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壽寧縣委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至4月20日,縣委巡察一組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開展了巡察。並於2018年9月18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情況
縣人社局黨組堅持把巡察整改與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相結合,作為加強機關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契機和抓手,通過紮實有序的集中整改,有效傳導了責任壓力,整改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一是深入傳達學習,切實增強整改自覺。縣委巡察一組巡察縣人社局黨組情況反饋會後,局黨組立即召開局黨組會議,集體學習討論巡察反饋意見,深刻反思在加強黨的領導、推進黨的建設、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主動認領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統一思想、形成共識,切實增強加強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鄭平同志為組長,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各責任股室,直屬各中心負責人為成員的巡察整改領導小組,全力以赴推進各項整改任務落實。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縣人社局黨組對巡察組反饋的問題條分縷析,深入剖析問題根源,經多次討論,研究制定了《關於落實縣委巡察一組對縣人社局黨組巡察情況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壽人社黨組〔2018〕16號)。同時,建立了整改臺帳,每項整改任務都明確了具體措施、責任領導、責任股室和完成時限。按照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對能夠馬上解決的問題,即知即改,立改立行;對涉及建章立制等問題,局黨組成員共同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確保巡察反饋問題得到及時有效糾治。巡察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局機關及基層單位共健全完善20項制度規定。
三是突出主體責任,確保取得整改實效。堅持局黨組統一領導,黨組成員分工負責,既要率先整改、做出示範,又要履行好分管責任,督促監督分管領域抓好整改。局黨組書記切實履行巡察整改的第一責任,研究決定重大整改事項,統籌推進整改任務落實。局黨組成員按照責任分工,抓緊抓實分管領域整改責任。建立定期匯報制度,責任科室每周向巡察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巡察整改進展情況,有效加快了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黨的領導弱化方面
1. 關於黨組「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制定《中共壽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印發《壽寧縣人社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2018年度理論學習計劃》(壽人社黨組〔2018〕12號),嚴格按照要求,組織班子成員每月集中學習一次。二是重新修訂《中共壽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議事制度》,並嚴格執行,重大事項按規定召開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黨組會議參會人員做表態發言,黨組書記執行末位發言。三是2018年局黨組會議研究「三重一大」事項30次,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做到集體研究,集體決策,主要領導末位發言,確保黨組成員人人發言、事事表態,進一步提升局黨組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水平
2.關於政治理論學習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根據上級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2018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及黨組、黨支部學習計劃,採取集體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認真學習上級精神。傳達學習上級精神時,結合我縣人社工作實際,提出貫徹意見和具體措施,並抓好落實。2018年10月19日召開黨組會議,學習《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結合人社工作實際,提出貫徹意見。二是2018年5月18日,10月26日組織黨支部黨員開展學習十九大精神及黨章黨規應知應會知識,並開展知識測試,進一步加強系統黨員幹部對應知應會知識的掌握。三是2019年1月4日就個人對照檢查材料不全面問題的局黨組成員在巡察整改專題黨組會上做自我批評。
