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十五批)

2020-11-28 海南省人民政府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五批 2019年8月7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汙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D2HI201907280002 海口龍華區龍華二橫路原海口市瓊劇團工地(施工單位為貴州第八工程隊)超時晝夜施工,噪音擾民。 海口市龍華區 噪音     7月29日15時30分,龍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博義鹽灶項目改造指揮部、濱海街道辦等單位工作人員到達施工現場,會同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對該項目工地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當場認定施工單位存在超時施工噪音擾民等問題,市民投訴屬實。
    存在的問題: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存在超時施工,噪音擾民問題。 屬實     問題已解決。
    (一)施工單位已提交施工整改方案及按時施工的承諾書,已按照法律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目前未發現存在超時施工作業的情況。
    (二)龍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已將該工地納入常態化巡查,安排執法隊員於每天12時至14時期間和22時至次日06時期間對施工現場不定期巡查管控,要求施工單位杜絕超時施工,並在正常施工中做好降噪工作。 無 2 D2HI201907280014 海榆中線新磚廠大橋旁邊土路內進一公裡至兩公裡(路邊有一個寫著海南省生態二級保護區紅線的牌子)處的空地和魚塘堆放大量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距離永莊水庫較近,可能會對水庫水質造成影響。 海口市龍華區 土壤,水     7月28日,第14批次交辦的受理編號為D2HI201907270028的信訪舉報件已反映過這個問題。當日13時,龍華區副調研員聶增詠組織城西鎮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處理。經現場核查,該空地堆放有建築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現場未發現偷倒垃圾人員及車輛。空地旁水坑為此前磚廠取土後留下的土坑,下雨積水形成水坑,並非魚塘,水坑邊有傾倒的建築垃圾。
    7月29日上午,城西鎮已組織人員將垃圾清理完畢。在接到第15批次信訪舉報件後,下午15時30分,城西鎮工作人員到現場核查,未發現傾倒垃圾的情況。
    存在的問題:被舉報點位堆放的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已被清理。 屬實     問題已經解決。
    7月29日上午,城西鎮已將垃圾清理完畢。下午15時30分,城西鎮工作人員到現場巡查,未發現傾倒垃圾的情況。 無 3 D2HI201907280025 群眾對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塔市村委會符東村旁20米處的攪拌站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該攪拌站目前只是停產,希望其搬遷。 海口市美蘭區 大氣,噪音 7月29日下午13時10分,美蘭區演豐鎮人民政府、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隊員、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趕往現場進行督辦。核查結果如下:1.該攪拌站物料堆場配有頂棚及噴淋降塵設施,運轉正常,但全部物料均未覆蓋;2.現場有12個生產罐體,其中:4個罐體有集塵設施,其餘8個罐體底下用2個霧炮機進行降塵處理;3.出入口未設置車輛衝洗設備;4.場內道路全部硬化;5.生產場地全部用圍牆圍擋;6.未發現有渣土車,只有攪拌用車;7.場地內配有灑水車灑水清掃。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認為目前該攪拌站環評手續已失效,按照原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關於批覆海南鋪前大橋(引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瓊土環資函〔2013〕1523 號)中「應在施工結束後及時對取土場、棄土場、施工營地、施工便道、預製場、拌合站等進行清理平整,恢復耕作或種植種草。」的要求,建議對該攪拌站予以取締關停,搬離現址。該攪拌站設立原系海口市林業局批覆,於2018年2月4日到期,到期後並未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申請延期。現該攪拌站雖為文明東越江隧道項目供給混凝土,但卻並沒有任何相關審批手續。現場核查時攪拌站已停工,尚未搬遷。投訴情況屬實。在處理第五批受理編號為D2HI201907180001的重複辦件時,美蘭區陳新常務曾在7月20日上午帶隊到演豐鎮塔市村委會混凝土攪拌站點位進行調研,核查結果如下:該攪拌站原由中交一公局管理,服務於鋪前大橋建設,現由海南榮輝投資有限公司負責管理,服務於海口文明東越江隧道建設。另,實地走訪攪拌站旁個別群眾家中,了解到2019年6月22日該攪拌站因為操作不當曾發生大量粉塵外揚,給周邊群眾的房屋和生活環境造成了汙染,演豐鎮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協調中交一公局對受影響的村民予以補償。7月22日上午9時,海口市美蘭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陳新主持召開了「研究中央環保督查辦件關於反映演豐塔市攪拌站問題專題會」,本辦件涉及的海口市林業局、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均參加了會議。會上調查核實情況如下:該攪拌站設立原系海口市林業局批覆,於2018年2月4日到期,到期後並未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申請延期。現該攪拌站雖為文明東越江隧道項目供給混凝土,但卻並沒有任何相關審批手續。7月29日上午,經海口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反饋,海口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代建的文明東越江通道項目為省、市重點項目,隧道主體結構混凝土質量要求高,為確保該項目混凝土質量滿足要求,該項目施工單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經協調借用該攪拌站進行生產,以便該項目的工作開展;該攪拌站現因手續證件等問題,已被政府責令停產。截止目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已不再借用該攪拌站進行生產,故對該攪拌站搬遷事宜,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無處置權。
7月29日下午,市住建局、市質監站、美蘭區住建局、美蘭區生態環境局、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演豐鎮人民政府、塔市村委會有關負責人抵達現場調查處理。經了解核實後,鑑於該攪拌站停止違法生產活動,建議加強日常巡查,杜絕私下違法生產現象;同時建議由美蘭區人民政府責令該攪拌站完善土地、規劃、環評審批手續,如逾期未能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建議美蘭區人民政府依法依規組織拆除。 屬實 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政府要求攪拌站一個月內完善土地、規劃、環評等審批手續,待相關審批手續補辦齊全後,方可恢復生產作業。如逾期未能完善相關審批手續,美蘭區人民政府將依法依規進行取締。針對揚塵、噪音等投訴問題,美蘭區人民政府採取以下處理和整改措施:(一)安排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人民政府、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執法工作人員負責對該攪拌站負責人進行宣傳教育,告知在生產作業時要啟用汙染防治設施,避免產生揚塵問題,在中午12時至14時及夜間22時至次日早晨6時停止生產作業,避免影響周邊村民的正常生活。(二)由於目前攪拌站處於停工狀態,無法滿足揚塵連續3小時的監測工況要求,無法進行揚塵監測,安排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要求該攪拌站安排打料計劃,以便進行揚塵檢測。(三)安排海口市美蘭區住建部門指導攪拌站對作業時可能產生的揚塵問題進行整改,對堆場物料進行全覆蓋,並在出入口設置車輛衝洗設備,同時在站外道路安裝噴淋設備,降低道路揚塵。(四)安排海口市美蘭區演豐鎮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執法隊員對該攪拌站的生產作業情況進行不定期巡查,避免產生影響周邊村民生活、健康的汙染問題。(五)海口市國土資源局美蘭分局於2019年7月23日派員現場下達 NO:0000885 號《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並向美蘭區國土資源執法大隊和演豐鎮人民政府去文《關於及時制止和處置涉嫌違法用地建設行為的函》。 無 4 D2HI201907280040 1、瓊山區龍塘鎮鐵龍路的海口瓊山建築材料廠內有一家聯興休閒服飾廠,其實為洗滌廠。該廠已存在多年,每天在傍晚燒工程板,夜間工作,產生濃煙;且汙水直接排放南渡江。
2、美蘭區靈山鎮旁的南江機械廠內有一家洗滌廠,夜間工作,主要清洗醫院物品,鍋爐廢氣汙染嚴重。 海口市瓊山區 大氣,水 調查核實情況如下:
1.針對群眾舉報的該廠已存在多年,每天在傍晚燒工程板,夜間工作,產生濃煙的問題。經區生態環境局現場調查,該廠位於海口市瓊山區龍塘鎮市建材廠內,現有一個1t/h蒸汽鍋爐,用於烘乾工序產生蒸汽,該廠《海口聯興休閒服飾-洗滌中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中顯示其燃料為廢舊木柴。現建有除塵設施,鍋爐煙氣通過冷卻釜冷卻後水膜除塵,最後經20米高的煙囪高空排放。經夜間現場檢查,發現存在夜間作業行為,鍋爐旁有用於燃燒的廢舊工程板及生物質顆粒,鍋爐煙囪產生小股青煙。該廠現場負責人提供了由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2019年7月3日出具的檢測報告(編號:HKHBJS/2019/412號),報告顯示該廠煙塵排放符合《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2標準。信訪件中反映的「每天在傍晚燒工程板,夜間工作,產生濃煙」情況部分屬實。
2.針對群眾舉報的汙水直接排放南渡江問題。經現場調查,該廠生產廢水通過管道匯流進入汙水處理站,糞便汙水通過三級化糞池處理後,同樣流入汙水處理站處理。處理站基本工藝為:匯流汙水依次通過格柵、調節池、反應池、物化沉澱池、接觸好氧池、BAF罐、清水池處理,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9-1996)中的一級標準後,通過管道排入南渡江下遊。信訪件中反映的「汙水直接排放南渡江」情況不屬實。
(二)海南潮洲旗實業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16時整,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由曾柱局長帶隊,會同美蘭區靈山鎮政府李恩浩鎮長、朱文靜副鎮長、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美蘭區靈山城管中隊、美蘭區靈山鎮環保站工作人員到現場勘查情況如下:
1.海南潮洲旗實業有限公司洗滌廠項目佔地面積約1000平方米,建築面積約600平方米。有一個2t/h的蒸汽鍋爐、9臺洗滌機設備、一套汙水處理設備、一個生產汙水排放口和一個除塵廢水池。該廠現場提供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局《海南潮洲旗實業有限公司洗滌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項目報告表》及其批覆文件(海環審[2015]692號)、《關於海南潮洲旗實業有限公司洗滌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海環審[2017]209號)。
2.該公司負責人承認存在夜間作業行為。
3.該公司廠房內發現有醫療機構及賓館衣物,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項目類別屬第116條「賓館飯店、醫療機構衣物集中洗滌洗滌消毒、餐具集中洗滌消毒」中的報告表項目,符合其辦理的《環境影響報告表》。
4.該公司鍋爐房現場檢查未發現木柴燃燒作業行為,鍋爐房存有生物質顆粒約50袋,鍋爐廢氣經水幕除塵處理後進行煙道高空排放,煙道高度約5米,達不到高空排放標準。 屬實 (一)海南聯興休閒服飾有限公司
瓊山區將加大巡查和監管力度,要求該廠保障汙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轉,同時舉一反三,提高服務意識,積極引導和服務企業,切實減少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二)海南潮洲旗實業有限公司
1.該公司負責人表示,3天內完成排煙管道改造,改造期間不進行生產;1個月內完成鍋爐改造,改造期間不使用木柴。
2.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日常加強對該公司監管,督促按時完成鍋爐和排煙管道改造,待該公司排煙管道改造完成後對其鍋爐廢氣進行採樣檢測,待檢測報告出來後再進一步處理。 無 5 D2HI201907280062 東山鎮永華居委會榮山村村民曾投訴村幹部私自把土地承包出去挖礦,村民未同意就強行開挖,擔心全面開挖將影響生態環境。 海口市秀英區 生態     經核,經龍山村村民小組多次討論後,海南創禾貿易有限公司於2007年5月23日與永華村委會龍山經濟合作社籤訂承包荒山石地合同協議,並經合作社代表、永華村委會、東山鎮籤字蓋章,承包期限為30年。海南創禾貿易有限公司自合同籤訂起按時交付租金,並與海口市華瑞點石建材有限公司(有採礦資質)合作開發該荒山石地,舉報「村幹部私自把土地承包出去」情況不屬實。
    海口市華瑞點石建材有限公司礦區面積為0.3354平方公裡,共有V1、V2兩個礦體,其中V1礦體位於龍華區遵譚鎮群力村委會,礦體已開採;V2礦體位於秀英區東山鎮永華村委會龍山村,該公司於2018年11月對V2礦體進行地表清理、清除雜草灌木,遭到村民阻撓後一直處於停工狀態至今,從現場情況看,該V2礦體地表上已長了雜草和矮灌,未有開挖現象,舉報「村民未同意就強行開挖」情況不屬實。
    根據該項目環評報告書批覆(瓊環函〔2017〕1571號),原海口市國土資源局龍華分局批准了該礦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且環評批覆中對項目環境質量、汙染物排放標準、生態環境保護、應急管理、礦山恢復重建等作出要求,並由各級環保部門日常監督檢查。
    綜上,該舉報辦件部分屬實。 屬實 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管,防止出現超範圍使用林地和超範圍採伐林木的情況發生。已要求海口市華瑞點石建材有限公司與永華村委會龍山村儘快協調處理V2礦體開採有關問題。
無 6 D2HI201907280064 海口市瓊山區龍塘鎮瓊山市建材總廠內有1家海口聯興休閒服飾有限公司洗滌車間,鍋爐燃料為工程板,未安裝除塵裝置,排煙量很大,周邊粉塵很大;洗滌汙水只經過簡單過濾後直接排入南渡江。 海口市瓊山區 大氣,水 經調查核實如下:
(一)針對群眾舉報該廠鍋爐燃料為工程板,未安裝除塵裝置,排煙量很大,周邊粉塵很大的問題。經區生態環境局現場調查,該廠位於海口市瓊山區龍塘鎮市建材廠內,現有一個1t/h蒸汽鍋爐,用於烘乾工序產生蒸汽,該廠《海口聯興休閒服飾-洗滌中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中顯示其燃料為廢舊木柴。現建有除塵設施,鍋爐煙氣通過冷卻釜冷卻後水膜除塵,最後經20米高的煙囪高空排放,未發現有粉塵很大問題。鍋爐旁有用於燃燒的廢舊工程板及生物質顆粒,鍋爐煙囪產生小股青煙。該廠現場負責人提供了由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2019年7月3日出具的檢測報告(編號:HKHBJS/2019/412號),報告顯示該廠煙塵排放符合《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2標準。信訪件中反映的「鍋爐燃料為工程板,未安裝除塵裝置,排煙量很大,周邊粉塵很大」情況部分屬實。
(二)針對群眾舉報該廠洗滌汙水只經過簡單過濾後直接排入南渡江問題。經現場調查,該廠生產廢水通過管道匯流進入汙水處理站,糞便汙水通過三級化糞池處理後,同樣流入汙水處理站處理。處理站基本工藝為:匯流汙水依次通過格柵、調節池、反應池、物化沉澱池、接觸好氧池、BAF罐、清水池處理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9-1996)中的一級標準後,通過管道排入南渡江下遊。信訪件中反映的「洗滌汙水只經過簡單過濾後直接排入南渡江」情況不屬實。 屬實 瓊山區將加大巡查和監管力度,要求該廠保障汙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轉,同時舉一反三,提高服務意識,積極引導和服務企業,切實減少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無 7 X2HI201907280012 東山鎮前進村委會琴山村第十二小組組長毀壞第十三小組村民的基本農田(位於琴山村下村公廟前西南方向三百米新建三層樓房東邊),填埋田裡的農作物,用來修路建房,影響生態環境。 海口市秀英區 土壤,生態 7月29日12:40分,海口市資源規劃局秀英分局組織東山鎮、秀英區國土執法大隊對該辦件進行核查,立即前往秀英區東山鎮前進村委會琴山村第十二小組了解情況。經核查,該房屋於1997年建設三間瓦房170平方米,擁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編號:海口市集用(2010)第039132號),地號為05-08-09-1,圖號為K07340764。土地使用權人為陳永花、洪德權,陳永花為洪德權、洪德坤、洪德淵三兄弟之母。
據了解,洪德權、洪德坤、洪德淵擬對該房屋拆舊建新,於2018年申請報建,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同年12月便開始動工建設。佔地面積為140.6平方米,建築面積為420.18平方米;土地現狀為一棟三層半農宅(已建成)及一條土路。該農宅佔用土地屬於宅基地,並且已出具宅基地「三級證明」。
建設新房屋時,原出行土路便道較小,將原土路便道拓寬,佔用了基本農田約7.38平方米。毀壞村民的基本農田、填埋田裡的農作物,用來修路建房舉報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1.要求業主儘快到東山鎮政府及相關部門補辦《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等手續。
2.由國土執法大隊責令該房屋業主兩天內將土路佔用基本農田的部分恢復土地種植條件。 無 8 X2HI201907280015 海口市秀英區丘海大道金盛達建材市場對面,進去300米有一個名為海南冠達路橋有限公司的瀝青攪拌站,非法經營。作業過程噪聲很大、排放廢氣,影響村民正常生活。 海口市秀英區 大氣,噪音     7月29日16時,龍華區副區長李美健組織城西鎮政府、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龍華分局等單位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
    海南冠達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混凝土攪拌站項目持有海口市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海南省住建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設有一條瀝青混凝土攪拌站生產線和一條水泥穩定碎石生產線,生產工藝流程為骨料(石粉、碎石原料)進入乾燥烘乾筒加熱烘乾,再經稱重配料後由提升機提升進入攪拌機與熱熔後的瀝青原料混合攪拌形成成品。現場安裝有一臺天然氣鍋爐,使用燃料為LNG天然氣。
    海南冠達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混凝土攪拌站生產線安裝有一套布袋除塵設施和一套幹泥攪拌機,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經布袋除塵設施處理後高排,布袋除塵設施處理過程中收集的粉塵經排氣閥壓進幹泥攪拌機形成幹泥,最後用於廠區地面修整。
    現場了解到,該項目生產線自年後至今已有半年未生產作業,也未排放廢氣。現攪拌站正在備料階段,原定於8月1日開工,主要對椰海大道建設提供瀝青。從該攪拌站的生產工藝分析,應該存在排放瀝青廢氣和作業噪聲的情況,但因周邊無居民,無法確定是否存在廢氣和噪音擾民的問題。該項目負責人未能提供相關環保手續。
    存在的問題:
    (一)海南冠達路橋有限公司瀝青攪拌站未提供相關環保手續。
    (二)該攪拌站是否存在廢氣和噪聲超標排放的問題,需完善手續後開工生產時取樣檢測。 屬實     (一)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製作了《現場勘查筆錄》和《調查詢問筆錄》,並進行拍照取證,下一步將立案處罰。
    (二)要求海南冠達路橋有限公司限期完善該項目的環保手續。
    (三)要求該攪拌站立即停止進料,環保手續完善之前不得開工生產。
無 9 X2HI201907280016 海口市秀英區丘海大道金盛達建材市場對面,有一個名為巨友路橋(冠達路橋)的瀝青攪拌站,非法經營,經常有工程車出入,有交通安全隱患。作業過程噪聲很大、排放有毒氣體,影響村民正常生活。 海口市秀英區 噪音,大氣,其他汙染     7月29日16時,龍華區副區長李美健組織城西鎮政府、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龍華分局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
    經查,海南冠達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混凝土攪拌站項目持有海口市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海南省住建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設有一條瀝青混凝土攪拌站生產線和一條水泥穩定碎石生產線,生產工藝流程為骨料(石粉、碎石原料)進入乾燥烘乾筒加熱烘乾,再經稱重配料後由提升機提升進入攪拌機與熱熔後的瀝青原料混合攪拌形成成品。現場安裝有一臺天然氣鍋爐,使用燃料為LNG天然氣。
    海南冠達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瀝青混凝土攪拌站生產線安裝有一套布袋除塵設施和一套幹泥攪拌機,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經布袋除塵設施處理後高排,布袋除塵設施處理過程中收集的粉塵經排氣閥壓進幹泥攪拌機形成幹泥,最後用於廠區地面修整。
    現場了解到,該項目生產線自年後至今已有半年未生產作業,也未排放廢氣。現攪拌站正在備料階段,原定於8月1日開工,主要對椰海大道建設提供瀝青。從該攪拌站的生產工藝分析,應該存在排放瀝青廢氣和作業噪聲的情況,但因周邊無居民,無法確定是否存在廢氣和噪音擾民的問題。該項目負責人未能提供相關環保手續。
    存在的問題:(一)海南冠達路橋有限公司瀝青攪拌站未提供相關環保手續。
    (二)該攪拌站是否存在廢氣和噪聲超標排放的問題,需完善手續後開工生產時取樣檢測。 屬實     (一)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製作了《現場勘查筆錄》和《調查詢問筆錄》,並進行拍照取證,下一步將立案處罰。
    (二)要求海南冠達路橋有限公司限期完善該項目的環保手續。
    (三)要求該攪拌站立即停止進料,環保手續完善之前不得開工生產。 無 10 X2HI201907280019 日發大道99號中標有限公司(昌凡瀝青公司對面),該公司非法經營,在永莊水庫保護區附近,其生產過程產生較大揚塵,排放廢氣,產生異味。 海口市秀英區 大氣 接件後,秀英區政府高度重視,2019年7月29日15:30區政府戴洪澤副區長組織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秀英分局、石山鎮等涉該辦件的職能部門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核實。經核查發現,辦件反映的中標公司為海南中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位於海口市秀英區石山鎮施茶村日發大道 38 號南側(海榆中線八公裡處),屬於永莊水庫水源保護區範圍外,距離永莊水庫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 約800 米;佔地面積約 39.318 畝。該公司主要生產瀝青混凝土,生產過程中有廢氣排放,由於非法經營,區環保局2016年11月14日對其立案調查,並責令停產,2017年7月瓊山區法院對其強制執行停產至今,企業現正在積極完善環評手續,已於2019年7月26日取得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瀝青混凝土拌和站項目用地總體規劃情況的復函(海資規[2019]5886號),土地為建設用地,環評報告表已編制完成,目前上報環保部門審核正在辦理環評手續。現場核查該公司目前處於停產狀態,未發現生產過程產生揚塵,排放廢氣,產生異味的問題。 屬實 1.海南中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環評報告表已編制完成,項目正在辦理環評審批手續中,在環評手續未完善前不得投入生產使用,必須保持在停業整頓狀態,待環評批覆取得後經對粉塵及廢氣等所有指標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2.屬地石山鎮及環保部門加強該點位的巡查監管,如若發現該企業在未完善相關經營手續之前恢復作業,將依法移交瓊山區法院恢復強制執行。3.我區舉一反三,對全區涉及的攪拌類企業進行一一排查,無相關手續的依法關停,缺少相關手續的需儘快補辦、完善相關手續,規範行業健康發展。 無 11 X2HI201907280075 青年路103號濱江花園小區一棟104號住宅,違法改租給海口市美蘭泰榮汽車用品商行經營,汽車商行就在二次供水飲水源旁,對小區業主的生活產生了影響。且沒有環評審批手續,屬於違法經營。今年7月至今多次向12345反映,對處理結果不能滿意, 海口市美蘭區 水 2019年7月29日15時30分,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局長曾柱帶領工作人員,會同白龍街道主任陳施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區住房保障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前往海口美蘭泰榮汽車用品商行,經現場勘察,該商行已按照要求整改,不開展洗車業務。
1.關於違法改租問題。海口美蘭泰榮汽車用品商行負責人出示了租賃合同,出租方(甲方)為海口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出租經營管理方(乙方)為海口德悅事業開發有限公司;承租方(丙方)為羅靈榮(身份證:362426197903061033)、陳慧玲(身份證:460200198901073606)。經向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確認,濱江花園一棟104號的規劃使用性質為住宅,業主單位海口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交104號房房產證(證號為海口市房權證海房字第HK124610號),其設計用途為住宅。
2.關於該商行影響儲水池問題。海口美蘭泰榮汽車用品商行靠近儲水池的第一個鋪面已不做洗車業務,地板已打防水膠,主要堆放工具和材料。第二個鋪面已打防水膠,只用於修車。群眾反映的情況已得到整改。
3.海口美蘭泰榮汽車用品商行已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編號:201946010800000323)和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編號:46010802190124),舉報無環評審批手續的情況不屬實。
4.2019年7月至今,美蘭區生態環境局接到關於該商行的12345投訴共兩次,均提到擔心洗車汙水會溢流到水池的問題。 屬實 1.2019年7月21日,美蘭區衛健委按照《海南省城鎮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第九、十條規定,責令小區物業不能在小區儲水池十米範圍內給商行設置沉澱池。
2.美蘭區生態環境局要求海口美蘭泰榮汽車用品商行不得開展洗車業務,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做好廢礦物油儲藏間的密閉,保持店面清潔衛生,避免影響周邊環境。該商行已按照要求整改,不開展洗車業務。
3.美蘭區住建局要求海口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向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使用性質由住宅變更為商業;若不能變更,相關職能部門將依法處理,整改恢復原住宅性質。 無 12 D2HI201907280034 1、海口南海大道168號保稅區裡面的海南中和藥業臭味濃重,危廢倉庫旁的廠房頂部排風設備24小時運行噪音較大,影響居民休息。2、保稅區規劃混亂,居民區和工業區安全防護距離不達標。 海口市龍華區 大氣,噪音     7月29日11時30分,城西鎮政府、區生態環境局、海口綜合保稅區管委會、海口市科工信局等單位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現場檢查時,廠區內未聞到臭味,亦不存在噪音擾民的情況。廠房頂部排風設備只在生產作業時開啟,且夜間作業最晚至夜間12點,不存在24小時運行的情況。
    存在的問題:(一)南海幸福城小區與海口保稅區僅一牆之隔,存在結構性環境影響問題,此類問題涉及城市發展和規劃布局等深層次因素,在短期內難以徹底解決。
    (二)海南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存在廢氣和噪聲超標排放的情況,需檢測結果證實。 屬實     (一)2019年7月31日,區生態環境局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海南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廢氣、敏感點臭氣和噪聲取樣檢測,預計8月底出具檢測報告。區生態環境局根據檢測結果做下一步的處理。
    (二)區生態環境局將加強對保稅區內及周邊企業的日常監管,確保企業汙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 無 13 X2HI201907280092 1、海口美安科技新城園區海控環保生物有限公司半夜12點到凌晨4點排放臭氣,對南海大道888號七彩瀾灣小區產生汙染,向12345熱線投訴和環保部門反映,環保部門要求公司安裝除臭裝置,現在仍然聞到臭味。2、小區個別居民樓距離火車道和動車道的最近距離不到50米,半夜火車鳴笛產生噪聲影響居民生活,該交通項目環評不科學。 海口市美蘭區 大氣,噪音 (一)七彩瀾灣小區夜間化學異味擾民問題
2019年7月27日14:05,海口市秀英區政府快速響應,高新區行政監管局、秀英區環境監察局、石山鎮政府、西秀鎮政府組成的處置小組迅速趕赴美安科技新城現場進行核實,夜間產生的化學異味主要來自美安科技城內的海南海控環保生物有限公司,該公司位於佳元七彩瀾灣小區南側相距約1700m,在夜間吹南風時有異味擾民。該公司生物資源利用示範中心項目,正常運作,環保設施正常運行,該項目主體工藝採用靜態推+翻堆式高溫好氧發酵工藝,脫水汙泥混合物料在不充分不均衡情況下,易形成厭氧狀態,產生臭氣,而生物堆肥發酵過程為24小時全自動發酵,並在封閉車間內進行發酵,產生的臭氣經生物濾池除臭系統進行處理後經排氣筒高空排放。
此前我區生態環境部門接到12345熱線辦件後,已於今年3月25日及5月15日對該司進行過兩輪約談整改,雖然該企業經多次臭氣檢測均達標(詳見下表一期改造前),但為降低臭氣擴散對周邊居民生活環境的影響,該公司於2019年3月27日做出承諾,計劃針對除異味系統投入近1000萬元分二期進行技改,預計9月中旬完成。該公司除異味系統技術改造一期工程已於今年4月初完成,主要改造事項有:發酵車間廠房布設收集管道,對屋頂的分散換氣風機進行改造,在發酵車間廠房內增設離子送風裝置,對4號生物除臭濾池進行氣道及集中排放口改造。我區生態環境部門於6月26日、7月19日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公司(MA編號:18211205A014)對大氣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達標,均符合國家排放標準(詳見下表一期改造後),尚未發現有超標排放違法行為,日常巡查過程中未發現企業汙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偷排現象。7月26日00:33,我區生態環境部門再次對該單位進行巡查,發酵車間除臭設施系統正常運行。
但附近居民依然可以聞到臭氣,投訴臭氣問題屬實,現第二期技改已提上日程,二期除異味系統技術改造主要事項有:生物濾池裝置改造、新增活性碳吸附裝置、配套一臺可攜式H2S、氨氣檢測儀及臭氣濃度儀等。      
(二)火車站半夜鳴笛時噪聲擾民問題
海口市秀英區政府副調研員孫京正帶隊、由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西秀鎮政府組成小組,到現場核實。經核實,鐵路幹線距離該小區最近一幢商住樓約120米。根據《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第383條規定:機車在接近車站、鳴笛標、曲線、道口、橋梁、隧道、行人、施工地點、黃色信號、引導信號或天氣不良時長聲鳴笛。其中9:50-20:10鳴笛4次,凌晨3:00-4:00鳴笛1次,共5次,鳴笛方式為:一長聲,時長3秒,重複鳴笛須間隔5秒,火車站鳴笛時產生噪聲情況屬實。
針對火車站項目環評的科學性問題,該工程已取得原國家環保總局審批(環發﹝1998﹞133號、環發﹝1998﹞58號、環監﹝1993﹞344號),該鐵路幹線於2005年8月29日通過環保驗收手續(環驗﹝2005﹞073號)。依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範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含鐵路、道路兩用橋,下同)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一)城市市區高速鐵路為10米,其他鐵路為8米;(二)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高速鐵路為12米,其他鐵路為10米;(三)村鎮居民居住區高速鐵路為15米,其他鐵路為12米;(四)其他地區高速鐵路為20米,其他鐵路為15米。鐵路幹線距離該小區最近一幢商住樓約120米,符合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範圍。
據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行管理局轉來海南鐵路公司的回覆稱:普鐵線路是2005年建成通車,而該小區是2012年開建,鐵路先建,小區開發在後。現在火車行駛鳴笛是按鐵路火車行駛規章正常行駛。如果火車行駛鳴笛影響了小區居民生活,那麼小區開發商應該給小區加裝噪音隔離裝置。海南西環高鐵建設項目2019年7月15日,通過海南省環評驗收,項目環評是合格的。而高鐵是沒有鳴笛的。
屬實 (一)針對海口美安科技新城園區海控環保生物有限公司臭氣擾民問題,處理情況如下:
1.二期除異味系統技術改項目已於今年6月開始前期準備工作,計劃7月底啟動招投標工作,力爭8月中下旬開始施工,最晚9月底完成。工程完成後,將進一步降低臭味對周邊的影響。
2.繼續推動企業產業轉型升級,從源頭治理汙染,在企業產業轉型升級之前,我區將加強巡查與加大監測頻次,做好輿情和投訴處理工作,一旦檢測發現超標排放,將依法予以嚴處。
所反映的問題未辦結。
(二)針對火車站半夜鳴笛時噪聲擾民問題,處理情況如下:
海南鐵路公司回復,所屬鐵路運行都是按《國家鐵路技術規則》運行。
所反映的問題已辦結。
無 14 D2HI201907280060 希望了解東昌農場已批覆573畝用於建設垃圾焚燒廠的進展情況 澄邁縣 土壤
為增加我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緩解焚燒能力不足及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庫容飽和壓力,同時優化垃圾處理設施布局,有效降低東南部垃圾穿城帶來的環境影響,我市於2015 年1月啟動江東垃圾綜合處理基地項目。2018 年2月,該項目經市發改委同意立項,擬選址瓊山區國營東昌農場,用地面積約571.84畝。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管理科教區、生活垃圾填埋場、基地滲漏液處理廠、基地室外配套工程及進場道路等。2018年12月,根據市政府專題會議精神對項目建設內容進行調整,並將項目更名為海口市江東環保資源循環處理基地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垃圾焚燒區、飛灰及垃圾應急填埋區、滲濾液處理區、輔助生產區、行政管理區、資源化預留區及進場道路等。調整後用地約 586.63畝,其中:廠區用地約 571.81畝,進場道路約14.82畝。依據海口市「多規合一」階段性成果,該項目已取得規劃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意見。因我省尚未出臺全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而《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僅明確全省9個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無垃圾填埋項目的相關內容。2019年,我市江東環保資源循環處理基地項目在報審環評報告時,省生態環境廳指出該項目缺乏上位規劃作為環評審批依據,原則上不受理此項目環評審批,項目前期工作因此受阻。

屬實 採取的處理和整改措施情況
我市正在調整項目建設內容,重新編制項目可研報告。 無 15 X2HI201907280064 質疑海南省垃圾處理中長期規劃,建議召開聽證會 澄邁縣 其他汙染
關於「質疑海南省垃圾處理中長期規劃,建議召開聽證會」的問題,根據省發改委意見,《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年)》已於2019年7月5日正式印發。按照《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第十三條:規劃編制機關對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並直接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專項規劃,應當在規劃草案報送審批前,採取調查問卷、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公開徵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意見。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與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有重大分歧的,規劃編制機關應當採取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進一步論證。《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擬在全省布局9個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自2018年10月30日《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首次公示以來,所收到的信息、公眾參與調查、專家評審情況表明,相關管理單位和絕大多數公眾均對本規劃持肯定態度,認為本規劃方案布局基本合理,實施後將會改善城鄉環境衛生狀況,解決「垃圾圍城」等突出環境問題,因此都比較贊成並積極支持規劃實施。群眾意見主要針對於海口、瓊海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擴建項目,僅為其中2個,非為重大分歧,可由具體項目環評階段予以進一步評估。故決定不舉行規劃聽證會。
屬實 採取的處理和整改措施情況
重啟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工程。2019年7月5日,省發改委、省住建廳印發《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我市督促中電國際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成立環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及工作組,按照新環評標準重新啟動環評編制工作並按程序報批。(2019年12月底前) 無 16 D2HI201907280001 三亞吉陽區東岸溼地公園人工湖的水從2019年春季開始發黑髮臭,經常看到死魚漂浮在水面上。 三亞市吉陽區 水 經查,東岸溼地公園存在以下問題:1.少數陂塘水體富營養化,綠藻泛濫。2.「公園88號」項目工地存在生活汙水直排現象;3. 公園補水不足、水體流動性差、溶解氧低下、水溫過高、水質惡化。 屬實 1.7月30日下午,吉陽區環衛人員已對陂塘中的綠藻清理完畢。
2.針對「公園88號」項目工地存在生活汙水直排問題,市住建局7月31日對該項目下達《建築工程停工整改通知》,要求建設業主於2019年8月5前整改完畢。逾期未整改,市住建局將依法從嚴處罰。
3.針對公園補水不足、水體流動性差、溶解氧低下、水溫過高、水質惡化問題,三亞市住建局將加快建設東岸溼地公園景觀水閘工程建設,目前已完成立項、初步設計及概算,下一步進行施工圖設計。此項整改措施預計於2020年底前完成。 無 17 D2HI201907280006 三亞市吉陽區同心家園對面的施工地施工噪音擾民,晝夜不間斷,嚴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三亞市吉陽區 噪音 2019年7月29日23時,市執法局隊執法人員檢查該工地,未發現夜間施工行為。7月30日和7月31日夜間,再到現場檢查,均未發現夜間施工行為。2019年7月30日,市執法局局聯合吉陽區綜合執法局現場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相關規定進行施工,需要連續作業時要申請夜間作業許可,並告知附近居民。 不屬實 市執法局將繼續加強對該項目工地夜間施工情況的檢查,確保無夜間超時施工現象發生。 無 18 D2HI201907280022 三亞市吉陽區榆亞路680號綠地悅瀾灣小區前面原應修建綠化帶,現在用於建設新能源電車充電樁場,質疑該項目未批先建,如果該充電基站開始經營會存在一定安全隱患,且加大對附近居民的噪聲影響,影響生態景觀。 三亞市吉陽區 輻射,噪音 經查,特來電三亞榆亞路綠地悅瀾灣新能源充電設施項目由海南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進行建設,該項目尚處建設階段且目前已停工,並未投入使用。該項目於2019年6月6日通過海南省行政審批系統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平臺進行備案,2019年7月29日,三亞市吉陽區發展改革局通過備案機關的事中事後監測意見「信息不符」對該備案文件進行了退件處理。項目地塊用地規劃性質為街頭綠地,該項目未辦理相關的報建手續即開工建設。 屬實 吉陽區政府已通知項目業主海南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停止項目施工,辦理相關報建手續。報建手續未完成前,不允許繼續建設,並由吉陽區政府行政執法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程序執行和處理。 無 19 D2HI201907280023 三亞市吉陽區榆亞路680號的綠地悅瀾灣小區一牆之隔正在建充電樁站,未開論證會,未告知業主,擔心存在安全隱患和噪音擾民情況。業主不同意建設。 三亞市吉陽區 其他汙染 經查,特來電三亞榆亞路綠地悅瀾灣新能源充電設施項目由海南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進行建設,該項目尚處建設階段且目前已停工,並未投入使用。該項目於2019年6月6日通過海南省行政審批系統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平臺進行備案,2019年7月29日,三亞市吉陽區發展改革局通過備案機關的事中事後監測意見「信息不符」對該備案文件進行了退件處理。項目地塊用地規劃性質為街頭綠地,該項目未辦理相關的報建手續即開工建設。 屬實 吉陽區政府已要求項目業主海南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停止項目施工,辦理相關報建手續,報建手續未完成前,不允許繼續建設。目前項目已停止建設,吉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正依法進行處理。 無 20 D2HI201907280027 三亞市海棠區南田農場龍樓隊有個石場,每晚2:00開始施工,炸石產生噪音和揚塵,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持續時間2-3年。 三亞市海棠區 大氣,噪音 被舉報對象為三亞瑞豐祥實業有限公司南田農場龍樓隊礦區建築用花崗巖礦開採加工項目,該項目已辦理採礦許可證和環保審批手續。因該案件為重複投訴件,海棠區政府2019年7月18日已對該案件進行過調查處理,該企業已經自行停止生產作業。2019年7月30日凌晨兩點期間,區生態環境局組織相關人員再次前往企業現場蹲點查看,經再次檢查,該廠已停止生產,目前不存在夜間施工導致揚塵和噪音擾民情況。 屬實 海棠區人民政府將繼續加強對該採石場的巡查監管。 無 21 D2HI201907280050 三亞市吉陽區臨春河路193號陽光雅園小區一樓鋪面有家萬州烤魚店,排煙管道布放在三亞市第七小學、三亞中航宿舍樓、三亞電信公司宿舍樓之間,每天下午5點至凌晨3點斷斷續續的排放油煙,汙染已有半年的時間,油煙味重,造成大氣汙染。萬州烤魚店旁邊的鐵門裡有一片空地,用來清洗食材和餐具,汙水橫流,衛生不達標,產生臭味。一個月前市長熱線投訴的回覆和中央督察組的問題處理報告均顯示,請第三方監測機構進行監測後監測報告顯示排放油煙是合格的;群眾認為在監測過程中未達到平時的營業時的排放量,所以監測才是合格的,質疑這個現場核實的結果不屬實。 三亞市吉陽區 大氣,水 「萬州烤魚」店為個體戶租賃住宅樓開辦的餐館,該店裝有油煙淨化設施及排煙管道,油煙淨化後沿著排煙管道向高空排放。三亞市環境監測站2019年7月18日19時抽樣檢測,油煙達標排放,檢測時屬於該店用餐高峰期且正常營業,廚房設備正常運轉,屬於正常營業時的排放量,檢測人員採樣、檢測過程符合國家規範,檢測結果屬實。但萬州烤魚店存在以下問題:1.萬州烤魚店經淨化後的油煙雖達標排放,仍對周邊群眾產生一定影響。2.萬州烤魚店在旁邊的空地上清洗食材和餐具,汙水橫流等情況屬實。 屬實 1.萬州烤魚店為進一步減少對周邊群眾的影響,已購買材料正在對油煙管道進行改造,避開小區排放,目前正在整改。
2.針對萬州烤魚在旁邊空地洗菜,造成環境衛生髒亂差問題,吉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已要求自行拆除洗菜盆並清掃乾淨周圍環境衛生。當事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無 22 D2HI201907280061 1、三亞市天涯區勝利路望海花園小區後面的拆遷工地,未對沙土進行清理和覆蓋,灰塵很大;拆遷工地和小區共同的圍牆旁邊有很多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2、小區西門對面附近有一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揚塵很大。 三亞市天涯區 大氣,土壤 1.望海花園小區後面的拆遷工地為物資小區棚改項目工地,已於2019年7月24日拆除所有房屋,並全部進行綠網覆蓋及設置圍擋,投訴反映「望海花園小區後面的拆遷工地,未對沙土進行清理和覆蓋」情況不屬實;物資小區棚改項目工地與望海花園小區共同的圍牆旁邊存在生活垃圾和部分建築垃圾,反映情況屬實。
2.望海花園小區西門對面附近一施工的建築工地是三亞中港置業有限公司「三亞中央海岸」項目B棟,該工地內存在裸土堆放未進行覆蓋、建築垃圾未及時清理、路面硬化後未及時清潔導致揚塵問題,反映情況屬實。 屬實 1.天涯區環衛所已於2019年7月29日16時將物資小區棚改項目工地與望海花園小區共同的圍牆旁邊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清理乾淨。
2.針對「三亞中央海岸」項目的B棟工地內揚塵問題,天涯區政府要求該工地立即整改,立即清理生活垃圾、建築垃圾,覆蓋堆放裸土,對硬化路面進行衝洗。目前該工地已完成整改,工地內裸土堆、建築垃圾已用綠網覆蓋,路面已清洗,生活垃圾已清運。針對施工單位上述違法行為,天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正在立案查處中。天涯區政府已加派執法人員加強對該區域的監管力度,全天候進行跟蹤監督,確保整改的力度和效果。 無 23 D2HI201907280065 三亞市吉陽區海羅村委會四組4003號三亞海羅真潔乾洗店,位置在居民區內,違法清洗酒店用品,違規安裝鍋爐排煙存在安全隱患,洗滌過程使用大量不合格的洗滌劑和漂白水,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汙水管網,不符合規範。 三亞市吉陽區 大氣,水 被舉報對象為三亞海羅真潔乾洗店,該乾洗店已進行環評登記表備案。該乾洗店洗滌廢水先排入蓄水池後再由清運車輛定期抽運至市住建局指定的市政汙水管網排汙口排放,投訴反映生產廢水直排市政汙水管網不屬實。該乾洗店鍋爐無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明。鑑於該店已自行停業整改中,無法現場核實洗滌劑和漂白水是否合格,待其恢復營業後,吉陽區生態環境局再前往店內檢查核實。 屬實 1.針對該乾洗店鍋爐無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明的問題,吉陽區商務和金融發展局已要求該乾洗店對其鍋爐合格證等問題進行備案整改,逾期不整改將由市商務局依法處罰。
2.鑑於該店已自行停業整改中,無法現場核實洗滌劑和漂白水是否合格,待其恢復營業後,吉陽區生態環境局再前往店內檢查核實。 無 24 X2HI201907280022 三亞市吉陽區南丁水庫旁的山邊,三亞北林蘭業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毀林建樓,非法養殖,臭味燻天。踐踏環保生態紅線,汙水和農藥殘液未經處理排汙,破壞環境。 三亞市吉陽區 水,大氣,生態,其他汙染 被舉報對象為三亞北林蘭業科技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北林科技林木科研基地項目。該項目於2004年8月動工建設,於2004年10月建成1棟4層半建築、1棟1層平房、1個遊泳池、1個養魚池及部分地面硬化,場地內養殖雞3隻、小鵝8隻、狗2條。經市林業局調查核實,舉報件中涉及的建築物不佔用規劃林地,在建築物的西側有小面積開墾跡象(開墾面積為118平方米),系Ⅳ級保護林地;場地內養殖的3隻雞8隻小鵝屬於家庭式養殖,用於公司人員食用,不存在非法養殖、臭味燻天情況;1棟1層平房內堆置農藥瓶罐主要用於種植果樹病蟲害防治;三亞北林蘭業科技有限公司有沉澱化糞池,只有少量的生活汙水,且經過沉澱排入化糞池。汙水和農藥殘液未經處理排汙破壞環境問題不屬實。經查,該項目存在以下問題:1.該公司未依法辦理規劃報建審批手續擅自動工建設建築及設施。2.該公司在未辦理林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小面積(開墾面積為118平方米)開墾林地。 屬實
1.針對在建設用地上未依法辦理規劃報建審批手續擅自動工建設建築及設施的問題,吉陽區政府按照《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限期該公司一個月拆除上述建築物及設施,其他部門全力配合,目前吉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正在依法開展處置程序。
2.針對未辦理林地審批手續開墾林地的問題,三亞市吉陽區農業農村局已下達《責令通知書》,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非法開墾林地的行為,限期完成復綠種植工作。 無 25 D2HI201907280053 永寧經濟場沙牛坡水庫灌渠大排溝有兩處養鴨、養鵝場,其產生的糞便、汙水和動物屍體直排入溝渠,臭味嚴重並影響下遊灌溉用水。 三亞市海棠區 大氣,水 被舉報對象為位於永寧經濟場沙牛坡的兩戶相鄰的私人養鴨場,佔地面積共約1000平方米,經營戶從外地購回生鴨(約400隻),暫時圈養在該兩處養殖點進行上市銷售。養殖場內生鴨被圈養在一個封閉的水塘,因長期養殖、管理不善,且未及時清理禽類糞便和生活雜物,導致養殖場周邊環境衛生「髒亂差」;該處水塘中的汙水並不外排,也未發現有糞便、汙水和動物屍體亂排入溝渠的情況。現場檢查發現以下問題:1.兩處養鴨場未辦理營業執照和養殖手續。2.兩處養鴨場周邊環境衛生髒亂差。 屬實 1.針對兩處養鴨場未辦理營業執照和養殖手續從事養殖問題,海棠區農業農村局已現場下達《畜禽養殖整改通知書》,要求養殖戶於2019年8月4日前予以關停整改,立即清除處理現有生鴨及欄舍,不得私宰販賣及養殖。目前經營戶正在逐步清理現有活禽及欄舍,下一步海棠區農業農村局將繼續跟進整改情況。
2.針對兩處養鴨場周邊環境衛生髒亂差問題,海棠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當場要求經營戶立即清理養殖場內禽類汙物和雜物,2019年8月1日已完成清理。 無 26 D2HI201907280046 儋州市白馬井南莊村委會長塘村,2017年開始村裡有一百多畝林地被砍伐,其中有部分為原始林地,有20多畝已建設房屋。已反映多年,一直未得到解決。村民希望能恢復生態。 儋州市白馬井鎮 生態,其他汙染 1、經技術人員利用谷歌衛星影像圖進行追朔,對可查閱到的2014、2017、2018年穀歌衛星影像圖中進行判讀,2014、2017、2018年期間,谷歌衛星影像圖中白馬井鎮南莊村委會長塘村附近並無原始林地影像記錄,均為人工種植的桉樹林地。因此,群眾反映有部分原始林地被砍伐的情況不屬實。
2、2018年2月28日及3月13日,儋州市森林公安局分別對陳啟光涉嫌佔用農用地案件受理、立案偵查。
