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敘拉古之惑
內容提要:「中世紀」是現代史學的一個重要概念。它萌芽於文藝復興時期,在17世紀後期正式確立,是古代、中世紀、現代歷史三分法的重要環節。在現代語境中,「中世紀」的含義不斷變化,由最初的歐洲的局部歷史現象變成歐洲的一般歷史時代,進而等同於封建社會,最後成為人類社會的必經階段。但是,「中世紀」等概念在歷史學的實踐中也存在很大弊端。20世紀中期以來,西方史學界對這些概念進行了廣泛的質疑、批判乃至解構,並嘗試新的歷史分期法。中國史學界也逐漸校正了機械化的蘇聯模式,在理論和實踐上有很大改變。但這些變化也帶來一些問題,對中國的世界中世紀史學科形成了衝擊和挑戰。
世界中世紀史又稱世界中古史,是世界史學科下的一個分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世界中世紀史教學和研究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對史學工作者而言,世界中世紀史作為一個獨立的分支學科是毋庸置疑的,似乎無須證明,其存在的合理性也不成問題。不過,仔細分析卻未必盡然。20世紀中期以來,國內外史學界在該領域的研究發生了很大變化,尤其在「中世紀」的概念及與其關係密切的歷史三分法等問題上有了與以往不同的認識。這些變化正不斷衝擊著學術界對世界史的傳統認識。對中國史學界而言,這種衝擊在世界中世紀史領域尤為明顯,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動搖了其存在的基礎乃至合理性。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史學界一直在探索建立中國特色的世界史體系。目前,新一輪的學科調整在進行中,在這種形勢下,對與中世紀有關的一些問題進行思考不無裨益。中世紀的概念是如何形成的?在近現代的歷程中它發生了哪些變化?當代西方史學界和中國史學界的理論與實踐如何?這些變化對中國中世紀史教學和研究的影響如何?有關這些問題尚未引起中國史學界的關注。本文在借鑑中西史學界有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歷史分期問題,主要從宏觀的角度嘗試對這些問題進行梳理。不當之處,懇祈方家指正!
一、「中世紀」的建構
新中國的世界中世紀史是在借鑑西方的基礎上仿照蘇聯的模式形成的;而蘇聯的概念又是在西方的基礎上根據馬克思主義理論發展而來的。因此,要充分了解中世紀史學科的現狀及問題,就有必要從「中世紀」概念的學術史談起。
中世紀又稱中古,拉丁文一般作medium aevum,本意為中間階段,後來一般專指歐洲從西羅馬帝國滅亡前後到15世紀末前後的這段歷史。文藝復興前,歐洲並沒有統一的歷史分期法,當時流行的一些分期理論大都是根據聖經的一些論斷演繹出來的,如六個時代論、帝國更替理論及各種三時代論等。現代意義上的「中世紀」概念萌發於文藝復興時代,一般認為義大利早期著名人文主義者彼得拉克(1304-1374)是主要的奠基者。他把羅馬皈依基督教之前的歷史稱為古代,將皈依後直到他那個時代稱為近代,並把這段歷史概括為野蠻與黑暗。他還認為,雖然自己所處的時代仍然延續了衰退,但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會有一個更好的時期。這種對歷史的新看法被後來的知識分子繼承和發展,成為現代認識的基礎。到16世紀,將歷史分為古代、中世紀、現代的做法逐漸多起來,如布魯尼(1369-1444)在其《佛羅倫斯人民史》中就採用了三分法;比翁多(1388-1463)則首次在《羅馬帝國衰敗以來的歷史時代》中用中世紀這個詞來表示410-1442年的歷史,正式使用了這個術語。
17世紀後半期,現代意義上的中世紀概念正式確立。真正把這段歷史概念化的是德國人克里斯多福·凱勒(1638-1707)。他將歐洲歷史分為古代、中世紀、現代三個階段,並以此為編纂歷史教科書的指導思想。從1675年到1690年,他先後編寫了古代、中世紀、現代三部歷史,還撰有《分為古代、中古、新時代的通史》一書,這可算作史學史意義上「中世紀」一詞的正式概念化。凱勒的歷史分期法在西方學術界廣為流傳,並成為公認的標準。隨著西方殖民霸權在世界範圍的確立,這種歷史分期觀念也逐漸流傳開來。19世紀末以來,隨著中國學習西方和日本,知識界逐漸熟悉了這種對西方歷史的分期法,並加以使用。
