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常州小夥販賣鷹隼被捕 一審獲刑十年

2021-01-15 騰訊網

常報全媒體訊 常州人程巖(化名),收購、運輸、出售鷹類動物15隻,一審被判十年有期徒刑。蒼鷹、鳳頭鷹、雕鴞、雀鷹,這些站在食物鏈最高層的鷹隼,在這些「玩家」的手上如同尋常的快遞貨物,被成群結隊地塞進戳滿氣孔的箱子,隨著運輸車輛千裡顛簸,快遞給各省玩家,直至被馴養成寵物,過程異常殘酷。

「鷹隼只能在野外生存,是當不了寵物的,買賣鷹隼就是一個殺戮的過程。」5月5日,該案承辦人溧陽市人民檢察院天目湖檢察室劉莎主任如是說。

轉手15隻鷹,一審獲刑十年

2015年5月,溧陽市公安局網絡安全大隊通過日常網絡安全巡查發現,2014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彭思聰(化名)通過QQ多次聯繫賣家和買家,收購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雀鷹、蒼鷹等鷹類到常州,再出售到全國範圍。

隨後,溧陽公安局清安派出所民警根據工作線索,於2015年6月11日在常州市天寧區一小區的超市內將犯罪嫌疑人彭思聰抓獲。

6月12日在常州市新北區一大型小區內,將犯罪嫌疑人程巖(化名)抓獲。隨後的幾天,南京市秦淮區、鐵嶺市西豐縣紅、山東省聊城市、杭州市蕭山區,多名嫌疑人先後落網。

經審查,涉案的蓋天明(化名)出售、運輸鷹類動物19隻;程巖收購、運輸、出售鷹類動物15隻;彭思聰收購、出售鷹類動物12隻;被告人柳元(化名)出售鷹類動物9隻;雲非凡(化名)售鷹類動物9隻;吳某收購、運輸鷹類動物16隻。

一個以出售、運輸、販賣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利益鏈,被溧陽有關部門一舉查獲。涉案6人均被重判,其中5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刑事處罰。

程巖,常州人,生於1994年,大專文化。去年開始,從網上,加入到一個玩家群。這個群裡的年輕人,不玩車不玩狗,喜歡把鷹當寵物。程巖發現,進入這個圈子後,不需要抓鷹,也不需要買鷹,只要聯繫好上家和下家,就能從中牟利。比如,每當有人想要鷹,程巖只要通過網絡,請遠在瀋陽的商家發貨,通過大巴車託運的方式由瀋陽發至江蘇,然後去約定的地點提貨,再將鷹轉發給買家。

一來二去,程巖不知不覺成為群裡有名的「二道販子」。只要有人想要買鷹,都會私信程巖尋找貨源。

直到案發,程巖都沒有意識到,這種類似中介的行為,會帶來這麼嚴重的後果。「我們都知道捕鷹犯法,卻不知道買賣鷹類動物的處罰竟然這麼重!要坐十幾年牢啊!」說著,這個90後,留下了悔恨的淚水。

負責辦理此案的劉莎告訴記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販賣鷹類動物達到八隻,便屬於「情節特別嚴重」,量刑可以達到十年以上。

網上有論壇牽線,線下有「買賣鏈條」

「高檔玩意兒如金雕,一隻價值幾十萬,北方人玩不起,也不敢玩。蒼鷹小多了,一隻2斤多,最多3斤重,跟個小雞子樣。」調查中,知情者這樣告訴辦案人員。

此外,有些蒼鷹都是從江蘇買的,「買一隻1000多元,確定是野外逮的售價還會更高。」知情者說,「這也是圖個娛樂,玩這個也就是一個興趣愛好,目的不是為了吃肉,也不是為了轉賣獲利。」

鷹友會網上交流玩鷹心得

調查中,溧陽檢察院的檢察官發現,玩鷹的有一個利益鏈條,鷹友會相互在論壇裡交流。

從網友的聊天內容看,他們的關心的話題,從甄別鷹的品種、估價、馴養方式,到如何運輸,規避檢查和處罰。「全方位」解讀玩家關心的所有話題。不難發現,其實玩家都知道自己的行為犯法,卻因為抱定「我們不殺鷹,不吃肉,不會被重罰」的態度,固執地買賣,這也讓捕鷹人,有了發財的市場;而養鷹的成本高,不少人養鷹以後,需要增加來源,便也做起了販賣生意,從而進一步滋生了犯罪。

