HI201908110012 和樂鎮港北鄉的後海(一個地方)沙灘垃圾遍布,平常無人清理;小海海域的海面上油汙,海裡和海堤上有垃圾,在沙灘焚燒、填埋垃圾。 萬寧市 海洋,土壤,大氣 經現場查看,發現後海沙灘是有垃圾,小海海域的海面上有油汙,海裡和海提上有垃圾,有沙灘焚燒、填埋垃圾的現象。(一)港北後海沙灘是有垃圾,原因是受季風影響,海水潮漲潮落總會帶些垃圾到岸邊。因此群眾反映的此問題基本屬實。
(二)群眾反映小海海域的海面上有油汙,海裡和海提上有垃圾,在沙灘焚燒、填埋垃圾。群眾反映的問題屬實。 屬實 (一)萬寧市和樂鎮政府立即組織幹部、黨員、群眾、志願者進行後海沙灘衛生大整治,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每日組織人員到沙灘上進行保潔並插告示牌,嚴禁村民和遊客到沙灘上燒烤丟垃圾。
(二)市海洋與漁業監察大隊已派員到港北後海進行油汙清理,並在港北港聘用4名保潔員,其中2名負責清理海漂垃圾,其餘2名負責清理碼頭岸上垃圾。
(三)市海洋與漁業監察隊已購置油桶,在港北港設置收集油汙點,油桶滿之後再另行購買新的油桶,待和樂汙水處理廠建成後,再統一將油汙運往汙水處理廠處理。
(四)萬寧市和樂鎮政府加大宣傳力度,利用村中廣播、懸掛橫幅、召開會議等方式進行大面積宣傳,有效提高群眾的環保意識和法律意識。市海洋與漁業監察大隊已在港北港設置「嚴禁一切船舶往海裡傾倒油汙、垃圾等廢棄物,違者重罰」告示牌;告知群眾垃圾油汙收集點,有效增強廣大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
(五)加強網格化管理,加大網格巡查力度,發揮網格員作用,確保全天侯定點不定時巡查。對轄區內亂扔垃圾的行為堅決制止,焚燒和填埋垃圾的行為堅決做到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扣人,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無 49 D2HI201908110060 五指山市通什鎮山莊路A8酒吧在營業期間晚上9點-2點,晚上11點之後音樂較吵,附近50米內的居民能感覺到音樂的震感,影響居民的正常休息。建議安裝隔音棉降低噪音和震感。 五指山市 噪音 2019年7月22日晚23:50分,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旅遊文化廣電體育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趕赴A8酒吧進行調查處理,並對信訪投訴件中涉及噪音汙染的A8酒吧進行監測。經對A8酒吧周邊四個點位進行噪音檢測,其中項目東南側(1#)背景值dB(A)53.2;監測值dB(A)57.1;排放值dB(A)55;夜間執行標準dB(A)50;評價結果超標。項目西南側(3#)背景值dB(A)47.1;監測值dB(A)53.1;排放值dB(A)52;夜間執行標準dB(A)50;評價結果超標。經過調查酒吧超標的主要原因是原隔音設施老化,在後側通道處隔音牆體破損,並堆有易產生噪音的雜物。 屬實 針對A8酒吧噪音超標的行為,五指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已於2019年7月22日立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和《海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責令該酒吧立即停業整改,採取降噪措施,消除噪音汙染;並依法對該酒吧進行行政處罰。目前該酒吧正在積極整改中,待該酒吧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聯合市生態環境局、市旅文局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和監測,確保噪聲不超標,整改到位。 無 50 D2HI201908110001 質疑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廠產生的滲濾液去向。 澄邁縣 土壤,水 (一)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
(二)正在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屬實 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無 51 D2HI201908110002 1、群眾認為垃圾焚燒廠不進行垃圾分類,燃燒不充分會產生二噁英。2、海南益豐達醫療用品有限公司擴容設備沒有召開聽證會。3、希望對垃圾場周邊水、土的環境質量開展監測。 澄邁縣 土壤 (一)據了解,群眾對垃圾進行初步分類,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市政部門收集時再對垃圾初步進行篩選,在焚燒過程中,發現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大件垃圾或不可焚燒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再次進行挑選。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經走訪查閱垃圾焚燒廠《爐渣熱灼減率檢驗報告》《二噁英排放檢測報告》,焚燒廠的垃圾燃燒後的爐渣熱灼減率均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均≤5%,未發現出現燃燒不完全的記錄。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24小時實時監控,如出現存在汙染物超標排放的,環境主管部門將第一時間進行現場調查,對超標排放行為立案查處。
(三)海南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擴容項目尚處於計劃階段,前期準備工作正在辦理,尚未進行到環評審批和召開聽證會的階段。
(四)正在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屬實 (一)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對焚燒爐運行情況加強監督。
(四)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五)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我縣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其進行抽樣檢測。
(六)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七)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無 52 D2HI201908110003 1、澄邁大豐鎮富力紅樹灣小區東北方向的垃圾焚燒廠和周邊有幾個大煙囪,不定時冒黑煙。2、當地村民經常燒荒,花場村經常燒垃圾,花場村內產生的汙水直接排入連通水庫和大海的河流。3、鹽丁村廟宇內經常有人放炮。 澄邁縣 大氣,水,土壤 (一)大煙囪排放企業
1.海口電廠:4臺機組均在運行中,3座煙囪均未發現冒黑煙;環保設施和在線監控設備正常運行,調閱今年以來在線監控記錄未發現超標排放。
2.焚燒發電廠:一、二期項目均在運行中,2座煙囪均未發現冒黑煙;環保設施和在線監控設備正常運行,調閱今年以來在線監控記錄未發現超標排放。海口市環境監測站每季度對該廠汙染物監測一次,監測結果在海南省汙染源環境信息公開發布系統及澄邁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
3.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項目在運行中,未發現煙囪冒黑煙現象;環保設施和在線監控設備正常運行,調閱今年以來在線監控記錄未發現超標排放。2019年5月19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浙江中通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煙氣進行監督性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4.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該廠1﹟、3﹟、4﹟生產線處於停產狀態,僅2﹟生產線在生產,未發現煙囪冒黑煙現象;環保設施和在線監控設備正常運行,調閱今年以來在線監控記錄未發現超標排放。
(二)富力紅樹灣小區周邊村莊
現場檢查未直接發現村民燒荒和焚燒垃圾現象,大部分村民群眾知道禁止焚燒秸稈和垃圾的宣傳,但還是存在少數村民為圖方便而隨意焚燒秸稈和垃圾。
(三)花場村生活汙水
花場村委會下轄的2個自然村生活汙水治理工程正在建設中。
(四)鹽丁村廟宇
經了解,根據當地風俗,村民們每月的初一、初二、十五、十六以及傳統節日村民們會祈福、燃放煙花鞭炮;村中有紅白喜事或外出人員不定時到公廟祭祖、並燃放炮竹。 屬實 (一)所在地大豐鎮、福山鎮加大全面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和垃圾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的環保意識,同時加強鎮村兩級巡查,加大對重點區域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勸阻、查處違規行為,確保巡查全覆蓋、無盲區、無死角。
(二)督促施工單位加快花場村生活汙水治理工程建設。確保2019年8月底前實現汙水截流處理。
(三)針對鹽丁村公廟燃放爆竹問題,一是加強宣傳引導,將燃放的爆竹嚴格控制在1000頭及以下,並禁止在居民休息時間段燃放;二是澄邁縣大豐派出所配合大豐鎮政府在清明等祭祀日期間每日安排1名民警或協警參與值班,檢查村民進廟祭祀時燃放的鞭炮是否符合燃放標準,禁止群眾燃放超標準爆竹。三是是澄邁縣大豐派出所在清明節期間帶領聯防隊員到鹽丁村寺廟周邊開展巡邏,在勸阻群眾不得燃放超標準的煙花爆竹的同時,鼓勵群眾使用電子鞭炮等環保產品。 無 53 D2HI201908110010 顏春嶺海口市垃圾焚燒廠和垃圾填埋場未達標排放,汙染水、空氣、土壤;質疑滲濾液的去向。 澄邁縣 土壤,水,大氣 (一)焚燒發電廠已按照環評要求安裝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在線監控系統,24小時實時監控,經調閱在線數據,汙染物達標排放。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與爐渣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二)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同時,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此外,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已完成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
(三)2019年上半年園區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9%,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27ug/m³。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13ug/m³,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四)正在開展對垃圾處理場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二)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無 54 D2HI201908110023 近日景園小區臭味燻天,懷疑是從神州車用沼氣有限公司散發出來的臭味。除此之外,偶爾也能聞到從顏春嶺填埋場、周邊幾家飼料廠和幾家農藥廠散發出來的臭味。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神州沼氣的儲罐封閉式儲存,現場未發現臭味產生,該公司餐廚車間接收物料鬥處捲簾門,因控制線路故障,導致短時間無法自行關閉,引起部分臭氣外溢,現場已要求立即進行整改,現已恢復正常使用。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三)遠生漁業、海壹飼料等企業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對汙控管理的要求不嚴,生產車間及原料倉庫等易產生臭氣的區域缺乏管理,門、窗沒有及時關閉,導致臭氣外逸現象仍時有發生。
(四)利蒙特於2002年7月20日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按照環評文件的要求安裝環保設施。2006年9月22日,已通過環保竣工驗收。2019年5月17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廢氣進行採樣檢測,根據《檢測報告》(編號:CECE19051711/A)的檢測數據,廢氣達標排放。
(五)博士威產生廢氣屬於有組織排放,生產車間安裝了UV光催化淨化器2套,活性炭吸附器2套,布袋式除塵器1套以及配套的集氣罩、管道,產生的廢氣經過UV光解加活性炭吸附處理和脈衝布袋式除塵器處理達標排放。2019年6月3日至5日,委託海南綠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博士威進行採樣檢測,根據《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NLY[檢]201906001)檢測結果,廢氣達標排放。
(六)正業中農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廠界周邊無明顯農藥氣味。 屬實 (一)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
(二)老城經濟開發區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加大對遠生漁業、海壹飼料及區內其他飼料生產企業廠界臭氣巡查及檢測密度,每周開展2次以上夜間巡查,每月至少對區內2家以上飼料廠進行抽樣檢測,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對超標排放行為嚴厲查處。
(五)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六)加強對博士威、正業中農周邊環境的巡查力度,發現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及時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七)垃圾處理場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八)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九)今年以來已對區內飼料廠開展廠界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臭氣濃度檢測共計15次,對涉嫌超標排放的一家企業進行立案查處,5月23日,對完成整改的遠生漁業廠界臭氣進行複測,複測結果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十)正業中農已經對工人開展專門培訓,並安排專員監督工人規範作業情況。
(十一)已將正業中農列入重點巡查企業,將持續定期開展巡查。
(十二)7月17日,已委託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進行檢測,待檢測報告完成後,再將根據檢測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無 55 D2HI201908110029 澄邁縣老城鎮藏龍福地距離垃圾填埋場1.2公裡,每日臭氣燻天,小區隔壁的正業中農農藥廠,農藥味嗆鼻,存在安全隱患。南邊一牆之隔是中航特玻廠,晚上排汙,晚上作業產生噪音,影響居民休息,廠區內存在危險品,有安全隱患。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經核查,信訪人反映的臭氣來源,應該為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經現場核實,正業中農存在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等問題。7月11日,委託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進行檢測,已收到《監測報告》(國為監字2019-WT-188號),檢測數據顯示臭氣超標。
(三)正業中農生產中主要涉及的化學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用作農藥生產的助溶劑。公司設置溶劑罐區,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現有二甲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m³;甲醇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m³;醋酸仲丁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50m³。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定,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2015年12月該公司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海南中安科安全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對該公司老城工廠的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安全評價,評價結論為: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四)中航特玻公司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行為。2019年8月6日,已委託第三方公司對中航特玻廠界噪聲進行檢測,已收到檢測報告,結果顯示為達標。
(五)中航特玻玻璃生產一線、三線及四線均處於停產狀態,現僅二號線繼續維持生產。因工藝需要,公司使用少量氫氣,目前廠區內有兩個100立方米氫氣儲罐(檢測合格時間為2016年,下次檢測時間為2020年)。氫氣製備間內設置有氫氣洩露檢測報警器,能夠立即將洩露信號傳輸至值班室。人員配備可攜式可燃氣體洩露報警儀進行巡檢和作業。 屬實 (一)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老城經濟開發區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從嚴查處正業中農超標的違法違規行為。
(五)已製作詢問筆錄,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同時,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六)垃圾處理場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現象得到有效控制。
(七)已按計劃開展對處理場作業的強化檢查工作。
(八)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九)7月17日,已委託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達標。
(十)正業中農已經對工人開展專門培訓,並安排專員監督工人規範作業情況。 無 56 D2HI201908110031 老城垃圾填埋場堆放垃圾,垃圾焚燒廠不能消化垃圾存量,堆放的垃圾產生的滲濾液,通過暗溝、暗管偷排,運營管理不當,對地下水造成汙染。 澄邁縣 土壤,水 (一)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超出處理能力的每天1000餘噸垃圾需運往垃圾處理場填埋處理。焚燒發電廠目前只處理新產生的生活垃圾,尚不能處理存量垃圾。
(二)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最終流入老城開發區西區汙水處理廠。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實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記錄顯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此外,經現場排查,未發現偷排現象。
(三)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的情況,委託第三方正在開展系統性調查工作。 屬實 (一)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加快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的系統性調查工作,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四)正全面加快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系統性調查工作,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今年8月底前完成。 無 57 D2HI201908110032 1、群眾反映在正業中農公司旁的道路(藏龍福地小區西邊的路)上依舊能聞到異味。2、質疑海口市垃圾填埋場生態修復工程的文件,要求提供具體的修復時間表;3、每天依舊有垃圾車進出,滲濾液汙染依舊存在;質疑用覆膜的覆蓋是否能徹底的解決問題。 澄邁縣 土壤,水,大氣 (一)正業中農存在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等問題。7月11日,委託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進行檢測,檢測數據顯示臭氣超標,已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針對該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縣生態環境局已立案查處。2019年7月17日,對該公司臭氣超標情況進行複測,複測結果為達標排放。近期夜間巡查人員對該公司周邊環境巡查時未聞到臭味。
(二)關於信訪「質疑海口市垃圾填埋場生態修復工程的文件,要求提供具體的修復時間表」問題,垃圾處理場生態修復工程的文件是經專家科學論證後制定的,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目前,垃圾處理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設計標高。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使用之前,垃圾處理場處理場尚不能進行封場,部分垃圾仍需運至垃圾處理場進行填埋處理,故無法確定生態修復時間表。
(三)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通過調閱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經現場詳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問題。
(四)經核查,採用覆膜的覆蓋填埋垃圾能有效防止臭氣外逸,以及防止雨水進入填埋垃圾。 屬實 (一)加快對正業中農臭氣超標排放行為的處罰。
(二)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三)縣生態環境局已完成製作調查筆錄,計劃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四)已完成編制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方案,並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後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無 58 D2HI201908110034 澄邁老城鎮南二環存在噪音汙染,建議在路面鋪上瀝青,裝上限速牌,裝上限速帶,限制大貨車通行時間。 澄邁縣 噪音 (一)經核查,2016年和2017年在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期間,老城經濟開發區為緩解城區交通壓力,限制了貨運車輛行徑南海大道,並設置了部分繞行提示牌,因此由大豐互通途徑老城前往海口車輛均由原來可行駛的南二環路和南一環路只能繞行南二環路,造成南二環路行駛車輛增多,期間對南二環路部分居民造成一定程度的噪音汙染。在225國道(南海大道路段)和G98高速公路先後恢復正常通車後,老城經濟開發區和交警大隊多次召開協調會,已拆除主要路段的繞行提示牌,恢復所有車輛自由選擇正常通行,經過南二環路行駛車輛逐漸減少。但有部分司機形成習慣,仍然從南二環路行駛,南二環路行駛車輛較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之前有所增多。