在現代歐洲史學範疇內,「中世紀」是一個專有名詞,指的是歐洲的歷史,尤其是從西羅馬帝國滅亡到文藝復興期間的原羅馬帝國地區的歷史,在區域上則側重於古典文化曾經比較發達的地區。不過,隨著史學研究的深入和三分法的流傳,中世紀一詞的內涵發生了顯著變化。首先,中世紀所涵蓋的地域由西歐、南歐擴大為整個歐洲,中世紀史也變成歐洲歷史的一個階段,成為一個獨特的有機整體。其次,中世紀逐漸與封建社會畫上了等號。從18世紀起,西方學術界對東西方社會形態發展遵循共同規律的認識不斷深入。在很多學者看來,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的歐洲社會就是封建社會,從時間段上看,其歷程大致與中世紀一致。因此,中世紀在歐洲又常被作為封建社會的代名詞。這種做法隨著唯物史觀的發展逐漸擴大起來。
將中世紀與封建社會等同並普遍化,這種做法在蘇聯的歷史理論和實踐中達到了頂峰,併集中體現在蘇聯科學院組織編寫的多卷本《世界通史》(第3—4卷為中世紀史)中,其主要特徵就是社會的五種生產方式演進理論。《世界通史》認為,「歷史過程是社會經濟結構有規律的更替……所謂中世紀就是封建生產方式在亞洲和歐洲大多數國家和非洲許多國家佔有統治地位的那個階段。中世紀是全世界規模的生產方式和封建社會關係產生、發展和衰落的時期」;「從年代上來說,中世紀就是古代史和近代史之間,亦即由奴隸制社會的崩潰起到開始向資本主義過渡為止的一段時間」。這個階段的上限在3—7世紀,下限則在17世紀中葉的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土地的封建主所有制是中世紀封建社會的基礎。……土地的封建主所有制與獨立的小農經濟相結合,這是封建經濟的特徵。……農民對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和由這種依附所產生的超經濟的強制手段,就是封建制度的典型特徵。」「封建生產方式所固有的對抗性矛盾使封建社會變成尖銳的階級衝突和不斷鬥爭。」
新中國成立以前,中國學術界更多地採用非馬克思主義理論,把中世紀局限在歐洲範圍內,開設的中古史課程也多冠以歐洲或西洋的限定詞。20世紀50年代後期,史學領域全面引進蘇聯模式,這個時期編寫的幾種教材就反映了這種特點,如都冠以「世界中世紀史」或「世界中古史」的名稱,同時將中世紀與封建社會等同。在具體的思路上,則強調歷史發展的普遍規律,突出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間的矛盾對歷史發展的推動作用等。為了與五種生產方式演進序列相一致,還將歷史分為古代、中古、近代、現代四大塊,作為歷史教學和研究的基本單位,就連中國史領域也是如此。這樣,中古的歷史自然也就成了封建社會的發展史。
中國史學界這種認識的主要代表就是1962年出版的《世界通史》教材。該教材的中世紀部分的「導言」指出:「世界中古史(或中世紀史)講述封建生產方式在世界範圍內佔統治地位時期的歷史,上自5世紀後期羅馬奴隸制帝國崩潰起,下迄17世紀中葉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前夜止。」1972年的修訂版改為:「世界中古史是封建生產方式在世界範圍內形成、發展和衰亡的歷史,是封建社會中以農奴或農民階級為主的各被統治階級同統治階級不斷鬥爭、推動社會發展的歷史。」進一步突出了階級鬥爭。作為新中國的第一套世界通史教材,其奠基性作用是巨大的。它成為20世紀90年代之前中國世界史的編纂範例,其影響至今猶存。
二、西方史學界對「中世紀」的質疑與解構
將中世紀普遍化並作為三大歷史時期之一的做法雖然在現代成為主流,但也存在不同的意見。隨著相關研究和對歷史體系探索的深入,其合理性也漸受質疑。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封建的中世紀是否成立。史學界雖然將中世紀與封建社會等同,但這是有很大爭議的問題。學術界對於封建制度的概念一直有不同看法,存在政治、軍事、社會乃至經濟形態等多元觀點,將中世紀與封建社會等同的觀點也同樣受到質疑。相關的研究表明,封建製作為西歐歷史上的一種現象,如果確實存在過的話,它的出現與確立也至少是在10世紀以後的事。中世紀與封建社會在時間段上有幾個世紀的差距,顯然不能混為一談。實際上,對於封建制是否普遍存在的問題,至今沒有統一的意見。20世紀中期以來,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拜佔庭、阿拉伯、俄羅斯、中國、日本、印度、非洲等國家和地區曾經存在封建社會的證據並不充分,至少並非西歐傳統意義上的封建制。即便從歐洲內部來看,封建制度的普遍性也很成問題。與封建制度有關的一系列概念最早是由法國學術界提出的,其主要對象是加洛林帝國腹地的一些地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便在這個問題上的集大成者馬克·布洛赫也沒有忽視其區域性特徵,而僅僅認為這是一種理想類型。雖然封建主義被擴大為一個歐洲普遍存在的現象,成為一種解釋歷史的標準模式,但也遭到了一些史家的反對。如英國學者梅特蘭曾經公開批判用所謂法國封建制度來衡量英國歷史的做法;薩瑟恩在其代表作《中世紀的形成》一書中,始終未用「封建」一詞。20世紀中後期以來,隨著學術界對封建制度研究的深入,歐洲內部在這方面的差異性也逐漸出現,以至於連法國內部也很難有一個普遍的模式,更遑論整個歐洲乃至全世界了。差異性和多樣性問題的提出使得原先的觀點逐漸受到懷疑和衝擊。
