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價值澄清模式★★★★★(2017年統考已考選擇題)
價值澄清模式是美國學者路易斯拉思斯和悉來西蒙兩人提出的。1966年他們在合著的《價值與教學》一書中創立了價值澄清法。所謂價值澄清模式是指使受教育者通過價值評價和選擇的學習,獲得最合適和清晰的個人價值觀的一種道德教育模式。該理論的基本假設前提是:兒童處於幾種價值觀衝突的複雜社會中,這個社會沒有一套公認的道德準則和價值觀。這就決定了教師不可能直接把價值觀教給學生,而只能通過學習、分析、討論、評價、反思等方法來幫助學生形成適合自己的價值觀體系。
根據《價值與教學》中關於價值澄清過程的有關理論,可以將價值澄清模式概括為三個階段七個步驟。第一階段是選擇。包括三個步驟:(1)自由選擇。選擇是自由的,無外力和權威的控制和脅迫。(2)從各種可能的選擇中進行選擇。(3)對每一種可能選擇的後果進行審慎思考後作出選擇。第二階段是讚賞。具體包括兩個步驟:(1)對選擇感到滿意。(2)願意向別人確認自己的選擇。第三階段是行動。它包括:(1)根據選擇行動。(2)以某種生活方式不斷重複。這三個階段七個步驟共同構成了評價過程,其實質是由選擇、讚賞和行動三個分過程組成的。通過這一過程,人們的價值問題得到了評價和澄清,結果就是價值觀。價值澄清模式的理論功能可以產生八個方面的德育效果,具體有:降低不良行為的強度和頻率;減少反叛和騷亂行為;提高自我意識、自信心;具有較成熟的價值觀;學生學習風氣口漸濃厚;人際關係改善;緩解個人壓力;師生關係改善。
四、社會學習模式★★★★★
社會學習模式是由班杜拉提出的,它強調社會環境、榜樣、強化方式等外部條件因素。如在道德教育過程中,班社拉用觀察學習替代強化法、科爾伯格的「兩難故事法」等。此外,還包括具體實施德育的方法、程序。任何德育模式都有其一套獨特的操作程序,以詳細說明該模式的邏輯步驟和各步驟應該完成的任務。班杜拉的觀察學習程序由注意、保持、動作複製以及動機和強化等四個階段或步驟構成。評價,包拈評價方法、標準等。由於不同的德育模式所依據的主題、選擇的目標、確定的條件、方法和程序是不同的,因而評價的標準和方法也就不一樣。一般每種模式都必須規定評價的方法和標準,主題、目標、條件、方法、程序、評價這六個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響,構成一個完整的德育模式。
五、集體教育模式★★★★★
集體教育是指在道德教育過程中,培養人們正確處理人與人、個人與集體、自由與紀律、民主與集中、權利與義務、命令與服從等關係的過程,也是把集體主義思想和道德準則轉化為人們的個人行為習慣和個性特徵的過程。因此,集體教育模式的核心內容是道德的形成主要在集體環境中進行,集體的榮譽靠大家創造,公共秩序靠大家維護。家庭、學校、社會要共同承擔起對未成年人進行集體主義教育的責任,培養他們的集體意識和為集體服務的能力,教育他們要服從集體決定,遵守紀律,努力完成集體交給的任務,為集體增光,教育他們團結、謙讓、互助、合作,學習做集體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