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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內·笛卡爾「上帝存在的證明」是他在1641年的論文(形式哲學觀察)「第一哲學的冥想」中提出的一系列論點。笛卡爾以這些最初的論據而聞名,這些論據希望證明上帝的存在,但後來的哲學家們經常批評他的論據過於狹隘,依賴於「一個非常可疑的前提」,即上帝的形象存在於人類內部。無論如何,理解它們對於理解笛卡兒後期的著作《哲學原理》(1644)和他的《思想理論》是至關重要的。
《第一哲學的冥想》的結構相當簡單,他的副標題是「上帝的存在和靈魂的不朽在其中得到了證明」。它以一封獻給"巴黎神聖神學院"的獻詞開始,是寫給讀者的序言,最後是六部沉思錄的概要。這篇論文的其餘部分讀起來就好像每次冥想都發生在前一個冥想之後的一天。
獻詞和序言
在獻辭中,笛卡爾懇求巴黎大學(「神聖的神學學院」)保護和保存他的論文,並提出他希望在哲學上而非神學上主張上帝存在的方法。
為了做到這一點,笛卡爾認為他必須提出一個論點,以避免批評者指責證據依賴於循環推理。從哲學的角度證明上帝的存在,它也能吸引非信徒。這種方法的另一半依靠他的能力來證明,人有足夠的能力自己去發現上帝,這在聖經和其他類似的宗教經文中也有所體現。
論點的基礎
在準備主要的主張時,笛卡爾將思想分為三種:意志、激情和判斷。前兩者不能說是真的或假的,因為它們並不代表事物的本來面目。因此,只有在判斷中,我們才能找到那些代表存在於我們之外的事物的思想。
笛卡爾重新審視自己的思想,以發現判斷的組成部分,並將他的思想縮小到三種類型:先天的、偶然的(來自外部的)和虛構的(內部產生的)。現在,偶然的想法可能是由笛卡爾自己創造的。雖然它們並不取決於他的意志,但他可能有一種能力產生它們,就像產生夢的能力一樣。也就是說,在那些偶然的想法中,我們可能會產生它們,即使我們不願意這樣做,就像我們做夢時發生的那樣。虛構的想法也很可能是由笛卡爾自己創造的。
對於笛卡爾來說,所有的思想都有一個形式的和客觀的實在,並且由三個形上學的原則組成。第一種觀點認為,無中生有,為了使某物存在,一定是別的什麼東西創造了它。第二種觀點在形式與客觀現實之間有著非常相似的概念,即「多不能少」。然而,第三條原則指出,更多的客觀現實不可能來自更少的形式現實,從而限制了自我的客觀性不影響他人的形式現實。
最後,他假設存在著一種生物的等級制度,它可以分為四類:物質身體、人類、天使和上帝。在這個等級體系中,唯一的完美存在是上帝,天使是「純精神」的存在但並不完美,人類是「物質身體和精神的混合體,是不完美的」,而物質身體則被簡單地稱為不完美。
上帝存在的證據
帶著這些初步的論點,笛卡爾在他的第三次冥想中深入探討了上帝存在的哲學可能性。他將證據分為兩大類,其邏輯相對容易理解。
在第一個證明中,笛卡爾認為他是一個不完美的人,他有一個客觀的現實,包括完美存在的概念,因此有一個完美的人(例如上帝)的獨特想法。此外,笛卡爾意識到他在形式上的真實性不如完美的客觀真實性,因此必須有一個完美的形式上存在,從這個存在中他天生的完美存在的觀念可以創造出所有物質的觀念,但不是上帝的觀念。
第二個證據接著質疑是誰讓他有一個完美存在的想法,排除了他自己能夠做到的可能性。他說,如果他是自己存在的創造者,他就應該給自己各種各樣的完美。他不完美這一事實意味著他不能忍受自己的存在。同樣,他的父母也是不完美的人,不可能是他存在的原因,因為他們不可能在他的內心創造出完美的想法。只剩下一個完美的存在「上帝」,它必須存在才能創造並不斷地再造他。
從本質上說,笛卡爾的證明依賴於這樣一種信念,即人既然存在,並且生來就是一個不完美的存在(但有靈魂或精神),那麼他就必須承認,一定是某種比我們自身更形式的現實創造了我們。基本上,因為我們存在並且能夠思考,一定有什麼東西創造了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