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漣水持續推進船舶港口水域汙染防治二號行動
10月17日,漣水海事執法人員在日常巡航工作中發現一船涉嫌在轄區鹽河水域非法排汙。漣水海事部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並對該船舶非法排放垃圾行為作出行政處罰,這是漣水海部門持續推進船舶港口水域汙染防治二號行動的鮮活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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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港口為突破 推進船舶水汙染防治
中國江蘇網11月1日常州訊(倪萍 趙家瑋) 10月30日至31日,根據全省加強船舶水汙染防治工作的統一部署,常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水上執法大隊對轄區內京杭運河沿線七家港口碼頭企業的船舶水汙染防治工作進行檢查,並將下階段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分別告知上述單位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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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吉安市內河水域船舶汙染應急處置...
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一、概述 (一)規劃目的 為更好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汙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要求,落實江西省《水汙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交通運輸部《船舶與港口汙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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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河船舶水汙染如何規範?交通運輸部出臺《管理辦法》
央廣網北京8月21日消息(記者張佳琪)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汙染防治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並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以規範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汙染物船上儲存、處理、排放和送交接收設施的行為,防治船舶汙染內河水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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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集中開展京杭運河江蘇段 船舶和港口水汙染防治二號行動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近日,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打好交通運輸汙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印發通知,決定自2020年7月20日至10月31日開展京杭運河江蘇段船舶和港口水汙染防治二號行動(以下簡稱二號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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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專項防治船舶港口汙染
本網訊 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船舶與港口汙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15—2020年)》(簡稱《方案》),提出以減少汙染物排放和強化汙染物處置為核心,以完善法規、標準、規範為基礎,以推進排放控制區試點示範為抓手,依法推進船舶與港口汙染防治工作,努力實現我國水運綠色、循環、低碳、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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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檢查報告建議強化船舶水汙染防治
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記者高敬、王子銘)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水汙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2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報告指出,船舶水汙染物偷排超排現象較為普遍,港口碼頭接收轉運處置能力不足,船舶水汙染防治工作有待提升,建議強化船舶水汙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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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走廊」漾碧波 江蘇2020年底將實現船舶汙水「零排放」
蘇州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為深入貫徹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要求,全面推進內河港口碼頭安全、綠色、集約、有序發展,蘇州交通運輸部門從2017年7月正式開展為期2年的內河港口碼頭綜合整治提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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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行動丨雲浮海事局重拳整治水上無線電違章行為 不斷優化水域...
雲浮海事局按照上級有關文件以及《雲浮海事局水上無線電秩序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轄區實際情況,持續開展水上無線電秩序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隨著水上無線電秩序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深入開展,雲浮局無線電審批業務量迎來了小高峰,截至目前,辦理有關無線電證書380餘份,其中,船舶電臺執照243本,AIS標識碼證書74本,證書註銷67宗,查處各類無線電違章行為30餘宗,無線電專項整治工作初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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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蘇州市水汙染防治工作方案(附重點項目)
全面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不達接管要求的一律限期治理,所有園區及企業均建成自動監測預警系統。太湖流域繼續深入開展電鍍行業汙染治理。加強工業汙泥集中處理設施建設,確保工業汙泥得到安全處置。對工業集聚區汙水處理廠、重點行業廢水處理設施產生汙泥危險廢物屬性不明的,開展危險特性鑑別工作。 (六)加強船舶港口汙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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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陽市自然資源局紮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趙衛國記者黃豔)為落實鹹陽市紀委監委工作組和駐局紀檢組對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幹預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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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河船舶啟用「防撞雷達」
本報訊 (記者 王志彥)上海市地方海事局昨天透露,國內首創的AIS內河船載橋梁報警助航系統將在本市正式啟用,2012年底前有望推廣至本市所有內河船舶。據介紹,上海內河水域有1000多座大小橋梁,且許多橋梁建造年代較早,橋身較低,極易發生船舶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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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啟用內河船舶監管系統 電子設備抓拍船舶超載、汙染等顯性違規
記者12月7日從南京市交通綜合執法局了解到,從本月初開始,全市已啟用內河船舶汙染防治及應急管理系統,藉助物聯感知、卡口監控等科技手段實現對內河船舶24小時監控,及時發現各種顯性違規行為。 【電子設備抓拍船舶超載、汙染等顯性違規】江蘇臺記者田甜說:「這裡是南京交通綜合執法局內河監管指揮中心。據了解,目前南京主城區內河水域中已經安裝了26個監控探頭、電子抓拍設備以及尾氣檢測設備,這些設備會實時收集船舶航行的相關數據,並且及時地傳輸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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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內河船涉海運輸說「不」
在前期多輪策劃、近期縝密研判基礎上,執法人員提前行動,12名執法人員分成岸基組、無人機組、登輪組和處罰組開展專項整治。無人機組負責空中巡邏,對於發現的裝載黃沙、石子的大型內河船,及時記錄船名,傳至岸基組指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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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內河小型船舶檢驗技術規則9月起實施 雄安水域小型船全用清潔...
近日,交通運輸部批准了《內河小型船舶檢驗技術規則》(2019年修改通報)。規則將於9月1日起實施,進一步加強內河小型船舶清潔能源的推廣使用。根據該規則,航行於河北雄安新區水域的小型船舶將全面使用清潔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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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水汙染防治條例
第三條 水汙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汙染、城鎮生活汙染、農業農村汙染、船舶港口汙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促進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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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第三條 水汙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飲用水水源,嚴格控制工業汙染、城鎮生活汙染,防治農業面源汙染,積極推進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預防、控制和減少水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水環境質量負責,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治水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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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海洋環境汙染 推動綠色港口建設
河北海事局危防處副處長張軼清介紹,該辦法是對《河北省防治船舶汙染水域管理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年第1號)的修訂。此次修訂,進一步明確了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剔除內河、聚焦海洋,並從水域汙染防治擴展到大氣汙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