(二)關於信訪件反映的「建議在路面鋪上瀝青,裝上限速牌,裝上限速帶,限制大貨車通行時間」問題,經核查,在路面鋪上瀝青不符合該道路設計要求和標準;交警大隊將加裝南二環路段測速卡口,對超速車輛進行查處;排查路段指示標牌,對不完善的地方協調相關部門進行整改;聯合相關部門對周邊企業進行走訪,強調文明駕駛;加強道路建設、驗收階段的監管力度,避免交通標識出現不規範、不完善問題;南二環路屬於老城開發區交通幹道,目前沒有規定限制大貨車通行時間。 屬實 交警大隊每晚安排警力對已養成習慣行經南二環往青龍路方向的車輛進行人工引導告知轄區全部道路恢復正常通行,目前,所有車輛自由選擇正常通行,避免了對南二環路部分居民造成一定程度的噪音汙染的情況。制定了道路安裝限速牌和設置限速帶方案。 無 59 D2HI201908110043 澄邁老城顏春嶺填埋場對周圍水、土壤、空氣、農作物產生嚴重汙染,離居民區較近。 澄邁縣 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一定緩解。
(三)正在開展對垃圾處理場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四)2019年上半年園區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9%,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27u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13u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五)垃圾處理場規定的範圍內不存在居民區,且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老城開發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 屬實 (一)由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
(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五)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六)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七)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無 60 D2HI201908110044 1、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醫療垃圾場昨天下午5點至7點之間排放濃煙,小區內遊泳池內常見黑煙。
2、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老城鎮居民飲用水是由盈濤水廠提供的,要求對該廠的水質進行監測。 澄邁縣 水,土壤 (一)關於信訪「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醫療垃圾場昨天下午5點至7點之間排放濃煙,小區內遊泳池內常見黑煙」問題,調查組進行了現場檢查,益豐達項目廢氣排放治理設施運轉正常。經調閱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超標的現象。近年來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老城經濟開發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9年上半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9%,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27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3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未出現大氣環境被嚴重汙染的情況。
(二)老城供水廠運營期間嚴格按照《城鎮供水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58-2009)》中關於水質檢測項目和頻率要求,對管網末梢水及出廠水進行檢測。具體檢測情況如下:在出廠泵房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3項主要指標進行實時檢測;每日對出廠水及原水進行一次自檢,檢測項目共10項;每月對出廠水、管網水及管網末梢水進行兩次自檢,檢測項目共23項;每年委託第三方對出廠水計管網末梢水進行不少於兩次檢測,檢測項目共29項。經調閱相關檢測報告,自老城供水廠投入運營至今,出廠水、管道水及管道末梢水水質主要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屬實 加強對益豐達的巡查和環保監管工作,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已將益豐達列入重點巡查企業,定期開展巡查。 無 61 D2HI201908110045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焚燒廠超期限使用,懷疑滲濾液偷排且汙染土壤。 澄邁縣 土壤 (一)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設計標高。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仍需繼續依託海口垃圾處理場處理生活垃圾。此外,垃圾焚燒發電廠不存在超期使用問題。
(二)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存在偷排滲濾液情況。
(三)已開展垃圾處理場及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屬實 (一)建成投運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三)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無 62 D2HI201908110047 質疑顏春嶺垃圾焚燒廠滲濾液去年被抽乾後的去向,質疑滲濾液已偷排。 澄邁縣 土壤,水 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屬實 (一)垃圾處理場混雜著汙水的外排雨水超標情況。
(二)對垃圾處理場的超標問題進行立案查處。 無 63 D2HI201908110052 澄邁老城顏春嶺垃圾場存在水、大氣、土壤的汙染。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滲濾液均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數據,未發現存在超標汙染環境的情況。
(二)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及周邊地下水和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三)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一定緩解
(四)2019年上半年園區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9%,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27u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13u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屬實 (一)由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
(二)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五)垃圾處理場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六)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七)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無 64 D2HI201908110056 近日老城的海口醫療垃圾處理中心冒黑煙,汙染嚴重。 澄邁縣 土壤,大氣 經核查,從近兩年的跟蹤檢查顯示,益豐達項目生產系統工況不穩定,關於信訪「益豐達從8月10日開始冒黑煙」問題,近期相關部門將委託第三方採樣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屬實 (一)委託中材地質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對益豐達開展環境管理現狀調研,查找生產系統不穩定的主要原因,並根據調研報告督導益豐達進行整改。
(二)委託第三方進行採樣檢測,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三)已將益豐達列入重點巡查企業,將持續定期開展巡查。
(四)《海口醫療廢棄物處置中心環境管理現狀調研報告》已經編制完成,益豐達正在根據報告要求制定整改計劃,預計8月底前完成整改計劃並啟動整改工作。 無 65 D2HI201908110057 1、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場滲濾液無法達標排放汙染地下水和土壤,顏春嶺垃圾焚燒廠燃燒不充分,產生飛灰、重金屬、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的物質汙染空氣。2、醫療垃圾未規範處理,存在安全隱患。3、幾十家汙染企業(沼氣、農藥、飼料廠等),排放的工業廢氣廢水嚴重汙染環境。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滲濾液均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經現場核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漏排現象。
(二)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的系統性調查工作。
(三)經調閱焚燒發電廠近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曲線,確認爐膛溫度基本保持850℃以上,設備穩定運行。且焚燒爐煙氣排口均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對主要排放指標實時監控,件調閱監測記錄,未發現排放異常現象。根據《檢測報告》(華環檢測字〔二噁英〕2019第174號、華環檢測字〔二噁英〕2019第186號)的檢測數據,二噁英達標排放。
(四)信訪人反映的飛灰是指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的布袋除塵器捕獲的含有重金屬的固體汙染物。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五)醫療焚燒處理是一種高溫熱處理技術,是將醫療廢物中的可燃成分與空氣中的氧進行燃燒反應,將可燃部分轉換成惰性殘渣的過程。通過高溫焚燒,醫療廢物中的有機物被分解、帶惡臭的有害物質被消除,細菌、病菌和病毒被徹底消滅,徹底實現醫療廢物的無害化。醫療廢物中的無機成分,通過焚燒轉化為無害的惰性殘渣,採用固化處置後送至處理場進行填埋處置,其體積只有原有的5—20%,最大限度實現減量化。在焚燒爐及煙氣處理設備正常運轉時,焚燒煙氣中的汙染物排放濃度低於相應的排放標準限值,且項目周圍居民較少且相距較遠,對周邊居民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六)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老城開發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
(七)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二)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66 D2HI201908110059 老城鎮玉堂村委會的新辦公大樓後方,(從雷公廟東南側小路進去)有一家佳佳塑料製品廠,廠房不密封,晚八點開始生產,臭味嚴重影響周圍群眾的生活。質疑該廠是否通過相關審批程序,是否屬於違建。 澄邁縣 大氣
經現場核實,並調閱相關材料,佳佳塑料製品廠有2棟1層鋼結構廠房不具備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保健手續,屬於違法建築,已錄入海南省「兩違」調查摸底和分類處置系統中,編號分別為CM101C07901、CM101C07902。已對該廠實施斷電。 屬實 (一)已採取斷電措施關停企業。
(二)該企業已關停。
(三)下一步開發區城建局將根據澄邁縣「兩違」圖斑處置計劃依法依規對該廠進行查處。 無 67 D2HI201908110061 1、盈濱半島盈濱路東北邊榮山河的內海受到汙染,盈濱村生活汙水和周圍魚塘養殖廢水通過排汙口排放(在魯能小區靠近榮山河)。2、未經過分類直接混合垃圾進行焚燒產生汙染,周圍有很多社區,人口密集。顏春嶺垃圾填埋場一期二期的垃圾已經堆積如山,臭味燻天,滲濾液滲入地下,汙染地下水和土壤,填埋場使用過程缺失監管,填埋場違規操作,場內的沼氣排管腐蝕嚴重、年久失修,覆膜引發沼氣燃爆的隱患客觀存在。5月25日填埋場著火,雨水混合流到山下,滲入地下,汙染地下水,附近有一個盈濤水廠,擔心會受到汙染。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關於信訪「盈濱村生活汙水和周圍魚塘養殖廢水通過排汙口排放」問題,經核查,魚塘現已停止養魚;盈濱村汙水截汙工程正在計劃中,預計工程建成後,將大大改善周圍環境。
(二)關於信訪「未經過分類直接混合垃圾進行焚燒產生汙染」問題,市政部門收集垃圾時將垃圾初步進行篩選,在焚燒過程中,會先分類挑選出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大件垃圾。
(三)調查組現場調閱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記錄,數據顯示爐膛溫度基本保持在850℃以上,在高溫環境下,燃燒後的爐渣中不會含有任何塑料物質,產生的爐渣經分選取出金屬物質後在垃圾處理場安全填埋,符合垃圾填埋規範及項目環評報告的相關要求。經查閱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爐渣熱灼減率檢驗報告》,垃圾焚燒發電廠的垃圾燃燒後的爐渣熱灼減率均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均≤5%,未發現出現燃燒不完全的記錄。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治汙設施正常運轉,且安裝煙氣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現場調閱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此外,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四)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均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廠區內其他工業汙水及生活汙水由自建汙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後進行中水回用,不外排,未發現該廠汙水偷排導致汙染地下水的現象。
(五)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六)正在進行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的系統性調查工作。
(七)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處理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失火後,處理場和海口市環衛局相關負責人到現場指揮滅火工作,消防人員在開展滅火過程中產生大部分消防水進入垃圾山並隨著滲濾液一起進入滲濾液汙水處理站處理,少量消防水排到臨時應急溝內,再用泵抽到罐車內,然後及時運輸到滲濾液汙水處理站處理,應急溝內的土壤被運往垃圾填埋區進行安全填埋,未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八)盈濤供水廠運營期間嚴格按照《城鎮供水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58-2009)》中關於水質檢測項目和頻率要求,對管網末梢水及出廠水進行檢測。具體檢測情況如下:1.在出廠泵房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3項主要指標進行實時檢測;2.每日對出廠水及原水進行一次自檢,檢測項目共10項;3.每月對出廠水、管網水及管網末梢水進行兩次自檢,檢測項目共23項;4.每年委託第三方對出廠水計管網末梢水進行不少於兩次檢測,檢測項目共29項。經調閱相關檢測報告,自老城供水廠投入運營至今,出廠水、管道水及管道末梢水水質主要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屬實 (一)盈濱村汙水截汙工程已委託第三方完成項目方案設計初稿。
(二)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的可能性。
(三)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並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四)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廣東順德瑞祥格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1.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2.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3.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4.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五)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六)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七)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八)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九)盈濱村汙水截汙工程正在進行報批。
(十)垃圾處理廠填埋區沼氣導流管目前已增設至75口沼氣收集井以及購置30個滅火器,渣土100噸。垃圾處理廠填埋區沼氣導流管優化工作已經完成,防火設施均已布置到位。防雷設施方案已制定,正在進行相關報批。由於目前正在建設的擋牆工程對設施安裝有一定影響,因此,需待擋牆建設完成後方能實施,計劃於2020年3月前完成。
(十一)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十二)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根據《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QT-201904050)數據顯示,臭氣達標排放。
(十三)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68 D2HI201908110065 1、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臭味燻天,填埋場使用過程缺失監管,填埋場違規操作,填埋場高達112米以上,使用年限為10年,目前已超限使用,滲濾液防滲膜已老化破損,垃圾滲濾液汙染地下水和土壤。顏春嶺垃圾焚燒廠燃燒不充分,產生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的物質汙染空氣。2、小區一牆之隔有一家正大農藥廠存有苯和二甲苯等化學藥劑罐,有安全隱患。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該場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未超過設計標高。
(三)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滲濾液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流入老城開發區西區汙水處理廠。經調閱在線監控系統數據,未發現滲濾液排放超標的情況。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漏排現象。
(四)關於「滲濾液防滲膜已老化破損,垃圾滲濾液汙染地下水和土壤」問題,該信訪件所稱的滲濾液防滲膜應為鋪在垃圾處理場填埋區較深層的膜,防滲膜為垃圾處理場專用,防止滲濾液下滲汙染土壤水源。經現場核查後沒有發現破損現象。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委託第三方正開展系統性調查工作。
(五)焚燒發電廠已按照環評要求安裝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在大氣汙染物排放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實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數據,未發現超標排放廢氣現象。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兩次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二噁英超標排放現象。該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目前尚未有搬遷計劃。
(五)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經調閱記錄,記錄顯示爐膛溫度均保持850℃以上,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六)正業中農生產中主要涉及的化學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用作農藥生產的助溶劑。該公司設置溶劑罐區,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現有二甲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立方;甲醇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立方;醋酸仲丁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50立方。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定,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2015年12月正業中農委託海南中安科安全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對該公司老城工廠的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安全評價,評價結論為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目前因該廠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已製作詢問筆錄,將責令停產整頓並進行查處。 屬實 (一)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由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如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四)完成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的系統性調查工作,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無 69 D2HI201908110067 群眾認為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場的整改沒有效果,顏春嶺垃圾場規劃不當離居民區較近,超期服役8年,垃圾燃燒不完全,且不進行分類焚燒,飛灰和滲濾液汙染嚴重。垃圾場離老城的自來水廠較近,擔心會汙染到自來水廠的水質。垃圾山5月份發生過火災,周邊有化工廠,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澄邁縣 土壤,水,大氣 (一)對生態環境部執法局發現的12個問題,我區對整改情況及時進行跟蹤,目前,海口市垃圾焚燒發電廠未定期對故障時長統計分析、活性炭噴射不穩定、焚燒發電廠煙氣自動監測運維不到位、飛灰處理方式存在運營現狀與環評文件不符等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生產線運行穩定不夠、飛灰固化設施沒有計量裝置、焚燒爐渣堆場遮蓋措施簡陋等3個問題已完成部分整改。顏春嶺垃圾填埋場未及時監測和防控場界臭氣濃度、填埋作業不規範、覆蓋措施不完善等3個問題已完成整改;填埋場填埋堆體整形不規範、雨洪導排措施不規範等2個問題已完成部分整改。對部分完成整改的內容持續進行跟蹤。切實把垃圾處理場,焚燒發電廠存在問題整改到位。