3.關於機構改革融合度不高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完善工作機制。修訂完善《談心談話制度》,並嚴格按照制度執行,要求局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和相關股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不定期開展談心談話,交流溝通思想,通過談心談話找差距、明責任、定方向、增動力。二是加強制度學習。2018年11月14日組織局各股室,直屬各單位負責人學習《談心談話制度》等工作制度,並結合「兩學一做」常態化學習,組織機關各股室定期對各自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匯報,積極組織系統幹部職工參加「萬步有約」健走活動、全市人社系統「佳木斯」健身操展演活動、「七一」黨建活動、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知識競賽網絡答題等活動,增進幹部間交流融合。三是財務資產合併管理。制定《辦公用品管理制度》,開展銀行帳戶清理,2018年11月12日和11月19日分別撤銷原公務員局工行和信用社帳戶,併入人社局帳戶實現財務資產合併管理。因目前局機關辦公用房受限,待行政服務綜合大樓建設完成後將一併搬入合併辦公。
(二)黨的建設缺失方面
4.關於重業務輕黨建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2018年局黨組於2月9日、6月20日、7月2日、9月19日、10月30日、11月15日召開6次黨組會議研究黨建工作。二是2018年3月6日印發《中共壽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支部2018年黨建工作要點》(壽人社黨支〔2018〕1號),並嚴格按照文件執行。三是落實「三會一課」制度,2018年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4次,支委委員會13次,領導班子成員上黨課共5次,「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教育全年學習26次,加強黨員幹部、職工的教育管理。四是推進人社系統黨建工作開展,2018年6月29日、12月28日召開研究黨建工作半年、全年工作總結匯報會。五是組織黨員參加黨員e家培訓學習,完成比例為100%,做到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齊頭並進。
5.關於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重新修訂《壽寧縣人社局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局黨組成員對2016年、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上個人重大事項報告進行補充完整。二是嚴格按照縣紀委、組織部下發的關於民主生活會的文件要求,組織開展好本年度的民主生活會,會前做好談心談話,並對黨組成員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進行核查,避免再次出現缺項情況。對未按要求撰寫的對照檢查材料要求相關人員按要求重新撰寫,並在2019年1月4日的黨組會議上相關人員做了自我批評。三是縣人社系統各黨支部嚴格按照縣組織部的要求召開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的會議。城居保支部、就業中心支部、機關保支部均按照時間節點召開「學習廖俊波」專題組織生活會和年度組織生活會。2019年1月4日對未按要求召開組織生活會的城居保支部書記葉玲、就業中心支部書記朱志洪、機關保支部書記朱發章分別進行誡勉談話。
6. 關於「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流於形式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納入「三會一課」制度,以「兩學一做」為內核,「三會一課」為形式,在「三會一課」中學習黨章黨規黨紀等內容。二是嚴格按照「兩學一做」學習計劃組織政治理論學習教育,黨支部定期檢查黨員學習記錄、心得體會,形成理論聯繫實際的良好氛圍,避免對上級文件精神表述不規範和發言提綱與實際不符等情況。對上級重要文件精神表述不規範和發言提綱與實際不符的黨員要求進行修正,並就該問題在1月4日的黨組會議上做了自我批評。三是專人負責「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會務管理,做到會前有籤到,會後有整理歸檔,杜絕雷同籤到現象。
7.關於「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健全制度。修訂完善《壽寧縣人社局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要求人社系統各支部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支委會,每周五參加人社系統全體黨員大會集中學習,2018年累計上黨課6次,以及黨日活動等。每月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備本支部「三會一課」學習情況,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2018年城居保支部召開全體黨員大會4次,支委會14次;機關保支部召開全體黨員大會4次,支委會13次;就業中心支部召開全體黨員大會4次,支委會13次。二是嚴格按照年初制定「三會一課」學習計劃表,認真組織學習。2018年各支部均能嚴格「三會一課」制度,各支部支委分工明確,指定專人負責「三會一課」內頁材料的整理,確保內頁材料規範化。三是2019年1月4日針對「三會一課」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分別對城居保支部書記葉玲、就業中心支部書記朱志洪、機關保支部書記朱發章予以誡勉談話。