3、個別家庭對白馬井鎮南莊村委會長塘村宅基地分配有異議,引發矛盾,導致信訪事項發生。 屬實 1、2018年4月17日,儋州市森林公安局已將非法佔用農用地案犯罪嫌疑人陳啟光進行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儋州市森林公安局以《起訴意見書》(儋森公(刑)訴字〔2018〕0003號),將此案移送儋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鑑於該村的宅基地分配符合國家規定的「一戶一宅」的規定,為化解矛盾,白馬井鎮政府將對南莊村委會長塘村新規劃的宅基地採取補辦土地、規劃和建設審批等手續;並繼續指導該村依法召開村民會議制定宅基地分配方案及與村民溝通,做好思想工作,爭取民眾理解。 無 27 X2HI201907280023 儋州市和慶鎮政府下去100米橡膠加工廠,每天下午排放臭氣,未申報排汙許可證,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儋州市和慶鎮 大氣 2019年7月29日15:30,儋州市生態環境局與和慶鎮政府組成聯合小組到達現場聯合執法,核實該群眾信訪案件。經核查,該舉報件與第十五批次,受理編號:D2HI201907280016同一個橡膠加工廠。
(一)該橡膠加工廠持有營業執照,土地使用證、房產證、排汙許可證,並已辦理相關環保手續。
(二)現場當天,橡膠廠正在收膠沉澱,據了解,橡膠廠在收膠沉澱後,晚上11點開始對乳膠進行加工。該廠汙水處理站正常運行,生產廢水經過汙水設施處理後從總排放口排出,流入廠內建有的防滲防漏水生植物塘,後抽回生產工序中循環使用。現場檢查未發現該廠未有生產廢水外排的跡象。
(三)通過調查走訪離膠廠100米內附近的群眾,該廠下午生產時確實有臭氣產生,該廠安裝有除臭措施,我局環境監測站對該廠廠界臭氣進行採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廢氣和廢水均未超標。
(四)該廠於2018年辦理排汙許可證,許可證編號:9003118001A,2018年12月31日已到期,2019年3月,該廠已向儋州市生態環境局申請辦理2019年度排汙許可證,目前正在辦理中。該廠的排汙許可證處於新老交替的狀態中。群眾舉報「儋州市和慶鎮政府下去100米橡膠加工廠,每天下午排放臭氣,未申報排汙許可證,影響周邊居民生活」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一)針對臭氣和廢水問題,儋州市環境監測站對該廠進行臭氣濃度和廢水的監測。
(二)儘管監測結果顯示不超標,但是儋州市生態環境局仍對蔚林橡膠廠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要對膠片等臭氣來源要採取封蓋處理,不得存放時間過長;二是不定時對廠內噴灑高效除臭劑進行除臭處理,定期維護並逐步提升除臭設施的處理效率;三是加強生產管理,採取有效的措施遏制臭氣。
(三)做好生產車間、汙水處理設施、汙水管道等產臭環節的密閉與治理工作。
(四)要求膠廠做整改方案,並督促膠廠完成整改。 無 28 D2HI201907280016 儋州市和慶鎮鎮政府旁有一家蔚林橡膠廠,每日晝夜生產產生臭氣,且有汙水直排水利溝,該問題已持續多年 儋州市和慶鎮 水、大氣 2019年7月29日15:30,儋州市生態環境局與和慶鎮政府組成聯合小組到達現場聯合執法,核實該群眾信訪案件。經核查,該舉報件與第十五批次,受理編號:X2HI201907280023同一個橡膠加工廠。
(一)該橡膠加工廠持有營業執照,土地使用證、房產證、排汙許可證,並已辦理相關環保手續。
(二)現場當天,橡膠廠正在收膠沉澱,據了解,橡膠廠在收膠沉澱後,晚上11點開始對乳膠進行加工。該廠汙水處理站正常運行,生產廢水經過汙水設施處理後從總排放口排出,流入廠內建有的防滲防漏水生植物塘,後抽回生產工序中循環使用。現場檢查未發現該廠未有生產廢水外排的跡象。
(三)通過調查走訪離膠廠100米內附近的群眾,該廠下午生產時確實有臭氣產生,該廠安裝有除臭措施,我局環境監測站對該廠廠界臭氣進行採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廢氣和廢水均未超標。
(四)該廠於2018年辦理排汙許可證,許可證編號:9003118001A,2018年12月31日已到期,2019年3月,該廠已向儋州市生態環境局申請辦理2019年度排汙許可證,目前正在辦理中。群眾舉報「儋州市和慶鎮政府下去100米橡膠加工廠,每天下午排放臭氣,未申報排汙許可證,影響周邊居民生活」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一)針對臭氣和廢水問題,儋州市環境監測站對該廠進行臭氣濃度和廢水的監測。
(二)儘管監測結果顯示不超標,但是儋州市生態環境局仍對蔚林橡膠廠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要對膠片等臭氣來源要採取封蓋處理,不得存放時間過長;二是不定時對廠內噴灑高效除臭劑進行除臭處理,定期維護並逐步提升除臭設施的處理效率;三是加強生產管理,採取有效的措施遏制臭氣。
(三)做好生產車間、汙水處理設施、汙水管道等產臭環節的密閉與治理工作。
(四)要求膠廠做整改方案,並督促膠廠完成整改。 無 29 D2HI201907280012 儋州市海頭鎮洋家東村委會洋家東村內打羅嶺的自然林被破壞,三分之一土石被採挖,開採方證件不齊全。 儋州市海頭鎮 生態 2019年7月29日下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海頭鎮政府到海頭鎮打羅嶺石場進行現場核實調查,情況如下:
(一)海頭鎮洋家東村打羅嶺石場周邊未發現天然林,現狀為人工種植商品林及採伐跡象,商品林業主為海南金華林業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2日,原市農業委員會給予海南金華林業有限公司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編號0072972),採伐面積為6.86公頃,樹種為桉樹,林木蓄積量523.5立方米。
(二)海頭鎮打羅嶺石場採礦權人海南奧得利礦業有限公司與海南金華林業有限公司籤訂了青苗補償協議書,用於賠償礦區範圍內的青苗補償費用。
(三)該石場未完成項目環保竣工驗收,現已停產。
綜上所述:信訪人舉報的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市生態環境局已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儋環責改字〔2019〕64號),要求該石場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進行立案查處。 無 30 D2HI201907280009 儋州市那大鎮東興居委會東十街與東華路的交界處,兩邊居民的生活汙水流到此處,形成積水,散發臭味,希望交界處的道路能夠硬化,將生活汙水併入管網。距離交界處二、三十米的空地上,堆放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形成惡臭。 儋州市那大鎮 土壤,水,大氣 2019年7月29日上午,市水務局組織那大鎮、市城投公司、設計單位工作人員前往那大鎮東興居委會東十街與東華路的交界處進行實地核查,確實發現街道汙水沒有接入市政排汙管網、東興十街與東華路交界處二、三十米的空地上,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道路為土路,舉報內容屬實。 屬實 (一)那大鎮負責配合環衛部門已經對路面的生活垃圾與建築垃圾進行清理。
(二)市城投公司已委託設計單位編制該路段硬化及管網的建設方案,列入我市市政建設計劃,優先安排建設資金。 無 31 X2HI201907280017 1、質疑文昌市會文鎮馮家灣水產養殖綜合體示範園區土地整治項目之名整改沙港崀魚塘的合理性;2、施工單位用紅土和建築垃圾填魚塘超50畝,在雨季來臨時,紅土水將順流而下汙染周邊海域,對當地海洋水產養殖、種苗繁育將產生嚴重的影響。紅土也會改變原鹽鹼土壤的特性,對灘涂地的生態環境造成破壞。 文昌市 海洋,土壤 接到信訪件後,7月26日上午,會文鎮鎮長洪震召集起步區土方工程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負責人召開會議,詳細了解項目設計要求、施工建設進度、施工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操作行為等情況。7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會文鎮委書記黃良銳帶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以及項目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負責人、業務骨幹到馮家灣水產養殖綜合體示範園區起步區土方工程項目現場實地調研督察,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逐一調查核實。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經現場核查,舉報不屬實。具體原因如下:
(一)「質疑文昌市會文鎮馮家灣水產養殖綜合體示範園區土地整治項目整改沙港崀魚塘的合理性」。馮家灣水產養殖綜合體示範園區建設得到海南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2018年12月1日,省政府批覆實施的《文昌市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將該項目規劃用地性質列為市縣產業用地,用地面積達1983畝;2、文昌市人民政府於2019年3月18日批覆實施《馮家灣現代化養殖產業園區總體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3、《馮家灣水產養殖綜合體示範園區起步區選址意見書》已審核通過,《馮家灣水產養殖綜合體示範園區項目起步區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經專家評審會,並獲得市發改委批准。
綜合上述情況,我市認為馮家灣水產養殖綜合體示範園區項目在項目規劃用地許可、項目總規、控規、項目選址、可行性研究等多方面都經過了省政府、市政府和有關專家的充分研究和論證,發展產業園區是整治目前海水養殖造成日益嚴重環境汙染,促進產業轉型升級,解決當地群眾長遠生計的最優選擇。
(二)「目前政府號召施工單位用紅土和建築垃圾填魚塘,在雨季來臨時,紅土水將順流而下嚴重汙染周邊海域,對當地的海洋水產養殖,種苗繁育將產生嚴重的影響」問題。從現場督察情況看,存在用紅土填魚塘和使用建築垃圾填路基情況。經諮詢起步區土方工程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專家和實地檢查,土方工程填復魚塘所用的土方均取自會文鎮周邊地區,土壤未存在被汙染情況,符合起步區土方工程設計填方用土標準。同時根據施工要求,施工方在土方填復過程中還需對土方進行壓實處理,不會出現因雨水造成土方流失的現象。現場發現的建築垃圾實為施工方為加固築牢園區施工臨時便道路基所用,此為施工臨時措施,起步區土方工程完成後將全部清理搬除。
綜合以上現場核查情況,我市認為當前的項目土方工程不會對周邊海域和當地的海洋水產養殖、種苗繁育造成嚴重影響。
(三)「紅土也會改變原鹽鹼地土壤的特性,對灘涂地的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問題。經調查,土方工程填復魚塘所用的紅土均取自會文鎮周邊地區,土壤沒有存在被汙染情況。土方工程完成後,原來的魚塘、鹽鹼地、灘涂地將變成平地,用於示範園區養殖廠房等設施建設,不存在破壞生態環境情況。 不屬實 我市將加大對馮家灣水產養殖綜合體示範園區建設和生態環境修復工作的宣傳力度,及時更新項目進展情況,讓群眾更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嚴格按照工程施工要求,認真做好交通、噪音、粉塵等防控工作,減少對群眾生活出行影響。同時我市將及時跟蹤中央環保督察期間的群眾輿情,及時了解社會關注熱點和化解社會矛盾。 無 32 D2HI201907280021 文昌市會文鎮陽光村委會翁山園村下東坡建有幾十畝高低位海水養殖池,養殖汙水直排,汙染土壤,鹼化土地,長期影響周邊農田。 文昌市 水 7月30日上午9:30,包案領導符策萬副市長組織農業農村局洪忠師、陳偉,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王天使,市生態環境局李川,農技中心吳美英,會文鎮洪震及相關人員在會文鎮會議室召開案件分析會,10:30案件處理組在會文鎮陽光村委會組織村委會和村小組幹部召開案件處理部署會,11時案件處理組到現場核實情況。經核查,被舉報對象為會文鎮陽光村委會翁山園村13戶水產養殖戶,上述13戶養殖戶在陽光村委會下東坡建有33口65畝水產養殖高位池。養殖尾水未經處理通過管道排向大海,養殖汙水直排情況屬實。受上遊河道淤積堵塞淡水下流少、下遊河溪海水漲潮倒灌等主要因素影響,以及海水養殖部分影響,信訪件反映的農田越來越難以耕種而摞荒,至今已有十多年。海水養殖汙染土壤鹼化土地部分屬實。 屬實 2019年8月1日會文鎮政府向吳日康等13戶養殖戶發放《關於限期建設水產養殖尾水處理設施的通知》,要求上述養殖戶在8月25日前完成養殖尾水處理設施,尾水處理達標後後排放,不得直排。市農業農村局向養殖戶推廣養殖尾水處理技術指導養殖戶建設高位池沉澱淨化池,處理達標後方可排放,並舉一反三指導周邊的養殖池塘建設高位池沉澱淨化池。養殖尾水處理設施簡稱沉澱淨化池,佔養殖面積的20%以上,分為沉澱、曝光和淨化三級,比例建議為5:3:12; 會文鎮政府將組織清理淤積堵塞的灌溉水渠,引灌溉淡水逐步淡化土壤,改善農田土質化學結構。
無 33 X2HI201907280001 文昌市翁龍水庫水質達不到三類水標準。北山水廠向龍樓同源水廠供水工程和東路水廠向翁田水廠供水工程兩個工程已建好,但均沒有能力向龍樓同源水廠和翁田水廠供水。 文昌市 水 2019年7月29日接到信訪件後,包案領導何歡寶副市長第一時間召集市水務局邢展、鄭學、邢福煥、吳冠宏等同志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工作部署,會後上述相關單位人員到現場針對信訪投訴情況進行實地核查,並研究整改措施。
(一)文昌市翁龍水庫水質達不到三類水標準,根據環保部門水質監測報告顯示,目前翁龍水庫監測點水質為Ⅴ類,信訪人反映情況屬實。
(二)北山水廠向龍樓同源水廠供水工程於2018年9月開工建設,2019年7月12日建成並試通水,信訪人反映情況不屬實。北山水廠現日供水能力為55000m3/d,北山水廠目前日平均供水量為29000 m3/d,同源水廠目前日平均供水量為12000 m3/d,北山水廠有能力向同源水廠供水,信訪人反映情況不屬實。
(三)東路水廠至翁田水廠供水工程於2019年6月27日開工建設,計劃12月底建設完成並通水,信訪人反映情況不屬實。東路水廠現日供水能力為10000m3/d,東路水廠目前日平均供水量為7000 m3/d,翁田水廠目前日平均供水量為1500 m3/d,供水工程建成後,東路水廠有能力向翁田水廠供水,信訪人反映情況不屬實。
屬實 為切實保障翁田地區飲水安全,自2017年以來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市執法局及翁田鎮政府對水庫及周邊的汙染源進行排查整治,目前生活類及養殖類汙染源基本整改完成。為確保翁龍水庫水質達到三類水,市水務局委託水治理單位於2019年5月25日對翁龍水庫水質治理先行先試,6月份試驗區內水質達到Ⅳ類,為加快對翁龍水庫進行水質達標治理,市水務局啟動翁龍水庫水質達標治理工程,該項目總投資為2763.06萬元,資金來源為政府資金,項目於2019年7月30日開標,計劃8月初進場施工,2020年6月項目建成並保證水質達標。北山水廠向龍樓同源水廠供水工程於2018年9月開工建設,2019年7月12日建成並試通水,2019年7月31日市水務局再次召集北山水廠及同源水廠負責人到水務局協調正式供水事宜,雙方同意在完善供水協議框架後正式供水。東路水廠至翁田水廠供水工程正在開工建設,計劃12月底建設完成並通水。
無 34 D2HI201907280011 瓊海嘉積鎮官塘開發區官塘大道南、官塘村委會斜對面向東約300米處,有村民私自養雞,約幾十隻,產生雞糞便臭味難聞,影響過路行人及附近村民正常生活。 瓊海市 大氣,水 2019年7月30日,經市農業農村局及嘉積鎮政府、官塘村委會等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現場查看,發現該雞圈是以鐵絲網圈地而成的簡易欄舍。未存有家禽飼養的現象。據了解,該雞圈已廢棄一個月左右。原先僅作為臨時寄養點,養雞數量最多時未超過8隻。寄養過程中,定期做好雞圈清潔衛生。在7月25日村委會組織的環境巡查中,已責令相關村民進行拆除。在雞圈周邊未存在雞糞便臭味難聞等問題。 屬實 在現場,各職能單位、村委會人員及周邊村民對雞圈進行了拆除,並做好了清潔工作。 無 35 D2HI201907280043 瓊海長坡鎮五園村委會昌文嶺村村口有一湖,有個別村民將海水運到此處養殖海蝦,養殖汙水直排水渠進入農田,形成環境汙染。導致水井無法飲用。 瓊海市 土壤,水 針對第十五批群眾環境信訪投訴件D2HI201907280043反映的問題,瓊海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資規局、交運局、水務局、公安局、煙塘派出所與長坡鎮政府工作人員組成聯合工作組,於2019年7月29日下午赴實地進行全面核查,結果如下:
一、經走訪核查,被舉報養殖池並不是湖,而是位於長坡鎮伍園村委會昌文嶺村村口的2戶村民家的5口養殖池塘。經委託測繪部門測量,該區域佔地面積約20畝(包括其他園地、坑塘水面、其他草地、自然保留地等),其中坑塘水面約13.8畝(5口塘),目前只有1口約1.7畝的養殖塘正在養殖。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試行)》(瓊府[2019]13號)文件有關規定,以上養殖池塘不存在違法用地行為。
2008年開始,村民在以上池塘中開始養殖羅非魚和淡水蝦,其中2017年-2018年底前曾經拉海水養殖過南美白對蝦。2018年以來,我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加大對禁止「海兌淡」養殖的宣傳和整治工作,農戶了解到相關政策規定後,已於2018年底停止海水養殖行為。2019年7月15日,才在1口1.7畝的池塘開始養殖羅氏沼蝦(該品種為淡水品種,我市水產技術研究推廣站技術人員現場進行了鑑定確認),共投苗30萬尾。走訪中未發現周邊農田、植被等環境被汙染和破壞的情況。
二、案件中反映的飲水問題,經調查,長坡伍園村委會昌文嶺村共有六口井,該區域村民主要飲用上遊三個水井的井水,其中一口是村集中式的供水水井(建有水塔,水務部門配套了消毒設施),經走訪調查,未發現村民安全飲水方面存在問題。另外三口水井已不再飲用,僅用於魚塘用水。今年,我市已計劃在伍園村委會昌文嶺村建設一口深200米的新機井並安裝消毒設備,目前該項目前期設計已經完成即將動工,預計9月底前可完工投入使用,進一步鞏固該村的飲用水安全。
綜合以上,該件不屬實。 屬實 經走訪核查和測繪套規,被舉報養殖池並不是湖,而是養殖池塘,未發現違法用地行為。目前僅有1口1.7畝的池塘在養殖羅氏沼蝦(該品種為淡水品種),走訪中未發現周邊農田、植被等環境被汙染和破壞的情況。長坡伍園村委會昌文嶺村共有六口井,村民飲用上遊三個水井的井水,其中一口是村集中式的供水水井(建有水塔,水務部門配套了消毒設施),未發現村民安全飲水方面存在問題。今年,我市已計劃在伍園村委會昌文嶺村建設一口深200米的新機井並安裝消毒設備,目前該項目前期設計已經完成即將動工,預計9月底前可完工投入使用,進一步鞏固該村的飲用水安全。因此該件不屬實。 無 36 D2HI201907280058 萬寧石梅灣無害化垃圾填埋場選址違規。垃圾場設計量超負荷,處理能力不足,垃圾露天堆放沒有進行覆蓋,散發臭味,而且目前為超期使用,存在安全隱患。垃圾滲濾液的處理能力嚴重不足,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海田溪,汙染大海。海田溪穿過居民小區入海。投訴多次未解決。督察組來之前政府對垃圾場垃圾和海邊黑色沙子進行翻蓋,對外宣稱在加強處理,但實際處理能力嚴重不足。訴求:關閉垃圾場。 萬寧市 土壤 1、針對「萬寧石梅灣無害化垃圾填埋場選址違規的問題」核實:萬寧市無害化垃圾填埋場是貫徹落實《海南省「十一五」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總體計劃》建設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2008年4月《萬寧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審批同意,不存在選址違規的情況。
2、針對「垃圾場設計量超負荷,處理能力不足,垃圾露天堆放沒有進行覆蓋,散發臭味,而且目前為超期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核實:該垃圾填埋場原設計日處理量190噸,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400多噸,但該場己增加垃圾填埋處理機械設備,能及時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據了解和現場查看,該場曾有垃圾覆蓋不及時情況,現該場垃圾堆放已覆蓋到位,並做到日覆蓋;垃圾本身會產生輕微的臭味,擴散範圍有限,對周邊500米內影響輕微;且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場內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該場2010年6月投入試運營,原設計使用年限14年,現僅使用9年,目前尚有庫容,不存在超期使用;該垃圾填埋場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技術規範》加強日常管理,填埋庫存區設有沼氣導排管自然排放沼氣,嚴禁攜帶煙火進入填埋庫區,填埋作業採取分區填埋作業,層層壓實後覆蓋,避免發生安全隱患。
3、針對「垃圾滲濾液的處理能力嚴重不足,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海田溪,汙染大海的問題」核實:垃圾場原設計滲濾液日處理量85噸,目前滲濾液日產生量約150噸,該場2019年租賃兩臺箱式應急滲濾液處理設備和新建一套滲濾液處理系統(正在調試中),目前日處理滲濾液能力240噸,8月份後日處理能力將提升到340噸,滲濾液處理能力充足,並且該場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現場檢查沒有發現滲濾液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海田溪汙染大海。
4、針對「海田溪穿過居民小區入海。投訴多次未解決的問題」核實:經現場查看,海田溪並沒有穿過九裡小區,而是從距小區約20米處流過。截止7月29日,群眾重複投訴我市垃圾場問題有68個件,每個件我市都高度重視,由包案領導組織了市環衛園林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資源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調查核實,實事求是逐項逐條將調查情況進行反饋,對該場存在的問題列出整改措施進行整改,並分批在市政府網上公開。
5、針對「督察組來之前政府對垃圾場垃圾和海邊黑色沙子進行翻蓋,對外宣稱在加強處理,但實際處理能力嚴重不足的問題」核實:垃圾場覆蓋是垃圾場日常工作管理需要,市水務局曾為了避免海水倒灌導致水流不暢通,對石梅灣出海口位置改造挖低出海口河床20-30公分,但整個修復過程中沒有將任何沙子進行翻蓋;該垃圾填埋場原設計日處理量190噸,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400多噸,該場實際處理量超設計處理量,但該場己增加垃圾填埋處理機械設備,目前還能及時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並非如舉報人所稱處理能力嚴重不足。
6、針對「訴求:關閉垃圾場的問題」核實:鑑於該場是萬寧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我市與周邊兄弟市縣共享平臺模式建設垃圾焚燒廠納入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中,萬寧市南部鄉鎮生活垃圾納入陵水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北部鄉鎮納入瓊海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2019年7月26日萬寧市環衛園林局與陵水黎族自治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和光大環保能源(陵水)有限公司籤訂了生活垃圾處理服務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在新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並全部接納萬寧市生活垃圾前無法關閉。
舉報人所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1、加快改擴建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工程調試進度,確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減少滲濾液儲存量。
2、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3、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4、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5、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無 37 D2HI201907280029 1、對萬寧市禮紀鎮石梅灣九裡小區附近垃圾場投訴問題處理意見不滿意。2、要求對垃圾場上、下遊的海田溪底泥汙染物、重金屬及有機芳烴類汙染進行檢測,通過比對可以檢測出目前汙染情況;要求對海田溪受到汙染的黑沙進行檢測。3、要求在石梅灣九裡小區內安裝臭氣檢測設備。 萬寧市 土壤 1、針對「萬寧市禮紀鎮石梅灣九裡小區附近垃圾場投訴問題處理意見不滿意的問題」核實:截止7月29日,群眾重複投訴我市垃圾場問題有68個件,每個件我市都高度重視,由包案領導組織了市環衛園林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資源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調查核實,實事求是逐項逐條將調查情況進行反饋,對該場存在的問題列出整改措施進行整改,並分批在市政府網上公開。
2、針對「要求對垃圾場上、下遊的海田溪底泥汙染物、重金屬及有機芳烴類汙染進行檢測,通過比對可以檢測出目前汙染情況;要求對海田溪受到汙染的黑沙進行檢測問題」核實:該垃圾場滲濾液是經過處理後,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並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監測。要求相關部門對海田溪黑沙水質進行監督檢測,回應群眾關注。
3、針對「要求在石梅灣九裡小區內安裝臭氣檢測設備問題」核實:萬寧市石梅灣九裡小區距生活垃圾處理場約有900米左右,該填埋場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GB50869-2013)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是經過處理後,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至於小區內有臭氣需要安裝臭氣檢測設備,建議投訴人或小區業主向物業部門反映解決。 屬實 1、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2、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3、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4、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無 38 D2HI201907280028 萬寧市石梅灣垃圾填埋場處於超負荷運營狀態,垃圾場惡臭燻天,垃圾滲濾液經海田溪流向大海,汙染艾美酒店附近大片海域,嚴重影響周圍居民身心健康,建議儘快關閉垃圾場。 萬寧市 土壤,大氣,水,海洋 1、針對「萬寧市石梅灣垃圾填埋場處於超負荷運營狀態問題」核實:該垃圾填埋場原設計日處理量190噸,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400多噸,該場實際處理量超設計處理量,但該場隨著垃圾量的增多而增加垃圾填埋處理機械設備,現有四輛山推SD22L履帶式推土機,二輛履帶式挖掘機,能及時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
2、針對「垃圾場惡臭燻天,垃圾滲濾液經海田溪流向大海,汙染艾美酒店附近大片海域,嚴重影響周圍居民身心健康問題」核實:該垃圾填埋場每天按照生活垃圾填埋規範,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推壓、消殺、覆蓋等無害化處理作業,且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經現場核實,沒有發現現場惡臭燻天。該場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現場檢查沒有發現垃圾滲濾液排入海田溪進入大海,也沒有汙染艾美酒店附近大片海域。該填埋場距離小區及村民居住地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且垃圾填埋場員工每天工作在垃圾填埋場內,也沒有發現職業病和其他疾病現象,因此嚴重影響周圍居民身心健康說法不符合實際。
3、針對「建議儘快關閉垃圾場問題」核實:鑑於該場是萬寧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我市與周邊兄弟市縣共享平臺模式建設垃圾焚燒廠納入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中,萬寧市南部鄉鎮生活垃圾納入陵水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北部鄉鎮納入瓊海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範圍,2019年7月26日萬寧市環衛園林局與陵水黎族自治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和光大環保能源(陵水)有限公司籤訂了生活垃圾處理服務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在新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並全部接納萬寧市生活垃圾前無法關閉。
舉報人所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1、加快改擴建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工程調試進度,確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減少滲濾液儲存量。
2、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3、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4、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5、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無 39 D2HI201907280030 1、不滿意最近公布的垃圾填埋場答覆,垃圾填埋場的垃圾滲濾液管線未按原先設計要求建設,而是改為直接排放,且無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未安裝在線監測設備。2、垃圾處理廠覆膜不及時,操作不規範,仍存在臭氣擾民的情況。 萬寧市 土壤,水 1、針對「不滿意最近公布的垃圾填埋場答覆的問題」核實:截止7月29日,群眾重複投訴我市垃圾場問題有68個件,每個件我市都高度重視,由包案領導組織了市環衛園林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資源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調查核實,實事求是逐項逐條將調查情況進行反饋,對該場存在的問題列出整改措施進行整改,並分批在市政府網上公開。
2、針對「垃圾填埋場的垃圾滲濾液管線未按原先設計要求建設,而是改為直接排放,且無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未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問題」核實:該垃圾填埋場2008年11月開工建設,嚴格按照設計規範完成了項目各項內容建設,垃圾滲濾液管線也是按原先設計要求建設,沒有存在改為直接排放的情況,且場內建設有滲濾液處理設施,已安裝在線監測設備。
3、針對「垃圾處理廠覆膜不及時,操作不規範,仍存在臭氣擾民的情況問題」核實:該垃圾填埋場前段時間由於垃圾量增多及管理不到位造成垃圾覆蓋不及時,現該場己按規範做到日覆蓋。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在垃圾場周邊查看沒聞到臭氣,在強降雨及氣壓變化時,偶爾會對周邊造成一定影響,但並沒有仍存在臭氣擾民的情況。
舉報人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1、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2、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3、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無 40 D2HI201907280013 萬寧市強拆了幾家大茂鎮的木材加工場,但均為小型加工廠,其它較大規模的大型木材加工廠都未被查處,舉報政府亂作為。 萬寧市 其他汙染 自接到環保督察移交案件後,由周高明市長帶隊,蘇子益副市長、市科工信局、市資規局、市綜合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大茂鎮政府領導到達大茂鎮木材加工廠進行實地調查並查閱相關材料。經查,被舉報的「萬寧市強拆了幾家大茂鎮的木材加工場,但均為小型加工廠,其他較大規模的大型木材加工廠都未被查處,舉報政府亂作為」問題。調查組到場後通過實地察看和查閱相關材料,市內共有72家木材加工廠,其中16家木材加工廠還在營業,其餘的56家木材加工廠因市場及自身等原因均已停業。今年共拆除四家大茂鎮的木材加工廠,其中兩家為第一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案件舉報對象、兩家為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發現佔用了林業和基本農田用地,反映拆除幾家木材加工廠的情況屬實。經調查組實地走訪,萬寧市的木材加工廠規模基本一致,都屬於小型作坊,不存在拆小留大和政府亂作為的情況,反映情況不屬實。經調查組實地走訪,萬寧市的木材加工廠規模基本一致,都屬於小型作坊,不存在拆小留大和政府亂作為的情況,反映情況不屬實。
綜上所述,該信訪件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市科工信局協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綜合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大茂鎮政府對全市木材加工廠開展專項整治,將利用這次中央環保督查的機會,確保萬寧市的木材加工廠按照要求整改徹底,整改到位。1、由市科工信局和大茂鎮政府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執法局等配合,對全市範圍內尚在營業的的木材加工廠下達停業整改通知。2、由市科工信局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市綜合執法局配合,對於不符合規定的木材加工廠要進行取締。3、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市內72家木材加工廠使用的土地性質進行測評,對違規佔用土地的木材加工廠要求搬遷整改,同時加強對木材經營加工方面事中事後監管工作。4、由市生態環境局對全市還在營業的木材加工廠進行排查,沒有環評手續或環評手續不完整的要立刻補辦環評手續,要求所有木材加工廠都要安裝汙染防治設施設備業。在全部整改完成並由相關部門驗收通過後,木材加工廠才能向相關部門申請開業。 無 41 X2HI201907280003 1、禮紀鎮農聯村委會五崛村某隊長從2012年底至今一直偷採五崛坡800畝地的稀土300萬噸和砂土1000萬噸。該隊長家後面有三十畝地,已偷挖砂到地下十多米深。2、農聯村委會上埇村第一經濟社某隊長兒子從2016年至2018年在上埇坡500畝偷挖砂800萬噸。3、蓮花村委會某書記從2012年至今偷挖砂1000萬噸和稀土高嶺土500萬噸。4、禮明村委會某書記從2012年至今偷挖砂750萬噸和高嶺土300萬噸,從2012年至今。5、2010年至今農聯村村委會上埇村某村民偷砍興隆農場44隊的油毛松和橡膠樹300多畝,毀林後繼續偷採砂500多萬噸。6、形成的大坑在復填中,用垃圾土、帶有毒氣的廢品墊底再用砂土蓋上。 萬寧市 生態,土壤     接到省環保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移交的案件後,2019年7月30 日,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唐敏智親自帶隊,市綜合執法局、禮紀鎮政府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核查小組前往實地核查,並走訪部分村民。
    1、禮紀鎮農聯村委會五崛村在2017年8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我省後,經相關部門和鎮政府對違法取砂挖土行為進行了多次打擊整治,再也沒有人在五堀坡取砂挖土的情況。目前,該地塊已回填復耕,種植農作物。在五堀村隊長鄭亞強家周邊核查情況時,確實發現其家後面(東面)橡膠林邊有一處挖土留下土坑(面積約0.8畝,深約1~1.5米),經初步核實,該土坑是兩年前上埇村村民建房挖土填地基留下的土坑。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
    2、經同農聯村委會書記楊學嶺、農聯村委會上埇村一隊隊長黃亞江、二隊隊長黃立強調查了解,在2017年8月中央環保督察件後,沒有人在該地上取砂土。該地(500多畝撂荒地)有很久以前有挖土的痕跡。2017年以來,沒有偷採現象,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3、群眾反映蓮花村委會某書記從2012年底至今偷採砂1000萬噸和稀土高嶺土500噸事項,經初步核查,反映的蓮花村委會書記為王國富,但暫沒有證據指向屬王國富所為,反映問題不屬實。
    4、經初步核查,暫沒有發現禮明村委會轄區內存在非法採砂現象,也暫沒有證據指向符亞武(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存在偷採稀土高嶺土等行為,反映問題不屬實。
    5、經調查了解,興隆44隊從2010年起有部分村民因建房子偶爾會在44隊橡膠林地取土,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後,未發現有人在該處挖砂取土。該舉報反映區域曾經被媒體記者曝光過,實際毀林挖土面積為20多畝,後經興隆農場和林業部門平整復綠。所反映問題不屬實。
    6、未發現在復填過程中,用垃圾土、帶有毒氣的廢品墊底再用砂土蓋上的現象。反映問題不屬實。
    該信訪件與X2HI201907240005件重複,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1、由市綜合執法局、禮紀鎮政府及網格員加強對禮紀鎮農聯村委會五崛村、上埇村及周邊地區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堅決制止和嚴厲打擊非法採砂土行為,同時對周邊地區加強巡查管控。
    2、切實加大宣傳引導的力度,在舉報區域設置警示標誌。
    3、對禮紀鎮農聯村委會五崛村、上埇村及周邊地區沒有復綠到位的區域進行補充復綠。 無 42 D2HI201907280004 1、群眾對「萬城鎮裕民村委會銅鼓嶺偷採石砂土,導致山體被破壞」的環境汙染問題處理情況不滿意,只是對生活、建築垃圾進行填埋(散發惡臭味) ,這會造成更大的環境汙染。之前運的大量垃圾還堆放在山上。2、萬城鎮裕民村委會周邊別墅、民宅生活汙水直排大水利溝,散發惡臭味。3、對「第九第十生產隊基本農田將近三十畝被人惡意用建築垃圾填埋,造成農田大量汙染」 汙染處理情況表示不滿意,未將建築垃圾運走,希望落實。 萬寧市 大氣,土壤,生態     該件為重複件,2019年7月29日,市資源規劃局黨組書記唐敏智帶隊,各相關配合部門工作人員組成核查小組再次前往萬城鎮裕民村委會,對群眾信訪事項進行了現場核查。
    1、對於銅鼓嶺偷採石砂土,導致山體被破壞問題,萬寧市政府決定對銅鼓嶺進行山體修復,並將該修復項目納入市政府2019年財政投資項目,目前,該項目正在辦理開工前有關手續。同時,萬城鎮政府已對銅鼓嶺區域堆放的生活、建築垃圾進行了處理。大部分垃圾已拉往垃圾處理場,小部分就地填埋。山上還散落一些廢木頭等垃圾,清理不夠徹底。沒有發生散發惡臭味情況。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2、由於萬城裕民村委會生活汙水沒法進入城市汙水管道,該村部分村民的生活汙水通過一條排汙管道直接排入水利溝,造成水利溝被汙染。反映問題屬實。
    3、核查小組在裕民村委會第九第十生產隊進行調查時,發現有人在耕地上建設圍牆,經工作人員向第九和第十生產隊隊長了解,該地已被人承包發展農業生產,為區分土地界線,才對承包的土地修建圍牆進行圈圍,該地原為低洼地,已被承包業主運土填高,沒有存在被人惡意用建築垃圾填埋,但該地周邊存在堆放少量建築垃圾,該地尚未耕作,處於撂荒狀態。經市資源規劃局委託測繪公司對該地進行勘測測量,該圍牆圍起約有42.14畝土地,套核《萬寧市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發現,該地規劃為鄉村建設用地0.65畝、基本農田32.75畝、自然保留地0.4畝、Ⅳ級保護林地和後備林地8.34畝。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此信訪件與585417219404464229件重複,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1、協調萬城鎮政府組織人員對銅鼓嶺區域內的垃圾進行全面的、徹底的清理,垃圾清理後全部集中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處理,同時加強對該區域的管控,樹立警示牌,禁止群眾將垃圾亂堆亂放。
    2、由萬城鎮政府組織人員對裕民村委會排入水利溝的生活汙水管道進行截流,禁止村民將生活汙水直排入水利溝。
    3、協調裕民村委會安排工作人員對第九第十生產隊堆放的建築垃圾進行清理清運。
    4、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農田裡修建的圍牆進行拆除。
    5、協調市生態環境局對第九第十生產隊被填埋基本農田進行土壤樣本採集檢測,若土壤存在汙染,將立即開展土壤修復治理工作。
    6、切實加大宣傳引導的力度,由我局牽頭在第九第十生產隊涉訪地點旁設立基本農田保護標識牌,同時在裕民村委會周邊張貼愛護生態環境、珍惜土地資源等宣傳標語。 無 43 X2HI201907280006 東方市華僑農場長坡作業區師公堂與打力老王坑有八個泥土盜挖點,面積共100多畝,深度十幾米,賣給附近磚廠做粘土紅磚,導致農田無法耕種。 東方市 土壤     2019年7月29日上午,經會同工科信局、公安局、綜合執法局和市電視臺工作組共赴群眾反映的東方市華僑農場長坡周邊範圍挖土點師公堂、打力老王坑進行現場核查。
    經市國土監察大隊核查得出:師公堂存在2處挖土點,但土坑已平整恢復土地原狀;打力存在1處挖土點,因取土遺留的土坑,現村民已整改為儲池用於灌溉;老王坑因盜採粘土存在5處土坑,現已平整恢復,植樹造林。
    經測量得出:師公堂盜挖面積為8.62畝,打力為9.37畝,老王坑為80.15畝;三處合計98.14畝。
   經核查,東方市的磚廠都已關停(包括舉報地點附近的3處磚廠),因此賣給附近磚廠做粘土紅磚的情況不屬實。
    經套東方市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得出:1.師公一處盜挖地點的土地性質為園地和IV級保護林地,另一處為IV保護林地。2.打力盜挖地點的土地地質為林地。3.老王坑盜挖地點都已平整恢復,並植樹造林。因此,導致農田無法耕種的情況不屬實。



屬實   



    東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接下來將聯合市公安局加強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和根據舉報線索打擊盜採行為,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盜採分子;配合做好環保督察專項工作;淨化社會氛圍,防止違法開採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和不良影響。 無 44 X2HI201907280009 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假借疏浚河道的名義在昌化江下遊(東方市旦場村)長期巨量抽砂出售牟利,抽砂的範圍大量侵佔東方市四更鎮日新村的土地面積,毀壞三十多年的種植高達20-30米的木麻黃,海水嚴重倒灌,河道裡的水變成鹹水。   東方市 海洋,生態 在接到舉報件後,市水務局高度重視,市水務局局長王斌委派水務局副局長鄭獻華帶領水保股負責人鍾智強於2019年7月29日下午,與市自規局、四更鎮政府等相關人員到舉報問題的四更鎮日新村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核實,目前昌化江下遊河口段綜合整治工程-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尚未開始日新河段的疏浚施工,且設計疏浚範圍邊界距四更鎮日新村土地邊界尚有十幾米。經初步了解,舉報人所指地塊在行政區域劃分上屬於昌江縣所管轄,屬於東方市日新村村民到昌江縣開墾的「插花地」。 屬實 市自規局協調相關部門對存在土地權屬爭議地塊進一步調查核實。
協調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項目設計單位,儘早完成沿河各段防洪(潮)堤、封閉各堤段的綜合性防洪治理方案,處理好防洪治澇與生態廊道保護的關係,維持自然岸線。
  2019年7月29日-8月2日期間,再一次利用流動宣傳車對該疏浚項目河岸沿線涉及村莊如四更鎮旦場村、日新村、居多村等進行宣傳,向群眾宣傳解釋該疏浚工程的合法性及必要性,解除群眾對昌化江下遊段綜合整治工程的誤解。
市自規局下步將配合市水務局與昌江縣相關職能部門對接,一同測量查驗處理該信訪件所述問題。
    針對問題舉一反三,市水務局及有關部門今後將加強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同時加強昌化江流域的河道巡查工作,增設警示牌,嚴厲打擊非法採砂行為。 無 45 X2HI201907280080 五指山水務局在沒有環評的情況下,擅自在南聖河建立攔河水壩,導致嚴重的噪聲汙染。 五指山市 噪音    2019年7月29日上午,市政府包案領導帶領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對信訪投訴件中涉及問題進行調查。經調查,該攔河水壩為景觀攔河水壩,不屬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需要辦理環評審批的項目,所投訴的噪音屬於河流通過水閘所產生的水流聲,不存在噪聲汙染。舉報內容不屬實。 不屬實 經過核查,該項目不需要辦理環評審批手續,且河水產生聲音並非噪聲。下一步將加強水閘的運行管理。 無 46 D2HI201907280024 澄邁縣金江鎮茂坡村委會下生村原村民小組長在南渡江下生村段進行非法承包砂場採砂,導致防風林遭到破壞,數百畝土壤嚴重流失。曾向12345反映未得到實質性解決方案。 澄邁縣 生態 (一)澄邁縣金江鎮茂坡村委會下生村原村民小組長在南渡江下生村段進行非法承包砂場採砂,導致防風林遭到破壞,數百畝土壤嚴重流失
李清權,曾用名:李生權,男,出生日期:1963年05月26日,漢族,身份證號碼:46002719630526131X,李清權於1995年至2011年擔任澄邁縣金江鎮茂坡村委會下生村村長,在任職期間以每年4000元的租金承包澄邁縣金江鎮茂坡村委會下生村土地開設砂場,該土地承包行為徵得時任村委主任李世藩、村民小組成員李周光、李清任和李周清的同意。砂場承包範圍為:下生村所屬的河岸、沙灘,南至下生村造林帶二十米起河中間,西至下生村和吉美村的交界點止,東至和塘上村交界點止,承包期限為2004年3月至2014年3月。李清權與村民小組籤訂的《承包沙場合同》存在合同不規範、不完整的情況。李清權在沒有辦理任何許可證的情況下承包土地並人工採砂持續至2011年。
縣林業局、縣水務局根據舉報情況到舉報地點進行調查,未查證到非法採砂導致防風林遭破壞和土壤嚴重流失的相關問題證據。
(二)曾向12345反應未得到實質性解決方案
2011年澄邁縣金江鎮茂坡村委會下生村村民認為李清權採砂超出其承包土地範圍,因而阻攔其繼續開採。部分村民因李清權的採砂行為和李清權家產生矛盾,並在2011年雙方發生故意損壞公私財物和故意傷害案件,經法院判決後下生村部分村民對判決結果不服,曾多次向政府各職能部門和巡視組、新聞媒體等進行舉報和投訴,對每次的舉報和投訴事項,各職能部門均有調查解決落實,並進行答覆。 屬實 (一)我縣各相關行政部門已對南渡江下生村河段進行多次打擊,縣政府正在對該區域進行生態修復。
(二)下一步我縣將聘請第三方對李清權承包土地經營的採砂點、南渡江下生村河段各採砂點進行測量,再定性續報。
(三)信訪件所反映問題已初步核實,我縣將根據調查核實情況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無 47 D2HI201907280035 澄邁縣金江鎮茂坡村委會下生村存在非法採砂破壞南渡江河床和防護林問題,面積達到300畝。 澄邁縣 生態 (一)從2019年1月起,縣公安局、縣水務局、縣綜合執法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開展了打擊非法採砂專項行動。自行動開展以來,全縣非法採砂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截至目前,未發現大規模非法採砂行為,但有個別採取「螞蟻搬家」式偷砂的情況。2019年1月1日至7月30日期間,執法隊伍在茂坡村委會發現5起非法採砂行為,其中令尾村1起、吉美村4起,但未發現下生村非法採砂的情況。
(二)信訪件稱金江鎮茂坡村委會下生村存在非法採砂破壞南渡江河床和防護林達300畝的問題不存在。 屬實 (一)依法取締南渡江河段非法採砂點,同時開展生態修復工作。
(二)加大對南渡江下生村河段非法採砂行為的打擊和監管力度。
(三)縣有關職能部門正對南渡江河段非法砂點進行生態修復。 無 48 D2HI201907280036 1、對當地政府針對垃圾填埋場、焚燒廠的整改結果不滿意,以往的整改均未如期落實。2、神州車用沼氣有限公司7月28日凌晨4點排放臭氣,幹擾景園悅海灣小區居民。 2、要求公布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中電國際垃圾焚燒發電廠的周邊環境土壤、空氣品質、農田、水質的二噁英和重金屬監測數據。3、希望並實施垃圾分類。4、要求垃圾焚燒廠三期搬出老城鎮,異地選址。 澄邁縣 大氣,水,土壤 (一)2019年2月19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約見海口市、澄邁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中電國際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指出焚燒發電廠及垃圾處理廠存在的12個環境問題,並明確了整改要求。截至7月19日,焚燒發電廠爐渣堆場遮蓋措施簡陋、飛灰固化設施沒有計量裝置、處理場填埋堆體整形不規範及雨導排設施不規範等5個問題尚未完成。目前飛灰螯合系統技改正在進行第三次掛網招標,預計11月底前完成技改工作;已更換鍋爐受熱面628根,將繼續逐步對老化設備進行維修更換,此項措施將長期堅持;應急整治工程已經開始實施,正在建設西、北側擋牆,各項工作有序開展,計劃12月底前完成整改。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的存在問題部分已得到改善,後續工作正在有序的推進中。
(二)根據今年5月和6月海南華清檢測技術有限對神州沼氣臭氣濃度檢測報告(HQT-201904051)(HQT-201905017),結果顯示為各項檢測項目均未超標,根據今年7月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神州沼氣臭氣濃度檢測報告(國為監字2019-WT-217號),結果顯示為臭氣超標。
(三)對於垃圾處理場和中電國際垃圾焚燒發電廠的汙染物濃度檢測情況已在廠區門口公開,投訴人可到公開屏處查看。
(四)對垃圾處理場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的系統性調查正在進行。
(五)經向海口市園林環衛局了解,海口市屬於全國46個垃圾分類重點城市之一,2018年出臺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對生活垃圾實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它垃圾」四分類。目前分別在秀英區海秀街道、龍華區濱海街道、瓊山區鳳翔街道和美蘭區和平南街道開展在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建設。今年年底前,海口市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同時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加快配套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計劃建設處理能力1200噸/日的垃圾分類資源化分選中心項目和600噸/日的餐廚廢棄物處理擴容項目,建成後將有效減少海口市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量。
(六)根據環保部的要求,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屬實 (一)對神州沼氣臭氣超標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加強對神州沼氣的監管,跟蹤督促該企業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三)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四)老城經濟開發區制定巡查計劃,對焚燒發電廠三期工地開展巡查,確保在未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四)已將神州沼氣公司列入重點巡查企業,將持續定期開展巡查。下一步將製作筆錄,下達處罰文書,如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將啟動按日計罰。
(五)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六)老城經濟開發區已制定巡查計劃,每周兩次對焚燒發電廠三期建設工地進行巡查,確保在重新獲得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無 49 D2HI201907280037 1、群眾對在澄邁召開的關於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兩個會議結果不滿意。2、垃圾山較高且發生過火災,垃圾場附近有化工廠易燃易爆儲存罐,擔心再發生安全事故。 澄邁縣 土壤,大氣 (一)2019年7月26日,根據澄邁縣委工作安排,分別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老城經濟開發區主要領導到深入基層走訪、宣傳。縣委書記吉兆民在老城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座談會。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王世雄,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鎮黨委主要領導,中電公司代表以及玉堂村、大亭村、玉樓村、馬村居等20多名代表參加會議。會上,中電公司有關專家介紹了垃圾焚燒處置技術工藝等方面情況,並就村民代表關心的項目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等問題進行了回復,縣生態環境局就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說明,進一步加深了與會村民代表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認識和了解;同時,為做好垃圾焚燒發電無害化宣傳工作及臭氣等問題,澄邁縣政府司迺超縣長赴華西芙蓉海、景園悅海灣小區與業主代表召開座談會,向群眾解釋擴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必要性,解答群眾關於項目的相關疑問,消除群眾對項目的誤解。