(二)垃圾處理場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證明該項目並不存在選址不當問題。
(三)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四)經調閱焚燒發電廠近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曲線,確認爐膛溫度基本保持850℃以上,設備穩定運行。且焚燒爐煙氣排口均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對主要排放指標實時監控,件調閱監測記錄,未發現排放異常現象。
(五)經向海口市園林環衛局了解,海口市屬於全國46個垃圾分類重點城市之一,2018年出臺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對生活垃圾實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它垃圾」四分類。目前分別在秀英區海秀街道、龍華區濱海街道、瓊山區鳳翔街道和美蘭區和平南街道開展在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建設。今年年底前,海口市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同時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加快配套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計劃建設處理能力1200噸/日的垃圾分類資源化分選中心項目和600噸/日的餐廚廢棄物處理擴容項目,建成後將有效減少海口市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量。
(六)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飛灰屬於危險廢物,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後進行螯合處理,最後進入垃圾處理場安全填埋。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煙氣裝有在線監測,對其中的顆粒物含量進行實時監測,煙氣中的重金屬含量每月委託第三方開展一次監測,通過調閱在線監測數據及檢測報告,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現象。
(七)海南盈濤水務有限責任公司老城供水廠運營期間嚴格按照《城鎮供水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58-2009)》中關於水質檢測項目和頻率要求,對管網末梢水及出廠水進行檢測。具體檢測情況如下:在出廠泵房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3項主要指標進行實時檢測;每日對出廠水及原水進行一次自檢,檢測項目共10項;每月對出廠水、管網水及管網末梢水進行兩次自檢,檢測項目共23項;每年委託第三方對出廠水計管網末梢水進行不少於兩次檢測,檢測項目共29項。經調閱相關檢測報告,自老城供水廠投入運營至今,出廠水、管道水及管道末梢水水質主要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八)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九)垃圾處理場周邊的化工廠是指神州沼氣。神州沼氣位於垃圾處理場北側,中間隔著南二環路。海南神州沼氣6個罐體分別為2個厭氧發酵罐,2個滲瀝液厭氧發酵,1個肥料罐,1隻沼氣緩衝罐(甲烷濃度55%-65%), 提純壓縮後的成品生物天然氣不在廠區儲存。2018年12月聘請資質單位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顯示,該項目的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滿足該項目安全生產的需要。 屬實 (一)科學編制垃圾處理場的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前期準備工作,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
(三)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起火的可能性。
(四)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五)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七)垃圾處理廠填埋區沼氣導流管優化工作已經完成,防火設施均已布置到位。防雷設施方案已制定,正在進行相關報批。由於目前正在建設的擋牆工程對設施安裝有一定影響,因此,需待擋牆建設完成後方能實施,計劃於2020年3月前完成。
無 70 D2HI201908110071 澄邁老城鎮南二環路的醫療垃圾焚燒廠,該廠未批先建,該廠的擴建項目無手續,從8月10日開始冒黑煙。 澄邁縣 土壤,大氣 (一)益豐達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項目正式運行投產後也通過了竣工環保驗收,舉報件所反映該廠未批先建情況不屬實。
(二)海南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擴容項目處於計劃階段,尚未實施,目前正在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未進行到召開聽證會的階段。
(三)經核查,從近兩年的跟蹤檢查記錄顯示,益豐達項目生產系統工況不穩定,關於信訪「益豐達從8月10日開始冒黑煙」問題,近期相關部門將委託第三方採樣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屬實 (一)委託中材地質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對益豐達開展環境管理現狀調研,查找生產系統不穩定的主要原因,並根據調研報告督導益豐達進行整改。
(二)近期委託第三方進行採樣檢測,如發現煙氣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三)已將益豐達列入重點巡查企業,將持續定期開展巡查。
(四)《海口醫療廢棄物處置中心環境管理現狀調研報告》已經編制完成,益豐達正在根據報告要求制定整改計劃,預計8月底前完成整改計劃並啟動整改工作。 無 71 D2HI201908110072 澄邁老城鎮的中正農藥廠和小區僅一牆之隔,廠區裡有大量的化學物品,味道較重,存在安全隱患。中航特玻廠裡有大量的氫氣罐,晚上偷排濃煙,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澄邁縣 大氣 (一)經核查,正業中農的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7月11日,老城開發區委託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進行檢測,《監測報告》(國為監字2019-WT-188號)顯示檢查結果臭氣超標。
(二)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中主要涉及的化學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用作農藥生產的助溶劑。公司設置溶劑罐區,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現有二甲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m³;甲醇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m³;醋酸仲丁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50m³。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定,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該公司聘請資質單位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現狀評價報告》(2019年5月版)。報告顯示,該公司風險在可控範圍內,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但因該廠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縣環境監管部門已對該公司違法行為製作詢問調查筆錄,責令該公司停產整頓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三)中航特玻玻璃生產一線、三線及四線均處於停產狀態,現僅二號線繼續維持生產。因工藝需要,公司使用少量氫氣,目前廠區內有兩個100立方米氫氣儲罐(檢測合格時間為2016年,下次檢測時間為2020年)。氫氣製備間內設置有氫氣洩露檢測報警器,能夠立即將洩露信號傳輸至值班室。人員配備可攜式可燃氣體洩露報警儀進行巡檢和作業。發現中航特玻沒有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
(四)中航特玻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大氣汙染物行為。 屬實 (一)下一步將對正業中農臭氣超標違法行為製作詢問調查筆錄,下達行政處罰文書,如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將啟動按日計罰。
(二)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三)加強對正業中農周邊環境的巡查力度,對涉嫌大氣汙染物超標排放行為及時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四)已責令中航特玻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
(五)已對正業中農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六)正業中農已經對工人開展專門培訓,並安排專員監督工人規範作業情況。
(七)已將中航特玻、正業中農列入重點巡查企業,將持續定期開展巡查。
(八)中航特玻已開展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相關工作。 無 72 D2HI201908110075 1、澄邁老城鎮的中正農藥廠和小區僅一牆之隔,廠區裡有大量的危險化學罐體群,農藥味道較重,存在安全隱患,廠裡生產的除草劑是高危致癌物。中航特玻廠裡有大量的氫氣罐群,去年發生過安全事故,晚上偷排廢氣,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2、垃圾填埋場颳風下雨時垃圾薄膜就被破壞,滲濾液汙水就會橫流。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中主要涉及的化學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用作農藥生產的助溶劑。公司設置溶劑罐區,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現有二甲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m³;甲醇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m³;醋酸仲丁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50m³。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定,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該司聘請資質單位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現狀評價報告》(2019年5月版)。報告顯示,該公司風險可以控制,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但因該廠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已製作詢問筆錄,將責令停產整頓並進行查處。
(二)正業中農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廠界周邊無明顯農藥氣味。7月11日,委託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進行檢測,已收到《監測報告》(國為監字2019-WT-188號),檢查結果臭氣超標。下一步將製作筆錄,下達處罰文書,如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將啟動按日計罰。
(三)中航特玻玻璃生產一線、三線及四線均處於停產狀態,現僅二號線繼續維持生產。因工藝需要,公司使用少量氫氣,目前廠區內有兩個100立方米氫氣儲罐(檢測合格時間為2016年,下次檢測時間為2020年)。氫氣製備間內設置有氫氣洩露檢測報警器,能夠立即將洩露信號傳輸至值班室。人員配備可攜式可燃氣體洩露報警儀進行巡檢和作業。發現中航特玻沒有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
(四)2018年7月31日下午,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發生一起有限空間作業造成2人窒息死亡事故。事故調查組查明了事故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總結了事故教訓。中航特玻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實工作。
(五)中航特玻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行為。
(六)經核實,8月3日受「韋伯」颱風的影響,垃圾處理場填埋區覆蓋的部分塑料膜被掀起和破壞,造成臭氣外溢影響周圍環境。
(七)目前填埋庫區正在進行雨汙分流改造,已對垃圾進行全面覆蓋,雨量大時,庫區部分表層水會順著路面管道流出,並不是信訪人所反映的滲濾液外流。
(八)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滲濾液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經現場核查,未發現滲濾液橫流現象。 屬實 (一)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二)依法對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立案查處,責令其進行整改,並跟蹤整改進度。
(三)責令垃圾處理場對部分被掀起和破壞的塑料膜進行搶修。
(四)對填埋庫區雨汙分流工作進行督導,確保該工程按計劃於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已責令中航特玻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
(六)已對正業中農作執法筆錄,並依法進行查處,督促其整改。
(七)正業中農已經對工人開展專門培訓,並安排專員監督工人規範作業情況。
(八)垃圾處理場已完成被掀起和破壞部分塑料膜的搶修工作。
(九)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正在有序開展,符合序時進度。
(十)中航特玻已開展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相關工作。 無 73 X2HI201908110008 澄邁老城顏春嶺垃圾場滲濾液滲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汙染。 澄邁縣 水,土壤 (一)8月1日受「韋伯」颱風的影響,垃圾處理場少部分垃圾滲濾液外流,縣生態環境局已對垃圾處理場外流的汙水進行取樣並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為超標。
(二)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的情況,已委託第三方正在開展系統性調查工作。 屬實 (一)由縣生態環境局對垃圾處理場超標排放廢水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責令該場限期整改。
(二)完成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的系統性調查工作,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縣生態環境局於2019年8月7日向垃圾處理場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啟動行政處罰程序。
(四)全面加快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系統性調查工作,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計劃今年8月底前完成。 無 74 X2HI201908110012 澄邁老城垃圾焚燒廠選址不遵守國家標準,規劃跟著項目走;反對三期項目原址建設。 澄邁縣 土壤 2016年11月啟動的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專項規劃》)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選址緊鄰二期項目南側,佔地約103畝。2017年12月5日,原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省政府批准該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作為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已取得土地使用證,用地性質與開發區控規一致,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
因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的環評批覆於《專項規劃》出臺之前取得,生態環境部現已根據相關條例取消焚燒發電廠取得的環評批覆,目前焚燒發電廠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不存在信訪件所說的焚燒規劃跟著項目走的問題。 屬實 制定巡查計劃,對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工地開展巡查,確保在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已制定巡查計劃,每周兩次對焚燒發電三期項目建設工地進行巡查,未發現存在復工跡象。 無 75 X2HI201908110014 1、一期、二期垃圾滲濾液處理站一直未達標排放,至今尚未正式投入使用,儲存的滲濾液大雨時漫出,汙染農田、村莊,大量滲濾液去向不明,汙染土壤、地下水,直排大海。2、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嚴重汙染,規劃跟著項目走,二噁英數據造假,運營與環評文件不符,焚燒生產線運行穩定性不夠,活性炭噴射不連續不穩定,煙氣自動監測系統運維不到位,焚燒飛灰處理不規範與生活垃圾一同填埋,隨風飄散,3、焚燒廠和填埋場周邊危險企業多,老城周邊焚燒垃圾現象多,存在安全隱患;4、垃圾填埋場沒有按照填埋設計標準和要求進行操作,垃圾灰塵和臭氣隨風飄揚,滋生大量的蚊蠅,選址錯誤。 澄邁縣 大氣,土壤,水,海洋 (一)2019年8月1日受「韋帕」颱風的影響,垃圾處理場填埋區覆蓋的部分塑料膜被掀起和破壞,雨水淋到垃圾上產生的少部分垃圾滲濾液外流。8月2日,縣生態環境局和老城開發區管委環保局對垃圾處理場進行災後跟蹤檢查,並對含有滲濾液外流的雨水進行取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超標。
(二)信訪人反映大量去向不明的滲濾液指的是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暫存在氧化塘中的滲濾液。從2017年起,垃圾處理場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已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目前,改造工作已經完成。經調查,未發現存在滲濾液偷排行為。
(三)為全面了解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委託第三方開展系統性調查工作。
(四)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均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排入老城開發區西區汙水處理廠。滲濾液出水站安裝監控系統,經調閱,未發現超標排放的情況。焚燒發電廠廠區內其他工業汙水及生活汙水由自建汙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後進行中水回用,不向外排放,未發現該廠汙水直排大海的現象。焚燒發電廠煙氣治汙設施正常運轉,且安裝煙氣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經現場調閱監控系統數據,未發現大氣汙染物超標排放的情況。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兩次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五)因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的環評於《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出臺之前取得批覆,生態環境部現已根據相關條例取消焚燒發電廠取得的環評批覆,目前焚燒發電廠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不存在信訪件所說的焚燒規劃跟著項目走的問題。
(六)信訪件所反映的運營與環評不符問題,焚燒發電廠已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論證,論證結果為採用現行工業對飛灰進行螯合,螯合物符合穩定化、固化的要求。該問題已完成整改。
(七)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經走訪查閱焚燒發電廠《爐渣熱灼減率檢驗報告》《二噁英排放檢測報告》,焚燒發電廠的垃圾燃燒後的爐渣熱灼減率均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均≤5%,未發現燃燒不完全的記錄。