對封建主義概念的最大衝擊來自美國史學家伊莉莎白·布朗和英國史學家蘇珊·雷諾茲。布朗認為,封建主義是「一個人為杜撰出來的標準」,沒有任何可信度。不僅如此,用這個在歐洲歷史內部都不成立的概念去衡量解釋其他地區的歷史,更是非常荒謬的。她進而認為「封建主義是一個17世紀的建構,那時以及後來的律師、學者、教師和論辯家用它來指代一般或多或少與中世紀密切相關的現象,但它始終並且不可避免的是一個被使用該術語的人選擇的現象,並反映了該特殊評論者的偏見、價值和傾向。……封建主義這個僭主必須永遠被廢黜,其對中世紀研究者的影響最終結束」(11)。如果說布朗從宏觀的角度解構了封建主義的大廈,雷諾茲則進一步從微觀的角度動搖了封建主義的基石——封土和封臣。她認為,這兩個概念的出現「儘管比封建主義早得多,也仍是後中世紀的建構」(12),12世紀之前,並不存在現代意義上的所謂封土與封臣內涵。這些概念含義的獲得源於義大利倫巴德的法學家,也就是在羅馬法復興時期,他們首創了後來意義上的封土和封臣。
第二,中世紀的普遍性是否成立。在封建的中世紀被解構的同時,中世紀的概念及其合理性也面臨著衝擊。在傳統的觀念中,中世紀是一個統一的有機整體,是基督教一統歐洲的黑暗時代。它也成為野蠻、愚昧、迷信的代名詞,與其前後的兩個輝煌時代形成鮮明對比。這種觀念在啟蒙運動時期廣為流傳,成為大眾的常識。但是從18世紀後半期起,這種價值評判先後遭到浪漫主義者和中世紀專業研究者的批判。(13)隨著史學界對歐洲不同地區歷史研究的深入,這種簡單化的劃分也帶來了許多問題,難以適應史學的發展。首先,中世紀在歐洲內部的時間起止點定位上存在困難。從起點來說,傳統上就有君士坦丁皈依基督教、410年、476年、500年等多種說法;終點則有文藝復興、1453年、1492年、1500年、1517年、1640年等代表性的觀點。(14)20世紀以來,史學研究的新變化使得對中世紀時間段的劃分更加多樣化。如比利時史學家皮雷納提出中世紀的開端在8世紀中期;(15)西德尼·潘特則定在284年;(16)美籍愛爾蘭裔史家彼得·布朗則將傳統的中世紀初期劃為晚期古代,並將中世紀的開端推到9世紀。(17)一些學者則根據歷史發展的長時段理論,將中世紀的下限延長到18世紀末的法國大革命或工業革命,如法國年鑑派史學家勒高夫就提出中世紀一直延伸到工業革命的觀點。(18)如果考慮到國家和地區的差異,學者們的分歧則更加顯著。一則不同地區進入中世紀的時間並不相同(如果承認有一個統一的中世紀的話);一則不同國家對自己的中世紀史的斷限不同,即便同一個國家也存在著不同的觀點。其次,中世紀還要解決巨大的時間和地域差異問題。中世紀早期與晚期之間無論在政治、社會、經濟、文化觀念和信仰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異;各個地區之間在族群、語言、文化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分別,無法統一在一個標準之中。就連羅馬帝國故地內部也是東西不同、南北迥異。正是基於這些考慮,從20世紀中期開始,西方史學界就逐漸對一體性的中世紀概念提出質疑。英國著名史學家巴勒克拉夫認為,中世紀只是一個概念,是一個方便的思想範疇,並非現實。「從來就沒有一個『中世紀』」,「476年至1453年的千年史也並非一個真正的整體」,(19)也不可能當做一個故事來講。美國著名中世紀史專家霍萊斯特提出,作為一體概念的中世紀歐洲或者基督教的中世紀的說法都不成立。「社會、經濟、制度和思想史、藝術史、法律史、文學、哲學、心理學、考古學和人類學的證據表明古代—中世紀—現代的範式需要巨大的修正。」(20)英國中世紀史家魯伊特甚至認為,中世紀與封建主義一樣是另一個非合理的「建構」,既不符合歐洲的現實,更不適用於歐洲之外的國家和地區。(21)
第三,對三分法體系的批判及新體系的嘗試。如果說與中世紀有關的一些概念已經沒有合理性,傳統的歷史三分法理論自然也面臨危機。在很大程度上,中世紀概念是與歷史三分法休戚相關的,它是線性進步史觀鏈條上的關鍵一環。對中世紀與封建主義概念的批判與否定必然涉及歐洲史和世界史體系的建構問題。19世紀以來,這種帶有明顯的歐洲乃至西歐中心論色彩的世界史體系也遭到了諸多批判。在很多學者看來,除了價值定位的不準確之外,三分法的模式甚至連歐洲自身的歷史都不能有效涵蓋,更不用說將它擴大到世界範圍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隨著西方殖民勢力在世界範圍內的解體,帶有濃厚歐洲中心論色彩的三分法遭到廣泛的抨擊。許多學者嘗試著從新的角度重新勾勒歐洲或者世界歷史的體系,修正甚至徹底否定中世紀及與其相聯繫的三分法。