8.關於黨費收繳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我縣人社系統各黨支部2018年已經按照縣委組織部關於黨費收繳文件規定,精確計算黨費收繳金額,按時足額繳納黨費。機關社保支部兩位未足額繳納黨費的同志已於2018年4月補繳黨費7.2元,2019年1月9日機關保支部書記對以上兩位同志進行批評教育。二是按照縣委組織部黨費收繳文件要求,明確黨費繳納的數額、計算依據、黨費繳納時間等,將黨費收繳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在每季度後第一個月15日前將上季度所收黨費及時繳納上級黨委。三是就業中心支部對2013年-2015年繳費的黨費進行梳理,並按月份重新進行登記。四是進一步規範黨費收繳工作,各支部指定專人負責黨費收繳工作,做好黨費收繳記錄,及時向黨員公開黨費收繳情況。
9.關於發展黨員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2018年10月局支部召開支委會和全體黨員大會,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進一步提高對發展黨員重要性的認識,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做到程序合法合規,記錄完整。同時對人社局黨支部2015年新發展的兩名黨員同志發展檔案進行查閱,分析該兩位同志入黨程序存在個別不規範問題的原因,要求相關黨務人員加強黨務知識學習,規範發展黨員程序。二是就業中心黨支部1名黨員同志檔案缺失,就業中心黨支部組織專人進行查檔核實,經核實,2014年8月28日就業中心黨支部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專題研究吸收周某同志預備黨員會議,經表決通過同意吸收周某同志為預備黨員,該次會議記錄材料誤歸檔至就業中心業務工作會議記錄中,故周某同志黨員檔案材料找不到吸收預備黨員的會議記錄,現已整理到黨支部黨建檔案中。三是指定專人負責做好「三會一課」相關會議、學習記錄,並做好資料的整理與保存工作。四是2019年1月3日對支部原書記朱明林進行誡勉談話,2019年1月4日對支部原組織委員進行批評教育。
10.關於換屆、補選工作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2018年10月15日局黨總支召開支委委員會議,重新學習《中國共產黨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讓大家準確掌握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業務知識。二是支部原組織委員針對換屆、補選工作不規範進行情況說明。三是2019年1月4日對原黨組副書記龔月琴進行誡勉談話,對支部原組織委員進行批評教育。
(三)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方面
11.關於「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督促各支部配齊黨務工作人員。二是黨組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和黨建工作「一崗雙責」,落實對局機關、機關保、就業中心、城居保黨支部黨建工作的聯繫和監督指導。三是縣人社局黨組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每半年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分析會,分管領導指導、檢查分管股室、下屬中心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四是駐局紀檢組加強對各股室、直屬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監督,特別加強對直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的監督,抓早抓小,不定期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實做細,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防「四風」反彈,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2018年自辦案件1件,並繼續開展「1+X」違規發放津補貼督查工作。今年以來我局對全縣84個單位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檢查,發現16個單位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總額152.6215萬元,已清退144.6673萬元,剩8人合計7.9542萬元因退休、生病、家庭經濟困難等原因已籤訂分期還款承諾書,逐步追繳到位。
12.關於黨員幹部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淡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兩學一做」活動常態化開展,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開展了十九大精神、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條例的集中學習。二是加強對幹部職工的廉政教育,2018年8月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廉政警示教育「五個一」活動。三是2018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在縣老幹部局展廳,我局與縣老年詩書畫影協會聯合開展「文明人社 廉潔家風」廉政書畫攝影展。四是採用集中和自主觀看相結合,組織觀看《鄒碧華》《榜樣3》《巡視利劍》《警鐘長鳴》等廉政精品課程,撰寫心得體會。通過學習廉政教育,強化黨員幹部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
