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只能帶一本書到另一個世界去的話,我會毫不猶豫選擇《魔戒》。這當然完全是個人偏好。但這一種偏好總還是有些客觀依據的。我覺得世界上所有宗教所創造的神話系統都有種種缺陷,唯獨J.R.R. Tolkien所創造的系統近乎完美,讓人覺得上帝本來就該是那麼周到。不愧是一流語言學家才有的精細。而且想像之豐富,思想之深邃和迴環往復,即便才學和哲思宏富如C.S. Lewis也曾自嘆弗如。二十世紀文學中思想最深邃的奇幻作品居然出自一個足跡不出書齋的牛津的教授,光這一點就讓我們念書人引以為豪。可惜錢鍾書就沒有這樣的才力。瓦格那的《指環》雖然也有深的寓意,但拋開其音樂不說,其思想其實遠不如Tolkien來得複雜,而且浮在表面,不夠contemplative, 所以尼採終於對之感到厭倦。其實真正要欣賞《魔戒》,就必須了解J.R.R.Tolkien所構擬的全部神話的系統,在那裡《魔戒》的世界只是最後的一小部分。Tolkien對宇宙創造的描述和三大主題音樂如何導致天使Margoth的墮落真是比《魔戒》的意念還要精彩。而且二十世紀很少有一部文學巨著有如此深厚的歷史感。不了解西方尤其是中世紀的文化和歷史是很難體會《魔戒》的精妙的。

《魔戒》中的四個Hobbits 其實象徵了包括C.S. Lewis 和Tolkien 在內的四個好友。他們生活的世界就是英國鄉村的理想化。而他們自己也就是鄉村紳士階級的代表。《魔戒》影片雖然拍得也幾近完美,但終究由於電影敘述的限制,而無法讓觀眾知道這四個Hobbit主人翁其實在Tolkien筆下後來都成為大學者(這也可以讓我們念人文的人引以為傲)。這是Tolkien對他的人文世界開的會心的玩笑。同時《魔戒》的魅力和Tolkien 所創造的語言本身的表現力無法分開。所以《魔戒》的譯本完全無法傳達Tolkien 所自創的種種語言的獨特性。Tolkien塑造筆下每一個種族及其文化的特點是通過塑造其語言及文字來達到,而且通過顯示其變化來述說他們的歷史。其實在西方,歐洲也好,北美也好,最早對《魔戒》如痴如醉的全是最好的學府裡人文學系的精英。而且影響之大,無遠弗屆。連牛津英語系都一度用Elf 的語言Qunya來寫系裡的通告。我有個建議,就是《魔戒》的電影版由於時間限制,少了不少關鍵的情節,所以一定要看後來出的完整版,剪輯得非常好。而且附加拍攝過程的種種細節,可以看出在歐洲傳統文化(而非美國文化)影響下對歷史的詮釋的能力。不知國內能否看到完整版。 另外要看懂《魔戒》,就應找一本Tolkien 的辭典來,將書中的專有名詞都細細看上一遍,我可以保證對該著作的觀感會大不同。我覺得寫的最好的詞典是J. E. A. Tyler的The Complete Tolkien Compa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