從歐洲歷史的角度來看,學者們或者重新界定中世紀的內涵,或者用新的體系徹底擯棄這個概念。如巴勒克拉夫提出歐洲民族的前歷史階段(羅馬帝國衰亡800-900年)、歐洲社會的形成階段(900-1300年)、歐洲「中世紀」(1300-1789年)、現代歐洲(1789年至今)的體系;(22)傑拉德提出1000年-1800年為舊歐洲,1800年以後為現代歐洲;(23)霍萊斯特則提出古典古代(至2世紀末)、晚期古代(至11世紀末)、傳統歐洲(前工業化時代的歐洲,11世紀—18世紀晚期)、現代歐洲文明(18世紀末至20世紀中);(24)雷茲則提出將古代截止到1000年,1000年-1800年為中世紀,1800年後為現代。(25)
更多的學者將目光投射到歐洲之外,反對用三分法劃分世界歷史,拋棄了中世紀的概念,並提出新的嘗試。如亞斯貝斯提出了軸心理論,並據此對世界史進行新的劃分;(26)霍奇遜提出了兩分法,以1800年為分界線,以前為農業時代,以後是技術時代;沃勒斯坦則提出了世界體系理論,以歐洲農業資本主義的形成為出發點,建構世界史;麥克尼爾則從文明的角度撰寫歷史,把文明作為歷史變化的動力;(27)格林則提出四階段的理論:公元前3000年-前1000年到800年、公元前1000年到800年-公元400年到600年、公元400年到600年-1492年、1492年至今;(28)本特利則從跨文化互動的角度將世界歷史劃分為6個階段:早期複雜社會(公元前3500年-前2500年)、古代文明(公元前2000年-前500年)、古典文明階段(公元前500年-公元500年)、後古典時代(500年-1000年)、跨區域遊牧帝國(1000年-1500年)、現代階段(1500年至今)。(29)
從上面的論述可以看出,在現當代的學術視野中,中世紀的內涵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甚至被消解。它與封建社會的等同關係已被切斷,其所涵蓋的地域和覆蓋的時間段在總體上也大大縮減。有些學者乾脆取消了中世紀(包括封建主義)之類的概念,並嘗試著代之以新的體系。即便那些主張保留這些概念的學者,也大多出於習慣和操作的方便不再固守傳統的解釋了。(30)
三、中國世界史學界的變化
在西方史學界對「中世紀」概念等問題進行批判的同時,中國世界史學界在實踐上也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這種趨勢隨著20世紀末中國改革開放和史學界探索中國特色的世界史體系等活動而不斷得到加強。
以蘇聯理論為標本建立起來的世界史體系在中國的歷史學實踐中雖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也存在著許多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對歷史發展的認識機械化,片面強調普遍性和規律,對於複雜性和多樣性認識不足。
第二個問題是歐洲中心論色彩非常濃厚。社會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是以歐洲的歷史為標準來劃分的。例如,雖然他們承認中國比西歐更早進入封建社會,但在實際的操作中,仍然把公元5世紀末(476年)作為封建社會的開端,而將1640年的英國革命作為下限,中世紀也被視為黑暗的時代。在中國史學界對中國和世界各地歷史的研究不斷深入的形勢下,這種典型的歐洲中心論已經成為中國世界史學發展的一個障礙。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史學界以探索新的世界史體系為中心,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有了較大的變化。從中世紀的角度來說,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中世紀的獨立性逐漸喪失。這非常明顯地體現在教材的編纂上,一方面,新出的教材大多不再嚴格區分古代和中古,而是用古代統稱之,中古史不再單獨出現;另一方面,認識上的重心也由生產關係轉向生產力,不再強調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分別,而是強調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在定性上也多強調其技術水平低下的農本特點,冠名前資本主義、農業時代或前工業時代等。吳於廑先生指出,古代世界的不同地區存在著明顯的差別,「前資本主義的兩個階級社會,即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都很難以某一地區歷史實例作為典型,也很難以某一實例所達到的發展階段作為世界歷史上劃分兩個社會形態的標準。……採取統一的、超越地區差別的劃分界限,把早於此限的納入奴隸制,晚於此限的納入封建制,看來無助於問題的解決」(31)。從根本上來看,在前資本主義時期,無論奴隸制社會還是封建制社會,其基礎都是農業。「既然兩者在經濟上都是以農為本,那麼,雖然世界上各民族、各地區奴隸制社會形態和封建制社會形態還不能一一清楚地劃分,也無妨就其具有共性的歷史發展問題作貫通前資本主義時期的考察。」(32)