13.關於機關幹部管理寬鬆軟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修訂《考勤與請(休)假制度》,規範單位請銷假制度,加強考勤管理,轉變工作作風,提高機關效能。二是加強幹部職工管理,2018年11月14日組織局各股室,直屬各單位負責人學習《考勤與請(休)假制度》《福建省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條例》《寧德市機關工作人員效能問責實施細則》等,制定下發《壽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8年績效管理工作方案》(壽人社〔2018〕161號),將考勤工作與年終績效獎勵、評先評優工作相掛鈎,對2018年的績效獎勵資金先提取20%並根據幹部職工的工作業績考勤情況等綜合考評結果予以發放。三是城居保中心主任、機關保中心主任2位同志納入考勤管理。四是嚴肅督查問責,2018年6月4日縣人社局對違反考勤制度的機關保中心職工李冰給予記過處分,談話提醒1人;2019年1月4日就考勤制度執行不嚴問題,分別予以城居保中心主任葉玲、機關保中心主任朱發章誡勉談話。
14.關於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未完成):相關工作人員對財經和審計方面政策知識進行細緻認真的系統學習,進一步知曉財經審計政策內容及其要求。
(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5.關於津補貼發放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清退不規範發放的津補貼。縣機關社保中心、縣城居保中心和原醫保中心分別收回不規範發放津補貼16200元、800元、5000元。二是繼續加強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的監督檢查,根據《壽寧縣工改辦關於印發的通知》(壽工改〔2016〕1號)落實季度報告制度,每季度將本季度專項督查匯總材料報送縣工改辦。三是2019年1月4日針對津補貼發放不規範問題,分別對城居保中心主任葉玲、機關保中心主任朱發章予以誡勉談話。
16.關於公務接待不規範,存在無公函接待、未審批接待、接待審批不規範、非一級預算單位開具接待公函、下鄉誤餐費超標等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2018年11月30日召開全體黨員大會學習《壽寧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縣直機關實施細則》《寧德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報銷審批手續的若干規定》等相關規定,嚴格按規範填制公務接待審批單、結算單,在憑證審核、出帳、記帳環節層層把關,確保財務報銷手續規範完整。二是修訂《壽寧縣人社局財務管理制度》,並嚴格落實執行。三是縣就業中心2018年11月收回公務接待不規範(非一級預算單位開具公函)費用合計526元,收回17人次的下鄉誤餐費超標部分合計1168元。四是嚴肅問責。2019年1月4日分別對城居保中心主任葉玲、就業中心主任朱志洪進行誡勉談話。
17.關於車輛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嚴格按照《壽寧縣公務用車平臺建設和公務出行保障方案》(壽委辦發〔2017〕13號)規定申請用車,嚴格租車審批手續,對無需租車的工作一律乘坐公共運輸工具。2016年12月車改後,我局的公務用車已被縣政府收回,現無公務用車,原加油卡已於2018年10月10日註銷,原駕駛員已於2018年10月轉入縣公務用車管理平臺統一管理。目前單位用車均通過「福建省公務車綜合管理平臺」,嚴格按照程序申請公務用車。
(五)關於選人用人不規範的問題
18.關於幹部配置任用程序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加強學習《關於規範股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意見》(壽委辦發〔2015〕19號文),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和步驟。
19.關於幹部職工長期未輪崗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根據上級機構改革期間,暫停幹部選拔任用和調配工作的有關要求,我局已暫停幹部調整工作,待機構改革後,將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內部輪崗交流。
(六)意識形態工作開展不到位
20.關於意識形態工作開展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進一步加強我局意識形態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主要領導的第一責任、領導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印發《關於調整局領導工作分工》(壽人社〔2018〕73號)。二是明確由分管領導和辦公室人員兩名人員具體負責意識形態工作。三是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本局工作計劃,加強日常監督檢查,作為年終考核考評的重要依據,2019年1月4日局長在黨組會議上進行自我批評。
(七)違反財經紀律方面
21.關於就業專項資金未專款專用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組織相關職能股室工作人員對《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進行再學習,確保就業補助資金專款專用。二是2018年10月31日,就業中心已從業務經費返還原渠道就業補助資金33576元。三是2019年1月4日針對就業專項資金未專款專用問題,對就業中心主任朱志洪予以誡勉談話。
