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西亞非洲研究所副研究員 陸瑾
在1978—1979年旨在推翻巴列維王權統治的社會革命運動——伊斯蘭革命中,宗教領袖霍梅尼領導的什葉派教士集團成為領導核心,並在建立新政權中掌握了主動權,推動進行全民公決以建立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和把實施教法學家監護制度寫進新憲法。伊朗政教合一政治體制架構,由宗教和世俗兩套權力機關組成,具有傳統宗教政治與現代民主政治二元結合的特徵。
在二元體系下,權力機關相互制衡和功能重疊既有利於維護政權穩定,但同時帶來低效。因此,伊斯蘭政權長期面對體制危機和嚴重的社會經濟問題,但在過去幾十年裡伊朗長期保持社會政治秩序相對穩定。
一、伊朗二元政治結構的維穩功能
伊朗二元政治體系的建立有歷史淵源。16世紀薩法維王朝確立什葉派的十二伊瑪目教派為國教,從此王權與教權結成同盟,相互支持,什葉派教士成為一個特權階層。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實行教法學家監護制度,使烏裡瑪在國家權力架構中獲得統治地位,不再與統治者對立和抗爭,而是在國家政治結構內與政府展開互動。
伊斯蘭政權的政治建構,不僅有教法學家系統為代表的傳統性,也有憲法和三權分立的現代性。伊朗憲法規定,伊斯蘭政權的合法性在於:一是教法學家監護制度,二是人民選舉和全民公決。由此產生的二元政治結構具有以下特性,使其在維護社會政治穩定方面可發揮獨特作用。
(一)領袖具有絕對領導地位,可發揮平衡各派系政治力量的作用
伊朗「二元政治」體系的核心是領袖制度和教法學家系統,體現了伊朗政治制度中的伊斯蘭屬性。最高領袖既是國家的政治領袖也是宗教領袖,是國家大政方針的最終決策者,其權力範圍覆蓋了伊朗各大治國機構,立法、司法和行政機構在領袖的監護下獨立行使權力。領袖還擔任武裝力量總指揮。教法學家系統是國家政治管理系統的中樞,包括以領袖為核心的專家委員會、憲法監護委員會、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司法機構等,這些國家重要權力機構的成員以教法學家和宗教學者為主。這樣的制度設計使領袖與教法學家結成緊密的、相互依託的關係。
宗教力量在二元政治體系中佔據主導地位是伊斯蘭政權長期穩定的制度性保證。最高領袖哈梅內伊主要通過憲監會控制和平衡各派系的政治力量及影響總統和議會選舉結果。憲法監護委員會通過對候選人的資格篩選,以確保當選者執政不偏離伊斯蘭共和國的軌道;確定國家利益委員會是地位高於議會和憲監會之上的權力機構;專家會議理論上有罷免領袖的權力,但其候選人資格受制於憲監會的批准,而憲監會的半數成員由領袖指定。領袖擁有任免一些強大的半官方基金會和經濟組織領導人的權力,這一制度安排的控制力直接延伸至經濟領域進行權力尋租,由此產生制度性腐敗。領袖擁有大量的宗教追隨者,並通過派遣自己的代表到國家各關鍵部門、任命各省主麻聚禮領拜人以及國家廣播電視機構聲像組織領導人等,控制著意識形態和輿論導向。
(二)政治參與多元,多黨派政治競爭在伊斯蘭體制內展開
伊朗二元政治體系的另一特徵是擁有標誌著政治現代化的民選最高國家權力機構,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人民的利益。伊朗總統和伊斯蘭議會290名議員通過民眾直接投票產生。
領袖能夠影響總統和議會選舉,但不能掌控選舉結果。領袖有權否決總統選舉結果,也有權罷免總統,但哈梅內伊非常謹慎使用這項權力。議會和總統是國家政策的制訂者和實施者,具有相當的政策和權力空間,但受到領袖和憲監會的控制。