其次,封建社會的時間段呈現出多樣化的趨勢。20世紀90年代以前,中國史學界統一採用蘇聯官方的以476年到1640年作為封建社會的斷限。在這之後,除了繼續使用的舊教材外,新編教材基本不再沿用這個模式。在這個方面最早做出嘗試的是吳於廑先生。他認為,在世界的發展中,物質生產是決定力量。人類社會發展表現為縱(社會生產方式)橫(從分散到整體)兩個層面。在世界歷史形成的過程中,1500年前後是轉折點。正是在這個時期,世界各個地區由分散而成為一個整體,形成真正意義上的世界歷史。基於這個考慮,他主編的6卷本《世界史》教材古代卷下就從公元五六世紀的民族大遷徙開始,一直寫到新航路的開闢。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等內容都劃歸近代史。有些教材則連新航路的開闢也放到了近代。
再次,封建社會的範圍大大縮減。中國的史學家們要麼淡化或忽略封建社會的概念,要麼在承認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只講歐洲的封建制度,從而大大縮減了它在教材中的分量或篇幅。以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世界文明史》為例,從該書的目錄中可以看出,冠以中古字樣的內容只有兩章(第八、九章),只佔到農業文明編十章的1/5。封建制在伊斯蘭文明中只是象徵性地出現。西歐基督教文明中雖然闢有「封建制度」一節,並從一般的角度分析封建制,但在定位上把西歐的封建制定位為一種低級的不發達的制度,而將中國作為常態。在對封建制度的理解上也基本是布洛赫式的,強調的是軍事、法權和政治關係而非經濟基礎和人身依附。(33)
最後,批判歐洲中心論,探索新的世界史體系。其實,中國對歐洲中心論的批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就已經有所體現。雷海宗先生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就借鑑文明形態理論,創造出了獨具特色的歷史體系用來解釋中外歷史。(34)周谷城先生則用文化分區演進及交流的思路編纂《世界通史》,以反擊歐洲中心論。(35)在他們的著作中,並不存在一個通用的中世紀概念。新中國成立後,史學界長期陷入蘇聯版的歐洲中心論中。(36)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中國史學界利用從分散到整體、技術進步、文明史、全球史等理論,嘗試著構建中國自己的世界史體系,全面批判歐洲中心論。在這方面,《世界文明史》是主要代表之一。該書以文明為研究單位,把文明視為世界通史,用文明形態取代傳統的社會形態;以生產力發展變化作為劃分標準,以18世紀為界,將世界文明分為農業文明和工業文明兩大類型,依次對不同地區的文明進行敘述,並注重不同文明之間的交流。(37)
四、中國世界中世紀史的困境
從上面的論述可以看出,在過去的幾十年裡,無論西方史學界還是中國史學界都對傳統的「中世紀」概念表示了不滿,並在理論和實踐上作了批判性的建設,將研究推進到一個新高度。對西方史學界來說,對中世紀和封建主義等概念的批判或解構主要是在歐洲歷史的範疇內展開的,其對於三分法的批判也主要著眼於歐洲的歷史,基本是推倒重建。正因為如此,西方直接以中世紀或封建概念為對象的理論探討較多,大多通過對概念的解構來實現瓦解歷史三分法的目的。中國史學界不少學者則相反,研究大多是從體系構建的角度展開的,多以批判歐洲中心論的三分法或修正五種社會形態理論為切入點;並且對中世紀概念的調整是服從於整個體系建設的,大多在操作層面上進行,直接以中世紀概念為對象的理論思考極少(38)。這些調整雖然方便操作,但在客觀上也造成理論與實踐之間的矛盾,給中國的世界中世紀史學科帶來衝擊和挑戰。
在筆者看來,這些衝擊和挑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中世紀作為一個獨立學科分支的合法性在喪失。從上面的論述可以看出,在過去幾十年裡,無論在西方還是在中國,傳統的中世紀的合法地盤都在不斷萎縮,其存在的理由正在喪失。西方不但在理論上而且在實踐上都有了質的突破,在很大程度上瓦解了其存在的合理性。中國史學界雖然沒有在理論上對「中世紀」做出相應的探討,但在實踐上與西方是殊途同歸的。中世紀不再獨立,而是成為古代的一部分,其區域普遍性也隨著五種生產方式模式的淡化逐漸被固定在有限的範圍內,甚至完全被拋棄。這種趨勢尤其體現在過去十多年新出版的一些世界通史教材中。這種來自中世紀從業者內部主動放棄陣地的做法表明,中國世界中世紀史學界正在直面合理性喪失的現實。