(八)調查組發現焚燒發電廠活性炭噴射存在不穩定現象,縣生態環境局已責令該企業對其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制定加倉規定,加強巡檢,並進行每周一報。目前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九)信訪人反映的飛灰是指焚燒發電廠燒完後的布袋除塵器捕獲的含有重金屬的固體汙染物。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垃圾處理場接納。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進入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採用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十)信訪人反映的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的危險企業為神州公司。該公司擁有6個罐體,分別為2個厭氧發酵罐、2個滲瀝液厭氧發酵、1個肥料罐和1隻沼氣緩衝罐(甲烷濃度55%—65%), 提純壓縮後的成品生物天然氣不在廠區儲存。該項目與滲濾液處理站之間連接一根管道。該管道用於輸送滲濾液。2018年12月已聘請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編制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顯示,公司安全生產條件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十一)經巡查發現,部分村民或居民仍存在焚燒生活垃圾的習慣。在農田耕種期間,當地農民採用傳統的農耕方式,對秸稈直接焚燒。
(十二)垃圾處理場選址符合規劃的要求,已由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根據設計標準和要求進行填埋。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釐米,再鋪1.0毫米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加大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
(十三)垃圾處理場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環發〔2008〕82號)要求,新改擴建項目環境防護距離不得小於300米,焚燒發電項目符合上述要求。 屬實 (一)由縣生態環境局責令垃圾處理場對被損壞的部分塑料膜進行修復,並將外流的廢水收集運回汙水站進行處理。同時對垃圾處理場超標行為進行查處。
(二)加快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的系統性調查工作,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加強對開發區內居民或村民燃燒垃圾和秸稈問題監管,增加巡查頻次。
(四)縣生態環境局已向垃圾處理場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啟動對該場的行政處罰程序。垃圾處理場正對被颱風損壞的塑料膜進行修復。
(五)正全面加快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系統性調查工作,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今年8月底前完成。
(六)已安排專人對開發區燃燒垃圾和秸稈問題加強巡查。 無 76 X2HI201908110016 1、澄邁縣老城鎮未從源頭減量減少焚燒和汙染,致使焚燒廠的建設速度趕不上垃圾增加量。2、垃圾填埋場超期服役,5月25日垃圾填埋場大火,汙染水質、土壤和空氣,存在安全隱患。 澄邁縣 水,土壤,大氣 (一)經向海口市園林環衛局了解,海口市屬於全國46個垃圾分類重點城市之一,2018年出臺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對生活垃圾實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它垃圾」四分類。目前分別在秀英區海秀街道、龍華區濱海街道、瓊山區鳳翔街道和美蘭區和平南街道開展在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建設。今年年底前,海口市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同時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加快配套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計劃建設處理能力1200噸/日的垃圾分類資源化分選中心項目和600噸/日的餐廚廢棄物處理擴容項目,建成後將有效減少海口市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量。
(二)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未超過設計標高。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
失火後,垃圾處理場和海口市環衛局相關負責人到現場指揮滅火工作,消防人員在開展滅火過程中產生大部分消防水進入垃圾山並隨著滲濾液一起進入滲濾液汙水處理站處理,少量消防水排到挖掘一條應急溝內,再用泵抽到罐車內,然後及時運輸到滲濾液汙水處理站處理,應急溝內的土壤被運往 填埋區進行安全填埋,未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三)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的情況,正在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 屬實 (一)科學編制垃圾處理場的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前期準備工作。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
(二)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起火的可能性。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三)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四)《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五)垃圾處理廠填埋區沼氣導流管優化工作已經完成,防火設施均已布置到位。防雷設施方案已制定,正在進行相關報批。由於目前正在建設的擋牆工程對設施安裝有一定影響,因此,需待擋牆建設完成後方能實施,計劃於2020年3月前完成。
(六)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77 X2HI201908110017 要求對澄邁老城填埋場封場育林;汙染企業存在偷排。 澄邁縣 土壤 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處理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處理場尚不能進行封場。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處理場尚不具備封場的條件。經現場排查,未發現存在企業偷排汙染物的情況。 屬實 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前期準備工作。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
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78 X2HI201908110018 顏春嶺垃圾焚燒廠一期、二期的飛灰、滲濾液、煙氣處理不達標,汙染老城空氣、土地和飲用水。 澄邁縣 大氣,土壤,水 (一)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滲濾液均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經調查組調閱數據,未發現存在滲濾液超標的情況。
(二)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三)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為消除群眾的疑慮,我縣已於2019年8月3日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其煙塵進行採樣檢測。
(四)近年來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老城開發區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9年上半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9%,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27ug/m³,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13ug/m³,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五)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周邊的下水及土壤狀況,正在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二)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79 X2HI201908110019 1、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工藝不滿足排放要求,防滲膜和土工布的穩定性存疑;2、該垃圾填埋場選址錯誤。要求落實填埋場封場時間。 澄邁縣 水,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最終流入老城開發區西區汙水處理廠。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實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記錄顯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
(二)焚燒發電廠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垃圾處理場接納。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進入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採用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未發現防滲膜破損造成滲漏的情況。
(三)垃圾處理場建設符合規劃要求,經一系列嚴謹科學的論證後決定。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但處理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量約4000噸/日,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垃圾需運往垃圾處理場進行填埋處理。垃圾處理場尚不能進行封場。目前尚不能確定具體的封場時間。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二)加強老城顏春嶺垃圾場滲濾液監管力度,並及時將滲濾液去向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今年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四)正在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今年8月底前完成。 無 80 X2HI201908110020 澄邁老城鎮景園小區附近企業偷排,景園的居民夜間被惡臭燻醒。垃圾燒發電廠超標排放,質疑飛灰、滲濾液的去向。 澄邁縣 大氣,土壤,水 (一)經現場檢查,景園小區附近有2家飼料廠,分別是海南遠生漁業有限公司、海南海壹水產飼料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海南遠生漁業有限公司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對汙控管理的要求不嚴,生產車間及原料倉庫等易產生臭氣的區域缺乏管理,門、窗沒有及時關閉,導致臭氣外逸現象仍時有發生,經檢測,存在臭氣超標排放的情況,已對其臭氣超標排放行為立案查處,現已下達行政處罰文書。
(二)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
(三)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四)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為消除群眾的疑慮,老城開發區已於2019年8月3日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採樣檢測。 屬實 (一)依法對海南遠生漁業有限公司臭氣超標行為進行查處。
(二)已依法製作詢問筆錄,下達處罰文書,將繼續跟蹤整改情況。
(三)要求海南遠生漁業有限公司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四)加強對海南遠生漁業有限公司周邊環境巡查力度,發現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及時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無 81 X2HI201908110022 澄邁瑞溪鎮公期時燃放煙花爆竹,空氣汙染嚴重。 澄邁縣 大氣 據調查了解,澄邁縣瑞溪鎮公期時間為每年的農曆七月初七、初八兩天,公期期間鎮上的居民們會集中燃放鞭炮來慶賀,造成噪聲擾民,空氣汙染的情況。 屬實 (一)縣公安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瑞溪鎮政府等相關單位加強宣傳引導,確保群眾知悉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提高居民素質,轉變燃放煙花爆竹觀念,引導村民使用電子鞭炮等環保產品。
(二)瑞溪派出所配合瑞溪鎮政府對公期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堅持從嚴管控,不得在規定的居民休息時間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燃放不符合標準的煙花爆竹。
(三)瑞溪派出所配合瑞溪鎮政府加強執法管理,通過巡邏,設崗設卡等方式,對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若發現超標和居民休息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按照法定職責予以打擊並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四)縣公安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瑞溪鎮政府等相關單位已按照核查要求,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使村民認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逐步轉變燃放觀念,部分村民答應今後使用電子鞭炮等環保產品。
(五)瑞溪鎮政府、瑞溪派出所堅持從嚴管控,採取提前介入,逐一對公期期間需要燃放煙花炮竹的居民進行告誡勸導,提醒要求不得在規定的居民休息時間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燃放不符合標準的煙花爆竹,加大巡查力度和違法查處力度。 無 82 X2HI201908110024 1、澄邁老城垃圾填埋場自2001年5月投入使用以來,未達到連續穩定運行狀態,未及時覆土、高大的填埋場暴露面很大,垃圾灰塵和臭氣隨風飄揚;2、產生的滲濾液由於處理工藝原因,處理廠不能投入使用;填埋場防滲膠膜超期使用存在破損及滲漏風險。距離垃圾場1.2公裡的仲音村空氣中散發著惡臭味,飛灰、粉塵到處飄蕩。3、要求填埋場封場,徹底修復顏春嶺生態環境。 澄邁縣 土壤,水,大氣 (一)截止目前,垃圾處理場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設計標高。在新的垃圾處理處置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垃圾處理場尚不能進行封場。此外,垃圾處理場使用的防滲膜是符合填埋行業相關標準要求。
(二)顏春嶺區域的臭氣應該來源於垃圾處理場填埋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目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已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三)信訪人反應的灰塵、粉塵和飛灰,應該為道路揚塵,焚燒發電廠的飛灰屬於危險廢物,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後進行螯合處理達標後,進入垃圾處理場安全填埋。焚燒發電廠產生的煙氣安裝有在線監測,對其中的顆粒物含量進行24小時實時監測,煙氣中的重金屬含量每月委託第三方開展一次監測,通過調閱在線監測數據及檢測報告,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現象,因此,信訪人所說的窗戶上的飛灰與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無實際聯繫。目前已對玉禾田環境提出加大對區內主要道路的清掃及灑水密度的要求,將長期持續整改。
(四)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完成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 屬實 (一)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三)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無 83 X2HI201908110027 澄邁縣老城鎮海口醫療垃圾處置中心,二期擴建未經環評公示,強行上馬,焚燒化學危險廢物品,毒性巨大。 澄邁縣 土壤 (一)益豐達擴容項目尚處於計劃階段,正開展前期準備工作,尚未進行到環評審批和召開聽證會的階段。
(二)益豐達項目採用高溫熱處理技術,將醫療廢物中的可燃成分與空氣中的氧進行燃燒反應,將可燃部分轉換成惰性殘渣的過程。通過高溫焚燒,醫療廢物中的有機物被分解、帶惡臭的有害物質被消除,細菌、病菌和病毒被徹底消滅,徹底實現醫療廢物的無害化。醫療廢物中的無機成分,通過焚燒轉化為無害的惰性殘渣,採用固化處置後送至處理場進行填埋處置,其體積只有原有的5-20%,最大限度實現減量化。在焚燒爐及煙氣處理設備正常運轉時,焚燒煙氣中的汙染物排放濃度低於相應的排放標準限值,且項目周圍居民較少且相距較遠,對周邊居民不造成明顯影響。 屬實 (一)益豐達擴容項目尚在計劃階段,未開工建設。
(二)已要求益豐達及時公示進展情況,按規定進行環評審批和召開聽證會 無 84 X2HI201908110029 澄邁老城新興港碼頭檀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違規建設礦粉廠,未經環評直接生產,產生粉塵、噪音、廢水廢渣等破壞環境。 澄邁縣 噪音,大氣,水,土壤 (一)海南檀溪於2017年9月相繼獲得《關於批覆海南檀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60萬噸/年礦粉(修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澄環函〔2017〕366號)和《關於批覆海南檀溪二期年產90萬噸礦渣微粉擴建工程(修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澄環函〔2017〕372號)的批覆文件。並於2018年4月獲得《關於海南檀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60萬噸/年礦粉(修編)噪聲、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驗收意見的函》(澄環函〔2018〕114號)和《關於海南檀溪二期年產90萬噸礦渣微粉擴建工程(修編)噪聲、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設施驗收意見的函》(澄環函〔2018〕115號)。
(二)根據昌江黎族自治縣環境監測站分別於2019年1月26日和5月28日對海南檀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廢氣煙塵項目進行採樣檢測,檢測報告(昌環監字2019-WT-01號)、(昌環監字2019-WT-23號)結果顯示各項指標均達標。
(三)海南檀溪產生噪聲源主要為磨機和風機等設備。該公司已選用低噪聲節能設備,合理布設高噪聲設備,並採取隔音和消聲等噪聲防治措施。
(四)海南檀溪未產生廢水(冷凝水循環使用),只有生活汙水,生活汙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後匯入收集池,定期外運至進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的汙水管網排放。
(五)海南檀溪產生廢渣主要為各除塵器收集下來的粉塵、除鐵設備產生的鐵渣、熱風爐燃燒燃料產生的爐渣,已按要求進行分類收集,合理利用。 屬實 (一)2019年8月13日,對海南檀溪下達《提醒改正通知書》,一是及時對裸露原料堆場進行全覆蓋;二是對廠區道路進行修繕;三是原料堆場作業區及廠區道路清掃,增加灑水區域和頻次。
(二)委託第三方有資質公司對海南檀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廠界粉塵和噪聲進行採樣檢測。
(三)第三方檢測公司於2019年8月15日開始對海南檀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廠界粉塵和噪聲進行採樣檢測。如檢測結果出現超標,將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無 85 X2HI201908110031 澄邁老城顏春嶺填埋場超期服役,滲濾液不能達標排放、飛灰汙染嚴重;海口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擴容未出環評公示;周邊中航特玻、農藥廠等化工企業汙染嚴重。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未超過設計標高。
(二)顏春嶺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
(三)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四)海南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擴容項目處於計劃階段,尚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
(五)經核查,正業中農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廠界周邊無明顯農藥氣味。2019年7月11日,我縣對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臭氣進行採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公司臭氣超標排放。
(六)中航特玻公司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大氣汙染物的行為。
(七)近年來,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加強對垃圾處理場,醫療垃圾處理場,正業中農,中航特玻等企業的環保監管,近幾年,我縣依法對中航特玻、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並跟蹤督促進行整改,相關企業對存在問題已整改完成。老城開發區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根據檢測數據顯示,2019年上半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9%,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27ug/m³,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13ug/m³,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屬實 (一)科學編制垃圾填埋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我縣已對正業中農臭氣超標行為製作詢問調查筆錄,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同時,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三)加強對正業中農周邊環境的巡查力度,對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及時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四)加強對中航特玻周邊環境的巡查力度,對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及時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五)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正業中農已經對工人開展專門培訓,並安排專員監督工人規範作業情況。