(二)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未安裝避雷設施以及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三)垃圾場附近涉危企業及其化學品有: 1、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二甲苯的最大儲量是30噸,該司聘請資質單位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現狀評價報告》(2019年5月版)。報告顯示,該公司未涉及重大危險源,風險可以控制,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2、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玻璃生產一線、三線及四線均處於停產狀態,現僅二號線繼續維持生產。因工藝需要,公司使用少量氫氣,目前廠區內有兩個100立方米氫氣儲罐(檢測合格時間為2016年,下次檢測時間為2020年)。氫氣製備間內設置有氫氣洩露檢測報警器,能夠立即將洩露信號傳輸至值班室。人員配備可攜式可燃氣體洩露報警儀進行巡檢和作業。已責令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現狀評價工作。3、海南澄邁神州車用沼氣有限公司6個罐體分別為2個厭氧發酵罐,2個滲瀝液厭氧發酵,1個肥料罐,1隻沼氣緩衝罐(甲烷濃度55%~65%), 提純壓縮後的成品生物天然氣不在廠區儲存。2018年12月聘請資質單位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顯示,該項目的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滿足該項目安全生產的需要。綜上所述,垃圾場附近有化工廠易燃易爆儲存罐均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儲存,均在可控制範圍之內。 屬實 (一)加大對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消除大家疑慮。
(二)一是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起火的可能性。二是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三)讓群眾進一步加深了對垃圾焚燒發電的了解,大家關注的廢渣、廢氣、廢水也都是在環保安全的前提下處理的,將積極支持配合項目建設,儘快消化顏春嶺存量垃圾。
(四)垃圾處理廠填埋區沼氣導流管優化工作已經完成,防火設施均已布置到位。防雷設施方案已制定,正在進行相關報批。由於目前正在建設的擋牆工程對設施安裝有一定影響,因此,需待擋牆建設完成後方能實施,計劃於2020年3月前完成。 無 50 D2HI201907280038 1、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焚燒廠,超期使用8年多,飛灰未進行填埋處理,滲濾液滲入地下破壞地下水且流至馬路後流進大海,建議實行垃圾分類,封場綠化造林。2、藏龍福地小區南側一牆之隔是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氧氣罐易燃易爆,存在安全隱患,小區西側一牆之隔海南正業中農高科有限公司(農藥廠),化工農藥庫易燃易爆,存在安全隱患。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二)焚燒發電廠的飛灰屬於危險廢物,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後進行螯合處理,最後進入垃圾處理場安全填埋。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煙氣裝有在線監測,對其中的顆粒物含量進行實時監測,煙氣中的重金屬含量每月委託第三方開展一次監測,通過調閱在線監測數據及檢測報告,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現象。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經現場詳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問題。
(四)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
(五)中航特玻玻璃生產一線、三線及四線均處於停產狀態,現僅二號線繼續維持生產。因工藝需要,公司使用少量氫氣,目前廠區內有兩個100立方米氫氣儲罐(檢測合格時間為2016年,下次檢測時間為2020年)。氫氣製備間內設置有氫氣洩露檢測報警器,能夠立即將洩露信號傳輸至值班室。人員配備可攜式可燃氣體洩露報警儀進行巡檢和作業。
(六)正業中農生產中主要涉及的化學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用作農藥生產的助溶劑。公司設置溶劑罐區,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現有二甲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m³;甲醇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m³;醋酸仲丁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50m。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定,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2019年5月該公司按規定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對該公司進行安全現狀評價,評價結論為: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屬實 (一)科學編制垃圾處理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啟動垃圾填埋場封場前期準備工作。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
(三)要求中航特玻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四)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六)督促中航特玻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切實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無 51 D2HI201907280039 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場規劃選址不當,產生臭氣,中航特玻有限公司晚上偷排尾氣,飼料廠散發臭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垃圾填埋場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該項目並不存在尋址不當問題。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三)中航特玻公司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行為。
(四)遠生漁業、新希望飼料、通威飼料及海壹飼料等企業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對汙控管理的要求不嚴,生產車間及原料倉庫等易產生臭氣的區域缺乏管理,門、窗沒有及時關閉,導致臭氣外逸現象仍時有發生。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加強對中航特玻周邊環境的巡查力度,發現涉嫌超標排放行為及時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六)加大對新希望、通威飼料及區內其他飼料生產企業廠界臭氣巡查及檢測密度,每周開展2次以上夜間巡查,根據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對以上飼料廠進行抽樣檢測,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對超標排放行為嚴厲查處。
(七)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八)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
(九)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十)已將中航特玻列入重點巡查企業,將持續定期開展巡查。
(十一)今年以來已對區內飼料廠開展廠界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臭氣濃度檢測共計15次,對涉嫌超標排放遠生漁業、通威飼料進行立案查處。 無 52 D2HI201907280041 老城盈濱半島永慶寺南側內海和西側圍牆旁邊,魯能永慶寺旅遊業有限公司向海要地,圍海造地且用建築垃圾回填,毀壞紅樹林,私自開採海砂,2016年開始平整林地,種植小樹苗,敷衍檢查。已向相關部門反映,未得到有效的解決。 澄邁縣 生態,海洋 經過兩次核查,調查組發現永慶公司不存在私自開採海砂、圍海造地且用建築垃圾回填等違法行為。該公司2016年10月14日已取得海藍福源西區項目林木採伐許可證,合法砍伐林木、平整林地。該公司種植小樹苗是為了綠化,並不是敷衍檢查行為。
信訪件反映的魯能永慶寺旅遊業有限公司圍海造地且用建築垃圾回填、毀壞紅樹林、私自開採海砂等問題不屬實。 不屬實 (一)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高群眾法律意識,讓群眾自覺抵制毀壞林地、非法挖沙、圍海造地等違法行為。
(二)加強日常巡查,嚴厲打擊違法行為,杜絕出現毀壞林地、圍海造地、非法挖沙等違法行為。 無 53 D2HI201907280042 群眾對7月26日在澄邁召開的關於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兩個會議結果不滿意,老城鎮顏春嶺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臭氣,垃圾場的滲濾液汙染到仲音村裡的水,要求封垃圾場,重新選址並搬遷。 澄邁縣 土壤,大氣 (一)2019年7月29日,根據澄邁縣委工作安排,分別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老城經濟開發區主要領導到深入基層走訪、宣傳。縣委書記吉兆民在老城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座談會。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王世雄,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鎮黨委主要領導,中電公司代表以及玉堂村、大亭村、玉樓村、馬村居等20多名代表參加會議。會上,中電公司有關專家介紹了垃圾焚燒處置技術工藝等方面情況,並就村民代表關心的項目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等問題進行了回復,縣生態環境局就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說明,進一步加深了與會村民代表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認識和了解;同時,為做好垃圾焚燒發電無害化宣傳工作及臭氣等問題,澄邁縣政府司迺超縣長赴華西芙蓉海、景園悅海灣小區與業主代表召開座談會,向群眾解釋擴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必要性,解答群眾關於項目的相關疑問,消除群眾對項目的誤解。
(二)燒發電廠的整個生產活動都封閉的廠房內,且垃圾卸車是在負壓方式進行,產生的臭氣對外影響較小。且定期委託第三方對周邊臭氣濃度進行檢測,監測結果符合國家規定排放標準。
(三)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
(四)2019年6月5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
(五)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進行處理。 屬實 (一)加大對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消除大家疑慮。
(二)啟動垃圾填埋場封場前期準備工作。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
八、問題解決情況
(一)已加強宣傳,讓群眾進一步加深了對垃圾焚燒發電的了解,大家關注的廢渣、廢氣、廢水也都是在環保安全的前提下處理的,將積極支持配合項目建設,儘快消化顏春嶺存量垃圾。
(二)《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54 D2HI201907280044 1、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垃圾山已經存在18年,使用過程缺失監管,填埋場違規操作,把飛灰、汙泥、生活垃圾混合堆填,累計填埋量達到1100萬噸,填埋場高達112米以上。 5月25日曾發生大火(群眾認為是因為沼氣才發生的著火),有嚴重安全隱患。2、每天產生60噸滲濾液,垃圾焚燒場每天產生350噸滲濾液,在垃圾山附近有滲濾液處理廠,但從政府網資料中顯示滲濾液處理廠處理不達標,不能外排,10000平米的滲濾液池不經處理偷排,附近有偷排管(垃圾山南側坡下有暗管),坡下樹叢裡都是滲濾液。附近的金手指環城1號小區的水被汙染,老城管委會隔一天給小區送一次水。附近的仲音村從2007年開始就不能飲用地下水。建議一二期封場,做無害化處理。不要擴建三期;3、周邊有大量的化工企業(如:與小區一牆之隔正中農藥生物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隱患。4、對7月26日在澄邁召開的關於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兩個會議結果不滿意。 澄邁縣 土壤,水,大氣 (一)關於垃圾處理場超過年限、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
1.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該場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未超過設計標高。
2.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此外,根據《生活垃圾衛生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汙泥含水率達到60%以下,可以進入垃圾處理場填埋處置。
3.2019年5月25日15:10左右,垃圾處理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二)關於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處理的問題
1.焚燒發電廠、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實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記錄顯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
2.群眾反映的信訪人所稱的金手指小區實為依愛花園小區。該小區目前尚未有市政供水管道接入,小區飲用水來源於自打深井。為了保證飲用水安全,該小區每年均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一次飲用水水質檢測。該小區於2018年9月(最近一次)委託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小區飲用水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各項指標數據全部合格。但由於部分業主對地下水水質仍有疑慮,強烈要求提供市政供水最為日常飲用水,為了滿足業主的需求,在小區未接入供水管道的情況下,自2017年起至今,老城開發區物業公司專門安排水車每天從供水管道取水後,定時向有此需求的業主供水。
3.焚燒發電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目前尚未有封場計劃。
(三)關於建議焚燒發電廠一二期項目封場、不擴建三期項目的問題
1.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而海口市和澄邁縣每天的垃圾量約4000噸,超出焚燒處理能力。剩餘的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處理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使用之前,焚燒發電廠一、二期項目尚不能進行封場。
2.目前焚燒發電廠兩條生產線均處於滿負荷運營狀態,存在垃圾焚燒能力不足問題,推動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迫在眉睫,也十分必要。根據環保部的要求,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四)關於周邊有大量的化工企業(如正業中農)存在安全隱患問題
正業中農生產中主要涉及的化學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用作農藥生產的助溶劑。該公司設置溶劑罐區,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現有二甲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立方;甲醇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立方;醋酸仲丁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50立方。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定,正業中農危險化學品儲存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2015年12月該公司委託海南中安科安全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對該公司老城工廠的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安全評價,評價結論為該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五)關於召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會議的問題
根據澄邁縣委工作安排,2019年7月26日,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老城經濟開發區主要領導分別帶隊到基層走訪、宣傳。縣委書記吉兆民在老城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座談會。老城開發區管委會、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鎮黨委主要領導,中電公司代表以及玉堂村、大亭村、玉樓村、馬村居委會等20多名代表參加會議。會上,中電公司有關專家介紹了垃圾焚燒處置技術工藝等方面情況,並就村民代表關心的項目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等問題進行了回復。縣生態環境局就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說明,加深了與會村民代表對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認識和了解。同時,為做好垃圾焚燒發電無害化宣傳工作,澄邁縣政府縣長司迺超赴華西芙蓉海、景園悅海灣小區與業主代表召開座談會,向群眾解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的必要性,解答群眾相關疑問,消除群眾對項目的誤解。 屬實 (一)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垃圾處理場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起火的可能性。
(三)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四)對群眾反映的依愛花園小區地下水不能飲用問題,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如確存在超標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五)加大對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力度,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消除群眾的疑慮。
(六)垃圾處理場填埋區沼氣導流管優化工作已經完成,防火設施均已布置到位。已制定防雷設施方案並報批。由於目前正在建設的擋牆工程對設施安裝有一定影響,因此,需待擋牆建成後方能實施,計劃於2020年3月前完成。
(七)已於2019年7月19日對依愛花園小區水井水質進行檢測,待檢測報告出爐後再開展下一步工作。
(八)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已組織人員深入群眾開展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加深了群眾對垃圾焚燒的認識和理解。 無 55 D2HI201907280045 1、群眾要求澄邁老城顏春嶺垃圾焚燒廠公布活性炭採購單價及品質;2、建議在垃圾山和焚燒廠建300米防護林。3、景園小區300米左右填埋非洲豬瘟死豬,對土壤產生汙染。 澄邁縣 土壤 (一)在核查過程中,調查組發現焚燒發電廠活性炭噴射存在不穩定現象,縣生態環境局已要求該企業對其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制定加倉規定,加強巡檢,並進行每周一報。目前該問題已整改到位。
(二)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將嚴格按照該方案開展工作。
(三)景園小區300米左右填埋的非洲豬瘟死豬為大亭村委會文集村村民邱麗芬所養殖。2019年5月,邱麗芬飼養的61頭豬感染了非洲豬瘟,老城鎮政府根據就近原別,採用深埋法填理於老城鎮北二環景園悅景灣對面,面積約為50平方米,深埋法具體做法:一是深埋坑底高出地下水位1.5米,坑底防滲、防漏。二是坑底灑一成厚度為2—5釐米的生石灰等消毒藥。三是將豬投入坑內,最上層距離地表1.5米以上。四是覆蓋距離地表20-30釐米,覆土厚度不少於1—1.2米。 屬實 (一)縣生態環境局要求焚燒發電廠制定整改方案並進行每周一報整改進度。
(二)焚燒發電廠每周向縣生態環境局上報整改進度和有關活性炭進出臺帳。經查閱,未發現異常情況,焚燒發電廠已完成整改。 無 56 D2HI201907280048 1、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二期,汙染地下水、土壤等,垃圾填埋場已經超期八年,滲濾液、飛灰、沒有完全燃燒排放的煙霧,對地下水、土壤、空氣造成嚴重汙染,滲濾液四處橫流,飛灰沒有固化處理,與填埋的垃圾混合堆放,臭味難聞。2、盈濤自來水廠距離垃圾處理廠4.2公裡,並且位於垃圾處理廠下遊,已經危及到了居民飲用水的情況。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垃圾處理場地下水及土壤狀況尚未完成系統性調查。
(二)2019年6月5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處理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檢測結果表明,相關指標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三)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該場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
(四)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實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記錄顯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
    (五)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此外,根據《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汙泥含水率達到60%以下,可以進入垃圾處理場填埋處置。綜上所述,垃圾處理場綜合填埋各類垃圾並不違背國家相關要求。
(六)今年來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老城開發區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推進老城開發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開發區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七)盈濤水廠運營期間嚴格按照《城鎮供水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58-2009)》中關於水質檢測項目和頻率要求,對管網末梢水及出廠水進行檢測。具體檢測情況如下:在出廠泵房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3項主要指標進行實時檢測;每日對出廠水及原水進行一次自檢,檢測項目共10項;每月對出廠水、管網水及管網末梢水進行兩次自檢,檢測項目共23項;每年委託第三方對出廠水計管網末梢水進行不少於兩次檢測,檢測項目共29項。經調閱相關檢測報告,自老城供水廠投入運營至今,出廠水、管道水及管道末梢水水質主要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屬實 (一)加快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檢測工作,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二)科學編制垃圾填埋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三)由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
(四)加大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五)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如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
(六)由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垃圾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七)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監測工作,及時將向群眾公布結果。
(八)完成編制垃圾處理場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方案,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九)垃圾處理場綜合除臭方案已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十)垃圾處理場已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無 57 D2HI201907280049 1、澄邁老城焚燒發電廠一、二期爐灰和飛灰未經固化,直接裝袋在垃圾山上處理。垃圾山遇雨時滲濾液大量流入周圍土壤,汙染土壤與地下水。2、對7月26日在澄邁召開的關於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兩個會議結果不滿意。 澄邁縣 土壤,水,大氣 (一)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飛灰屬於危險廢物,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後,焚燒發電廠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劃區域單獨填埋。實施飛灰作業日覆蓋,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
(二)2019年7月26日,根據澄邁縣委工作安排,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老城經濟開發區主要領導到深入基層走訪、宣傳垃圾焚燒發電廠的建設必要性,聽取群眾對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縣委書記吉兆民在老城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座談會。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王世雄,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鎮黨委主要領導,中電公司代表以及玉堂村、大亭村、玉樓村、馬村居等20多名代表參加會議。會上,中電公司有關專家介紹了垃圾焚燒處置技術工藝等方面情況,並就村民代表關心的項目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等問題進行了答覆,縣生態環境局就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說明,進一步傳達了與會村民代表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認識和了解。同時,為做好垃圾焚燒發電無害化宣傳工作及臭氣合理排放等問題,澄邁縣政府司迺超縣長赴華西芙蓉海、景園悅海灣小區與業主代表召開座談會,向群眾講解擴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必要性,解答群眾關於項目建設的相關疑問,消除群眾對該項目建設的誤解。
(三)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滲濾液超標現象。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二)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加大對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做好群眾的溝通工作,消除群眾的疑慮。
八、問題解決情況
(一)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二)已組織專業媒體資源策劃宣傳,製作焚燒發電相關知識普及宣傳,在線上、線下同步開展宣傳;正在組織村民代表,計劃近期實地參觀垃圾焚燒發電廠,用群眾的切身體驗消除認識偏差,爭取群眾支持。 無 58 D2HI201907280051 對7月26日在澄邁召開的關於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兩個會議結果不滿意。顏春嶺垃圾焚燒廠的一期、二期因垃圾未分類焚燒不完全,垃圾填埋場超期服役,多項指標超標,反對三期擴建。 澄邁縣 海洋,土壤,大氣 (一)2019年7月29日,根據澄邁縣委工作安排,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老城經濟開發區主要領導到深入基層走訪、宣傳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建設的必要性,聽取群眾對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縣委書記吉兆民在老城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座談會。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王世雄,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鎮黨委主要領導,中電公司代表以及玉堂村、大亭村、玉樓村、馬村居等20多名代表參加會議。會上,中電公司有關專家介紹了垃圾焚燒處置技術工藝等方面情況,並就村民代表關心的項目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等問題進行了答覆,縣生態環境局就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說明,進一步加深了與會村民代表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認識和了解;同時,為做好垃圾焚燒發電廠無害化宣傳工作及臭氣合理排放等問題,澄邁縣政府司迺超縣長赴華西芙蓉海、景園悅海灣小區與業主代表召開座談會,向群眾講解擴建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的必要性,解答群眾關於該項目建設的相關疑問,消除群眾對項目建設的誤解。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的整個生產活動都封閉的廠房內,且垃圾卸車是在負壓方式進行,產生的臭氣對外影響較小。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現場調閱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此外,查閱焚燒廠《爐渣熱灼減率檢驗報告》,焚燒廠的垃圾燃燒後的爐渣熱灼減率均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GB 18485-2014),均≤5%,未發現出現燃燒不完全的記錄。
(三)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垃圾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繼續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屬實 (一)加大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消除大家疑慮。
(二)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
(三)已組織專業媒體資源策劃宣傳,製作焚燒發電相關知識普及宣傳,在線上、線下同步開展宣傳;正在組織村民代表,計劃近期實地參觀垃圾焚燒發電廠,用群眾的切身體驗消除認識偏差,爭取群眾支持。
(四)《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59 D2HI201907280052 對7月26日在澄邁召開的關於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兩個會議結果不滿意。建議三期重新選址。 澄邁縣 土壤 (一)根據澄邁縣委工作安排,2019年7月26日,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老城經濟開發區主要領導分別帶隊到基層走訪、宣傳。縣委書記吉兆民在老城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座談會。老城開發區管委會、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鎮黨委主要領導,中電公司代表以及玉堂村、大亭村、玉樓村、馬村居委會等20多名代表參加會議。會上,中電公司有關專家介紹了垃圾焚燒處置技術工藝等方面情況,並就村民代表關心的項目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等問題進行了回復。縣生態環境局就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說明,加深了與會村民代表對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認識和了解。同時,為做好垃圾焚燒發電無害化宣傳工作,澄邁縣政府縣長司迺超赴華西芙蓉海、景園悅海灣小區與業主代表召開座談會,向群眾解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的必要性,解答群眾相關疑問,消除群眾對項目的誤解。
(二)目前焚燒發電廠兩條生產線均處於滿負荷運營狀態,存在垃圾焚燒能力不足問題,推動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迫在眉睫,也十分必要。根據環保部的要求,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屬實 (一)加大對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力度,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消除大家疑慮。
(二)加強對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的監管,如發現未經允許擅自動工建設行為,將依法查處。
(三)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已組織人員深入群眾開展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進一步加深群眾對垃圾焚燒發電的了解。
(四)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已組織人員加強對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工地的巡查,確保該項目保持在全面停工狀態。 無 60 D2HI201907280054 群眾對7月26日在澄邁召開的關於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兩個會議結果不滿意。建議三期重新選址搬遷。垃圾場附近有化工廠易燃易爆儲存罐,擔心再發生環境安全事故。 澄邁縣 土壤 (一)根據澄邁縣委工作安排,2019年7月26日,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老城經濟開發區主要領導分別帶隊到基層走訪、宣傳。縣委書記吉兆民在老城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座談會。老城開發區管委會、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鎮黨委主要領導,中電公司代表以及玉堂村、大亭村、玉樓村、馬村居委會等20多名代表參加會議。會上,中電公司有關專家介紹了垃圾焚燒處置技術工藝等方面情況,並就村民代表關心的項目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等問題進行了回復。縣生態環境局就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說明,加深了與會村民代表對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認識和了解。同時,為做好垃圾焚燒發電無害化宣傳工作,澄邁縣政府縣長司迺超赴華西芙蓉海、景園悅海灣小區與業主代表召開座談會,向群眾解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的必要性,解答群眾相關疑問,消除群眾對項目的誤解。
(二)根據環保部的要求,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三)垃圾處理場附近涉危企業及其化學品有:1.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二甲苯的最大儲量是30噸,該公司聘請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現狀評價報告》(2019年5月版)。報告顯示,該公司未涉及重大危險源,風險可以控制,該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2.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玻璃生產一線、三線及四線均處於停產狀態,現僅二號線繼續維持生產。因工藝需要,公司使用少量氫氣,目前廠區內有兩個100立方米氫氣儲罐(檢測合格時間為2016年,下次檢測時間為2020年)。氫氣製備間內設置有氫氣洩露檢測報警器,能夠立即將洩露信號傳輸至值班室。人員配備可攜式可燃氣體洩露報警儀進行巡檢和作業。已責令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現狀評價工作。3.海南澄邁神州車用沼氣有限公司擁有6個罐體,分別為2個厭氧發酵罐,2個滲瀝液厭氧發酵,1個肥料罐,1隻沼氣緩衝罐(甲烷濃度55%~65%), 提純壓縮後的成品生物天然氣不在廠區儲存。2018年12月聘請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顯示,該項目的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綜上所述,垃圾處理場附近的化工廠易燃易爆儲存罐均按照國家相關關要求儲存。 屬實 (一)加強對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深入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消除群眾的疑慮。
(二)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已組織人員深入群眾,加大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力度,加深了群眾對垃圾焚燒的認識和理解。 無 61 D2HI201907280055 群眾對7月26日在澄邁召開的關於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兩個會議結果不滿意。建議三期重新選址搬遷。垃圾場附近有化工廠易燃易爆儲存罐,擔心再發生環境安全事故。 澄邁縣 土壤 (一)根據澄邁縣委工作安排,2019年7月26日,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老城經濟開發區主要領導分別帶隊到基層走訪、宣傳。縣委書記吉兆民在老城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座談會。老城開發區管委會、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鎮黨委主要領導,中電公司代表以及玉堂村、大亭村、玉樓村、馬村居委會等20多名代表參加會議。會上,中電公司有關專家介紹了垃圾焚燒處置技術工藝等方面情況,並就村民代表關心的項目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等問題進行了回復。縣生態環境局就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說明,加深了與會村民代表對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認識和了解。同時,為做好垃圾焚燒發電無害化宣傳工作,澄邁縣政府縣長司迺超赴華西芙蓉海、景園悅海灣小區與業主代表召開座談會,向群眾解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的必要性,解答群眾相關疑問,消除群眾對項目的誤解。
(二)根據環保部的要求,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三)垃圾處理場附近涉危企業及其化學品有:1.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二甲苯的最大儲量是30噸,該公司聘請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現狀評價報告》(2019年5月版)。報告顯示,該公司未涉及重大危險源,風險可以控制,該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2.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玻璃生產一線、三線及四線均處於停產狀態,現僅二號線繼續維持生產。因工藝需要,公司使用少量氫氣,目前廠區內有兩個100立方米氫氣儲罐(檢測合格時間為2016年,下次檢測時間為2020年)。氫氣製備間內設置有氫氣洩露檢測報警器,能夠立即將洩露信號傳輸至值班室。人員配備可攜式可燃氣體洩露報警儀進行巡檢和作業。已責令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現狀評價工作。3.海南澄邁神州車用沼氣有限公司擁有6個罐體,分別為2個厭氧發酵罐,2個滲瀝液厭氧發酵,1個肥料罐,1隻沼氣緩衝罐(甲烷濃度55%~65%), 提純壓縮後的成品生物天然氣不在廠區儲存。2018年12月聘請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顯示,該項目的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綜上所述,垃圾處理場附近的化工廠易燃易爆儲存罐均按照國家相關關要求儲存。 屬實 (一)加強對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深入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消除群眾的疑慮。
(二)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已組織人員深入群眾,加大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力度,加深了群眾對垃圾焚燒的認識和理解。 無 62 D2HI201907280056 澄邁縣金江鎮立新路後二巷17號的豆腐廠,豆腐廠在居民區內,燃燒木材作業排放油煙,濃煙給周邊居民生活帶來影響。反映多年,環保部門曾要求整改,搬走,但該廠停止兩個月後又再次生產。 澄邁縣 大氣 2019年7月31日上午,縣政府副縣長王廣俊帶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市監局、金江鎮等單位人員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就信訪件反映問題,通過現場核查、聽取匯報等形式進行核查。主要查看了該豆腐廠生產場地,燒火材料,生產過程油煙排放情況。並聽取金江鎮立新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匯報了該豆腐廠的基本情況及開展協調教育相關工作情況。
經調查核實,該豆腐作坊已停業整改。 屬實 (一)目前該豆腐作坊已停業整改,在生產設備、生產材料及生產工藝等未改善之前不得繼續作業生產豆腐。
(二)金江鎮立新居委會加強監督,督促豆腐廠改善生產條件,避免出現產生超標油煙、濃煙汙染問題。
(三)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重點加強巡查執法,聯合市監、環保等部門對縣城區油煙、濃煙汙染源加大排查力度。
(四)信訪件反映的豆腐廠已停業整改,金江鎮立新居委會繼續加強監管。 無 63 D2HI201907280059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焚燒廠,超負荷使用8年多,汙染地下水。垃圾焚燒廠燃燒工藝不合格。質疑垃圾填埋場的垃圾滲濾液去向,要求公布滲濾液處置臺帳信息,對垃圾進行分類減量。 澄邁縣 土壤,水,大氣 (一)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未超過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處理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處理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二)垃圾焚燒廠2010年4月動工建設,2011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使用年限為30年,目前未超出使用年限。
(三)垃圾焚燒廠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已通過環保驗收,汙染物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如出現存在汙染物超標排放的,環境主管部門將第一時間進行現場調查,對超標排放行為立案查處。
(四)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
(五)對於滲濾液處理站的相關臺帳未有公開計劃,根據相關要求,汙染物濃度檢測情況已在滲濾液處理站門口公開,投訴人可到公開屏處查看。
(六)經向海口市園林環衛局了解,海口市屬於全國46個垃圾分類重點城市之一,2018年出臺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對生活垃圾實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它垃圾」四分類。目前已在秀英區海秀街道、龍華區濱海街道、瓊山區鳳翔街道和美蘭區和平南街道開展在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建設;今年年底前,海口市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加快配套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計劃建設處理能力1200噸/日的垃圾分類資源化分選中心項目和600噸/日的餐廚廢棄物處理擴容項目,建成後將大大減少海口市生活垃圾的轉運老城顏春嶺。 屬實 (一)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三)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四)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五)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六)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七)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八)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無 64 D2HI201907280063 1、群眾對7月26日在澄邁召開的關於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兩個會議結果不滿意,希望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2、周邊企業不定期排放廢氣,產生臭氣。 澄邁縣 土壤,大氣 (一)2019年7月29日,根據澄邁縣委工作安排,分別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老城經濟開發區主要領導到深入基層走訪、宣傳。縣委書記吉兆民在老城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座談會。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王世雄,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鎮黨委主要領導,中電公司代表以及玉堂村、大亭村、玉樓村、馬村居等20多名代表參加會議。會上,中電公司有關專家介紹了垃圾焚燒處置技術工藝等方面情況,並就村民代表關心的項目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等問題進行了回復,縣生態環境局就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說明,進一步加深了與會村民代表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認識和了解;同時,為做好垃圾焚燒發電無害化宣傳工作及臭氣等問題,澄邁縣政府司迺超縣長赴華西芙蓉海、景園悅海灣小區與業主代表召開座談會,向群眾解釋擴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必要性,解答群眾關於項目的相關疑問,消除群眾對項目的誤解。
(二)通威飼料、正業中農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對汙控管理的要求不嚴,生產車間及原料倉庫等易產生臭氣的區域缺乏管理,門、窗沒有及時關閉,導致臭氣外逸現象仍時有發生。 屬實 (一)加大對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消除大家疑慮。
(二)加大對區內生產企業廠界臭氣巡查及檢測密度,每周開展2次以上夜間巡查,每月至少對區內2家以上企業進行抽樣檢測,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對超標排放行為嚴厲查處。
(三)讓群眾進一步加深了對垃圾焚燒發電的了解,大家關注的廢渣、廢氣、廢水也都是在環保安全的前提下處理的,將積極支持配合項目建設,儘快消化顏春嶺存量垃圾。
(四)七月以來已對區內飼料廠、農藥廠開展廠界臭氣濃度檢測共4次,目前已對涉嫌超標排放的通威飼料、正業中農兩家企業進行立案調查並下文責令企業進行整改。 無 65 D2HI201907280066 澄邁老城碧海金珠小區之前飲用水源為地下水,水質發黑有異味,受到汙染,經投訴後小區飲用水改為自來水,但未對地下水進行治理。現在老城自來水廠就在垃圾處理場旁邊,且為敞開式的,擔心水質受到汙染。 澄邁縣 水,土壤 (一)根據澄邁美塢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提供2017年8月委託澄邁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其地下水進行檢測的檢測報告,根據檢測結果,所檢項目均符合現行生活飲用水標準的規定。雖水質達標,但小區業主仍擔心地下水水質問題,因此,碧海金珠花園將飲用水全部改為自來水。