22.關於會議費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修訂完善《壽寧縣人社局辦公會議制度》《壽寧縣人社局財務管理制度》,並嚴格按財經制度要求執行,規範會議審批程序。二是就業中心2017年已嚴格執行會議管理制度。三是加強財務人員業務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規範會議費管理審批程序,嚴格控制各類支出。
23.關於出差(下鄉)審批、報銷不規範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修訂完善《壽寧縣人社局財務管理制度》,規範我局幹部職工出差下鄉審批程序,嚴格履行先審批後下鄉制度,嚴格做好財務報銷審核審批,規範各類支出手續。二是加強財務人員教育管理。2018年11月14日組織系統幹部職工集體學習《壽寧縣人社局財務管理制度》《壽寧縣縣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等,嚴格財務人員紀律規範要求,嚴格費用報銷流程,嚴格審核審批把關責任落實。三是清退不規範報銷金額。縣人社局於2018年11月9日收回重複報銷出差夥食補助費60元,超標準報銷住宿費超標部分36元。縣就業中心於2018年10月12日收回為退休人員報銷交通費1820元
24.隨意擴大開支範圍、庫存現金管理不規範、未執行政府採購制度等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局機關加強預決算管理,嚴格按預算支出。嚴格遵守財經規定,除上級文件要求外,不再支出贊助費、贈與、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等項目。二是2013年縣城居保中心開展老農保退保工作,為了鄉村基層農民到縣城能馬上領到退保資金,財務人員需預留較大數額的備用金,因此造成2013年5-11月庫存現金偏多情況,退保工作階段性完成後,縣城居保中心沒有再出現庫存現金偏多情況,同時要求各直屬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庫存現金管理規定規範執行。三是嚴格規範辦公用品政府採購程序,組織經辦人員認真學習《壽寧縣財政局轉發的通知》(壽財購〔2018〕2號)等政策規定,要求辦公室吃透文件精神,即查即改,對所有辦公設備採購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按程序報批,嚴格規範費用報銷範圍、流程及要求,對於財務憑證附件不全的不予報銷。四是縣社保中心於2018年9月20日收回慰問非本單位人員慰問費600元,縣城居保中心收回職工在職教育學費1700元並於2018年4月2日在縣工商銀行設立了工會帳戶,縣就業中心收回職工成人教育學費2800元。五是針對未執行政府採購程序問題2019年1月4日對原公務員局辦公室主任進行批評教育;對城居保主任葉玲進行誡勉談話。
(八)其他方面問題
25.年度考核優秀指標核定不規範。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加強學習,嚴格按照上級文件精神落實考核指標核定工作。二是2019年1月4日對考試錄用股股長進行批評教育。
26.城鄉居民社保金發放監管不到位,存在死亡人員享受基礎養老金、重複領取養老金問題。
整改情況(未完成):縣委巡察一組對縣人社局巡察發現存在問題中涉及城居保中心的有關社保金監管不到位問題,我局和城居保中心積極追討被多領取養老金,認真整改。根據福建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通過專網系統比對數據,我縣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疑似死亡仍正常發放人員176人,涉及金額899525.91元。巡察期間按照巡察要求,追回79人(其中有的追回部分)411345.34元。巡察後,我局於2018年5月23日下發《關於做好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死亡人員多領取基礎養老金追回的通知》(壽人社〔2018〕78號)文件,並組織人員下鄉,督促鄉鎮加大宣傳,繼續開展追討養老金工作。通過縣鄉協作,核實健在4人,追回1人8332元。截止目前,全縣剩餘應追回養老金涉及98人479848.57元(其中32人部分已追回)。
27.就業中心開展(委託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存在參訓人員重複。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開展自查自糾,就業中心於2018年3月15日對2013至2016年度技能培訓出現人員重複培訓情況進行自查自糾。由於2016年10月前沒有比對系統,經辦人員在手工比對過程中不夠認真細緻對同一人跨年度、跨批次培訓未逐一準確比對出來,造成出現19人存在重複培訓問題。2018年4月16日向相關鄉鎮、培訓機構收回重複培訓費4870元。今後將嚴格按照省、市培訓相關規定做好比對審核工作,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二是2019年1月4日對就業中心一名經辦人員給予批評教育。