(七)7月17日,已委託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達標。
(八)老城開發區已將正業中農和中航特玻列入重點巡查企業,將持續定期開展巡查。 無 86 X2HI201908110032 1、垃圾焚燒廠爐溫不達標,焚燒不完全,大量釋放二噁英;2、爐內設施不完善,運營不穩定;3、附近群眾反映經常看到焚燒廠晚上冒黑煙;4、滲濾液排放不達標。填埋場的滲濾液隨雨水往下流,四處流淌。汙染地下水和周邊土壤。 澄邁縣 水,土壤,大氣 (一)垃圾焚燒發電廠爐內穩定運行,爐溫長期保持在850度以上,垃圾在爐內保持2小時左右,充分燃燒。今年以來,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為消除群眾的疑慮,已於2019年8月3日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採樣檢測。
(二)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
(三)經核實,8月1日受「韋伯」颱風的影響,垃圾處理場少部分垃圾滲濾液外流,已對該垃圾處理場外流的汙水進行取樣並檢測,結果顯示為超標,已製作詢問筆錄,將下達處罰文書。
(四)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的情況,正在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狀況開展的系統性調查。 屬實 (一)依法查處垃圾處理場汙水超標問題。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土壤及地下水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已完成垃圾處理場的製作筆錄,下一步下達處罰文書。
(四)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土壤及地下水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正在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87 X2HI201908110035 澄邁老城顏春嶺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非法排放、焚燒垃圾飛灰汙染。海南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距離居民區太近。 澄邁縣 土壤,水,大氣 (一)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均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經調閱該站在線監控系統數據,未發現存在超標的情況。焚燒發電廠廠區內其他工業汙水及生活汙水由自建汙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後進行中水回用,不向外排放。焚燒發電廠已按照環評要求安裝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在線監控系統。經調閱監控系統數據,數據顯示汙染物達標排放。今年以來,該廠委託第三方對廠界二噁英進行兩次檢測,兩次檢測結果顯示二噁英均達標排放。
(二)信訪人反映的飛灰是指焚燒發電廠燒完後的布袋除塵器捕獲的含有重金屬的固體汙染物。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垃圾處理場接納。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進入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採用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三)益豐達項目2010年7月通過環評審批手續,取得《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關於海口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2017年1月通過環保驗收,取得《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關於海口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意見的函》。益豐達項目位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內,附近有藏龍福地、冠永鳳凰城、四季康城三期等小區,距離四季康城三期約5公裡,距離冠永鳳凰城約4.6公裡,距離藏龍福地約2公裡。項目800米內無環境敏感點,滿足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二)加強老城顏春嶺垃圾場滲濾液監管力度,並及時將滲濾液去向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今年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四)正在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今年8月底前完成。 無 88 X2HI201908110037 老城居民周邊有88個汙染企業,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垃圾場夜間散發臭味,有些小區的地下水檢測超標。 澄邁縣 大氣,水,土壤 (一)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我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安全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
(二)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9年上半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9%,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27ug/m³。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13ug/m³,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三)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四)2019年6月5日,我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處理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垃圾處理場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現象得到有效控制。根據《檢測報告》(報告編號:HQT-201904050)的檢測數據顯示,垃圾填埋場臭氣已達標排放。
(三)已按計劃開展對填埋場作業的強化檢查工作。
(四)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無 89 X2HI201908110040 澄邁縣國家火山巖公園附近的天涯水泥廠,白天水泥粉塵滿天飛,晚上車輛噪音大,隨意鳴笛,加上生產的噪音,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澄邁縣 噪音,大氣 調查組現場調查時華盛粉磨站正常生產,各項降塵降噪措施均已落實,對在線監控數據進行調閱,未發現超標的情況;灑水車定時灑水作業。第三方機構對華盛粉磨站的噪聲和粉塵進行監測,結果顯示達標。經了解,天涯水泥廠毗鄰南海大道,南海大道是G225國道,且該路段位於海口和澄邁的轄區交界,車流量較大,加上行車鳴喇叭等行為產生的交通噪聲不可避免增加噪聲的疊加效應。 屬實 (一)每季度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自行檢測,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在線監測。經檢測,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排放濃度均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相應要求。
(三)企業產生的噪聲通過選用了低噪聲類型的機器設備,經隔振、減振、加裝消音器、在廠區不斷增加綠化覆蓋率等合理措施,噪聲防治設施運行正常。同時廠界晝夜噪聲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四)廠內冷卻水經冷卻系統冷卻後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汙水經汙水處理站處理後用於廠區綠化和地面灑水。雨水經排放口排放到公路旁的雨水溝裡,該排口已有排口示意牌。已委託第三方對生活汙水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可達到相應標準要求。
(五)增設灑水車一輛、新建沉澱池4個、大蓄水池1個和循環管網,消聲器6個、場地綠化硬化約2000m2。
(六)擬增加噴淋設施對廠區進一步降塵。加大灑水力度,保證廠區溼潤不揚塵。對進入廠區的車輛嚴格限速、禁鳴喇叭,減少噪聲。每季度委託第三方有資質單位對噪聲和揚塵進行檢測,確保揚塵和噪聲滿足要求。 無 90 X2HI201908110041 澄邁縣國家火山巖公園附近華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為節約成本,直接在國家自然保護區火山群世界地質公園開挖火山巖作為其生產的原材料,開挖量巨大,造成保護區內嚴重的山體破壞和資源流失。 澄邁縣 生態 根據澄邁縣委副書記、老城開發區工委書記莫仲敏,澄邁縣政府黨組副書記、老城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王世雄現場調研時的部署,7月26日,由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開發區環保局、安監局等職能工作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就信訪件反映問題,通過現場核查、調閱材料、聽取匯報等形式進行全面排查。
信訪反映的「直接在國家自然保護區火山群世界地質公園開挖火山巖作為其生產的原材料,開挖量巨大。造成保護區內嚴重的山體破化和資源流失」情況,經核實,在澄邁縣境內並無國家火山巖公園,如反映的為海口石山火山群國家地質公園,建議由屬地政府進行核查;其次,該項目主要使用原料、配料包括水泥熟料、石灰石、脫硫石膏、火山灰、礦渣、助磨劑。其中,火山灰是利用項目附近石場加工火山巖剩餘廢料,並無涉及挖礦開採活動。信訪人反映的挖礦做原料的情況不實。 不屬實 (一)加強對華盛水泥廠周邊環境的巡查,如發現該廠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立即立案查處。
(二)加強對華盛水泥廠周邊環境的巡查,如發現該廠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立即立案查處。 無 91 X2HI201908110043 澄邁縣馬村港港內散裝水泥中轉站未批先建,沒有辦理相關手續,違規建設,違法經營,灑落的水泥粉用水衝洗直接排入大海,粉塵汙染嚴重,噪音影響範圍廣,嚴重影響馬村港及周邊居民環境。 澄邁縣 大氣,噪音,海洋 (一)水泥中轉站2015年開工建設,當時未辦理環評審批相關手續,存在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已依法對該公司未批先建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在我省2016年開展的清理整治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工作中,根據《關於印發〈海南省清理整治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工作方案〉的函》(瓊環函﹝2016﹞817號)的文件要求,該公司委託環評編制單位編制了環境現狀評估報告,並在縣環保局進行了備案,環評手續已經完善。由於海南匯佳城建材貿易有限公司水泥中轉站項目無相關報建手續,屬於違法建築,已於2019年8月13日對該公司下達《限期整改違法(章)行為通知書》(海城管限改字〔2019〕138號)。
(二)水泥中轉站所在的馬村港區二期工程碼頭前沿已於2013年12月整體通過了海南省港務局消防支隊的消防竣工驗收。
(三)水泥中轉站所在的馬村港區二期工程已於2016年10月整體通過了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的環評驗收。
(四)水泥中轉站的5個罐體均為密閉式,且均安裝了粉塵吸收裝置,吸收的粉塵重新進入罐體,沒有外排,對罐體中的水泥或者礦粉進行轉運時,也是通過管道直接輸送至密閉的槽罐車中,對場地內灑落的少量水泥粉進行清掃回收,該廠未存汙水外排口。
(五)中轉站沒有大型設備,噪聲源主要為吸塵裝置及運輸車輛,該項目離最近的居民點約1.3公裡,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海南匯佳城建材貿易有限公司粉塵及噪聲進行採樣檢測。 屬實 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海南匯佳城建材貿易有限公司粉塵及噪聲進行採樣檢測。
待檢測結果出來後,如發現存在超標排放的,將依法予以查處。 無 92 X2HI201908110044 澄邁縣老城鎮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填埋場及海口醫療垃圾處理廠汙染周邊環境,5月25填埋場大火,周邊還有88家汙染企業和易燃易爆的危化品企業倉庫等,存在安全隱患。 澄邁縣 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均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經調閱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已按照環評要求安裝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在線監控系統,經調閱在線數據,汙染物達標排放。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與爐渣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根據《檢測報告》(華環檢測字〔二噁英〕2019第174號、華環檢測字〔二噁英〕2019第186號)的檢測結果,二噁英達標排放。
(三)醫療焚燒處理是一種高溫熱處理技術,是將醫療廢物中的可燃成分與空氣中的氧進行燃燒反應,將可燃部分轉換成惰性殘渣的過程。通過高溫焚燒,醫療廢物中的有機物被分解、帶惡臭的有害物質被消除,細菌、病菌和病毒被徹底消滅,徹底實現醫療廢物的無害化。醫療廢物中的無機成分,通過焚燒轉化為無害的惰性殘渣,採用固化處置後送至處理場進行填埋處置,其體積只有原有的5—20%,最大限度實現減量化。在焚燒爐及煙氣處理設備正常運轉時,焚燒煙氣中的汙染物排放濃度低於相應的排放標準限值,且項目周圍居民較少且相距較遠,對周邊居民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四)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五)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我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
(六)今年來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起火的可能性。
(三)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四)垃圾處理場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和蚊蟲孳生問題得到有效控制。
(五)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六)垃圾處理場填埋區沼氣導流管優化工作已經完成,防火設施均已布置到位。防雷設施方案已制定,正在進行相關報批。由於目前正在建設的擋牆工程對設施安裝有一定影響,因此,需待擋牆建設完成後方能實施,計劃於2020年3月前完成。 無 93 X2HI201908110045 澄邁縣老城鎮海口垃圾焚燒發電場和垃圾填埋場,對老城造成嚴重汙染和危害。 澄邁縣 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均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數據,未發現存在超標汙染環境的情況。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已按照環評要求安裝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在線監控系統,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數據,汙染物達標排放。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與爐渣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三)2019年6月5日,我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處理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
(四)焚燒發電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徵求意見稿)》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垃圾焚燒發電廠均執行海南省制定的最嚴標準,該標準對標國際國內外行業汙染物排放先進標準,主要汙染物排放限值遠低於歐洲標準。《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正式出臺後,垃圾焚燒發電廠將根據要求制定技改計劃,改造完成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將進一步降低。
(五)2019年上半年園區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9%,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27ug/m³。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13ug/m³,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六)正在開展對垃圾處理場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屬實 (一)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對焚燒爐運行情況加強監督。
(四)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五)垃圾處理場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六)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七)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無 94 X2HI201908110047 澄邁老城顏春嶺垃圾場一、二期存在嚴重汙染,運行不達標。 澄邁縣 土壤 (一)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經調閱數據,未發現存在超標汙染環境的情況。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已按照環評要求安裝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在線監控系統,經調閱在線數據,汙染物達標排放。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與爐渣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根據《檢測報告》(華環檢測字〔二噁英〕2019第174號、華環檢測字〔二噁英〕2019第186號)的檢測結果,二噁英達標排放。
(三)一期項目建有2臺日處理600噸垃圾的爐排焚燒爐;二期項目建有2臺日處理600噸垃圾的爐排焚燒爐。目前兩條生產線均處於滿負荷運營狀態。
(四)焚燒發電廠二噁英監測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屬實 (一)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對焚燒爐運行情況加強監督。
(四)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老城經濟開發區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其進行抽樣檢測。
(五)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無 95 X2HI201908110048 澄邁縣老城鎮垃圾填埋場存在滲濾液非法排放,焚燒垃圾的飛灰汙染,5月份雷擊燃燒後,滅火留下汙水造成新的汙染。 澄邁縣 水,土壤,大氣 (一)顏春嶺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滲濾液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經現場詳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問題。
(二)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三)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處理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四)滅火後產生的汙水大分部隨著滲濾液一起進入滲濾液汙水處理廠處理,小部分汙水通過罐車拉倒濾液汙水處理廠處理。 屬實 (一)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起火的可能性。
(二)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三0垃圾處理廠填埋區沼氣導流管目前已增設至75口沼氣收集井以及購置30個滅火器,渣土100噸。垃圾處理廠填埋區沼氣導流管優化工作已經完成,防火設施均已布置到位。防雷設施方案已制定,正在進行相關報批。由於目前正在建設的擋牆工程對設施安裝有一定影響,因此,需待擋牆建設完成後方能實施,計劃於2020年3月前完成。 無 96 X2HI201908110049 澄邁老城顏春嶺垃圾填埋場散發臭味,汙染空氣。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我縣加強對垃圾處理場的環保監管,對其臭氣超標問題已進行查處,並責令整改。今年以來縣生態環境局對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
(二)老城開發區空氣品質監測站的監測結果顯示,開發區2019年上半年空氣品質優良率99%,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27ug /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13 ug /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屬實 由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