(二)運營期間嚴格按照《城鎮供水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58-2009)》中關於水質檢測項目和頻率要求,對管網末梢水及出廠水進行檢測。具體檢測情況如下:在出廠泵房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3項主要指標進行實時檢測;每日對出廠水及原水進行一次自檢,檢測項目共10項;每月對出廠水、管網水及管網末梢水進行兩次自檢,檢測項目共23項;每年委託第三方對出廠水計管網末梢水進行不少於兩次檢測,檢測項目共29項。經調閱相關檢測報告,自老城供水廠投入運營至今,出廠水、管道水及管道末梢水水質主要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三)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尚未完成。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二)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正在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66 D2HI201907280068 質疑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整改落實情況是否屬實 澄邁縣 土壤 對生態環境部執法局發現的12個問題,我縣對整改情況及時進行跟蹤,目前,海口市垃圾焚燒發電廠未定期對故障時長統計分析、活性炭噴射不穩定、焚燒發電廠煙氣自動監測運維不到位、飛灰處理方式存在運營現狀與環評文件不符等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生產線運行穩定不夠、飛灰固化設施沒有計量裝置、焚燒爐渣堆場遮蓋措施簡陋等3個問題已完成部分整改。顏春嶺垃圾處理場未及時監測和防控場界臭氣濃度、填埋作業不規範、覆蓋措施不完善等3個問題已完成整改;處理場填埋堆體整形不規範、雨洪導排措施不規範等2個問題已完成部分整改。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垃圾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六)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無 67 D2HI201907280070 澄邁老城顏春嶺垃圾場選址不合理,已經超過使用年限,今年5月的時候發生過火災,垃圾場產生二噁英和滲濾液對附近環境造成嚴重影響。對7月26日在澄邁召開的關於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兩個會議結果不滿意。垃圾場周邊有化工廠易燃易爆儲存罐,存在安全隱患。要求垃圾場關閉,重新科學選址搬遷。 澄邁縣 土壤,水,大氣 (一)垃圾填埋場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證明該項目並不存在選址不當問題。
(二)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
(三)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四)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失火後,填埋場和海口市環衛局相關負責人到現場指揮滅火工作,消防人員在開展滅火過程中產生大部分消防水進入垃圾山並隨著滲濾液一起進入滲濾液汙水處理站處理,少量消防水排到挖掘一條應急溝內,再用泵抽到罐車內,然後及時運輸到滲濾液汙水處理站處理,應急溝內的土壤被運往填埋區進行安全填埋,未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火災發生後,環保部門立即對及周邊空氣品質開展實時監測,根據監測數據顯示,起火事故對老城地區空氣品質影響不大,從25日下午16時至26日11時止老城地區環境空氣品質AQI最高值為 26 ,級別為優,各主要監測項目指標最高值分別為:SO2:7μg/m³、NO2:18μg/m³、CO:1.359mg/m³、O3:66μg/m³、PM2.5:15μg/m³、PM10:26μg/m³,均處在正常值範圍內,與24日同期數據對比變化不大。
(五)2019年7月26日,根據澄邁縣委工作安排,分別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老城經濟開發區主要領導到深入基層走訪、宣傳。縣委書記吉兆民在老城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座談會。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王世雄,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鎮黨委主要領導,中電公司代表以及玉堂村、大亭村、玉樓村、馬村居等20多名代表參加會議。會上,中電公司有關專家介紹了垃圾焚燒處置技術工藝等方面情況,並就村民代表關心的項目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等問題進行了回復,縣生態環境局就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說明,進一步加深了與會村民代表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認識和了解;同時,為做好垃圾焚燒發電無害化宣傳工作及臭氣等問題,澄邁縣政府司迺超縣長赴華西芙蓉海、景園悅海灣小區與業主代表召開座談會,向群眾解釋擴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必要性,解答群眾關於項目的相關疑問,消除群眾對項目的誤解。
(六)垃圾場附近涉危企業及其化學品有:1.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二甲苯儲罐、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氫氣儲罐、海南澄邁神州車用沼氣有限公司6個罐體。2.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二甲苯的最大儲量是30噸,該司聘請資質單位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現狀評價報告》(2019年5月版)。報告顯示,該公司未涉及重大危險源,風險可以控制,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3.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玻璃生產一線、三線及四線均處於停產狀態,現僅二號線繼續維持生產。因工藝需要,公司使用少量氫氣,目前廠區內有兩個100立方米氫氣儲罐(檢測合格時間為2016年,下次檢測時間為2020年)。氫氣製備間內設置有氫氣洩露檢測報警器,能夠立即將洩露信號傳輸至值班室。人員配備可攜式可燃氣體洩露報警儀進行巡檢和作業。已責令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開展安全現狀評價工作。4.海南澄邁神州車用沼氣有限公司6個罐體分別為2個厭氧發酵罐,2個滲瀝液厭氧發酵,1個肥料罐,1隻沼氣緩衝罐(甲烷濃度55%~65%), 提純壓縮後的成品生物天然氣不在廠區儲存。2018年12月聘請資質單位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顯示,該項目的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滿足該項目安全生產的需要。綜上所述,垃圾場附近有化工廠易燃易爆儲存罐均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儲存,均在可控制範圍之內。 屬實 (一)啟動垃圾填埋場封場前期準備工作。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
(二)加大對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消除大家疑慮。
(三)《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四)加強宣傳,讓人民群眾進一步加深了對垃圾焚燒發電的了解,大家關注的廢渣、廢氣、廢水也都是在環保安全的前提下處理的,將積極支持配合項目建設,儘快消化顏春嶺存量垃圾。 無 68 D2HI201907280071 對7月26日在澄邁召開的關於顏春嶺填埋場和焚燒廠的兩個會議結果不滿意,強烈反對三期在建,要求立即搬遷一期、二期。 澄邁縣 土壤 (一)根據澄邁縣委工作安排,2019年7月26日,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老城經濟開發區主要領導分別帶隊到基層走訪、宣傳。縣委書記吉兆民在老城鎮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座談會。老城開發區管委會、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鎮黨委主要領導,中電公司代表以及玉堂村、大亭村、玉樓村、馬村居委會等20多名代表參加會議。會上,中電公司有關專家介紹了垃圾焚燒處置技術工藝等方面情況,並就村民代表關心的項目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等問題進行了回復。縣生態環境局就相關汙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說明,加深了與會村民代表對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認識和了解。同時,為做好垃圾焚燒發電無害化宣傳工作,澄邁縣政府縣長司迺超赴華西芙蓉海、景園悅海灣小區與業主代表召開座談會,向群眾解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的必要性,解答群眾相關疑問,消除群眾對項目的誤解。
(二)根據環保部的要求,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三)焚燒發電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目前尚未有搬遷計劃。 屬實 (一)加大對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力度,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消除群眾的疑慮。
(二)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已組織人員深入群眾開展垃圾焚燒知識宣傳及科普教育,進一步加深群眾對垃圾焚燒發電的了解。 無 69 D2HI201907280072 1、澄邁縣老城鎮垃圾焚燒發電廠,排放的二噁英監測數據超出標準20多倍;居民常年聞到惡臭,距離自來水廠3公裡,汙染自來水;2、中航特玻玻璃廠距離小區僅一牆之隔,還有農藥廠;飛灰未進行任何處理。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如出現存在汙染物超標排放的,環境主管部門將第一時間進行現場調查,對超標排放行為立案查處。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
(三)老城供水廠運營期間嚴格按照《城鎮供水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58-2009)》中關於水質檢測項目和頻率要求,對管網末梢水及出廠水進行檢測。具體檢測情況如下:在出廠泵房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3項主要指標進行實時檢測;每日對出廠水及原水進行一次自檢,檢測項目共10項;每月對出廠水、管網水及管網末梢水進行兩次自檢,檢測項目共23項;每年委託第三方對出廠水計管網末梢水進行不少於兩次檢測,檢測項目共29項。經調閱相關檢測報告,自老城供水廠投入運營至今,出廠水、管道水及管道末梢水水質主要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四)中航特玻和正業中農未產生飛灰。飛灰是指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的布袋除塵器捕獲的含有重金屬的固體汙染物。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六)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
(七)已對垃圾處理場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無 70 D2HI201907280073 澄邁老城顏春嶺垃圾場一期、二期對水、土壤、空氣造成嚴重汙染。懷疑三期擴建項目環境評估的可信度,認為評估情況與實際情況存在差距。懷疑其在實際運營過程中不按標準執行。危機處理機制不完善,萬一出現突發情況不能及時處理。希望對三期建設重新規範,科學選址。 澄邁縣 土壤,水,大氣 (一)經調閱近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曲線,確認爐膛溫度基本保持850℃以上,設備穩定運行。且焚燒爐煙氣排口均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對主要排放指標實時監控,件調閱監測記錄,未發現排放異常現象。根據垃圾焚燒發電廠定期委託第三方的檢測報告(廢氣、土壤、飛灰)結果顯示,各項指標均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進入西區汙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不存在垃圾焚燒發電廠滲濾液滲入地下的情況。為進一步消除群眾的疑慮,我縣正在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系統性調查。
(三)根據環保部的要求,垃圾焚燒三期項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屬實 (一)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各項指標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焚燒發電廠已完成上半年定期監測工作。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其進行抽樣檢測。 無 71 X2HI201907280029 澄邁縣老城鎮澄江路美倫熙河(老城河)屬於黑臭水體,承諾其治理工程2019年底完工,然而至今仍未動工。 澄邁縣 水 (一)開發區已開展澄邁縣老城鎮澄江河、美倫河水汙染治理工作,在2019年澄邁縣老城鎮內河(湖)水質常規監測中,海南綠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今年7月分別對河道斷面及入海口處進行取樣,根據檢測報告數據顯示,美倫河水質屬於IV類水體。(IV類水體,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二)澄江河、美倫河水汙染治理工作持續推進,美倫河、澄江河兩岸景觀改造工程老城河段因縣政府要求按海綿城市進行提升改造,因此於2018年1月份停工進行變更,現變更工作預計2019年8月15日前完成,預計9月1日前復工,2020年2月建成。 屬實 (一)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將後期繼續跟蹤督促該項目改造工作的進程,確保該項目順利完成。
(二)現已要求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和其他相關部門對澄江河、美倫河水汙染治理工作持續推進,按時完成治理任務。 無 72 X2HI201907280030 澄邁縣老城鎮盈濱路上一直有大貨車經過,噪音嚴重擾民,汽車尾氣汙染空氣,生活垃圾場運輸垃圾車運輸過程滲濾液滴到道路上,混凝土罐車漏下砂漿,渣土車飄揚塵汙染。已向澄邁縣有關部門反映,交警在路兩邊設立五噸以上大貨車限行的路牌,但是形同虛設。 澄邁縣 大氣,噪音,水 7月29日下午,老城開發區管委會王淞副主任帶隊到轉辦件涉及的盈濱路路段開展現場調研,並召開現場會議,就存在問題的整改工作進行部署。根據老城開發區管委會王淞副主任現場調研時的部署,7月30日,由縣交警大隊、縣綜合執法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交運局、開發區城建局、環保局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立即就信訪件反映問題,通過現場核查、調閱材料、聽取匯報等形式進行全面排查。
經現場核查,澄邁縣老城鎮盈濱路經常有貨車、垃圾運輸車、混凝土車等大型車輛經過,存在部分來往運輸車輛撒漏滲濾液、砂漿、塵土等汙染物,對環境和市容市貌造成不良影響。 屬實 (一)由交警部門牽頭,加強盈濱路巡查力度,並設立「禁止鳴笛,大型車輛減速慢行」等標示牌,防止噪音擾民。
(二)由縣生態環境局牽頭,在盈濱路路段選址搭建汽車排放尾氣檢測設備,對該路段空氣進行實時監控,配合交警部門對該路段實施管控。
(三)對垃圾運輸車、混凝土車、運土方車等相關單位進行宣傳教育,要求其做好運輸車輛的密封工作,禁止撒漏滲濾液、砂漿、塵土等汙染物。
(四)正在與相關部門協調,積極研究制定相關工作方案,並選址設置「禁止鳴笛,大型車輛減速慢行」等標示牌和汽車排放尾氣檢測裝備。
(五)已安排巡查人員告知盈濱半島各施工工地、玉禾田公司做好運輸車輛的管控工作,要求運輸車輛進行密封並清洗車輪後再上路,禁止撒漏滲濾液、砂漿、塵土等汙染物。 無 73 X2HI201907280032 澄邁縣中興鎮和仁興鎮所轄的綠現河水域內存在汙染:1、三個正在經營的橡膠加工廠的汙水造成河流汙染。2、村莊內的生活垃圾和汙水直排河道;3、河道中遊加麥澗至禮卡電站段河道私挖亂採河砂等非法行為造成汙染。 澄邁縣 水,大氣,生態 (一)被舉報的三家橡膠加工廠依法處置項目汙水,對綠現河水質影響較小,舉報內容部分屬實。1.中興橡膠加工廠停產前私自排放汙水,經處罰後現已停產,現場未發現直排或偷排汙水情況;2.美梧橡膠廠向綠現河一級支流「加否溪」排放尾水符合《汙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標準限值要求;3.源耀橡膠加工廠尾水回用於生產及周邊橡膠林地澆灌,不存在向綠現河及支流直排或偷排汙水情況。
(二)綠現河沿岸部分河段存在生活垃圾及建築垃圾,崑崙農場場部建成區及其下屬連隊由於生活汙水治理設施尚未完善,存在生活汙水排入綠現河的現象,對綠現河造成一定汙染,舉報內容屬實。
(三)綠現河中興鎮禮卡電站河段非法採砂情況舉報內容屬實,我縣已於4月26日打擊該處非法採砂現象,自該次打擊後至今未發現非法採砂現象,該非法採砂點已被取締,綠現河沿岸生態環境得到改善和恢復。 屬實 (一)針對三家橡膠加工廠,縣生態環境局督促橡膠加工企業繼續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並持續跟蹤汙水排放檢測工作,確保綠現河不受汙染。
(二)垃圾問題立行立改,仁興鎮政府組織人員於2019年8月2日清理綠現河仁興段生活垃圾及建築垃圾,進一步落實河長制工作機制,鎮級河長、河道管護員加強巡查力度,積極開展「清四亂」專項行動,清理河道內垃圾,確保河道暢通、無汙染。
(三)關於崑崙農場場部建成區生活汙水直排問題,由縣水務局儘快調查崑崙農場情況,摸清崑崙農場場部人口總數及用水量,儘快編制汙水處理項目設計方案,納入2020年鎮區汙水項目計劃。關於崑崙居下屬連隊生活汙水排放入河問題,我縣已編制《澄邁縣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專項規劃》、《澄邁縣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2018-2020)》,縣水務局、縣環保局、仁興鎮共同積極推進農村汙水建設工作,將綠現河沿岸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設施建設計劃納入2020年工作計劃,爭取多渠道資金保障,確保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四)根據2019年7月25日縣政府專題會議審議通過《澄邁縣深化打擊河湖非法採砂專項行動方案》,縣水務局、縣公安局、縣綜合執法局聯合加強巡查打擊力度,持續高壓態勢打擊非法採砂行為,鎮級河長、河道管護員加大日常巡查頻次,由縣水務局清理廢棄採砂船。
(五)三個正在經營的橡膠加工廠的汙水造成河流汙染情況部分屬實,中興橡膠加工廠停產前私自排放汙水,現已停產,現場未發現直排或偷排汙水情況。美梧橡膠廠向綠現河一級支流「加否溪」排放尾水符合《汙水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標準限值要求,源耀橡膠廠不存在向綠現河及支流直排或偷排汙水跡象,三家橡膠加工廠對綠現河水質的影響較小。
(六)村莊內的生活垃圾問題情況屬實,綠現河部分河段存在垃圾汙染問題,仁興鎮政府已立行立改,組織人員於2019年8月2日清理河岸生活垃圾及建築垃圾。
(七)綠現河流域汙水直排問題情況屬實,根據《澄邁縣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專項規劃》、《澄邁縣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2018-2020)》,縣水務局、縣生態環境局、仁興鎮完善農村汙水處理措施,納入2020年計劃中。加快推進崑崙居場部汙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該問題正在整改中。
(八)綠現河中興鎮禮卡電站河段非法採砂情況屬實,我縣已於2019年4月26日打擊該處非法採砂現象,自該次打擊後未發現非法採砂現象,該非法採砂點已被取締,未對綠現河水質產生影響。根據印發實施的《澄邁縣深化打擊河湖非法採砂專項行動方案》,縣公安局、縣綜合執法局、縣水務局聯合打砂小組加強巡查打擊力度,堅決打擊非法採砂行為。 無 74 X2HI201907280033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散發有毒氣體;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1萬多噸的滲濾液去向不明。建議三期重新選址。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目前日處理能力為1300噸,且配套1個應急池,總容量為5萬方,雨天瞬時水量過大時,滲濾液可緊急排入應急池,不會溢出影響周邊環境,現有滲濾液處理廠完全有能力處理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
(二)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三)海口市垃圾填埋場地下水及土壤狀況尚未完成系統性調查。
(四)2019年6月5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
(五)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六)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證明該項目並不存在選址不當問題。根據環保部的要求,目前該項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屬實 (一)科學編制垃圾處理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三)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四)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六)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75 X2HI201907280034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散發有毒氣體;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但去向不明。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目前日處理能力為1300噸,且配套1個應急池,總容量為5萬方,雨天瞬時水量過大時,滲濾液可緊急排入應急池,不會溢出影響周邊環境,現有滲濾液處理廠完全有能力處理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
(二)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三)海口市垃圾填埋場地下水及土壤狀況尚未完成系統性調查。
(四)2019年6月5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
(五)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屬實 (一)科學編制垃圾處理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三)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四)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六)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76 X2HI201907280035 1、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場,垃圾山每天產生大量滲濾液,曾多次發生洩漏事故,兩個月前海口滲濾液處理廠內有1000萬噸滲濾液存量,汙染地下水,導致附近的金手指環城1號小區的水被汙染。附近1.2公裡的仲音村從2007年開始就不能飲用地下水。2、焚燒廠燃燒不充分,產生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的物質。飛灰未經螯合固化處理,隨意與垃圾堆放在一起。3、夜晚,垃圾運輸車從海南生態軟體園前1公裡長的路經過,對軟體園的三千多家科研單位和幾萬名科研人員產生了嚴重的影響。要求:對周圍土壤進行二噁英、重金屬含量的檢測,對周邊地下水進行檢測。垃圾填埋場進行封場,綠化改造。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目前日處理能力為1300噸,且配套1個應急池,總容量為5萬方,雨天瞬時水量過大時,滲濾液可緊急排入應急池,未曾發現洩漏事故。
(二)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2019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三)依愛花園小區目前尚未有市政供水管道接入,小區飲用水源為自打深井。為了保證飲用水安全,該小區每年均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一次飲用水水質檢測。根據最近一次該小區於2018年9月委託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小區飲用水檢測結果顯示,檢測指標數據全合格。
(四)2019年6月5日,我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
(五)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六)信訪人反映的飛灰是指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的布袋除塵器捕獲的含有重金屬的固體汙染物。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
(七)交警部門已加強對海南生態軟體園前路段的管理,將設立限速、禁鳴標誌,通過限速、禁鳴,降低交通噪聲分貝,減小交通噪聲對該路段居民的影響。
(八)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但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屬實 (一)對群眾反映的仲音村地下水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委託第三方對該村地下水進行檢測,如確存在超標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三)老城經濟開發區跟蹤督促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對焚燒爐運行情況加強監督。
(六)科學編制垃圾填埋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七)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八)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九)根據整改方案計劃,垃圾處理場尚在整改的2個問題整體進度符合計劃要求,將在2019年12月底前將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十)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我區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其進行抽樣檢測。
(十一)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十二)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無 77 X2HI201907280036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海口市垃圾填埋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存在汙染:1垃圾填埋場高出原地面40多米,還在加高,散發臭氣、滲濾液四處橫流,對空氣、土壤、地下水造成嚴重汙染,2.一期、二期焚燒發電廠由生活垃圾和醫療垃圾組成,飛灰未固化,露天堆放,曾被環保部門處罰,但未得到改觀,環評造假,強行擴建三期。要求停建三期,擇期搬遷一、二期。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垃圾處理場高出原地面40多米,散發臭氣等情況屬實,目前垃圾處理場仍需每日處理10000噸左右的垃圾,不能進行封場治理,所以其高度還在加高。滲濾液都經專門管道收集處理和排放,四處橫流的情況不實。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會產生一定臭氣影響環境,對空氣的汙染主要在臭氣方面,並沒有其他汙染。垃圾處理場周圍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的系統性調查工作未完成,尚未查清垃圾場是否對土壤、地下水造成嚴重汙染。
(二)關於飛灰未固化,露天堆放、項目環評造假等問題,經過相關部門審閱調查,並不屬實。
(三)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進行項目選址,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強行一說並不屬實。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停工中。焚燒發電廠一、二期運行穩定,排放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暫時沒有搬遷計劃。
(四)焚燒發電廠、垃圾處理場存在的問題尚未完成整改。 屬實 (一)對垃圾處理場處理場進行科學的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
(三)加大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四)老城開發區管委會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如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
(五)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六)加快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檢測工作,及時向群眾公布結果。
(七)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制定巡查計劃,對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工地開展巡查,確保在未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八)加快焚燒發電廠、垃圾處理場的未完成整改事項的整改工作。 無 78 X2HI201907280037 澄邁老城鎮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和顏春嶺垃圾填埋場汙染嚴重,垃圾填埋場超負荷,有100米高的垃圾山,5月25日曾發生大火,擔心垃圾山長期積累的沼氣發生爆炸,蔓延到周圍的沼氣廠和農藥廠,飛灰、二噁英超標。滲濾液的處理去向不明。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標高為113米,未超過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處理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二)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處理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
(三)信訪人反映的飛灰是指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的布袋除塵器捕獲的含有重金屬的固體汙染物。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四)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如出現存在汙染物超標排放的,環境主管部門將第一時間進行現場調查,對超標排放行為立案查處。
(五)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 屬實 (一)科學編制垃圾處理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三)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四)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六)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79 X2HI201907280038 澄邁老城周邊存在多個高汙染、高風險企業,老城周邊經常焚燒散堆垃圾。 澄邁縣 大氣,水 (一)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於2005年委託設計單位編制了《澄邁縣老城片區總體規劃(2005-2020年》。2012年3月經省政府批准,老城開發區管委會重新啟動總規修編,並於2012年10月通過專家評審。澄邁縣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5)2018年獲得省政府批覆後,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按程序修編了老城片區總體規劃。老城片區總體規劃編制工作都是依法依規按照相關程序進行編制和報批的。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根據開發區總體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
(二)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老城開發區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推進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開發區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三)經調查發現,老城地區部分村民或居民仍存在焚燒生活垃圾的習慣,在農田耕種期間,當地農民採用傳統的農耕方式,存在直接焚燒秸稈的現象。 屬實 (一)信訪件反映的澄邁老城周邊存在多個高汙染、高風險企業問題不屬實。
(二)信訪件反映老城周邊經常焚燒散堆垃圾的情況屬實。
(三)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加強對區內居民或村民燃燒垃圾和秸稈的監管,增加巡查頻次。 無 80 X2HI201907280041 澄邁老城中電國際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一、二期垃圾滲濾液處理不達標,垃圾山的滲濾液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汙染,存在飛灰汙染,填埋場與焚燒廠的疊加汙染。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
(二)2019年6月5日,我縣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處理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三)信訪人反映的飛灰是指垃圾焚燒完後的布袋除塵器捕獲的含有重金屬的固體汙染物。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二)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四)正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81 X2HI201907280042 澄邁老城開發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排放廢氣,散發刺鼻氣味,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加上周圍另外88家汙染企業,汙染疊加效應十分突出。 澄邁縣 大氣,水 (一)今年以來,焚燒發電廠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如出現存在汙染物超標排放的,環境主管部門將第一時間進行現場調查,對超標排放行為立案查處。
(二)經核查,信訪人反映的氣味應該來源為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一定臭氣影響環境。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三)針對信訪人反映汙染企業較多問題,今年來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³。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³,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屬實 (一)老城經濟開發區跟蹤督促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老城經濟開發區環保部門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對焚燒爐運行情況加強監督。
(四)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五)老城經濟開發區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六)老城經濟開發區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七)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八)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老城經濟開發區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其進行抽樣檢測。
(九)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十)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十一)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無 82 X2HI201907280043 1、澄邁老城顏春嶺垃圾山超期服役,長期堆積,周邊存在大量的有毒有害企業,存在安全隱患;2、質疑滲濾液的走向,擔心滲濾液會汙染周邊的土壤及環境。 澄邁縣 土壤,水 (一)關於顏春嶺垃圾山超期服役的問題。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其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未超過設計標高。
(二)關於周邊存在大量的有毒有害企業、存在安全隱患問題。垃圾處理場周邊主要是神州公司,擁有6個罐體,分別為2個厭氧發酵罐、2個滲瀝液厭氧發酵、1個肥料罐、1隻沼氣緩衝罐(甲烷濃度55%~65%),提純壓縮後的成品生物天然氣不在廠區儲存。2018年12月聘請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編制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顯示該項目的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三)關於垃圾處理場滲漏液走向及影響土壤環境問題。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最後排入老城開發區西區汙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實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記錄顯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委託第三方正在對垃圾處理場影響土壤環境情況進行監測。 屬實 (一)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委託專業機構編制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方案,適時啟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三)加快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檢測工作,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四)完成編制了垃圾處理場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方案,目前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後將啟動垃圾處理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六)正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監測工作,計劃於今年8月底前完成。 無 83 X2HI201907280045 1、質疑顏春嶺垃圾場的滲濾液走向;2、質疑海南垃圾處理中長期規劃(2018-2030),建議召開聽證會 澄邁縣 土壤,水 (一)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
(二)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於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選址緊鄰二期項目南側,佔地約103畝。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
(三)召開聽證會不在澄邁縣的職責權限範圍之內。 屬實 (一)加大對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消除大家疑慮。
(二)已組織專業媒體資源策劃宣傳,製作焚燒發電相關知識普及宣傳,在線上、線下同步開展宣傳;正在組織村民代表,計劃近期實地參觀垃圾焚燒發電廠,用群眾的切身體驗消除認識偏差,爭取群眾支持。 無 84 X2HI201907280046 質疑海南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建設的醫療垃圾項目選址用地、手續、醫療廢物處置量等問題。 澄邁縣 其他汙染 (一)益豐達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且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項目正式運行投產後也通過了竣工環保驗收,該項目並不存在選址不當問題。
(二)益豐達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項目於2010年7月12日取得環評批覆,2017年1月通過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的竣工環保驗收。
(三)益豐達醫療廢物處置中心設計醫療廢物日處理量為8噸/天,實際日進量約12噸/天,實際日處理量約11噸/天,剩下約1噸已運至三亞寶齊來有限公司處理。 屬實 (一)加強對益豐達的巡查力度,發現超負荷處理垃圾導致超標排放問題,及時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保持環保執法的高壓態勢。
(二)已將益豐達列入重點巡查企業,將持續定期開展巡查。 無 85 X2HI201907280049 澄邁老城海口垃圾處理過程中存在環境汙染,周邊還有大量的高風險企業,存在安全隱患,質疑海南垃圾處理2018-2030年中長期規劃。 澄邁縣 土壤 (一)今年以來排查出來的垃圾處理場存在未及時監測和防控場界臭氣濃度、填埋作業不規範、覆蓋措施不完善、填埋堆體整形不規範和雨洪導排措施不規範等問題,縣生態環境局積極督促該場整改存在問題。目前,大部分問題已完成整改。經委託第三方技術單位進行跟蹤監測,廠界臭氣濃度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徵求意見稿)》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垃圾焚燒發電廠均執行海南省制定的最嚴標準,該標準對標國際國內外行業汙染物排放先進標準,主要汙染物排放限值遠低於歐洲標準。《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正式出臺後,垃圾焚燒發電廠將根據要求制定技改計劃,改造完成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將進一步降低。
(三)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我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今年來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
近年來,老城經濟開發區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廠,醫療垃圾處理廠,中航特玻等企業的環保監管,依法對中航特玻、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環境違法進行查處,並跟蹤督促整改,存在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四)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選址緊鄰二期項目南側,佔地約103畝。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加大對垃圾焚燒的宣傳及科普教育,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消除大家疑慮。
(六)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七)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八)已組織專業媒體資源策劃宣傳,製作焚燒發電相關知識普及宣傳,在線上、線下同步開展宣傳;正在組織村民代表,計劃近期實地參觀垃圾焚燒發電廠,用群眾的切身體驗消除認識偏差,爭取群眾支持。 無 86 X2HI201907280053 1、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場,垃圾山每天產生大量滲濾液,曾多次發生洩漏事故,兩個月前海口滲濾液處理廠內約1000萬噸滲濾液存量,汙染地下水。附近1.2公裡的仲音村從2007年開始就不能飲用地下水。2、焚燒廠燃燒不充分,產生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的物質。飛灰未經螯合固化處理,隨意與垃圾堆放在一起。3、夜晚,垃圾運輸車從海南生態軟體園前1公裡長的路經過,對軟體園的三千多家科研單位和幾萬名科研人員產生了嚴重的影響。4、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散發有毒氣體;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目前因擴建工程施工雖然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但去向不明。要求:對周圍土壤進行二噁英、重金屬含量的檢測,對周邊地下水進行檢測。垃圾填埋場進行封場,綠化改造。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填埋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進入西區汙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不存在垃圾焚燒發電廠滲濾液滲入地下的情況。為消除群眾的疑慮,我縣正在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系統性調查。
(二)2019年6月5日,老城開發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
(三)經走訪查閱焚燒廠《爐渣熱灼減率檢驗報告》《二噁英排放檢測報告》《固定源廢氣、無組織廢氣檢測報告》,焚燒廠的垃圾燃燒後的爐渣熱灼減率均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GB 18485-2014),均≤5%,未發現出現燃燒不完全的記錄。且焚燒廠的焚燒爐為24小時運轉,各項排放指標符合國家標準。
(四)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溫長期穩定保持在850度以上,生產設備及汙染物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根據在線監控數據,未存在超標排放的情況。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五)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六)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七)近期,海口神維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已委託第三方檢測單位對海口市顏春嶺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廠界大氣進行檢測,各項檢測指標均符合《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八)交警部門已加強對垃圾運輸車通過路段的管理,將設立限速、禁鳴標誌,通過限速、禁鳴,降低交通噪聲分貝,減小交通噪聲對該路段居民的影響。 屬實 (一)對群眾反映的仲音村地下水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委託第三方對該村地下水進行檢測,如確存在超標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二)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 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對焚燒爐運行情況加強監督。
(五)由垃圾焚燒發電廠選址新建新的爐渣綜合利用設施。
(六)由垃圾焚燒發電廠對老化設備進行改造,提高設備穩定性,逐步達到穩定運行的要求。
(七)由垃圾焚燒發電廠組織實施飛灰螯合系統技改項目,對飛灰固化設施沒有計量裝置等問題進行整改。
(八)加強對垃圾處理廠、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監管,督促整改發現問題,對涉嫌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九)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十)已於7月18日、19日分別對仲音村及依愛花園小區地下水水質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
(十一)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我區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其進行抽樣檢測。
(十二)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十三)飛灰螯合系統技改正在進行第三次掛網招標,預計11月底前完成技改工作。
(十四)已完成招投標手續,中標單位正在辦理綜合利用廠土地使用相關手續,計劃於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十五)已更換鍋爐受熱面628根,將繼續逐步對老化設備進行維修更換,此項措施將長期堅持。
(十六)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七)已將垃圾處理廠、垃圾焚燒發電廠、滲濾液處理站列入重點監管企業,加強監測及檢查力度。
無 87 X2HI201907280054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散發有毒氣體;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目前因擴建工程施工雖然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但去向不明。建議三期擴建,重新選址。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產生的滲濾液目前處理技術可以及時處理、達標排放,無需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造成散發有毒氣體。