調查發現,鷹友在論壇上不會談及買賣,但私下聯繫時,往往會達成交易。

記者登錄上一個鷹友論壇,發現不少聊天會有屏蔽。但從一些公開的信息中,還是能尋到一些端倪:「本人很想馴養一隻蒼鷹,請問誰有?」下面就會有網友跟帖:「××寵物批發市場」,或者說「請私聊」……

追求氣派,玩家大多數是年輕男性

在寵物圈中,養鷹很是氣派。「『左牽黃,右擎蒼』,如果再『攜美人,駕寶馬』,那就美得沒救了……」調查中,一位鷹友告訴記者,那種氣勢、那種激情,令人奮發昂揚。

蒼鷹卓越的生存能力和拼搏精神,一直為人們所喜歡,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悄悄馴養蒼鷹。

檢察官根據調查分析,這個人群,目前以八零後、九零後為主,都是男性。

此外,賣家都是「靠山吃山」的產地農民。只要有人「要貨」,賣家就會到山上的鳥窩裡掏兩隻,裝進盒子,用長途汽車運出去。而買家則大多數集中在江浙閔等富庶地區。

據了解,小雛鷹,一般在(80~100)元人民幣。而成年的鷹,售價在1000元以上

就算不是買來吃,也是對動物的傷害

調查過程中,很多玩家都認為,自己買鷹不是拿來吃,也不是虐待的。所以自認為,不屬於「傷害」野生動物。但這個觀點是非常錯誤的。

一位有馴養執照的資深馴養師介紹,鷹雖然兇猛,其實異常嬌貴,馴養的環境十分苛刻。

「不敢讓它在訓練中隨便去捉吃鴿子、斑鳩或鼠肉,怕這些肉不乾淨、有汙染。」馴養師說,「蒼鷹嬌貴得很,只能從剛長毛的時候開始馴養,會飛了再養是馴不了的。它也十分挑剔肉質,飲食不慎,還容易死掉。」

而群裡的大多數玩家,其實都是沒有馴養經驗的。在這個過程中,養死的鷹不計其數,有些在馴養過程中得以逃脫,但因為所處環境離本身的生長環境太遠,而死在了飛回山林的途中。

檢察官提醒:只買一隻也算犯罪

非法養鷹當心被法律「啄了眼」

眾所周知,蒼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私自捕獵和馴養是違法的。但「玩家」對於自己的「馴養」行為大多不以為意。

無證收養野生動物,會面臨處罰

記者採訪有關部門得知,有法律允許的野生動物的馴養與繁殖,在引種來源、養殖場所、防逃逸設施、飼養人員資質、疫源疫病防治等諸多方面有著嚴格的要求,但目前玩家的馴鷹基本上屬於居家飼養,根本不符合辦證條件。

「未經允許,市民是不可以擅自捕捉、馴養蒼鷹的。」野生動物保護專家說,私自馴鷹不僅觸犯法律,而且會對老鷹繁殖的後代產生不良影響,最重要的是,這種猛禽具有很強的攻擊性,對馴養人的安全也會造成威脅。

「市民若遇到受傷或迷途的猛禽,不要擅自收養,違法收養可能會面臨處罰,最好是儘快聯繫森林公安或專業救助機構。」劉莎提醒。

買賣瀕危鷹隼,一隻也是犯罪

熟悉的鷹隼的人都知道,鷹隼是不能當寵物的,一方面鷹隼很兇,要吃麻雀等活體動物,養在家裡非常危險,沒有馴服到位容易攻擊人;另一方面,即使是有經驗的玩家,買10隻鷹隼也只能養得活1隻,不少玩家一隻沒養活就再買一隻,這會產生大量的死亡。

「買賣這些瀕危鷹隼是『一隻夠罪』的。本案中,不少玩家購買鷹隼是為了當寵物,但其情節都夠得上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要判刑的,這也反映出群眾對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制意識淡薄。」劉莎說,希望其他人能引以為戒,不要誤打誤撞地就觸犯刑法。

涉案的17隻鷹,將被放歸山林

據了解,2015年12月,《野生動物保護法》也迎來自1989年26年以來的第一次修訂,向社會公眾廣泛徵求意見,未來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定罪量刑將更加嚴格。

近日,溧陽市人民檢察院將協同溧陽市人民法院和溧陽市公安局在郊外山林,放飛此次涉案的受傷的鷹群,讓它們回歸自然的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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