垃圾處理場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經檢測,目前該場已達標排放,已經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無 97 X2HI201908110050 1、澄邁縣老城鎮垃圾填埋場,超負荷運行,排放臭氣,僅用脆弱的薄膜將填埋場覆蓋;2、8年來所產生的巨量滲濾液一直不能達標排放,去向不明,汙染地下水和土壤。 澄邁縣 大氣,水,土壤 (一)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未超過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對垃圾堆體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
(二)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此外,經現場排查,未發現偷排現象。
(三)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的情況,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狀況開展的系統性調查。 屬實 (一)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前期準備工作。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
(二)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三)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土壤及地下水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
(四)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五)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六)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土壤及地下水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正在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98 X2HI201908110051 澄邁老城海南正業農藥廠、中航特玻廠有危險化學品;顏春嶺垃圾焚燒廠焚燒產生二噁英汙染環境,滲濾液排放一直不達標。 澄邁縣 土壤,水,大氣 (一)正業中農生產中主要涉及的化學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用作農藥生產的助溶劑。該公司設置溶劑罐區,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現有二甲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立方;甲醇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立方;醋酸仲丁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50立方。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定,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2015年12月正業中農委託海南中安科安全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對該公司老城工廠的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安全評價,評價結論為正業中農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二)中航特玻的玻璃生產一線、三線及四線均處於停產狀態,現僅二號線繼續維持生產。因工藝需要,使用少量氫氣,目前廠區內有兩個100立方米氫氣儲罐(檢測合格時間為2016年,下次檢測時間為2020年)。氫氣製備間內設置有氫氣洩露檢測報警器,能夠立即將洩露信號傳輸至值班室。人員配備可攜式可燃氣體洩露報警儀進行巡檢和作業。對於中航特玻未定期開展安全現狀評估問題,已責令其開展安全現狀評價工作。
(三)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監控系統數據,未發現大氣汙染物超標排放問題。
(四)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實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記錄顯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該廠廠區內其他工業汙水及生活汙水由自建汙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後進行中水回用,不向外排放。 屬實 跟蹤督促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如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兩次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無 99 X2HI201908110052 澄邁縣老城鎮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二期的飛灰汙染土壤和地下水,飛灰未經性規範化處理,和生活垃圾一起裸露堆放,甚至灑落在地上,隨風飄灑,對周邊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了嚴重的汙染。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焚燒發電廠的飛灰屬於危險廢物,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進入垃圾處理填埋,採用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煙氣裝有在線監測,對其中的顆粒物含量進行實時監測,煙氣中的重金屬含量每月委託第三方開展一次監測,通過調閱在線監測數據及檢測報告,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現象。
(二)2019年6月5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相關指標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三)正在對焚燒發電廠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進行系統性調查。 屬實 加快焚燒發電廠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的系統性調查工作,定期對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正全面加快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系統性調查工作,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今年8月底前完成。 無 100 X2HI201908110053 澄邁縣老城鎮垃圾焚燒廠一期、二期超負荷違規運行,汙染老城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和空氣都受到嚴重汙染,滲濾液和飛灰的違規肆意排放及填埋隨處可見,填埋場下填埋氣排導管因年代已久,設施陳舊腐爛,沼氣外排,容易引發火災,存在安全隱患。 澄邁縣 水,土壤,大氣 (一)海口及澄邁目前產生4000噸,經調閱近期焚燒發電廠的生產記錄,垃圾焚燒廠日處理2800噸,剩餘的部分全部運往垃圾處理場填埋區處理。
(二)經調閱焚燒發電廠近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曲線,確認爐膛溫度基本保持850℃以上,設備穩定運行。且焚燒爐煙氣排口均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對主要排放指標實時監控,件調閱監測記錄,未發現排放異常現象。
(三)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均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經現場核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漏排現象。
(四)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的系統性調查工作尚未完成。
(五)信訪人反映的飛灰是指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的布袋除塵器捕獲的含有重金屬的固體汙染物,通過調閱在線監測數據及檢測報告,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現象。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六)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對垃圾處理場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沼氣導管道材質為PE管,PE管化學穩定性好,能耐大多數酸鹼的侵蝕。海南康達新能源沼氣發電廠每天都安排人員巡查管線的安全情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二)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起火的可能性。
(四)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五)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六)垃圾處理廠填埋區沼氣導流管優化工作已經完成,防火設施均已布置到位。防雷設施方案已制定,正在進行相關報批。由於目前正在建設的擋牆工程對設施安裝有一定影響,因此,需待擋牆建設完成後方能實施,計劃於2020年3月前完成。 無 101 X2HI201908110056 1、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二期和海口垃圾填埋場,長期以來垃圾不分類混合焚燒,違反環保「三同時」,滲濾液處理廠無法對滲濾液進行達標處理,滲濾液存放在氧化塘中,目前滲濾液被抽乾,但已經滲漏,對周邊土壤造成汙染,2001年至2003年該廠就發生了5次滲濾液汙染周邊環境的事故。通過暗管、滲進等方式違法排放垃圾滲濾液。2、5公裡範圍內的居民經常被刺鼻的氣味籠罩,老城片區88家排汙企業,汙染疊加。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市政部門收集時將垃圾初步進行篩選,在焚燒過程中,發現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大件垃圾,焚燒發電廠會進行挑選。今年年底前,海口市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同時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加快配套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計劃建設處理能力1200噸/日的垃圾分類資源化分選中心項目和600噸/日的餐廚廢棄物處理擴容項目,建成後將有效減少海口市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量。
(二)根據《海口市垃圾處理場綜合除臭方案》和《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施工,垃圾處理場採取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等措施,同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
(三)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
(四)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五)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周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尚未完成。
(六)區內部分飼料企業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對汙控管理的要求不嚴,生產車間及原料倉庫等易產生臭氣的區域缺乏管理,門、窗沒有及時關閉,導致臭氣外逸現象仍時有發生。
(七)今年以來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加強對垃圾處理場,醫療垃圾處理廠,正業中農,中航特玻等企業的環保監管。近幾年,依法對中航特玻、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環境違法進行查處,並跟蹤進行整改,存在問題已整改完成。2019年7月11日,對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臭氣進行採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公司臭氣超標排放,並依法依規作出了嚴厲處罰。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根據檢測數據顯示2019年上半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9%,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27ug /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13 ug /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屬實 (一)加大對區內飼料生產企業廠界臭氣巡查及檢測密度,每周開展2次以上夜間巡查,每月至少對區內2家以上飼料廠進行抽樣檢測,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對超標排放行為嚴厲查處。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三)今年以來已對區內飼料廠開展廠界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臭氣濃度檢測共計15次,對涉嫌超標排放的一家企業進行立案查處,5月23日,對完成整改的遠生漁業廠界臭氣進行複測,複測結果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四)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土壤調查工作,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無 102 X2HI201908110058 1、海口市垃圾焚燒廠運營現狀與環評文件不符,焚燒生產線運行穩定性不夠、活性炭噴射不連續不穩定、煙氣自動檢測系統運維不到位、焚燒飛灰運輸處置不規範等;2、垃圾填埋場,臭氣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時監測和防控廠界臭氣濃度,未能有力推進填埋場及滲濾液處理站的環境整改,加劇填埋場的鄰避效應,填埋作業不規範,未按相關要求及時攤鋪和壓實,垃圾車出口未設洗車池,填埋堆體存在不規範,堆場整形不規範,臨時封場區邊堆體穩定性存在隱患,覆蓋措施不完善,臨時封場區膜材料搭接和固定不穩妥,造成大量垃圾裸露,雨洪導排措施不規範,可能加重雨季期間的水汙染。 澄邁縣 水,土壤,大氣 (一)2019年2月19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約見海口市、澄邁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中電國際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指出焚燒發電廠和垃圾處理場存在的問題,並明確了整改要求。截至7月19日,焚燒發電廠未定期對故障時長統計分析、活性炭噴射不穩定、焚燒發電廠煙氣自動監測運維不到位、飛灰處理方式存在運營現狀與環評文件不符等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生產線運行穩定不夠、飛灰固化設施沒有計量裝置、焚燒爐渣堆場遮蓋措施簡陋、垃圾處理場填埋堆體整形不規範及雨導排設施不規範等5個問題尚未完成整改。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正對未完成整改的事項進行跟蹤督查。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縣生態環境局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垃圾處理場加大了對臭氣的檢測和管控工作,堅持實施綜合除臭方案,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5月22日,縣生態環境局對該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複測,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目前垃圾處理場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的制度。
(三)垃圾處理場加強填埋庫區管理,認真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工作,及時攤鋪壓實,做到日掀夜鋪,減少臭氣的產生。每月均請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場界周邊臭氣情況進行檢測。
(四)2019年4月已經在垃圾處理場出口處設置洗車池並投入使用。
(五)垃圾處理場填埋堆體正在施工建設,對堆體進行全覆蓋及邊坡修復工作。 屬實 (一)由海口市環衛局對庫區應急整治工程項目開展建設,對臨時封場區邊皮凹凸不平,邊坡坡度大於標準要求的現象進行整改。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由海口神維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對滲濾液處理站廠區的雨汙分流進行自查,確保汙水不混入滲濾液池。由庫區應急工程施工隊伍加大對庫區雨洪導排措施不規範、環場截洪溝斷面偏小,坡度不順等問題的整改力度。
(三)由焚燒發電廠對老化設備進行改造,提高設備穩定性,逐步達到穩定運行的要求。該廠將組織實施飛灰螯合系統技改項目,對飛灰固化設施沒有計量裝置等問題進行整改,同時選址新建新的爐渣綜合利用設施。
(四)由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加大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場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每季度對場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
(五)加強對垃圾處理場、焚燒發電廠、滲濾液處理站等重點企業的環保監管,督促整改發現問題,對涉嫌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六)應急整治工程已經開始實施,正在建設西、北側擋牆,各項工作有序開展,計劃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目前正在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七)滲濾液處理站自查及整改工作已經完成,排水溝修建、庫區雨洪導排措施整改等工作有序開展中,計劃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八)焚燒發電廠已更換鍋爐受熱面628根,將繼續逐步對老化設備進行維修更換。飛灰螯合系統技改正在進行第三次掛網招標,預計今年11月底前完成技改工作。選址新建爐渣綜合利用設施,目前已完成招投標手續,中標單位正在辦理土地使用相關手續,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九)垃圾處理場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經過檢測,臭氣已達標排放。
(十)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已將垃圾處理場、焚燒發電廠、滲濾液處理站列入重點監管企業,加大檢查和監測力度。 無 103 X2HI201908110076 澄邁縣福山鎮紅光區向陽隊家庭旅館,掛名為」海南省鑫鑫溫泉養老中心「,非法佔地,破壞森林3000平方米,違法建設別墅15棟。 澄邁縣 其他汙染,生態 (一)2013年,我縣啟動向陽隊美麗鄉村建設,由縣裡統一規劃建設,建設資金全部由農戶個人籌集。利用原紅光農場職工廢棄房改造成15棟家庭旅館,旅館屬於自建房性質,由農戶個人經營。經查閱《澄邁縣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發現,向陽隊家庭旅館位於城鎮建設用地控制線內,屬於城鎮建設用地,不存在破壞森林的建設行為。
(二)鑫鑫中心曾經租用一棟向陽村家庭旅館,並掛牌作為企業臨時辦公點,並未參與向陽村家庭旅館建設。 屬實 信訪件反映的向陽隊家庭旅館非法佔地、破壞森林3000平方米、違法建設別墅15棟的問題不屬實。
由福山鎮政府、福山咖啡文化風情鎮管委會向信訪群眾做好解釋工作,消除信訪群眾疑慮。
目前正在對該項目相關手續的辦理情況進行核實調查,下一步根據調查結果進行整改。 無 104 D2HI201908110073 昌江縣昌化江河道整治河道工程,還在繼續採砂作業,周圍的土壤被破壞,海岸邊的淤泥已有幾公眾厚,嚴重破壞生態環境。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生態 經核查,信訪舉報屬實。
一是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處於停工狀態,吸砂船、分揀平臺和運砂船從2019年7月31日開始,一直處於停止作業狀態。因受「韋帕」颱風的影響,臨時疏浚航道被海沙堵塞,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於2018年8月3日早上及8月4日派出1艘海龍浚01號船對臨時航道進行清理疏浚。目前臨時航道清理疏浚已完成,8月6日至今未發現有疏浚作業情況。信訪舉報施工作業問題屬實。
二是由於長期以來海水侵襲,海浪衝擊、特別是每年的強(臺)風季節,海浪較大衝擊對岸線土壤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破壞。目前尚未確定因抽沙採砂導致土壤植被受到破壞。但岸線土壤植被破壞情況客觀存在。信訪舉報問題屬實。
三是經對昌化江海域岸邊進行核查,未發現海岸線存在淤泥情況。信訪舉報問題不屬實。 屬實 1、已督促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完善該項目工程相關環評手續,制定科學的環境保護方案,做好環境保護措施,防止破壞生態環境。縣生態環境局及農業農村局今後將加強對昌化江下遊河道整治工程監管工作。
2、將組織有資質部門對河道泥沙汙染問題進行測量、鑑定、評估並形成整治方案,爭取資金對受汙染被破壞的岸線進行修復。 無 105 X2HI201908110062 昌江石碌鎮華盛天涯水泥廠常年被濃煙粉塵包圍,工業汙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地下汙染地下水,隨意開採導致山體破壞和水土流失。 昌江黎族自治縣 水,大氣 經核查,信訪舉報事項屬實。
一是該公司生產工況正常,在線監控系統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粉塵的監控數據排放指標均正常,現場檢查發現煙囪排放濃濃的白色煙氣,實為水汽,經調取了該公司1至3季度汙染源在線監控數據和國控重點汙染源監督性監測報告表明,汙染物排放濃度均達標。信訪舉報企業濃煙包圍屬實,但排放的煙氣汙染物濃度均達標。
二是現場檢查了該公司粉塵無組織排放情況,經查實,該公司廠區地面均已硬化,物料堆場、散裝庫、包裝車間和原料的輸送等產生粉塵無組織排放的環節均已進行密閉,並及時對廠區道路定期進行清掃、灑水等,有效的防止揚塵汙染,且根據《檢測報告》(HC[2019-04]087號)、《檢測報告》(HC[2019-03]110號)、《檢測報告》(HC[2019-04]087號)和《檢測報告》(HC[2019-05]119號),顯示廠區無組織排放粉塵均達標。信訪舉報常年被濃粉塵包圍問題不屬實。
三是該公司生活汙水和生產廢水治理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生活汙水經兩套MBR一體化汙水設備處理後用於循環冷卻水和立磨穩定料層用水;該公司水泥窯系統用水主要為設備冷卻用的循環冷卻水,餘熱發電產生的廢水經沉澱後用於脫硫系統的漿液水或生產線的循環水。脫硫漿液脫石膏排出的廢水回用於脫硫吸收塔,不外排。公司還建有兩座1500立方的混凝土脫硫漿液應急池,用於脫硫異常情況的脫硫漿液的貯存,信訪舉報工業汙水未經處理直排地下汙染地下水問題不屬實。
