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廳(簡稱水利廳)為四川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准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省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和水源地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工作。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省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全省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水域水質通報和全省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庫、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河道採砂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入河排汙口設置管理工作。
(七)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有關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已成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九)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市(州)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開展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成果管理,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河湖保護、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制定全省河湖治理保護規劃,落實「一河一策、綜合施策、多方共治」。承擔省河長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三)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文武路69號
郵編:610017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聯繫方式:028-86935267(非汛期)
028-86934999(汛期)
領導簡介
胡 雲 廳黨組書記、廳長
張強言 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李啟兵 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
李勇藺 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王 華 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劉 輝 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譚小平 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梁 軍 廳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趙 斌 廳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機構設置
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處)(負責人:馬煒)。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政務信息、績效考核、綜治維穩、督查督辦、新聞發布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有關建議和提案;負責重大會議和重要接待工作;負責廳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協調處理突發性群體事件;研究、分析全省水利信訪工作情況,指導、檢查全省水利系統信訪工作。
(二)規劃計劃處(負責人:李紅衛)。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指導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審核重大水利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承擔水利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水利科技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利科技項目研究,新技術引進、推廣和管理工作;承辦有關智慧財產權事宜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負責人:林建勇)。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擬訂水利工作政策;指導全省水政監察及普法工作;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擔廳行政審批、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和行政調解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四)財務處(負責人:阮貴安)。編制部門預決算;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廳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承擔省級水利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
(五)人事處(負責人:牟春)。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水利行業教育培訓、職稱評定、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指導水利行業隊伍建設和廳屬院校工作;負責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承辦水利行業涉外工作。
(六)水資源處(負責人:蔣奎)。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擬訂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工作。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跨區域跨流域調水工程的調度管理等工作。
(七)水利工程建設處(負責人:徐波)。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大江大河幹堤、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的除險加固。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八)河湖管理保護處(負責人:劉剛)。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河湖保護、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制定全省河湖治理保護規劃,協調和落實「一河一策、綜合施策、多方共治」;指導全省水域及其岸線、河口、灘涂的管理保護和治理開發;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的採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承擔省河長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排汙口設置工作;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九)水土保持處(負責人:高鑌)。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權限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監督檢查及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核查。
(十)農村水利處(負責人:莊耘天)。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協調牧區水利工作。負責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和強制。
(十一)審計與安全監督處(負責人:王大全)。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的內部審計監督。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
(十二)水旱災害防禦處(負責人:凌先得)。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防預警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負責水旱災害防禦方面違規行為的處罰和強制。
(十三)水文處(四川省節約用水辦公室)(負責人:鍾新)。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汙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全省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含水位、流量、水質等要素)監測工作,負責全省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預報。負責水文監測、水文設施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和強制。
(十四)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負責人:殷竹君)。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關黨委辦(負責人:李昆明)
三、掛牌機構
(一)信訪處(負責人:馬煒)。負責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協調處理突發性群體事件;研究、分析全省水利信訪工作情況,指導、檢查全省水利系統信訪工作。
(二)行政審批處(負責人:林建勇)。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擔廳行政審批、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和行政調解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四川省節約用水辦公室(負責人:鍾新)。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汙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