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些樓盤的房屋質量確實不行,裡面很多設備在堅持過質保期後,很容易就會出現損壞的情況,開發商也有理由拒絕賠償,在青島就有位業主買了別墅,還沒入住太陽能先壞掉,物業卻要讓他出錢修,我們一起來看看合理嗎?
這套位於青島的別墅是男子在三年前交錢買的,本來在2年前已經交房了,男子在收房後,由於另外有住處就沒有進行裝修也沒住過一天,在前不久樓頂太陽能的管子和水箱突然掉下去了,物業給他打了電話說明情況,男子覺得自己並沒有入住,太陽能也沒有用過,這才兩年就出問題,肯定是質量不行導致的,理應由開發商來進行維修才對。
然而去找物業要維修太陽能時,物業卻說這已經超出他們服務的範圍,不屬於物業服務當中,需要業主自己出錢找人修,後續物業又告訴男子說質保期已經過去了,要是業主出錢的話,他們可以幫忙找人來維修,見物業這麼推來推去的,業主也是很氣憤,自己每月交這麼高的物業費,卻連一點小事都解決不了。
後面有媒體幫忙曝光此事,並聯繫了開發商解決,在電話中客服回復,太陽能屬於私人財產,現在已經超出保質期了,他們會儘快安排人過來調查,如果真是質量有問題的話,他們會免費為業主進行維修,目前事情還在調查當中,想必經過媒體的曝光後,業主是真能得到免費維修。
最後小編有話說:以太陽能安裝來說,質保期也就一兩年,但是安裝好用上幾年時間是沒問題的,不可能剛過質保期就壞掉,而且文中的房屋是掉下來才壞,很明顯就是安裝時不走心,我覺得質保期不該是用來推脫質量不行導致的藉口,大家對此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