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一長江學者被50萬元「絆倒」

2020-12-05 央廣網

  陳哲宇被抓後,實驗室陷入癱瘓。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王景爍/攝

  擁有長江學者、山東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山大醫學院神經生物學系主任等多個頭銜,陳哲宇卻被50萬元「絆倒」了。2016年年底,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他及3名同事犯貪汙罪,陳獲刑4年、被處罰金25萬元。

  按照陳哲宇的說法,為了報銷一些程序繁瑣而又合理必要的費用,以及在經費未分期到帳時維持實驗室運轉,他和同事通過虛開發票的方式陸續套出400萬元的課題經費設立「小金庫」,後來,根據科研貢獻多少分掉了「小金庫」中的50萬元,這成為他們被指控貪汙的源頭。

  50萬元全部來自科研經費,還是有部分是被混用的員工個人存款、原公司盈利?陳哲宇及其辯護人主張後者。並且,在他們看來,學校還有數百萬元陳哲宇應得的收入、為實驗室建設先行墊付的資金未支付給他,這部分金額抵扣之後,貪汙事實上無從談起。

  被以貪汙罪名起訴1年多,陳哲宇始終認為自己的行為違規但沒有犯罪,「這是體制問題」。在他看來,國家支持科研工作的經費不夠匹配,作為科研工作者,自己及團隊的待遇也未得到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審判決的前幾個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從經費預算、開支範圍、勞務費用、橫向課題經費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改革;再之前,山東大學的相關管理規定也經歷了變更。陳哲宇的二審辯護律師、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認為,對陳的判決應該充分考慮政策走向。

  日前,陳哲宇已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他的一審、二審辯護律師也堅持為其做無罪辯護,遞交了新的辯護意見。這樁備受關注的長江學者貪汙案,也是一次對我國科研體制的問診。

  被分的50萬元是否全是科研經費?

  濟南湖星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星公司」)的成立,是這起事件的導火索。

  為什麼要成立公司?按照幾名涉案研究人員的說法,實驗室常年需要使用多種試劑,由於進口限制,2012年,他們從山東經銷商處購買的價格上漲數倍,遠高於全國總代理商,甚至有時會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可總代理商又拒絕向終端用戶直接供貨。

  研究人員稱,為了以更低價格拿到試劑,同時賺取一點兒利潤,陳哲宇決定與另3名實驗室的同事——時任山大醫學院神經生物學系副主任的張述、神經生物學系副教授劉立梅以及實驗師李琳——也是這個學系最初的研究力量,共同成立了湖星公司。陳哲宇實際控股52%,另外3人各持股16%。

  按照李琳當時的調研,通過這家註冊資本50萬元的公司,試劑購買的價格比進價高出百分之三十左右。2015年2月,湖星公司註銷。研究人員解釋,因為該試劑2014年年底價格下降,他們無需再以公司的名義購買,負責打理公司的李琳也提出「無暇照看」。

  這家公司引起了麻煩。2015年10月,因涉嫌貪汙罪,陳哲宇被刑拘。2016年12月8日,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陳哲宇等4人套取科研經費用於個人註冊成立湖星公司,後又將50萬元註冊資金私分並佔為己有。其中,陳哲宇拿走了30萬元。

  判決書認定,依照銀行走帳的流水,50萬元註冊資金來自陳哲宇2011年長江學者學科建設經費及另兩個科研課題。基於被分的50萬元系科研經費的定性,陳哲宇等4人被判貪汙罪。

  事實上,註冊公司的50萬元資本金,來自實驗室的「小金庫」——2010年至2014年的5年間,陳哲宇安排李琳多次虛開發票,從他自己和實驗室的項目中套取科研經費,共計400多萬元,這些錢一直由李琳保管。陳哲宇曾對公訴機關表示,這筆錢作為實驗室公用報銷經費,用以報銷某些因程序繁瑣而難以報銷的合理科研支出,或者在經費未分期到帳的時候維持實驗室正常運轉。

  周澤律師認為,從涉案科研項目完成的情況看,這些科研項目均已結題,並以優秀的等級完成,顯然,這種情況與沒有進行研究而套取科研經費有著本質區別。陳哲宇則認為,這確實「違反了科研管理規定,但違規不等於違法(犯罪)」。