第二,中世紀研究領域實踐上的混亂。這一點也可從過去二十多年來出版的教材中看出來。由於缺乏系統的理論探討,包括專業的中世紀史從業者在內的大多數史學工作者並不區分中古與封建。有些教材不用封建而用中古,有些教材用封建而棄中古,有些則二者並用;有些教材在理論上要改變,但在實際上鮮有變化,很難名實相符;即便是反對歐洲中心論的理論,在實際操作中也仍然使用中古的概念,並不徹底。此其一。對中國史學界而言,單一模式的破除為多樣化編纂的發展提供了契機,但也帶來了新問題。比如,在原來的單一模式下,世界各地區從古代到現代都要涉及,這至少在形式上能夠確保連續性,便於教學與學習。而在多元化的模式下,這種處理方式基本被拋棄,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歷史根據各自發展的特點在不同時段出現,不一定整齊劃一。但對在總體上仍然堅持五種生產方式模式而在局部上進行調整的教材來說,問題仍然存在。從理論上說,中古史納入的應該是封建社會的歷史,而現行的一些中古史教材則將那些沒有經過奴隸社會或封建社會的地區也包括在內。對於那些傳統上認為有封建社會而又在上古史中沒有涉及的地區,在具體處理時則從史前講起,如東亞和東歐一些地區的歷史。這種理論與實踐之間的矛盾對教與學帶來的不便也是顯而易見的。此其二。
第三,局部與整體理論之間的脫節。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世界史學界在反對歐洲中心論方面做了較多的工作,但還沒有真正形成自己的世界史體系。在筆者看來,其中的一個原因就在於論者往往以面蓋點作整體的思考,而缺少對各部分的歷史、尤其是中世紀史的理論探討。要真正形成中國自己的世界史理論體系,就既要整體性的宏觀通論,也需要局部的理論思考,只有將二者充分結合起來,才能更好地實現目標。就中世紀而言,無論承認與否,都是需要史學界認真對待的。從一般意義上的中世紀涵蓋的時段上看,這個階段的一些現象對未來世界歷史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隨著公元4世紀前後漸趨高漲的歐亞大陸的民族遷徙,民族和國家開始出現,並奠定了現代世界的基礎。這不僅在歐洲地區,而且在亞洲一些地區、非洲和美洲也是如此。雖然各地的步伐不同,但總體趨勢是一致的。宗教上,隨著基督教在歐洲的發展,伊斯蘭教的興起及擴展,加上早先興起的佛教,世界的宗教格局也基本確定了。到15世紀末,世界各地的均衡狀態基本上被西方打破。如何在新的理論體系中重新評估這些事實,並形成系統的理論,在這一點上中國史學界顯然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合法性喪失,實踐上的混亂,局部理論的匱乏,應該說,這就是中國世界中世紀學科當下面臨的一些問題。深入研究唯物史觀,創造性地發展馬克思主義歷史理論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不過,客觀地說,這些問題似乎還沒有引起中國世界中世紀史學界的注意,大家似乎認為這還不能算作一個問題,對實踐變化與相關理論滯後造成的矛盾認識尤其不足。雖然如此,至少對中國中世紀史的從業者來說,無論承認與否,中西方史學界相關理論和實踐的變化已經使我們不能無動於衷了。在這種形勢下,如何通過發展唯物史觀,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新理論,以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這關係到中國世界史學科的整體發展,是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的。
注釋:
20世紀以來,西方學術界從詞源學角度對「中世紀」一詞的考證較多,但在該詞的最初起源及內涵等問題上,至今仍存在分歧。一般認為,現代意義上的「中世紀」概念出現在15世紀,最初有多種說法,如media tempestas、media aetas、medium tempus等,後來逐漸固定,多用medium aevum(1604年出現)表示。現代西方語言中的「中世紀」一詞多源於此,有些用複數,有些用單數表示。參見:G.S.