儘管民選和多黨派政治競爭為伊朗政治多元化提供了條件,但對於政治異見者一律實行嚴厲打擊,不給任何反伊斯蘭體制的團體和個人以生存的空間。政治競爭會產生不穩定,但所有參與競爭的派別都是體制的擁護者和受益者,它們的分歧在於政治、經濟和文化政策。
制度化的選舉使廣大民眾有表達自身訴求的正常途徑,統治集團也能夠根據民意調整政策。同時,各派系通過政治競爭輪流上臺執政,促進了國家的政治多元化,有助於社會穩定。
(三)伊斯蘭革命衛隊是既得利益者,也是政治穩定的力量
伊斯蘭革命衛隊是受最高領袖直接控制的革命力量,建立的宗旨是保衛革命成果和捍衛伊斯蘭政權,其地位與政府、議會和司法機構並行。革命衛隊是與軍隊平行的正規軍事力量,民兵組織(巴斯基)是革命衛隊下屬的準軍事部隊,在和平時期主要配合治安部隊維護國內秩序和治安,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平息抗議騷亂中。
伊朗革命衛隊下屬企業囊括了伊朗大部分的國有經濟,類似於一個龐大的商業壟斷組織。革命衛隊擁有自己的軍工企業、核技術研發公司,掌握或介入國家通訊、製藥、石油等關鍵經濟部門,參與邊境、海上走私活動,不向政府納稅。革命衛隊有能力幫助政府緩解經濟壓力,維護社會安全與穩定,但也是魯哈尼政府實施經濟改革政策的最大阻礙。
革命衛隊代表伊朗的強硬保守勢力,是魯哈尼緩和美伊關係和達成《伊核全面協議》的反對者,不斷以試射飛彈和舉行大規模軍演對美國政府展現強硬立場、回應美國制裁。革命衛隊在敘利亞、伊拉克、黎巴嫩等多地都建立了自己的網絡,在海灣地區部署了防衛力量。
二、伊朗政治與社會穩定面臨的困境
(一)伊朗政治上的保守化與政治現代化大潮存在矛盾
伊朗實行二元政治結構模式帶來政治和社會的保守。在網際網路高速發展時代,當政者已經很難禁錮民眾的思想和封閉個人自由表達的空間。伊朗是年輕化的社會,他們希望改革開放,依法治國,權力機關各司其職,總統和議員兌現大選承諾,提高統治者的治理能力。
此外,二元政治體系自身的建構無法避免因多元權力中心造成的內耗,國家陷入無休止的政治衝突和社會隔閡,無法真正啟動國家現代化進程。二元化的官僚體制架構削弱了國家行政機構的效率,使之無法實現有效治理。政府擺脫不了利益集團的左右,加之外部壓力,很難長期關注經濟發展。
(二)經濟發展困境加大了政府執政的壓力
過去40年來,伊朗經濟未能實現可持續的良性發展,長期面對一系列嚴重問題。伊朗經濟效率低下很大程度源於政府各部門的低效率:一方面,受制於二元化、相互制約的管理機構低效運行,以及政治意識形態的影響;另一方面,石油收入為臃腫且老齡化的政府管理機構提供著資金保證,無上升通道的專業技術人才大量移民海外。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經濟私有化也很不成功。
(三)美國等國與伊朗關係趨緊,不利於伊朗國內政治穩定
伊朗外交政策以意識形態和地緣政治為導向,長期面對嚴重的外部安全壓力。美國的金融霸權、二級制裁和「長臂管轄」讓世界各國企業都無法忽視,即使以「易貨貿易」方式也很難繞過美國的制裁。就目前形勢看,伊朗未來的社會穩定很大程度將取決於美國制裁對國內經濟造成的影響。2018年以來,伊朗國內很多進口商的生意已難以為繼。鑑於經濟影響的滯後性,在接下來的日子裡伊朗工廠生產和就業情況還會進一步惡化。
(摘自《西亞非洲》2019年第1期《從「十月抗議」事件審思伊朗二元政治結構的穩定性》
[ 責編:秦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