  驗資完成後,50萬元返回了「小金庫」。2015年夏天,公司註銷的幾個月後,陳哲宇和3名同事將「小金庫」的一筆錢分掉,數額同樣為50萬元,他們稱,這是根據每人對實驗室科研貢獻大小而分的獎勵。

  按照一審判決的認定,被分掉的50萬元全部來自被套取的課題經費;而陳哲宇的一審辯護律師認為,在李琳保管的套用經費中,這筆錢與李的個人財務、實驗室和其他公司正常業務往來都混在一起,並且,湖星公司在運轉的兩年多,還有大約20萬元盈利,這些錢存在「交叉使用」,客觀上無法區分分掉的50萬元是否全是註冊資金,也就是課題經費。

  不過,一審判決載明的李琳、張述和劉立梅的供述顯示,陳哲宇曾告知他們,因公司利潤尚未計算,4人先分50萬元「註冊資金」。

  陳哲宇對此的說法也有變化。在到案的第一時間,他曾稱幾人分掉的是「註冊資金」,後期則改口「說不清楚」:「湖星公司的註冊資本是50萬元,我們後來分的總數就是50萬元,所以我曾說分的就是『註冊資金』,但錢都是現金,分不清是資本還是盈利。」

  關於說辭的改變,陳哲宇解釋:「原來(接受)審訊的時候覺得很累,很多情況很突然,一時沒有想清楚。」

  未兌現的收入遠多於「贓款」?

  陳哲宇及其辯護人強調,認定貪汙罪的50萬元涉案數額,實際應該扣除陳應得的正當收入——項目組成員加班費、勞務費、科研績效、相關榮譽獎勵、醫學院教學維持費等,合計數百萬元,遠遠超過被指貪汙的50萬元。

  在他們看來,這意味著,國有財產並沒有受到損失,也就是說,陳哲宇並無貪汙行為。

  陳哲宇稱,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他和團隊成員長期加班加點進行科研,經常「五加二」「白加黑」,一年四季幾乎天天加班,每天工作12小時以上,例會也都定在周日召開,他們卻從未領取過加班費。

  事實上,一些陳哲宇原本應拿到的績效經費,在山大工作期間並未得到。「這些費用應該從科研經費中支出,而獎勵他一直沒領取過。」周澤律師說。

  例如,2008年發布的《山東大學縱向科研經費管理實施細則》顯示,縱向科研經費的支出範圍之一為人工費,包括勞務費、專家諮詢費以及其他人員的費用,人工費的開支可以按照20%的比例執行。對於不上繳的縱向科研結餘經費,可按照項目負責人專設科研發展基金,科研發展基金可適當用於勞務費、專家費和本課題組人員的加班費、保健津貼、業務招待費等開支。

  對此,根據山大財務部專項資金科工作人員和山大科研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欒維東解釋,文件中的勞務費是為沒有工資性收入的人員設立的。

  陳哲宇的一審、二審辯護律師均表示,在山大就職期間,陳哲宇的科研項目實際上還有很多,除去一些國家明確禁止編列人員經費支出預算的項目,其他均可支出人員經費。同時,勞務費僅為人員費之下的分支項,還可以支出其他人員費用即項目組成員的加班費。

  此外,課題的結餘經費也有渠道進入項目負責人的專門帳戶。2013年12月,山大發布的《山東大學科研項目結題結帳及結餘分配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結餘經費可分配不超過55%進入項目負責人科研績效費帳戶。

  「這些文件表明,在2014年1月1日以前,陳哲宇可以領取結餘經費支出課題組成員加班費、保健津貼等;在此之後可以提取55%的科研績效。」陳哲宇的一審辯護人說。據他初步計算,兩類金額合計超過140萬元。

  2015年12月8日,山大科學技術研究院曾做統計:截至2015年11月,陳哲宇到期結題的科研項目共計9項,全部為縱向科研項目。其中有4項的結餘經費為0,1項未辦理結題結帳手續,有1項在新管理辦法施行後辦理手續,剩下3項共餘76萬元左右。