戈登:《Medium Aevum與中世紀》(G.S.Gordon,Medium Aevum and the Middle Ages),倫敦1925年版;納坦·埃德爾曼:《Medium Aevum,Moyen Age,Middle Ages的早期使用》(Nathan Edlman,「The Early Uses of Medium Aevum,Moyen Age,Middle Ages」),《浪漫主義評論》(Romantic Review)第29卷,1938年第1期;傑弗裡·巴勒克拉夫:《Medium Aevum:關於中世紀史與術語「中世紀」的一些思考》(Geoffrey Barraclough,「Medium Aevium,Some Reflections on Medieval History and on the Term「the Middle Ages」),《變動世界中的歷史》(History in A Changing World),牛津大學出版社1956年版,第54—63頁;弗萊德·C.羅賓遜:《中世紀的,中世紀》(Fred C.Robinson,「Medieval,the Middle Ages」),《鏡子:中世紀研究雜誌》(Speculum,A Journal of the Medieval Studies)第59卷,1984年第4期;讓-米歇爾·迪費:《中世紀及其等同語:「中世紀」術語的起源》(Jean-Michel Dufays,"Medium tempus" et ses equivalents :aux origines d'une terminologie de l'age intermediaire),《政治思想》(Il Pensiero politico)第21卷,1988年第2期。關於「中世紀」的漢譯及用法,參見:孫培良:《從「中世紀」一詞談起》,《西南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80年第4期。
喬治·L.波爾:《關於中世紀》(George L.Burr,"Anent the Middle Ages"),《美國歷史評論》(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第18卷,1913年第4期;劉林海:《早期基督教的歷史分期理論及其特點》,《史學史研究》2011年第2期。
T.E.蒙森:《彼得拉克的「黑暗時代」之概念》(Theodore E.Mommsen,"Petrarch's Conception of the 'Dark Ages'"),《鏡子:中世紀研究雜誌》第17卷,1942年第2期。
H.斯潘根貝格:《世界歷史的分期》(H.Spangenberg,"Die Perioden der Weltgeschichte"),《歷史雜誌》(Historische Zeitschrift)第127卷,1923年第1期。
蘇聯科學院主編:《世界通史》第3卷上冊,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61年版,序言,第1頁。
蘇聯科學院主編:《世界通史》第3卷上冊,序言,第6—7、12頁。
周一良、吳於廑主編:《世界通史》中古部分,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頁。
周一良、吳於廑主編:《世界通史》中古部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頁。
F.L.岡紹夫:《封建主義》(F.L.Ganshof,Feudalism),倫敦1964年版,xv-xvii;侯樹棟:《三大封建主義概念》,《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6期。
R.W.薩瑟恩:《中世紀的形成》(R.W.Southern,The Making of the Middle Ages),耶魯大學出版社1963年版。
(11)伊莉莎白·A.R.布朗:《封建主義:一個非法的建構》(Elizabeth A.R.Brown,「Feudalism:The Construct of a Tyrant」),《美國歷史評論》第79卷,1974年第4期。
(12)蘇珊·雷諾茲:《封土與封臣:中世紀證據的重釋》(Susan Reynolds,Fiefs and Vassals:The Medieval Evidence Reinterpreted),牛津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2頁。
(13)艾琳·鮑爾:《為中世紀辯護》(Eileen Power,"A Plea for the Middle Ages"),《經濟學家》(Economica)1922年第5期。
(14)P.G.J.M.雷茲:《何時是中世紀?》(P.G.J.M.Raedts,"When were the Middle Ages?"),《尼德蘭教會史檔案》(Nederlands archief voor kerkgeschiedenis)第76卷,1996年第1期。
(15)亨利·皮雷納:《穆罕默德與查理曼》(Henri Pirenne,Muhammed and Charlemagne),倫敦1939年版,第234頁。