四是該公司燕窩嶺礦山項目於2016年6月經原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通過項目竣工環保驗收,2018年3月由於燕窩嶺水泥灰巖礦擴大開採項目未嚴格落實環保「三同時」要求,已被縣生態環境保護局立案查處。燕窩嶺水泥灰巖礦擴大開採項目於2018年8月取得原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批覆,項目嚴格按照批覆要求進行建設開採,且擴大規模後的燕窩嶺礦山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於2019年8月1日已在網上進行公示,信訪舉報隨意開採導致山體破壞和水體流失問題不屬實。 屬實 一是要求昌江華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加強對環保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確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加強生產經營規範管理。
二是加大對昌江華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環境監督管理工作,通過「雙隨機一公開」及汙染源現場檢查等機制,加大對該公司環境保護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在線監控系統設備、環境應急預案等進行執法檢查,並按規定每季度對該公司開展一次國控重點企業監督性監測,確保企業環保規範管理、環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
三是我縣生態環境局針對該公司擴大規模後的燕窩嶺礦山未依法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在2018年4月9日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昌環改決字〔2018〕9號),2018年4月12日下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 昌環罰告字〔2018〕9號),2018年4月20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昌環罰決字〔2018〕7號),共處罰款25萬元,案件於2018年8月3日結案。 無 106 X2HI201908110063 昌江華盛天涯水泥廠,每天好幾個大煙囪濃煙滾滾,白天晚上都排放,進出車輛噪音,晚上嚴重影響村民休息。 昌江黎族自治縣 噪音,大氣 經核查,信訪舉報屬實。
一是該公司生產工況正常,在線監控系統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粉塵的監控數據排放指標均正常,現場檢查發現煙囪排放濃濃的白色煙氣,實為水汽,經調取了該公司1至3季度汙染源在線監控數據和國控重點汙染源監督性監測報告進行分析,汙染物排放濃度均達標。因此,信訪舉報該水泥廠每天好幾個大煙囪濃煙滾滾,白天晚上都排放問題屬實,但排放的煙氣汙染物濃度均達標。
二是水泥廠石灰石主要通過皮帶廊運輸,噪聲影響很小;水泥熟料大部分通過鐵路運輸,小部分通過載重汽車運輸,水泥廠與最近村莊水尾村直線距離約400米,中間建有圍牆及種植樹木等措施對噪聲進行遮擋,有效起到降噪作用,該公司車輛運輸主要集中在白天,晚上運輸作業情況極少,現場檢查近期未發現存在夜間運輸情況,信訪舉報進出車輛噪音屬實,晚上嚴重影響村民休息問題不屬實。 屬實 一是督促昌江華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加強對環保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確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加強生產經營規範管理。
二是要求昌江華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針對此次信訪舉報情況進行舉一反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嚴格控制噪音,避免出現噪音汙染。
三是加大對昌江華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環境監督管理工作,通過「雙隨機一公開」及汙染源現場檢查等機制,加大對該公司環境保護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在線監控系統設備、環境應急預案等進行執法檢查,並按規定每季度對該公司開展一次國控重點企業監督性監測,確保企業環保規範管理、環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 無 107 D2HI201908110025 棋子灣小角海域和昌化江入海口的昌化江河道整治工程用幾十艘採砂船大量的採挖砂,周邊海防林和棧道被破壞。排放未經處理的汙水,海中淤泥懸浮顆粒物增加,造成海水和河水受到汙染。群眾認為現在的泥漿黃色海水是由於採砂造成的。該公司去年底開始在鹹田村河道用大量採砂船進行偷挖沙,未經過環評手續並且未有處理汙水的設備,破壞河道灘涂原來的地貌,產生大量的深坑。 昌江黎族自治縣 生態,海洋 經調查,信訪舉報事項屬實。
1、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從2019年7月31日開始,一直處於停止作業狀態,至今未發現有作業情況。往常在進行河道疏浚作業時會產生水體渾濁的現象,信訪舉報內容屬實。
2、由於長期以來海水侵襲,海浪衝擊、特別是每年的強(臺)風季節,海浪較大衝擊對岸線土壤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破壞,導致海岸線受到侵蝕、退化,導致岸線海防林出現倒塌現象。目前尚未確定因抽沙採砂導致岸線路基出現倒塌。但岸線受到侵蝕、退化問題客觀存在。信訪舉報問題屬實。
3、昌化江下遊河口段綜合整治工程—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自3月18日開工至今,主要實施項目工程臨時措施疏浚臨時運輸通道,尚未開始在鹹田村河道進行疏浚。信訪舉報「去年開始施工,破壞灘涂地貌,產生深坑」問題不屬實。 屬實 1、督促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實施的昌化江下遊河道整治工程完善工程相關環評手續,制定科學的環境保護方案和科學的施工措施,防止環境汙染和生態環境破壞。要求第三方監理公司加強對河道公司現場作業監理,改進施技術流程,減少疏浚河道產生的水體渾濁影響。
2、組織有資質部門對棋子灣小角海域和昌化江入海周邊區域進行測量、鑑定、評估並形成整治方案,爭取資金對受汙染被破壞的區域進行修復。 無 108 D2HI201908110007 昌江縣棋子灣海域內有海南省昌化江入海口河道疏通工程,違法開採河砂和海砂,導致棋子灣海域海岸線急劇後退,防護林傾倒,海水渾濁,棋子灣海域中角巖石上淤泥已達2釐米左右,海域內珊瑚、魚類等海生物死亡,嚴重破壞生態。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生態 經過調查,被舉報的情況屬實。調查結果如下:
1、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從2019年7月31日開始,一直處於停止作業狀態,至今未發現有作業情況。往常在進行河道疏浚作業時會產生水體渾濁的現象,信訪舉報內容屬實。
2、核實岸線侵蝕退化防護林傾倒問題。棋子灣附近海域,自上世紀90年後,岸線開始出現被海水漲潮侵濁情況,出現岸線逐年緩慢後退防護林倒塌現象,特別是每年的颱風季節,風浪較大,海水侵蝕防護林倒塌加劇。近年來岸線侵蝕狀況在海尾鎮的進懂村一帶岸線、核電碼頭一帶岸線、新港村一帶岸線都非常嚴重,也有部分區域存在岸線自然淤積情況,大體屬於岸線自然變遷現象。目前無法判定是否為該項目疏浚導致岸線侵蝕、退化,但岸線受到侵蝕、退化問題客觀存在。信訪舉報問題屬實。
3、棋子灣海域中角區域海水水質清晰良好,未發現有珊瑚、魚類等海生物死亡現象。該舉報情況不屬實。 屬實 1、責成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加強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施工,依法完善相關環評手續,健全環境保護制度,制定科學的環境保護方案,做好環境保護措施,改進施工工藝和方法,進一步減少疏浚和堆放過程中造成水體局部渾濁的影響,防止環境汙染和破壞環境生態。
2、對於岸線受到侵蝕問題,我縣將邀請第三方做出評估,對符合條件的,積極爭取省和國家專項資金進行修復。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加強海洋岸線和海域巡查力度,計劃增加巡查率,由每星期一次,增加為每星期二次以上岸線海域和海島巡查監視,嚴格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非法盜採海砂的違法行為,確保我縣海洋生態環境平衡。 無 109 D2HI201908110015 昌江縣叉河鎮唐村225國道旁的魯亞塑料製品廠(在昌鑫鈷業有限公司的廠房)生產時產生噪音、粉塵、異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昌江黎族自治縣 大氣,噪音 海南魯亞塑料製品有限公司於2018年8月23日取得環評批覆(昌環函﹝2018﹞131號),2019年8月初建成並開始試運行,建設包括生產車間、原料貯存倉庫和成品貯存倉庫等。
一是根據縣生態環境局監測站出具的《監測報告》(昌環監字2019-JT-024號),監測結果是:廠界東59.2dB、廠界南50.5dB、廠界西57.6dB和廠界北58.4dB,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限值。因此信訪舉報噪聲超標擾民事項不屬實。
二是該公司生產車間在一個較為封閉的廠房內,周圍綠樹環繞,主要產汙環節是熔融工序和擠出工序,生產農用塑料製品時產汙環節會產生少量的有機廢氣。現場檢查時在生產車間內未聞到明顯的異味,走出生產車間後就沒聞到異味了,且該公司生產車間50米範圍內無居民區,因此信訪舉報存在異味屬實,但異味影響周邊居民不屬實。
三是根據該項目的生產工藝流程分析及現場檢查,發現生產過程中只產生少量有機廢氣,無粉塵產生,因此信訪舉報粉塵影響周邊居民事項不屬實。 屬實 一是現場要求該公司加強異味的現場管理,確保生產車間密閉,產生異味的熔融工序和擠出工序應安裝環保治理設施,經治理後的煙氣通過符合高度要求的煙囪向外排放,目前該公司已停止試運行。
二是該公司農用塑料製品加工項目已建成,督促儘快完成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工作。 無 110 X2HI201908110033 定安縣的海南旭升環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批准私自建設廠房生產水泥,產生大量粉塵及噪音汙染周邊環境,影響當地居民的生產生活,車輛嚴重超載,晚上作業,影響當地居民休息。 定安縣 噪音,大氣 2019年8月12日下午15點,由縣科工信局牽頭,聯合縣環境局、縣綜合執法局、龍湖鎮政府等相關部門領導及執法人員組成調查組進行現場調查。經檢查,該公司具有相關的環評審批手續,檢查當時該公司並未生產,正在進行生產設施設備檢修工作。該公司距離最近居民點約一公裡左右,未發現存在車輛超載現象,但發現該公司存在危險廢物儲存不規範的行為。 屬實 1.針對該公司未規範儲存危險廢物問題,縣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企業立即整改,規範儲存危險危廢物,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2.要求該公司恢復生產時提前報告,縣環境局將組織有資質的第三方監測公司對該公司生產過程中的汙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同時相關職能部門對該公司運輸情況進行檢查,一旦發現車輛超載情況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無 111 X2HI201908110074 海口瓊山區甲子鎮香水村旭升環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無證經營,製造銷售假冒水泥及礦粉,廢水廢料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粉塵汙染環境。 瓊山區 水,大氣 2019年8月12日下午15點,由縣科工信局牽頭,聯合縣環境局、縣綜合執法局、龍湖鎮政府等相關部門領導及執法人員組成調查組進行現場調查。經檢查,該公司具有相關的環評審批手續,其生產產品為礦粉,未生產水泥。檢查當時該公司並未生產,正在進行生產設施設備檢修工作。該公司距離最近的居民點約一公裡左右。因該公司未生產,未發現製造銷售假冒水泥及礦粉,廢水廢料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粉塵汙染環境的問題,但發現該公司存在危險廢物儲存不規範的行為。 屬實 1.針對該公司未規範儲存危險廢物問題,縣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企業立即整改,規範儲存危險危廢物,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2.要求該公司恢復生產時提前報告,縣環境局將組織有資質的第三方監測公司對該公司生產過程中的汙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如有超標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3.該公司恢復生產後,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其是否銷售假冒水泥及礦粉進行核查,如情況屬實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無 112 X2HI201908110055 臨高博厚鎮垃圾處理廠違規使用,垃圾處理方式為地下填埋,地面覆蓋,垃圾裸露堆積如山,垃圾滲濾液汙水流入馬路和河溝,汙染基本農田。散發臭氣影響周邊村莊和居民。群眾質疑為何垃圾場已到報廢時間還在繼續運行;質疑將垃圾場改為垃圾轉運站沒有通過環評;要求臨高縣公示垃圾沼氣發電項目。 臨高縣 水,大氣,土壤 2019年8月13日9點30分臨高縣市政園林局陳海洪副局長帶領相關工作人員下前往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實地核查,現場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區HDPE土工膜覆蓋完好,2019年新增覆膜面積1.9萬平方米,填埋作業區面積約為500平方米,正在進行一期填埋區推平覆膜封場。
關於反映「垃圾裸露堆積如山,垃圾滲濾液汙水流入馬路和河溝,汙染基本農田。散發臭氣影響周邊村莊和居民。」等問題。
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一期填埋區覆膜完好,僅留約500平方米的裸露面積,該區域因要進行填埋作業,不可避免的裸露,但在當天停止垃圾填埋作業後會使用HDPE土工膜覆蓋,並沒有垃圾大部分裸露的情況。生活垃圾填埋產生的滲濾液和受正在填埋區域汙染的雨水經滲濾液導排系統排入收集池後,經泵抽至滲濾液調節池(已做浮蓋系統),再進入處理站處理後暫存於集水池,通過車輛轉運至臨高縣汙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排放,並未直接向水體排放,根據臨高縣汙水處理廠監督性監測報告,一年來,出水水質符合《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B標準;未汙染的雨水沿路面流到生活區低洼處匯集,從廠區東北側雨水排口排出到公路邊溝。現場查看調節池、滲濾液處理系統,未發現滲濾液外滲痕跡,廠區東北側雨水排放口周邊的公路邊溝和公路邊的水果種植基地未發現滲濾液排放跡象,運營以來也未收到水果種植基地反饋有汙水外排情況。採取 「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等除臭措施後,經對金沙灘一帶居民回訪得知,臭味問題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但仍有偶發性的臭味;於2019年8月7日委託海南環島共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除臭服務,通過在空氣中噴灑生物酶、植物液,對已擴散到空氣中的臭氣進行分解、覆蓋,達到抑制新增垃圾發臭作用。
關於「質疑為何垃圾場已到報廢時間還在繼續運行;質疑將垃圾場改為垃圾轉運站沒有通過環評;要求臨高縣公示垃圾沼氣發電項目。」等問題。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2010年投入運營,使用年限為10.5年,其中一期已超負荷使用。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的要求,臨高縣生活垃圾最終的處理方式是將生活垃圾收集、壓縮後轉運至儋州市、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焚燒處理,屆時將會把已填埋的生活垃圾重新挖起,運至發電廠焚燒處理,到時臨高縣將無生活垃圾填埋場。經向海南省住建廳和儋州市環境衛生管理局諮詢,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於2019年6月28日動工建設,施工形象進度已達22%,將在2020年3月投入試運營。屆時將會收納臨高縣大部分生活垃圾。但當前臨高縣生活垃圾仍要自行填埋處理,同時因為一期填埋區即將封場,為繼續處理生活垃圾,不得已啟用二期填埋區。在2016年2月22日,臨高縣生活垃圾中轉站已取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覆,臨高縣垃圾沼氣發電項目當前仍在辦理環評審批手續,還未到向社會公示階段,信訪群眾可持續關注臨高縣人民政府網站,及時了解沼氣發電項目公示情況。
存在的問題:採取 「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等除臭措施後,經對金沙灘一帶居民回訪得知,臭味問題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但仍有偶發性的臭味;儋州市、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進度緩慢,臨高縣仍需要自行處理生活垃圾,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暫時不能封場。
屬實 (一)加快一期填埋區封場進度。一期填埋區封場後,將極大的減少臭味產生。
(二)採取「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除臭措施的同時,於2019年8月7日委託海南環島共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除臭服務,通過在空氣中噴灑生物酶、植物液,對已擴散到空氣中的臭氣進行分解、覆蓋,達到抑制新增垃圾發臭作用。將在除臭服務一段時間後,對金沙灘一帶進行再次回訪,根據反饋的效果動態調整整改措施。
(三)啟用擴容填埋區。由於暫時不能將生活垃圾轉運焚燒處理,在一期填埋區封場後,為繼續處理生活垃圾,將啟用15萬立方米填埋區。
目前正在開展一期填埋區封場工作,已落實「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除臭措施;海南環島共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開展作業。
無 113 D2HI201908110054 臨高縣博厚鎮伍美村臨高縣生活垃圾處理廠,散發臭味,尤其是晚上異味更嚴重,該廠晚上存在燒垃圾的情況,冒出的煙有燒焦味散發到附近的小區,飛灰四處飄散。 臨高縣 土壤,大氣 2019年8月13日9點30分臨高縣市政園林局陳海洪副局長帶領相關工作人員下前往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實地核查,現場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區HDPE土工膜覆蓋完好,2019年新增覆膜面積1.9萬平方米,填埋作業區面積約為500平方米,正在進行一期填埋區推平覆膜封場。
關於反映「臨高縣博厚鎮伍美村臨高縣生活垃圾處理廠,散發臭味,尤其是晚上異味更嚴重」等問題。採取 「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等除臭措施後,經對金沙灘一帶居民回訪得知,臭味問題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但仍有偶發性的臭味;於2019年8月7日委託海南環島共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除臭服務,通過在空氣中噴灑生物酶、植物液,對已擴散到空氣中的臭氣進行分解、覆蓋,達到抑制新增垃圾發臭作用。
關於「該廠晚上存在燒垃圾的情況,冒出的煙有燒焦味散發到附近的小區,飛灰四處飄散。」等問題。因為生活垃圾填埋會產生甲烷等易燃易爆氣體,所以生活垃圾填埋區是嚴禁菸火的,焚燒垃圾的行為是絕對禁止的。在8月13日經與博厚鎮人民政府對金沙灘周邊村莊進行走訪,發現信訪反映的燒垃圾應為五堯村委會農戶焚燒自家田地收割稻穀後的稻草,焚燒面積約有2畝,發現時只剩下火苗,周邊散落稻草焚燒後的灰渣。因此,反映存在燒垃圾的情況應為農戶焚燒稻草所致。
存在的問題:採取 「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等除臭措施後,經對金沙灘一帶居民回訪得知,臭味問題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但仍有偶發性的臭味;五堯村委會農戶焚燒自家田地收割稻穀後的稻草。
屬實 (一)加快一期填埋區封場進度。一期填埋區封場後,將極大的減少臭味產生。
(二)採取「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除臭措施的同時,於2019年8月7日委託海南環島共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除臭服務,通過在空氣中噴灑生物酶、植物液,對已擴散到空氣中的臭氣進行分解、覆蓋,達到抑制新增垃圾發臭作用。將在除臭服務一段時間後,對金沙灘一帶進行再次回訪,根據反饋的效果動態調整整改措施。
(三)制止焚燒秸稈行為,對當事人進行批評引導教育。
(四)加強宣傳教育。利用村委會廣播、懸掛宣傳橫幅、入戶張貼宣傳資料和出動宣傳車輛,在博厚鎮紅牌村委會、加六村委會、得六村委會和五堯村委會開展焚燒稻草、樹葉的危害警示宣傳活動,提高農戶生產安全和環境保護意識。
(五)落實責任。由村小組組長和保潔原負責自然村轄區焚燒秸稈行為的巡查制止和報告,由村委會通過村公示欄對焚燒秸稈行為進行公示曝光,促進農戶糾正錯誤認識,共同提高農業生產安全環保意識。
目前正在開展一期填埋區封場工作,已落實「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除臭措施;海南環島共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開展作業。焚燒秸稈行為已被制止,懸掛宣傳橫幅和張貼宣傳資料,博厚鎮人民政府正在開展為期2日的車輛宣傳;落實了巡查制度和公示曝光制度。
無 114 D2HI201908110038 臨高縣博厚鎮五美村垃圾處理場離居民區、海岸線和文瀾江較近,汙染問題未得到解決,仍然臭氣燻天,很多垃圾裸露,操作不規範。 臨高縣 土壤,大氣 2019年8月13日9點30分臨高縣市政園林局陳海洪副局長帶領相關工作人員下前往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實地核查,現場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區HDPE土工膜覆蓋完好,2019年新增覆膜面積1.9萬平方米,填埋作業區面積約為500平方米,正在進行一期填埋區推平覆膜封場。