  山大財務部副部長何維興認為,這個辦法明確規定了項目結餘經費的分配流程,結餘經費的分配必須經過一系列的學校程序:對科研人員的績效獎金發放的前提是,領取該帳戶裡的資金必須經過學校財務部門的批准審核,繳納正常的個人所得稅後領取。「陳哲宇負責的項目中,沒有任何一個履行過上述程序,陳哲宇個人也沒有通過正常程序辦理過績效費的領取」。

  陳哲宇有「長江學者」「泰山學者」兩個稱號。按最初的規定,這兩個稱號每年各有獎金或崗位津貼10萬元。而據他稱,長期以來,山東大學並未支付他「長江學者」的獎金。

  被逮捕後,2015年12月11日,山大人才工作辦公室出具了《關於陳哲宇「長江學者」、「泰山學者」崗位津貼發放情況的說明》,稱2011年,「泰山學者」規定,當年進入二期管理的專家崗位津貼提高至每年30萬元,而陳哲宇在「泰山學者」的聘期內又入選了「長江學者」,按照學校對於高層次人才的支持原則,同時入選兩個及以上人才項目的專家,只能就高享受一個項目的支持待遇。

  「這份說明是山大在案發後應辦案單位要求出具的,不是一開始就有的學校文件,也不是會議紀要,沒有普遍的約束力,對之前的行為也沒有溯及力。即使山大之前有文件規定,也不能單方面違反和陳哲宇籤訂的長江學者合同,這等於違反了法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陳哲宇的一審辯護人質疑。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就此聯繫了山大人才辦公室主任曲明軍,他表示,辦公室配合司法機關調查時曾代表學校出具了這份說明,但他對具體案情不了解,未予回應。

  個人為實驗室墊資未完全報銷?

  另一個被認為應從50萬元裡扣除的款項,是陳哲宇為實驗室購買儀器和試劑的墊資。

  據了解,山大醫學院神經生物學系2005年年底籌建。被作為專家引進回國之前,陳哲宇在美國康奈爾大學醫學院留學。因為與國外的實驗室熟,為了保證科研的時效性,尤其在實驗室建設的初期,陳哲宇經常「人肉搬運」買好的儀器和試劑回國。

  「不管幾點,他回國下飛機的第一件事一定是把試劑運回實驗室。」陳哲宇的妻子徐路說。

  在張述的印象裡,陳哲宇差不多每年要出國兩次,參加一些學術交流活動。臨行前,陳哲宇總會詢問實驗室人員需要從國外買什麼儀器、試劑或者耗材。「記憶最深的一次是他回國帶了3個行李箱的實驗用品,都是給實驗室的小儀器或者抗體。為了保證試劑能一直處在低溫環境,他還用自己的衣服一層層包住裝著乾冰的小保溫箱。」

  陳哲宇認為,自己為實驗室投入了大量的試劑、設備、細胞株以及轉基因小鼠。但由於物品是由個人從國外買進,國外無法提供發票,墊付的錢始終無法通過正規途徑從學校報銷。

  據實驗室的幾位老師不完全統計,陳哲宇墊資購置儀器、試劑超過100萬元。在實驗室組建的最初,這筆費用多數靠陳哲宇在國外的補貼支持。

  對此,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稱,雖然陳哲宇提供的證據表明他曾經從國外購買試劑等,但購買時間、資金來源、是否報銷均無證據證實。而且根據李琳的手寫帳目,她為陳哲宇報銷了購買國外試劑的費用。

  李琳表示,從她開始套取並保管實驗室的科研經費以來,一直有記帳的習慣。「陳哲宇也會時常查帳,從國外回來也找她報銷。」但她說不清這些年陳哲宇在試劑和儀器上投入的錢到底有多少,只是「找到我的我都報了。」

  陳哲宇的一審辯護律師統計,按照李琳提供的證據《報銷明細表》,李琳為陳哲宇國外試劑換購發票僅有2次,合計7萬元左右。此外,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現,李琳的記帳簿提供了從2007年到2014年間的花費記錄:陳哲宇曾向其報銷過幾次交通費等費用,購買國外試劑共2筆,合計7萬元左右。