(16)西德尼·潘特:《中世紀史:284-1500》(Sidney Painter,A History of Middle Ages:284-1500),倫敦1979年版。值得注意的是,修訂版又對上下限進行了調整,變成《中世紀西歐:300-1475年》。
(17)彼得·L.R.布朗:《古代晚期的世界:從馬可·奧勒留到穆罕默德》(Peter L.R.Brown,The World of Late Antiquity),倫敦1971年版。
(18)雅克·勒高夫:《中世紀的想像》(Jacques Le Goff,The Medieval Imagination),芝加哥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18—23頁。
(19)傑弗裡·巴勒克拉夫:《Medium Aevum:關於中世紀史與術語「中世紀」的一些思考》,第56—57頁。
(20)C.沃倫·霍萊斯特:《歐洲歷史的階段與不存在的中世紀》(C.Warren Hollister,"The Phases of European History and the Nonexistence of he Middle Ages"),《太平洋歷史評論》(The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第61卷,1992年第1期,第20—21頁。
(21)提摩太·魯伊特:《中世紀:另一個非法的建構?》(Timothy Reuter,「Medieval:Another Tyrannous Construct?」),《中世紀史雜誌》(The Medieval History Journal)1998年第1期。
(22)傑弗裡·巴勒克拉夫:《Medium Aevum:關於中世紀史與術語「中世紀」的一些思考》,第61—62頁。
(23)狄特裡希·傑拉德:《歐洲歷史中的分期》(Dietrich Gerhard,"Periodization in European History"),《美國歷史評論》第61卷,1956年第4期,第900—913頁。
(24)C.沃倫·霍萊斯特:《歐洲歷史的階段與不存在的中世紀》,第21頁。
(25)P.G.J.M.雷茲:《何時是中世紀?》。
(26)卡爾·雅斯貝斯:《歷史的起源與目標》(Karl Jaspers,The Origin and Goal of History),耶魯大學出版社1953年版,第1—27頁。
(27)威廉·A.格林:《歐洲及世界歷史中的分期》(William A.Green,"Periodization in European and World History"),《世界歷史雜誌》(Journal of World History)第3卷1992年春第1期。
(28)威廉·A.格林:《世界歷史之分期》(Willian A.Green,"Periodizing World History"),《歷史與理論》(History and Theory)第34卷(專題號第34),1995年第2期。
(29)傑瑞·H.本特利:《跨文化互動與世界歷史的分期》(Jerry H.Bentley,"Cross-Cultural Interaction and Periodization in World History"),《美國歷史評論》第101卷,1996年第3期。
(30)亞歷山大·穆瑞:《該廢除「中世紀」嗎?》(Alxander Murray,"Should the Middle Ages Be Abolised?"),《中世紀研究文叢》(Essays in Medieval Studies)第21輯(2004年)。
(31)吳於廑:《總序》,吳於廑、齊世榮主編:《世界史·古代史編》上(劉家和、王敦書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6頁。
(32)吳於廑:《總序》,第17頁。
(33)馬克垚主編:《世界文明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34)雷海宗著,王敦書編:《伯倫史學集》,中華書局2002年版。
(35)周谷城:《世界通史》,商務印書館1949年版。
(36)馬克垚:《困境與反思:「歐洲中心論」的破除與世界史的創立》,《歷史研究》2006年第3期。
(37)馬克垚主編:《世界文明史》上,第6—8頁。
(38)馬克垚先生是中國少數系統探索封建社會理論問題的當代學者,他的《封建經濟政治概論》是這方面研究的最新代表作。該書以中國和西方為例,對封建經濟和政治的特點進行了總結,尤其注重同中求異,並將西方封建社會的下限定在18世紀。馬克垚:《封建經濟政治概論》,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序言,第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