(二)垃圾處理場超期運行8年的情況屬實,地下防滲膠膜嚴格選用垃圾處理專門的膠膜,使用期為50年。
(三)目前缺少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數據信息,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的情況正在核查中。
(四)因擴建工程施工抽乾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的情況不屬實,實際上是因為處理能力不足,在二期項目建成之前運往海口處理。
(五)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目前已經停工,其選址經過科學嚴謹的論證,未計劃異地另建。 屬實 (一)加大巡查力度,確保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二)加快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的檢測工作,及時向群眾公布結果。
(三)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已安排人員加強對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工地的巡查。
(四)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系統性調查,計劃今年8月底前完成。 無 88 X2HI201907280055 1、澄邁老城垃圾焚燒廠產生的飛灰和滲濾液,是汙染的重要來源,建議推行垃圾分類;質疑海南的垃圾處理中長期規劃的科學性。2、群眾反映後垃圾場的滲濾液及飛灰未看到整改措施。3、顏春嶺周邊分布了多個高汙染高風險企業,周邊村民在野外焚燒散堆垃圾,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會引發垃圾山大火。 澄邁縣 水,土壤,大氣 (一)信訪件反映的垃圾焚燒廠產生的飛灰和滲濾液是汙染的重要來源的問題不屬實。
(二)信訪件提出的對垃圾進行分類的建議,目前,海口計劃在今年底前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三)《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的編制工作由省發改委負責,不屬於我縣職責範圍內。
(四)垃圾處理場西側堆體由於突遭雷擊引起火災。信訪件反映的火災是由周邊村民在野外燒火引起的情況不屬實。垃圾處理場存在未安裝避雷設施和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的問題。
(五)信訪件反映的顏春嶺周邊分布多個高汙染高風險企業的情況不屬實。
(六)信訪件反映的垃圾處理場的滲濾液和飛灰未有整改措施的情況不屬實。 屬實 (一)海口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二)採取在垃圾處理場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的方式,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在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一)海口市已全面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二)已完成垃圾處理場填埋區沼氣導流管優化工作,防火設施均已布置到位。防雷設施方案已制定並報批。由於目前正在建設的擋牆工程對設施安裝有一定影響,因此,需待擋牆建成後方能實施,計劃於2020年3月前完成。 無 89 X2HI201907280056 澄邁縣老城鎮有88家汙染企業,特別是中電垃圾焚燒發電廠,焚燒發電產生的滲濾液偷排,導致當地地下水被汙染,垃圾焚燒廠產生的飛灰未經規範工藝處理,與普通垃圾混合填埋,導致土地被嚴重汙染,中電垃圾發電廠與涉汙的88個企業,偷排廢氣,散發刺鼻氣味,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此外,經現場排查,未發現偷排現象。
(二)正在對焚燒發電廠周圍地下水及土壤狀況開展系統性的調查,該項工作未完成。
(三)信訪人反映的飛灰是指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的布袋除塵器捕獲的含有重金屬的固體汙染物。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四)今年以來,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五)針對信訪人反映汙染企業較多問題,今年來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六)信訪人反映的氣味應該來源為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一定臭氣影響環境。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焚燒發電廠周邊地下水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二)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度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三)老城經濟開發區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四)老城經濟開發區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五)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六)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焚燒發電廠周邊地下水及土壤檢測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對焚燒發電廠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七)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八)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無 90 X2HI201907280057 澄邁老城開發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排放廢氣,散發刺鼻氣味,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加上另外88家汙染企業,汙染疊加效應十分突出。群眾要求:1、重新規劃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2、一、二期垃圾發電廠和為其配套的所有項目擇期搬遷;3、封閉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老城開發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按照環評要求安裝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已通過環保驗收,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已安裝大氣汙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對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監控,經調閱在線數據,未發現存在超標的情況。垃圾焚燒發電廠周邊臭氣主要是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
(三)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該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
(四)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處理場尚不具備搬遷及封場的條件。 屬實 (一)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
(二)《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91 X2HI201907280058 澄邁老城開發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排放廢氣,散發刺鼻氣味,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加上另外88家汙染企業,汙染疊加效應十分突出。群眾要求:1、重新規劃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2、一、二期垃圾發電廠和為其配套的所有項目擇期搬遷;3、封閉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老城開發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按照環評要求安裝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已通過環保驗收,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已安裝大氣汙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對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監控,經調閱在線數據,未發現存在超標的情況。垃圾焚燒發電廠周邊臭氣主要是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
(三)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該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
(四)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處理場尚不具備搬遷及封場的條件。 屬實 (一)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
(二)《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92 X2HI201907280059 1、海口市垃圾填埋場(顏春嶺垃圾山)有超過一千萬噸存量的滲濾液;2、海口市垃圾焚燒廠一、二期焚燒過程產生的滲濾液一直滲漏,飛灰和爐渣未經處理就堆放在露天垃圾山,汙染附近的仲音村土壤和飲用水,金手指環城一號地下水被汙染,由當地政府派水拉給居民飲用。要求:1、垃圾場和焚燒廠遷址;2、引入第三方對生活垃圾焚燒廠、醫療垃圾廠對周邊環境進行監測;3、三期焚燒垃圾廠異地擴建。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信訪人反映的「1000噸滲濾液」是指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而暫存在氧化塘中的滲濾液。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二)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目前日處理能力為1300噸,且配套1個應急池,總容量為5萬方,雨天瞬時水量過大時,滲濾液可緊急排入應急池,此外,經現場排查,未發現偷排現象。
(三)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爐渣與飛灰分開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四)依愛花園小區目前尚未有市政供水管道接入,小區飲用水源為自打深井。為了保證飲用水安全,該小區每年均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一次飲用水水質檢測。根據最近一次該小區於2018年9月委託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小區飲用水檢測結果顯示,檢測指標數據全合格。但由於部分業主對地下水水質仍有疑慮,強烈要求提供市政供水最為日常飲用水,為了滿足業主的需求,在小區未接入供水管道的情況下,自2017年起至今,老城開發區物業公司專門安排水車每天從供水管道取水後,定時向有此需求的業主供應。
(五)對垃圾填埋場為中心周圍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2019年6月5日,開發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
(六)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垃圾處理場尚不具備封場條件。
(七)焚燒發電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目前尚未有搬遷計劃。
(八)對於垃圾焚燒廠、醫療垃圾廠等重點排汙企業,老城管委會有引入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由第三方出具真實合法有效的檢測數據,並根據檢測報告的結果作出相應的行政行為,對超標排放的企業予以嚴厲打擊,通過保持執法的高壓態勢倒逼企業加強管理,實現穩定全面達標排放。
(九)根據環保部的要求,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二)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三)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正在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四)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無 93 X2HI201907280060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廠,垃圾山已超期使用,填埋場使用過程缺失監管,臭氣燻天,填埋場違規操作,把飛灰、汙泥、生活垃圾在顏春嶺上進行混合堆填,滲濾液池不經處理偷排,汙染地下水。焚燒廠燃燒不充分,產生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的物質。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該場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處理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使用之前,垃圾處理場尚不能封場。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三)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此外,根據《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汙泥含水率達到60%以下,可以進入垃圾處理場處置。綜上,垃圾處理場綜合填埋各類垃圾並不違背國家相關要求。
(四)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實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記錄顯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
(五)今年以來,焚燒發電廠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兩次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如出現存在汙染物超標排放的,環境主管部門嚴肅查處。 屬實 (一)由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
(二)加大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如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開發區每季度對垃圾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五)科學編制垃圾處理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六)垃圾處理場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七)垃圾處理場已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的制度。
(八)完成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無 94 X2HI201907280061 1、澄邁老城顏春嶺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散發有毒氣體;2、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建議三期擴建重新選址。希望第三方對垃圾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周邊的土壤、空氣、地下水進行監測。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的防滲膜滿足垃圾填埋要求。
(三)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的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四)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垃圾處理場沒有分期建設,也沒有改擴建計劃。 屬實 (一)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完成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的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四)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我縣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其進行抽樣檢測。
(五)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系統性調查。 無 95 X2HI201907280062 澄邁老城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空氣造成嚴重汙染:1、垃圾不分類混合焚燒,活性炭和助燃劑噴射不連續,運維不穩定,爐溫不能保持850度,煙囪排放的廢氣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質和二噁英,煙氣排放不達標,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2、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散發有毒氣體;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3、飛灰無固化處理,到處飄散,汙染空氣。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出;封閉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目前運至老城顏春嶺處理的主要是海口市垃圾。經向海口市園林環衛局了解,海口市2018年出臺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今年年底前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建成後海口轉運老城顏春嶺的生活垃圾將大大減少。同時市政部門收集時將垃圾初步進行篩選,在焚燒過程中如發現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大件垃圾,焚燒發電廠會進行挑選。現場核查時對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記錄進行了調閱,數據顯示爐膛溫度基本保持在850℃以上。
(二)焚燒發電廠活性炭和助燃劑噴射不連續,運維不穩定等問題經整改已經解決,煙氣治汙設施正常運轉,且安裝煙氣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現場調閱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此外,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兩次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全部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實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記錄顯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投入運營之前,由於一期項目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垃圾處理場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的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已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目前,改造工作已經完成。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一天處理量為1300噸,完全有能力處理每天產生的800噸滲濾液,無需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
(四)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滿足垃圾填埋要求的防滲膜,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五)焚燒發電廠的飛灰由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發電廠焚燒產生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合格後再進入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垃圾處理場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六)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焚燒發電廠三期因撤銷環評批覆,暫停該項目建設,目前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一)儘快恢復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適時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每月對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加強對焚燒爐運行情況的監督。
(三)跟蹤督促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如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四)完成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八、問題解決情況
(一)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將於今年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焚燒發電廠二噁英濃度進行抽樣檢測。
(二)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三)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系統性調查工作。 無 96 X2HI201907280063 澄邁老城開發區的中電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廠一期二期,煙氣排放不達標,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垃圾混合焚燒,爐溫不到850度,排放汙染物等有毒有害氣體。群眾要求:1、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重新規劃;2、一、二期垃圾發電廠和為其配套的所有項目擇期搬遷;3、封閉海口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現場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記錄進行了調閱,數據顯示基本保持在850℃以上。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治汙設施正常運轉,且安裝煙氣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現場調閱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此外,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
(三)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實施的相關工作,該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選址緊鄰二期項目南側,佔地約103畝。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目前該針對該規劃編制的規劃環評已經通過專家論證及省環境廳的審核,經省政府批准並予以實施。
(四)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垃圾處理場沒有分期建設,也沒有改擴建計劃。對於信訪人要求的將垃圾處理場改造森林公園的情況,海口市海口市環衛局將充分論證後視情況予以採納。 屬實 (一)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
(四)老城開發區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焚燒發電廠的煙氣二噁英進行抽樣檢測。 無 97 X2HI201907280065 澄邁老城開發區的中電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廠一期二期,煙氣排放不達標,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垃圾混合焚燒,爐溫不到850度,排放汙染物等有毒有害氣體。群眾要求:1、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重新規劃;2、一、二期垃圾發電廠和為其配套的所有項目擇期搬遷;3、封閉海口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現場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記錄進行了調閱,數據顯示基本保持在850℃以上。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治汙設施正常運轉,且安裝煙氣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現場調閱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此外,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
(三)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實施的相關工作,該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選址緊鄰二期項目南側,佔地約103畝。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目前該針對該規劃編制的規劃環評已經通過專家論證及省環境廳的審核,經省政府批准並予以實施。
(四)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垃圾處理場沒有分期建設,也沒有改擴建計劃。對於信訪人要求的將垃圾處理場改造森林公園的情況,海口市海口市環衛局將充分論證後視情況予以採納。 屬實 (一)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
(四)老城開發區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焚燒發電廠的煙氣二噁英進行抽樣檢測。 無 98 X2HI201907280066 澄邁老城開發區的中電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廠一期二期,煙氣排放不達標,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垃圾混合焚燒,爐溫不到850度,排放汙染物等有毒有害氣體。群眾要求:1、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重新規劃;2、一、二期垃圾發電廠和為其配套的所有項目擇期搬遷;3、封閉海口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現場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記錄進行了調閱,數據顯示基本保持在850℃以上。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治汙設施正常運轉,且安裝煙氣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現場調閱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此外,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
(三)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實施的相關工作,該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選址緊鄰二期項目南側,佔地約103畝。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目前該針對該規劃編制的規劃環評已經通過專家論證及省環境廳的審核,經省政府批准並予以實施。
(四)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垃圾處理場沒有分期建設,也沒有改擴建計劃。對於信訪人要求的將垃圾處理場改造森林公園的情況,海口市海口市環衛局將充分論證後視情況予以採納。 屬實 (一)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
(四)老城開發區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焚燒發電廠的煙氣二噁英進行抽樣檢測。 無 99 X2HI201907280067 澄邁老城開發區的中電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廠一期二期,煙氣排放不達標,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垃圾混合焚燒,爐溫不到850度,排放汙染物等有毒有害氣體。群眾要求:1、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重新規劃;2、一、二期垃圾發電廠和為其配套的所有項目擇期搬遷;3、封閉海口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現場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記錄進行了調閱,數據顯示基本保持在850℃以上。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治汙設施正常運轉,且安裝煙氣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現場調閱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此外,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
(三)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實施的相關工作,該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選址緊鄰二期項目南側,佔地約103畝。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目前該針對該規劃編制的規劃環評已經通過專家論證及省環境廳的審核,經省政府批准並予以實施。
(四)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垃圾處理場沒有分期建設,也沒有改擴建計劃。對於信訪人要求的將垃圾處理場改造森林公園的情況,海口市海口市環衛局將充分論證後視情況予以採納。 屬實 (一)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
(四)老城開發區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焚燒發電廠的煙氣二噁英進行抽樣檢測。 無 100 X2HI201907280068 澄邁老城開發區的中電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廠一期二期,煙氣排放不達標,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垃圾混合焚燒,爐溫不到850度,排放汙染物等有毒有害氣體。群眾要求:1、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重新規劃;2、一、二期垃圾發電廠和為其配套的所有項目擇期搬遷;3、封閉海口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現場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記錄進行了調閱,數據顯示基本保持在850℃以上。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治汙設施正常運轉,且安裝煙氣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現場調閱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此外,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
(三)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實施的相關工作,該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選址緊鄰二期項目南側,佔地約103畝。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目前該針對該規劃編制的規劃環評已經通過專家論證及省環境廳的審核,經省政府批准並予以實施。
(四)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垃圾處理場沒有分期建設,也沒有改擴建計劃。對於信訪人要求的將垃圾處理場改造森林公園的情況,海口市海口市環衛局將充分論證後視情況予以採納。 屬實 (一)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
(四)老城開發區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焚燒發電廠的煙氣二噁英進行抽樣檢測。 無 101 X2HI201907280069 澄邁老城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空氣造成嚴重汙染:1、垃圾不分類混合焚燒,活性炭和助燃劑噴射不連續,運維不穩定,爐溫不能保持850度,煙囪排放的廢氣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質和二噁英,煙氣排放不達標,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2、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散發有毒氣體;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3.飛灰無固化處理,到處飄散,汙染空氣。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遷;封閉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目前運至老城顏春嶺處理的主要是海口市垃圾。經向海口市園林環衛局了解,海口市2018年出臺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今年年底前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建成後海口轉運老城顏春嶺的生活垃圾將大大減少。同時市政部門收集時將垃圾初步進行篩選,在焚燒過程中如發現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大件垃圾,焚燒發電廠會進行挑選。現場核查時對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記錄進行了調閱,數據顯示爐膛溫度基本保持在850℃以上。
(二)焚燒發電廠活性炭和助燃劑噴射不連續,運維不穩定等問題經整改已經解決,煙氣治汙設施正常運轉,且安裝煙氣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現場調閱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此外,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兩次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全部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實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記錄顯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投入運營之前,由於一期項目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垃圾處理場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的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已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目前,改造工作已經完成。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一天處理量為1300噸,完全有能力處理每天產生的800噸滲濾液,無需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
(四)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滿足垃圾填埋要求的防滲膜,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五)焚燒發電廠的飛灰由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發電廠焚燒產生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合格後再進入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垃圾處理場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六)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焚燒發電廠三期因撤銷環評批覆,暫停該項目建設,目前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一)儘快恢復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適時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每月對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加強對焚燒爐運行情況的監督。
(三)跟蹤督促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如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四)完成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八、問題解決情況
(一)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將於今年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焚燒發電廠二噁英濃度進行抽樣檢測。
(二)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三)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系統性調查工作。 無 102 X2HI201907280070 澄邁老城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空氣造成嚴重汙染:1、垃圾不分類混合焚燒,活性炭和助燃劑噴射不連續,運維不穩定,爐溫不能保持850度,煙囪排放的廢氣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質和二噁英,煙氣排放不達標,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2、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散發有毒氣體;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但去向不明;3、飛灰無固化處理,到處飄散,汙染空氣。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遷;封閉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目前運至老城顏春嶺處理的主要是海口市垃圾。經向海口市園林環衛局了解,海口市2018年出臺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今年年底前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建成後海口轉運老城顏春嶺的生活垃圾將大大減少。同時市政部門收集時將垃圾初步進行篩選,在焚燒過程中如發現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大件垃圾,焚燒發電廠會進行挑選。現場核查時對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記錄進行了調閱,數據顯示爐膛溫度基本保持在850℃以上。
(二)焚燒發電廠活性炭和助燃劑噴射不連續,運維不穩定等問題經整改已經解決,煙氣治汙設施正常運轉,且安裝煙氣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現場調閱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此外,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兩次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全部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實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記錄顯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投入運營之前,由於一期項目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垃圾處理場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的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已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目前,改造工作已經完成。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一天處理量為1300噸,完全有能力處理每天產生的800噸滲濾液,無需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
(四)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滿足垃圾填埋要求的防滲膜,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五)焚燒發電廠的飛灰由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發電廠焚燒產生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合格後再進入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垃圾處理場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六)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焚燒發電廠三期因撤銷環評批覆,暫停該項目建設,目前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一)儘快恢復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適時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每月對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加強對焚燒爐運行情況的監督。
(三)跟蹤督促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如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四)完成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五)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將於今年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焚燒發電廠二噁英濃度進行抽樣檢測。
(六)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七)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系統性調查工作。 無 103 X2HI201907280072 澄邁縣老城鎮工業區近幾年引進幾十家汙染企業,對土壤、空氣和水資源造成汙染。 澄邁縣 大氣,水 (一)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我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二)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廠等企業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已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二)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三)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104 X2HI201907280073 澄邁縣老城鎮工業區近幾年引進幾十家汙染企業,對土壤、空氣和水資源造成汙染。 澄邁縣 水,大氣 (一)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我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二)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垃圾焚燒發電廠等企業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已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二)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三)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105 X2HI201907280074 澄邁老城鎮藏龍福地小區業主反映西邊一牆之隔的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農藥廠存放苯罐、二甲醇等易燃易爆化學品,生產除草劑和甘草磷,每天排放刺鼻異味;小區南邊一牆之隔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每天排黑煙,超標排放各種汙染物。 澄邁縣 大氣 (一)正業中農生產中主要涉及的化學品有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等,主要作為農藥生產的助溶劑。該公司設置溶劑罐區,主要存放二甲苯、甲醇、醋酸仲丁酯。現有二甲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立方;甲醇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30立方;醋酸仲丁酯儲罐一個,設計儲量為50立方。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定,正業中農危險化學品儲存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2015年12月該公司委託海南中安科安全技術諮詢有限公司對其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安全評價,評價結論為該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二)正業中農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廠界周邊無明顯農藥氣味。
(三)中航特玻公司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行為。 屬實 (一)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二)加大對正業中農周邊環境的巡查力度,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八、問題解決情況
(一)正業中農已經對工人開展專門培訓,並安排專員監督工人規範作業情況。
(二)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已將正業中農列入重點巡查企業,定期開展巡查。
(三)已委託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進行檢測,待檢測報告完成後,再將根據檢測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無 106 X2HI201907280076 澄邁老城垃圾填埋場自2001年5月投入使用以來,未達到連續穩定運行狀態,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疊加汙染,散發臭味,飛灰、粉塵汙染,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關于澄邁老城垃圾填埋場自2001年5月投入使用以來,未達到連續穩定運行狀態的問題。垃圾處理場穩定運行,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只是在採用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部分臭氣,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顏春嶺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處理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
