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476年,龐大的羅馬帝國終於在種種不可解脫的矛盾中崩潰,西方歷史進人了漫漫千年的中世紀時期。 「中世紀」一詞出現於文藝復興時代。15、16世紀一些崇拜古希臘、羅馬文化的義大利人文主義者認為他們正處在古典文化「復興」的時期,因而將古羅馬消亡 到古代文化的復興這中間長達千年的歷史時期稱為「中間的世紀」(Middle Ages)。17世紀末德國歷史學家克利斯多弗·凱列爾在《通史》一書中,第一次將人類歷史劃分為三個時期:古代、中世紀和近代。音樂史研究一般傾向於把 公元5世紀西羅馬滅亡到14、15世紀之交看成西方音樂的中世紀時期。
中世紀的基督教世界取代古羅馬社會有其歷史的必然性。德國詩人海涅曾生動地這樣描述:「唯物主義(即物質享樂主義,引者注。)在羅馬帝國發展到驚人地步, 大有摧毀人類精神的一切輝煌成果之勢,基督天主教的世界觀作為克制這種唯物主義的一劑靈藥,是必不可少的……在羅馬人的世界裡肉身已變得如此肆無忌憚,看 來需要基督教的紀律,來使它就範。吃了一頓特利馬爾其翁的盛宴之後,是需要一次基督教似的飢餓療法的。」面對古代文明的觸目驚心的敗落,中世紀思想觀念發 生了極大轉變,人世的變幻無常導致對塵世幸福的渴望急劇衰退,這一時代的人們普遍滋生出超脫凡俗獲得個人永生的願望。基督教順應了這一世界觀的轉變,它很 快走進並佔據了人們的精神世界。
同古代一樣,音樂在中世紀繼續享有高尚的地位,它被列入所謂「七藝」的高級學術,即語言藝術的「三藝」:語法、修辭、邏輯;數學藝術的「四藝」:算術、幾 何、天文、音樂。然而在中世紀備受尊重的音樂並不是一般而言的充滿感性愉悅的音樂。在中世紀觀念中,音丞丕是供人欣賞聆聽的對象,不是用來享受或娛樂,它 被賦予教化人,使人棄惡向善的道德理性功能。從歷史文獻來看,迄至13世紀的中世紀音樂留下來的大多是基督教教會音樂,教會音樂以極端封閉方式,一方面對 古代的音樂遺產嚴格篩選,一方面對世俗音樂的歌曲、器樂嚴加限制。然而這樣一種比較徹底的隔離狀態客觀上卻為教會音樂提供了相對穩定的發展環境,在幽深封 閉的修道院和教堂中,西方音樂的種種要素得到了精心的維護和寶貴的培育,這些,為西方音樂的獨立發展提供了重要基礎。與古羅馬消亡前的享樂主義形成鮮明對照,基督教走向了禁欲主義的另一極端,這帶來了中世紀社會的基本矛盾。在整個中世紀,社會發展的深層一直在不斷地增長 著一種力量,這種力量要求衝破禁錮勢力的束縛,獲得感性和精神的自由,它在中世紀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無所不在地湧動。中世紀的音樂歷史發展真實反映了這一 歷史趨勢:無論是在基督教內部——在教堂、修道院,還是在世俗城鎮、宮廷或鄉村,音樂中發生著的種種悄然變化都隱蔽地表現出要求感性的多樣性和生動性,要 求體現個人主觀的創造願望。 中世紀音樂發展大致可以分成三個階段來敘述:

第一階段,約5—10世紀。由於古代世界結束前的連續徵戰,中世紀開初的幾個世紀經濟文化處於極度停滯和落後 狀態,教會音樂雖然取得統治地位,但直到8、9世紀教會的力量是分散的,各個地區形成了具有各自特徵的教會禮儀,音樂以即興和口頭傳誦為主,這是一個相對 靜止和發展緩慢的時期。但是從大約8世紀下半葉開始,西方社會歷史發展出現了一些重要變化:公元751年法蘭克國王的兒子丕平在教皇支持下繼位,建立加洛 林王朝(751-987),加洛林王朝提倡學術,鼓勵教育,帶來文化復甦的跡象(史稱「加洛林文藝復興」)。丕平死後,他的兒子查理即位,建成版圖包括今 法、德、荷、比、奧,以及部分義大利和西班牙的強大法蘭克帝國,阿爾卑斯山以北的歐洲廣大地區第一次聯成了一個統一區域。文化的復甦和政治上的統一為基督 教教會禮儀的統一創造了條件,9世紀左右,格裡高利聖詠確立了作為統一的羅馬教會禮拜音樂的權威地位。格裡高利聖詠的產生為音樂帶來了一系列具有積極意義 的後果:在理論方面,它促成了教會調式理論、記譜方式的早期探索;在教會音樂實踐方面,格裡高利聖詠作為彌撒、日課禮儀的精神和形式基礎,以它為中心,發 展出繼敘詠、附加段,以及更具有深遠影響的復調音樂,這些為中世紀音樂盛期的到來做好準備。

第二階段,約11—13世紀,這是中世紀音樂的盛期。在這一時期西方社會歷史越來越表現出在地理、政治、文化 方面要求獨立發展的傾向,1054年東西方基督教會分離加速了這一趨勢。11世紀以來,西方社會生產力有了明顯提高,城市興起,貿易發達。與經濟發展並行 的是文化發展,12、13世紀巴黎大學、牛津大學等一批最早的歐洲大學相繼建立,學術空氣活躍,各種體裁的文學詩歌蓬勃發展,具有新的精神象徵的哥德式大 教堂在西歐各地拔地而起。在音樂方面,隨著東西方分裂以及西方世俗王權的強大,教會音樂逐漸從羅馬擴展到阿爾卑斯山以北。12、13世紀基督教禮拜音樂達 到全盛,彌撒禮拜儀式被精心修飾和充分擴展,復調音樂得到很大發展。復調發展促成了作曲意識的萌發,13世紀經文歌的產生逐漸把中世紀復調音樂推向高峰。 作曲的發展推動著音樂理論的完善:11世紀教會調式理論發展成熟,理論家規多總結出四線譜;13世紀弗朗科在《有量音樂藝術》中提出有量記譜的原則。 11-13世紀隨著世俗國家形成,方言的興起,世俗音樂也得到很大發展,世俗音樂家的音樂活動空前活躍,不同地區國家的吟唱歌手為中世紀音樂帶來新的氣 息。 第三階段,14-15世紀初,在音樂史上稱為「新藝術」時期,主要發生在法國和義大利。這一時期處在中世紀音 樂末期,無論在精神信仰和社會時局都處於動蕩和不安寧。在音樂方面,這是一個革新的時代,一個新舊音樂觀念衝突和替換的時代。在這一時期音樂的重心轉向教 堂之外,中世紀以來世俗音樂的影響在這一時期達到高峰。也就是在這一時期,出現了馬紹、蘭迪尼等西方音樂歷史上早期的一批重要作曲家,他們把教會音樂的復 調技巧與單聲的世俗音樂語彙相結合,在追求音樂體裁樣式的多樣性,追求更深入的藝術情感表現性,以及追求旋律、節奏、對位技術、音樂組織邏輯的技巧性方面 取得了新的突破。
西方歷史上的「中世紀」在過去很長時間被視為無所作為的「黑暗時代」,然而今天的歷史學家傾向於以一種更為客觀的態度來面對這一段歷史。就音樂而言,應該 看到,中世紀僧侶對古代文化的傳承和發展具有不可低估的歷史貢獻,西方音樂後來的獨特發展包含著中世紀音樂家在理論和實踐方面的重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