  但實驗室建立初期的帳目是缺失的。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試圖聯繫李琳,一直沒有得到回應。

  在二審辯護律師周澤看來,陳哲宇領導的實驗室要正常運行,每年需要100萬元至200萬元的經費支撐。而實驗室的經費,主要靠課題組的課題經費維持,科研課題需要通過申報、競爭獲取,並不能確保每年都獲得,課題經費存在「大小年兒」的現象。

  「科學研究是個持續的過程,需要穩定的資金支持和保障。」周澤律師認為,陳哲宇和實驗室的相關課題人員,通過虛開發票,將課題節餘經費中的部分資金套現後轉入實驗室的「小金庫」,並由專人保管供實驗室使用,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在課題經費不足時實驗室也能運轉。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聯繫到山大科研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欒維東,他表示,科研項目的認定需要評估教師的能力及精力,比較公平。但他同時承認,國家發放的科研經費實際存在一定的滯後性,很多項目經費發放都比課題下來晚。比如正常應該年初下發,最後九十月才到位,按照管理要求,這些錢年底又必須花完,否則就收回。

  陳哲宇的一審、二審辯護律師均認為,不能割裂地看待陳哲宇墊資和分配科研經費兩個事件。

  「神經生物學實驗室是山大的,陳哲宇本來沒有義務去墊支,但由於科研需要,他墊支是事實。在實驗室發展起來後,科研經費充足的情況下,雖然方式不當,但實際上是拿回自己的投入,沒有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也沒有給公共財產造成損失。」他們表示。

  導師被抓後學生被迫轉專業

  出事後,山東大學神經生物學系的官網撤掉了陳哲宇、李琳的名字,即使他們是系裡最初的科研力量。

  該系官網顯示,現代神經科學是20世紀中葉才形成的一門新興科學,近10年來,神經科學已受到科學界的高度重視,得到迅速發展。

  1999年開始,山東大學醫學院正式開設神經生物學課程。2006年10月,神經生物學的教學任務開始由神經生物學研究所承擔,「這是目前山東省內高校開設的唯一一門神經生物學課程」。後來,系裡一度有包括陳哲宇在內的10名教師和博士後工作人員。

  據陳哲宇的二審辯護律師和家屬透露,出事之前,陳除了擁有「長江學者」「泰山學者」的稱號,還是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和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他也曾在各種科研大賽中獲獎。據律師和家屬提供的資料,陳哲宇曾榮獲第十屆中國青年科技獎、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全國百篇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上海市青年科技啟明星、美國NARSAD Young Investigator Award、山東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獎獲得者、山東省優秀科技工作者等稱號。

  事發前的3年間,神經生物學系共在《Science》《Journal of Neuroscience》等國際知名SCI期刊上發表了科研論文近30篇,合計影響因子100餘分。

  「山大神經生物學學科在陳哲宇的帶領下,經過10多年努力,已進入ESI(基本科學指標資料庫)全球排名前1%,研究成果在《科學》等國際著名期刊發表,同時擁有多項發明專利。」周澤說。

  此外,陳哲宇也作為國內著名的神經科學專家,承擔著國家973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多項國家及省部級科研項目。

  2015年11月,被採取強制措施後,陳哲宇承擔的科研項目中斷。作為山大神經生物學科僅有的一名博導,事發後,陳哲宇所有的博士生、碩士生被迫轉了導師和專業,重修缺少的課時。

  實驗室每年招收的研究生也從之前的8至10名降到了1至2名。處在上訴階段,目前張述和劉立梅還暫時在系所裡承擔之前的教學和科研任務。曾有近30名學生的神經生物學系,現在只剩下7人,其中5人今年6月畢業。

  山東大學基礎醫學院網站顯示,神經生物學系現已被細胞生物學系兼併。據系內教師透露,這個擁有先進的實驗儀器,建立了成熟的分子以及細胞生物學與動物行為學研究技術平臺的實驗室,內部的儀器設備和實驗空間在不久的未來將被重新分配。

  (文中張述、劉立梅、李琳及徐路均為化名)

  本報濟南5月10日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王景爍 來源:中國青年報 ( 2017年05月11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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