(二)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與爐渣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24小時對其大氣汙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控,經調閱數據,未發現粉塵存在超標的情況。根據《檢測報告》(華環檢測字【二噁英】2019第174號、華環檢測字【二噁英】2019第186號)的檢測結果,垃圾焚燒發電廠二噁英達標排放。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檢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 無 107 X2HI201907280077 澄邁老城開發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排放廢氣,散發刺鼻氣味,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加上另外88家汙染企業,汙染疊加效應十分突出。群眾要求:1、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重新規劃;2、一、二期垃圾發電廠和為其配套的所有項目擇期搬遷;3、封閉海口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老城開發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按照環評要求安裝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已通過環保驗收,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已安裝大氣汙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對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監控,經調閱在線數據,未發現存在超標的情況。垃圾焚燒發電廠周邊臭氣主要是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
(三)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該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
(四)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處理場尚不具備搬遷及封場的條件。 屬實 (一)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
(二)《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108 X2HI201907280078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場,垃圾運輸車每天晚上從海南生態軟體園前的南二環路經過,對軟體園的三千多家科研單位和幾萬名科研人員產生了嚴重的影響。要求:監測周圍土壤進行二噁英、重金屬含量,監測周邊地下水。垃圾填埋場進行封場,綠化改造。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關於垃圾運輸車擾民問題。經核查,2016年和2017年在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期間,為緩解城區交通壓力,老城開發區管委會限制了貨運車輛行經南海大道,並設置了部分繞行提示牌,因此由大豐互通途經老城前往海口車輛均由原來可行駛的南二環路和南一環路只能繞行南二環路,造成南二環路行駛車輛增多,期間對南二環路部分居民造成一定程度的噪音汙染。在225國道(南海大道路段)和G98高速公路先後恢復正常通車後,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和交警大隊拆除了主要路段的繞行提示牌,恢復所有車輛自由選擇正常通行,經過南二環路行駛車輛逐漸減少。但部分司機形成習慣,仍然選址從南二環路行駛,行駛經南二環路的車輛較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之前的車輛有所增多。
(二)關於監測周圍土壤和周邊地下水等問題。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土壤及地下水的情況,已開展垃圾處理場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 屬實 (一)交警大隊每晚安排警力對已養成習慣行經南二環往青龍路方向的車輛進行人工引導,告知轄區道路全部恢復正常通行。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委託專業機構編制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方案。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無 109 X2HI201907280079 澄邁老城開發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排放廢氣,四公裡範圍內都有飛灰,擔心汙染盈濤水廠,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舉報人要求垃圾填埋場及焚燒廠明確滲濾液去向,垃圾填埋場封場。 澄邁縣 海洋,大氣,土壤,水 (一)焚燒發電廠已按照環評要求安裝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在線監控系統。經調閱在線數據和有關檢測報告,結查表明,二噁英排放達標。
(二)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垃圾處理場與爐渣單獨分區填埋。由於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三)老城供水廠運營期間,嚴格按照《城鎮供水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58-2009)》中關於水質檢測項目和頻率要求,對管網末梢水及出廠水進行檢測。具體檢測情況如下:在出廠泵房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3項主要指標進行實時檢測;每日對出廠水及原水進行一次自檢,檢測項目共10項;每月對出廠水、管網水及管網末梢水進行兩次自檢,檢測項目共23項;每年委託第三方對出廠水計管網末梢水進行不少於兩次檢測,檢測項目共29項。經調閱相關檢測報告,自老城供水廠投入運營至今,出廠水、管道水及管道末梢水水質主要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四)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最後排入老城開發區西區汙水處理廠。
(五)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 屬實 (一)委託專業機構編制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方案,適時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完成編制了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方案。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後,啟動垃圾處理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110 X2HI201907280081 澄邁老城顏春嶺垃圾焚燒廠一期、二期的汙染物二噁英、飛灰、滲濾液等對大氣、土壤、水造成影響。群眾質疑垃圾焚燒廠汙染物排放不達標;要求中電國際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公示汙染物監測報告及其相關信息。 澄邁縣 大氣,土壤,水 (一)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分別委託第三方國化低碳技術工程中心和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如出現存在汙染物超標排放的,環境主管部門將第一時間進行現場調查,對超標排放行為立案查處。
(二)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三)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排至西區汙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未發現超標現象。經核查,未發現直排大海的情況。對於提及「垃圾滲濾防護層破壞,汙染地下水」情況,2019年6月5日,開發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四)中電國際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老城開發區海口環保發電廠和海口中電環保發電有限公司老城環保發電廠每年按照省生態環境廳下發的監測方案要求,每季度監測一次,由海口市環境監測站承擔監測任務,每季度將監測數據發布在海南省汙染源環境信息公開發布系統(http://hnsthb.hainan.gov.cn:8008/wry/)及澄邁縣政府門戶網信息公開欄上。 屬實 (一)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對焚燒爐運行情況加強監督。
(四)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五)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老城開發區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其進行抽樣檢測。
(六)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七)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111 X2HI201907280082 澄邁老城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空氣造成嚴重汙染,垃圾山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去向不明。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遷。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現已使用塑膜對填埋區進行覆蓋,不再採用傳統的覆土方式,通過晝掀夜蓋及除臭消毒,以及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的防滲膜滿足垃圾填埋要求。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焚燒發電廠三期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可見選址無需重新調整;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一)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二)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三)完成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的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四)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系統性調查。 無 112 X2HI201907280083 澄邁老城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空氣造成嚴重汙染,垃圾山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去向不明。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遷。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現已使用塑膜對填埋區進行覆蓋,不再採用傳統的覆土方式,通過晝掀夜蓋及除臭消毒,以及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的防滲膜滿足垃圾填埋要求。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焚燒發電廠三期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可見選址無需重新調整;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一)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二)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三)完成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的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四)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系統性調查。 無 113 X2HI201907280084 澄邁老城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空氣造成嚴重汙染,垃圾山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去向不明。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遷。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現已使用塑膜對填埋區進行覆蓋,不再採用傳統的覆土方式,通過晝掀夜蓋及除臭消毒,以及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的防滲膜滿足垃圾填埋要求。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焚燒發電廠三期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可見選址無需重新調整;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一)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二)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三)完成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的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四)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系統性調查。 無 114 X2HI201907280085 澄邁老城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空氣造成嚴重汙染,垃圾山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去向不明。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遷。 澄邁縣 水,土壤,大氣 (一)垃圾處理場現已使用塑膜對填埋區進行覆蓋,不再採用傳統的覆土方式,通過晝掀夜蓋及除臭消毒,以及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的防滲膜滿足垃圾填埋要求。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焚燒發電廠三期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可見選址無需重新調整;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一)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二)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三)完成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的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四)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系統性調查。 無 115 X2HI201907280086 澄邁老城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空氣造成嚴重汙染,垃圾山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去向不明。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遷。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現已使用塑膜對填埋區進行覆蓋,不再採用傳統的覆土方式,通過晝掀夜蓋及除臭消毒,以及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的防滲膜滿足垃圾填埋要求。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焚燒發電廠三期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可見選址無需重新調整;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一)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二)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三)完成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的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四)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系統性調查。 無 116 X2HI201907280087 澄邁老城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空氣造成嚴重汙染,垃圾山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去向不明。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遷。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現已使用塑膜對填埋區進行覆蓋,不再採用傳統的覆土方式,通過晝掀夜蓋及除臭消毒,以及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的防滲膜滿足垃圾填埋要求。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焚燒發電廠三期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可見選址無需重新調整;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一)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二)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三)完成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的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四)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系統性調查。 無 117 X2HI201907280088 澄邁老城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空氣造成嚴重汙染,垃圾山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去向不明。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遷。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現已使用塑膜對填埋區進行覆蓋,不再採用傳統的覆土方式,通過晝掀夜蓋及除臭消毒,以及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的防滲膜滿足垃圾填埋要求。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焚燒發電廠三期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可見選址無需重新調整;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一)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二)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三)完成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的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四)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系統性調查。 無 118 X2HI201907280089 澄邁老城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空氣造成嚴重汙染,垃圾山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去向不明。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遷。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現已使用塑膜對填埋區進行覆蓋,不再採用傳統的覆土方式,通過晝掀夜蓋及除臭消毒,以及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垃圾處理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二)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的防滲膜滿足垃圾填埋要求。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焚燒發電廠三期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可見選址無需重新調整;因環評批覆已撤銷,焚燒發電廠三期暫停建設,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一)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二)建成投運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處置新垃圾去除存量垃圾,並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
(三)完成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的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四)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系統性調查。 無 119 X2HI201907280090 澄邁老城顏春嶺海口垃圾填埋場造成汙染,近幾年又建設了海口垃圾焚燒廠,加快了顏春嶺的汙染,主要汙染如下:1、地下水被汙染;2、焚燒垃圾散發臭味,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3、海口垃圾焚燒廠和填埋場的滲濾液、飛灰、爐渣對顏春嶺及周邊的土壤造成汙染。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尚未完成。   
(二)2019年6月5日,老城經濟開發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三)焚燒發電廠的整個生產活動都封閉的廠房內,且垃圾卸車是在負壓方式進行,產生的臭氣對外影響較小。
(四)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填埋場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流入老城西區汙水處理廠。廠區內其他工業汙水及生活汙水由自建汙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後進行中水回用,不外排,未發現汙水偷排及汙染地下水的現象。
(五)焚燒發電廠產生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爐渣也運至垃圾填埋場進行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
(二)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加強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環保監管,嚴格按照要求對飛灰、爐渣和滲濾液進行處理。
(四)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五)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無 120 X2HI201907280091 1、澄邁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超期服役8年,每天處理4000多噸未分類的垃圾,露天堆放,滲濾液滲到地下農田、村莊,汙染地下水;2、中電國際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的一期、二期存在汙染;3、醫療垃圾焚燒場汙染嚴重。4、垃圾車每天從南二環路經過,產生噪聲。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噪音 (一)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運往焚燒發電廠處理的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但焚燒發電廠一、二期項目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處理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
(二)經向海口市環衛局了解,海口市屬於全國46個垃圾分類重點城市之一,2018年出臺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海口市將在今年年底前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三)垃圾處理場地下水及土壤狀況尚未完成系統性調查。
(四)2019年6月5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處理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檢測結果表明,相關指標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五)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均由管道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最後排入老城開發區西區汙水處理廠。經調閱在線監控系統,未發現存在超標的情況。
(六)焚燒發電廠已按照環評要求安裝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在線監控系統。經調閱在線數據和有關檢測報告,結查表明,二噁英排放達標。
(七)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垃圾處理場與爐渣單獨分區填埋。由於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八)醫療焚燒處理是一種高溫熱處理技術,是將醫療廢物中的可燃成分與空氣中的氧進行燃燒反應,將可燃部分轉換成惰性殘渣的過程。通過高溫焚燒,醫療廢物中的有機物被分解、帶惡臭的有害物質被消除,細菌、病菌和病毒被徹底消滅,徹底實現醫療廢物的無害化。醫療廢物中的無機成分,通過焚燒轉化為無害的惰性殘渣,採用固化處置後送至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置,其體積只有原有的5—20%,最大限度實現減量化。在焚燒爐及煙氣處理設備正常運轉時,焚燒煙氣中的汙染物排放濃度低於相應的排放標準限值,且項目周圍居民較少且相距較遠,對周邊居民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九)2016年和2017年在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期間,為緩解城區交通壓力,老城開發區管委會限制了貨運車輛行徑南海大道,並設置了部分繞行提示牌,因此許多車輛只能繞行南二環路,造成南二環路行駛車輛增多,期間對南二環路部分居民造成一定程度的噪音汙染。在225國道(南海大道路段)和G98高速公路先後恢復正常通車後,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和交警大隊多次召開協調會,已拆除主要路段的繞行提示牌,恢復所有車輛自由選擇正常通行,經過南二環路行駛車輛逐漸減少。但部分司機習慣性選擇經南二環路行駛,因此,在南二環路行駛的車輛比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之前的車輛有所增多。 屬實 (一)委編制垃圾處理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縣交警大隊每晚安排警力對已養成習慣行經南二環往青龍路方向的車輛進行人工引導,告知轄區全部道路恢復正常通行。
(四)完成編制了垃圾處理場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正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監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今年8月底前完成。
(六)交警大隊每晚安排警力對已養成習慣行經南二環往青龍路方向的車輛進行人工引導,並告知轄區全部道路恢復正常通行。目前,行經南二環路的車輛有所分流,避免了噪音汙染。 無 121 X2HI201907280093 澄邁老城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對當地生態環境和空氣造成嚴重汙染:1、垃圾不分類混合焚燒,活性炭和助燃劑噴射不連續,運維不穩定,爐溫不能保持850度,煙囪排放的廢氣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質和二噁英,煙氣排放不達標,白天冒白煙,晚上冒黑煙;2、產生的滲濾液目前已達到每天800噸(其中電廠600噸/天,填埋場200噸/天),長期無法達標排放,一直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散發有毒氣體;填埋場超期運行8年,地下防滲膠膜早已年久失修,造成當地的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因擴建工程施工已經抽乾了池中1萬多噸的滲濾液,去向不明;3、飛灰無固化處理,到處飄散,汙染空氣。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遷;封閉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目前運至老城顏春嶺處理的主要是海口市垃圾。經向海口市園林環衛局了解,海口市2018年出臺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今年年底前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建成後海口轉運老城顏春嶺的生活垃圾將大大減少。同時市政部門收集時將垃圾初步進行篩選,在焚燒過程中如發現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大件垃圾,焚燒發電廠會進行挑選。現場核查時對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記錄進行了調閱,數據顯示爐膛溫度基本保持在850℃以上。
(二)焚燒發電廠活性炭和助燃劑噴射不連續,運維不穩定等問題經整改已經解決,煙氣治汙設施正常運轉,且安裝煙氣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現場調閱數據未發現超標情況。此外,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兩次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三)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滲濾液全部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實行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記錄顯示,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投入運營之前,由於一期項目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垃圾處理場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的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已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目前,改造工作已經完成。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一天處理量為1300噸,完全有能力處理每天產生的800噸滲濾液,無需存儲在3萬立方的氧化塘中靠自然蒸發。
(四)截至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115米的設計標高。垃圾處理場嚴格按照規定使用滿足垃圾填埋要求的防滲膜,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
(五)焚燒發電廠的飛灰由垃圾處理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發電廠焚燒產生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合格後再進入垃圾處理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垃圾處理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垃圾處理場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六)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主要處理處置海口市轉運的垃圾,在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落實前,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目前,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尚未有搬遷計劃。焚燒發電廠三期因撤銷環評批覆,暫停該項目建設,目前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一)儘快恢復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適時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二)每月對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加強對焚燒爐運行情況的監督。
(三)跟蹤督促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如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四)完成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八、問題解決情況
(一)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將於今年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焚燒發電廠二噁英濃度進行抽樣檢測。
(二)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三)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正在開展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系統性調查工作。 無 122 X2HI201907280094 澄邁老城開發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排放廢氣,散發刺鼻氣味,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加上另外88家汙染企業,汙染疊加效應十分突出。群眾要求:1、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重新規劃;2、一、二期垃圾發電廠和為其配套的所有項目擇期搬遷;3.封閉海口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老城開發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按照環評要求安裝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已通過環保驗收,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已安裝大氣汙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對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監控,經調閱在線數據,未發現存在超標的情況。垃圾焚燒發電廠周邊臭氣主要是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
(三)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該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
(四)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處理場尚不具備搬遷及封場的條件。 屬實 (一)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
(二)《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123 X2HI201907280095 澄邁老城顏春嶺的海口市垃圾焚燒發電廠,煙囪冒濃煙,農藥廠散發難聞氣味和垃圾焚燒的臭味混合在一起,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質疑垃圾焚燒發電廠的擴建;配套的佔地45畝的應急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廠擴建工程屬於未批先建。要求:三期項目異地另建;一、二期擇期搬遷;封閉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焚燒發電廠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行為。
(二)焚燒發電廠整個生產活動都封閉的廠房內,且垃圾卸車是在負壓方式進行,產生的臭氣對外影響較小。
(三)正業中農生產車間管理不規範,灌藥工序的密封門沒有及時關閉,生產車間及車間門口處農藥味較濃,廠界周邊無明顯農藥氣味。
(四)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垃圾處理場屬於民生工程,尚不具備封場的條件。
(五)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於2016年11月啟動,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經過嚴謹、科學論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選址緊鄰二期項目南側,佔地約103畝。2017年12月5日,原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省政府批准該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即作為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選址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目前該項目環評已經通過專家論證及省生態環境廳的審核,經省政府批准並予以實施。 屬實 (一)要求正業中農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確保生產廢氣全部抽送至處理設施處置達標後進行排放。
(二)加大對正業中農周邊環境的巡查力度,如發現超標排放行,將嚴肅查處。
(三)加強對垃圾處理廠、焚燒發電廠的監管,督促整改發現問題,對涉嫌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四)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前期準備工作。委託專業機構編制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方案。
(五)正業中農已經對工人開展專門培訓,並安排專員監督工人規範作業情況。
(六)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已將垃圾處理場、焚燒發電廠正業中農列入重點巡查企業,定期開展巡查。
(七)7月17日,已委託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正業中農廠界臭氣進行檢測,待檢測報告完成後,再將根據檢測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八)完成編制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方案,並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後啟動垃圾處理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124 X2HI201907280096 澄邁老城開發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排放廢氣,散發刺鼻氣味,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加上另外88家汙染企業,汙染疊加效應十分突出。群眾要求:1、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重新規劃;2、一、二期垃圾發電廠和為其配套的所有項目擇期搬遷;3、封閉海口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老城開發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按照環評要求安裝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已通過環保驗收,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已安裝大氣汙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對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監控,經調閱在線數據,未發現存在超標的情況。垃圾焚燒發電廠周邊臭氣主要是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
(三)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該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
(四)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處理場尚不具備搬遷及封場的條件。 屬實 (一)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
(二)《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125 X2HI201907280097 澄邁老城開發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排放廢氣,散發刺鼻氣味,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加上另外88家汙染企業,汙染疊加效應十分突出。群眾要求:1、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重新規劃;2、一、二期垃圾發電廠和為其配套的所有項目擇期搬遷;3、封閉海口垃圾填埋場,將其改造成森林公園。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老城經濟開發區目前處於產業主導階段,產業城市難免會出現生產用地和生活用地相鄰建設的情況,有些居住地塊在工業板塊和生活板塊的交界處,距離工業區相對較近。但根據老城開發區規劃布局,在兩大板塊之間會有城市幹路進行的分隔,並且在道路兩側分別規劃預留防護綠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環境隔離。且按照規劃布局原則,工業區布局考慮會根據城市城市風向、景觀,將工業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風向和非重點景觀區。工業區布局一般都存在於居民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是符合規劃布局原則。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已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按照環評要求安裝汙染物治理設施,並已通過環保驗收,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已安裝大氣汙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對大氣汙染物進行24小時監控,經調閱在線數據,未發現存在超標的情況。垃圾焚燒發電廠周邊臭氣主要是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
(三)2016年11月啟動焚燒發電廠三期擴建項目,該項目規劃選址為全省統一布局,項目對周邊環境是經過嚴謹、科學的論證,均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2017年12月5日,省規劃委批准將該項目納入開發邊界。2018年9月26日,經省政府批准同意,項目土地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用於焚燒爐、汽輪發電機組等垃圾焚燒設施用地。經核實,該項目為環境設施類項目,該項目取得土地證用地性質也與控規一致,用地性質屬於環境設施用地,該選址符合規劃,也符合「多規合一」規劃要求。
(四)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處理場尚不具備搬遷及封場的條件。 屬實 (一)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
(二)《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處理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126 X2HI201907280098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場,垃圾運輸車每天晚上從海南生態軟體園前的南二環路經過,排成1公裡長的車隊,對軟體園的三千多家科研單位和幾萬名科研人員產生了嚴重的影響。要求:監測周圍土壤二噁英、重金屬含量,監測周邊地下水。要求:垃圾填埋場進行封場,綠化改造,擇期搬遷。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關於垃圾運輸車擾民問題。經核查,2016年和2017年在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期間,為緩解城區交通壓力,老城開發區管委會限制了貨運車輛行經南海大道,並設置了部分繞行提示牌,因此由大豐互通途經老城前往海口車輛均由原來可行駛的南二環路和南一環路只能繞行南二環路,造成南二環路行駛車輛增多,期間對南二環路部分居民造成一定程度的噪音汙染。在225國道(南海大道路段)和G98高速公路先後恢復正常通車後,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和交警大隊拆除了主要路段的繞行提示牌,恢復所有車輛自由選擇正常通行,經過南二環路行駛車輛逐漸減少。但部分司機形成習慣,仍然選址從南二環路行駛,行駛經南二環路的車輛較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之前的車輛有所增多。
(二)關於監測周圍土壤和周邊地下水等問題。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土壤及地下水的情況,已開展垃圾處理場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 屬實 (一)交警大隊每晚安排警力對已養成習慣行經南二環往青龍路方向的車輛進行人工引導,告知轄區道路全部恢復正常通行。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委託專業機構編制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方案。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無 127 X2HI201907280099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場,垃圾運輸車每天晚上從海南生態軟體園前的南二環路經過,排成1公裡長的車隊,對軟體園的三千多家科研單位和幾萬名科研人員產生了嚴重的影響。要求:監測周圍土壤二噁英、重金屬含量,監測周邊地下水。要求:垃圾填埋場進行封場,綠化改造,擇期搬遷。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關於垃圾運輸車擾民問題。經核查,2016年和2017年在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期間,為緩解城區交通壓力,老城開發區管委會限制了貨運車輛行經南海大道,並設置了部分繞行提示牌,因此由大豐互通途經老城前往海口車輛均由原來可行駛的南二環路和南一環路只能繞行南二環路,造成南二環路行駛車輛增多,期間對南二環路部分居民造成一定程度的噪音汙染。在225國道(南海大道路段)和G98高速公路先後恢復正常通車後,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和交警大隊拆除了主要路段的繞行提示牌,恢復所有車輛自由選擇正常通行,經過南二環路行駛車輛逐漸減少。但部分司機形成習慣,仍然選址從南二環路行駛,行駛經南二環路的車輛較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之前的車輛有所增多。
(二)關於監測周圍土壤和周邊地下水等問題。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土壤及地下水的情況,已開展垃圾處理場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 屬實 (一)交警大隊每晚安排警力對已養成習慣行經南二環往青龍路方向的車輛進行人工引導,告知轄區道路全部恢復正常通行。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委託專業機構編制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方案。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無 128 X2HI201907280100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場,垃圾運輸車每天晚上從海南生態軟體園前的南二環路經過,排成1公裡長的車隊,對軟體園的三千多家科研單位和幾萬名科研人員產生了嚴重的影響。要求:監測周圍土壤二噁英、重金屬含量,監測周邊地下水。要求:垃圾填埋場進行封場,綠化改造,擇期搬遷。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關於垃圾運輸車擾民問題。經核查,2016年和2017年在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期間,為緩解城區交通壓力,老城開發區管委會限制了貨運車輛行經南海大道,並設置了部分繞行提示牌,因此由大豐互通途經老城前往海口車輛均由原來可行駛的南二環路和南一環路只能繞行南二環路,造成南二環路行駛車輛增多,期間對南二環路部分居民造成一定程度的噪音汙染。在225國道(南海大道路段)和G98高速公路先後恢復正常通車後,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和交警大隊拆除了主要路段的繞行提示牌,恢復所有車輛自由選擇正常通行,經過南二環路行駛車輛逐漸減少。但部分司機形成習慣,仍然選址從南二環路行駛,行駛經南二環路的車輛較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之前的車輛有所增多。