28.縣人社局及機關社保中心工程建設不規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對工程建設、招標採購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分析,強化風險意識,在項目立項階段提前充分考慮各種風險因素、手續辦理時間以及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從源頭上防患違規問題發生。二是組織人社系統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財政部《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福建省政府採購網上超市品目及採購金額標準的通知》等規定,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三是嚴格遵守政府招標採購工作要求和流程,對所有辦公設備採購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按程序報批,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對大額支出、重大項目支出要事先編制預算,報局黨組會議研究,相關負責人要經手籤字,財務人員要嚴格把控財務報銷制度、規範項目經費撥付。四是原公務員局因挪用糧食儲備庫維修補助資金用於辦公樓裝修工程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已被縣紀委處理。五是機關保中心工程建設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程建設的問題,由當時人社局原局長周某負責協調溝通,未指定具體經辦人員,責任人周某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中。
29.固定資產管理不規範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加強固定資產的統籌監管。制定《縣人社局辦公用品管理制度》規範固定資產處置程序,安排專人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梳理、盤點,將未納入管理的人社局4臺空調、1臺印表機,原公務員局6臺空調登記入固定資產平臺,完善固定資產管理臺帳。社保中心2018年9月21日將未入帳的2臺空調、1臺電腦納入固定資產管理。二是城居保中心借用信用社大樓辦公,使用信用社辦公電腦等問題,因城鄉居民保中心目前暫無辦公場所,待縣行政服務綜合大樓建設完成後將隨局機關,直屬各中心遷入辦公。三是2019年1月4日就固定資產管理不規範問題對原公務員局會計進行批評教育。
30.辦公用房超標問題。
整改情況(已完成):一是嚴格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規定,要求縣就業中心就辦公用房問題開展自查並作出說明,將主任辦公室調整為9㎡,2位副主任合用一個辦公室面積為9㎡,原副主任辦公室作為檔案室用。二是2019年1月4日對主任朱志洪、副主任雷振標、周光珍分別予以誡勉談話。
三、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關於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未完成情況說明:由於縣人社局自有資金總量很小加上對審計方面政策理解不透徹,認為必須一次性繳納罰沒款項。
整改措施:將財政返還的店租租金和行政辦公經費節約開支的部分,分期分批用於繳納罰沒款項。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城鄉居民社保金發放監管不到位,存在死亡人員享受基礎養老金、重複領取養老金問題。
未完成情況說明:截止2018年12月我縣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疑似死亡仍正常發放人員176人,涉及金899525.91元。巡察期間追回79人(其中有的追回部分)411345.34元。存在該問題原因主要有:一是省廳前期城居保專網系統不完善,系統沒有和公安部門戶籍註銷信息自動銜接功能,無法甄別死亡人員情況。二是多領取養老金人員的死亡時間基本上是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屬城居保工作啟動早期時間段,時間跨度長,部分涉及親屬存在牴觸心理。
整改措施:一是繼續督促鄉鎮落實壽人社〔2018〕78號文件精神,追討被多領取的養老金。二是建立通報制度,每季度對各鄉鎮完成追討情況進行通報。三是全省城居保系統升級,加上喪葬補助金制度政策的實施,不會再出現死亡人員多領取養老金情況。對於目前存在歷史遺留的死亡人員多領取養老金問題,省市已經著手研究追討政策,我縣將按照上級精神認真落實。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下一步,局黨組將以此次巡察整改為契機,按照省委「八個堅定不移」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著力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
一是持之以恆推進整改。注重巡察成果運用,力度不減抓好巡察整改後續工作,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對正在推進的整改任務,按照整改目標和措施,不減壓、不鬆勁;對需要長期整改的任務,緊盯不放,做到長期堅持。
二是強化督查嚴明紀律。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從嚴教育預防、從嚴督促檢查,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三是精準發力建章立制。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倒查制度漏洞,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範,形成制度管權管人管事的長效機制。把巡察整改作為助推全縣人社工作發展的重要契機,構建長效機制,強化作風建設,為人社事業的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電話:0593-5522010;通訊地址:壽寧縣鰲陽鎮勝利街128號,郵政編碼:355500;電子郵箱:snldj2007@163.com。
中共壽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
2019年3月25日
主編 | 範建桃 編輯 | 劉守芳 校對 | 林春玲
覺得好看,請點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