關於反映「垃圾處理場離居民區、海岸線和文瀾江較近,汙染問題未得到解決,仍然臭氣燻天,很多垃圾裸露,操作不規範。」等問題。根據《臨高縣生活垃圾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內容,填埋場距周邊村莊均在1000米以上,距文瀾江流域2.8公裡,近岸海域3.5公裡,選址符合《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範》(CJJ17-2004)中「距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500m以外地區」的要求。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一期填埋區覆膜完好,僅留約500平方米的裸露面積,該區域因要進行填埋作業,不可避免的裸露,但在當天停止垃圾填埋作業後會使用HDPE土工膜覆蓋,並沒有垃圾大部分裸露的情況。採取 「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等除臭措施後,經對金沙灘一帶居民回訪得知,臭味問題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但仍有偶發性的臭味;於2019年8月7日委託海南環島共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除臭服務,通過在空氣中噴灑生物酶、植物液,對已擴散到空氣中的臭氣進行分解、覆蓋,達到抑制新增垃圾發臭作用。操作嚴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範》(CJJ17-2004)的要求操作,具體為填埋時先用推土機推鋪,再用壓實機碾壓。分層壓實到需要高度後,再在上面覆蓋粘土和聚乙烯膜料,並重複上述步驟;生活垃圾填埋產生的滲濾液和受正在填埋區域汙染的雨水經滲濾液導排系統排入收集池後,經泵抽至滲濾液調節池(已做浮蓋系統),再進入處理站處理後暫存於集水池,通過車輛轉運至臨高縣汙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排放;設置氣體導排設施,安裝有3個大氣預警器系統,用於檢測垃圾產生的甲烷濃度;建有6處地下水監測井,每季度委託海南省地質測試研究中心對6處井水進行取樣檢測。噴灑除臭劑分解垃圾臭氣等。
存在的問題:採取 「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等除臭措施後,經對金沙灘一帶居民回訪得知,臭味問題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但仍有偶發性的臭味。
屬實 (一)加快一期填埋區封場進度。一期填埋區封場後,將極大的減少臭味產生。
(二)採取「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除臭措施的同時,於2019年8月7日委託海南環島共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除臭服務,通過在空氣中噴灑生物酶、植物液,對已擴散到空氣中的臭氣進行分解、覆蓋,達到抑制新增垃圾發臭作用。將在除臭服務一段時間後,對金沙灘一帶進行再次回訪,根據反饋的效果動態調整整改措施。
目前正在開展一期填埋區封場工作,已落實「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除臭措施。
無 115 D2HI201908110039 1、臨高博厚鎮五美村垃圾場現在改成夜間焚燒垃圾,產生臭味。垃圾場2010年投產,使用期限10年,現在垃圾場直線距離1.5公裡內建了2個大型居住區,人口近2-3萬長居人口,垃圾場產生的惡臭嚴重影響居民的身心健康。
2、臨高縣博厚鎮碧桂園金沙灘附近的福六村經常焚燒東西,冒黑色濃煙,產生空氣汙染。 臨高縣 土壤,大氣 2019年8月13日9點30分臨高縣市政園林局陳海洪副局長帶領相關工作人員下前往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實地核查,現場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區HDPE土工膜覆蓋完好,2019年新增覆膜面積1.9萬平方米,填埋作業區面積約為500平方米,正在進行一期填埋區推平覆膜封場,。
關於反映「臨高博厚鎮五美村垃圾場現在改成夜間焚燒垃圾,產生臭味。垃圾場2010年投產,使用期限10年,現在垃圾場直線距離1.5公裡內建了2個大型居住區,人口近2-3萬長居人口,垃圾場產生的惡臭嚴重影響居民的身心健康。」等問題。現場未發現在有焚燒垃圾痕跡,因為生活垃圾填埋會產生甲烷等易燃易爆氣體,所以生活垃圾填埋區是嚴禁菸火的,焚燒垃圾的行為是絕對禁止的。8月13日經臨高市政園林局與博厚鎮人民政府對金沙灘周邊村莊進行走訪,發現信訪反映的夜間焚燒垃圾應為五堯村委會農戶焚燒自家田地收割稻穀後的稻草,焚燒面積約有2畝,發現時只剩下火苗,周邊散落稻草焚燒後的灰渣。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於2009年建設,早於碧桂園金沙灘項目3年建設,使用年限為10.5年,當前正在進行一期填埋區封場工作,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對海南省生活垃圾處理作出《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的要求,臨高縣生活垃圾最終的處理方式是將生活垃圾收集、壓縮後轉運至儋州市、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焚燒處理,屆時將會把已填埋的生活垃圾重新挖起,運至發電廠焚燒處理,到時臨高縣將無生活垃圾填埋場,也無需搬遷。經向海南省住建廳和儋州市環境衛生管理局諮詢,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於2019年6月28日動工建設,施工形象進度已達22%,將在2020年3月投入試運營。屆時將會收納臨高縣大部分生活垃圾。但當前臨高縣生活垃圾仍要自行填埋處理,同時因為一期填埋區即將封場,為繼續處理生活垃圾,不得已建設二期填埋區。根據《臨高縣生活垃圾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內容,填埋場距周邊村莊均在1000米以上,距離最近的小區為2公裡左右的碧桂園金沙灘項目海鄰居小區,選址符合《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技術規範》(CJJ17-2004)中「距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500m以外地區」的要求。採取 「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等除臭措施後,經對金沙灘一帶居民回訪得知,臭味問題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但仍有偶發性的臭味。
2019年8月13日9點25分,博厚鎮人民政府人大主席顏聰帶隊前往得六村調查核實。經查,有農戶於7月下旬將自己桉樹出售後,對遺留下的桉樹葉和地間雜草進行焚燒,當時已有村兩委幹部制止並撲滅火苗,並對當事群眾進行了宣傳教育。在此之後並無焚燒稻草樹葉等情況,但在13日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案件中仍有信訪群眾反映「距離金沙灘小區2公裡內有一個村子,在早上和晚上都有燃燒垃圾的行為。」的問題。因此博厚鎮人民政府對距離金沙灘小區周邊4個村委會展開排查,經實地走訪問詢,紅牌村委會及加六村委會無焚燒樹葉秸稈等的情況,得六村委會自7月下旬農戶焚燒桉樹葉後再未出現焚燒焚燒樹葉秸稈等的情況。在檢查五堯村委會時發現,有農戶在自家田地裡焚燒收割稻穀後的稻草,焚燒面積約有2畝,現場只剩下火苗,周邊散落稻草焚燒後的灰渣。工作人員和村兩委幹部立即組織人力撲滅火苗,並對當時農戶進行了批評警示教育。
存在的問題:採取 「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等除臭措施後,經對金沙灘一帶居民回訪得知,臭味問題已經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但仍有偶發性的臭味;得六村在7月下旬有農戶焚燒桉樹葉和地間雜,五堯村委會農戶焚燒自家田地收割稻穀後的稻草;儋州市、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進度緩慢,臨高縣仍需要自行處理生活垃圾,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暫時不能封場。
屬實 (一)加快一期填埋區封場進度。一期填埋區封場後,將極大的減少臭味產生。
(二)採取「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除臭措施的同時,於2019年8月7日委託海南環島共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除臭服務,通過在空氣中噴灑生物酶、植物液,對已擴散到空氣中的臭氣進行分解、覆蓋,達到抑制新增垃圾發臭作用。將在除臭服務一段時間後,對金沙灘一帶進行再次回訪,根據反饋的效果動態調整整改措施。
(三)制止焚燒秸稈行為,對當事人進行批評引導教育。
(四)加強宣傳教育。利用村委會廣播、懸掛宣傳橫幅、入戶張貼宣傳資料和出動宣傳車輛,在博厚鎮紅牌村委會、加六村委會、得六村委會和五堯村委會開展焚燒稻草、樹葉的危害警示宣傳活動,提高農戶生產安全和環境保護意識。
(五)落實責任。由村小組組長和保潔原負責自然村轄區焚燒秸稈行為的巡查制止和報告,由村委會通過村公示欄對焚燒秸稈行為進行公示曝光,促進農戶糾正錯誤認識,共同提高農業生產安全環保意識。
(六)啟用擴容填埋區。由於暫時不能將生活垃圾轉運焚燒處理,在一期填埋區封場後,為繼續處理生活垃圾,將啟用15萬立方米填埋區。
目前正在開展一期填埋區封場工作和除臭服務,已落實「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除臭措施;海南環島共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開展作業。焚燒秸稈行為已被制止,懸掛宣傳橫幅和張貼宣傳資料,博厚鎮人民政府正在開展為期2日的車輛宣傳;落實了巡查制度和公示曝光制度。
無 116 D2HI201908110058 樂東縣佛羅鎮豐堂村、鶯歌海等兩處約4000多畝地的防海林,被非法佔用、砍伐。 樂東黎族自治縣 生態 8月13日,我縣林業局聯合佛羅鎮政府和鶯歌海鎮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前往信訪群眾反映的地點進行調查。經查,佛羅林場已將群眾反映地塊於2000年6月28日承包製三亞華恒基建發展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60200708818617H)經營,承包時限從2000年6月28日至2031年止,總承包面積為8000畝。
經調查人員採用GPS衛星定位儀進行調查測量並結合衛片,得知該片土地總面積約為3521.56畝。該地上原有的木麻黃殘次林按規定程序報批後進行改造,於2009、2014、2015、2016、2018年採伐更新後多次造林,改造後種植木麻黃,但由於氣候、人畜危害及管理粗放等因素,保存率較低,有些地塊甚至沒有林木(該地塊現有林面積598.95畝,無林面積2922.61畝,其中109.18畝為非林地)。承包方的確存在使用挖機平整土地的行為,但並非毀林(現場也沒有毀林現象),而是根據經營方案對保存率很低的行距和空地進行平整,為下一步的補植和造林,即生態修復做準備(詳見佛羅鎮豐塘村濱海大道後面群眾信訪舉報件位置示意圖及現場相片)。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屬實 我縣已要求縣林業局按屬地管理原則,佛羅鎮政府、佛羅林場及佛羅林區派出所通力合作,加大管護力度,對佛羅鎮轄區範圍內的森林資源加強管理。 無 117 D2HI201908110008 九所鎮由於未建設汙水處理廠,10多萬人的生活汙水未經處理直排牙母溝水體最終排入附近海域,造成牙母溝水質變差、散發臭味,尤其是高鐵站附近臭味明顯。 樂東黎族自治縣 水,大氣 8月14日,我縣水務局組織九所鎮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對群眾反映地點進行實地核查。並實地察看了位於九所新區的山海灣1、2、5三個小區汙水排放情況。以上三個小區在高峰期(冬天)約有6萬人口入住。經查,山海灣各小區的生活汙水排放方式都是由各小區的三級化糞池處理後接通到市政排汙管道直排入鴨母溝,每個小區均接通市政管道排汙口。但由於九所鎮汙水處理廠尚未建成,同時缺少科學的治汙排汙手段及設備,未經規範處理的生活汙水的大量排入,對此處水體造成汙染,對鴨母溝的水質造成一定影響,水質富營養化較為嚴重,尤其是在樂東高鐵站附近區域路段汙水發臭較為明顯。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屬實 一是縣水務局(河長制辦公室)已向山海灣各小區下達《關於要求海南利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定期清理山海灣各小區三級化糞池的督辦通知》,責令各小區對三級糞池進行清理,且在九所鎮汙水處理廠未建成投入使用前必須定期清理;二是要求九所鎮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河長制工作要求,落實河長責任,加強鴨母溝河道巡查,按照《樂東黎族自治縣開展以「清潔河流水質、清除河道違建、清理違法行為」為重點的「清河行動」方案》、《樂東縣河湖「清四亂」專項整治實施行動方案》,開展河道清理,保障河道水清岸美;三是我縣將加快推進九所鎮汙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計劃2019年內開工建設)建設,該項目估算總投資30918萬元,主要新建九所新區汙水處理廠一座,新建汙水幹管總長度25.399km,管徑d300mm~d1800mm。新建汙水提升泵站一座,汙水提升泵房近期流量設計,近期汙水最大提升能力1409m3/h(K總=1.51)。目前該項目已完成立項批覆、用地預審審批、初步選址、可研批覆等前期工作。 無 118 D2HI201908110016 樂東縣尖峰鎮鳳田村附近(樂東尖峰水業公司旁)的樂東明達塑料製品有限公司生產時產生噪音、粉塵、異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白天不生產,夜間生產。 樂東黎族自治縣 大氣,噪音 8月12日,我縣生態環境局組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綜合執法局和尖峰鎮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對群眾反映地點進行實地調查核實。經查,樂東明達塑料製品有限公司所佔用的地塊原為尖峰村委會丁司自然村第一組和第二組村民小組的集體土地。2008年7月10日樂東康得農資化工有限公司經村委會及尖峰鎮人民政府同意,和尖峰村委會丁司自然村第一、第二村民小組籤訂了《土地轉包合同書》,之後,該公司在其地塊上搭建了廠房,用途作為堆放農產品用具、化肥等材料。於2007年9月29日辦理了《營業執照》,於2008年10月7日辦理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由於各種原因,2017年10月18日樂東康得農資化工有限公司將該廠房轉讓給樂東明達塑料製品有限公司使用,雙方籤訂了《土地廠房租賃合同》,用途作為倉庫存放點使用。現場未發現該廠有加工作業行為,但封閉式的廠房存放有生產設備,該廠負責人表示11月左右才生產,生產的農副產品包裝材料、農用灌溉設施都是季節性產品。由於該廠並未生產,無法確定生產時產生噪音、粉塵、異味是否超標,且該廠未能提供環評手續。群眾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一是要求縣生態環境局已向樂東明達塑膠製品廠下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其停產整改,並補辦環評手續;二是要求尖峰鎮政府做好屬地監管職責,制止該廠非法生產;三是要求縣綜合執法局加強巡查,強化日常監管,打擊非法生產行為。 無 119 X2HI201908110059 陵水縣嶺門農場居紅七隊軍部嶺土地有一家泡沫廠,生產泡沫產品,排出大量的廢水、廢氣汙染空氣、汙染農田、汙染使用水源。 陵水黎族自治縣 水,大氣 2019年8月12日下午,我縣生態環境局聯合縣綜合執法局、縣科工信局、光坡鎮政府等職能部門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
(一)該泡沫廠現場未發現生產作業(屬於停產停業狀態,廠區內只有一名管理員),現場發現該泡沫廠生產用電已斷開,廠區內通道及廠房周圍都長滿雜草,未發現排放廢水、廢氣現象。據了解泡沫廠每年冬季瓜菜季節才進行生產,主要是生產瓜菜泡沫箱。目前非我縣冬季瓜菜生產季節,未開展泡沫箱生產工作。
(二)經對周邊農田現場核實,未發現有廢水流入農田的現象。
(三)經隨機走訪詢問該廠周邊村莊11戶群眾,結合我縣生態環境局日常巡查情況,該廠已於2018年停產至今。
(四)2018年2月8日我縣原生態環境保護局對該泡沫廠進行了立案,對該廠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違法行為進行查處:1.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2.處以總投資額780萬元人民幣2%的罰款,即人民幣15.6萬元。該廠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罰款,我縣原生態環境保護局已向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10月24日作出同意依法強制執行決定。多次查找約談經營者,至今未執行到位。 不屬實 (一)我縣生態環境局已責令該泡沫廠補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及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才能恢復營業。
(二)我縣將加強該泡沫廠的日常巡查監管,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對該泡沫廠生產作業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如發現擅自違法生產作業問題,將堅決依法處置。
(三)我縣將跟進了解該廠履行《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18〕瓊9028行審50號)的情況。如發現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的,將建議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責任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
問題解決情況:由於該泡沫廠已停產停業,未發現排放廢水、廢氣現象,也未發現有廢水流入周邊農田和水源的現象。下一步我縣將加強對該泡沫廠的日常監管,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將堅決依法處置。 無 120 X2HI201908110042 陵水老農貿市場新興路一巷21號一戶民宅內,有一家手工炸魚餅作坊,每天早上至下午6點作業,煙火刺鼻,油煙飄散,嚴重汙染空氣。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 2019年8月12日16點30分,陵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椰林鎮政府、綜合執法局、生態環境局到達現場進行調查核實,檢查發現新興路一巷內的陵水椰林陵城吳金菊魚餅店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及《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備案證明》,但該作坊生產加工環境差,整個生產操作間地面衛生不潔淨,操作間門口未安裝門帘等「三防」設施,裝有風幕機和紗窗但並未真正投入使用,用於生產加工的原料隨意堆放在操作間的地板上,操作間屋頂存在大面積破損,生產加工設備抽油煙機進風口未安裝油煙淨化設備。該作坊沒有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 屬實 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8月12日現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作坊每日清理生產操作間地面衛生,在操作間門口安裝門帘等「三防」設施,生產加工時將風幕機打開和將紗窗關閉用於防蠅防塵,將用於生產加工的原料存放在潔淨容器內備用,於近期內將操作間屋頂破損修補好,購買新的油煙淨化設備於8月20日前即可安裝到位。該作坊沒有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縣生態環境局2019年8月16日下發責令改正違法通知書,並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問題解決情況:2019年8月16日9點30分,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到現場進行檢查,該作坊已按要求完成整改:1、該作坊清理生產操作間衛生環境,已在操作間門口安裝上門帘,打開門口上方的風幕機,防止蚊蟲和灰塵進入操作間;2、購置了用於盛放生產原料的潔淨容器,已請裝修工人丈量操作間屋頂破損面積,準備好了建築材料用於修補;3、新的油煙淨化設備也同步進行採購,估計8月20日左右完成整改。下一步,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繼續跟蹤,嚴格要求該作坊將操作間屋頂的破損修補好,同時將油煙淨化設備安裝到位。 無 121 D2HI201908110037 陵水縣椰林鎮桃萬村粵盛石材加工廠從早上8點到晚上6點不定時作業,產生噪聲和粉塵汙染。 陵水黎族自治縣 噪音,大氣 2019年8月12日下午,我縣生態環境局聯合縣綜合執法局、縣科工信局、椰林鎮政府等部門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通過現場檢查和走訪周邊居民了解,該石材加工點7月31日以來已停止切割加工作業,現場機器已閒置未使用,未發現產生噪音和粉塵汙染對周圍群眾產生影響。 屬實 (一)我縣生態環境局已於2019年7月31日對海南粵盛石材有限公司桃萬石材加工點未按規定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進行立案調查,並已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二)我縣生態環境局已責令海南粵盛石材有限公司桃萬石材加工點停業整頓。要求其補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及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才能恢復營業。
(三)我縣將加強對該石材加工點日常巡查監管,採取不定期的方式,對該石材加工點生產作業情況進行檢查監督,防止噪聲擾民、揚塵汙染等問題,如發現有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將堅決依法處置。
問題解決情況:目前,海南粵盛石材有限公司桃萬石材加工點已停業整頓。 無 122 D2HI201908110019 陵水縣椰林鎮雷鋒鄉排塘村居民生活汙水排入汙水管,村南靠近東線高鐵路的地方地勢較低,有汙水從汙水井中冒出,進入小乾渠流入農田。 陵水黎族自治縣 水 2019年8月12日下午,我縣生態環境局聯合縣水務局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一是投訴人反映居民生活汙水排入汙水管是由於該村汙水處理站電線短路停電,汙水處理設備未能正常運行,導致MBR池滿後的水(經過處理後的水)從應急溢留口流出。二是投訴人反映村南靠近東線高鐵路的地方地勢較低,有汙水從汙水井中冒出,進入小乾渠流入農田的問題。經現場核實,村南靠近東線高鐵路周邊未發現設有汙水井口,未發現汙水從汙水井中冒出,進入小乾渠流入農田的問題。 屬實 (一)我縣生態環境局當場聯繫施工單位對汙水處理站電路進行修復,恢復汙水處理站用電。
(二)我縣生態環境局將加強對該汙水處理站的日常巡查管理,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汙水處理站設備正常運行。
問題解決情況:經修復電路後汙水處理站設備已正常運行,應急溢留口已沒有水流出。 無 123 X2HI201908110073 海南保亭縣響水鎮毛岸茶場居十二隊汙水糞便池水四處橫流,生活垃圾、養雞棚在住戶門口,臭氣燻天,無人管理。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 水,大氣,
土壤 (一)信訪人反映「汙水糞便池水四處橫流」。
經核實,投訴地點為十二隊南側鄉道緊鄰的水溝,沿水溝北側有5家住戶的自建瓦房,用做廚房或衛生間,均有設置簡易化糞池,化糞池出水口直接接入水溝。現場調查時未發現該水溝中有水,經走訪當地住戶了解,該處簡易化糞池表面有裂口,下大雨時雨水進入,導致汙水溢出四處橫流。現場還發現連隊附近自來水管破裂,破裂點周邊地面有較多水。
(二)信訪人反映「生活垃圾、養雞棚在住戶門口,臭氣燻天,無人管理」。
經核實,十二隊球場前有一排垃圾桶,垃圾桶整齊擺放,定期清理,不存在生活垃圾無人管理現象,但有住戶在門口散養雞,另有住戶武海英在外搭建養雞棚(還在搭建中,未完工,該新搭建雞棚不在住戶門口),暫時將雞直接趕回十二隊宿舍圈養,數量雖不多但的確對鄰居生活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綜上所述,該投訴案件內容基本屬實。 屬實 (一)針對汙水糞便橫流現象,我縣將對住戶的化糞池裂口處進行清理、修補、硬化,初步解決化糞池進水漏水問題,同時計劃新增設一個5m³的化糞池,將化糞池出口用管道連接,引入新增化糞池,徹底解決汙水橫流問題。
(二)針對十二隊養雞亂象,我縣與住戶武海英協商,要求其在2周內完成養雞棚搭建,將宿舍內的雞移至棚內養殖,並做好衛生管理工作。
目前,我縣已開展化糞池維修及新建工作,預計2019年10月15日完成。預計2019年8月27日前,住戶武海英將養雞棚搭建完畢並轉移養殖。
我縣將繼續跟蹤督促整改落實情況,確保發現的問題按要求整改到位,並在後續工作中加強對該連隊衛生環境監管,避免反彈。案件已階段性辦結。 無 備註:第二十九批共受理案件128件,現公開123件,其它5件已將辦理結果直接反饋給信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