(二)關於監測周圍土壤和周邊地下水等問題。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土壤及地下水的情況,已開展垃圾處理場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 屬實 (一)交警大隊每晚安排警力對已養成習慣行經南二環往青龍路方向的車輛進行人工引導,告知轄區道路全部恢復正常通行。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委託專業機構編制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方案。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無 129 X2HI201907280101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一期、二期垃圾焚燒場,垃圾運輸車每天晚上從海南生態軟體園前的南二環路經過,排成1公裡長的車隊,對軟體園的三千多家科研單位和幾萬名科研人員產生了嚴重的影響。要求:監測周圍土壤二噁英、重金屬含量,監測周邊地下水。要求:垃圾填埋場進行封場,綠化改造,擇期搬遷。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關於垃圾運輸車擾民問題。經核查,2016年和2017年在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期間,為緩解城區交通壓力,老城開發區管委會限制了貨運車輛行經南海大道,並設置了部分繞行提示牌,因此由大豐互通途經老城前往海口車輛均由原來可行駛的南二環路和南一環路只能繞行南二環路,造成南二環路行駛車輛增多,期間對南二環路部分居民造成一定程度的噪音汙染。在225國道(南海大道路段)和G98高速公路先後恢復正常通車後,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和交警大隊拆除了主要路段的繞行提示牌,恢復所有車輛自由選擇正常通行,經過南二環路行駛車輛逐漸減少。但部分司機形成習慣,仍然選址從南二環路行駛,行駛經南二環路的車輛較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之前的車輛有所增多。
(二)關於監測周圍土壤和周邊地下水等問題。為了解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周邊土壤及地下水的情況,已開展垃圾處理場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和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 屬實 (一)交警大隊每晚安排警力對已養成習慣行經南二環往青龍路方向的車輛進行人工引導,告知轄區道路全部恢復正常通行。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定期對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委託專業機構編制垃圾處理場生態恢復工程方案。啟動垃圾處理場封場治理工程。 無 130 X2HI201907280102 1、澄邁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已經超期使用8年,臭氣燻天,地下防滲膜年久腐蝕發生滲漏,對當地的土壤、地下水造成嚴重汙染;2、垃圾焚燒發電廠鍋爐爐膛溫度不夠,活性炭粉噴粉量不足,飛灰沒有進行固化處理,露天堆放。3、垃圾填埋場和焚燒發電廠離集中居民區較近,建議三期另行選址,一、二期依法整改,擇期搬遷。垃圾山封場生態治理。 澄邁縣 大氣,土壤,水 (一)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及填埋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
(三)顏春嶺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狀況系統性調查工作尚未完成。
(四)2019年6月5日,我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五)垃圾處理場產生的滲濾液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經現場詳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問題。
(六)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經核查,針對活性炭噴射不連續問題,已對其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現已整改完成。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飛灰屬於危險廢物,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後進行螯合處理,最後進入垃圾處理場安全填埋。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煙氣裝有在線監測,對其中的顆粒物含量進行實時監測,煙氣中的重金屬含量每月委託第三方開展一次監測,通過調閱在線監測數據及檢測報告,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現象。
(七)垃圾焚燒發電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目前尚未有搬遷計劃。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徵求意見稿)》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垃圾焚燒發電廠均執行海南省制定的最嚴標準,該標準對標國際國內外行業汙染物排放先進標準,主要汙染物排放限值遠低於歐洲標準。《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正式出臺後,垃圾焚燒發電廠將根據要求制定技改計劃,改造完成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將進一步降低。
(八)根據環保部的要求,垃圾焚燒三期項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九)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六)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七)啟動垃圾填埋場封場前期準備工作。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
(八)垃圾處理廠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九)今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已經開始實施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十)已按計劃開展對填埋場作業的強化檢查工作。
(十一)已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工作,7月20日該公司已入場開展監測點位布點工作。
(十二)正在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地下水井布點情況進行現場核查,調查清楚後將系統開展地下水檢測工作,該項工作將於8月底前完成
(十三)《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131 X2HI201907280103 1、顏春嶺垃圾填埋場,2001年開始就無處理滲濾液的能力,10000平米的滲濾液池不經處理儲存在氧化塘中,垃圾山偷排滲濾液,附近有偷排管(垃圾山南側坡下有暗管),坡下樹叢裡都是滲濾液,汙染地下水、農田和海水。舉報人要求說明滲濾液去向。填埋場使用過程缺失監管,填埋場違規操作,把飛灰、汙泥、生活垃圾混合堆填,累計填埋量達到1100萬噸,填埋場高達112米以上。2、海南勵志生物工程公司農藥廠,距離藏龍福地小區一牆之隔,存有二甲苯罐。3、海南神州新能源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與藏龍福地小區一牆之隔,有6個巨大的沼氣罐。4、海南博士威農用化學有限公司農藥廠,生產除草劑和殺蟲劑,一旦洩露存在安全隱患。5、海南正業中農股份有限公司,距離藏龍福地小區一牆之隔,有儲存罐裝60噸以上二甲苯化學藥劑。6、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有巨大的氫氣罐群,還有一個沼氣罐。7、海南鋒利氣體有限公司,生產化工氣體過程中排放工業廢氣。8、海南利蒙特生物農藥有限公司,生產農藥過程排放有毒有害的工業廢氣。9、海南中海燃工業助劑有限公司,有工業氨水生產線。10、顏春嶺垃圾焚燒廠,燃燒不充分,產生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的物質。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海洋 (一)滲濾液處理站是垃圾填埋場的配套工程,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規定的標準,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經現場詳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問題。群眾反映有關滲濾液處理不達標和偷排的問題不屬實,現場也未在坡下樹叢裡發現滲濾液。對於信訪稱10000平米的滲濾液池不經處理問題,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滲濾液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綠潔邦環保有限公司將氧化塘中滲濾液運往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並建立了專門的臺帳。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二)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根據《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汙泥含水率達到60%以下,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飛灰及汙泥是分區域填埋。綜上所述,垃圾處理場不存在混合堆填的情況。垃圾填埋場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不存在實際堆體高度超過設計標高的情況。
(三)海南力智生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二甲苯的最大儲量2噸,隨著生產的使用,儲存量逐漸減少,差不多用完再購買。該企業已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配有消防設施設備。
(四)海南澄邁神州車用沼氣有限公司6個罐體分別為2個厭氧發酵罐,2個滲瀝液厭氧發酵,1個肥料罐,1隻沼氣緩衝罐(甲烷濃度55%-65%),提純壓縮後的成品生物天然氣不在廠區儲存。該公司與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場有一根管道相連,改管道用於滲濾液(用於發酵)的傳送。2018年12月聘請資質單位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顯示,該項目的安全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滿足該項目安全生產的需要。
(五)海南博士威農用化學有限公司主要是生產農用殺蟲、殺菌、植物生長調節劑、土壤調理劑等農用產品。存儲有酒精、甲醇等化學試劑,最大儲量20噸。該企業已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配有消防設施設備。現場已責令企業開展安全現狀評價工作。
(六)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二甲苯的最大儲量是30噸,該司聘請資質單位海南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其編制了《安全現狀評價報告》(2019年5月版)。報告顯示,該公司未涉及重大危險源,風險可以控制,海南正業中農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農藥生產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七)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玻璃生產一線、三線及四線均處於停產狀態,現僅二號線繼續維持生產。因工藝需要,公司使用少量氫氣,目前廠區內有兩個100立方米氫氣儲罐(檢測合格時間為2016年,下次檢測時間為2020年)。氫氣製備間內設置有氫氣洩露檢測報警器,能夠立即將洩露信號傳輸至值班室。人員配備可攜式可燃氣體洩露報警儀進行巡檢和作業。
(八)海南鋒利氣體有限公司於2014年7月11日取得《關於批覆海南鋒利氣體有限公司工業氣體搬遷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已按照環評文件的要求安裝治理設施,並於2018年12月完成環保竣工驗收工作,根據驗收檢測報告,該項目產生的廢氣,經處理後達標排放。
(九)海南利蒙特生物農藥有限公司於2002年7月20日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按照環評文件的要求安裝環保設施。2006年9月22日,已通過環保竣工驗收。2019年5月17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廢氣進行採樣檢測,根據《檢測報告》(編號:CECE19051711/A)的檢測數據,廢氣達標排放。
(十)海南中海燃工業助劑有限公司於2014年7月開工建設,2015年5月完成竣工並投入試生產,7月份取得竣工驗收,項目生產,原料是液氨,產品是工業20%氨水製備生產線,生產規模2萬噸。產生的汙染物主要是工業廢水,用99.6%的無水液氨和軟化水進行勾兌,過程均在密閉的空間中進行,未存在排放廢氣的情況。
(十一)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如出現存在汙染物超標排放的,環境主管部門將第一時間進行現場調查,對超標排放行為立案查處。 屬實 (一)責令中航特玻、博士威按法律法規要求,聘請資質單位對企業開展安全評價。
(二)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對焚燒爐運行情況加強監督。
(三)中航特玻已邀請資質單位到企業現場核查情況,正在洽談合同事宜。
(四)博士威已聯繫資質評價單位,正在按評價單位要求準備材料。
(五)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我區將於9月前委託第三方對其進行抽樣檢測。爐膛溫度曲線調閱工作自2019年1月起已經實施,至今未發現有異常情況。 無 132 X2HI201907280104 澄邁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場汙染嚴重,該垃圾場選址不當,現計劃擴容垃圾場,群眾對此不滿意,希望恢復顏春嶺原有的生態環境。 澄邁縣 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產生臭氣。
(二)垃圾填埋場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該項目並不存在尋址不當問題。
(三)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主要目的是減緩填埋區坡度,增加擋牆、對填埋庫區進行雨汙分流改造等,所有的工程均在垃圾處理場紅線內進行,未擴大範圍。 屬實 (一)由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廣東順德瑞祥格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1.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2.對垃圾堆體沼氣進行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3.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4.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5.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加強對垃圾處理場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垃圾處理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五)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六)垃圾處理場綜合除臭方案已經開始實施,臭氣外逸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七)老城開發區2019年以來共開展垃圾處理場場界臭氣濃度檢測4次,其中3月23日監測結果超標,已對該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月22日,對該場進行廠界臭氣濃度複測,結果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已經開始落實每月一自查,每季度一抽查制度。
(八)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已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計劃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無 133 D2HI201907280047 昌江縣棋子灣昌化江河道整治工程項目環評未批,從今年2、3月份就開工,並且越界在棋子灣海上公園上採砂,排汙,導致海水遭到越來越嚴重的汙染,海岸線退化,防護林倒塌。希望立即停止昌化江河道和棋子灣海域的採砂船的採砂工作,不能給棋子灣造成進一步的生態破壞。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生態 2019年7月29日,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派出4名工作人員到棋子灣國家海洋公園範圍海域現場進行調查核實,未發現有採砂排汙行為,在昌化江入海口,發現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實施的昌化江下遊河口段綜合整治工程-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據了解,我縣岸線侵蝕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發生,近來有加劇趨勢,據了解近年來,昌江縣,在海尾鎮的進懂村一帶岸線,核電碼頭一帶岸線、新港村一帶岸線都受到非常嚴重的侵蝕。近兩年年來岸線侵濁有加劇現象,特別是每年的颱風季節,海水侵襲更為厲害。 屬實 責令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停止施工,完善相關環評手續,健全環境保護制度,制定科學的環境保護方案,做好環境保護措施,防止環境汙染和破壞環境生態,待環評批覆後,依據相關規定,另行復工。 無 134 D2HI201907280032 海南河道綜合整治有限公司在昌江恆大棋子灣小角附近海域採砂,挖砂、偷砂問題目前還存在。 昌江黎族自治縣 生態 7月29日下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派出4名工作人員到棋子灣小角近岸現場進行調查。未發現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海上採砂情況,該公司作業範圍主要是在昌化江下遊河口段-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進行疏浚施工。施工範圍界限均打樁標記,經檢查未發現超出批覆範圍疏浚作業行為。 屬實 一是責令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停止施工,完善相關環評手續,健全環境保護制度,制定科學的環境保護方案,做好環境保護措施,防止環境汙染和破壞環境生態,待環評批覆後,依據相關規定,另行復工。
二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加強海洋岸線和海域的巡查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查處非法開採海砂行為,確保我縣海洋生態環境平衡。 無 135 D2HI201907280033 昌江縣恆大棋子灣海域範圍內存在假借疏通河道、沒有取得採砂資格、進行偷採砂洗砂的行為,造成海水渾濁,海灘破壞,魚及珊瑚的死亡。 昌江黎族自治縣 生態 2019年7月29日,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派出4名工作人員到恆大棋子灣海域現場進行調查,經核實,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正在為昌化江下遊河口段綜合整治工程-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施工,該工程經省政府專題會議研究,省交通運輸廳、省海事局、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作出復函意見,省水務廳批覆同意按方案實施工程,經現場核查,實際為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在進行昌化江下遊河口段-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施工,停泊在棋子灣海域昌化江入海口附近的船舶為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貨船,不具備採砂能力。經對棋子灣國家海洋公園和棋子灣旅遊度假區十幾公裡近岸海域巡查,未發現海域海水重度汙染、海水渾濁、珊瑚死亡現象,有些海灘上的珊瑚碎塊,也是常年死體由海潮推打上來的。 屬實 一是責令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停止施工,完善相關環評手續,健全環境保護制度,制定科學的環境保護方案,做好環境保護措施,防止環境汙染和破壞環境生態,待環評批覆後,依據相關規定,另行復工。
二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加強海洋岸線和海域的巡查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查處非法開採海砂行為,確保我縣海洋生態環境平衡。 無 136 D2HI201907280020 1、昌江棋子灣近年來海水變渾濁,據了解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在昌江入海口河道清理工程中違法採砂,環評未通過。2、要求暫停該項目,對該項目重新進行環境評估。由於河砂盜採行為導致河床變化,且該工程沒有汙水處理設備,懷疑汙水直排大海破壞環境。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生態 7月29日下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派出4名工作人員到現場核實,經檢查,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於2019年3月3日委託中政國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昌化江下遊河口段綜合整治工程-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經專家評估意見要求,需補充水文水質環境質量監測等相關調查監測,環評覆審將延期至11月進行。目前,我縣相關部門已責令停工,加快完善相關手續。 屬實 一是責令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停止施工,完善相關環評手續,健全環境保護制度,制定科學的環境保護方案,做好環境保護措施,防止環境汙染和破壞環境生態,待環評批覆後,依據相關規定,另行復工。
二是督促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立即組織海洋生態環境方面專家對對海洋生態系統進行全面損害評估,對受汙染被破壞的海岸帶進行修復。 無 137 X2HI201907280011 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在昌江縣昌江入海口河道清理工程中,有以下違法行為:1、環評未通過,已經於2018年開工。2、在棋子灣小角偷採海砂。違法開工以來對棋子灣國家海洋公園和棋子灣旅遊渡假區的海域帶來泥沙汙染,致使該區域自然生態環境遭嚴重破壞。要求暫停該項目,對該項目重新進行環境評估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生態 7月29日下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4名派出工作人員到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及棋子灣附近海域現場進行調查。
一是現場核查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的相關環保手續資料,以及項目實際開工時間。經查,該項目環評於2018年經縣各職能部門批覆,由縣農林水利開發有限公司作為河道疏浚實施單位,於2018年9月13日正式啟動昌化江浪炳村至新城村段河道生態疏浚項目,項目施工範圍為昌化江浪炳村至新城村段河道。後根據相關會議精神要求,將項目正式移交海南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同時由海南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昌化江下遊段綜合按照「統一規劃、統一環評、統一施工、統一運輸、統一堆放、統一銷售、統一修復」要求,負責昌化江下遊河口綜合整治工作。但由於《昌化江下遊河口段綜合整治工程—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需補充豐水期水文水質環境質量監測和預測,地形地貌、衝淤數模、懸沙數模分析,海洋水質、沉積生物等監測調查,環評覆審將延期至11月進行。
二是現場核查目前項目已處於停工狀態,沒有發現恆大棋子灣海域沿線白天晚上都有採砂船開採採砂工作的行為。棋子灣附近海域現場沒有發現海水渾濁、海洋生態環境汙染現象。 屬實 已責令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停止施工,完善相關環評手續,健全環境保護制度,制定科學的環境保護方案,做好環境保護措施,防止環境汙染和破壞環境生態,待環評批覆後,依據相關規定另行復工。 無 138 D2HI201907280019 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假借疏浚河道的名義在昌化江下遊(昌江縣楊柳村、新城村、鹹田村)長期巨量抽砂出售牟利,近期有多艘採砂船夜間偷砂,棋子灣生態被完全破壞。 昌江黎族自治縣 生態,海洋 7月29日下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4名派出工作人員到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及棋子灣範圍海域現場進行調查,
一是現場核實海南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河道疏浚的疏浚物銷售途徑以及收益等情況。經核實該公司負責昌化江下遊河口綜合整治工作,負責銷售疏浚過程產生的疏浚物,所得淨利潤全部上繳國庫。
二是經核查棋子灣海域環境,現場未發現有違法船隻到棋子灣進行非法採砂活動,當天棋子灣及周邊海域海水總體保持清澈、乾淨,現場發現棋子灣小角區域存在侵蝕現象,中角礁石區域存在少量泥沙。 屬實 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由於環評修編及報批需要補充豐水期水文水質環境質量監測和預測,地形地貌、衝淤數模、懸沙數模分析,海洋水質、沉積生物等監測調查,已被我縣責令停止施工補辦環評手續,現場未發現非法開採海沙行為。為抑制海上非法採砂行為,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持續加強海洋岸線和海域巡查力度,嚴厲打擊破壞海洋生態的違法行為,確保我縣海洋生態環境平衡。 無 139 X2HI201907280010 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假借疏浚河道的名義在昌化江下遊(昌江縣楊柳村、新城村、鹹田村)長期巨量抽砂出售牟利。從2018年起,在昌江縣昌化鎮新城村運砂的22輪半掛車每天超過300輛。抽砂毀壞三十多年前種植高達20-30米的木麻黃,海水嚴重倒灌,河道裡的水已經變成半鹹水,水質酸鹼性發生變化。2019年7月24日在棋子灣開元度假村召開關於楊柳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環境影響評估會議,但實際上該公司早在2018年就已經開始大規模的抽取河砂並銷售,對昌江縣昌化鎮昌城、鹹田、楊柳、新城、浪丙等村莊造成汙染。 昌江黎族自治縣 土壤,海洋,生態 7月30日上午,由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昌化鎮人民政府、棋子灣管委會等有關部門再次深入到昌化江下遊段開展調查工作。聽取了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有關情況匯報,以及查閱相關文件,併到昌化江下遊段開展實地檢查,最後對疏浚區及周邊環境進行檢查。 屬實 一是我縣已約談海南河道綜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有關人員,責令楊柳村至鹹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停止施工。
二是儘快完善相關環評手續,健全環境保護制度,制定科學的環境保護方案,做好環境保護措施,防止環境汙染和破壞環境生態。 無 140 D2HI201907280067 瓊中海榆中線本麻村路口金潔洗滌廠,鍋爐燃料為工程板,未安裝除塵裝置,排煙量很大,洗滌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周邊橡膠林。 瓊中縣 大氣、水 舉報人所舉報的項目名稱為瓊中營根君潔洗滌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洗滌中心),註冊號:469036600059388,法定代表人:杜廣才,身份證號碼:460036197110207015,聯繫電話:13876515448。該洗滌中心位於瓊中縣原加釵農場二中場地,現場檢查該洗滌中心處於正常運營狀態(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8點至中午12點)。廢水、廢氣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現場經調取相關材料及詢問該洗滌中心現場負責人陸慶軍(身份證號碼:460036197207107010,聯繫電話:13976378456)得知,該洗滌中心於2016年5月10日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2016年6月23日通過原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生態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驗收(瓊中環資函〔2016〕42號)。目前該洗滌中心已安裝設施有2臺洗衣機、3臺烘乾機、1臺燙平機、1臺摺疊機、1個1蒸噸生物質燃料蒸汽鍋爐。鍋爐使用燃料為生物質顆粒,點火時使用少量木材(主要為橡膠木),產生的廢氣經過水幕除塵處理後通過15米煙囪高空排放。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抽至一、二沉澱池沉澱,沉澱後抽至第三級絮凝池加入聚合硫酸鐵(每天使用約7斤),然後抽至第四級絮凝池加入聚丙烯醯胺(每天使用約3斤)攪拌,處理後的水流至第五級沉澱池。產生的廢水經預處理後由水罐車抽走運至瓊中縣加釵汙水處理站進行處理,日排水量約3噸。經現場勘查核實,未發現舉報人所舉報的「鍋爐燃燒的工程板、未安裝設施、洗滌廢水直接排放」的現象。該舉報件反映的環境問題不屬實。



屬實 已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洗滌中心處理後的廢氣、汙水進行採樣檢測,根據2019年7月23日出具檢測報告的數據顯示,該洗滌中心處理後的廢氣、汙水均達到排放標準,不存在超標現象。 無 141 D2Hl201907280003 屯昌縣屯城鎮新昌村委會302省道進入約300米處左邊有一創達泡沫廠,該工廠違規搭建新的廠房,無固廢處置設施,鍋爐使用木材作為燃料,作業時排放濃煙、噪聲大、散發塑料臭味,汙水直排周邊地面,農田受到汙染。 屯昌縣 大氣,噪音 2019年7月29日下午15:00,根據我縣中央環保督察信訪件辦理專題會要求,縣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縣發改委(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大隊、縣稅務局、屯城鎮政府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到屯城鎮創達泡沫廠現場對該廠的納稅、土地、環評、機械設備、環境汙染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發現主要存在四個方面問題:1.存在違規操作汙染環境問題。未按《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要求進行廠房建設,私自增加設備,擴大生產規模,並且未建立相應的固體廢棄物處置臺帳。2.存在違規搭建廠房違法用地行為。項目建設未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違法佔用農用地進行建設,未進行規劃報建就擅自進行土地硬化、建設棚房、活動板房等行為。3.存在消防安全隱患。該廠目前尚未安裝任何消防設施、設備及消防器材,生產車間內的辦公區域附設人員休息住宿場所採用彩鋼板材料,存在消防安全隱患。4.未辦理節能審查。該廠沒有辦理節能審查相關手續。 屬實 1.對該廠違反環境汙染行為進行立案調查。2.針對該廠未依法辦理節能審查相關手續進行責令停工。3.對違法用地違規搭建廠房行為依法依規立案查處。4.對周邊農田土壤進行採樣監測。5.提高消防安全質量。 無 142 X2HI201907280005 位於屯昌縣屯城鎮美食文化街的「紫夜酒吧」自2017年至今,每晚8點到凌晨2點,音樂聲不斷,隔音差,距離居民區僅4米,嚴重影響周邊群眾的休息。 屯昌縣 噪音 2019年7月29日晚21點30分,根據我縣中央環保督察信訪件辦理專題會議要求,縣政府副縣長王宏向帶隊,組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消防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到「紫夜酒吧」現場,對該酒吧營業期間音量是否超標情況進行調查核實,與該酒吧負責人進行溝通。 屬實 (一)對該酒吧音量超標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縣生態環境局已於2019年7月29、30日對該酒吧音量進行檢測,檢測報告顯示音量超出執行標準音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已於2019年8月4日對該酒吧音量超標的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二)針對該酒吧音量超標的行為責令停業整頓。由於該酒吧隔音措施不完善,營業期間產生的音量超標,影響到周邊群眾休息,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已於2019年8月4日對該酒吧下達了《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業整頓。 無 143 D2HI201907280057 樂東利國鎮抱歲村位於長興村十多畝林地被挖,導致林田旁用於灌溉農田的水利渠被汙染。 樂東黎族自治縣 水、生態 7月31日,縣林業局聯合縣水務局、利國鎮政府和抱歲村委會工作人員前往利國鎮抱歲村委會長興村進行調查核實。
(一)林地被挖的問題
由於群眾所反映的地塊位置較為模糊,因此調查組對位於利國鎮抱歲村管轄範圍內的有林地塊進行排查,在長興村鐵鹽塘地塊上發現有林木被砍的情況。並發現4名為保護該地塊樹木不受到破壞而自願組成的護林人員,也是該信訪件的舉報人。調查人員採用GPS衛星定位儀對該地塊上被毀樹木的地塊進行調查測量,經調查,得知樹木被毀土地總面積3.54畝,核對《樂東黎族自治縣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林地控制線規劃圖》得知,該地塊後備林地面積0.69畝、非林地面積2.85畝,被毀林木樹種為桉樹。群眾反映情況屬實。
(二)灌溉農田的水利渠被汙染的問題
經查,長興村內有一處小水塘為「鐵鹽塘」,位於坡地範圍內,未有河流流經。也未列入我縣水務局山塘防洪防汛管轄範圍,距離我縣管轄的西渠第一分渠支渠鬥門支渠約600米,且該水塘的蓄水未流經我縣水務局管轄的水利渠道,未發現汙染水利渠道的問題。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屬實 針對毀林問題,我縣林業局已進行現場調查,後續將根據調查結果移交有關單位進行查處。我縣已要求縣林業局要依照屬地管理原則,與利國鎮政府通力合作,加大管護力度,強化對該鎮轄區範圍內的森林資源的管理。 無 144 X2HI201907280040 樂東縣黃流中學,有房地產開發商砍伐把校園內的10000棵百年老樹全部砍倒,破壞生態。 樂東黎族自治縣 生態 7月30日,縣教育局組織縣林業局、黃流鎮政府和縣電視臺組成聯合調查組對黃流中學進行調查核實。經查,該校校園內未發現樹木被砍或植被被破壞的現象,且未發現砍伐後留下的樹頭。經走訪該校領導班子得知,黃流中學近10年來沒有與任何房地產開發商有合作項目,目前該校每日均安排學校班子領導和校警值班巡邏,校園環境正常。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不屬實 一是已要求黃流中學要做好校園巡查工作,保護校園環境,為後續整合黃流鎮地區教育資源奠定基礎,二是要求縣教育局要注意遏止不良輿情和失實謠言散播。三是要求縣林業局要依照屬地管理原則,與屬地黃流鎮政府通力合作,加大林木管護力度。 無 145 D2HI201907280026 新村鎮長坡村六隊村民陳某在海洋路口居民區飼養50頭牛,無養殖廢水收集、處理設施,直接排放到周邊道路,其產生的臭氣嚴重影響臨近居民的生活。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水 2019年7月29日,我縣組織縣綜合執法局、縣畜牧獸醫局、縣生態環境局、新村鎮政府對該信訪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經現場核實,新村鎮長坡村六社村民陳榮昌養牛63頭,牛圈面積126平方米,附近有30多戶村民,牛產生排洩物臭氣影響周圍村民生活的問題確實存在。同時經縣生態環境局委託第三方對戶主陳榮昌飼養地點進行勘測,勘測結果套合《陵水黎族自治縣畜禽規模化養殖汙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顯示該飼養地點為禁養區。 屬實 一是我縣新村鎮政府於2019年7月29日當天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該養牛戶立即清理飼養產生的排洩物並清洗牛圈,減少臭氣。二是責令該村民將牛圈搬遷,改禁養區外飼養。
問題解決情況:目前,牛圈內積存的排洩物已清理乾淨,圈養牛的牛圈也已清理乾淨,並要求做到牛糞日產日清,集中收集後進行堆肥處理,消除異味。為了該村民的生活保障,我縣新村鎮將於8月6日前安排禁養區外一塊地給該養牛戶圈養牛使用。 無 146 D2HI201907280031 1、陵水縣椰林鎮北文南五路盡頭有一個無人管理臨時停車場(北鬥廉租房小區旁邊),停車場內有建築垃圾堆放點,經常有人傾倒建築垃圾,中午12點作業到下午2點、晚上10點作業到11點,車輛噪聲嚴重擾民,曾向12345投訴未整改。建築垃圾堆放點無防塵措施,產生揚塵;垃圾堆放及焚燒產生惡臭,下雨天汙水橫流。2、停車場周邊10米左右範圍,早間時段聚集大量無證攤販,常年噪音擾民,產生生活垃圾汙染環境。 陵水黎族自治縣 噪音,大氣,水,土壤 2019年7月29日下午,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縣生態環境局、縣住建局、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交通局、椰林鎮人民政府等配合單位前往現場核查處理。經現場核查發現,該處有一塊空地,該空地內存放的建築垃圾系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臨時設置的建築垃圾堆放點,因我縣沒有建築垃圾堆放點,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將拆除違法建築後產生的建築垃圾暫時存放在該塊空地上,建築垃圾在傾倒的過程中產生揚塵、噪聲。建築垃圾旁邊堆積少量的生活垃圾,系附近居民傾倒在該處。未發現焚燒垃圾的痕跡,現場地面也沒有汙水。2019年7月29日下午在現場核查,暫未發現流動攤販,當天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已加派執法人員進行巡查。7月30日6時巡查,發現流動攤販在該塊空地周邊佔道經營,已當場依法暫扣三輪車6輛和各類經營攤架約18個。 屬實 (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建築垃圾進行集中處理,加大建築垃圾的清運工作,2019年8月7日前全部完成清理清運工作。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責成玉禾田陵水環衛公司對生活垃圾進行清運處理。
(二)針對流動攤販佔道經營的違法行為,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和椰林鎮人民政府加大力度進行整治,並引導流動攤販到農貿中心市場和北鬥市場經營,確保街道整潔有序。
(三)縣生態環境局委託海南國為億科環境有限公司對椰林鎮北文南五路北鬥廉租房小區周邊的噪聲進行實地監測。
(四)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已設立嚴禁傾倒垃圾的警示牌,並安排執法人員輪班巡查,防止居民繼續傾倒垃圾,違者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問題解決:
(一)截止2019年8月2日,生活垃圾已清理完畢。堆放的建築垃圾已完成50%的清理工作。
(二)針對流動攤販佔道經營的違法行為,已加大力度進行整治,暫扣了三輪車6輛和各類經營攤架約18個,目前已全部清理掉所有的經營攤位。同時積極引導流動攤販到農貿中心市場或北鬥市場經營,確保街道整潔有序。
(三)2019年7月31日,我縣生態環境局委託第三方檢測機構對陵水縣椰林鎮北文南五路北鬥廉租房進行噪聲監測,監測結果分別是聲源邊界55.4dB(A),小區1樓55.9dB(A)、3樓51.5dB(A)、6樓50.9dB(A)、9樓49.6dB(A),均低於《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限值晝間60dB(A)。
(四)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已設立嚴禁傾倒垃圾的警示牌,並已安排執法人員進行輪班巡查,防止居民繼續傾倒垃圾,違者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無 147 D2HI201907280007 舉報人對陵水縣新村鎮九所村臭水塘的處理結果不滿意,僅是在臭水塘部分區域進行了黃土覆蓋,種了點水葫蘆,沒有全部填平,未解決散養生禽糞便排入臭水塘。希望能徹底整改,填平臭水塘。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水 2019年7月29日下午,我縣新村鎮會同縣生態環境局、縣畜牧局、縣水務局立即到現場調查核實。經調查,信訪件反映地塊位於我縣新村鎮九所村,地名為下塘田,面積120畝,其中旱田115畝,露天黑泥土2畝,積水窪地3畝。現狀是我縣新村鎮九所村委會村民的家庭承包責任田,因責任田地勢較低,容易匯集有雨水,造成常年積水,難於耕種,附近的村民便利用該片田地用於放牧維持生計。
現場查看附近有村民散養牛和鴨,有自然的淤泥土氣味,沒有牛和鴨糞便散發的惡臭味。經進一步排查,九所村委會下塘田周圍村民養殖的牛70頭和鴨子30隻。 屬實 (一)我縣新村鎮政府對該處2畝露天黑泥土用沙土進行回填,對露天黑泥土和積水窪地復綠種植水浮蓮5畝。
(二)我縣新村鎮政府責令九所村牛和鴨散養戶對散養的牛和鴨進行圈養管理,牛和鴨糞便收集堆肥處置。
問題解決情況
(一)我縣新村鎮政府已對2畝露天黑泥土用沙土進行回填,對露天黑泥土和積水窪地復綠種植水浮蓮5畝。
(二)我縣新村鎮對九所村下塘田露天黑泥土和積水窪地5畝用鐵絲網圍起來,禁止在該地塊放養。 無 148 X2HI201907280013 陵水縣新村鎮新光一巷路居民區段的各家各戶生活汙水排放到屋後的規劃排水溝用地,導致汙水橫流,臭氣燻天。下雨時,溝內生活汙水衝出路面,路面都是汙泥。另外附近有一口枯井,被用做排汙的集水池,惡臭難聞。 陵水黎族自治縣 水,大氣 2019年7月29日下午,我縣新村鎮政府聯合縣生態環境局和縣水務局立即趕往現場核查。經核查,信訪件中反映陵水縣新村鎮新光一巷路居民區,四周地勢高,中間道路地勢低,雨水汙水全部流進無法排出,長期匯集沉淤。附近有一口枯井,早年已回填,井口較低,雨水匯集井內,露天深度1.2米,時間長後散發臭味,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周邊排水及管網排放治理工作已列入新村鎮鎮區汙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計劃。 屬實 (一)我縣新村鎮政府立即組織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對排水溝進行清淤和疏通。
(二)我縣新村鎮政府對清淤的道路路面進行清洗。
(三)我縣新村鎮政府對枯井進行回填處理。
(四)我縣新村鎮政府加快該區域排汙排水管網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排水排汙系統。
問題解決:我縣新村鎮政府已於2019年7月29日立行立改,完成了枯井回填處理工作。2019年8月2日完成排汙溝汙泥清理和疏通工作,共安排2部挖機、3輛手扶拖拉機對該此路段420米排水溝進行徹底清淤工作,共清理汙泥340立方米。
按照2018年新村鎮城鄉汙水管網建設計劃,優先安排排汙鋪設管網的整治工作,完成了該區域的開挖工作,正在進行汙水收集管網的鋪設連接工作。 無 149 X2HI201907280018 1、陵水縣清水灣碧桂園清泉城小區一牆之隔有一陵水縣園林環衛管理局所屬的英州鎮垃圾轉運站,承擔了英州鎮十幾萬人口的垃圾轉運,高峰時達幾十萬人口,每天早上八點有車輛和工人陸續翻倒垃圾,散發惡臭;垃圾產生的汙水滲透到地下,汙染地下水源,影響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2、陵水縣英州鎮田仔村附近山上有4-5家採石場和採砂場,造成周邊居民受到粉塵汙染及運輸過程中的噪聲汙染。 陵水黎族自治縣 水,大氣,土壤,噪音 一、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 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2019年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7月24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5、X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8)、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16日至7月29日,我縣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英州鎮等相關單位實地調查核查,並檢查轉運站日常運作工作狀況。二、英州鎮田仔村附近採石場採砂廠揚塵和噪聲汙染問題。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7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9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 、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 )、7月24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30015、D2HI201907230016)、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23日,縣生態環境局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公司一是對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恢復治理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採礦區邊界晝間和夜間進行噪音監測。經監測,該礦區距清泉直線距離2.8公裡,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二是對我縣英州鎮清泉城小區與英州大道路口交界處晝間和夜間噪音進行監測。監測結果為晝間63.8分貝、夜間為54.2分貝,均低於《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限值(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按照2019年7月19日交辦的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信訪件制定的整改措施,2019年7月24日至8月1日,我縣組織開展定期巡查,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停止生產,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開挖沙石和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福眾洗砂場佔地面積9.1633畝,未辦理用地和環評等相關手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統一信用社會代碼:91469034MA5T1QPLXA,營業期限2017年10月13日至長期,法定代表人為熊光瓊,已經停止生產,生產廠棚和產品傳送帶等生產設備已自行拆除,場內堆放的砂土已全覆蓋密閉。黃記洗砂場佔地面積6.0722畝,未辦理用地和環評等相關手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統一信用社會代碼:92469034MA5T5A0L9G,註冊日期2018年7月11日,經營者為黃建南,已經停止生產,產品傳送帶等生產設備已自行拆除,對場內堆放的石粉及石砂料進行清理。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並復綠。 屬實 一、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 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
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
問題解決情況:經核查,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未存在明顯臭味(2019年7月16日信訪件D2HI201907150667已受理回復);轉運站產生的滲濾液和汙水均收集在玻璃鋼儲存罐,定期抽運至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經滲濾液處理設備處理達標後進行排放,轉運站垃圾產生的汙水汙染地下水源問題不存在。二、英州鎮田仔村附近採石場採砂廠揚塵和噪聲汙染問題。1.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自2019年7月18日起對經過的運輸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2019年7月19日至8月2日,運輸車輛均按規定裝載加蓋帆布,未發現車輛違規裝載飄灑遺落物品,因車流量過大,公路分局英州道班已經加強對該區域路面的清掃除塵。
2.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超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界限非法開採,違法銷售碎石等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3.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英州鎮政府已經組織人員對堆砂場復綠。
4.英州鎮政府已責令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在4日內自行拆除復綠。
5.縣生態環境局對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進行查處。
6.我縣英州鎮政府、縣綜合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成聯合巡查防控組,加強日常巡查,敦促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按期有序自行拆除完畢,逾期將組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英州鎮政府強制拆除復綠。
問題解決情況:1.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落實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2.我縣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道路路面進行灑水降塵。3.我縣交通局、縣公路局、縣交警大隊和縣生態環境局已組成巡查隊伍開展巡查防控工作。經核實,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停止生產,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開挖沙石和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未發現晚上九點以後有礦產品運輸車輛上路。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自行拆除工作正在有序進行。4.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英州鎮政府已經組織人員對堆砂場復綠。5.根據2019年7月23日監測結果,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恢復治理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英州鎮清泉城小區與英州大道路口交界處晝間噪聲監測值63.8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為54.2分貝,均低於《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限值(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 無 150 X2HI201907280024 陵水縣清水灣碧桂園清泉城小區一牆之隔的英州鎮垃圾轉運站,散發臭氣、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廢棄有機物發酵造成的廢氣汙染空氣、地下水源,滋生蚊蟲。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水 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2019年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7月24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5、X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8)、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
2019年7月16日至7月29日,我縣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英州鎮等相關單位實地調查核查,並檢查轉運站日常運作工作狀況。 屬實 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
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
問題解決情況:經核查,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未存在明顯臭味(2019年7月16日信訪件D2HI201907150667已受理回復);該轉運站所配備的是密閉壓縮廂體,採取密閉壓縮運輸,防止臭氣外溢,並配有噴淋除臭系統和抽氣收集淨化後排放,轉運站產生的滲濾液和汙水均收集在玻璃鋼儲存罐,定期抽運至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經滲濾液處理設備處理達標後進行排放,不存在轉運站的廢棄有機物發酵產生的廢氣汙染空氣和地下水源問題。 無 151 X2HI201907280025 1、陵水縣清水灣碧桂園清泉城小區一牆之隔的英州鎮垃圾轉運站,散發臭氣、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廢棄有機物發酵產生的廢氣汙染空氣、地下水源。2、田仔村黃記資源循環利用泥沙分離場,未做揚塵防護措施,影響周邊農作物與居民的正常生活。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水,土壤 一、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2019年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7月24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5、X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8)、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16日至7月29日,我縣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英州鎮等相關單位實地調查核查,並檢查轉運站日常運作工作狀況。二、英州鎮田仔村附近黃記資源循環利用泥沙分離場揚塵問題。按照2019年7月19日交辦的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信訪件制定的整改措施,2019年7月24日至8月1日,我縣組織開展定期巡查。黃記洗砂場已經停止生產,產品傳送帶等生產設備已自行拆除,對場內堆放的石粉及石砂料進行清理。 屬實 一、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 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
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
問題解決情況:經核查,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未存在明顯臭味(2019年7月16日信訪件D2HI201907150667已受理回復);該轉運站所配備的是密閉壓縮廂體,採取密閉壓縮運輸,防止臭氣外溢,並配有噴淋除臭系統和抽氣收集淨化後排放,轉運站產生的滲濾液和汙水均收集在玻璃鋼儲存罐,定期抽運至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經滲濾液處理設備處理達標後進行排放,不存在轉運站的廢棄有機物發酵產生的廢氣汙染空氣和地下水源問題。二、英州鎮田仔村附近黃記資源循環利用泥沙分離場揚塵問題。1.英州鎮政府已責令黃記洗砂場在4日內自行拆除復綠。
2.縣生態環境局對黃記洗砂場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進行查處。
3.我縣英州鎮政府、縣綜合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成聯合巡查防控組,加強日常巡查,敦促黃記洗砂場按期有序自行拆除完畢,逾期將組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英州鎮政府強制拆除復綠。
問題解決情況:黃記洗砂場已停止生產,2019年7月26日已完成對場內堆放的石粉及石砂料清理工作。現正在有序自行拆除產品傳送帶等生產設備,逾期未拆除完畢我縣將組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英州鎮政府強制拆除復綠。 無 152 X2HI201907280047 1、陵水縣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17街,長期受到飛灰、揚塵汙染。汙染源來自田仔村5家採石場和採砂廠,附近的山被開採成禿山。運輸車每天產生噪聲汙染群眾。曾經向陵水縣和英州鎮政府投訴,問題沒有解決。2、碧桂園清泉城小區一牆之隔有一陵水縣園林環衛管理局所屬的英州鎮垃圾轉運站,承擔了英州鎮十幾萬人口的垃圾轉運,高峰時達幾十萬人口,每天早上八點有車輛和工人陸續翻倒垃圾,散發惡臭,居民無法開窗;垃圾產生的汙水滲透到地下,汙染地下水源,蚊蟲滋生,影響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垃圾中轉站屬違章建築並違反相關法規,要求垃圾場搬遷。曾向英州鎮政府反映,問題沒有解決。要求垃圾中轉站搬遷,關停田仔村採石場。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噪音,生態 一、英州鎮田仔村附近採石場採砂廠揚塵和噪聲汙染問題。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7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9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 、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 )、7月24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30015、D2HI201907230016)、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23日,縣生態環境局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公司一是對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恢復治理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採礦區邊界晝間和夜間進行噪音監測。經監測,該礦區距清泉直線距離2.8公裡,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二是對我縣英州鎮清泉城小區與英州大道路口交界處晝間和夜間噪音進行監測。監測結果為晝間63.8分貝、夜間為54.2分貝,均低於《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限值(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按照2019年7月19日交辦的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信訪件制定的整改措施,2019年7月24日至8月1日,我縣組織開展定期巡查,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停止生產,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開挖沙石和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福眾洗砂場佔地面積9.1633畝,未辦理用地和環評等相關手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統一信用社會代碼:91469034MA5T1QPLXA,營業期限2017年10月13日至長期,法定代表人為熊光瓊,已經停止生產,生產廠棚和產品傳送帶等生產設備已自行拆除,場內堆放的砂土已全覆蓋密閉。黃記洗砂場佔地面積6.0722畝,未辦理用地和環評等相關手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統一信用社會代碼:92469034MA5T5A0L9G,註冊日期2018年7月11日,經營者為黃建南,已經停止生產,產品傳送帶等生產設備已自行拆除,對場內堆放的石粉及石砂料進行清理。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並復綠。二、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2019年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7月24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5、X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8)、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16日至7月29日,我縣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英州鎮等相關單位實地調查核查,並檢查轉運站日常運作工作狀況。 屬實 一、英州鎮田仔村附近採石場採砂廠揚塵和噪聲汙染問題。1.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自2019年7月18日起對經過的運輸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2019年7月19日至8月2日,運輸車輛均按規定裝載加蓋帆布,未發現車輛違規裝載飄灑遺落物品,因車流量過大,公路分局英州道班已經加強對該區域路面的清掃除塵。2.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超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界限非法開採,違法銷售碎石等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依法依規嚴厲查處。3.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英州鎮政府已經組織人員對堆砂場復綠。4.英州鎮政府已責令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在4日內自行拆除復綠。5.縣生態環境局對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進行查處。6.我縣英州鎮政府、縣綜合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成聯合巡查防控組,加強日常巡查,敦促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按期有序自行拆除完畢,逾期將組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英州鎮政府強制拆除復綠。
問題解決情況:1.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落實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2.我縣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道路路面進行灑水降塵。3.我縣交通局、縣公路局、縣交警大隊和縣生態環境局已組成巡查隊伍開展巡查防控工作。經核實,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停止生產,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開挖沙石和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未發現晚上九點以後有礦產品運輸車輛上路。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自行拆除工作正在有序進行。4.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英州鎮政府已經組織人員對堆砂場復綠。5.根據2019年7月23日監測結果,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恢復治理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英州鎮清泉城小區與英州大道路口交界處晝間噪聲監測值63.8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為54.2分貝,均低於《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限值(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二、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 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問題解決情況: 經核查,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未存在明顯臭味(2019年7月16日信訪件D2HI201907150667已受理回復);轉運站產生的滲濾液和汙水均收集在玻璃鋼儲存罐,定期抽運至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經滲濾液處理設備處理達標後進行排放,轉運站垃圾產生的汙水汙染地下水源問題不存在;土地劃撥和環保驗收正在按照程序辦理(2019年7月26日信訪件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已受理回復);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的選址已經過充分調研和科學論證,嚴格按照規劃建設(2019年7月20日信訪件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已受理回復)。 無 153 X2HI201907280048 1、陵水縣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17街,長期受到飛灰、揚塵汙染。汙染源來自田仔村5家採石場和採砂廠,附近的山被開採成禿山。運輸車每天產生噪聲汙染群眾。曾經向陵水縣和英州鎮政府投訴,問題沒有解決。2、碧桂園清泉城小區一牆之隔有一陵水縣園林環衛管理局所屬的英州鎮垃圾轉運站,承擔了英州鎮十幾萬人口的垃圾轉運,高峰時達幾十萬人口,每天早上八點有車輛和工人陸續翻倒垃圾,散發惡臭,居民無法開窗;垃圾產生的汙水滲透到地下,汙染地下水源,蚊蟲滋生,影響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垃圾中轉站屬違章建築並違反相關法規,要求垃圾場搬遷。曾向英州鎮政府反映,問題沒有解決。要求垃圾中轉站搬遷,關停田仔村採石場。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噪音,土壤,生態 一、英州鎮田仔村附近採石場採砂廠揚塵和噪聲汙染問題。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7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9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 、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 )、7月24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30015、D2HI201907230016)、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23日,縣生態環境局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公司一是對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恢復治理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採礦區邊界晝間和夜間進行噪音監測。經監測,該礦區距清泉直線距離2.8公裡,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二、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2019年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7月24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5、X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8)、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16日至7月29日,我縣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英州鎮等相關單位實地調查核查,並檢查轉運站日常運作工作狀況。 屬實 一、英州鎮田仔村附近採石場採砂廠揚塵和噪聲汙染問題。1.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自2019年7月18日起對經過的運輸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2019年7月19日至8月2日,運輸車輛均按規定裝載加蓋帆布,未發現車輛違規裝載飄灑遺落物品,因車流量過大,公路分局英州道班已經加強對該區域路面的清掃除塵。2.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超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界限非法開採,違法銷售碎石等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依法依規嚴厲查處。3.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英州鎮政府已經組織人員對堆砂場復綠。4.英州鎮政府已責令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在4日內自行拆除復綠。5.縣生態環境局對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進行查處。6.我縣英州鎮政府、縣綜合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成聯合巡查防控組,加強日常巡查,敦促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按期有序自行拆除完畢,逾期將組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英州鎮政府強制拆除復綠。
問題解決情況:1.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落實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2.我縣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道路路面進行灑水降塵。3.我縣交通局、縣公路局、縣交警大隊和縣生態環境局已組成巡查隊伍開展巡查防控工作。經核實,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停止生產,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開挖沙石和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未發現晚上九點以後有礦產品運輸車輛上路。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自行拆除工作正在有序進行。4.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英州鎮政府已經組織人員對堆砂場復綠。5.根據2019年7月23日監測結果,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恢復治理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英州鎮清泉城小區與英州大道路口交界處晝間噪聲監測值63.8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為54.2分貝,均低於《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限值(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二、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 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問題解決情況: 經核查,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未存在明顯臭味(2019年7月16日信訪件D2HI201907150667已受理回復);轉運站產生的滲濾液和汙水均收集在玻璃鋼儲存罐,定期抽運至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經滲濾液處理設備處理達標後進行排放,轉運站垃圾產生的汙水汙染地下水源問題不存在;土地劃撥和環保驗收正在按照程序辦理(2019年7月26日信訪件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已受理回復);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的選址已經過充分調研和科學論證,嚴格按照規劃建設(2019年7月20日信訪件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已受理回復)。 無 154 X2HI201907280050 1、陵水縣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17街,長期受到飛灰、揚塵汙染。汙染源來自田仔村5家採石場和採砂廠,附近的山被開採成禿山。運輸車每天產生噪聲汙染群眾。曾經向陵水縣和英州鎮政府投訴,問題沒有解決。2、碧桂園清泉城小區一牆之隔有一陵水縣園林環衛管理局所屬的英州鎮垃圾轉運站,承擔了英州鎮十幾萬人口的垃圾轉運,高峰時達幾十萬人口,每天早上八點有車輛和工人陸續翻倒垃圾,散發惡臭,居民無法開窗;垃圾產生的汙水滲透到地下,汙染地下水源,蚊蟲滋生,影響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垃圾中轉站屬違章建築並違反相關法規,要求垃圾場搬遷。曾向英州鎮政府反映,問題沒有解決。要求垃圾中轉站搬遷,關停田仔村採石場。 陵水黎族自治縣 土壤,大氣,噪音 一、英州鎮田仔村附近採石場採砂廠揚塵和噪聲汙染問題。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7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9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 、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 )、7月24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30015、D2HI201907230016)、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23日,縣生態環境局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公司一是對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恢復治理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採礦區邊界晝間和夜間進行噪音監測。經監測,該礦區距清泉直線距離2.8公裡,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二、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2019年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7月24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5、X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8)、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16日至7月29日,我縣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英州鎮等相關單位實地調查核查,並檢查轉運站日常運作工作狀況。 屬實 一、英州鎮田仔村附近採石場採砂廠揚塵和噪聲汙染問題。1.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自2019年7月18日起對經過的運輸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2019年7月19日至8月2日,運輸車輛均按規定裝載加蓋帆布,未發現車輛違規裝載飄灑遺落物品,因車流量過大,公路分局英州道班已經加強對該區域路面的清掃除塵。2.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超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界限非法開採,違法銷售碎石等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依法依規嚴厲查處。3.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英州鎮政府已經組織人員對堆砂場復綠。4.英州鎮政府已責令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在4日內自行拆除復綠。5.縣生態環境局對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進行查處。6.我縣英州鎮政府、縣綜合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成聯合巡查防控組,加強日常巡查,敦促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按期有序自行拆除完畢,逾期將組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英州鎮政府強制拆除復綠。
問題解決情況:1.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落實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2.我縣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道路路面進行灑水降塵。3.我縣交通局、縣公路局、縣交警大隊和縣生態環境局已組成巡查隊伍開展巡查防控工作。經核實,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停止生產,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開挖沙石和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未發現晚上九點以後有礦產品運輸車輛上路。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自行拆除工作正在有序進行。4.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英州鎮政府已經組織人員對堆砂場復綠。5.根據2019年7月23日監測結果,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恢復治理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英州鎮清泉城小區與英州大道路口交界處晝間噪聲監測值63.8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為54.2分貝,均低於《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限值(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二、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 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問題解決情況: 經核查,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未存在明顯臭味(2019年7月16日信訪件D2HI201907150667已受理回復);轉運站產生的滲濾液和汙水均收集在玻璃鋼儲存罐,定期抽運至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經滲濾液處理設備處理達標後進行排放,轉運站垃圾產生的汙水汙染地下水源問題不存在;土地劃撥和環保驗收正在按照程序辦理(2019年7月26日信訪件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已受理回復);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的選址已經過充分調研和科學論證,嚴格按照規劃建設(2019年7月20日信訪件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已受理回復)。 無 155 X2HI201907280051 1、陵水縣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17街,長期受到飛灰、揚塵汙染。汙染源來自田仔村5家採石場和採砂廠,附近的山被開採成禿山。運輸車每天產生噪聲汙染群眾。曾經向陵水縣和英州鎮政府投訴,問題沒有解決。2、碧桂園清泉城小區一牆之隔有一陵水縣園林環衛管理局所屬的英州鎮垃圾轉運站,承擔了英州鎮十幾萬人口的垃圾轉運,高峰時達幾十萬人口,每天早上八點有車輛和工人陸續翻倒垃圾,散發惡臭,居民無法開窗;垃圾產生的汙水滲透到地下,汙染地下水源,蚊蟲滋生,影響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垃圾中轉站屬違章建築並違反相關法規,要求垃圾場搬遷。曾向英州鎮政府反映,問題沒有解決。要求垃圾中轉站搬遷,關停田仔村採石場。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噪音 一、英州鎮田仔村附近採石場採砂廠揚塵和噪聲汙染問題。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7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9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 、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 )、7月24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30015、D2HI201907230016)、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23日,縣生態環境局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公司一是對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恢復治理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採礦區邊界晝間和夜間進行噪音監測。經監測,該礦區距清泉直線距離2.8公裡,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二、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2019年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7月24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5、X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8)、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16日至7月29日,我縣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英州鎮等相關單位實地調查核查,並檢查轉運站日常運作工作狀況。 屬實 一、英州鎮田仔村附近採石場採砂廠揚塵和噪聲汙染問題。1.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自2019年7月18日起對經過的運輸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2019年7月19日至8月2日,運輸車輛均按規定裝載加蓋帆布,未發現車輛違規裝載飄灑遺落物品,因車流量過大,公路分局英州道班已經加強對該區域路面的清掃除塵。2.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超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界限非法開採,違法銷售碎石等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依法依規嚴厲查處。3.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英州鎮政府已經組織人員對堆砂場復綠。4.英州鎮政府已責令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在4日內自行拆除復綠。5.縣生態環境局對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進行查處。6.我縣英州鎮政府、縣綜合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成聯合巡查防控組,加強日常巡查,敦促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按期有序自行拆除完畢,逾期將組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英州鎮政府強制拆除復綠。
問題解決情況:1.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落實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2.我縣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道路路面進行灑水降塵。3.我縣交通局、縣公路局、縣交警大隊和縣生態環境局已組成巡查隊伍開展巡查防控工作。經核實,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停止生產,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開挖沙石和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未發現晚上九點以後有礦產品運輸車輛上路。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自行拆除工作正在有序進行。4.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英州鎮政府已經組織人員對堆砂場復綠。5.根據2019年7月23日監測結果,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恢復治理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英州鎮清泉城小區與英州大道路口交界處晝間噪聲監測值63.8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為54.2分貝,均低於《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限值(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二、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 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問題解決情況: 經核查,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未存在明顯臭味(2019年7月16日信訪件D2HI201907150667已受理回復);轉運站產生的滲濾液和汙水均收集在玻璃鋼儲存罐,定期抽運至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經滲濾液處理設備處理達標後進行排放,轉運站垃圾產生的汙水汙染地下水源問題不存在;土地劃撥和環保驗收正在按照程序辦理(2019年7月26日信訪件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已受理回復);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的選址已經過充分調研和科學論證,嚴格按照規劃建設(2019年7月20日信訪件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已受理回復)。 無 156 X2HI201907280071 1、陵水縣英州鎮清水灣清泉城17街,長期受到飛灰、揚塵汙染。汙染源來自田仔村5家採石場和採砂廠,附近的山被開採成禿山。運輸車每天產生噪聲汙染群眾。曾經向陵水縣和英州鎮政府投訴,問題沒有解決。2、碧桂園清泉城小區一牆之隔有一陵水縣園林環衛管理局所屬的英州鎮垃圾轉運站,承擔了英州鎮十幾萬人口的垃圾轉運,高峰時達幾十萬人口,每天早上八點有車輛和工人陸續翻倒垃圾,散發惡臭,居民無法開窗;垃圾產生的汙水滲透到地下,汙染地下水源,蚊蟲滋生,影響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垃圾中轉站屬違章建築並違反相關法規,要求垃圾場搬遷。曾向英州鎮政府反映,問題沒有解決。要求垃圾中轉站搬遷,關停田仔村採石場。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噪音,土壤,生態 一、英州鎮田仔村附近採石場採砂廠揚塵和噪聲汙染問題。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7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9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 、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 )、7月24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30015、D2HI201907230016)、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23日,縣生態環境局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公司一是對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恢復治理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採礦區邊界晝間和夜間進行噪音監測。經監測,該礦區距清泉直線距離2.8公裡,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二、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2019年7月20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2019年7月21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00003、D2HI201907200011、D2HI201907200025、D2HI201907200032、D2HI201907200059)、7月24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5、X2HI201907230016、X2HI201907230018)、7月26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50104、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7月27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60036)、7月28日(受理編號:X2HI201907270022、X2HI201907270023、 X2HI201907270024、X2HI201907270025、X2HI201907270026、X2HI201907270027、X2HI201907270028、X2HI201907270029、X2HI201907270030)信訪件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16日至7月29日,我縣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英州鎮等相關單位實地調查核查,並檢查轉運站日常運作工作狀況。 屬實 一、英州鎮田仔村附近採石場採砂廠揚塵和噪聲汙染問題。1.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自2019年7月18日起對經過的運輸車輛進行檢查。經檢查,2019年7月19日至8月2日,運輸車輛均按規定裝載加蓋帆布,未發現車輛違規裝載飄灑遺落物品,因車流量過大,公路分局英州道班已經加強對該區域路面的清掃除塵。2.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超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界限非法開採,違法銷售碎石等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依法依規嚴厲查處。3.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英州鎮政府已經組織人員對堆砂場復綠。4.英州鎮政府已責令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在4日內自行拆除復綠。5.縣生態環境局對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進行查處。6.我縣英州鎮政府、縣綜合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成聯合巡查防控組,加強日常巡查,敦促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按期有序自行拆除完畢,逾期將組織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英州鎮政府強制拆除復綠。
問題解決情況:1.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落實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2.我縣已經安排灑水車每天對664縣道及英州大道道路路面進行灑水降塵。3.我縣交通局、縣公路局、縣交警大隊和縣生態環境局已組成巡查隊伍開展巡查防控工作。經核實,陵水華益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停止生產,對場內運輸道路灑水降塵,未發現有開挖沙石和卡車在場內運輸礦產品情況。縣交通和交警部門在664縣道英州高速路口設置檢查點未發現晚上九點以後有礦產品運輸車輛上路。黃記洗砂場和福眾洗砂場自行拆除工作正在有序進行。4.石慶輝已經自行清理其堆砂場內堆放的河砂,英州鎮政府已經組織人員對堆砂場復綠。5.根據2019年7月23日監測結果,陵水華益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恢復治理的英州鎮猴子嶺建築花崗巖礦礦區邊界東南西北面晝間噪音監測值分別為43.7分貝、44.8分貝、41.1分貝、41.9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分別為38.9分貝、38分貝、38.5分貝、38.7分貝,均低於《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噪聲排放2類標準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英州鎮清泉城小區與英州大道路口交界處晝間噪聲監測值63.8分貝、夜間噪聲監測值為54.2分貝,均低於《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限值(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二、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 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問題解決情況: 經核查,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未存在明顯臭味(2019年7月16日信訪件D2HI201907150667已受理回復);轉運站產生的滲濾液和汙水均收集在玻璃鋼儲存罐,定期抽運至縣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經滲濾液處理設備處理達標後進行排放,轉運站垃圾產生的汙水汙染地下水源問題不存在;土地劃撥和環保驗收正在按照程序辦理(2019年7月26日信訪件X2HI201907250106、X2HI201907250107已受理回復);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的選址已經過充分調研和科學論證,嚴格按照規劃建設(2019年7月20日信訪件D2HI201907190015、D2HI201907190042已受理回復)。 無 157 D2HI201907280008 陵水縣椰林鎮下園村成利配件店旁50米處,有一鋼筋加工廠,作業時噪聲達到100分貝以上,切割產生黑色粉末飛揚,沒有營業執照、環評文件。多次反映無果。 陵水黎族自治縣 噪音,大氣 2019年7月29日下午,我縣生態環境局會同縣科工信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椰林鎮政府等部門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核實,該鋼筋加工點現場未發現生產作業,現場發現堆放有切割鋼筋產生的呈黑墨狀金屬粉末,未辦理營業執照和環評手續,由於現場未生產作業,未產生噪聲,無法對該加工點噪聲和揚塵問題進行監測。
2019年7月30日至8月2日我縣生態環境局會同縣科工信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椰林鎮政府等部門相關人員到現場巡查,未發現該加工點有生產作業情況。 屬實 (一)該加工點於2018年4月開始營業,未辦理營業執照,系無證營業,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9年7月29日現場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加工點停止相關經營活動,限制30日內辦理營業執照。
(二)我縣生態環境局對該加工點未按規定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進行立案調查。
(三)我縣生態環境局已責令該加工點停業整頓。一是對加工場所內切割鋼筋產生的金屬粉末進行清理;二是要求其立即組織補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並嚴格按照環評文件要求進行整改,消除噪聲、揚塵影響。
(四)我縣生態環境局將聯合縣科工信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椰林鎮政府等部門加強對該加工點日常巡查監管,採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對該加工點生產作業情況加強監管,完善環評等相關手續後方可營業。如發現有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將堅決依法處置。
問題解決情況:(一)該加工點已於7月31日註冊辦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60000MA5TBEHM9M,名稱為陵水椰林老羅鋼材店,法人代表姓名為羅均祿。
(二)目前,該加工點已停業整頓,正在補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 無 158 D2HI201907280010 陵水椰林鎮桃萬村的135畝農田被挖,挖後的坑用垃圾進行填埋,垃圾產生臭味,垃圾一直沒有處理,影響村民生活。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土壤 2019年7月28日下午,我縣組織椰林鎮政府、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農業農村局、縣公安局等部門到實地調查,該片區位於《陵水黎族自治縣陵水河北部地區城市設計》範圍內,面積80畝,建有1個8.18畝的陵水農貿市場改造臨時安置點,現場有1個5.09畝的建築垃圾堆放點。省政府批准我縣的「多規合一」成果和2018年土地利用現狀均為建設用地。信訪人反映的135畝農田被挖、垃圾填埋與事實不符。該投訴件與編號D2HI201907270034投訴件反映為同樣問題和同類內容。 屬實 (一)針對信訪人反映的135畝農田被挖問題,我縣椰林鎮政府進行實地測量,比對我縣「多規合一」成果和2018年土地利用現狀,查清該區域土地規劃用途和土地利用現狀。
(二)我縣椰林鎮人民政府制定該區域存量建築垃圾清理工作方案,立行立改進行清理清運。同時設立禁止傾倒垃圾警示牌,加強日常巡邏防控,避免反彈。
    (三)我縣椰林鎮政府利用圍擋、綠化網等措施進行隔離處理,防止清理清運建築垃圾產生揚塵,影響周邊環境。
問題解決情況
    截止2019年8月2日,椰林鎮政府已設立圍擋和綠化網進行隔離,開展該區域範圍內建築垃圾的清理清運工作。 無 159 D2HI201907280005 白沙縣七坊鎮第五作業區四十一隊,周邊有一條大型灌溉水利溝,距離地下水井約100米,2-3年間飲用水呈現黃色存在渾濁,疑似水利溝汙染了地下飲用水。2017年環保督察時反映過該問題,但至今未得到解決,希望保障飲用水安全。 白沙黎族自治縣 水        2017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映:被舉報對象地點位於七坊鎮龍江農場41隊,該飲水工程由龍江農場建設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涉及33戶107人的飲水問題,其水源類型並非全為地下水,而是由珠碧江水庫南乾渠飲水至濾池再引到大口井中使用,目前水量較為充足。處理措施及結果以及遺留問題詳見附件。 此件與2019年7月23日中央環保督察交辦的第九批編號D2HI201907220025信訪件投訴內容一致,為重複件。2019年7月29日上午,我縣收到交辦件後,縣政府縣長胡翔立即做出批示,由副縣長王志錚作為包案領導,縣水務事務中心作為牽頭責任單位,聯合縣生態環境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衛健委、七坊鎮政府等部門迅速開展實地核查並及時匯報。縣水務事務中心當天組織縣環境生態局、衛健委、七坊鎮政府、龍江居委會、電視臺聯合到七坊鎮第五作業區41隊針對信訪反映問題開展核查。經查,近2至3年間該隊飲水安全設施管理員已經換了3人,對購買碧淨牌CT-100型壓力式除過濾裝置及消毒設備的運行使用方法不熟悉,與此同時龍江居委會反映:七坊鎮第五作業區41隊從以前到現在已經挖了四到五口井了,要麼是井裡沒有水,要麼是井水礦物質元素超標,比如氟超標等,均不能用。水務部門技術人員當天對41隊飲水安全設施管理員進行了培訓,並教會了管理員如何操作及注意事項。通過清理排放設備裡的沉澱物,發現排放沉澱物可見排放口淤泥很多,約排放了15分鐘後,排放出的沉澱物才逐漸減少,並對當地群眾進行了解答。七坊鎮政府在原有飲水安全設施基礎上新建一個過濾池,目前正在施工中。縣水務部門啟動應急用水方案,水車送水給當地群眾解決飲水問題,當地群眾對政府部門的做法表示感謝與滿意。
      2019年7月31日下午2點,王志錚副縣長帶領由水務事務中心、環境生態局、綜合執法局、七坊鎮政府、龍江居委會等組成的調查組再次到七坊鎮第五作業區41隊開展深入調查。調查組面對面與當地群眾進行交流溝通,經組織排查發現水體渾濁的主要原因:一是近來降雨充沛;二是上遊正在實施河道疏浚工程。 屬實 (一)縣水務部門技術人員對41隊飲水安全設施管理員進行了培訓,並在現場教會了管理員處理設備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項。
(二)責成河道疏浚單位科學施工,採取有效措施減少疏浚作業對水體的影響。
(三)七坊鎮政府在原有飲水安全設施基礎上新建一個過濾池,目前正在施工中。
(四)水務部門啟動應急用水方案,水車送水給當地群眾解決飲水問題。
(五)水務部門委託有資質的水質檢測公司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出來在進行下一步工作安排。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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